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英國資訊 > 英國近代的普通法傳統是什麼意思

英國近代的普通法傳統是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2022-07-09 14:58:38

Ⅰ 英國近代的普遍法傳統指的是什麼

不成文法,即與大陸法系的成文法相區別的法律體系。英國是一個十分守舊的國家,君主立憲制的保留可見一斑。他們認為法律是越舊越好,因而在判案子的時候會根據之前的法官的判案的方法如法炮製,或是稍加修改。就像我們再看港台的電視劇的時候,在法庭上都會有人宣讀在某年某月某日什麼什麼案件盼了多少年,如是幾條判決如下,再去處理當前的案件。

Ⅱ 什麼是英國普通法

看過周星馳的算死草嗎?就是用的普通法,現在香港還是。與我們的大陸法不同的是普通法是請N個陪審員,把犯罪的經過告訴陪審員,陪審員的想法就是百姓的想法,代表了民間的想法,如果陪審員一至認為有罪就有,沒就沒。拿個典型的例子吧,比如以前有個人在銀行ATM機取錢時由於機器有問題取了1塊出來1000塊的例子,相信我們百姓都認為就是無罪的,是銀行自己的問題,只要陪審員一至認為無罪就沒事了,但中國的大陸法不行。還有就是中國的股票市場為什麼這么亂就是很多內幕交易無法用法律來判,因為還沒有相關法律,但如果是英國或美國,只要陪審員認為你有罪你就跑不了。
普通法的最大好處就是代表了民間的想法,是很偉大的法律,還有就是很犯罪都是走在法律前的,導致無法判案,普通不會有這個情況。目前只有英國和美國是取用普通法。

Ⅲ 結合所學知識,分析「亞里士多德以來西方文明中自然法的觀念」、「英國悠久的普通法傳統」主要指 高中歷史

「亞里士多德以來西方文明中自然法的觀念"就是羅馬法,「英國悠久的普通法傳統」是指盎格魯薩克孫人的習慣法

Ⅳ 結合所學知識,分析「亞里士多德以來西方文明中自然法的觀念」、「英國悠久的普通法傳統」主要指什麼

亞里士多德的自然法是一種不可剝奪的法律。有點像上帝給摩西的十誡。不論有沒有一個監視平台(政府),人們都應該順從自然法。自然法是絕對的,在他面前,對就是對、錯就是錯。用咱們國家的諺語吧,不遵守自然法那就是逆天而行。

英國的普通法傳統和自然法非常不一樣。英國沒有一本法典,上面寫著,比如,殺人者死或類似的明文條令。而是通過傳統來決定一個人到底有沒有犯罪。英國法官用以前的案例來斷定一個人的生死存亡。也就是說,如果十年前有一個倒霉鬼跟你今天在同樣的情況下犯了同樣的錯誤。而十年前的法官判他死刑,那麼你今天肯定也就難逃一死了。

