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英國的爵位都有哪些,是如何讓劃分這些爵位
歐洲爵位詳談(英系)-------公,侯,伯,子,男 伯爵: 在英國5級貴族中,伯爵出現最早。個別學者認為伯爵爵位來自歐洲大陸,至遲在公元900年的法國,伯爵已成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學者認為英國伯爵(Earl)與法國伯爵(Count)並無繼承或連帶關系;而且英國伯爵稱號是5種貴族稱號中惟一的英文詞,是由古英語eorl轉化而來;大約在盎格魯一撒克遜時代後期,因王權不夠強大,英格蘭廣大地區曾劃為幾個較大的伯爵管轄區(greatearldom)。而伯爵爵位卻是在11世紀初由丹麥國王克努特引進英格蘭的。11—12世紀中葉之前的伯爵多是鎮守一方的諸侯。他們大多是一人治理數郡,所以又被稱為「方伯」。諾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國後,擔心他們權勢過重,危及王權和國家統一,遂將方伯權力加以分割,移交給他的親信,每個伯爵的轄區僅限一郡,與國王有著極其明確的封君封臣關系,伯爵倘敢興兵作亂便會被王軍鎮壓,或受其他貴族制裁。伯爵職權名號可由後代繼承,但會因為有的伯爵缺少繼承人而使總數有減無增。斯蒂芬在位時,破格加封格奧弗雷德曼維爾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紀以來,伯爵數目攀升。1307年計有9名。1327年愛德華三世即位時僅餘6名,10年後增至12名;愛德華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紀20年代之前,伯爵作為高級貴族,是男爵的「天然領導人」,在地方上負有對男爵、騎士的管理責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機[指愛德華三世廢黜其母法國伊沙貝拉公主的攝政,登極親政時,伯爵曾作為一個具有「自我意識」的政治群體獨立行動,與男爵們的「距離感」突然產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瑪奇伯爵領地之後,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職責。 在重大正式場合,伯爵穿著鑲有白色毛皮邊的深紅色絲絨外套,軟帽上縫鑲著三條貂皮以表明爵位級別,冠冕上有一鍍金銀圈,上沿飾有8個銀球;而國王則稱伯爵為其「真正可信可愛的夥伴。」 男爵: 盎格魯一撒克遜時代已有男爵一詞(Baron),但無男爵爵位,而且詞義不夠確定。似有「自由者」或「國王的臣僕」之意,但無尊貴的含義。英國男爵出現於11世紀。到12世紀初國王大部分高級世俗貴族都被封為男爵。其中少數與王室關系密切、封地較多者又被稱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間。很快,大男爵發生分化,顯赫者升為伯爵,其餘與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當時男爵在世俗貴族中佔了很高比例,以至於「男爵」一詞長期作為貴族的集合名詞使用。11-14世紀,男爵的封號和封地可通過血緣和婚姻關系傳遞,但不得隨意出售和轉讓,歷代國王也不隨意增加或褫奪貴族封號。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補男爵爵位,比奧查姆波德豪爾特被封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後數百年至今,居於5級貴族之末的男爵始終人數最多。 在正式場合,男爵穿著與伯爵同樣的外套,帽子上鑲有兩條貂皮,冠冕上有一淺色銀圈,飾有6個銀球。 公爵: 依次出現的是公爵(Duke)。早在羅馬帝國時期,歐洲大陸的公爵稱號通常授予守疆拓土、軍功卓著的高級指揮官,以後因重大政治變化而中斷。幾百年後,公爵爵位又見於德國。大約在公元970年,德國皇帝奧托一世初設公爵爵位。不久法國和歐洲大陸其他地區也建立了公國(chy;大公國,Archchy)。在英國,公爵是僅次於國王或親王的最高級貴族,與作為一國之主的歐洲大陸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ke)有所不同。英國公爵爵位出現很晚。1337年,愛德華三世把康沃爾郡升為公國,將公爵爵號授予年方7歲的「黑太子」愛德華。該王儲16歲參加百年戰爭,鋒芒顯露;1355年前往法國指揮作戰,軍功卓著。父王對他賞賜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種稱號,如1343年封為威爾士親王,1362年加封為阿基坦公爵。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後多年裡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親均不許稱王,最高可獲公爵爵位。隨後,愛德華三世及其繼承人又先後建立了蘭開斯特公國(1351年)、克拉倫斯公國(1362年)、約克公國和格洛斯特公國(1385)、赫里福德公國(1397)、貝特福德公國(1413)和薩默塞特公國(1443)等。這些公國的領有人都是王室宗親,他們得到高級爵位後,在貴族中鶴立雞群,威勢不凡,為以後爭奪王權、擾亂朝綱、製造戰亂埋下了隱患。自從1483年建立諾福克公國以後,公爵爵位開始授予王親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國。而且能獲此最高爵位者多是軍功顯赫的統帥。行政界政務家即使任職多年,政績昭著,也難獲此殊榮。 在正規場合公爵也穿深紅色的絲絨外套,帽子上鑲四條貂皮。其冠冕上有一個金環,上飾8枚紅色金葉片。國王則稱公爵為「我們真正可信和最為敬愛的夥伴。」 