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101℃聚焦國際:2.3你不知道的大事
【國際篇】
英首相訪華簽下800億大單:借力中國電商擴大貿易
2月3日電 據報道,美國聯邦疾病防治中心(CDC)當地時間2月2日指出,今年在美國境內爆發的流感嚴重,全國每14名就醫的病患中,就有一人是流感症狀,為2009年以來最高。數據顯示,流感迄今在美國已造成53名兒童死亡,流感流行的情況預計還將持續數周,未來形勢依然嚴峻。
② 英國與中國簽訂了哪些不平等條約
1842.8.中英《南京條約》∶
· 割香港島給英國;
· 賠款2100萬銀元;
· 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
· 英商進出口貨物繳納的關稅稅率,中國須同英國商定。
影響:
·它不但破壞了中國的領土主權,而且使它成為英國侵略中國的基地。
·巨額賠款加重了人民的負擔,不僅是對中國人民的無恥掠奪,而且開創了侵略者對中國勒索賠款的先例。
·五口的開放,使我國東南沿海的門戶被打開了,便利了外國資本主義世界的侵入。
·協定關稅的規定,使中國開始喪失了海關的主權,為外國侵略者對中國進行經濟掠奪提供了有利的條件。中國轉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2、1943.中英簽定《五口通商章程》《虎門條約》作為南京條約的補充條約.英國從中取得「領事裁判權」、「片面最惠國待遇」、在通商口岸租賃土地、房屋和永久居住的特權。
3、1944.美國強迫中國簽定《望廈條約》。美國享有英國在《南京條約》及其附件中取得的除割地、賠款外的一切特權,同時還擴大了侵略權益。如美國兵船可任意到中國各通商港口「巡查貿易」;美國人有權在通商口岸「開設醫院,建立教堂」等。
4、1944.冬,中法《黃埔條約》,法國享有美國在《望廈條約》中取得的一切特權,還規定,允許法國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傳教,修建墳地。清朝地方政府負責保護教堂和墳地。
5、1858.分別與俄、美、英、法簽定《天津條約》∶
·外國公使進駐北京;
· 增開牛庄、淡水、南京、漢口等十處為通商口岸;
· 外國軍艦和商船可以在長江各口岸自由航行;
· 外國人可到中國內地游歷、經商、傳教;
· 清政府賠償英法兩國軍費各200萬兩白銀,賠償英商損失200萬兩白銀。
6、1960年,與英法分別簽定《北京條約》.第二次鴉片戰爭結束.條約內容:
· 請政府承認《天津條約》繼續有效;
· 增開天津為商埠;
· 割九龍司地方一區給英國;
· 准許華工出國;
· 對英法兩國賠款各增至800萬兩白銀。
7、1885年《中法新約》規定:清政府承認法國對越南的殖民統治;在中越邊界開辟商埠;中國日後在廣西、雲南修築鐵路應與法國商辦;法國從基隆和澎湖撤軍。這樣,法國不僅達到了侵略越南的目的,還最先取得了在中國修築鐵路的特權。法國侵略勢力從此伸入我國雲南、廣西,中國西南的門戶被打開了。
8、1895.4.中日《馬關條約》的主要內容:
· 割遼東半島、台灣及其附屬島嶼、澎湖列島給日本;
· 賠償日本軍費白銀二億兩;
· 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日本輪船可沿內河駛入以上各口;
· 允許日本在中國的通商口岸開設工廠,產品運銷到中國內地免收內地稅。
這是繼《南京條約》以來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它給近代中國社會帶來嚴重危害:
一、台灣等大片領土的割讓,進一步破壞了中國主權的完整。這是日本繼俄國之後,對中國領土進行的一次嚴重的掠奪。它迫使台灣和祖國隔離,並且刺激了列強瓜分中國的野心。此後,帝國主義各國爭相在中國劃分「勢力范圍」,中國的民族危機進一步加深。
二、巨額的賠款,加劇了中國人民的負擔。清政府無力償還,不得不大量舉借外債,便利了列強通過貸款控制中國的經濟命脈。
三、新的通商口岸的開放,使帝國主義侵略勢力深入到中國內地。
四、允許日本在華投資設廠,其他列強援引「利益均沾」的條款。爭先恐後的在中國開設工廠,進一步掠奪中國的原料和廉價勞動力,嚴重阻礙了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