Ⅳ 英國近代的普通法傳統指的是什麼

英國的《權利法案》

Ⅵ 源於英國的普通法和衡平法是甚麼、、

英國封建法律體系的形成。英國法的源頭是盎格魯·撒克遜時代的習慣法。隨著王權的強大和完善的皇家司法機構的建立,逐漸形成了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三大法律淵源,從而確立了英國封建法律體系。 (1)普通法的形成。普通法指的是12世紀前後發展起來的、由普通法院創制的通行於全國的普遍適用的法律。它的形成是中央集權和司法統一的直接後果。 1066年諾曼公爵威廉征服英國後,他和繼任者為鞏固統治,擴大王權,採取進行土地調查、編制「末日審判書」(始於1086年,又稱「最終稅冊」/Domesday Book)等多種措施,加強中央集權。在統一司法方面,國王建立了御前會議,並從前者中逐漸分立出具有司法職能的財政法院、王座法院和普通訴訟法院。這些法院最初只在倫敦皇家威斯敏斯特教堂(Westminster Abbey)審理案件,但為了擴大王室管轄權,法官們開始到各地巡迴審判。 亨利二世統治時期的司法改革對普通法的形成起了很大的推動作用。通過頒布《溫莎詔令》、《克拉靈頓詔令》等一系列命令,確立了陪審制,並將巡迴審判制度化。法官們進行巡迴審判時,在陪審團的幫助下,依據王室法令參照當地習慣來審理案件。回到倫敦的皇家威斯敏斯特教堂後,他們互相交流參照各地習慣形成的判案意見,承認彼此的判決,並約定在以後巡迴審判時使用。在此基礎上,逐漸形成了通行全國的普通法,所以後人習稱其為判例法。 體現王權的令狀制也與普通法的發展有密切關系。它要求原告只在申請到特定的以國王名義簽發的令狀後,才能向法院主張實體權利的保護。令狀成為訴權憑證,無令狀就不能起訴。「程序先於權利」的普通法特點與此不無關系。 (2)衡平法的興起。由於普通法在傳統令狀制度下,存在著保護范圍有限、內容僵化、救濟方法較少的缺陷,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已不能滿足人們的需要。得不到普通法院公正保護的當事人,依照歷史傳統直接向國王提出的申訴越來越多,國王遂將其委託給大法官進行審理。15世紀正式形成了大法官法院(又稱「衡平法院」)。根據大法官的審判實踐,逐漸發展出一套與普通法不同的法律規則,即根據「公平」、「正義」的原則形成的「衡平法」,並逐漸成為一套有別於普通法的獨立法律體系。 相對於普通法,衡平法重內容而輕形式,訴訟程序簡便靈活,審判時既不需要令狀也不採用陪審制。凡普通法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大法官均予接受。衡平法適應社會發展,創制出信託、禁令等許多新的權利和救濟方法。一般認為,衡平法受羅馬法影響較深。 普通法實施領域廣泛;衡平法僅在普通法難以救濟的方面發揮作用,是對普通法的補充。其時可以認為:將普通法去掉,衡平法不復存在;而將衡平法去掉,普通法仍會存在。兩大法院系統的關系由於管轄范圍存在交叉重疊,大量案件從普通法院轉向衡平法院以及衡平法院的禁令可以干涉普通法院的判決,使兩者之間矛盾日漸增多。17世紀初,普通法院法官科克和衡平法院大法官埃爾斯密將沖突引向白熱化。這場爭端以國王詹姆斯一世確立「衡平法優先」的原則而告終。直到1875年司法改革前,普通法與衡平法的並立一直是英國法的顯著特徵。

Ⅶ 什麼是普通法

在西方國家的法學中,普通法最早是指英國12世紀左右開始形成的一種以判例形式出現的適用於全國的法律。

普通法是根本法之外的其他法律。普通法不得和根本法相抵觸。有多種含義:在中國,通常指次於憲法(根本法)的一般法律;或者指對全國一致適用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是與特別法(即僅對特定身份的人、特定事項、特定時間或特定地區適用的法律)相對稱。在西方國家的法學中,普通法是指最早在英國12世紀左右開始形成的一種以判例形式出現的適用於全國的法律。

拓展資料

14世紀以前,按照英國的普通法制度,當事人在普通法法院提起訴訟,須先向大法官申請以國王的名義發出的令狀。令狀載明訴訟的條件和類別,法官只能在令狀的范圍內進行審判。但是令狀的種類和范圍都有限,因此,許多爭議往往由於無適當令狀可資依據,而無法在普通法法院提起訴訟。同時,有的訟案即使在普通法法院審理,由於普通法規定的刻板和救濟方式的有限而難以獲得「公允」的解決。還有,普通法對於違反契約或侵權行為的訴訟,只能判處損害賠償或准予回復動產與不動產,不能頒發執行令,強制履行契約,也不能頒布禁止令,防止重大不法行為的發生等。

Ⅷ 名詞解釋普通法法系

以英格蘭普通法為基礎而形成的世界性法律體系,是當代世界主要法系之一。由於英美法在其中佔有重要地位,所以又稱「英美法系」。普通法法系是伴隨英國近代以來對外擴張和殖民統治而逐漸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分布於世界各地。歐洲有英國(蘇格蘭除外)、愛爾蘭;美洲有美國(路易斯安那州除外)、加拿大(魁北克省除外);大洋洲有澳大利亞、紐西蘭;亞洲有印度、馬來西亞、新加坡、中國香港;非洲有甘比亞、奈及利亞、迦納、肯亞、烏干達、尚比亞等。還有一些國家和地區雖然不能完全劃歸普通法法系,但其法律制度不同程度地受到普通法法系的影響。德國、日本、菲律賓等國家雖然原本都屬於大陸法系,但由於二戰後美國的佔領,其法律制度也受到普通法的影響。根據各地的社會發展水平以及對英國普通法的接受程度,大致可分為三種類型:一是殖民地社會尚未進入文明時代,在殖民者到來之前,該地區沒有國家和法律,澳大利亞、紐西蘭以及美洲的前英國殖民地屬於此類。在這些地方,隨著殖民地的建立,英國普通法便被帶入,在適用過程中,除了根據當地的社會和自然條件進行某種修改,並沒有遇到大的阻力。二是殖民地原有社會發展水平相對落後,但已有自己的法律制度。那些曾經作為英國殖民地的非洲國家屬於此類。英國法在這些地方的傳播遇到了一些阻力。三是殖民地原有的文化較為發達,在被英佔領前已形成獨立的法律體系。加拿大和印度就屬於此類。

