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美國對日本實行的基本政策
1·冷戰後,為應對世界多極化的發展,美國的對日政策出現了新調整,2000年發表阿米蒂奇報告,要求使日本成為「東亞的英國」,企圖利用日本牽制迅速發展的中國。
2·2008年美國金融危機發生後,上述意圖表現得更為明顯。2010年的美國《四年防務評估報告》表示:「全球政治、經濟和軍事力量的分布越來越分散。」「如果美國要維護穩定與和平,就必須越來越多地依靠重要的盟國和夥伴國。」同年發表的美國《國家安全戰略報告》強調「美國的經濟與安全利益與從西太平洋和東亞延伸到印度洋地區和南亞的弧形地帶有著無法擺脫的聯系。我們必須恢復亞太地區的平衡。」美國決定將其60%的海軍力量部署到亞太地區。
3·但根據2011年《預算控製法案》,美國的國防預算將在10年內削減4870億美元。在這種情況下,美國更需要扶助和利用日本在東亞的軍事力量。去年4月,奧巴馬訪日,美日發表聯合聲明,提出了日美安全同盟升級的要求,奧巴馬明確表示支持日本解禁集體自衛權。今年初,美第七艦隊司令表態,歡迎日本巡邏南海。
4·利用美國對日政策的上述變化,日本現政府擺脫「和平憲法」限制,解禁集體自衛權,走上了修憲擴軍,在地區乃至世界范圍內與美國聯合展開軍事行動的道路。
5·當然,美國對日本現領導人的「歷史修正主義」還保持有一定警惕,但這種警惕在其對日政策中的地位正在下降,這使戰後美國對日控制加利用的兩手政策趨向失衡。
『貳』 美國,日本,英國和中國是實行一元制的中央銀行制度嗎
法國、日本、英國和中國是實行一元制的相關部門銀行制度的。美國,實行二元制相關部門銀行制度。
元式相關部門銀行制度:
一元式相關部門銀行制度,又稱單一式相關部門銀行制度。是指一國只設立一家統一的相關部門銀行行使相關部門銀行的權利和履行相關部門銀行的全部職責,相關部門銀行機構自身上下是統一的,機構設置一般採用總分行制,逐級垂直隸屬。
典型的代表是中國的相關部門銀行設置。相關部門銀行的總行或總部通常都設在首都,根據客觀經濟需要和本國有關規定在全國范圍內設立若干分支機構。英國的相關部門銀行英格蘭銀行總行設在倫敦,在伯明翰、利物浦等8個城市設有分行;法國的相關部門銀行法蘭西銀行總行設在巴黎,在國內設有大小200多家分支機構和辦事處;日本的相關部門銀行日本銀行,總行設在東京,在全國設有33家分行和13個辦事處,還在紐約、倫敦、巴黎、法蘭克福、香港等設有代表處。也有少數國家的相關部門銀行總行不設在首都,而是設在該國的經濟金融中心城市,如印度的相關部門銀行印度儲備銀行總行設在孟買。一元式相關部門銀行制度的特點是權力集中統一、職能完善、有較多的分支機構。中國的相關部門銀行中國人民銀行亦採用一元式組織形式。
二元式相關部門銀行制度:
二元式相關部門銀行制度又稱為二元復合式的相關部門銀行制度,就是一國建立相關部門與地方兩級相對獨立的相關部門銀行機構,分別行使金融調控和管理職能,不同等級的相關部門銀行共同組成一個復合式統一的相關部門銀行體系。
一般來說,地方級相關部門銀行是按照當地經濟特點、特定的法規和歷史條件而設立,他們要受到相關部門級相關部門銀行的監督與指導,但他們與相關部門級相關部門銀行並非一般意義上的總分行關系,地方級相關部門銀行在其轄區內有一定的獨立性,相關部門級相關部門銀行和地方級相關部門銀行是按照法律規定分別行使其職能。
二元式相關部門銀行制度具有權力與職能相對分散、分支機構較少等特點,一般是實行聯邦制的國家所採用,如美國、德國等。
『叄』 現階段美國可對日本採取什麼樣的經濟扶持
一、國內方面 第一、實行有力的國家干預經濟的方針,制訂切實可行的發展規劃。戰後日本政策堅持集中領導,實行了國家干預經濟和國家壟斷的管理制度,並在經濟發展的各個時期,根據不同階段的特點,確定了經濟發展的主攻方向,實行循序漸進,由低級到高級逐步發展的戰略步驟。 第二、重視科技。發展教育,尊重知識,尊重人才。戰後日本大力發展教育,長期堅持智力投資,不斷改革教育體制,為現代化經濟的發展培養了大批優秀的技術工人和科技人才。 第三、日本企業實行嚴格而靈活的科學管理制度。在50年代,日本許多大企業推行「終身僱傭制」和「年功序列工資制」。使職工利益和企業的利益有機地結合起來,使職工感到有依靠,具有安全感;其次,拉大職工在報酬上的差距,使職工感到只有不斷競爭不斷創新才能得到高報酬,從而具有壓力感;再次,企業也十分重視對職工的「感情投資」,主動協調勞資關系,培養職工「以廠為家」的敬業精神,從而使職工又具有親和感。如此種種靈活多樣的管理方法,增強了企業內部的活力和凝聚力,提高了企業的生產效率。 第四、日本長期實行低消費、高積累的政策。戰後日本經濟發展所需資金很大部分就是來自於居民的高額儲蓄。而經濟的發展和居民的勤勞,使個人收入不斷增長入反過來促進了儲蓄的不斷增長,從而支撐著日本經濟長時間的高速發展。 第五、長期保持政局穩定,為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日本從1955年到1993年,一直是自民黨執政,沒有大的動盪和波折,基本上保持了國內政局的穩定。
