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英國現在有幾個公爵
英國現存有28位公爵,其中24位為王室,有一些過著非常富足的日子,比如康沃爾公爵、劍橋公爵、愛丁堡公爵、肯特公爵、薩塞克斯公爵、格羅斯特公爵諾福克公爵等,但是也有一些家產敗落、官司纏身,比如曼徹斯特公醇、倫斯特公爵等。
還有4家公爵並非王室,他們都是女王的親戚,比如約克公醇、愛丁堡公爵、肯特公爵等。
英國公爵權力:
在封建社會,英國公爵和我們國家那時候的親王地位差不多,都是一些皇族或者開國功臣,權利也是非常大的。
封建社會的公爵都會有自己的封地,管理自己的區域,不僅會有很多錢,政治權利也很大,像一個小的國家。但是現在的公爵沒有權利和管轄范圍了,不過可以繼承的房產和土地,還有名聲。
現在的公爵也分為很多種。有些有錢人只是想要一些名聲,他們可能通過錢來獲得爵位,這個爵位只是一個名聲;有的是後封的,這些人現在的政治地位一般都比較高會有不少薪水;還有一些是繼承先輩的,繼承的遺產要交遺產稅。
Ⅱ 英國爵位等級怎麼排列
英國爵位等級: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1、公爵
歐洲國家貴族爵位中,從最低級貴族爵位以上的第五級一般在中文裡譯作「公爵」,在王或親王之下,在侯爵之上。是爵位中最高一級。
歐洲諸國近代的「公爵」稱號比較統一,大多可以歸為三類:從拉丁文x衍生出的爵位名(例如法語Duc和英語Duke'),此詞源原義是「領袖」;與德語Herzog同源的稱號,詞源是日耳曼語,「領軍」的意思;此外部分斯拉夫國家有Voivode(或類似)稱號,是相似的「戰士領袖」的意思。一般歐洲國王死後大部分是近親的伯爵即位。
Ⅲ 英國二十大公爵有哪些
1.白金漢侯爵和公爵的頭銜, 名字緣於英格蘭白金漢郡, 英國貴族之一.
1444年9月14日, 漢弗萊·斯塔福德, 安妮的兒子, 被授於白金漢公爵爵位. 他為蘭開斯特王朝在玫瑰戰爭立下戰功, 在1460年7月的諾咸頓戰役中戰死. 他的孫子亨利·斯塔福德, 1483年繼承爵位,任理查三世侍從武官。他的兒子愛德華·斯塔福德,1485年繼承爵位,亨利八世即位後開始在政界起重要作用.
2約克公爵(Duke of York)是貴族的頭銜,通常被授給英國的國王的第二個兒子,除非該頭銜由一個前任君主的兒子所擁有。
現任約克公爵是安德魯王子,伊麗莎白二世女王陛下的第二個兒子.
3德文郡公爵(Dukes of Devonshire)又譯德文希爾公爵,英國貴族。
4.阿蓋爾公爵(英語:)英國世襲貴族,是英國女王在蘇格蘭的代表之一。1633年,英王查理一世封阿蓋爾伯爵為西部島嶼海軍上將。今天,該島嶼依然沿用17響禮炮歡迎阿蓋爾公爵。1651年,八世阿蓋爾伯爵封查爾斯·斯圖爾特為「蘇格蘭國王」。1681年,查爾斯·斯圖爾特被加冕為英王查理二世。1701年,阿蓋爾伯爵的爵位升為公爵,九世公爵同維多利亞女王的女兒路易斯結婚。
5.阿蓋爾公爵同時也是蘇格蘭歷史上擁有重要地位的坎貝爾部落的首領,領導著全球300多萬坎貝爾人,並負責管理著家族財產。坎貝爾家族生意中包含有土地、旅遊、森林、礦資源、城堡等,現年33歲的阿蓋爾公爵是英國現在26位公爵中最年輕
6.威廉·卡文迪許公爵,第一世德文郡公爵,軍人和政治家。查理二世和詹姆斯二世時代的輝格黨人,英國議會運動領袖。早年周遊歐洲,1661年回國,任議員,不久即以堅決而大膽地反對查理二世的政策出名。他支持1688年的光榮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並出面邀請詹姆斯二世的女婿、荷蘭執政奧蘭治親王威廉來英國即位。革命後,他領導輝格黨並任威廉的總管大臣,1694年授德文郡公爵和哈廷頓侯爵爵位。他在基爾肯尼城堡娶第一代奧蒙德公爵的女兒瑪麗·巴特勒(Lady Mary Butler)(1646年-1707年)為妻。
7.利奧波德·喬治·鄧肯·艾伯特公爵,利奧波德親王,奧爾巴尼公爵,維多利亞女王的幼子。利奧波德是最後一位奧爾巴尼公爵, 克拉倫斯伯爵和阿克洛男爵(Baron Arklow)。他因患血友病,動輒出血不止。
維克托·克里斯蒂安·威廉·卡文迪許公爵,第九代德文郡公爵,西德比郡英國自由聯合黨國會議員(1891年-1908年),加拿大總督(1916年-1921年),和殖民大臣(1922年-1924年)。
8. 英國公爵 加拿大總督
9.第二家獲授白金漢公爵的是詹姆士一世的寵臣喬治·維利爾斯,他在1617年、1618年、1623年連續獲授白金漢伯爵、侯爵和公爵。他是英國首相,又是法國王後、奧地利安娜公主的情夫。