侯爵: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詞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邊疆殖民地總督;伯爵]演變而來。侯爵原意與「方伯」詞義相近,系指統轄一處的封疆大吏。在英格蘭,拉丁語「侯爵」一詞最初指威爾士邊疆的領主。那時只說明他們領地的位置靠近邊界,並不說明其地位高於伯爵。1385年涵義變化,第9代牛津伯爵羅伯特德維爾被封為都柏林侯爵。1397年,薩默塞特伯爵約翰被封為多西特侯爵和薩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榮程度不甚明確,大約在公爵和伯爵之間,一段時期內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間,約翰德比奧福特被國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為此向國王請願,要求恢復比奧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卻反對乞求國王,並說:「侯爵乃是一個新的榮譽稱號,完全不為先人所知。所以,應對此冷漠視之,並不認為接受它是明智之舉。」到了15世紀,這級爵號穩定地保持了它在貴族爵位中的第二級地位以後,才被貴族們所看重。與其他4個等級的貴族相比,侯爵的數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場合,侯爵也穿紅色絲絨外套,帽子上鑲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裝一銀環,帶有四片金葉和四個銀球。國王對他的稱呼一如對待公爵。 子爵: 上院貴族中數子爵資格最淺。子爵稱號(Viscount)源於法國,原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時可能是實力強大的諸侯。在英國,1440年比奧芒特的約翰被封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子爵帽子上有兩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銀環,飾有6個銀球。 直到此時,英國5級大貴族方完備成形,成為相對固定的貴族等級制。 在學界,有一種很流行的說法:英國5級貴族是上院的當然成員。史實卻非如此簡單。在13-15世紀,盡管所有大貴族都擁有出席上院的資格,但每屆議會召開前還必須得到蓋有國里的國王詔令,否則不可前往開會。自14世紀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稱為「勛爵」(lord),後來勛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義與「顯貴」(nobility)一詞相近。另外,在英國「貴族」一詞始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貴族(aristocracy)源於希臘文和拉丁文。在希臘文中原有「傑出」、「優秀」之意,可以用來指大貴族。但在含義較廣泛的拉丁文中,該詞除了用指大貴族外,還包括地位較低的自由人,並含有「愚蠢」、「平庸」的貶義,爾後同形異義地轉化為英文源,意為服兵役的自由農民。從諾曼征服到近現代,aristocracy用來稱呼包括騎士在內的大小貴族。5級貴族形成後,為示區別,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詞nobility和Peerage專稱上院大貴族。以後,Nobility除用指上院貴族外,有時還泛指政界要員。 與歐洲大陸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蘭西等國貴族相比較,英國貴族集團的特點之一,是人數較少。長期以來,貴族稱號以及相應的財產權和政治特權只是由爵位領有者本人所擁有,其家屬雖為貴族家庭成員,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貴族爵號和封地按照相當嚴格的長子繼承製傳遞;若長子早歿,依次由長孫、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員依序遞補。若某貴族沒有繼承人,可根據其遺囑或生前安排,並經國王和高級法庭批准認可後,由其近親繼承其封號封地。但在多數情況下是被國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國貴族爵位和封號不可隨意轉讓、出售。歷代國王為保持貴族的群體規模和出於其他方面的考慮,大多會適量增補貴族。 某要人一旦獲得一種爵位,並非固定不變。若新獲顯赫軍功、政績卓著或受到國王格外寵愛,可以晉升更高級的爵位,或兼領新爵位。除此之外,貴族聯姻也是獲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機會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為社會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擁有貴族身份和家產者以及其長系繼承人總能輕易得到愛慕者和求婚者。例如蘭開斯特王朝的興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擁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親布里奇從娘家帶來。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孫女,她除擁有蘭開斯特公國外,還擁有德比、林肯和萊斯特的伯爵領地。 英國5級貴族大致定型於13—15世紀。它與中國周初的5級貴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時刻一次建立起來的,而是在漫長的歲月里逐漸形成,最終成為定製的。