二、國際方面 主要與美國的扶持分不開。
『肆』 美國,英國,日本和中國四國的國家的制度有什麼分別
美國
民主共和制
原因
1邦聯制鬆散,改為聯邦制
2孟德斯鳩三權分立
3歷史原因美由奴隸制直接發展為資本
英國
君主立憲制
原因
1光榮革命 迫於資產階級壓力
2啟蒙運動興起
日本
君主立憲
原因
1幕府運動
2向西方學習
中國
社會主義
原因
1資本主義行不通
2俄十月革命
3中國廣大無產階級
分別
美
三權分立
總統制
英
責任內閣制
君主制 民主制 貴族制並存
日
內閣制
中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打的累啊...要給分
『伍』 美國日本英國法國他們的政治制度是什麼
美國:聯邦制的國家,各州擁有較大的自主權,包括立法權;實行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門鼎立,並相互制約。憲法規定,行政權屬於總統,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職權集中於總統一人,總統兼任武裝部隊總司令,總統不對國會負責。總統的行政命令與法律有同等效力。總統通過間接選舉產生,任期四年。政府內閣由各部部長和總統指定的其他成員組成。內閣實際上只起總統助手和顧問團的作用,沒有集體決策的權力。國會為最高立法機構,由參議院和眾議院聯合組成。國會的主要職權有:立法權、行政監督權、條約及官員任命的審批權(參議院)和憲法修改權。對總統、副總統的復選權等。兩院議員由各州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參議員每州2名,共100名,任期6年,每兩年改選1/3。眾議員按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名額選出,共435名,任期兩年,期滿全部改選。 兩院議員均可連任,任期不限。參眾議員均系專職,不得兼任政府職務。此外,國會可通過不需要總統簽署的決議案,它們無法律作用。國會對總統、副總統及官員有彈劾權,提出彈劾之權屬於眾議院,審判彈劾之權屬於參議院。美國設聯邦最高法院、聯邦法院、州法院及一些特別法院。聯邦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和8名大法官組成,終身任職。聯邦最高法院有權宣布聯邦和各州的任何法律無效
特點是,總統掌握最高行政權,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是分立的。在總統制下,總統是行政首長,直接任命並領導內閣,總統不向國會負責,也無權解散國會。另一方面,國會也不能迫使總統及其內閣辭職;只有當總統及其政府高官違反憲法或瀆職、失職時,國會才能對其進行彈劾。在西方主要國家中,雖然有總統的國家有多個(如德國、義大利等國都有總統,但只是虛職,總理是政府首長),但屬於總統制國家的只有美國。由於總統是政黨政治推選的代表,實質上政黨政治也是美國總統制的幕後之手。
日本:
日本實行以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為基礎的議會內閣制。天皇為國家象徵,無權參與國政。國會是最高權力和唯一立法機關,分眾議院和參議院。眾議院擁有480個議席,議員任期4年。參議院有242個議席,議員任期6年,每3年改選一半,不能中途解散。
國會作為立法機關,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也是唯一的立法部門,由眾議院和參議院組成。兩院分別由選舉產生的議員所組成。國會的許可權如下:提名內閣總理大臣,作出對內閣不信任的決議,表決法律草案,決定預算,承認條約,對法官的彈劾審判,提議修改憲法等。行政權屬於內閣,內閣由內閣總理大臣及其他國務大臣組成,內閣行使的有關行政權對國會負有共同責任。內閣除了處理一般行政事務以外,還要執行法律、處理外交關系、締結條約、編制預算、制定政令。內閣總理大臣享有國務大臣的任免權,以保持內閣的統一。