《馬關條約》反映了帝國主義資本輸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外國資本主義對中國的侵略進入一個新的階段,中國社會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
9、1901年9月,清政府被迫與英、俄、德、法、美、日、意、奧以及比利時、荷蘭、西班牙11國簽訂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主要內容有:
一、清政府賠償白銀4.5億兩,分39年還清,本息共計9.8億兩;
二、劃定北京東交民巷為「使館界」,界內不許中國人居住,由各國派兵保護;
三、 拆除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許各國派兵駐守北京至山海關鐵路沿線要地;
四、 懲辦義和團運動中參加反帝斗爭的官吏,永遠禁止中國人民成立或加入反帝性質的組織,對反帝運動鎮壓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職,永不敘用」;
五、改總理衙門為外務部,位居六部之上;
六、修訂商約。清政府同意將各條約中通商行船的內容加以修訂,以便利帝國主義擴大對中國的侵略。
《辛丑條約》的簽訂,給中國造成了嚴重危害:
一、巨額的賠款,是列強對中國空前的大規模勒索;為支付這筆賠款,清政府加緊搜刮人民,使中國人民生活更加貧困,社會經濟更加凋敝。
二、在北京設立的「使館界」,實際上是「國中之國」,是帝國主義策劃侵略中國的大本營。外國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區,使清政府完全處於軍隊的控制之下,便於侵略者直接派兵鎮壓中國人民的反帝斗爭。
三、按照條約規定,清朝官吏嚴厲鎮壓中國人民的反帝斗爭,進一步成為帝國主義幫凶。
四、該設外務部的規定,便於清政府能夠按照外國侵略者的意旨實行賣國的外交政策。
《辛丑條約》是帝國主義國家強加給中國的一個嚴重的不平等條約,列強除了窮凶極惡地對中國敲詐勒索外,還重新確立了以慈禧太後為首的清政府繼續充當它們在華的代理人。從此,清政府徹底成為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辛丑條約》的簽訂,標志著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統治秩序的完全確立,中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形成了。
③ 從道光帝中國和外國都分別簽訂了什麼條約,內容各是什麼
《穿鼻草約》內容如下:(1)香港讓於英國,但中國仍可徵收商業上正當捐稅,如在黃埔所施行。(2)賠款600萬銀元給英政府,當即交付100萬銀元,其餘限至1846年付清。(3)兩國官吏平等相待。(4)廣州之通商,限陰歷新年10日以內恢復,英商得至黃埔貿易,直至居留地安排妥當為止。.. 《南京條約》《南京條約》主要內容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與英國政府簽訂了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中英《南京條約》。 每一個有愛國心的炎黃子孫都不會忘記這一天,它是近代史上的第一個國恥日!《南京條約》 對中國社會產生了災難性的後果,個帝國主義列強對中國的侵略、掠奪、瓜分,自此開始, 中國由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開根據條約第二條規定,始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轉變。
《南京條約》是由英國侵略者馬禮遜根據外交大臣巴麥尊的《對中華條約草案》起草的, 條約共13款,主要內容有以下五項:
(一)五口通商。根據條約第二條規定,將中國沿海城市廣洲、福州、廈門、寧波、上海 開辟為通商口岸,滿足了英國侵略者蓄謀已久的慾望。
(二)強佔香港。根據條約第三條規定,把中國香港割讓給英國,使得香港成為英國侵略 中國的橋頭堡。
(三)勒所賠款。根據條約第七條規定,中國賠償英國款項總計2100萬元,分四年付清, 包括賠償鴉片費600萬元,商欠費300萬元,水陸軍費1200萬元。這筆巨款嚴重地削弱了清政 府的財政收入,而這一費用必然轉嫁到廣大勞動人民身上,從而進一步加重了人民的災難。
