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叫外國人一般叫姓還是名
叫外國人一般叫姓,比如說Antony Davis,一般都叫Davis,外國人姓在後,名在前。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Jefferson·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George·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Bill·Clinton。
(1)為什麼英國人一般不喊教名擴展閱讀:
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以後本人可以再取用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後。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採用聖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採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教名的不同異體。
4、採用(小名)昵稱。
5、用構詞技術製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並。
6、將母親的娘家姓氏作為中間名。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只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直接借用教名,如Clinton。
2、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統關系的詞綴,如後綴-s, -son, -ing;前綴 M-,Mc-,Mac-,Fitz-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後代。
3、反映身份或職業的,如:Carter,Smith。
❷ 為什麼外國人忌諱詢問宗教信仰
英美人不喜歡別人詢問他們的宗教信仰。大家知道,不同民族或種族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就是同樣信奉上帝的人也有天主教徒與新教徒之分。由於歷史上各種宗教及
內部派別互不相容,而今天在英美兩國,你信你的,我信我的,互不幹涉,因此互不打聽別人的宗教信仰已成為一種行為規范。美國的有關表格中
religion(宗教信仰)一欄,往往注有optional字樣,就是說填也可以,不填也行。在英國,名通常是指教名(Christian
name);但並不是說,這人一定是基督教徒,所以在公文上,近來人們用given name或forename來取代Christian
name的字樣,以免引起不同信仰的人的惱怒。中國人大多數是無神論者,因此宗教信仰不是一般人的生活話題,但並非禁忌,問別人的宗教信仰是不得罪人的。
❸ 外國人為什麼不告訴你的全名
叫外國人一般叫姓,比如說Antony Davis,一般都叫Davis,外國人姓在後,名在前。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Jefferson·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George·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Bill·Clinton。(3)為什麼英國人一般不喊教名擴展閱讀:
西方人的名字一般都是由姓和名組成,前面的是名字,用英語說是:firstname 。後面的是姓氏,用英語說是surname或lastname。例如:麥克·喬丹(Michael Jordan),麥克(Michael)是名,喬丹(Jordan)是姓。
還有有的名字中間還會有一個詞,一般省略中間的這個詞,中間的是教名,一般是由教父、牧師等起的,一般不用讀,就像英國小王子取名喬治·亞歷山大·路易斯,親近點的人會叫他喬治,生疏點或者客氣點會叫他路易斯,亞歷山大基本不會用叫外國人一般叫姓,比如說Antony Davis,一般都叫Davis,外國人姓在後,名在前。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Jefferson·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George·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Bill·Clinton。
(3)為什麼英國人一般不喊教名擴展閱讀:
西方人的名字一般都是由姓和名組成,前面的是名字,用英語說是:firstname 。後面的是姓氏,用英語說是surname或lastname。例如:麥克·喬丹(Michael Jordan),麥克(Michael)是名,喬丹(Jordan)是姓。
還有有的名字中間還會有一個詞,一般省略中間的這個詞,中間的是教名,一般是由教父、牧師等起的,一般不用讀,就像英國小王子取名喬治·亞歷山大·路易斯,親近點的人會叫他喬治,生疏點或者客氣點會叫他路易斯,亞歷山大基本不會用
❹ 英國人的middle name有沒有特殊意義什麼的
有特殊意義middle name是中間名字,通常會是教名或為了紀念誰,一般middle name 都不說的 不是很熟不會告訴你的.