『貳』 英國的男爵分幾等還有準男爵從男爵之分嗎
英國的男爵(Baron)和准男爵從男爵(Baronet)是在英國貴族形成和演化中先後出現的階層名稱
男爵(Baron)是傳統的五級貴族之一 擁有議會上院出席的權力
准男爵或從男爵(Baronet)屬於鄉紳(Gentry)階層 沒有議會上院出席權
狹義的英國貴族包括男爵而不包括准男爵或從男爵
准男爵或從男爵並不是由男爵分出的貴族等級
以下是英國男爵Baron和從男爵Baronet演化歷史的概述 參考資料是 閻照祥:《英國貴族史》 人民出版社 2000.6
諾曼征服以後 威廉沒收了全國約一半的耕地 除將其中1/6未墾荒地和森林留作王室領地外 其餘部分按照諾曼第制度實行分封
當時領受封地的國王直屬封臣共1400人 其中高級封臣180人 包括150名世俗貴族和30名教會貴族
這150名世俗貴族包括兩級 12人獲地最多 地位顯赫 稱「great baron」 一般翻譯為伯爵或大男爵 其餘人稱為「baron」 一般翻譯為男爵
在諾曼征服後的英格蘭和諾曼第 baron原意是「領主」 相當於拉丁文中的dominus 法文中的Seigneur 德文中的Herr 漢語中譯為「男爵」是一種相約俗成的做法
很快 大男爵發生分化 顯赫者升為伯爵 其餘與普通男爵不分伯仲
13~15世紀 英國五級貴族(Duke-Marquess-Earl-Viscount-Baron)大致定型 與中國周初的五級貴族分封制不同 它不是某一特定時刻一次建立起來的 而是在漫長的歲月里逐漸形成 並最終成為定製的
從服飾上看 在正式場合 男爵身穿鑲有白色毛皮邊的深紅色絲絨外套 帽子上鑲有兩條貂皮 冠冕上有一淺色銀圈 飾有6個銀球
15、16世紀以後 英國資本主義迅速發展 引起社會結構的變化 主要表現封建舊貴族的衰落、資產階級工商業者隊伍的擴充、鄉紳新貴族的崛起和農民的兩極分化
而我們所說的「從男爵」或「准男爵」一詞 英文原文是Baronet 屬於鄉紳階層
斯圖亞特時代 英國爵位迅速膨脹 主要表現在低級貴族騎士階層的增添 新貴族從男爵的增設和上院世襲貴族的激增
(英國史籍上 一般將 Baronets-從男爵 Knights-騎士 Esquires-從騎士 Gentlemen-紳士 幾個階層籠統的稱為「gentry-鄉紳」 主要是因為他們在社會等級制的階梯上 同居於五級貴族之下 都沒有出席上院的資格 都是根據「他們地產上的年度收入」[托馬斯·史密斯語]來維持相應社會地位的 名義上都有著應召作戰的特權和義務)
據考證 要求設立從男爵的建議最早是由哲學家培根提出的 1609年由羅伯特·科頓爵士呈遞報告 說藉此可以改善政府財政狀況 1611年 詹姆斯一世和樞密院正式決定將新設的可以世襲的從男爵爵位標價封授
從男爵和騎士僅擁有極少的貴族特權 他們的主要權利是爵銜繼承和漸漸令人生厭的軍事職責 但不能出席上院 沒有像五級貴族那樣的政治和司法特權
隨著以上院貴族為代表的寡頭統治的長期延續和廣大鄉紳被排斥在權力中心之外 英國民眾對貴族的理解野發生著變化
早在17世紀末 就有人認為上院貴族和鄉紳階層有著不容否認的區別 以後隨著時間的推移 又有更多的人把鄉紳和上院貴族區別開來 並對「貴族」(nobility)做了新的解釋 1830年 一位學者在《每月評論》上寫道:「在大英帝國,貴族(nobility)已經總是與上院貴族(peerage)相提並論。在法國,嚴格說來,這個詞包括所有那些先前我們用鄉紳所稱謂的人。」(貝克特:《1660-1914年英國貴族》 19-20頁)
大致而言 18世紀中後期至19世紀30年代 英文nobility主要指擁有議會上院出席權的高級貴族,或者說是狹義的世俗貴族 而aristocracy一詞則用來泛指包括上院貴族、從男爵和騎士在內的所有具有王賜稱號的世俗貴族 即廣義的貴族
『叄』 英國的貴族等級制度
爵位是歐洲封建君主國內分封貴族的等級制度。它最早出現於中世紀,在近代的一些國家中仍然繼續沿用。一般以佔有土地的多少來確定分封爵銜之高低,主要可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這五等。
公爵:在貴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級,地位最高。這個爵名的由來有三:一是歐洲氏族社會解體時期,日耳曼部落的軍事首長;二是古代羅馬部落的軍事首長;三是古羅馬時代的邊省將領,後指地方軍政長官,其拉丁文原意為"統帥"。隨著封建關系的發展,王權的日益強化,公爵成了統治階級中的上層人物。在英國,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紀的英王愛德華三世分封的,被封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員。十五世紀後才打破這慣例,少數非王室人員也被封為公爵。
侯爵:侯爵是貴族的第二等級。查理大帝在位時它是指具有特別全權的邊區長官,相當於藩侯,查理曼帝國分裂後,變成了獨立的大封建領主。封建王權加強後,侯爵成為公爵與伯爵之間的爵銜,其地位與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紀後,才確認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伯爵:在羅馬帝國時,伯爵是皇帝的侍從,掌管軍、民、財政大權,有時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強化後,伯爵可割據一方,成為世襲的大封建領主。後來,其地位漸次低落,介於侯爵與子爵之間,為貴族的第三等級。在英國,伯爵之銜歷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愛德華被封為公爵之前,它是英國最高的爵位。這一爵名,來源於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丹麥。
