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英國人怎麼起名字
您看的漫畫或者是寫的美國人,或者是名字取得不標准,英國人一般的縮寫習慣是將名字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只寫全自己的姓氏。至於家族姓氏,並不一定要長。建議下載一本《英美姓名詞典》,上面有對英國姓氏的起源、地域等等的詳細介紹。如果需要也可以找我要電子版。
B. 英國人起名字是怎麼起的是有好多名字自己選還是自己拼湊字母啊
起一個與中文名字「諧音」的英文名字。或根據英文名字的內在含義,選擇一個您喜歡的英文名字。許多英文名字,來自希臘神話、羅馬神話和《聖經》,因而具有某種內在含義,但他們也可以以某一物品作為自己的名字,比如叫作麵包先生。
C. 英國王室經常用一些簡單的名字,這是為什麼
王室成員取名講究多、重名度高,須考慮傳統。英國王室成員的名字通常夾雜許多親戚的名字在其中.
相比中文名,英國人給孩子取名更隨意。雖然很多現代英國人都「聽音」起名,其實每個名字背後都有不同的社會階級意義。比如,泰勒經常讓人想起酒館的守門人,史密斯代表鐵匠,喬治在十字軍東征時開始流行起來,帶有濃厚的宗教色彩。
盡管現在英國人對社會階級地位的觀念已經淡薄,但在上流社會,尤其是王室家庭,名字仍具有一定的象徵意義。這就是為什麼英國歷史上有6位國王取名喬治,但沒有一位國王叫泰勒的原因了。
此外,他們還會徵求女王的建議,當然女王不一定會干預,但女王絕對會在名字向公眾公布之前早就知道了。
實際上歐洲的貴族都是沒有姓的,都是名字加封地名,他們的孩子沒有封地前,隨直系親屬。
D. 英國和美國如何起名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現將英語民族的個人名、昵稱和姓氏介紹如下: I. 個人名 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以後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後。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 採用聖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 採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異體。 4. 採用(小名)昵稱。 5. 用構詞技術製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並。 6. 將母親的娘家姓氏作為中間名。 英語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見的女子名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稱 昵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常來表示親切的稱呼,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通常有如下情況: 1. 保留首音節。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母音開頭,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昵稱,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採用尾音節,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昵稱,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規則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個昵稱是 Bill. III. 姓氏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只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統關系的詞綴,如後綴-s, -son, -ing;前綴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後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詞綴,如 St.-, De-, Du=, La-, Le-. 4. 放映地名,地貌或環境特徵的,如 Brook, Hill等。 5. 放映身份或職業的,如:Carter, Smith. 6. 放映個人特徵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動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雙姓合並而來,如 Burne-Jones. 英語姓氏雖然出現較教名晚,但數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IV. 幾點說明 1. 較早產生的源於聖經,希臘羅馬神話的教名通常不借用為姓氏。 2. 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 M. H. 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於只縮寫中間名,如 Ronald W. Reagan。 3. 