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英國首相是是多少年換一屆
由於英國首相就是議會的首領,這也就意味著英國首相的任期和議會的任期是一致的。而每一屆議會的任期一般是5年的時間,但也有可能臨時被解散的,所以說它的具體任期是不確定的。同時也說明英國首相的任期是不能夠可定的,但每一屆不會超過5年。
英國首相全稱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首相,簡稱聯合王國首相或英揆(揆,本意即宰相),英國政府首腦,是代表英國王室和民眾執掌國家行政權力的最高官員。
英國首相(Prime Minister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縮寫PM)一般情況下國會下議院的多數黨黨魁或執政聯盟的首領自動成為首相人選,人選經國王/女王任命後正式成為首相。
② 英國首相幾年換一次
英國的首相任期和英國議會的任期相同,英國法律規定議會選舉至少五年一次
③ 英國首相選舉和任期有什麼規定嗎~~為什麼英國首相的任期有的都10幾年啊
英國和大多數歐洲國家一樣,其政體採行內閣制,即由國會多數黨組閣,其政府首腦為首相(在君主立憲國家)或總理(共和國)。政府首腦這個職位本身沒有限期,只要該政黨保持多數地位(連續贏得大選)以及此人連續被本黨推為首相人選。大選每五年舉行一次。但在五年任期之內的任何時候,首相都可以召集大選。
④ 英國首相選舉制度
首相議會制下,首相被迫結束任期的主要原因就是失去議會的執政黨,甚至失去多數派的局面。一旦出現這種情況下,首相的正常執政會受到議會反對派的聯合牽制,甚至反對派可以聯合起來直接啟動彈劾程序,因此在這種情況下首相一般都會理智地選擇辭職。
⑤ 英國首相是多久選一次
簡單說首先是下議院選舉,包括工黨、保守黨以及自由民主黨三個主要政黨在內的英國各政黨將會在整個英國各選區逐一爭奪每一個議席,議會選舉結束後,國王(或女王
⑥ 英國首相任期
英國是議會制國家,行政部門是議會派生的,而首相只不過是第一部長,所以一屆議會的任期是准繩。一屆議會任期多長,首相的一個任期就有多長。
英國議會一屆任期正常為5年,所以首相的正常任期也是5年,但議會制國家的議會是可以隨時解散的,行政部門是可以隨時被議會全部撤職的,而且行政部門一定時,誰來擔任「第一部長」是部長們內部任何時候可以決定的,所以首相任期多有不定。
⑦ 關於英國首相
英國首相大選每五年舉行一次。但在五年任期之內的任何時候,首相都可以召集大選。
而且英國並沒有最多能連任幾屆的規定,只要該政黨保持多數地位(連續贏得大選)以及此人連續被本黨推為首相人選就可以繼續連任。
國王是不可以參加選舉的。
⑧ 英國首相布萊爾的任期到那一年英國大選幾年舉行一次
英國首相布萊爾的任期到2009年,英國大選4年舉行一次
⑨ 英國的首相選舉流程
英國首相是不直接選舉的,一般情況下國會下議院的多數黨黨魁或執政聯盟的首領自動成為首相人選,人選經國王/女王任命後正式成為首相。
英國大選的基本制度是簡單多數選舉制,即根據一黨所佔有的議員數量。如果一黨擁有絕對多數的議員,則此黨將組成下屆政府,該黨黨魁則成為首相。如果沒有任何黨派擁有絕對多數席位,則合計擁有絕對多數席位的兩個或多個政黨將組成聯合政府,基本上其中最大黨黨魁將成為首相,也可能是單獨一黨成立政府,並通過與其他黨派非正式的聯盟和協議而得以延續。
按照慣例,議會大選後,即由英王召見多數黨領袖,任命其為首相並授權組閣。首相從本黨議員中提出閣員名單 ,請英王任命。大臣分閣員大臣和非閣員大臣。參加內閣的閣員大臣只是政府中的部分大臣,閣員人數由首相確定,組成人數經常變動。
參加內閣的除首相外,通常有外交、國防 、財政、內政等重要部門的大臣,不擔負某一具體部門首長的大法官、樞密院院長、掌璽大臣,主管地區事務的蘇格蘭事務大臣、威爾士事務大臣、北愛爾蘭事務大臣。內閣會議之前,首相有時就重要政策方針先召集少數親近大臣開會討論,稱小內閣或內內閣。
⑩ 哪位大俠能告訴俺:美國總統、法國總統、英國首相、德國總統任期各多長這些國家的內閣任期各多長
美國:
自1789年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宣誓就任第一任美國總統以來,美國歷來以舉行就職典禮開始總統的四年任期。這個傳統薪火相傳,至今從未間斷。美國歷史上有8位總統在任職期間去世,1位辭職,但每一次都由副總統宣誓接任總統,圓滿完成四年任期。
美國內閣是總統任命的,因此任期與總統任期相同。
美國最高立法機關,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參議員由各州選民直接選出 ,每州 2 名 ,實行各州代表權平等原則。現有議員100名。當選參議員必須年滿 30歲,作為美國公民已滿9年 ,當選時為選出州的居民 。任期6年,每 2年改選1/3 ,連選得連任 。眾議員數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 ,由直接選舉產生,每州至少1名 ,人數固定為435名 ,必須年滿25歲,作為美國公民已滿7年,當選時為選出州的居民 。任期 2年,連選得連任。兩院議員長期連任現象極為普遍。議員不得兼任其他政府職務。
法國:
過去實行的是總統7年制、議會5年制,2000年6月,法國議會以絕對多數通過政府提出的關於「總統任期5年」的修憲法案。同年9月舉行的全民公決中,贊成票佔了73.2%。呼籲多年的法總統任期改革得以實現。
(總理一職由議會中的多數派充任)
3、英國
英國和大多數歐洲國家一樣,其政體採行內閣制,即由國會多數黨組閣,其政府首腦為首相(在君主立憲國家)或總理(共和國)。政府首腦這個職位本身沒有限期,只要該政黨保持多數地位(連續贏得大選)以及此人連續被本黨推為首相人選。大選每五年舉行一次。但在五年任期之內的任何時候,首相都可以召集大選。
4、德國
德國是一個憲制聯邦民主國家,擁有一個兩院制的議會,總統由間接選舉產生。但大部分的實權由德國總理掌握(Bundeskanzler)。總理是政府首腦,並執行聯邦政府的行政權利。總理往往是議會多數黨的成員,由議會選舉產生,任期四年。
德國的國家元首是聯邦總統(Bundespräsident)。總統任期5年,由聯邦會議(Bundesversammlung)選舉產生。聯邦會議由全體下院代表以及同樣數目的各州代表組成,專門選舉國家的元首。總統的權利受到限制,他的角色大部分都是象徵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