子爵:子爵原系法蘭克王國的國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國王查理曼於八世紀時封的,後來傳到歐洲其他大陸國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後來獨立存在,也可世襲。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紀才傳入英國,博蒙德·約翰於一四四○年第一個被封為英國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貴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級。在十一至十二世紀時,它是歐洲君主國國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語中,男爵(Baron)一詞,是諾曼人在征服歐洲大陸時引進來的,本義為"只不過是普通的人",後來演變為"強有力的人"。當時,英國的那些直接從國王那兒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稱為男爵,但這並非由國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約翰·比徹姆為男爵後,男爵才成為英國貴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這五個貴族爵位中,又根據其能否傳給後代,分為世襲貴族和終身貴族兩類。世襲貴族死後可由長子繼承,終身貴族僅限本人活著時擔任,死後其子不能承襲。
英國的封號授予分成七級,分為貴族(peerage)與平民兩大部分。而除了英國王室以外,貴族分為五等;因為中國周朝的諸侯亦分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對應翻譯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與男爵;另外還有兩種封號:准男爵(Baronet)與騎士(Knight),他們屬於平民,而非貴族。
『肆』 英國現有多少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由於歐洲各國王室通婚的結果,很多歐洲國家的君主和王族也有權繼承英國王位,而且超過900人都有資格繼承王位。挪威國王哈拉爾五世是英國王位的第60位順序繼承人,瑞典國王卡爾十六世·古斯塔夫排在第182位,丹麥女王瑪格麗特二世排在第208位,荷蘭女王貝婭特麗克絲排在第806位。作為希臘-丹麥王族的後代和維多利亞女王的重曾孫,愛丁堡公爵菲利普親王排在第496位。這里列出了有資格繼承王位的前15人,完整的列表見[1](英文)
目前的君主:伊麗莎白二世女王陛下
威爾士親王查爾斯王儲殿下(伊麗莎白二世的長子)
威廉王子殿下(查爾斯王儲的長子)
亨利王子殿下(又名哈利王子,查爾斯王儲的次子)
約克公爵殿下(又名安德魯王子,伊麗莎白二世的次子)
比阿特麗斯公主殿下(約克公爵的長女)
歐吉妮公主殿下(約克公爵的次女)
威塞克斯伯爵殿下(又名愛德華王子,伊麗莎白二世的三子)
路易斯·溫莎小姐(威塞克斯伯爵的女兒)
王家長公主殿下(又名安妮公主,伊麗莎白二世的女兒)
彼得·菲利浦斯(安妮公主的兒子)
扎拉·菲利浦斯(安妮公主的女兒)
林萊子爵(又名大衛·阿姆斯特朗-瓊斯,喬治六世的孫子,瑪格麗特公主的兒子)
查爾斯·阿姆斯特朗-瓊斯閣下(林萊子爵的兒子)
瑪格麗特·阿姆斯特朗-瓊斯閣下(林萊子爵的女兒)
薩拉·切多夫人(喬治六世的孫女、瑪格麗特公主的女兒)
聯合王國女王
愛丁堡公爵(王夫)
威爾士親王與康沃爾公爵夫人(女王長子與其夫人)
威爾斯威廉王子(威爾斯王子長子)
威爾斯亨利王子(威爾斯王子次子)
約克公爵(女王次子)
約克比阿特麗斯公主(約克公爵長女)
約克歐吉妮公主(約克公爵次女)
威塞克斯伯爵與伯爵夫人(女王最小的兒子)
路易絲·溫莎夫人(威塞克斯伯爵的女兒)
長公主(女王女兒)
彼特·菲利普斯(女王長外孫)
扎拉·菲利普斯(女王長外孫女)
格洛斯特公爵與公爵夫人(女王堂弟與其夫人)
肯特公爵與公爵夫人(女王堂弟與其夫人)
肯特邁克爾親王與親王夫人(女王堂弟與其夫人)
亞利桑德拉郡主、奧格威夫人殿下(女王堂妹, 亞利桑德拉郡主, 尊敬的奧格威夫人)
[編輯] 衍生成員表
英國王室的衍生成員如下:
海軍少將提莫西·勞倫斯 (長公主之夫)
林立子爵 (已故瑪格麗特公主之子), 其妻, 與他們的子女
莎拉·查托夫人 (已故瑪格麗特公主之女), 其夫, 與他們的子女
伍爾斯特伯爵 與 伍爾斯特伯爵夫人 (格洛斯特公爵之子與媳)
戴維娜·劉易斯夫人 與葛里·劉易斯(格洛斯特公爵之女其夫)
羅斯·溫莎夫人 (格洛斯特公爵之女)
聖安德魯伯爵與伯爵夫人(肯特公爵之子與媳)與他們的子女
海倫·泰勒夫人 (肯特公爵之女), 其夫與子女
尼古拉斯·溫莎勛爵 (肯特公爵之幼子)
弗雷德里克·溫莎勛爵 與加布里埃拉·溫莎夫人 (肯特邁克爾親王之子與女)
詹姆斯·奧格威先生和太太 (亞利桑德拉郡主之子與媳)與他們的子女(亞歷山大·查爾斯與芙羅拉·亞歷山大)
瑪麗娜·奧格威太太 (亞利桑德拉郡主之女)與其子女(克里斯蒂安·莫瓦特與澤諾絲卡·莫瓦特因她的前夫)
其他血裔包括
海爾伍德伯爵 (英王喬治五世之外孫,長公主瑪莉之子),其第二任妻子,其子(女)、孫(女)。
費伏公爵(英王愛德華七世之外曾孫) 與其子(女)、孫(女)。
莎爾頓夫人 (馬爾的亞力山大·拉姆薩遺孀,康諾克與斯特拉森公爵亞瑟親王,英王維多利亞第三子之外孫, 與其子(女)、孫(女)。
米福德哈文侯爵 (喬治·蒙巴頓,米爾福德黑文侯爵二世之孫,愛丁堡公爵外祖父的孫子),以及其家庭
緬甸的蒙巴頓女伯爵,緬甸蒙巴頓伯爵二世 ( 路易斯·蒙巴頓, 緬甸蒙巴頓伯爵一世之長女,愛丁堡公爵舅舅的女兒),與其家庭
以上與在位君主疏遠,似以為王室親屬較以為王室成員為妥當。
且以上諸位並無收取國家的任何供給。不過,女王也會邀請他們參加私人家庭集會和官式王家聚會,例如 Trooping the Colour、金禧慶典、國葬。
在世的英國王室成員的前配偶有三:
莎拉,約克公爵夫人 (約克公爵前妻);
馬克·菲力普上校 (長公主首任丈夫);
斯諾頓伯爵 (已故瑪格麗特公主前夫).