在姓名之前有時還要有人際稱謂,如職務軍銜之類。Dr., Prof., Pres. 可以用於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僅用於教名或姓名前。 =========================================================== 隨著全球化進程的深化,英文名對每個人,尤其是年輕人,變得越來越重要。但是,很多人並不知道如何起英文名,往往胡亂起,結果產生很多問題。 問題1、所起英文名太常見 第一種問題是起的英文名太常見,如:Henry, Jane, John, Mary. 這就像外國人起名叫趙志偉、王小剛、陳小平一樣,給人牽強附會的感覺。雖然起名字並無一定之規,但給人的感覺很重要。 問題2、不懂文化差異而犯忌 此外,由於文化差異,有些名字引申義不雅,如:Cat, Kitty, 在英語俚語中,它們指的是女性的陰部(Pussy)。Cat宜改為Cathy, Kitty宜改為Kate。 問題3、改名又改姓 一般來說,非英語國家的人到了美國,都可能改名,但沒有改姓的。這關繫到家族榮譽,將來還會關繫到遺傳基因。因此,無論自己的姓多麼難讀,都要堅持。常見有人起英文名時連姓也改了,如司徒健Ken Stone,肖燕Yan Shaw。下列英文姓尚可接受,但也最好不用,如:Young楊,Lee李。 問題4、英文名與姓諧音 有些人因為姓被人叫得多,便起個與姓諧音的英文名。但這樣的英文名單獨叫尚可,全稱時就不太自然了,如:肖珊Shawn Xiao,鍾奇Jone Zhong,周迅Joe Zhou,安芯Anne An。 問題5、不懂語法用錯詞性 名字一般用名詞,不用形容詞。有些人不懂這一規律,用形容詞起名,如Lucky,其實這不是英文名。 問題6、用錯性別 偶爾還有人弄錯了性別,如女士起名Andy, Daniel。那麼怎樣起英文名呢?這里給你幾條建議: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現將英語民族的個人名、昵稱和姓氏介紹如下: I. 個人名 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以後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後。 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 採用聖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 採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異體。 4. 採用(小名)昵稱。 5. 用構詞技術製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並。 6. 將母親的娘家姓氏作為中間名。 英語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見的女子名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稱 昵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常來表示親切的稱呼,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通常有如下情況: 1. 保留首音節。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母音開頭, 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昵稱,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採用尾音節,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昵稱,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規則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個昵稱是 Bill. III. 姓氏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只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統關系的詞綴,如後綴-s, -son, -ing;前綴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後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詞綴,如 St.-, De-, Du=, La-, Le-. 4. 放映地名,地貌或環境特徵的,如 Brook, Hill等。 5. 放映身份或職業的,如:Carter, Smith. 6. 放映個人特徵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動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雙姓合並而來,如 Burne-Jones. 英語姓氏雖然出現較教名晚,但數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IV. 幾點說明 1. 較早產生的源於聖經,希臘羅馬神話的教名通常不借用為姓氏。 2. 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 M. H. 