司法部門是法院。法院由最高法院及下級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家庭法院、簡易法院)組成。所有的法官都獨立行使職權,只受憲法和法律的約束。最高法院院長根據內閣的提名由天皇任命,其他法官都由內閣任命。法院有權認定一切法律、法令是否符合憲法。
英國:
英國是一個單一制、君主立憲的民主國家,它的政府體系(即所謂威斯敏斯特體系)直接影響了許多其他國家的政治體制,包括加拿大、印度、澳大利亞和牙買加等國。
英國沒有成文的憲法,但憲法慣例(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s)具有憲法的作用;各種成文法和普通法共同組成了所謂的英國憲法。
英國的國家元首和理論上最高權力的擁有者是英國君主,目前為伊麗莎白二世。實際上,女王只擁有象徵性的地位,其權力的形式受到慣例與民意的約束。但是君主基本上還是可以行使三個重要的權利:被咨詢的權利、提供意見的權利和警告的權利。一個君主在位的時間越長,經驗與學識越豐富,他的意見就越會受到內閣和首相本人的重視,而這種君主與內閣之間的交流是在每周例行的秘密會議中進行的。事實上在英國,擁有最高政治權力的人是內閣首相(現任首相托尼·布萊爾於1997年5月2日起執政),他必須得到下議院的支持。「君臨國會」(Crown in Parliament)代表了英國的國家主權。
英國政府正式名稱為「女王政府」或「國王政府」(取決於在位君主),負責英國的行政功能。首相為政府首腦,由英國君主任命,但是依慣例此人必須是下議院中最有可能獲得下議院支持的議員。首相獲任命後再挑選其他部長和行政首腦,組成政府。大約20名最資深的政府部長和首相本人組成內閣。
政府對議會負責,回答議會質詢。政府提出的任何議案如果未獲議會通過,就將可能面臨議會的不信任動議,而這項不信任投票一旦通過則將迫使首相或宣布辭職,或解散議會重新舉行大選。實踐中,各政黨指任一名「黨鞭」,以保證所有該黨的議員根據黨的政策投票。這確保了一個在下議院中有較大比例優勢的政黨能夠組成一個穩定的政府。但是一個只在下議院擁有微弱多數的政黨組成政府,甚或是一個多黨組成的聯合政府,就會比較脆弱,有時為了保持政府不垮台必須訴諸極端的措施,例如將生病的議員「抬進」(wheeling in)議會投票來確保取得多數。
議會是英國政治的中心舞台,它是最高立法機關,政府就是從議會中產生,並對其負責。英國的國會為兩院制,由上議院和下議院組成。
英國全國被劃分為許多個選民人數基本相同的選區(選區的劃分由一個獨立的委員會決定),每個選區選舉一名下議院議員。大多數選區議員是一個政黨的成員,但是無政黨背景的人士也可以參加選舉,而且在正式法律中政黨並不擁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幾乎所有時候在下議院總有一個擁有絕對多數的政黨。該黨的領袖被君主任命為首相。下議院第二大黨的領袖則成為反對黨領袖。
議會中一般都會有一個超過半數的政黨,這要歸功於英國採用的簡單多數投票制度(由於缺少比例代表機制,政黨之間的差距容易被擴大,因此占優勢的政黨很難不獲得超過多數席位)。這也使得多黨聯合政府出現的可能性變小。一般情況下英國君主會詢問那位將組政府的未來首相,他的政府是否可能在下議院生存下來,而在一個政黨佔多數的情況下這不會是一個問題。但在特殊情況下君主會
『陸』 世界各國是怎麼減免優惠中小企業稅收的
一、國外部分國家中小企業稅收優惠立法
國外的許多國家在針對中小企業採取了種類繁多的舉措。一般情況下西方國家採取減稅免稅、降低稅率、提高固定資產折舊率、稅收起征點的提高等多種稅收優惠措施來推動中小企業的持續發展,但各國又會爭對本國的國情,側重偏重於不同的方面,採取不同的優惠措施。下面對幾個典型國家稅收優惠制度作簡要概述與分析,以期能對我國國情與社會轉型這一背景下完善稅收優惠制度提供一種思路:
市場發達的美國,其國內中小型企業的數量眾多,中小型企業是美國經濟發展的中流砥柱。聯邦政府採用了多種稅收優惠措施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傾斜政策。從1940年起,美國就注重對中小型企業進行政策傾斜,對中小企業實行優惠政策,隨著經濟的發展而調整稅收政策的變化,在促進中小企業的繁榮和發展做出重要的作用。美國在1981年頒布了《經濟復興法》,隨後,美國又制定了有關稅制優惠的計劃來推動中小企業茁壯成長。「計劃宣布國家稅務總局將為中小企業提供6個月的寬限期;中小企業可通過聯邦政府的電子系統納稅等。」
法國數目眾多的中小型企業大大促進了法國經濟的發展。為推動中小型企業的發展,於此,法國制定了許多措施,目前已漸趨完善。主要從實行低稅率、稅收減免、延期納稅、加速折舊、減輕行政負擔、注重提供稅收服務,降低納稅人奉行成本六個方面對中小企業做出優惠稅收舉措。
日本政府中小企業的扶持一直被受關注。早在20實際30年代開始,日本學者就已經開始了對中小型企業的生存理論進行討論探析。日本政府已經頒布了30多種對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以促進發展,並隨著經濟的發展不斷進行調整、完善。日本先後頒布了《中小企業基本法》、《中小企業現代化促進法》、《中小企業創造活動促進法》。
二、國外部分國家中小企業稅收優惠的啟示
綜上三國對中小企業的態度可得到每個國家多是通過改革稅收舉措頒布一系列有利於中小型企業發展的有關稅收的優惠政策並完善它來推動中小企業成長進而帶動國家經濟發展。從美日法國家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措施以及如今繁榮的狀況來看,這些舉措在很多方面加快了中小型企業的茁壯成長,我們可以從中學到很多:
(一)針對本國國情制定稅收優惠制度
各個國家在經濟發展、社會環境以及風俗習慣等方面都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只有適合本國實際情況的制度才會在本國發揮作用,關於稅收的優惠制度亦然如在美利堅合眾國的中小企對於自身的納稅方式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進行選擇。在法國的中小企業可以享受到稅務託管機構提供的服務。這樣舉措為中小型企業提供優質的稅收繳納服務;日本為推動中小企業完善企業的會計制度,創立獨特的「藍色申報」制度。某些國家在一些舉措上採取的方式大致相同,但細細考究他們存在許多不同的地方。打比方說,在同一年間即使各國都採取降低稅率的稅收優惠政策,其根據本國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所做的規定也是大相徑庭的。例如加拿大聯邦公司所得稅稅率從2001年到2004年從28.1%降到22.1%,而針對加拿大控股的小規模非上市公司,其經營所得的第一個20萬加元,享受 13.1%適用的所得稅稅率,與2006年底的美國相比,收入最低的稅率將從15%減少到10%。再如國家對科研投入方面的優惠來說:目前,世界有超過70%的國家對於企業研發費用均採取稅收抵免的方式且稅收優惠幅度越來越大,如美、日、法、等國家。法國規定增加科研投資比去年多的中小企業可以免繳等於該企業所得稅增幅的一半,最高的限額規定為800萬法郎;美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通常的研發費用在課稅年度超過過去3年的平均發生額,其超過部分就可以享受減免25%優惠,並且規定該項抵免可以享受向前結轉3年,向後結轉15年的政策。盡管各國在對中小企業採取優惠措施方面選擇的方向一致,但其具體內容卻根據本國的實際情況制定,但是他們同樣達到了促進中小企業的效果。在制定針對我國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時,我們不僅要把眼光放到世界的角度,借鑒其他國家成功的例子,而且要選擇適合我國國情的措施,完善中國特色的針對中小型企的稅收制度優惠法律體系。