新近故去的王室成員包括:
格洛斯特公爵夫人愛麗絲公主殿下
斯諾頓女伯爵瑪格麗特公主殿下
威爾斯王妃黛安娜
伊麗莎白王太後陛下
『伍』 英國的爵位制度
英國爵位制度
節選自《英國爵士科學家》
英國的爵位制度
英國的封建體系與爵士制度有其久遠的歷史背景,以往在古代只針對政治、軍事上的功勛,近代則擴及到科學、文學、藝術等其他領域。
英國的封號授予分成七級,分為貴族(peerage)與平民兩大部分。而除了英國王室以外,貴族分為五等;因為中國周朝的諸侯亦分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對應翻譯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與男爵;另外還有兩種封號:准男爵(Baronet)與騎士(Knight),他們屬於平民,而非貴族;但在中國周朝的大夫與士,仍屬於貴族。
英國爵位的授予與繼承
英王行使榮典權原為英王的特權之一,但在現今的憲政體制下,英王行使榮典權只有名義上的意義,榮典的授予必須依據內閣閣員的建議,每一個人都可以向英國首相辦公室推薦英國國民接受榮典的授予。通常每年會公布兩次名單,一次是新年(稱為New Year Honours),一次是英王生日(稱為Birthday Honours),在英王即位及佳節慶典時得舉行特別授予。
屬於平民階級的准男爵與騎士爵位並無額外的封號,只有貴族爵位才有類似中國諸侯的封號,例如:諸葛亮的封號是武鄉侯。英王可以授予任何封號,但有下列規則:通常是以議員的選區、貴族封地或是與受封者有某種關聯,或是具有某種重要性的地名,做為封號的一部分,亦可以要求以姓(surname)做為封號的一部分,封號的授予會徵詢當事人的意見,如:英國科學家、小說家及政治家史諾(C .P. Snow)於1957年受封為騎士,1964年受封為終生男爵,封號為Baron Snow of the City of Leicester,很明顯,Snow是他的姓,Leicester是他的出生地,同時他也是畢業自University of Leicester,C. P. Snow可能因此而選擇以Leicester做為他封號的一部分。
爵位是否可以世襲?答案是不一定的。一般貴族的爵位可以世襲,至於是長子或是其他親屬繼承,再由英王授予的封授狀(patent)或敕令(writ)上會有記載。但依據1876年的上訴審判法案(Appellate Jurisdiction Act)及1958年的終身貴族法案(Life Peerage Act),兩法案所授予的終身貴族(只能授以男爵爵位)不能世襲。而屬於平民的准男爵爵位可以世襲;騎士爵位則不能世襲,榮耀僅限其一生,子女不能繼續享有。而在1963年的貴族法案(Peerage Act)通過後,女性才得以繼承爵位。
『陸』 英國貴族的爵位和等級是怎麼樣的
爵位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幾乎每年除夕,英國皇室都公布一份名單,頒布年度榮獲英王或女王封勛授爵或頒贈獎章的人員。英國封爵起源於14世紀中葉。始創於1350年的「嘉德勛銜」至今仍是英國歷史最悠久、地位最高的勛位。
英國勛銜可以分三大類:一是皇族勛位(royal orders),賜封予皇族或最高級的貴族(安妮公主之類);二是貴族勛位(noble or family orders),賜予一般貴族(該隱那一級的世襲貴族),三是功績勛位(orders of merit),賜予有重大貢獻的人士(英國首相,撒切爾女男爵)。
皇族與貴族的勛銜(peerages)共分五大級,其名稱與它們的相對女性稱謂如下:公爵Duke(Duchess)、侯爵Marquis(Marchioness)、伯爵Earl(Countess)、子爵Viscount(Viscountess)、男爵Baron(Baroness)。但男爵之下還有從男爵(Baronet),是世襲爵位中最低級者。
一般只有皇室的至親(如英王之兄弟、英王之丈夫等)才可獲公爵勛銜。公爵在世時,其長子尊為侯爵,以次類推,平民是與此等爵位無緣的。
分封制度
英國5級貴族的定型
英國5級貴族大致定型於13—15世紀。它與中國周初的5級貴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時刻一次建立起來的,而是在漫長的歲月里逐漸形成,最終成為定製的。
14世紀初,在5級貴族之上的王室貴族中,還出現了一個頗為獨特的、專為王儲所佔有的稱號——「威爾士親王」。該稱呼最早為一度統一過全國的威爾士王子利維倫製造出的名號。1282年,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一世率領大軍與艦隊攻打威爾士,利維倫死於非命。兩年後,威爾士合並於英格蘭,愛德華在1301年把威爾士親王之頭銜加給不列顛王位的繼承者。
在政局動盪、戰事連綿的中世紀後期,歐洲各封建君主為了使各級貴族在騎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業、效忠國王,除了利用貴族爵位科賜臣下之外,還別出心裁地設立了劃分為不同等級名分的勛章勛位,獎賞他們的戰功政績。
『柒』 英國是按什麼劃分爵位
英國是一個講究頭銜和譽稱的國家,因此在與英國人的交往中,或在我們的英語實踐中,了解一些有關英國爵位的頭銜和譽稱的知識無疑是十分必要的。
按照英國傳統,女王(或國王)可以根據內閣首相的提議,將某種貴族爵位授予某人,但受封的人數是有限的,每年大約在20名以內。
貴族爵位(peerages)分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個等級。原來貴族爵位都是世襲的,而且只能有一個繼承人。長子是法定繼承人。只有在貴族沒有兒子的情況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達到繼承年齡的直系後代來繼承。自1958年以後,才允許將非繼承性的「終身貴族爵位」(Life peerages)授予某一個人。