(四)協定關稅。根據條約第十條規定,中國向英國商人徵收進出口貨物稅,必須同英 國政府商議。協定關稅是近代中國工業不發達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其它問題。英國可以在通商口岸派設鄰事、管事等官;廢除廣東公行制度;釋放賣國漢奸;英國管員與中國官員平等往來;英軍占據中國的地區,直至清政府付清賠償款項後才撤離等。
《南京條約》主要影響
《南京條約》是近代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強加在中國人民身上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英國以武力侵略的方式迫使中國接受其侵略要求,這就使中國主權國家的獨立地位遭到了破壞。強佔香港,損害了中國領土的完整。通商口岸成為西方資本主義對中國進行殖民掠奪和不等價交換的中心。巨額賠償加重了清政府的財政負擔,同時轉嫁到勞動人民的身上,使他們的生活更加艱苦。《南京條約》簽訂後,西方列強趁火打劫,相繼強迫清政府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從此,中國逐步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南京條約》使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④ 鴉片戰爭中,中國先後與英法簽訂三個不平等條約,
從秦始皇統一中國開始到1840年的鴉片戰爭前,香港先後隸屬於番禺縣、寶安縣、東莞縣、新安縣管轄。雖然朝代更迭、建制更改,縣名更換,實際一直歸廣東省靠近深圳河的縣所轄。鴉片戰爭後,香港成為割讓給西方列強的第一塊珍貴的國土,成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塊殖民地,因而也成了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開端。
1842年,英軍兵臨南京城下,清道光皇帝派欽差大臣耆英與英侵華全權使臣璞鼎查在英國「康沃利斯」號軍艦上,簽訂了城下之盟,即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根據條約第三款規定,將面積75.6平方公里的香港島割讓給英國。
1860年英法聯軍攻破北京,火燒圓明圓,強迫清咸豐皇帝簽訂《北京條約》。條約第六款規定,將面積11.2平方公里的九龍半島並歸英屬香港界內。至此,英軍完全控制了維多利亞港灣。
1898年中日甲午戰爭爆發後,西方列強競相在中國劃定勢力范圍,英國加快了瓜分中國的步伐,迫使清政府簽訂《中英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專條規定,包括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九龍半島北部面積為975.1平方公里的大片土地及附近235個島嶼租借給英國,租期為99年。租借的這片中國領土領海,被英國人稱為新拓展的地界,因此有了統一的新地名叫「新界」
⑤ 中國與外國一共簽訂了多少不平等條約
中國近代史一共與外國簽訂了29個不平等條約。
自1840年鴉片戰爭以來中國與其他國家簽訂了一系列的條約,一般認為其中絕大部分都是不平等的。
從條約的簽訂上看,是經過雙方的交涉談判、共同宣布的平等協定,但實際上兩國的談判總是經過了一場戰爭——早已腐朽沒落的清帝國在 對外經濟與國防上不是近代帝國主義國家的對手,一場戰爭下來中國政府很少能從戰爭中佔到什麼「便宜」,反而讓其他國家取得戰爭的主動,迫使中國政府以談判 為手段以避免更大的損失;中國政府的代理人往往在談判時只有「接受」與「不接受」這樣的選擇,這些代理人作為一個專制帝王派來的代表,只能為了皇族的利益去簽訂這些條約。
中國的史學界大多將自1949年以前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1840年—1860年)
這一階段既是中國由君主專制社會走向半殖民社會的開端,也是列強在中國建立殖民體系的形成階段。在這一階段中,《南京條約》的簽定標志著中國不平等條約體系的建立與初步形成。《南京條約》又與《望廈條約》、《黃埔條約》構成了中國不平等條約體系中最重要的奠基石。通過這三個不平等條約,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三個資本主義國家:美、英、法三國在中國取得了如下權利:
1. 取得自由對外貿易的通商權與片面最惠國待遇。
2. 取得協定關稅的權利。
3. 取得在華傳教、租地建房的權利。
4. 取得領事裁判權。
5. 取得部分中國領土的佔有權。
這些不平等權利構成了中國最早的不平等條約體系,無論是今後的租界、內河巡航、高額賠款都不過是上述權利的延續、發展與補充。
1853年在上海的一場小刀會起義令英國人取得了控制中國海關的絕佳機會;第一次鴉片戰爭後14年,英法為擴大在華權益再度挑起第二次鴉片戰爭,這場持續4年的戰爭帶來了一系列新的條約:
1. 中英、中法、中美、中俄《天津條約》、中俄《璦琿條約》(1858年)
2. 中英、中法、中俄《北京條約》(1860年)
這次戰爭帶來的新的不平等條約加深了中國半殖民地化的程度,歐美各國又取得了一些新的條約特權:
1. 胃口大開的領土要求。
2. 擴大對外貿易窗口的要求。
3. 內河航運權。
4. 鴉片貿易合法權。
5. 內地自由行動權。
6. 勞工出國權。
這一時期的不平等條約大多圍繞著貿易而進行,對於當時的資本主義國家而言,工業革命後生產力的提高帶來了大量的商品,在本國市場銷售商品取得利潤不能完全滿足資本家的慾望,因而就要開辟新的海外市場。所以各國採用的都是自由貿易的經濟方針,政府制定的對外政策無不以擴大貿易對象,實現商品輸出為主要目的。打開中國的大門,建立殖民地,要求五口通商、協定關稅都是這一方針的具體體現。面對頑固不願開放的清朝政府,各國就採用了先以武力手段迫使中國政府談判,再取得交易特權與商品市場。
第二階段(1860年—1919年)
在《北京條約》簽訂之後,清帝國進行了一場洋務運動的變革;在1860以後的一段時期內,清政府「內外祥和」,稱之為「同治中興」。但是,好景不長,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相繼進入帝國主義階段。1876年因馬嘉理案簽訂煙台條約。1883年,法國為侵略越南而挑起戰爭。在這場被稱為中法戰爭的戰爭中,清軍於馬尾海戰大敗後在陸地戰場上取得了決定性勝利,此時清政府卻主張趁勝求和。1885年李鴻章和法國公使巴德諾簽訂了喪權辱國的《中法新約》。這場戰爭顯示了洋務運動的成績,更暴露了洋務運動的嚴重不足。
此時,日本正處於明治維新時期;他們制定了入侵中國的「大陸政策」,並通過不斷擴軍備戰一步步實施他們的計劃。在一切就緒之後,1894年,日本發動了日本稱為日清戰爭的甲午中日戰爭。由於清政府的腐朽,戰爭迅速失敗。1895年李鴻章和伊藤博文在日本馬關春帆樓簽訂了《馬關條約》
此後,列強在中國大肆劃分勢力范圍,強占租借地,中華民族同外國矛盾日趨激化。以「扶清滅洋」為口號的義和團運動迅速在中國北方興起(南方也有類似性質的運動,規模較小)。義和團運動在反侵略也極端排外,仇視一切外來事物;在華北四處殺害外國人與信仰基督教的中國人,燒毀教堂、鐵路等 一切跟外國有關的事物。外國人紛躲入使館避難。列強以保護僑民為名,英法美俄德日意奧八國聯合起來,組成聯軍進入中國,在天津登陸後向北京進發。清政府則 以「義和團可用」,讓義和團及清兵在北京圍攻外國使館,並向十一國宣戰。八國聯軍攻入北京後,清皇室倉皇離開;並以政府之前是被義和團脅持為名,由李鴻章 出面跟列強求和。義和團則被中外聯合剿殺。同時俄國更乘機佔領中國東北。1901年,李鴻章代表清政府同11國簽訂了《辛丑條約》。因為列強之間的矛盾,中國免於被瓜分。但條約對中國處以懲罰性的條款,包括容許外國在北京至天津駐兵,並對各國賠償大額軍費。李鴻章不久病死。這個條約進一步削弱清政府的統治。
第三階段(1919年—1949年)
在這一階段,在中國植根近80年的不平等條約體系開始遭到動搖:早先蘇聯宣布廢除沙皇俄國與中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歷來傳聞如此,但是沒有證據證明蘇聯做到了這點,或者作出過這個聲明。);國內民主意識與救亡圖存觀念日益上漲,大規模的群眾集會此起彼伏。令當時的北洋政府受到極大壓力。1919年爆發的五四運動展現出中華民族不甘於受人宰割的決心,其結果是遠在法國召開的巴黎和會上,中國代表沒有在破壞中國權益的《凡爾賽和約》上簽字。此後不久,隨著聯俄容共的實現,中國國民黨領導進行北伐。自1927年中華民國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中國大陸上出現了持續不斷的權力收回與「改訂新約」運動,使得中國的民族自尊心得到極大滿足。
