⑴ 我在英國,申請去台灣的簽證,怎麼辦
你已經有UK大學的學生簽證就可以辦理自由行赴台..
在台灣境管法律屬於第三類大陸人士入台,條件如下:
第三類大陸人士之定義:
1.赴國外留學、旅居國外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或旅居國外四年以上,且領有工
作證明者及其隨行之旅居國外配偶或直系血親。
二.應備之證明文件:
1.以在國外、香港或澳門留學生資格申請者:附有效之學生簽證復印件或國外在
學證明正本,及再入國簽證復印件。其隨行之配偶或直系血親附親屬關系證明
三、申請方式:
1. 旅居國外、香港或澳門者,需先將申請書及應備文件送台灣駐當地使領館、
代表處、辦事處或其它經台灣當局授權機構(以下簡稱駐外館處)審查注
記。於審查核章後之檔正本寄交台灣旅行社,代為申請許可。
* 護照及各項證明文件均需繳驗正本,除國外在學證明正本貼於申請書背面
外,其它正本文件數據於驗畢後,會連同申請書發還申請人。
2. 第三類大陸人士來台從事觀光活動,可以組團方式或可采FIT自由行方式,
不需團進團出。
四. 應備文件說明:
a.填寫旅行證申請書一份。(至台灣的外館處索取)
b.大陸地區所發護照及居民身份證的清晰影印本,證件有效期最低需為六個月
或以上。
c.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正面脫帽)相片2張 (限白色底色)。
d.以有固定正當職業資格申請者:(無外國居留證或未滿四年的居留證)
e.以學生身分申請者:有效學生證復印件或各級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需附
正本)
我公司目前專辦大陸人士入台證件.有官員來台交流.企業商務往來及國外居留或
學生等各項簽證...已經超過4000人.經驗豐富,可以看台灣境管單位的網站就知
道..我說的有無真實!
◎本公司英文地址:
4F.-7, No.35, Sec. 2, Jianguo N. Rd., Jhongshan District, Taipei City 104, Taiwan (R.O.C.)
◎本公司中文地址:
104 台灣台北市建國北路二段35號4樓之7
文慧商務咨詢 林經理 收 電話:886-932037551
⑵ 英國國籍遊客去台灣旅遊要辦理台灣通行證和入台證嗎
免簽的,你說的通行證是針對中國公民的,入台證英國人不需要申請,一般就是到台灣以後可能要填寫個表格做個登記就可以了。
⑶ 請問我有中國護照英國永久居民簽證,還有英國護照,可以用中國護照去香港出境,然後用英國護照入境台灣
你去台灣可以用英國護照,但你有中國護照在身上,如果你兩個護照的生日、出生地、和名字不一樣的話,那就要小心了;其實你入香港也可以用英國護照,那樣會比較好一些的,要不然,你入境香港用的是中國護照,而出境時用的是英國護照,那你人還在香港,只能停留7天,要不然你的中國護照要被入黑名單的。
如果你出香港是用中國護照,那是行不通的,飛機不會讓你登機,如果你給他們看你有英國護照,他們給你登機證了,那到台灣那邊,也會再查一會的。
建議: 全程用英國護照。
你唯一用中國護照的時候,是進出中國大陸的時候。
⑷ 求助:請問英國人到台灣要辦簽證嗎
英國和台灣是互相免簽的
英國人去台灣是免簽停留30天
⑸ 出國留學中介和來英國後不屬實,單學語言還那麼貴非常氣憤但我簽了合同怎麼辦要不我還要再讀兩年了
一、申請因私出國須知
(一)居民憑身份證或戶口簿或其他戶簿證明,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審批表。
(二)公民因私出國申領護照,須向本人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回答有關的詢問並履行下列手續:
1.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審批表和2張照片(照片規格為:彩色二寸,33mX48m,背景為白色)。
2.交驗居民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戶簿證明,並提交復印件。
3.提交與出境事由相應的證明。
(1)出國探親訪友:免交相的境外邀請函或證明。
(2)個人出國旅遊:免交外匯存款證明。
(3)參加旅行社組團出國旅遊:提交有出旅遊經營權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額旅遊費用的發票(原件)。
(4)自費出國留學:提交接收學校出具的入學通知書。通過合法中介機構聯系的出國留學,需提交入學通知書或該中介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申請自費出國留學,磞提交省一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自費留學資格審核證明」,公派留學(含國家公派和單位公派留學人員),須提交填寫完整的公派留學人員申請護照登記表。
(5)出國定居:免交相的境外證明。
(6)出國就業:個人聘就業,免交相應的境外證明,由勞務公司辦理的出國勞務人員,須提交外派勞務經營權的勞務公司出具的申請人出國勞務的證明。
(7)出國繼承財產:免交相應的境外證明。
(8)出國商務活動:免交相應的境外邀請函,屬文化交流的須提交省級以上的文化部門出具的同意證明或按相關規定辦理。