對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稱為「Grace」。直接稱呼時用「Your Grace」(大人、夫人),間接提及時用「His(Her)Grace」。用在信封或信的開頭可尊稱為「His Grace the Duck of...」(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稱為「Lord」(勛爵)。直接稱呼時,都可稱「Your Lordship」。間接提及時可用「Lord +姓」或「Lord +地名」。信封上或信的開頭分別稱「My Lord Marquis」或「My Lord」(主要用於伯、子、男爵)。
公爵、侯爵、伯爵的長子在他們的父親沒死之前,即沒有繼承其父親爵位之前,也可稱之為「Lord」(勛爵),但不是貴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兒子,可以終身稱之「Lord」(勛爵);對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兒子可稱「Honorable」(尊敬的)。他們也都不是貴族。
侯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人(Baroness)均可稱之為:「Lady」(夫人),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勛稱中的地名」。
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個女兒也都可稱為「Lady」,即可用「Lady +授予名+姓」。
如果她結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稱為「Lady」(夫人),即使丈夫無爵位,是個普通的「先生」,也可稱為「Lady」。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選用相應的譽稱。
除了貴族爵位以外,還有別的一些譽稱,對爵士則尊稱為「Sir」(爵士)。具體做法是「Sir +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為爵士頭銜,Sir絕不可只用於姓前。
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稱「Sir James」,但絕不能稱「Sir Manson」。爵士的夫人也可稱「Lady」。
爵士的頭銜不能繼承,除頭銜外爵士沒有什麼特權。其兒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樣用「Mr.」相稱。
『捌』 英國爵位等級排列(從平民開始,從小到大)
英國爵位依照等級從小到大分為: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男爵之下還有從男爵,是世襲爵位中最低級者。
其等級劃分原則如下:
男爵:一般來源於拉丁語的「per baroniam」,是歐洲封建制度下土地權的一種,意思是由國王直接分封的土地使用權,使用者對國王負有相應的義務。
子爵:源於法國名詞,意思為郡守,本意為副伯爵,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時可能是實力強大的諸侯。為侯爵的長子,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侯爵:侯爵是由德文Markgraf而來,原意為邊疆殖民地總督。侯爵原意與「方伯」詞義相近,系指統轄一處的封疆大吏。
伯爵:侯爵原意與「方伯」詞義相近,系指統轄一處的封疆大吏,為公爵的長子。
公爵:其本意為領袖,一般只有皇室的至親(如英王之兄弟、英王之丈夫等)才可獲公爵勛銜。公爵在世時,其長子尊為侯爵。
(8)英國一年要冊封多少男爵擴展閱讀
英國不同爵位的穿著要求:
男爵:在正式場合,男爵穿著與伯爵同樣的外套,帽子上鑲有兩條貂皮,冠冕上有一淺色銀圈,飾有6個銀球。
子爵:在帽子上有兩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銀環,飾有6個銀球。
伯爵:穿著鑲有白色毛皮邊的深紅色絲絨外套,軟帽上縫鑲著三條貂皮以表明爵位級別,冠冕上有一鍍金銀圈,上沿飾有8個銀球;而國王則稱伯爵為其「真正可信可愛的夥伴。
侯爵:在重大場合,侯爵也穿紅色絲絨外套,帽子上鑲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裝一銀環,帶有四片金葉和四個銀球。國王對他的稱呼一如對待公爵。
公爵:在正規場合公爵也穿深紅色的絲絨外套,帽子上鑲四條貂皮。其冠冕上有一個金環,上飾8枚紅色金葉片。國王則稱公爵為「我們真正可信和最為敬愛的夥伴。」
『玖』 英國爵位的分類簡介
歐洲爵位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幾乎每年除夕,英國皇室都公布一份名單,頒布年度榮獲英王或女王封勛授爵或頒贈獎章的人員。英國封爵起源於14世紀中葉。始創於1350年的「嘉德勛銜」至今仍是英國歷史最悠久、地位最高的勛位。
英國勛銜可以分三大類:一是皇族勛位(royal orders),賜封予皇族或最高級的貴族(安妮公主之類);二是貴族勛位(noble or family orders),賜予一般貴族(該隱那一級的世襲貴族),三是功績勛位(orders of merit),賜予有重大貢獻的人士(英國首相,撒切爾女男爵)。
皇族與貴族的勛銜(peerages)共分五大級,其名稱與它們的相對女性稱謂如下:公爵Duke(Duchess)、侯爵Marquis(Marchioness)、伯爵Earl(Countess)、子爵Viscount(Viscountess)、男爵Baron(Baroness)。但男爵之下還有從男爵(Baronet),是世襲爵位中最低級者。
一般只有皇室的至親(如英王之兄弟、英王之丈夫等)才可獲公爵勛銜。公爵在世時,其長子尊為侯爵,以次類推,平民是與此等爵位無緣的。