在維利爾斯最後一位後代1703年去世後,斯圖亞特王朝的最後一位女王安娜,就把白金漢公爵的頭銜賜給了穆爾格拉夫伯爵約翰·謝菲爾德。
10..維克托·克里斯蒂安·威廉·卡文迪許公爵,第九代德文郡公爵(),西德比郡英國自由聯合黨國會議員(1891年-1908年),加拿大總督(1916年-1921年),和殖民大臣(1922年-1924年)。
Ⅳ 英國現有多少位伯爵,分別的名稱
威斯敏斯特公爵是英國最成功的房地產公司格羅夫納(Grosvenor)的董事長。他說:「每個人都認為,我還是身穿袍服頭戴冠冕四處漫步,凝望自己廣袤的田地,時不時還打落幾只野雞。」
原因不難理解。上月,公爵把他的大女兒塔瑪拉·格羅夫納(Lady Tamara Grosvenor)嫁了出去,婚禮在切斯特大教堂舉行,觀禮賓客中有女皇和其他幾名皇室成員。傳聞他給了這對新婚夫婦一份價值1000萬英鎊的結婚禮物。
傑拉爾德·卡文迪什·格羅夫納(Gerald Cavendish Grosvenor)現年52歲,是格羅夫納男爵、格羅夫納伯爵、貝爾格雷夫子爵和威斯敏斯特侯爵,掌管著一個可追溯到「征服者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or)時代的家族。該家族得名於當時的狩獵長Le Gros Veneur,擁有大貴族特權的全部裝束,盡管它的座右銘是「重視德行而非出身」。
威斯敏斯特公爵夫人是威廉王子的教母,而公爵則是查爾斯王子的密友。公爵和查爾斯王子都有維護傳統田園生活的渴望。他認真地擔負社會責任,是100多家組織和慈善機構的總裁或贊助人。
當他不在鄉間時,會經常為他鍾愛的英國地方自衛隊(Territorial Army)服務。在過去30年中,他一路努力登上該組織的高層。他穿著鑲有兩星的將軍制服,定期去巴爾干、阿富汗和伊拉克等全球熱點地區檢閱軍隊。最近,他被提升為國防副官,掌管預備隊和軍校生事務。
作為第六代威斯敏斯特公爵、英國最富有的業主,他很容易被人不屑地稱為封建殘余。不過,他煙癮很重,而且幾年前曾發生精神崩潰,表明他的生活並非無憂無慮。
他以兩個O等成績從哈羅公學(Harrow)畢業,而他開始商業生涯,則要歸因於第二代威斯敏斯特公爵本德爾(Bendor)的精明稅務規劃。本德爾結過好幾次婚,他繞開三位公爵,把格羅夫納家族的大筆財富託付給現在的威斯敏斯特公爵,當時這位公爵才一歲。
在保持並發展家業方面,公爵比大多數同時代的貴族更成功。他領導著一個日益壯大的房地產帝國,該帝國最近啟動歐洲最大的零售開發項目,即利物浦市中心佔地42英畝的「天堂街」(Paradise Street)工程,投資達8.5億英鎊。這個佔地160萬平方英尺的新零售區計劃在2008年竣工,以迎接利物浦作為歐洲文化之都的這一年。利物浦一度是英國首屈一指的購物目的地,如今有些破敗。該工程對於這座城市的重建至關重要。
格羅夫納公司於1953年開發溫哥華安納西斯島(Annacis Island),自此開始了一系列城市重建工程,上述工程則是最新的一個。都柏林的利菲谷(Liffey Valley)和貝辛斯托克(Basingstoke)的節日廣場(Festival Place)購物中心也是近期展開的兩項工程。此外,格羅夫納公司正與巴思(Bath)、劍橋(Cambridge)和普雷斯頓(Preston)等其它英國城市的當地政府夥伴進行合作。
「我們有一種非常強烈的生存本能,」公爵說,「我們受到歷屆英國政府的糾纏,在此之前,克倫威爾護國公也曾想整我們。我們還能保住腦袋是一大幸事。」
「我有個老式觀點,就是專注於自認為有所了解的事情,而不會突然轉向其它領域,」公爵說。他把日常業務運作交給了以傑瑞米·紐瑟姆(Jeremy Newsum)為首的一些職業經理人。傑瑞米·紐瑟姆是格羅夫納集團30多年來的第二任首席執行官。
「我很早就持有這個觀點……即許多家族認為家族首腦在任何事情上都是世界上最傑出的專家,結果自取滅亡,」公爵說道。
他同意一個觀點:對於任何家族企業的董事長來說,最重要的品質是選對人並讓他們繼續推進事業。「如果你堅決這么做,其它問題就會迎刃而解,」他說。他招募了好幾名重量級非執行董事加入格羅夫納的董事會,如英國央行前行長艾迪·喬治爵士(Sir Eddie George)、前摩根士丹利亞洲區主席文禮信(Alasdair Morrison)。
格羅夫納集團的總部位於倫敦梅費爾區(Mayfair)中心的格羅夫納街。在該集團日益全球化的房地產投資組合中,梅費爾區和貝爾塔萊維亞區仍是兩大瑰寶。據說,至少有500條道路、廣場或建築歸屬該家族名下。
Ⅳ 英國現在有幾個公爵、侯爵和伯爵
公爵目前有4個(皇親國戚)
The Duke of Edinburgh(女王的丈夫)
The Duke of Gloucester
