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歐洲為什麼會有女性有爵位,伯爵夫人和伯爵一樣嗎,爵位繼承要什麼要求
歐洲很多國家的制度是不一樣的。
例如:英國貴族分為世襲貴族和終身貴族兩類。世襲貴族死後可由後代繼承,終身貴族僅限本人活著時擔任,死後其後代不能承襲。英國爵位制度是可以頒布給女性的。在中古時代女性爵位不能世襲,到了近代1963年時貴族法案通過後,才賦予女性繼承爵位權力。
所以如果他是世襲的伯爵爵位,如果他只有一個女兒,那麼在現在他死後,他唯一的女兒是可以繼承的。在1963年以前,這種情況下他的女兒是沒有繼承權利的。
伯爵夫人和伯爵的社會地位是一樣的!
(1)為什麼英國可以傳位女兒擴展閱讀:
歐洲爵位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幾乎每年除夕,英國皇室都公布一份名單,頒布年度榮獲英王或女王封勛授爵或頒贈獎章的人員。英國封爵起源於14世紀中葉。始創於1350年的「嘉德勛銜」至今仍是英國歷史最悠久、地位最高的勛位。
英國勛銜可以分三大類:
皇族勛位(royal orders),賜封予皇族或最高級的貴族(安妮公主之類);
貴族勛位(noble or family orders),賜予一般貴族(該隱那一級的世襲貴族);
功績勛位(orders of merit),賜予有重大貢獻的人士(英國首相,撒切爾女男爵)。
皇族與貴族的勛銜(peerages)共分五大級,其名稱與它們的相對女性稱謂如下:
公爵Duke(Duchess)、侯爵Marquis(Marchioness)、伯爵Earl(Countess)、子爵Viscount(Viscountess)、男爵Baron(Baroness)。但男爵之下還有從男爵(Baronet),是世襲爵位中最低級者。
一般只有皇室的至親(如英王之兄弟、英王之丈夫等)才可獲公爵勛銜。公爵在世時,其長子尊為侯爵,以次類推,平民是與此等爵位無緣的。
2. 為什麼英國國王是女的
因為她爸媽把她生下來的時候她就沒有小弟弟,所以她只能是個女的。
英國國王王位是繼承製的,而英國法律允許女人繼承王位,所以當前任國王去世後同級別的王位繼承人中沒有男性時,女人就自然的繼承的王位了。
英國不總是從伊麗莎白一世起就一直是女王,只是諸位女王都比較出名了,所以總會給人點錯覺···
3. 英國繼承王位的規則是什麼 為什麼都是女王
英國《王位繼承法》規定了王位繼承原則,君主的王位世代相襲,兒子優先於女兒,而女兒又優先於侄子或者侄女,這樣國王沒有兒子只有女兒,那麼就會出現女王。
英國王位的繼承是根據長子女繼承權,即從威廉王子的後代開始,無論是兒子或女兒都嚴格按照長幼繼承王位成為繼承人。
根據法律,英國王位的繼承不是自動的,1701年通過的《王位繼承法》(Act ofSettlement)規定,王位應該傳給漢諾威選帝侯夫人索菲婭的有血緣關系的後代,而且繼承者不得是天主教徒,也不得嫁娶一名天主教徒。
由於歐洲各國王室通婚的結果,很多歐洲國家的君主和王族也有權繼承英國王位,而且超過900人都有資格繼承王位。
挪威國王哈拉爾五世是英國王位的第60順位繼承人,瑞典國王卡爾十六世·古斯塔夫排在第184位,丹麥女王瑪格麗特二世排在第213位,尼德蘭太上女王貝婭特麗克絲排在第810位,作為希臘-丹麥王族的後代和維多利亞女王的五世孫,愛丁堡公爵菲利普親王排在第468位。
4. 為何英國的王室是女人當家
通常女性都會排斥在繼承權之外,這是全球歷史上絕大多數的歷史過去。在中國就是武則天,她是自己加封的皇帝,而不是繼承得來的,因為在中國還沒有一個皇帝讓自己的女兒繼承皇位,哪怕是長女。
但是在英國卻是有例外。在英國歷史上出現了眾多的女王。而且這些女王的存在,主要是在君主立憲制之前,有的則是在君主立憲制之後。
不過長年累月的讓你做一種職業,你是否會心生厭倦呢?至少在古代的中國的帝王歷史上,就有不想當皇帝的人。
所以說,不是因為英國的王室傳女不傳男,而是各種各樣的原因,王冠就擺在了她的面前。勇於承擔責任和義務,也是伊麗莎白二世一生的寫照吧。