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 於只縮寫中間名,如 Ronald W. Reagan。 3. 在姓名之前有時還要有人際稱謂,如職務軍銜之類。Dr., Prof., Pres. 可以 用於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僅用於教名或姓名前。 美國人的姓名是以名·名·姓為序排列組成的。第一名又稱教名,是受法律承認的正式名字。中間名通常用縮寫表示,由鍾愛孩子的父母或其親戚所取,他們甚至把自己的名字直接取給孩子。中間名代表本人同親屬之間的關系,外人一般不稱呼中間名,也不得究其詳,甚至法院也不承認中間名是法定姓名的一部分。姓氏是由家族世代相傳的。美國法律規定,婦女婚後要使用丈夫的姓,即使離婚,也應予保留,非經法律判決,不可恢復未婚時的姓。 在歐洲,姓氏比名字的出現要晚得多。公元11世紀後,歐洲人才開始逐步使用姓氏。直到16世紀文藝復興,基督教會要求對姓氏進行登記,姓氏才得到普遍使用。 18世紀末19世紀初美國猶太人因法律制約才被迫使用姓氏,所以他們對姓氏持一種無所謂的態度,甚至常常更換;而西班牙人的後裔卻恰恰相反,他們比任何人都更看重自己的姓氏,絕不肯輕易改換。至於美國黑人的姓氏,則多數是從當年奴隸主那裡承繼下來的。 採用歷史上非凡人物的名字在美國人中始終是一種時髦。象奧古斯丁、馬丁、查爾斯、威廉、伊麗莎白和喬治這樣的名字俯拾皆是。同時,美國本國的總統和民族英雄也受到人們的推祟,不少人給孩子取名叫華盛頓、林肯,或叫富蘭克林、羅斯福。 在美國,人們並不會認為兒子沿用父親的名字是犯忌。相反,某些人還十分樂意讓兒孫沿用本人的名字,並引以為榮。美國前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和石油大王洛克菲勒就為兒子取了與自己相同的名字。為有所區別,美國人稱呼與父親同名的人時,常冠以「小」字,例如「小羅斯福」、「小洛克菲勒」等。 熟人在互相稱呼時,習慣於稱名不稱姓,即稱呼對方的第一名。名字被叫慣或表示親呢時,常常在發音上有所變化。例如,把約翰叫作約翰尼,把詹姆斯叫作吉米,把簡叫作珍妮特,把伊麗莎白叫作莉比、莉薩或莉齊。 美國婦女結婚後要使用丈夫的姓,但仍保留自己的名。一般來說,人們在稱呼已婚婦女時都是用她丈夫的姓加上「夫人」二字。例如克拉拉·福特嫁給約翰·史密斯,人們便稱她為約翰。史密斯夫人。但她自己平時寫信或登記簽名時,常在夫姓前用她自己的名字而不是丈夫名,寫作克拉拉·史密斯。而一旦丈夫去世,她就完全用丈夫的姓名,不再用自己的名字。 不過,也有已婚婦女不用夫姓的例外。女演員常常使用藝名。劇院經理為了不影響女演員的身價,常對她們的婚事嚴格保密,自然更不允許她們使用夫姓。此外,女作家也因慣用筆名而很少使用夫姓。 有趣的是,有些美國人的名字取得十分怪誕,以至鬧出笑話。據說,美國德克薩斯州立大學曾經有一個學生到圖書館申請做工。館長問他:「貴姓?」他答道:「你猜。」館長聽了十分惱火,怒氣沖沖地說:「實在對不起,我工作很忙,沒有時間來猜你的姓。」說罷拂袖而去。其實這個學生的姓名就叫威廉。你猜(Wiliiam Yo- gess),不料他竟因此失去了一次做工的機會。又如芝加哥有個警察在街頭抓住一個喝得酩酊大醉的酒鬼,問他叫什麼名字,他醉醺醺地回答:「我是酒鬼」。警察怒喝道:「誰不知道你是酒鬼,問你叫什麼名字?」誰知那醉漢也不示弱,嚷道:「我不是告訴你我叫酒鬼嗎?」警察將信將疑地一查,才知他果然叫酒鬼·卡特(Toper Cate)。所幸這類古怪的名字在美國並不多見,否則不知要鬧出多少誤會 美國人的姓名是以名·名·姓為序排列組成的。第一名又稱教名,是受法律承認的正式名字。中間名通常用縮寫表示,由鍾愛孩子的父母或其親戚所取,他們甚至把自己的名字直接取給孩子。中間名代表本人同親屬之間的關系,外人一般不稱呼中間名,也不得究其詳,甚至法院也不承認中間名是法定姓名的一部分。姓氏是由家族世代相傳的。美國法律規定,婦女婚後要使用丈夫的姓,即使離婚,也應予保留,非經法律判決,不可恢復未婚時的姓。 在歐洲,姓氏比名字的出現要晚得多。公元11世紀後,歐洲人才開始逐步使用姓氏。直到16世紀文藝復興,基督教會要求對姓氏進行登記,姓氏才得到普遍使用。 18世紀末19世紀初美國猶太人因法律制約才被迫使用姓氏,所以他們對姓氏持一種無所謂的態度,甚至常常更換;而西班牙人的後裔卻恰恰相反,他們比任何人都更看重自己的姓氏,絕不肯輕易改換。至於美國黑人的姓氏,則多數是從當年奴隸主那裡承繼下來的。 採用歷史上非凡人物的名字在美國人中始終是一種時髦。象奧古斯丁、馬丁、查爾斯、威廉、伊麗莎白和喬治這樣的名字俯拾皆是。同時,美國本國的總統和民族英雄也受到人們的推祟,不少人給孩子取名叫華盛頓、林肯,或叫富蘭克林、羅斯福。 在美國,人們並不會認為兒子沿用父親的名字是犯忌。相反,某些人還十分樂意讓兒孫沿用本人的名字,並引以為榮。美國前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和石油大王洛克菲勒就為兒子取了與自己相同的名字。為有所區別,美國人稱呼與父親同名的人時,常冠以「小」字,例如「小羅斯福」、「小洛克菲勒」等。 熟人在互相稱呼時,習慣於稱名不稱姓,即稱呼對方的第一名。名字被叫慣或表示親呢時,常常在發音上有所變化。例如,把約翰叫作約翰尼,把詹姆斯叫作吉米,把簡叫作珍妮特,把伊麗莎白叫作莉比、莉薩或莉齊。 美國婦女結婚後要使用丈夫的姓,但仍保留自己的名。一般來說,人們在稱呼已婚婦女時都是用她丈夫的姓加上「夫人」二字。例如克拉拉·福特嫁給約翰·史密斯,人們便稱她為約翰。史密斯夫人。但她自己平時寫信或登記簽名時,常在夫姓前用她自己的名字而不是丈夫名,寫作克拉拉·史密斯。而一旦丈夫去世,她就完全用丈夫的姓名,不再用自己的名字。 不過,也有已婚婦女不用夫姓的例外。女演員常常使用藝名。劇院經理為了不影響女演員的身價,常對她們的婚事嚴格保密,自然更不允許她們使用夫姓。此外,女作家也因慣用筆名而很少使用夫姓。 有趣的是,有些美國人的名字取得十分怪誕,以至鬧出笑話。據說,美國德克薩斯州立大學曾經有一個學生到圖書館申請做工。館長問他:「貴姓?」他答道:「你猜。」館長聽了十分惱火,怒氣沖沖地說:「實在對不起,我工作很忙,沒有時間來猜你的姓。」說罷拂袖而去。其實這個學生的姓名就叫威廉。你猜(Wiliiam Yo- gess),不料他竟因此失去了一次做工的機會。又如芝加哥有個警察在街頭抓住一個喝得酩酊大醉的酒鬼,問他叫什麼名字,他醉醺醺地回答:「我是酒鬼」。警察怒喝道:「誰不知道你是酒鬼,問你叫什麼名字?」誰知那醉漢也不示弱,嚷道:「我不是告訴你我叫酒鬼嗎?