The Duke of Kent
The Duke of York
侯爵都很多,侯爵前面是帶marquis的,一般是公爵世襲導致的降級,還是和皇親國戚沾點邊的
侯爵之下的都是Sir打頭,這就太多了,有點貢獻身份地位都可以被授予爵位,例如幾乎所有英國大學的校長副校長都是Sir
牛津,劍橋特殊一點,是女王的丈夫做校長的
Ⅵ 英國的爵位都有哪些,是如何讓劃分這些爵位
歐洲爵位詳談(英系)-------公,侯,伯,子,男 伯爵: 在英國5級貴族中,伯爵出現最早。個別學者認為伯爵爵位來自歐洲大陸,至遲在公元900年的法國,伯爵已成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學者認為英國伯爵(Earl)與法國伯爵(Count)並無繼承或連帶關系;而且英國伯爵稱號是5種貴族稱號中惟一的英文詞,是由古英語eorl轉化而來;大約在盎格魯一撒克遜時代後期,因王權不夠強大,英格蘭廣大地區曾劃為幾個較大的伯爵管轄區(greatearldom)。而伯爵爵位卻是在11世紀初由丹麥國王克努特引進英格蘭的。11—12世紀中葉之前的伯爵多是鎮守一方的諸侯。他們大多是一人治理數郡,所以又被稱為「方伯」。諾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國後,擔心他們權勢過重,危及王權和國家統一,遂將方伯權力加以分割,移交給他的親信,每個伯爵的轄區僅限一郡,與國王有著極其明確的封君封臣關系,伯爵倘敢興兵作亂便會被王軍鎮壓,或受其他貴族制裁。伯爵職權名號可由後代繼承,但會因為有的伯爵缺少繼承人而使總數有減無增。斯蒂芬在位時,破格加封格奧弗雷德曼維爾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紀以來,伯爵數目攀升。1307年計有9名。1327年愛德華三世即位時僅餘6名,10年後增至12名;愛德華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紀20年代之前,伯爵作為高級貴族,是男爵的「天然領導人」,在地方上負有對男爵、騎士的管理責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機[指愛德華三世廢黜其母法國伊沙貝拉公主的攝政,登極親政時,伯爵曾作為一個具有「自我意識」的政治群體獨立行動,與男爵們的「距離感」突然產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瑪奇伯爵領地之後,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職責。 在重大正式場合,伯爵穿著鑲有白色毛皮邊的深紅色絲絨外套,軟帽上縫鑲著三條貂皮以表明爵位級別,冠冕上有一鍍金銀圈,上沿飾有8個銀球;而國王則稱伯爵為其「真正可信可愛的夥伴。」 男爵: 盎格魯一撒克遜時代已有男爵一詞(Baron),但無男爵爵位,而且詞義不夠確定。似有「自由者」或「國王的臣僕」之意,但無尊貴的含義。英國男爵出現於11世紀。到12世紀初國王大部分高級世俗貴族都被封為男爵。其中少數與王室關系密切、封地較多者又被稱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間。很快,大男爵發生分化,顯赫者升為伯爵,其餘與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當時男爵在世俗貴族中佔了很高比例,以至於「男爵」一詞長期作為貴族的集合名詞使用。11-14世紀,男爵的封號和封地可通過血緣和婚姻關系傳遞,但不得隨意出售和轉讓,歷代國王也不隨意增加或褫奪貴族封號。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補男爵爵位,比奧查姆波德豪爾特被封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後數百年至今,居於5級貴族之末的男爵始終人數最多。 在正式場合,男爵穿著與伯爵同樣的外套,帽子上鑲有兩條貂皮,冠冕上有一淺色銀圈,飾有6個銀球。 公爵: 依次出現的是公爵(Duke)。早在羅馬帝國時期,歐洲大陸的公爵稱號通常授予守疆拓土、軍功卓著的高級指揮官,以後因重大政治變化而中斷。幾百年後,公爵爵位又見於德國。大約在公元970年,德國皇帝奧托一世初設公爵爵位。不久法國和歐洲大陸其他地區也建立了公國(chy;大公國,Archchy)。在英國,公爵是僅次於國王或親王的最高級貴族,與作為一國之主的歐洲大陸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ke)有所不同。