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英國和美國的政體分別是什麼
英國 國體:君主國;政體:君主立憲制;結構形式:聯邦制;政黨制度:兩黨制
美國 國體:共和國;政體:總統制;結構形式:聯邦制;政黨制度:兩黨制
㈡ 英國政體是什麼
英國的政體為君主立憲制。
德國的政體為議會民主制和聯邦制,共16個州,每個州有自己的憲法、議會和政府
㈢ 英國是什麼政體
君主立憲制。英國女王是名義上的國家元首,目前英國女王保佑的權利是接受磋商權、警告權和獎勵權。磋商權是指首相就某些事務征詢女王意見,但決頂權仍掌握載內閣和首相手中。警告權是指女王對政府的某項行為認為不妥而發出警告,但這種情況極少發生。獎勵權是指女王接受政府的建議,冊封貴族和對有貢獻的人受勛的權利
㈣ 英國政體是什麼
從政治學角度而言確切地說
英國的政體是議會制,國體是君主立憲制
德國的政體為議會制,國體是共和制
要注意的是「政體」和「國體」是兩個概念!
㈤ 中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美國、俄羅斯的政體分別是什麼
中國的政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英國的政體: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法國的政體:半總統共和制。
德國的政體:議會制共和制。
日本的政體: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美國的政體:總統制共和制。
俄羅斯的政體:半總統共和制。
(5)英國政體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根據立法與行政的關系,民主共和國可以分為議會共和國、總統共和國和半總統共和國。
在議會共和國,議會有權對政府(內閣)進行立法、組織和監督:政府(內閣)由議會多數席位的政黨或政黨聯盟組織,政府對議會負責,議會通過對政府不信任案後,政府必須辭職或請願國家元首解散議會並重新選舉。
在一個總統制共和國,總統不僅是指揮軍隊的國家元首,而且還是接管行政權力的政府首腦,當選總統組織政府,議會有權立法和監督政府,實行總統共和制的國家包括韓國、美國、巴西、印度尼西亞等。
在半總統制共和國,總統負責外交和軍事事務,而不是議會,首相領導政府,對議會負責,總統令由總理和有關部長會簽,議會可以通過不信任決議迫使首相辭職,同時,經議會領袖同意,總統可以解散議會,總統對議會通過的法案沒有否決權。
㈥ 英國是什麼政治體系
英國政體為議會制的君主立憲制。國王是國家元首、最高司法長官、武裝部隊總司令和英國聖公會的「最高領袖」,形式上有權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級法官、軍官、各屬地的總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國聖公會高級神職人員等,並有召集、停止、解散議會,批准法律,宣戰和等權力,但實權在內閣。議會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機構,由國王、上院和下院組成。
㈦ 請問英國的政體是什麼
君主立憲制
國王是英國名義上的最高領袖,但是沒有決定權只有同意權,簡單講就是內政外交全部由首相為首的內閣執行,任何文件內閣送到女王面前女王能做的事情只有簽字同意,沒有其他,另外英女王還是所有英聯邦國家名義上的最高領袖。
雖然當今英國的政體不是二元制,但早期還是是屬於的,那時有些類似中國早期封建王朝,是君臣共治的局面,但後來幾任國王都由於各種原因疏於政事,慢慢就把自己的權利也全部轉移到內閣身上了,到後來想收回也不行了~
㈧ 英國的政治體制是什麼
從國家管理形式(政體)上講,英國是典型的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國家,
從政黨制度上講,英國是典型的兩黨制國家。
從國家結構形式上講,英國是典型的地方分權型的單一制國家。
㈨ 英國的國體\政體\國家結構形式及類型是什麼
英國的國體是君主立憲
英國的政體是①內閣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從議會產生,有占議會多數席位的政黨組成,並對議會負責。國王按內閣的意志行事形式上的權力,承擔國家元首等禮儀性職能。國王、議會和內閣之間,就有分權也有制約,體現了英國政體運行的特點。②國王、議會和內閣三者之間雖有基本分工,但分權界限不是很清晰,權力交叉情況突出。③英國憲法賦予議會至尊無上的地位。但20世紀中期以來,權力重心逐步向內閣和首相傾斜,首相成為英國最有權勢的人。
國家結構形式及類型,單一制國家以普通行政單位或自治單位劃分其內部組成。在單一制國 家中,全國只有一部憲法和一個中央政府,各行政單位和自治單位都接受中央的統一領導,沒有脫離中央的獨立權力,地方權力由中央通 過法律文件予以規定和改變,地方權力沒有憲法保障。中國、英國、法國、義大利、日本等是典型的單一制國家.
㈩ 英國和美國的政治體制有什麼區別
英國的政治體制是議會制君主立憲制,美國的政治體制是總統共和制,區別如下:
一、概念不同
1、英國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簡稱議會君主制。其主要特點是議會不僅是國家的最高立法機關,而且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由議會選舉產生的政府首腦組織政府,是真正的國家權力中心。君主是象徵性的國家元首,其職責多是禮儀性的。
2、美國總統共和制
指國家最高權力由總統和議會按不同職能分別執掌和行使的一種政體形式。總統共和制下,總統和議會分別由選舉產生,任期限定,內閣由總統組織並對總統負責(又稱之為組閣),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與議會之間有權力制約關系。
總統共和制是指以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由總統直接領導政府,政府不對議會負責而對總統負責的國家政體形式。
二、實行國家不同
1、英國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英國是最早實行議會君主制的國家。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實行這一政體的國家除英國外,還有西班牙、荷蘭、盧森堡、比利時、瑞典、摩納哥、安道爾、挪威、日本、丹麥、馬來西亞、柬埔寨等。
2、美國總統共和制
美國是世界上最早實行總統共和制的國家。目前美國、巴西、墨西哥、智利、菲律賓、埃及、剛果民主共和國、土耳其等國採用總統共和制。
三、特點不同
1、英國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君主交出所有的權力(有些國家的紀年由君主指定),首相是國家的主要行政首腦,其缺點在於國家內仍存在著特權階級,優點是不用戰爭就可實現憲政。
2、美國總統共和制
總統由全民選舉產生,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又是三軍總司令統率全國武裝力量,政府由總統組織和領導,對總統負責,不對議會負責。
實行比較嚴格的三權分立原則,議會和總統都由全民普選產生。議會與政府完全分立,政府成員不能兼任議員,也不能參與議會立法的討論和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