5. 為什麼英國可以是女王繼位,但是中國和日本皇位卻只傳男不傳女他們思想差別在哪裡
呵呵,這個主要是由東西方的價值取向差異決定的。
中國和日本同屬於中華文化圈,我們的價值觀中,對女子的定義是:相夫教子、無才便是德。我們幾千年來都是男權社會,所以我們但凡有選擇是絕對不會考慮女子繼承皇位的。另外,其實日本前後出過好幾個女性天皇,隋唐以後,日本的文化被中華文化同化的很厲害,日本才基本不再冊立女皇。最近幾年,日本因為皇室男丁凋零,特別是友仁親王出生前,同代的皇族都是女子,所以日本政府修改了皇室典範,允許女子登基即位為女王。這也是不得已而為之,況且現代社會男女平等的思想也比較深入人心了才可以的。
英國的價值觀中:平等和自由是他們核心價值取向。男女方面的差異遠遠不如中華文化圈,所以他們對於女皇並不那麼排斥。
6. 英國國王為什麼是女性。
之所以英國會有女王,主要是因為在英國,女性也是有繼承權的。
根據《王位繼承法》,英國國王的位置世代相襲,兒子優先於女兒,而女兒又優先於侄子或者侄女。如果有多個兒子或者女兒,就會按照年齡大小來進行排序。
當今英國女王能繼位,其實也算是機緣巧合。當時女王的爺爺喬治五世總共有3個兒子,老大愛德華八世,老二喬治六世(女王父親),老三格洛斯特公爵。
可能有不少人都聽說過愛德華八世的名字,他就是傳說中那個為了美人放棄王冠的英國君王。他在1936年成功登基,在當時還和來自美國的辛普森夫人愛的死去活來。但是由於辛普森夫人是個已經結了兩次婚的人了,所以王室和議會都反對他們兩人結婚。所以愛德華八世為了抱得美人歸,直接辭去了國王的職務。
隨後王位就落到了女王的父親喬治六世頭上,由於喬治六世的身體非常不好,於是在1952年2月份的時候與世長辭。
按理來說應該是格洛斯特公爵登基當國王,但這個格洛斯特公爵很奇怪,在他大哥愛德華八世登基的時候就對外界宣布永久放棄皇室繼承權。
而喬治六世只有伊麗莎白和瑪格利特兩個女兒,所以根據年齡大小來排序,伊麗莎白才成功登基為英國女王。其實,由於女性繼承權還是要低於男性,所以英國歷史上的女王其實並不多。
著名的英國女王:
瑪麗一世,(Mary I, 1516年2月18日~1558年11月17日),她是都鐸王朝的第四任也是倒數第二位君主,成功將英國從新教恢復到羅馬天主教,被稱為「血腥瑪麗」。
伊莉莎白一世,(Elizabeth I,1533年9月7日~1603年3月24日),她是都鐸王朝的第五位也是最後一位君主。她終身未嫁,因此也被稱為「童貞女王」。在她的統治下,英格蘭成為歐洲當時最強大,富有的國家之一。
安妮女王,(Anne of Great Britain 又譯為安女王,1665年2月6日~1714年8月1日),在她執政期間,英格蘭議會與蘇格蘭議會合並,實現兩個國家真正的聯合。
維多利亞女王,(Alexandrina Victoria 1819年5月24日 ~1901年1月22日),她是第一個以「大不列顛和愛爾蘭聯合王國女王」和「印度女皇」名號稱呼的英國君主。在她執政的63年期間,英國迎來了最強盛的「日不落帝國」時期。
伊莉莎白二世,(Elizabeth II,1926年4月21日~),她是現任英國女王,英聯邦元首、國會最高首領,同時也是英國在位時間最長的君主。
7. 英國國王為什麼有男人也有女人,這個國王是怎麼傳位的
因為前任國王去世後同級別的王位繼承人中沒有男性。前提是英國法律允許女性繼承人繼承王位。 伊麗莎白二世於1951年開始代表英王喬治六世出席各種正式場合。
最有名的兩位皇帝都是女的,一位是維多利亞女王,一位是伊麗莎白一世,這兩位女王讓英國強大了起來。
現任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就是從父親喬治六世手裡繼承了王位。英國還有一位愛德華八世,為了娶一個美國離了婚的老女人自己放棄王位。
8. 為什麼英國女性有王位繼承權
之所以英國會有女王,主要是因為在英國,女性也是有繼承權的。 根據《王位繼承法》,英國國王的位置世代相襲,兒子優先於女兒,而女兒又優先於侄子或者侄女。如果有多個兒子或者女兒,就會按照年齡大小來進行排序。 當今英國女王能繼位,其實也算是機緣巧合。當時女王的爺爺喬治五世總共有3個兒子,老大...