Ⅸ 中世紀發源於英國的普通法是指什麼

英國最早出現的一部普通法著作是格蘭威爾的《英國的法律與習慣論》(1186年);
第二部是布拉克頓的《英國的法律與習慣》(1250年);
第三部是利特爾頓的《土地法論》。

在中世紀形成了英吉利法的三種基本形式――普通法、衡平法、制定法。

(普通法是英吉利法的基礎和主要構成部分,體現英國法的基本特點――故稱英國法為普通法)

(一)形成了通行全國的普通法:

英國最早出現的一部普通法著作是格蘭威爾的《英國的法律與習慣論》(1186年);

第二部是布拉克頓的《英國的法律與習慣》(1250年);

第三部是利特爾頓的《土地法論》。

上述權威著作被視為英國法的淵源之一,具有約束力成為法院辦案的依據。

(二)產生了英國特有的法律形式-----衡平法:

衡平法產生的原因:

a、普通法的訴訟程式刻板僵化。

b、普通法內容不適應客觀需求。

在英國法中,形成了普通法與衡平法兩種法律,兩種法院和兩種訴訟程序並存的法律體制。

衡平法是彌補普通法的空缺陳舊。

衡平法效力優先原則――公元17世紀確立;

衡平法院和普通法院一起納入「最高法院」-―公元18世紀末――結束兩者對立和沖突。

(三)制定法:

愛德華一世――立法很多――人稱英國的查士丁尼。

《大憲章》(1215年)――是英國中世紀最重要的一部制定法。

英國制定法的特點:

a.在英國法的整個體系中,制定法只居於次要地位,它只起補充、解釋或重申判例法的作用。

b.制定法的效力優先於判例法。

c.制定法只有通過法官在審判實踐中適用才能成為英國法的組成部分之一。英國法將財產分為「物的財產」和「人的財產」兩類。

(三)信託制

信託制是英國法中所特有的一種法律制度。 P104

英國法中的信託制產生於13世紀中葉。1284年第一次《威斯敏斯特條例》才以立法形式明確規定違約訴訟可以用於約束任何協議或諾言。

英國封建時期的簽約形式主要有兩種:

1、正式契約――無對價也有法律效力;

2、非正式契約/或稱簡式契約――無對價無法律效力。(一)家庭法

婚姻被認為是一種宗教上的聖典,一般不允許離婚。到14世紀,英國刑法中逐漸形成了叛逆、重罪、輕罪的犯罪體系――直到資本主義時期仍在沿用。(二)亨利二世對司法制度進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

將王室法院分為:

a.王座法院――審理刑事案件

b.普通訴訟法院――審理民事案件

c.棋盤法院(或稱國庫法院)――審理有關國王財政的案件。

(三)大小陪審團的創立

(四)14世紀愛德華三世時建立了治安法官制度

閱讀全文

與英國近代的普通法傳統是什麼意思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印尼巴士怎麼改小車 瀏覽:441
中國與英國的時間差多少 瀏覽:914
英國電影哪裡能看 瀏覽:983
義大利電視台怎麼看 瀏覽:253
印度錢幣和哪個國家一樣 瀏覽:252
印尼買什麼奢侈品便宜 瀏覽:871
英國秦始皇活了多少歲 瀏覽:94
伊朗人為什麼會說英文 瀏覽:62
印尼額溫槍執行什麼標准 瀏覽:324
漁船撞越南之後怎麼處理 瀏覽:44
英國怎麼有核彈 瀏覽:41
去越南做奶茶怎麼樣 瀏覽:731
數字化怎麼講中國歷史 瀏覽:698
中國疫情冠狀肺炎多少例 瀏覽:394
為什麼義大利是鼠疫傳播途徑有哪些 瀏覽:872
印尼首都到巴厘島多少公里 瀏覽:685
委內瑞拉為什麼要援助義大利 瀏覽:539
伊朗為什麼向美國投導彈 瀏覽:384
印度小金剛菩提子如何盤玩 瀏覽:996
印尼緊急避孕葯怎麼吃 瀏覽: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