E. 外國人的起名字的規則
姓:Mourinho
名:Jose
剩下那些是自取名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
現將英語民族的個人名、昵稱和姓氏介紹如下:
I. 個人名 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以後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後。
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 採用聖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 採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異體。
4. 採用(小名)昵稱。
5. 用構詞技術製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並。
6. 將母親的娘家姓氏作為中間名。 英語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Michael, 常見的女子名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稱 昵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常用來表示親切的稱呼,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
通常有如下情況:
1. 保留首音節。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母音開頭, 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昵稱,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採用尾音節,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昵稱,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規則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個昵稱是 Bill.
III. 姓氏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只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
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統關系的詞綴,如後綴-s, -son, -ing;前綴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後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詞綴,如 St.-, De-, Du=, La-, Le-.
4. 反映地名,地貌或環境特徵的,如 Brook, Hill等。
5. 反映身份或職業的,如:Carter, Smith.
6. 反映個人特徵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動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雙姓合並而來,如 Burne-Jones. 英語姓氏雖然出現較教名晚,但數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IV. 幾點說明
1. 較早產生的源於聖經,希臘羅馬神話的教名通常不借用為姓氏。
2. 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 M. H. 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於只縮寫中間名,如 Ronald W. Reagan。
3. 在姓名之前有時還要有人際稱謂,如職務軍銜之類。Dr., Prof., Pres. 可以用於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僅用於教名或姓名前。