這一時期掌握國家政權的政府雖不敢徹底廢除所有的不平等條約,但已經對部分國家主權展開收回行動。其主要活動為:
1. 收回租界:包括1927年1月國民政府下令收回發生一三慘案事端的漢口、九江的英國租界;1930年10月1日收回英國佔領的威海衛;1931年1月15日收回比利時在華租界。
2. 收回關稅主權:改訂新約運動的成果之一;1933年國民政府實行新稅則,標志著中國基本實現了關稅自主。
3. 廢除領事裁判權與最惠國待遇。
但這一系列的活動並沒有徹底讓中國擺脫半殖民半封建社會的狀況,這是由於當時的中國國力依然不足以與世界強國對抗,政府害怕面對廢除不平等條約後各 國可能做出的強烈反應甚至是動用武力;國民政府需要有外國的經濟、外交上的支持,不可能接受被國際孤立的形勢。因而在20世紀30年代後,不平等條約的體 系反而再次加強,但各國也已經不再採用武力威脅的手段,轉而以一定的經濟利益或一些對中國而言無關大局的利益來換取特權,或者先製造輿論優勢渲染簽訂條約 的利益。如何梅協定就是日本先製造「華北獨立」的事端,再通過輿論向外界詮釋華北不設防帶來的好處,最終使國民政府接受協定。
不久,第二次世界大戰全面爆發,由於中國與意、日為交戰方,因此廢除了在華的不平等條約。為了維持反法西斯同盟的穩定,1943年1月11日美國和英國分別與中華民國簽署《中美新約》、《中英新約》,自願放棄在同盟國中國的特權。
1949年9月,在北平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了《共同綱領》,其第55條公開宣布「對於國民黨所訂的各項條約和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應加以審查,按其內容,分別予以承認,或廢除,或修改,或重訂。」
一覽表
下面列出了部分中國政府或大多數中國人認為是不平等的條約。
1. 中俄蒙協約(民國4年(1915年)6月7日,中國與俄國,簽約地點:外蒙古,恰克圖)
2. 民四條約(二十一條)(民國4年(1915年)5月25日,中國與日本,簽約地點:北京)
3. 滿洲里界約(1911年(宣統3年)12月20日,中國與俄國,簽約地點:滿洲里)
4. 中英續訂藏印條約(1906年(光緒32年)4月27日,中國與英國,簽約地點:北京)
5. 中日會議東三省事宜正約(1905年(光緒31年)12月22日,簽約地點:北京)
6. 辛丑條約(1901年(光緒27年)9月7日,簽約地點:北京)
7. 廣州灣租界條約(或中法互訂廣州灣租界條約)(時間:1899年(光緒25年)11月16日;簽約地點:廣州灣;中國與法國)【註:廣州灣今廣東湛江市】
8.訂租威海衛專條(時間:1898年(光緒24年)7月1日;簽約地點:北京;中國與英國)【註:威海衛今山東威海市】
9. 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時間:1898年(光緒24年)6月9日;簽約地點:北京;中國與英國)10. 中俄旅大租地條約(1898年(光緒24年)3月27日,簽約地點:北京。1898年5月7日在俄國彼得堡簽訂了《續訂旅大租地條約》)
11. 中德膠澳租界條約(1898年(光緒24年)3月6日,北京;中國與德國)
12. 中日通商行船條約(1896年(光緒22年)7月21日,簽訂於北京)
13. 中俄密約(1896年(光緒22年)6月3日,莫斯科)
14. 馬關條約(1895年(光緒21年)4月17日,馬關,與日本)
15. 中英會議藏印條款(1890年(光緒16年)3月17日,印度加爾各答;補充修訂:1893年12月5日,大吉嶺)
16. 中葡和好通商條約(1887年(光緒13年)12月1日,與葡萄牙,北京)
17. 中英煙台條約(1876年(光緒2年)煙台;中國與英國)
18. 中日北京專條(1874年(同治13年)10月31日)
19. 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1864年(同治3年)10月7日,塔爾巴哈台)
20. 中德通商條約(1861年(咸豐11年)9月2日,天津)
21. 北京條約
a) 中俄北京條約(1860年(咸豐10年)11月14日,北京)
b) 中法北京條約(1860年(咸豐10年)10月25日,北京)
c) 中英北京條約(1860年(咸豐10年)10月24日,北京)
22. 天津條約
