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英國實行的政體是什麼
代議制君主立憲制
2. 英國的國體\政體\國家結構形式及類型是什麼
英國的國體是君主立憲
英國的政體是①內閣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從議會產生,有占議會多數席位的政黨組成,並對議會負責。國王按內閣的意志行事形式上的權力,承擔國家元首等禮儀性職能。國王、議會和內閣之間,就有分權也有制約,體現了英國政體運行的特點。②國王、議會和內閣三者之間雖有基本分工,但分權界限不是很清晰,權力交叉情況突出。③英國憲法賦予議會至尊無上的地位。但20世紀中期以來,權力重心逐步向內閣和首相傾斜,首相成為英國最有權勢的人。
國家結構形式及類型,單一制國家以普通行政單位或自治單位劃分其內部組成。在單一制國 家中,全國只有一部憲法和一個中央政府,各行政單位和自治單位都接受中央的統一領導,沒有脫離中央的獨立權力,地方權力由中央通 過法律文件予以規定和改變,地方權力沒有憲法保障。中國、英國、法國、義大利、日本等是典型的單一制國家.
3. 英國全新的政體是什麼
英國政體為君主立憲制。國王是國家元首、最高司法長官、武裝部隊總司令和英國聖公會的「最高領袖」,形式上有權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級法官、軍官、各屬地的總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國聖公會的高級神職人員等,並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議會,批准法律,宣戰媾和等權力,但實權在內閣。議會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機構,由國王、上院和下院組成。上院(貴族院)包括王室後裔、世襲貴族、新封貴族、上訴法院法官和教會大主教及主教組成。下院也叫平民院,議員由普選產生,採取最多票當選的小選區選舉制度,任期5年。但政府可決定提前大選。政府實行內閣制,由女王任命在議會選舉中獲多數席位的政黨領袖出任首相並組閣,向議會負責。
英國女王是名義上的國家元首,目前英國女王保佑的權利是接受磋商權、警告權和獎勵權。
磋商權是指首相就某些事務征詢女王意見,但決頂權仍掌握載內閣和首相手中。
警告權是指女王對政府的某項行為認為不妥而發出警告,但這種情況極少發生。
獎勵權是指女王接受政府的建議,冊封貴族和對有貢獻的人受勛的權利。
一、內閣在立法方面的權力
(1)內閣有立法提案權。國會通過的各種法案絕大部分由內閣提出,由內閣解釋。內閣控制著議會下院開會的絕大部分時間和立法程序。
(2)內閣由下院多數黨產生,下院多數黨議員中的重要人物多是內閣成員。他們實際上構成了下院的領導核心,在英國,議員多是利用黨組織競選。黨組織的代理人是候選人的總經理。因為議員考慮到自己的連任問題,往往不得不服從本黨領袖的指揮。
(3)內閣有宣布提前大選的權利,可以在他認為有利的時機提前大選。戰後歷次大選都是提前舉行的。因為每個議員不一定能保證自己在下次大選中是否能當選,所以投票時得三思而行,避免得罪執政黨。
二、首相
(一)首相的權力
(1)內閣提交給下院討論的所有重要議案,須先經首相同意。凡涉及內政外交較為重要的方針都由首相決定,它人不得越權。閣員對內閣會議內容、閣員意見和分歧,包括高級文官對政府決策的告誡均得保密,對外一致。
(2)首相決定內閣大臣的權力范圍和各部職權劃分,且利用內閣秘書處擴大其職權,繞過職能部門制定和貫徹政策。各部的一切重要事務,提交內閣前,須先報首相。首相決定高級文官任免,並通過財政常務次官、公務員首腦和內閣次官三人來控制整個公務員隊伍的升遷。
(3)首相常兼任首席財政大臣,國家預算幾乎是他和財臣大臣兩人決定。通常財府部管預算編制,首相負責決策,其他內閣大臣不得過問。預算交內閣和下院討論前,內閣和下院根本不了解情況,提交後,內閣和下院也很難對之進行大的變動。
(4)首相提名大法官人選和高級法官人選,由女王批准任命。大法官為內閣成員,首相對其有免職權。
總之,英國首相是政府首腦,議會領袖和執黨政黨魁,集行政與立法權於一身的人物。而這也與英國的小選區相對多數制有關(小選區,指本區只產生一個議員的選區,相對多數制,即得票最多者當選,不需要他的選票過半。)。這種制度催生了兩黨制,與美國的小選區治之下的政體不同,英國主要立法權力又集中於議會下院一個院中(不是美國式的兩院基本平權),而議會5年一屆(沒有美國式的中期選舉,美國眾院一屆2年,參院一屆6年,每2年改選1/3。在總統任期的中間舉行的國會選舉稱為中期選舉。),從而導致議會的多數派常常可以由單一的一黨構成,且在內閣不決定提前大選的前提下,這個多數可以穩定的保持5年。