在俄羅斯語系中,姓名結構的一般順序為:名字·父稱·姓,如蘇聯無產階級作家、社會主義現實主義文學的奠基人高爾基,他的原名為:阿列克塞·馬克西莫維奇·彼什科夫,就屬於這一形式。高爾基是他文學創作時的筆名。在尼·奧斯特洛夫斯基的長篇小說《鋼鐵是怎樣煉成的》中,描述到一個又高又瘦、兩頰有深深皺紋的老頭子,是築路工程中的技術指導員。他名叫:瓦列里安·尼柯基摩維奇·巴多斯金。這一人名,譯文長達十四字,分三節,其實就是名字·父稱·姓這一結構形式,一般簡稱他的姓。按俄國舊例,每人都有兩個名稱,例如果戈理的小說《死魂靈》的主角乞乞科夫,全稱為:保爾甫·伊凡諾維奇·乞乞科夫,末一個是姓,第一個是自己的本名,中間的父稱,譯出意義來,是"伊凡之子",或者是"小伊"。平常相稱,必用本名連父稱,否則便是失禮。在俄羅斯語系中,男女姓名往往以詞尾性區別為標志,男的用陽性詞尾,如某某斯基、某某柯夫、某某維奇;女的用陰性詞尾,如某某諾娃,某某柳莎、某某尼娜。
日本人的名字中,常有長幼的標記。在古代,日本人習慣把長子叫太郎,次子叫二郎(次郎),以下稱三郎、四郎。如果是第十一個兒子,則叫「餘一郎」。在當前的日本文壇上,以「郎」為筆名的,就有三位比較著名的作家,即是司馬遼太郎,新田次郎,城山三郎。不過現代日本人的人名結構也有變化,一般男名往往略去「郎」字,只用太、一、二(次、治)、三(造、藏)等字。如曾來杭州訪問的日本早稻田大學代表團中,就有人以「利波雄一」和「鱸淳一」為名的,表明他們都是長子。在日本女子中,長女稱大子,次女稱中子,三女稱三子,現在除少數仍按習慣沿用外,多數採用陽子、惠子、博子、洋子一類比較文雅的字為名。在青年女子中,約有百分之七十的人用「子」字命名。
印度的人名,一般名在前,姓在後。如潘迪特·辛格,前為名,後為姓。一般印度人的姓名由三節組成:拉爾·巴哈杜爾·夏斯特里,前二節是名,第三節是姓。在近代,許多人取單名,加上姓成兩節,如桑賈伊·甘地。男人通常只稱呼姓,不稱呼名;如特里帕蒂·辛格,只稱辛格;婦女通常稱呼名,如妮摩拉·西爾瑪,只叫妮摩拉。
在阿拉伯語中,人名的結構往往採用直系男名,無姓,通常為名字·父名·祖父名;有的用父名。這是重男輕女歷史現象的表現。在阿拉伯語中,有一些常用名字,包含著特定的意思,如本、伊本,表示某某人的兒子;阿布,表示某某人的父親;阿卜杜勒,表示信仰伊斯蘭教,意為「真正的僕人」。
不是湯姆 里德爾 馬沃羅,而是湯姆 馬沃羅 里德爾(Tom Marvolo Riddle)。里德爾的姓 Riddle 在英語中是謎語的意思,有趣的是里德爾這個人本身就是一個很大的謎語,用Riddle作為他的姓氏真是太恰當了。Voldemort這個詞則來自於法語,可以拆成Vol-de-mort,意思是逃離死亡,這個名字對黑魔頭來說同樣貼切。羅琳女士很擅長文字游戲。
F. 英國人是怎麼起名字的
前面一個或者兩個是名字,後面是姓氏
男名與女名不混用
單獨叫只能叫前面的,最後一個是姓氏,要加稱謂,如:Jim Allen Green
你可以叫Jim,或者Allen或者Mr Green
G. 英國人是如何取名的如何正確讀出英文名
一般的名字都有意義的,什麼mary、jack都有意思的,具體的意義你可以查閱網上的英文名字典。
基本上沒有人講字母隨意組合來當作名字,即使有,那也要遵循發聲規律,不然沒人會念就失去名字的本來用途了。
男孩沿用父輩名字的問題……看每個家庭了吧。基本上會是這樣,兒子mike管爸爸mike叫dad,爸爸叫兒子mike或little mike,或者boy等等。外國人的家庭里有很多種稱呼方式。
如果一個英國人的名字夠普遍,那肯定大家都會拼。如果有些罕見的話,他會在拼完後告訴人家拼法,因為他也知道不是每個人都會拼嘛~
陌生名字怎樣年准么……個人建議你還是查下字典,不要主觀猜測,畢竟這是名字,讀錯了會讓別人覺得你不尊重他的。
謝謝。
H. 外國人是怎麼取名的
英文名起名取名字技巧+英語姓名小常識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現將英語民族的個人名、昵稱和姓氏介紹如下:
I. 個人名
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以後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後。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 採用聖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 採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異體。
4. 採用(小名)昵稱。
5. 用構詞技術製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並。
6. 將母親的娘家姓氏作為中間名。
英語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見的女子名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稱
昵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常來表示親切的稱呼,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通常有如下情況:
1. 保留首音節。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母音開頭,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昵稱,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採用尾音節,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昵稱,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規則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個昵稱是 Bill.