英國公爵爵位出現很晚。1337年,愛德華三世把康沃爾郡升為公國,將公爵爵號授予年方7歲的「黑太子」愛德華。該王儲16歲參加百年戰爭,鋒芒顯露;1355年前往法國指揮作戰,軍功卓著。父王對他賞賜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種稱號,如1343年封為威爾士親王,1362年加封為阿基坦公爵。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後多年裡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親均不許稱王,最高可獲公爵爵位。隨後,愛德華三世及其繼承人又先後建立了蘭開斯特公國(1351年)、克拉倫斯公國(1362年)、約克公國和格洛斯特公國(1385)、赫里福德公國(1397)、貝特福德公國(1413)和薩默塞特公國(1443)等。這些公國的領有人都是王室宗親,他們得到高級爵位後,在貴族中鶴立雞群,威勢不凡,為以後爭奪王權、擾亂朝綱、製造戰亂埋下了隱患。自從1483年建立諾福克公國以後,公爵爵位開始授予王親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國。而且能獲此最高爵位者多是軍功顯赫的統帥。行政界政務家即使任職多年,政績昭著,也難獲此殊榮。 在正規場合公爵也穿深紅色的絲絨外套,帽子上鑲四條貂皮。其冠冕上有一個金環,上飾8枚紅色金葉片。國王則稱公爵為「我們真正可信和最為敬愛的夥伴。」 侯爵: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詞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邊疆殖民地總督;伯爵]演變而來。侯爵原意與「方伯」詞義相近,系指統轄一處的封疆大吏。在英格蘭,拉丁語「侯爵」一詞最初指威爾士邊疆的領主。那時只說明他們領地的位置靠近邊界,並不說明其地位高於伯爵。1385年涵義變化,第9代牛津伯爵羅伯特德維爾被封為都柏林侯爵。1397年,薩默塞特伯爵約翰被封為多西特侯爵和薩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榮程度不甚明確,大約在公爵和伯爵之間,一段時期內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間,約翰德比奧福特被國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為此向國王請願,要求恢復比奧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卻反對乞求國王,並說:「侯爵乃是一個新的榮譽稱號,完全不為先人所知。所以,應對此冷漠視之,並不認為接受它是明智之舉。」到了15世紀,這級爵號穩定地保持了它在貴族爵位中的第二級地位以後,才被貴族們所看重。與其他4個等級的貴族相比,侯爵的數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場合,侯爵也穿紅色絲絨外套,帽子上鑲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裝一銀環,帶有四片金葉和四個銀球。國王對他的稱呼一如對待公爵。 子爵: 上院貴族中數子爵資格最淺。子爵稱號(Viscount)源於法國,原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時可能是實力強大的諸侯。在英國,1440年比奧芒特的約翰被封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子爵帽子上有兩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銀環,飾有6個銀球。 直到此時,英國5級大貴族方完備成形,成為相對固定的貴族等級制。 在學界,有一種很流行的說法:英國5級貴族是上院的當然成員。史實卻非如此簡單。在13-15世紀,盡管所有大貴族都擁有出席上院的資格,但每屆議會召開前還必須得到蓋有國里的國王詔令,否則不可前往開會。自14世紀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稱為「勛爵」(lord),後來勛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義與「顯貴」(nobility)一詞相近。