凡被皇室認為對該國有重大貢獻者皆有被冊封功績勛位的可能,該勛位目前有十種。它們是: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Order of the Gaeter(K.G)
嘉德勛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Order of the Thistle(K.T)
薊花勛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Order of the Bath(C.B)
巴斯勛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Order of the Merit(O.M)
功勛勛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Order of the Star of India(S.I)
印度之星勛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Order of the St.Migheal and St.George(M.C)
聖迷迦勒及聖喬治勛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India Empire(I.E)
印度帝國勛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Royal Victorian Order(V.O)
維多利亞勛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Order British Empire(B.E)
大英帝國勛位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Honour(C.H)
榮譽友伴勛位爵位
受封人正式稱呼一般把Sir置於姓名之前,將代表勛位的大寫字母列於名後,如John Smith在獲得「嘉德」勛位後,便被稱為Sir John Smith,K.G.,簡稱是Sir John,而不用Sir Smith。有時候,獲封爵者沒有指定被封哪一種爵位,只稱做Knight Bachelor。尊稱時,只在姓名後寫上K.t(代表Knight)。爵位也有分等級,最高級(第一級)稱為Knight Commander,第二級稱為Officer,最低級(第三級)稱為Companion。
最後注意雖然「爵士」和「武士」都稱為Knight,但他們的所指相差很大。 簡介
早在羅馬帝國時期,歐洲大陸的公爵稱號通常授予守疆拓土、軍功卓著的高級指揮官,以後因重大政治變化而中斷。幾百年後,公爵爵位又見於德國。大約在公元970年,德國皇帝奧托一世初設公爵爵位。不久法國和歐洲大陸其他地區也建立了公國(chy;大公國,Archchy)。在英國,公爵是僅次於國王或親王的最高級貴族,與作為一國之主的歐洲大陸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ke)有所不同。英國公爵爵位出現很晚。1337年,愛德華三世把康沃爾郡升為公國,將公爵爵號授予年方7歲的「黑太子」愛德華。該王儲16歲參加百年戰爭,鋒芒顯露;1355年前往法國指揮作戰,軍功卓著。父王對他賞賜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種稱號,如 1343年封為威爾士親王,1362年加封為阿基坦公爵。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後多年裡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親均不許稱王,最高可獲公爵爵位。隨後,愛德華三世及其繼承人又先後建立了蘭開斯特公國(1351年)、克拉倫斯公國(1362年)、約克公國和格洛斯特公國(1385)、赫里福德公國(1397)、貝特福德公國(1413)和薩默塞特公國(1443)等。這些公國的領有人都是王室宗親,他們得到高級爵位後,在貴族中鶴立雞群,威勢不凡,為以後爭奪王權、擾亂朝綱、製造戰亂埋下了隱患。自從1483年建立諾福克公國以後,公爵爵位開始授予王親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國。而且能獲此最高爵位者多是軍功顯赫的統帥。行政界政務家即使任職多年,政績昭著,也難獲此殊榮。
服裝
在正規場合公爵也穿深紅色的絲絨外套,帽子上鑲四條貂皮。其冠冕上有一個金環,上飾8枚紅色金葉片。國王則稱公爵為「我們真正可信和最為敬愛的夥伴。」 簡介
侯爵/侯爵夫人 Marquis/Marchioness
就詞源而言,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邊疆殖民地總督;伯爵]演變而來。侯爵原意與「方伯」詞義相近,系指統轄一處的封疆大吏。在英格蘭,拉丁語「侯爵」一詞最初指威爾士邊疆的領主。那時只說明他們領地的位置靠近邊界,並不說明其地位高於伯爵。1385年涵義變化,第9代牛津伯爵羅伯特·德·維爾被封為都柏林侯爵。1397年,薩默塞特伯爵約翰被封為多西特侯爵和薩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榮程度不甚明確,大約在公爵和伯爵之間,一段時期內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間,約翰·德·比奧福特被國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為此向國王請願,要求恢復比奧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卻反對乞求國王,並說:「侯爵乃是一個新的榮譽稱號,完全不為先人所知。所以,應對此冷漠視之,並不認為接受它是明智之舉。」到了15世紀,這級爵號穩定地保持了它在貴族爵位中的第二級地位以後,才被貴族們所看重。與其他4個等級的貴族相比,侯爵的數目一向最少。