III. 姓氏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只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統關系的詞綴,如後綴-s, -son, -ing;前綴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後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詞綴,如 St.-, De-, Du=, La-, Le-.
4. 放映地名,地貌或環境特徵的,如 Brook, Hill等。
5. 放映身份或職業的,如:Carter, Smith.
6. 放映個人特徵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動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雙姓合並而來,如 Burne-Jones.
英語姓氏雖然出現較教名晚,但數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IV. 幾點說明
1. 較早產生的源於聖經,希臘羅馬神話的教名通常不借用為姓氏。
2. 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 M. H. 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於只縮寫中間名,如 Ronald W. Reagan。
3. 在姓名之前有時還要有人際稱謂,如職務軍銜之類。Dr., Prof., Pres. 可以用於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僅用於教名或姓名前。
===========================================================
隨著全球化進程的深化,英文名對每個人,尤其是年輕人,變得越來越重要。但是,很多人並不知道如何起英文名,往往胡亂起,結果產生很多問題。
問題1、所起英文名太常見
第一種問題是起的英文名太常見,如:Henry, Jane, John, Mary. 這就像外國人起名叫趙志偉、王小剛、陳小平一樣,給人牽強附會的感覺。雖然起名字並無一定之規,但給人的感覺很重要。
問題2、不懂文化差異而犯忌
此外,由於文化差異,有些名字引申義不雅,如:Cat, Kitty, 在英語俚語中,它們指的是女性的陰部(Pussy)。Cat宜改為Cathy, Kitty宜改為Kate。
問題3、改名又改姓
一般來說,非英語國家的人到了美國,都可能改名,但沒有改姓的。這關繫到家族榮譽,將來還會關繫到遺傳基因。因此,無論自己的姓多麼難讀,都要堅持。常見有人起英文名時連姓也改了,如司徒健Ken Stone,肖 燕Yan Shaw。下列英文姓尚可接受,但也最好不用,如:Young楊,Lee李。
問題4、英文名與姓諧音
有些人因為姓被人叫得多,便起個與姓諧音的英文名。但這樣的英文名單獨叫尚可,全稱時就不太自然了,如:肖 珊Shawn Xiao,鍾 奇Jone Zhong,周 迅Joe Zhou,安 芯Anne An。
問題5、不懂語法用錯詞性
名字一般用名詞,不用形容詞。有些人不懂這一規律,用形容詞起名,如Lucky,其實這不是英文名。
問題6、用錯性別
偶爾還有人弄錯了性別,如女士起名Andy, Daniel。
I. 外國人是怎麼取名字的
每個國家每戶人家可能都有自己的名字原則,首先,找出備選的名字
1。決定你想要一個傳統的、流行的或獨一無二的名字。
2。考慮家庭歷史和傳統;
例如,有些家庭習慣用他們父親的名字給他們的兒子取名字,有些則讓所有孩子的名字以同一個字母開頭。
3. 列出你喜歡的、尊敬的或有特殊意義的名字;
很多父母用家中長輩或親朋好友的名字給自己的孩子命名,表達他們的敬愛之情
6. 考慮名字的昵稱;
7. 考慮拼寫;
同一個名字可能有不同的拼寫形式。獨特的拼寫可能引人注目,但總是要糾正別人也會很頭痛。拼寫過於獨特可能讓孩子沒有機會買到帶有自己名字的東西。
8. 想好你是不是真想要孩子們的名字縮寫相同,尤其當他們性別也相同;
9. 試著用備選名字做自我介紹;
10. 決定宣布名字的時機。
J. 英國人起名,是從現有的詞彙里找來拼湊,還是自創的