a) 中法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8年)6月27日,天津)
b) 中英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8年)6月26日,天津)
c) 中美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8年)6月18日,天津)
d) 中俄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8年)6月13日,天津)
23. 中俄璦琿條約(1858年(咸豐8年)5月28日,璦琿)
24. 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1854年(咸豐4年)7月5日,上海)
25. 中俄伊犁塔爾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咸豐元年)8月6日,伊犁)
26. 黃埔條約(1844年(道光24年)10月24日,與法國,黃埔)
27. 望廈條約(1844年(道光24年)7月3日,與美國,望廈)
28. 虎門條約(1843年(道光23年)10月8日,與英國,虎門)
29.南京條約(1842年(道光22年)8月29日,與英國,南京)
關於《尼布楚條約》:從歷史上看,當時的中國與俄國,政治上是相互獨立的,經濟上也沒有依賴,軍事上也沒有弱勢。中國和沙俄的雅克薩之戰是中方完全勝利。中國與沙俄在簽訂條約時,互相不受對方的軍事壓迫,雙方處於完全自願簽訂的《尼布楚條約》,所以《尼布楚條約》是平等條約。《尼布楚條約》不是割地條約,是中俄瓜分喀爾喀部族地區的條約,是清俄劃分外蒙古的第一步。條約簽訂後,喀爾喀蒙古人不再有後撤縱深,迫不得已南依,逐步遷移到如今的中國內蒙古自治區。
1917年,德國和奧匈帝國因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成為中國的敵對國,而被廢除不平等條約。1917年蘇俄自願放棄其在中國的特權(事後未完全兌現,亦無退還條約中獲得的領土)。1943年,美國和英國自願放棄其在中國的特權。義大利和日本因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成為中國的敵對國失去他們的特殊地位,日本、義大利在中國的殖民地和租借地被全部剝奪。1946年,法國放棄其在中國的特權。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後,不承認以前簽訂的所有不平等條約。
詳見:http://ke..com/link?url=KXM-_m-BxNV08OPq#6_1
⑥ 英國和中國90億英鎊簽了嗎
簽了啊,新聞不也報道了嗎。
⑦ 1640年中國和英國簽訂了什麼條約
1840年鴉片戰爭後,中英在南京簽署南京條約,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
⑧ 第二次鴉片戰爭後中國和英國簽訂了什麼條約
中國清政府與英、法、俄在北京簽訂的結束第二次鴉片戰爭的條約。1860年10月24日、25日,恭親王奕欣分別與英國政府全權代表J.B.額爾金、法國政府全權代表J.B.L.葛羅簽訂中英、中法《北京條約》。
北京條約的主要內容有:①開天津為商埠。②准許英、法招募華工出國。③割讓九龍司給英國。④退還以前沒收的天主教資產。法方還擅自在中文約本上增加:「並任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建造自便」。⑤賠償英、法軍費各增至800萬兩,恤金英國50萬兩,法國
20萬兩。
俄國自以調停有功,逼迫奕欣於11月14日訂立了中俄《北京條約》,割占烏蘇里江以東約40萬平方千米的中國領土,並為進一步掠奪中國西部領土製造條約根據。
北京條約的簽訂,不僅使外國資本主義的侵略勢力由東南沿海進入中國內地,而且中國社會進一步半殖民地化。
《北京條約》是《天津條約》的繼續和擴大,它不僅承認《天津條約》完全有效,而且攫取了一些新的侵略權益:天津開埠後,西方資本主義侵略勢力有了大肆掠奪華北經濟的侵略據點;割佔九龍司、烏蘇里江以東大片領土,進一步破壞了中國領土主權完整;英、法侵略者可以公開掠賣中國人口出洋做奴隸;軍費賠款是對中國人民的又一次殘酷掠奪;外國教會侵略勢力更加深入和日益猖獗。這些使中國人民的災難日益深重了。