另外,在英國「貴族」一詞始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貴族(aristocracy)源於希臘文和拉丁文。在希臘文中原有「傑出」、「優秀」之意,可以用來指大貴族。但在含義較廣泛的拉丁文中,該詞除了用指大貴族外,還包括地位較低的自由人,並含有「愚蠢」、「平庸」的貶義,爾後同形異義地轉化為英文源,意為服兵役的自由農民。從諾曼征服到近現代,aristocracy用來稱呼包括騎士在內的大小貴族。5級貴族形成後,為示區別,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詞nobility和Peerage專稱上院大貴族。以後,Nobility除用指上院貴族外,有時還泛指政界要員。 與歐洲大陸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蘭西等國貴族相比較,英國貴族集團的特點之一,是人數較少。長期以來,貴族稱號以及相應的財產權和政治特權只是由爵位領有者本人所擁有,其家屬雖為貴族家庭成員,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貴族爵號和封地按照相當嚴格的長子繼承製傳遞;若長子早歿,依次由長孫、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員依序遞補。若某貴族沒有繼承人,可根據其遺囑或生前安排,並經國王和高級法庭批准認可後,由其近親繼承其封號封地。但在多數情況下是被國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國貴族爵位和封號不可隨意轉讓、出售。歷代國王為保持貴族的群體規模和出於其他方面的考慮,大多會適量增補貴族。 某要人一旦獲得一種爵位,並非固定不變。若新獲顯赫軍功、政績卓著或受到國王格外寵愛,可以晉升更高級的爵位,或兼領新爵位。除此之外,貴族聯姻也是獲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機會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為社會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擁有貴族身份和家產者以及其長系繼承人總能輕易得到愛慕者和求婚者。例如蘭開斯特王朝的興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擁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親布里奇從娘家帶來。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孫女,她除擁有蘭開斯特公國外,還擁有德比、林肯和萊斯特的伯爵領地。 英國5級貴族大致定型於13—15世紀。它與中國周初的5級貴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時刻一次建立起來的,而是在漫長的歲月里逐漸形成,最終成為定製的。
Ⅶ 英國爵位等級排列(從平民開始,從小到大)
英國爵位依照等級從小到大分為: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男爵之下還有從男爵,是世襲爵位中最低級者。
其等級劃分原則如下:
男爵:一般來源於拉丁語的「per baroniam」,是歐洲封建制度下土地權的一種,意思是由國王直接分封的土地使用權,使用者對國王負有相應的義務。
子爵:源於法國名詞,意思為郡守,本意為副伯爵,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時可能是實力強大的諸侯。為侯爵的長子,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侯爵:侯爵是由德文Markgraf而來,原意為邊疆殖民地總督。侯爵原意與「方伯」詞義相近,系指統轄一處的封疆大吏。
伯爵:侯爵原意與「方伯」詞義相近,系指統轄一處的封疆大吏,為公爵的長子。
公爵:其本意為領袖,一般只有皇室的至親(如英王之兄弟、英王之丈夫等)才可獲公爵勛銜。公爵在世時,其長子尊為侯爵。
(7)英國一共有多少個伯爵擴展閱讀
英國不同爵位的穿著要求:
男爵:在正式場合,男爵穿著與伯爵同樣的外套,帽子上鑲有兩條貂皮,冠冕上有一淺色銀圈,飾有6個銀球。