在福利國家的稅收制度理論中稅收優惠離不開「tax breaks」的語境即稅式支出。 自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在美國形成後,美國的財政部門便正式將稅收優惠納入預算管理中並採用財政預算進行分析。此後,英國、荷蘭、法國、加拿大等國家也相繼引入tax breaks概念。相對完美的tax breaks管理制度也漸漸在這些國家創設了。近年來,稅收支出分析已逐漸被用在一些發展中國家,加強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的監督方面。對國外先進的稅式支出制度的基礎上,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構建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法律的完整性是中國的稅收優惠制度未來發展趨勢。結合各國的成功典例,可知構築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法律體系其前提是根據我國的實際國情,切不可盲目照搬照抄,這樣反而適得其反。最終得不償失,國情是我們制定製度首先需要考察的,是檢驗制度是否合理的標准,是我們思考我國問題的基礎。因此,針對本國國情對於中小企業稅制的制定非常必要。
(二)構築稅收優惠立法體系
針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國際范圍內將最終通過立法這一渠道付諸實踐,通過立法模式可以保障這些優惠政策的權威性和相對穩定性。基於稅收法定的稅制基本原則,法律為中小企業稅收優惠值得施行提供了堅實的屏障。明確法律的條款規定,實現法律規范的易操作,完善稅收優惠立法體系。比如日本制定的《中小企業法基本法》,美國制定的《經濟復興法》,法國制定的《經濟創新法令》,加拿大制定的《小企業減稅法》等,都是通過立法來明確中小企業稅收優惠制度的實際操作性。可見,立法對於稅收制度的重要性,構築完整的稅收優惠體系,在理論和法律上給予相對完善的事前舉措對於中小企業的發展是必要的。 (三)豐富稅收優惠形式
在中小企業稅收優惠制度上取得成功的國家都基本上形成了優惠的稅收系統,相關的稅收種類如所得稅,營業稅,財產稅等等。對這些各式各樣的稅種,這些國家的稅收優惠制度也規定了種類繁多的優惠政策,大體上有以下這些:減免稅收、降低稅率、提高起征點、加速折舊、費用扣除、延期納稅和簡化納稅手續等。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又可以分為直接的和間接的優惠。稅收減免、稅率降低和起征點的提高等這一類就屬於直接的稅收優惠。直接由優惠屬於事後優惠也稱作稅額式優惠,它發生在只有在取得盈利的情況下企業才能享受優惠。加速折舊和費用扣除這一類屬於間接的稅收優惠也即稅基式優惠。間接優惠屬於事前優惠,企業只要實施了投資等活動,就有權享受稅收優惠。
基於兩者的特徵,西方國家更多採用間接優惠措施,間接優惠措施一般情況下不會對國家財政造成直接影響。本文認為我國也應當借鑒其他國家的做法更傾向於間接式稅收優惠結合事後優惠,雙管齊下,最大程度上給予中小型企業盡可能多的稅收優惠。此外,豐富稅收優惠形式,推動中小企的茁壯成長。
(四)建立系統的稅收優惠政策
成功的稅收舉措應該是貫穿中小企業的各個方面的,應具有系統化的政策體系。國外成功的稅收優惠政策在形式和內容上比較系統的,它一般出現在中小企業生產發展的每一階段。在企業創立之初,中小企業希望外界是相對輕松的生產環境。因此就需要國家能夠給予其一個減免稅期來保證其後勢發展。比較成功的例如在法國中小企業在剛成立時有權利享受政府推行的減免企業三年的所得稅或者「三免兩減半」。等到中國企業可以在市場發展時,國家就把目光投向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為了鼓勵其在技術創新方面有所建樹,國家一般為針對這一方面給予財政支持。在中小企業有一定的發展基礎時,政府又制定出新的針對這一階段的優惠政策。這樣,中小企業可以在自己發展的各個階段運用有利於自己的稅收優惠政策,從而維護自己的利益進而創造更多的價值。
(五)稅收優惠傾向技術創新和設備更新
技術創新對於中小企業的持續發展有著不同凡響的意義。因此,每個國家都非常注重中小企業在技術創新和設備創新方面的努力。例如美、日兩國給予中小企業的鼓勵硬體設施更新舉措;美、法兩國使用的鼓勵科研舉措以及加速折舊等政策。不論是這三種中的哪一種抑或其他方式,國家對於中小企業進行技術投入的財政扶持。盡管加速折舊和科研開發費加計抵扣在我國也存在,但其對象是廣大的市場主體,而不針對特定主體,中小型企業在引進新技術和設備時還是會受經費少和融資難的阻礙,進而嚴重阻礙中小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基於此我國更應該將稅收優惠傾向於技術創新和設備更新。