政治上,中國喪失了大片領土和主權;清王朝投靠外國侵略者,開始成為他們的附庸和工具,中外反動勢力公開勾結,共同鎮壓中國人民的反抗。
經濟上,外國侵略勢力擴張到沿海各省,並伸向內地,方便了它們傾銷商品,掠奪廉價原料和勞動力,使中國難以抵擋資本主義經濟侵略的沖擊
⑨ 中國和西方侵略者一共簽訂了多少不平等條約
《南京條約》是中國近代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它是英國第一次侵華戰爭――鴉片戰爭的結果。 英國向中國輸入鴉片由來已久,到19世紀30年代末,輸入量達到驚人的程度。這種骯臟的鴉片貿易不僅使英國人的東印度公司、英屬印度政府及鴉片販子獲得暴利,而且與英國政府和整個英國資產階級形成了密切的利益關系。1839年1月,清朝欽差大臣林則徐奉旨禁煙,並於6月3日進行了震驚中外的虎門銷煙。 1840年6月,英國侵略者為保護鴉片貿易,依仗其船堅炮利,發動了侵略中國的鴉片戰爭。英軍先後攻陷舟山、虎門、廈門、寧波、吳淞、鎮江等地,並霸佔香港島。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4日,英軍進逼南京,索要贖城費300萬元。軍事失利的清朝以欽差大臣耆英、兩江總督牛鑒、署乍浦副都統伊裡布為代表,與英方交涉。中英和約談判開始。 1842年8月11日至29日的條約談判,清朝代表在英方的軍事壓力下毫無反抗能力。英方不允許清方對其提出的條件做任何修改,屢屢以進攻南京相要挾。條約中的中英文本完全是英方一手制定的。8月29日,耆英、伊裡布與英國全權代表璞鼎查於南京江面上的英國「汗華麗」戰艦上簽署了和約。南京當時稱江寧,該條約又被稱為《江寧條約》,今人慣稱為《南京條約》。 中英《南京條約》共13款,主要內容是:1.宣布結束戰爭。兩國關系由戰爭狀態,進入和平狀態。2.五口通商。清朝政府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五處為通商口岸,准許英國派駐領事,准許英商及其家屬自由居住。3.賠款。清政府向英國賠款2100萬元,其中600萬元賠償被焚鴉片,1200萬元賠償英國軍費,300萬元償還商人債務。其款分4年交納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則酌定每年百元應加利息5元。4.割地。清朝政府將香港割讓給英國。5.另訂關稅則例。清朝政府將以公平的原則頒布一部新的關稅則例,以便英商按例交納。6.廢除公行制度,准許英商與華商自由貿易。 《南京條約》是近代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強加在中國人民身上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英國以武力侵略的方式迫使中國接受其侵略要求,這就使中國主權國家的獨立地位遭到了破壞。強佔香港,損害了中國領土的完整。通商口岸成為西方資本主義對中國進行殖民掠奪和不等價交換的中心。巨額賠償加重了清政府的財政負擔,同時轉嫁到勞動人民的身上,使他們的生活更加艱苦。《南京條約》簽訂後,西方列強趁火打劫,相繼強迫清政府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從此,中國逐步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條約原文: 一八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南京。 茲因大清皇帝,大英君主,欲以近來之不和之端解釋,止肇釁,為此議定設立永久和約。是以大清大皇帝特派欽差便宜行事大臣太子少保鎮守廣東廣州將軍宗室耆英,頭品頂戴花翎前閣督部堂乍浦副都統紅帶子伊裡布;大英伊耳蘭等國君主特派全權公使大臣英國所屬印度等處三等將軍世襲男爵朴鼎查;公同各將所奉之上諭便宜行事及敕賜全權之命互相較閱,俱屬善當,即便議擬各條,陳列於左: 一、嗣後大清大皇帝、大英國君主永存平和,所屬華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國者必受該國保佑身家全安。 一、自今以後,大皇帝恩准英國人民帶同所屬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五處港口,貿易通商無礙;且大英國君主派設領事、管事等官住該五處城邑,專理商賈事宜,與各該地方官公文往來;令英人按照下條開敘之列,清楚交納貨稅、鈔餉等費。 