子爵:在帽子上有兩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銀環,飾有6個銀球。
伯爵:穿著鑲有白色毛皮邊的深紅色絲絨外套,軟帽上縫鑲著三條貂皮以表明爵位級別,冠冕上有一鍍金銀圈,上沿飾有8個銀球;而國王則稱伯爵為其「真正可信可愛的夥伴。
侯爵:在重大場合,侯爵也穿紅色絲絨外套,帽子上鑲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裝一銀環,帶有四片金葉和四個銀球。國王對他的稱呼一如對待公爵。
公爵:在正規場合公爵也穿深紅色的絲絨外套,帽子上鑲四條貂皮。其冠冕上有一個金環,上飾8枚紅色金葉片。國王則稱公爵為「我們真正可信和最為敬愛的夥伴。」
Ⅷ 英國現有多少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公爵是那個級別裡面最高的 爵位是歐洲封建君主國內分封貴族的等級制度。它最早出現於中世紀,在近代的一些國家中仍然繼續沿用。一般以佔有土地的多少來確定分封爵銜之高低,主要可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這五等。 公爵:在貴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級,地位最高。這個爵名的由來有三:一是歐洲氏族社會解體時期,日耳曼部落的軍事首長;二是古代羅馬部落的軍事首長;三是古羅馬時代的邊省將領,後指地方軍政長官,其拉丁文原意為統帥。隨著封建關系的發展,王權的日益強化,公爵成了統治階級中的上層人物。在英國,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紀的英王愛德華三世分封的,被封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員。十五世紀後才打破這慣例,少數非王室人員也被封為公爵。 侯爵:侯爵是貴族的第二等級。查理大帝在位時它是指具有特別全權的邊區長官,相當於藩侯,查理曼帝國分裂後,變成了獨立的大封建領主。封建王權加強後,侯爵成為公爵與伯爵之間的爵銜,其地位與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紀後,才確認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伯爵:在羅馬帝國時,伯爵是皇帝的侍從,掌管軍、民、財政大權,有時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強化後,伯爵可割據一方,成為世襲的大封建領主。後來,其地位漸次低落,介於侯爵與子爵之間,為貴族的第三等級。在英國,伯爵之銜歷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愛德華被封為公爵之前,它是英國最高的爵位。這一爵名,來源於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丹麥。 子爵:子爵原系法蘭克王國的國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國王查理曼於八世紀時封的,後來傳到歐洲其他大陸國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後來獨立存在,也可世襲。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紀才傳入英國,博蒙德·約翰於一四四○年第一個被封為英國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貴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級。在十一至十二世紀時,它是歐洲君主國國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語中,男爵(Baron)一詞,是諾曼人在征服歐洲大陸時引進來的,本義為只不過是普通的人,後來演變為強有力的人。當時,英國的那些直接從國王那兒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稱為男爵,但這並非由國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約翰·比徹姆為男爵後,男爵才成為英國貴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這五個貴族爵位中,又根據其能否傳給後代,分為世襲貴族和終身貴族兩類。世襲貴族死後可由長子繼承,終身貴族僅限本人活著時擔任,死後其子不能承襲。