(三)外省企業來我市投資的人員,外省人才來我市應聘的人員,在我市「三資」企業和外國、港、澳、台商社常駐機構等工作的暫往人員,連續在我市居住滿1年,因本企業或單位業務需要出國,可向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四)辦照時限:一般20個工作日完成,符合急事急辦條件的5-10個工作日,特急情況隨來隨辦,對不予審批的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五)護照延期和換補發:護照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過五年,持照人在護照有效期滿6個月前到原發照機關或駐外使領館辦理延期;護照期滿無法再延期,損壞不能繼續使用可申請換發;護照遺失的,在取得遺失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報失證明並登報聲明作廢後可申請補發新護照,在國內由原發照機關辦理,在國外由駐外使領館辦理;領取護照後首次出境前變更前往國的,憑簽證更換出境登記卡。
(六)收費標准:工本費200元,延期、加註每人次20元。
二、辦理去港、澳、台通行證
(一)單程赴港澳定居的條件:夫妻一方定居港、澳,分居多年的;定居港、澳的父母年老體弱,必須由內地子女前往照料的;內地無依無靠的老人和兒童,須投靠在港、澳的直系親屬和近親屬的;定居港、澳的直系親屬的產業無人繼承,必須由內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繼承的;有其它情況必須去定居的。只要符合條件都可受理並報省公安廳審批。
(二)申請雙程去港澳探親的條件:在港澳有定居的直系親屬及近親屬需前往探望的,可根據名額隨時受理審查後呈送省廳審批。
(三)非公務活動往來香港的條件:在自貢工作的外資企業中方雇員、其他企業工作的本地居民,因業務需要都可申請非公務去港。申請時須交驗所在單位營業執照副本、上年度營業額、納稅額復印件,申請人戶口簿和身份證、往來香港從事業務相應的邀請證明,填寫《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審批表》和《商務、培訓、就業等簽注申請表》,由市局出入境管理處受理後報省廳審批。在港停留時間和往返次數視申請事由確定。
(四)申請去台灣的條件:居民只要獲得台灣方面的《台灣地區旅行證》副本,提交市、縣(市)台辦介紹信,在台邀請人的邀請信,申請人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即可獲得批准。從事文化交流或其他業務的,還須提交國辦台批文。
(五)通行證收費標准:港澳通行證工本費50元,簽注20元,手續費5元,非公務一次簽注20元,二次簽注50元,多次簽注100元。往來台灣通行證工本費30元,簽注20元,加註20元,手續費5元。
出國旅遊,如何辦理出國的護照?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如何辦理護照
公民因私事出國,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填寫《公民因私事出國(境)申請審批表》。同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戶口證明;2?出境事由證明;3?本人工作單位或者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對申請人出國的意見。
「出境事由證明」是指:
(1)出境探親訪友的,提交親友的邀請信和邀請人在前往國的居住證明。邀請人在前往國的居住證明是指邀請人在前往國的居留資格證明或邀請人在前往國正在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或其他經出入境管理部門認可的能證明邀請人在前往國合法居留的證明。
歸僑、僑眷憑其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僑辦的證明(如受理申請的機關掌握歸僑、僑眷的身份情況,也可以免交僑辦的證明),60歲以上的公民,隨父母(或監護人)出國的未滿16周歲的人公民,以及出國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的申請人,免交親友的邀請信的親友前往國的居住證明。
(2)出國旅遊(含個人出國旅遊和參加旅行團出國旅遊)。個人出國旅遊須提交旅行所需外匯費用證明(如申請人銀行存款證明);參加旅行社組織的旅遊團隊出國旅遊,須提交有出國旅遊經營權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額旅遊費用的發票。
(3)出國留學(含自費出國留學和公派留學)。個人聯系的自費出國留學,須提交接收學校出具的入學通知書。通過合法中介機構聯系的出國留學,需提交入學通知書或該中介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
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申請自出國留學,須提交省一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自費留學資格審核證明」。
公派留學人員(含國家公派和單位公派留學人員)須提交填寫完整的《公派留學人員申請護照登記表》。
(4)出國定居。須提交擬前往國家政府主管機關或駐華領使館的定居許可證明或擬定居地親友同意去定居的證明。其中後者須提交親友在擬前往國定居的證明。
(5)出國就業(含個人應聘就業、勞務出國、由境外就業服務機構介紹的出國就業)。個人應聘就業,須提交前往國的聘請、聘用單位或者僱主的僱傭、聘用證明。
由勞務公司辦理的出國勞務人員,須提交有外派勞務經營權的勞務公司出具的申請人出國勞務的證明。
由勞務公司辦理的出國勞務人員,須提交有外派勞務經營權的勞務公司出具的申請人出國勞務的證明。
由境外就業服務機構協助辦理出國就業的,須提交有境外就業經營權的境外服務機構確認的申請人與境外僱主簽訂的就業合同。
(6)出國從事商務等其他非法公務活動,須提交國外相應的邀請函件。
「單位意見」可直接填寫在申請表的相應欄目內並加蓋公章,也可單獨開具。「單位意見」應包括下列內容:申請表所填內容是否屬實、申請人是否具有法定不準出境的五種情形,是否同意申請人出境(不同意的要說明理由)等。具體要求是:?