9. 為什麼是女兒繼承王位
英國王位繼承原則上男性順位制度,女性毫無機會,但是歷史上卻出現3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在1559年繼位,因為是英國宗教大分裂,教會震動。瑪麗與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結婚使得英格蘭非常可能脫離新教而回歸天主教,人民貴族和教會都很擔心所以推出伊麗莎白。維多利亞女王1837年繼位,因為過去的100年裡面漢諾威這個德國領土上的國家,起公爵一直兼任英王。到了威廉四世手裡,竟然男性順位沒人了,只有一個女孩維多利亞。英國同意她出任女王,但是德國人不答應。所以維多利亞在征服印度後,加冕了印度女王的名號。然後順理成章地以女王的身份管理者英國和漢諾威。伊麗莎白二世1952年繼位,其父喬治六世就生了兩個女兒,本來沒機會繼承王位的,沒想到喬治六世的哥哥主動退位。六世估計來不及生兒子了,又遇上二戰,英國急於立儲來安定國家。因此伊麗莎白二世順利繼位。總體而言,都是屬於意外,形式所迫。
10. 英國王位有時候是女性繼承,那不是就傳給外姓人了嗎
希望lz首先承認一個事實:在西方的傳承中,信仰是大於血緣的。其次,希望LZ找到公主下嫁普通人的真實證據。在注重血統高貴的西方,公主下嫁的可能性基本為0(參見都鐸王朝末代女王瑪麗一世一生不嫁的原因,可以很明白看出)
其次血統問題,西方人不在乎在台上的人血統是哪地方的。
英國的前身是諾曼底公爵,實質上就是法國的的一個小公爵。
而不論是日耳曼人(前身羅馬帝國的邊區民族),斯拉夫人(羅馬的奴隸民族),還是高盧人,其實本質上都是在羅馬星期之前存在的有血緣聯系的民族。
如果論及血緣傳承,西方內部的王室基本上都同宗同源,傳給誰,都算是「自己人」。加上王室之間的長期聯姻,很大程度上,西方王室自己都分不清自己身上哪一部分的血緣更多一點,所以以血緣進行聯系是不大現實的事情。
在很大程度上,西方的傳承都是以信仰為聯系。
其次,英國不在乎血統也是因為國王其實在後期只是符號。
英國在大憲章運動之後,很大程度上已經將國王的權利分化,公民已具有一些權利,對國王的違憲行為進行指責,並要求改正(例如查理一世在位期間,1625年會議拒絕繳納軍費)
而這之後,公民權利進一步擴大,使得王室的權利進一步減弱。
例如在瑪麗一世時期,航海條例在一些程度上也是國王受到民間軍事力量的制衡,才不得不公開表示支持搶劫行為。
在亨利八世宣布正式脫離大陸教會之後,國王的選舉基本上就是一條原則:承認大憲章和信奉新教。
參照查理一世(違憲)和詹姆士一世(信奉天主教)的例子,和威廉瑪麗(承認大憲章和新教)的例子,不難看出,在英國,英王的選舉主要就是遵守憲章,信奉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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