Ⅸ 英國現有多少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由於歐洲各國王室通婚的結果,很多歐洲國家的君主和王族也有權繼承英國王位,而且超過900人都有資格繼承王位。挪威國王哈拉爾五世是英國王位的第60位順序繼承人,瑞典國王卡爾十六世·古斯塔夫排在第182位,丹麥女王瑪格麗特二世排在第208位,荷蘭女王貝婭特麗克絲排在第806位。作為希臘-丹麥王族的後代和維多利亞女王的重曾孫,愛丁堡公爵菲利普親王排在第496位。這里列出了有資格繼承王位的前15人,完整的列表見[1](英文)
目前的君主:伊麗莎白二世女王陛下
威爾士親王查爾斯王儲殿下(伊麗莎白二世的長子)
威廉王子殿下(查爾斯王儲的長子)
亨利王子殿下(又名哈利王子,查爾斯王儲的次子)
約克公爵殿下(又名安德魯王子,伊麗莎白二世的次子)
比阿特麗斯公主殿下(約克公爵的長女)
歐吉妮公主殿下(約克公爵的次女)
威塞克斯伯爵殿下(又名愛德華王子,伊麗莎白二世的三子)
路易斯·溫莎小姐(威塞克斯伯爵的女兒)
王家長公主殿下(又名安妮公主,伊麗莎白二世的女兒)
彼得·菲利浦斯(安妮公主的兒子)
扎拉·菲利浦斯(安妮公主的女兒)
林萊子爵(又名大衛·阿姆斯特朗-瓊斯,喬治六世的孫子,瑪格麗特公主的兒子)
查爾斯·阿姆斯特朗-瓊斯閣下(林萊子爵的兒子)
瑪格麗特·阿姆斯特朗-瓊斯閣下(林萊子爵的女兒)
薩拉·切多夫人(喬治六世的孫女、瑪格麗特公主的女兒)
聯合王國女王
愛丁堡公爵(王夫)
威爾士親王與康沃爾公爵夫人(女王長子與其夫人)
威爾斯威廉王子(威爾斯王子長子)
威爾斯亨利王子(威爾斯王子次子)
約克公爵(女王次子)
約克比阿特麗斯公主(約克公爵長女)
約克歐吉妮公主(約克公爵次女)
威塞克斯伯爵與伯爵夫人(女王最小的兒子)
路易絲·溫莎夫人(威塞克斯伯爵的女兒)
長公主(女王女兒)
彼特·菲利普斯(女王長外孫)
扎拉·菲利普斯(女王長外孫女)
格洛斯特公爵與公爵夫人(女王堂弟與其夫人)
肯特公爵與公爵夫人(女王堂弟與其夫人)
肯特邁克爾親王與親王夫人(女王堂弟與其夫人)
亞利桑德拉郡主、奧格威夫人殿下(女王堂妹, 亞利桑德拉郡主, 尊敬的奧格威夫人)
[編輯] 衍生成員表
英國王室的衍生成員如下:
海軍少將提莫西·勞倫斯 (長公主之夫)
林立子爵 (已故瑪格麗特公主之子), 其妻, 與他們的子女
莎拉·查托夫人 (已故瑪格麗特公主之女), 其夫, 與他們的子女
伍爾斯特伯爵 與 伍爾斯特伯爵夫人 (格洛斯特公爵之子與媳)
戴維娜·劉易斯夫人 與葛里·劉易斯(格洛斯特公爵之女其夫)
羅斯·溫莎夫人 (格洛斯特公爵之女)
聖安德魯伯爵與伯爵夫人(肯特公爵之子與媳)與他們的子女
海倫·泰勒夫人 (肯特公爵之女), 其夫與子女
尼古拉斯·溫莎勛爵 (肯特公爵之幼子)
弗雷德里克·溫莎勛爵 與加布里埃拉·溫莎夫人 (肯特邁克爾親王之子與女)
詹姆斯·奧格威先生和太太 (亞利桑德拉郡主之子與媳)與他們的子女(亞歷山大·查爾斯與芙羅拉·亞歷山大)
瑪麗娜·奧格威太太 (亞利桑德拉郡主之女)與其子女(克里斯蒂安·莫瓦特與澤諾絲卡·莫瓦特因她的前夫)
其他血裔包括
海爾伍德伯爵 (英王喬治五世之外孫,長公主瑪莉之子),其第二任妻子,其子(女)、孫(女)。
費伏公爵(英王愛德華七世之外曾孫) 與其子(女)、孫(女)。
莎爾頓夫人 (馬爾的亞力山大·拉姆薩遺孀,康諾克與斯特拉森公爵亞瑟親王,英王維多利亞第三子之外孫, 與其子(女)、孫(女)。
米福德哈文侯爵 (喬治·蒙巴頓,米爾福德黑文侯爵二世之孫,愛丁堡公爵外祖父的孫子),以及其家庭
緬甸的蒙巴頓女伯爵,緬甸蒙巴頓伯爵二世 ( 路易斯·蒙巴頓, 緬甸蒙巴頓伯爵一世之長女,愛丁堡公爵舅舅的女兒),與其家庭
以上與在位君主疏遠,似以為王室親屬較以為王室成員為妥當。
且以上諸位並無收取國家的任何供給。不過,女王也會邀請他們參加私人家庭集會和官式王家聚會,例如 Trooping the Colour、金禧慶典、國葬。
在世的英國王室成員的前配偶有三:
莎拉,約克公爵夫人 (約克公爵前妻);
馬克·菲力普上校 (長公主首任丈夫);
斯諾頓伯爵 (已故瑪格麗特公主前夫).
新近故去的王室成員包括:
格洛斯特公爵夫人愛麗絲公主殿下
斯諾頓女伯爵瑪格麗特公主殿下
威爾斯王妃黛安娜
伊麗莎白王太後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