(1)國家公職人員,由其組織人事部門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出具意見。
(2)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和事業單位員工,由所在企業、事業法人代表授權的單位人事、保衛部門簽署意見,法人代表本人申請出國,由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出具意見。
(3)大、中學校在校學生,由所在學校出具意見。
(4)未滿14周歲的兒童,需提交其父母或監護人同意出國的證明,免交單位或派出所意見。?
(5)其他人員,由其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見。
拿者戶口本去當地公安局還要有2寸照片戶籍證明
⑹ 台灣人與英國人在台灣結婚後去英國定居要簽證嗎
如果你是台灣人
有兩個方法可以和英國人結婚
1.旅遊簽證是不能在英國直接辦理結婚的 你必須要辦理"未婚配偶簽證"才可以去英國注冊結婚
2.但如果你已經和英國人在台灣結婚注冊了,那下面幾點是在台灣辦理英國配偶簽證需要的文件:
A.對方(英國人)必須在英國先去辦理單身證明 並且注冊說他要和誰(你)結婚
,這份單身證明必須拿到台灣,請翻譯翻好並且拿到法院公證
B.你們的中/英文結婚證書(在台灣戶政事務所辦理)
C.你戶籍謄本 要翻譯成英文 並拿到法院公證(你的孩子當然是和你一個戶籍吧)
D.去英國在台辦事處 申請配偶簽證 並替你的孩子申請依親簽證(要能證明 孩子18歲以下,且生活皆由你撫養)(只有18歲以下孩子可以和你一起辦理依親簽證,有特殊情況 請見UK home office網站)
E.你們的結婚照片,交往時候的照片,信件等(最好有印上日期的)
F.對方和你的財力證明(由工作單位,銀行存款等)(申請簽證三個月之內)
G.居住所證明(以繳費的水費,電費等)(申請簽證前三個月內)
大約是這樣,如果你是二婚如果又帶上孩子,審查會更嚴格(孩子移民方面可能需要更多文件),但如果對方有充裕的資金及住所證明,保證你和孩子過來英國後,能獨立生活,不會領取政府救濟金之類的,應該就會比較容易通過了
你可以搜尋一下 "UK Border Agency | Husbands, wives and civil partners"
在裡面有對配偶簽證最新的規定
另外
台灣威孚有限公司,在台灣辦理申請英國簽證的相關事宜。您可透過台灣威孚有限公司的網站,查詢如何申請、及您是否需要簽證
⑺ 2022年英國人可以去台灣免簽嗎
一般來講,英國護照可以去的,但現在有這個特殊原因吧,最好是前前期去航空公司咨詢一下要。
⑻ 1895年《馬關條約》後台灣被日本侵佔,日本是如何統治台灣的
1、日據台灣初期,官民的抵抗,日本的強壓政策
日本佔領台灣初期,台灣對日本殖民者的抵抗,還是非常激烈的。日本採取了強壓的手段,隨時拘捕他們認為靠不住的台民,成群地屠殺,有時數百人被聚集在一起,用機槍掃射,集體處死。這種恐怖的統治,也有強烈的震懾作用,使台民不敢再有抗日想法。
2、日本在台灣的農業建設和「國民教育」
從經濟方面來說,嘗試了堪稱亞洲第一次的農業革命,推行的項目有:使用化肥、培育新品種、有計劃地規劃水利灌溉等。他們開設了新型糖廠,代替過去用牛力和人力操作的製糖方法。不過這些措施多以台灣為實驗性質,一旦犯了錯誤,台灣百姓先吃大虧。
台灣推行現代化農業生產,無論質和量都提高了許多,而且,這些建設帶動了農村社會的巨大變化。一部分的城市文化被帶入農村,提高了農村的生活水平。在日本統治期間,台灣全島逐漸電氣化,縱貫鐵路修成,高雄、基隆兩港開港。
在此基礎上,日本帶來了現代文化知識和現代化的生活形態,給台灣鋪設了一層從西方經過日本,移植到台灣的世界近代文明。無可諱言,由於台灣不過是日本的文化邊陲,雖然各方面的文化資源取自日本本土,但台灣文化能達到的水平,難免先天不足,而且,很難有開拓創新的空間。
3、日本在台灣的「皇民化運動」