(二)首相受到的牽制
(1)內閣的約束
組閣方面,他要接納本黨議會黨團中的著名人物,吸收黨內主要派別的領導人,或是對有影響的人進行一定的安撫。而日常工作中,取得閣員的合作和支持也是首相賴以成功所不可缺少的因素。否則他會感到工作困難,甚至走向失敗。
(2)下院牽制
議會開會期間的周一至周四下午2:30-3:30是議員向大臣提問時間。每議員口頭問題每天最多3個。書面問題不限。首相在周一至周四從3:15開始有15分鍾專用答詢時間。
三、黨組織
(1)兩大黨的領導人,均由黨組織選舉產生。保守黨領袖是:先由保守黨下院全體議員投票選舉產生下院議會黨團領袖,當選者不僅要在總票數中佔大多數,還要比票數接近他的對手多15%。若第一輪無人當選就繼續舉行下輪,再下輪……當選為保守黨下院議會黨團領袖的人,再由保守黨兩院所有議員、議員候選人和全國聯盟執行委員會組成的會議口頭表決為領袖。領袖一經選定就不再改選,直至其辭職或死亡等不能擔任領袖職務為止。當然,面對黨內強大反對的領袖只能主動辭職。
工黨領袖在1981年1月以前由黨的議會黨團選舉產生;1981年1月以後,由議會黨團代表、工會代表和地方黨組織代表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
總之,兩大黨的領袖都不是由全體黨員選舉產生的。
4. 現代英國的政體屬於什麼
君主立憲制。英國女王是名義上的國家元首,目前英國女王保佑的權利是接受磋商權、警告權和獎勵權。磋商權是指首相就某些事務征詢女王意見,但決頂權仍掌握載內閣和首相手中。警告權是指女王對政府的某項行為認為不妥而發出警告,但這種情況極少發生。獎勵權是指女王接受政府的建議,冊封貴族和對有貢獻的人受勛的權利
5. 英國是什麼政體,這種政體有什麼特點
英國政體為君主立憲制。國王是國家元首、最高司法長官、武裝部隊總司令和英國聖公會的「最高領袖」,形式上有權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級法官、軍官、各屬地的總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國聖公會的高級神職人員等,並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議會,批准法律,宣戰媾和等權力,但實權在內閣。議會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機構,由國王、上院和下院組成。上院(貴族院)包括王室後裔、世襲貴族、新封貴族、上訴法院法官和教會大主教及主教組成。下院也叫平民院,議員由普選產生,採取最多票當選的小選區選舉制度,任期5年。但政府可決定提前大選。政府實行內閣制,由女王任命在議會選舉中獲多數席位的政黨領袖出任首相並組閣,向議會負責。
英國女王是名義上的國家元首,目前英國女王保佑的權利是接受磋商權、警告權和獎勵權。
6. 英國政體是什麼
英國是君主立憲議會制。英國國王沒有實際權力.實際權力掌握在議會手裡。內閣是議會權力的最高執行機關,其實質是資產階級民主集中制,代表的是資產階級利益。
7. 美國,英國是何種政體
民主共和,君主立憲
8. 英國政體是什麼
從政治學角度而言確切地說
英國的政體是議會制,國體是君主立憲制
德國的政體為議會制,國體是共和制
要注意的是「政體」和「國體」是兩個概念!
9. 英國是什麼政體
首先,這裡面最大的是代議制。只要是民選的代表組成議會或者國會來掌握國家最高權力或者掌握立法權的,都是代議制國家。
然後,君主立憲制是代議制的一種表現形式,在這種形式下,世襲君主作為沒有實權的虛位元首,是國家的形象代表,但是民選議會仍然掌握立法權。
最後,責任內閣制是行政機關的組織原則。即首相任命閣員並統領內閣。內閣必須與首相保持一致,不然相關大臣就要辭職。與此相對應,首相要對內閣的行為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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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dzxdxsab71265705362013-3-4 9:11:53
10. 英國和美國的政體分別是什麼
英國 國體:君主國;政體:君主立憲制;結構形式:聯邦制;政黨制度:兩黨制
美國 國體:共和國;政體:總統制;結構形式:聯邦制;政黨制度:兩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