有的是英語中原有的詞語,有的是來自拉丁語,愛爾蘭語,蘇格蘭語之類的翻譯過來變成名字,也有是借鑒古英語的意思。當然也有根據詞根自創的,像鄧布利多的中間名之一Wulfric ( 伍爾弗里克)就是由Wulf(狼)和Ric(力量)兩個單片語成的。
具體的請看下文:
( 1 )英美人的姓名排列次序為名在前,姓在後。如Herbert George Wells(赫伯特· 喬治· 威爾斯),第一、第二兩個詞是名,末一詞是姓。
〔 2 )英美習俗,通常在嬰兒受洗禮時,由教士或父母親朋起名字,獻為教名,排列在姓名的最前面。此外,長輩或本人也可起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後。這就是英美人常常有兩個甚至更多名字的原因。名字可以來自許多方面。有人因其母系屬於名門望族或有其他特殊榮譽,把母姓作為子女的第二個名字。也有借用名人或親屬或與家庭有密切交往者的姓為名的。有時,子孫完全襲用父輩名字,這時需在姓名後加Junior(略作Jr.或Jun.)一詞或加羅馬數字,以示區別。如John Ford Jr.(小約翰· 福特)。Thomas Daly Ⅲ(托馬斯· 戴利三世)
( 3 )英語名字,數達幾千個。有些用來作姓,但也有也可用來作名的,如Henry。為了書寫或口語方便,往往將本名縮短,如Frederick 縮為Fred。Margaret 縮為Maggy等。親友之間,常用昵稱,以示親切。昵稱一般比本名短,但也有比本名長的,如Johnny 是John 的昵稱。一個名字的省略形式和昵稱有時不止一種,如William 可以分別為Bill、Billy、Willy 等。
( 4 )英國人在歷史上一個很長時期內,只有名,沒有姓。約到十一世紀,一些貴族家庭用宅邸的名稱來稱呼一家之長,後又傳諸子孫,世代相襲,形成了姓。姓的使用首先興起於倫敦等城市。其形成大致有以下幾種:
① 表明血統關系:有的在父名後加s、son 等詞尾,以表明系某某之子,例如父名Adam ,子以Adams 為姓,父名Jack ,子以Jackson 為姓;有的在父名前冠以Fits、O』、Mac、Mc。(均有「之子」、「的」等表示從屬關系之意)等詞頭,如父名Gerald , 子以Fitsgerald 為姓,父名Brian,子以0'Brian 為姓,MacDonald,意為Donald之子,而McMahon,則為Mahon 之子。
② 起源於出生或居住地名:有的直接以地為姓,如London(倫敦)、cleveland(克利夫蘭),有的以ton、ham(含有村莊、部落之意)等為詞尾,如Washington、Needham 等,還有些姓的詞尾是brook(小溪)、wood(樹林)等,表示居住地的環境,如Holbrook(谷中小溪)、Heywood(綠色森林)等。
③ 表明容貌、特徵,如現ack(黑色)、Longfellow(高個子)等。
④ 來源於職業,如Smith(工匠)、Tyler(看門人)等。
⑤ 名字縮寫時,按英國習慣一般把名字全縮寫,例如G. P. Thomson,或縮寫第一個名字,如G. Paget Thomson ;美國則習慣於縮寫中間的名字,如George P. Thomson。一般沒有將姓加以縮寫的習慣。但一些舉世知名的人物,也有全部姓名都用縮寫形式的,例如G. B. S., 即George Bernard Shaw(肖伯納), F. D. R.即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富蘭克林· 羅斯福)等。
⑥ 口語中對一個人怎樣稱呼才算合適、得體,則看具體場合、關系而定。過去晚,輩對長輩,從不直呼其名;現在有少數青年人,不論對父母還是師長,均直呼其名不諱。已婚婦女一般不用原姓,用丈夫姓名冠以Mrs 一詞。例如女子Mary Lakins 與男子John Cumings 結婚,女方改稱Mrs. John Cumings 或Mrs. Cumings(約翰· 卡明斯夫人或卡明斯夫人)。也可在夫姓前寫自己本名以代替夫名,如Mary Cumings。丈夫死後的婦女,就不再用丈夫的名字,必須寫成Mrs. Mary Cumings。現代提倡女權的婦女,則有破舊俗,用原姓的。
⑦英國貴族姓名,常加上其封地名,如Lord Greenhill Harrow(哈羅· 格林希爾勛爵),習慣上也可寫為Lord of Harrow ,其中Harrow 是地名。
⑧以上說明,同樣適用於加拿大、澳大取亞、紐西蘭的英語姓名,也適用於英聯邦一部分成員國中使用英語姓名的白人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