first name + middle name = given name名字
美國前總統,George W Bush,W就是他的middle name。是一種很特殊的名字構成法,祖上家境不錯的人會有,很多人就沒了。
❺ 外國人的教名是什麼意思
教名,是指基督教徒出生和受洗時所獲得的名字。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時,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用來區別於姓氏。以後本人可以再取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後。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
例如: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Bill Clinton。
(5)為什麼英國人一般不喊教名擴展閱讀
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採用聖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採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教名的不同異體。
4、採用(小名)昵稱。
5、用構詞技術製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並。
6、將母親的娘家姓氏作為中間名。
英語姓氏復雜多樣,在中世紀的後期,英國人口開始增長,人口流動也在增加,這導致底層社會中英國人的名字不夠用了。像約翰(John)、湯姆(Tom)、約伯(Job)這些使用的人多了就會重名,所以必須發明新的名字。
最早的辦法是在名字後面附加son,表示是某人的兒子,比如約翰遜(Johnson),湯姆遜(Thomson),約伯遜(Jobson)。
後來發現這個辦法太單調太土氣,於是又想出了許多別的方法。但歸根到底,姓氏都源於生活或源於神話傳說。大致可以分四類,即:以基督教教義或神話傳說中的神為姓,以職業為姓、是以居住地為姓,以綽號為姓。
❻ 英文名中的「教名」,在一個外國人的名字中很重要嗎可以去掉嗎
親,我是華僑,所以對這些比較了解。首先說一下,這位總統是叫 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
通常的格式是 first name+middle name+last name
First name 是父母起的,middle name (中間名) 是媽媽結婚前的姓,last name (姓) 是爸爸的姓。但很多華僑都是這樣的:比如美國華僑的 first name 就是父母之前起的,比如我的叫Trisha, middle name/中間名用中文名字或者起一個。姓就是用爸爸的姓的拼音,比如 wang, zhao 或 Li.
比如,Dolly 丁香花
這個名字可以寫成 Dolly Xianghua Ding, 或者中間名字重新起一個,比如 Dolly Candace Ding (Candace 就是新起的)
然後我不太知道你說的教名是什麼,因為我和我朋友都是說英文的。抱歉
我解決了你的問題嗎?
❼ 為什麼英國人的名字由三部分組成麻煩告訴我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現將英語民族的個人名、昵稱和姓氏介紹如下:Ⅰ.個人名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時,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以後本人可以再取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後。
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採用聖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採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教名的不同異體。
4.採用(小名)昵稱。
5.用構詞技術製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並。
6.將母親的娘家姓氏作為中間名。
英語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常見的女子名有: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Ⅱ.昵稱昵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常用來表示親切的稱呼,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通常有如下情況:
1.保留首音節。如Donald = Don, Timothy = Tim.如果本名以母音開頭,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昵稱,如:Edward = Ned.2. +ie或-y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3.採用尾音節,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4.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昵稱,如:Andrew = Andy & Drew.5.不規則派生法,如:William的一個昵稱是Bill.
Ⅲ.姓氏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只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直接借用教名,如Clinton.
2.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統關系的詞綴,如後綴-s, -son, -ing;前綴M'-, Mc-,Mac-, Fitz-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後代。
3.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詞綴,如St.-, De-, Du=, La-, Le-.
4.反映地名、地貌或環境特徵的,如Brook, Hill等。
5.反映身份或職業的,如:Carter, Smith.
6.反映個人特徵的,如:Black, Longfellow.
7.借用動植物名的,如Bird, Rice.
8.由雙姓合並而來,如Burne-Jones.英語姓氏雖然出現較教名晚,但數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Ⅳ.幾點說明
1.較早產生的源於聖經,希臘羅馬神話的教名通常不借用為姓氏。
2.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M. H. 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於只縮寫中間名,如Ronald W. Reagan。
3.在姓名之前有時還要有人際稱謂,如職務軍銜之類。
❽ 英文名應該由三個部分組成,為何一般就稱呼兩個部分。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William·Jefferson·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 George·Bush。
其實英文的First Name 和middle name都是父母給取的,其中middle name的主要目的只是為了防止重名,一般生活中都用不到。用到中間名,一般是正式填寫文件的場合,考試,注冊等,有的時候也只用中間名的首字母。
在稱呼自己認識的人的時候,一般也只叫名字,不叫姓的。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Clinton。
(8)為什麼英國人一般不喊教名擴展閱讀
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以後本人可以再取用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後。
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採用聖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採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教名的不同異體。
4、採用(小名)昵稱。
5、用構詞技術製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並。
6、將母親的娘家姓氏作為中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