一、因大英商船遠路涉洋,往往有損壞須修補者,自應給予沿海一處,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將香港一島給予大英國君主暨嗣後世襲主位者常遠據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一、因大清欽差大憲等於道光十九年二月間經將大英國領事官及民人等強留粵省,嚇以死罪,索出鴉片以為贖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銀六百萬員償補原價。 一、凡大英商民在粵貿易,向例全歸額設行商,亦稱公行者承辦,今大皇帝准以嗣後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該口貿易者,勿論與何商交易,均聽其便;且向例額設行商等內有累欠英商甚多無措清還者,今酌定洋銀三百萬員,作為商欠之數,准明由中國官為償還。 一、因大清欽命大臣等向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強辦,致須撥發軍士討求伸理,今酌定水陸軍費洋銀一千二百萬員,大皇帝准為償補,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後,英國因贖各城收過銀兩之數,大英全權公使大臣為君主准可,按數扣除。 一、以上三條酌定銀數共二千一百萬員應如何分期交清開列於左: 此時交銀六百萬員; 癸卯年六月間交銀三百萬員,十二月間交銀三百萬員,共銀六百萬員; 甲辰年六月間交銀二百五十萬員,十二月間交銀二百五十萬員,共銀五百萬員; 乙巳年六月間交銀二百萬員,十二月間交銀二百萬員,共銀四百萬員; 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銀二千一百萬員。 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數,則酌定每年每百員加息五員。 一、凡系大英國人,無論本國、屬國軍民等,今在中國所管轄各地方被禁者,大清大皇帝准即釋放。 一、凡系中國人,前在英人所據之邑居住者,或與英人有來往者,或有跟隨及候候英國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御旨,譽錄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國人,為英國事被拿監禁受難者,亦加恩釋放。 一、前第二條內言明開關俾英國商民居住通商之廣州等五處,應納進口、出口貨稅、餉費,均宜秉公議定則例,由部頒發曉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納;今又議定,英國貨物自在某港按例納稅後,即准由中國商人遍運天下,而路所經過稅關不得加重稅例,只可按估價則例若干,每兩加稅不過分。 一、議定英國住中國之總管大員,與大清大臣無論京內、京外者,有文書來往,用照會字樣;英國屬員,用申陳字樣;大臣批覆用札行字樣;兩國屬員往來,必當平行照會。若兩國商賈上達官憲,不在議內,仍用稟明字樣為著。 一、俟奉大清大皇帝允准和約各條施行,並以此時准交之六百萬員交清,大英水陸軍士當即退出江寧、京口等處江面,並不再行攔阻中國各省商賈貿易。至鎮海之招寶山,亦將退讓。惟有定海縣之舟山海島、廈門廳之古浪嶼小島,仍歸英兵暫為駐守;迨及所議洋銀全數交清,而前議各海口均已開辟俾英人通商後,即將駐守二處軍士退出,不復占據。 一、以上各條均關議和要約,應候大臣等分別奏明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各用?、親筆批准後,即速行相交,俾兩國分執一冊,以昭信守;惟兩國相離遙遠,不得一旦而到,是以另繕二冊,先由大清欽差便宜行事大臣等、大英欽奉全權公使大臣各為君上定事,蓋用關防印信,各執一冊為據,俾即日按照和約開載之條,施行妥辦無礙矣。要至和約者。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即英國記年之一千八百四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由江寧省會行大英君主汗華?船上鈴關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