50年的日本統治,在後半段發動了「皇民化運動」,願意接受日本文化的台灣同胞,必須在日常生活中只用日語。當局要求他們採用新的日本姓氏,放棄原來的中國姓名。「皇民」必須放棄中國祭祀祖先的儀式,皈依神社的神道教。
太平洋戰爭時期,日本糧食不足,實行配給制度,在台灣的日本人民,獲得的一份配糧,台灣同胞能獲得的大概只有一半的數量,皇民化的日本人,可以得到日本人和台灣人中間的一半。這一差別,使得許多台灣人,願意成為皇民。為了表現他們是「皇民」,他們往往比真正的日本人還要更日本。
(8)英國人怎麼去台灣擴展閱讀
歷史背景
1894年(清光緒20年),中國與日本因為朝鮮主權問題而爆發甲午戰爭。次年3月20日,戰況呈現敗象的中國,派出李鴻章為和談代表,並以全權大臣身份赴日本廣島與日本全權大臣議和。到達之後,李鴻章要求先停戰,但談判沒有結果。
最後清政府被迫於1895年4月17日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清廷一方面承認朝鮮獨立;另一方面也將遼東半島、台灣全島及澎湖列島割讓予日本。
台灣割讓予日本的記載為馬關條約第二條之內:「第二、割讓台灣全島及其附屬諸島嶼;第三、割讓澎湖列島,即英國格林威治東經一百一十九度至一百二十度,及北緯二十三度至二十四度間的各島嶼。
另外,第五條亦有如下之文字:日清兩國政府於本約批准交換後,立即各自派遣一名以上之委員赴台灣省,實施該省之讓渡事務,但需於本約批准交換後二個月內,完成上述之讓渡。」因為此條約,台灣被迫進入了日本統治時期,成為日本殖民地。而該和談經過亦史稱台灣割讓或乙未割台。
1895年6月2日,中國全權代表李經方與日本任命的台灣總督樺山資紀在停泊於基隆海面的日艦「橫濱」號完成了台灣交接手續。
而台灣人民則以「台灣民主國」的名義,發誓「願人人戰死而失台,決不願拱手而讓台」,在台灣島上與日軍展開數月的殊死斗爭,是為台灣人民反割台斗爭,又稱「乙未戰爭」。
另外,雖然清廷因為戰爭失敗才割讓台灣,但日本謀取台灣的武力攻佔方式,中國大陸學者稱之為占據。
⑼ 台灣被英國侵略時的資料
好像就是英法聯軍佔領廣州後北上,在廈門被那位將軍給攆出去了,又轉頭去台灣,被吳明傳給打敗了,後來才轉頭去進攻的寧波吧好像,然後去的天津,再著~就是火燒圓明園了~
⑽ 大陸人去台灣就這么難嗎!
這次商務考察要去台灣走一走,很是興奮,祖國的寶島嗎,一直沒有機會去。 沒想到搞到入境的綠卡會是這么難,時間這么長,需要兩個月的時間。盡管是商務考察,盡管我已在英國待了幾年的時間。台灣駐英辦事處的小姐很從容的給了我答案:因為我始終是中國大陸人。難道大陸同胞去台灣這么難,我的老闆開玩笑說都是陳水扁搞得鬼。現在已經是21世紀,台灣與大陸這么長時間的恩怨還是那麼的深嗎?真有點「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極」的悲。 另一個奇怪的現象是英國人去台灣是免簽,而台灣人來英國需要簽證,大陸人去台灣更是不易,不但准備材料一大堆,而且還要我的洋老闆保證我要准時離開台灣。我就不明白台灣會有這么好讓我放棄英國的事業和老公。無奈不得不照規則辦,而且還要去倫敦面簽,帶上所有人的保證書,否則我是去不了的。老闆還開玩笑說你看你就像是我的小朋友,還不得不把你按時帶回來,千萬不能在台灣丟了你。玩笑歸玩笑,這使我為台灣政府可悲。 這也使我想到二十年前舅爺從台灣回大陸探親。失散幾十年的姥姥的弟弟終於看到了他的親人,我還小,記憶中舅爺帶了很多好玩的台灣的東西,比如會散發香味的筆,至今我還保存著。大陸政府的對台灣人民的英明「開放」,使我的舅爺和姥姥在失散40年後實現了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團聚。如今老人們已經去世,但他們畢竟圓了尋覓親人的夢。 這趟台灣之行不去也罷,但放棄也太可惜,我到有點好奇之心了,想看看在資料都准備齊全的情況下,台灣政府會用什麼理由拒絕我,或是什麼樣的態度來歡迎大陸人民的到來。想到這里覺的還是要「斗爭」到底,拭目以待周二去台灣駐倫敦辦事處面世的經歷,期待能在那裡先感受到寶島人民的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