(六)採取產業導向性和區域導向性的稅收優惠
國家內部各個中小企業的發展狀況也會因產業和地域的不同。稅收制度要發揮更大的價值勢必需要以產業為導向和以區域內導向。例如美國的稅收優惠政策更傾向於西部等欠發達地區,從而協調區域間的資源配置。刺激落後地區經濟發展。對於中小企業,不同的行業其發展的境遇也是不同的,針對特定時期的政策目標適時更新稅收優惠政策,從而促進市場經濟更加全面健康地發展。我國雖然也不同行業和不同的企業制定了傾向性優惠稅收的舉措,但這些舉措的對象並不僅限於中小型企業,其並沒有把握中小企業的發展狀況還存在許多缺陷,應當在制定優惠措施時考慮到產業和區域的差異,制定產業導向性和區域導向性的稅收優惠。我國區域不平衡,產業分布不均的情況非常嚴重,因此由國家引領企業發展,將其引向適合其發展的方向和領域對於中小企業的茁壯成長極其重要。稅收優惠舉措更是亦然。
(七)簡化納稅申報程序和加強稅收服務建設
借鑒美國完整的稅收程序制度以及法國針對微型企業放鬆的管制和全面的稅收服務,可知簡易的申報程序和完善的稅收服務是中小企業在納稅中所渴望出現的現象。各國在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時,納稅程序和稅收服務改建是各個國家關注的重點。比方說,「藍色申報」制度在日本發揮著著重要作用,刺激微型企業完善會計制度;加拿大寬松的納稅時間使小企業有權利不按月繳納稅款。這些措施有助於減少中小企業生產和用於稅收的成本負擔而且還能夠提高征稅部門的辦事效率。 我國稅收程序典型的重視大型企業而忽視中小企業。因此對於中小企業的發展及其不利,簡化納稅申報程序和加強稅收服務建設對中小企業來說是必要的。
(徐建華)
『柒』 作為世界主要經濟體的美國 英國 日本 歐盟已經先後實施了量化寬松政策具體來說,「量化寬松」金融政策的
量化寬松政策的實施是分成幾個階段性的,為了能夠更好的給大家介紹,我們就以美聯儲實施的量化寬松為例,具體來看看到底是如何實施的。
1、零利率政策
這是量化寬松政策的起點,往往都是利率的大幅下降。利率工具失效時,央行才會考慮通過量化寬松政策來刺激經濟。從2007年8月開始,美聯儲連續10次降息,隔夜拆借利率由5.25%降至0%到0.25%之間。
2、補充流動性
2007 年金融危機爆發至2008年雷曼兄弟破產期間,美聯儲以「最後的貸款人」(央行的職能之一)的身份救市,收購一些公司的部分不良資產、推出一系列信貸工具,防止國內外的金融市場、金融機構出現過分嚴重的流動性短缺。美聯儲在這一階段,將補充流動性(其實就是注入貨幣)的對象,從傳統的商業銀行擴展到非銀行的金融機構。
3、主動釋放流動性
2008年到2009年,美聯儲決定購買3000億美元長期國債、收購房利美與房地美發行的大量的抵押貸款支持證券。在這一階段,美聯儲開始直接干預市場,直接出資支持陷入困境的公司;直接充當中介,面向市場直接釋放流動性。
4、導致市場長期利率下降
2009年,美國的金融機構漸漸穩定,美聯儲漸漸通過公開的市場操作購買美國長期國債,試圖通過這種操作,引導市場降低長期的利率,減輕負債人的利息負擔。到這一階段,美聯儲漸漸從台前回到幕後,通過量化寬松為社會的經濟提供資金。
5、金融危機後量化寬松無止境
全球四大央行自2008年以來已注入6萬億美元流動性,但似乎篤定還有很多年要繼續大開印鈔機,而曾經極具獨立性的央行與政府間的關系可能隨之改變.在又一波歐元區金融和銀行業壓力浪潮以及美國聘僱停滯後,富裕經濟體在債務泥沼中越陷越深,每個人都將目光重新投向美聯儲、歐洲央行、英國央行和日本央行,等待它們再度力挽狂瀾。
『捌』 日本美國英國的經濟制度和分配製度分別是什麼啊
日美英都是市場經濟國家,實行的市場經濟制度和市場分配製度。
『玖』 關於美國 英國 法國 日本的政治制度 以及各部門的分工 權利
美國是聯邦制國家,政權組織形式為總統制,實行三權分立與制衡相結合的政治制度和兩黨制的政黨制度。
政權組織形式
採用總統制,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實行分權與制衡的原則,立法、行政、司法三種權力分別由國會、總統、法院掌管,三個部門行使權力時,彼此互相牽制,以達到權力平衡。國會有立法權,總統對國會通過的法案有權否決,國會又有權在一定條件下推翻總統的否決;總統有權任命高級官員,但須經國會認可,國會有權依法彈勁總統和高級文官;最高法院法官由總統任命並經國會認可,最高法院又可對國會通過的法律以違憲為由宣布無效.