服裝
在重大場合,侯爵也穿紅色絲絨外套,帽子上鑲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裝一銀環,帶有四片金葉和四個銀球。國王對他的稱呼一如對待公爵。 簡介
他們大多是一人治理數郡,所以又被稱為「方伯」。諾曼大公威廉侵入英國後,擔心他們權勢過重,危及王權和國家統一,遂將方伯權力加以分割,移交給他的親信,每個伯爵的轄區僅限一郡,與國王有著極其明確的封君封臣關系,伯爵倘敢興兵作亂便會被王軍鎮壓,或受其他貴族制裁。伯爵職權名號可由後代繼承,但會因為有的伯爵缺少繼承人而使總數有減無增。斯蒂芬在位時,破格加封格奧弗雷·德·曼維爾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紀以來,伯爵數目攀升。1307年計有9名。1327年愛德華三世即位時僅餘6名,10年後增至12名;愛德華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紀20年代之前,伯爵作為高級貴族,是男爵的「天然領導人」,在地方上負有對男爵、騎士的管理責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機[指愛德華三世廢黜其母法國伊沙貝拉公主的攝政,登極親政時,伯爵曾作為一個具有「自我意識」的政治群體獨立行動,與男爵們的「距離感」突然產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瑪奇伯爵領地之後,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職責。
服裝
在重大正式場合,伯爵穿著鑲有白色毛皮邊的深紅色絲絨外套,軟帽上縫鑲著三條貂皮以表明爵位級別,冠冕上有一鍍金銀圈,上沿飾有8個銀球;而國王則稱伯爵為其「真正可信可愛的夥伴。」
子爵/子爵夫人 Viscount/Viscountess 簡介
上院貴族中數子爵資格最淺。子爵稱號(Viscount)源於法國,原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時可能是實力強大的諸侯。在英國,1440年比奧芒特的約翰被封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服裝
子爵帽子上有兩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銀環,飾有6個銀球。 簡介
盎格魯一撒克遜時代已有男爵一詞(Baron),但無男爵爵位,而且詞義不夠確定。似有「自由者」或「國王的臣僕」之意,但無尊貴的含義。英國男爵出現於11世紀。到12世紀初國王大部分高級世俗貴族都被封為男爵。其中少數與王室關系密切、封地較多者又被稱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間。很快,大男爵發生分化,顯赫者升為伯爵,其餘與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當時男爵在世俗貴族中佔了很高比例,以至於「男爵」一詞長期作為貴族的集合名詞使用。11-14世紀,男爵的封號和封地可通過血緣和婚姻關系傳遞,但不得隨意出售和轉讓,歷代國王也不隨意增加或褫奪貴族封號。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補男爵爵位,比奧查姆波·德·豪爾特被封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後數百年至今,居於5級貴族之末的男爵始終人數最多。
服裝
在正式場合,男爵穿著與伯爵同樣的外套,帽子上鑲有兩條貂皮,冠冕上有一淺色銀圈,飾有6個銀球。
『拾』 19世紀英國爵位排行
英國的封號授予分成七級,分為貴族(peerage)與平民兩大部分。而除了英國王室以外,貴族分為五等;因為中國周朝的諸侯亦分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對應翻譯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與男爵;另外還有兩種封號:准男爵(Baronet)與騎士(Knight),他們屬於平民,而非貴族; 在上述的這五個貴族爵位中,又根據其能否傳給後代,分為世襲貴族和終身貴族兩類。世襲貴族死後可由長子繼承,終身貴族僅限本人活著時擔任,死後其子不能承襲。白金漢宮去年年底公布的2009年封爵名單中,銀行家們被無一例外地排除在外,以示對這些人在此次金融危機中不負責任和貪婪的角色不以為然。此前,英女王還因辛巴威總統選舉過程中不斷發生的暴力沖突而剝奪了辛巴威總統穆加貝的爵位。比起幾年前的爵位泛濫,獲得伊麗莎白二世的頒爵重新變得困難起來。 英國的爵位分為爵士和勛爵兩種,勛爵指獲得「大英帝國勛章」、「大英帝國軍官勛章」或者「大英帝國司令勛章」的人,頭銜不能世襲。英國女王一年封兩批爵位,每批1000人左右。許多人對帝國勛章夢寐以求,英國足球明星貝克漢姆成為勛爵後,就被特許到專供貴族使用的倫敦聖保羅大教堂給兒子舉行洗禮儀式,即使富貴如比爾·蓋茨,也未能抵擋爵位的吸引力,在2004年獲英國女王冊封為爵士。在英國,女王每年封兩批爵位,每批1000人左右。在英國,女王每年兩次封爵,其人選大多數由政府推薦。推薦的標準是,接受榮譽爵位的人須在各自的領域,包括商業、藝術等,作出重大貢獻。如美國著名導演斯皮爾伯格因對英國電影業有貢獻,香港商業巨頭李嘉誠對英國教育、醫療和慈善事業貢獻非凡而獲得女王封爵。對社會精英而言,獲封爵位是巨大的榮耀,可以為自己贏得肯定與尊重。而在皇室看來,頒發爵位無須成本,還可以激勵更多精英為社會做出貢獻,實是一舉兩得的美事。當然,除了社會貢南,貴族聯姻也是獲取爵位的良好機會,「康沃爾公爵」這一爵位也是卡米拉在成為王妃後才獲得的。</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