英國是個君主立憲制國家。國王(現為伊麗莎白二世女王)為國家元首,但統而不治。立法權由議會掌握,行政權由議會多數派即執政黨掌握。議會分上、下兩院。下院又叫平民院,由600多人組成,握有通過法律、選舉首相的權力。上院亦稱貴族院,立法權很少,最多隻能將下院通過的議案拖延一年生效而已,但上院卻擁有最高司法權。操縱行政大權的機構是內閣,由首相主持。多年來,一直由保守黨和工黨輪流執政。
法國的政體是半總統制,這是一種總統制和議會制的混合物。這一政體的建立與戴高樂的政治主張有密切的關系,戴高樂為革除第四共和國黨派林立、政治動盪、政府軟弱的弊端,於1958年主持制定了第五共和國憲法,變議會制為半總統制。法國總統是國家權利的中心,憲法賦予總統一系列重大職權,除了有任免總理和組織政府、統帥軍隊、主持外交、發布咨文、頒布法律、監督司法等權利外,還擁有解散國民議會、舉行公民投票和「根據形勢需要採取必要措施」的非常權力。總統直接由選民選舉,直接對選民負責。政府由總統任命,雖然政府也要對議會負責,但議會的倒閣權受到嚴格限制,使政府對議會有相對獨立性,加強了政府的穩定性。
明治維新及其意義 推翻幕府統治以後,明治政府一方面採取措施鞏固天皇為首的新政權;另一方面,「求知識於世界」,向西方國家學習,積極發展資本主義經濟,力爭實現民族振興,擺脫外來壓迫,建立近代化的獨立國家。歷史上稱為「明治維新」。明治維新的改革措施主要有:
政治方面,改革落後制度,建立新的體制。首先,逐步削弱封建割據勢力,加強中央集權。實行廢藩置縣,在全國建立了府、縣、道地方體制,日本的封建領主制被廢除。其次,廢除封建身份制度,取消武士特權。逐漸剝奪了舊統治階級的特權,取消了對下層人民的一些限制,允許不同階層的人通婚,實現了形式上的平等。
明治政府改大名、公卿為華族,一般武士為士族;後來,正式確立了皇族、華族、士族和平民的份制,農、工、商及賤民一律歸為平民;又逐步剝奪了武士壟斷軍職、佩刀等特權,還通過贖買的辦法,取消了武士的俸祿制度。武士階徹底瓦解,中上層開士演化成資本家,下層武士成為勞動者。
軍事方面,實行軍事改革。實行徵兵制,建立一支富於武士道精神、絕對效忠天皇的新式軍隊,並積極准備對外侵略擴張。
文化方面,推行「文明開化」政策。用西方資本主義文化改造日本封建文化;大力發展近代教育,培養資本主義建設人才。
『拾』 二戰後英國.法國.聯邦德國和日本分別採取了怎樣的經濟政策發展本國經濟
答:戰後,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在加強國際經濟聯系的同時,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的先進成果,提高勞動生產率,發展新興產業。同時,各國政府還紛紛加強對經濟的客觀指導,積極發展國家壟斷資本主義,利用國家的力量推動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
50年代初,西歐國家憑著原有的經濟技術基礎,藉助馬歇爾計劃的援助,工業生產大體都已恢復到戰前水平,在這面,聯邦德國的經濟發展尤其迅速,成為西歐最強的經濟大國。在亞洲,日本進行了一些會改革,進一步廢除生產有關系中的封建落後因素,為發展現代經濟奠定了基礎。到60年代末,日本已經是僅次於美國的資本主義世界第二號經濟大國。美國在戰後利用資本主義世界霸主的有利地位,大力拓展世界市場。同時,應用最新科學技術成果,革新生產技術,發展新興工業,經濟也得到穩定發展,直到70年,其霸主地位才得到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