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德意志的皇帝與中國清朝皇帝有何區別
西方的「皇帝」一詞來自拉丁語的imperator或caesar,意思為羅馬軍隊的最高統治者、元首、皇帝。後來多指羅馬帝國的繼承者。在西方,皇帝多半作為一種榮譽稱號,在名義上,是所有君主(包括國王和眾多貴族領主)的領袖。但實際上沒有多少實權。
德文「皇帝」是Kaiser,凱撒的意思,而不是Imperator。「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這個頭銜,德文寫成Rouml;mischer Kaiser,拉丁文寫成Romanorum Imperator。意思都是「羅馬人的皇帝」。 到了18世紀以後,歐洲許多國家變為君主專制國,皇帝這個頭銜大多作為專制君主的頭銜使用。當時歐洲的皇帝只有法國(拿破崙)、奧地利和俄羅斯三個。1850年,德意志邦聯議會曾經給普魯士國王加皇帝的尊號,但是被拒絕。1871年,普法戰爭結束,德意志統一,普魯士國王才接受這個頭銜。
拜占庭帝國原本就是東羅馬帝國,所以保留了皇帝的稱號。
查理曼大帝在整個統治期間,一直堅持與羅馬教皇保持密切的政治聯盟,因而被教皇利奧三世封為羅馬人的皇帝。這意味著在三個多世紀前被毀滅的西羅馬帝國復辟了,而查理曼是奧古斯都·凱撒的合法繼承人。
神聖羅馬帝國的主人認為他是查理曼大帝的繼承者,也就是西羅馬帝國的繼承人,所以也稱為皇帝。1804年,最後一任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奧地利大公兼匈牙利和波希米亞王國國王弗朗茨二世宣布採用「奧地利皇帝」的稱號,並於1806年放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稱號。1867年,奧地利帝國實行二元君主制,改為奧匈帝國,奧地利皇帝兼任匈牙利國王(而非匈牙利皇帝,匈牙利王國有自己的議會和政府)。
由於莫斯科大公娶了拜占庭帝國的末代公主,所以在拜占庭帝國被吞並後,開始以拜占庭帝國的合法繼承者自居。到伊凡四世時期,大公稱號顯得權力不夠大,於是1547年1月16日伊凡四世加冕為沙皇。
法國大革命後,拿破崙恢復君主制,因為國王(roi)這個頭銜在大革命後的法國已經極不得人心,再加上拿破崙一心崇拜查理曼大帝和太陽王的功績,所以拿破崙不稱國王而稱皇帝。從這個時候起,「皇帝」這個稱號有一種冠冕堂皇的、比國王高一級的味道在里頭。後來,拿破崙的侄兒也繼承了皇帝的稱號。
英國本土一直是王國。維多利亞女王加冕為印度女皇,繼承莫卧兒王朝皇帝的帝位。她的頭銜是「天佑大不列顛、愛爾蘭及海外領地女王,國教保衛者,印度女皇」
這是所謂「大英帝國」的來源。不過確切地說,應該說是有一個共同君主的兩個國家,大不列顛王國(及其海外領地)和印度帝國。英國在印度的直接統治者為Viceroy,直譯為「副王」,意譯為「總督」。而英文皇帝稱emperor,女皇稱empress。
在維多利亞女王之後,男性的英國君主頭銜是「國王大皇帝」。只有愛德華七世、喬治五世和喬治六世三個國王用了這個頭銜。愛德華八世未加冕即遜位,喬治六世時期印度獨立,印度皇帝的頭銜被取消。
自從彼得一世和拿破崙使得「皇帝」的尊號成為偉大帝王的頭銜和象徵之後,一些小國的君主也稱自己為皇帝,比如葡萄牙王太子出身的巴西皇帝,自稱墨西哥皇帝的奧地利馬克西米連大公等等。海地獨立之後,還曾經有一個奴隸出身的黑人皇帝——亨利一世。
衣索比亞也有皇帝,不過更確切的翻譯是「萬王之王(國王們的國王),猶太人的雄獅」。因為在衣索比亞,國王也是一種和公爵伯爵一樣的貴族頭銜。中非共和國總統博卡薩也曾經在20世紀70年代加冕為皇帝。
❷ 君主立憲制以後的英國國王,與中國古代皇帝有什麼區別
我覺得這個問題首先要了解一下哪些被限制了,哪些是所具有的權利。不然便是盲人摸象。
中國沒有實行是因為不適合中國的處境,要知道。中國的文化源遠流長,在歷史記載我們不就有過君主立憲制嗎?實踐證明他並不適合我國。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路國家也是!
❸ 清朝中國政治制度與英國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一句話:英國已是君主立憲(內閣制)民主制度;中國還是帝王世襲專制制度。
❹ 英國的王室和中國的曾經的君主本質上有什麼區別
談到本質的區別,我們要知道,英國到現在我們使用的是王室,或者英王。而中國的傳統的帝王,我們稱為皇帝。皇帝意味著至高無上的統治人民的權利。在中國的封建社會,哪怕是清朝的晚期,所謂的君主立憲制一直沒有得到實行。中國的皇帝地地道道的是大權獨攬的皇帝,雖然在行使皇權的過程當中,會有一些變數,比如傀儡,垂簾聽政,宦官專權。但是這都不影響中國皇權至高無上的地位。
而且在中國皇帝的皇權的建立過程中。皇權的程度是越來越大的。
當代的英國國王,是英國國家的象徵,英國的皇室受到全民的禮遇和尊重,本身並沒有多少權力。在中國已經沒有了皇帝。也好,至少避免了一個家族的悲劇。
❺ 近代英國與古代中國在限制君主權力方式上有什麼不同
中國是君主集權制。英國是君主立憲制。中國君主的權力,非常強大。英國君主沒有權利。權力都在首相手中。
君主立憲制
君主立憲制(又稱立憲君主制,constitutional monarchy),是相對於君主獨裁製的一種國家體制。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事實上的共和政體。君主立憲制限制了古代的帝王獨裁,變成了「王在議會,王在法下。」的主流觀點。
在憲政體制下由一個世襲或選出的君主作為元首的政體。經濟基礎:17世紀,英國資本主義發展。限制王權的傳統。廣義上的君主立憲制分為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和二元制君主立憲制(這個更常被稱為立憲君主制)君主立憲制的特點是國家元首是一位君主(皇帝、國王、大公等等,教皇有時也被看做是一個君主)。
與其他國家元首不同的是,一般君主是終身制的,君主的地位從定義上就已經高於國家的其他公民(這是君主與一些其他元首如獨裁者的一個區別,一般獨裁者將自己定義為公民的一員,但出於客觀需要他必須掌權為國家服務),往往君主屬於一個特別的階層(貴族),此外世襲制也往往是君主的一個特點(不過在這一點上也有例外)。
君主雖然是國家元首(head of state),但君主的產生方式與權力范圍,會依各個國家的制度而不同;縱使是同一個國家,往往在不同時期,君主的產生方式與權力范圍也各不相同。
君主立憲制與一個國家的國情和文化傳統有著密切關系,它具有一定的進步性,同時也有一定的妥協性,落後性,局限性。英國在革命後首先確定。
中央集權制度
中央集權是一種國家政權的制度,以國家職權統一於中央政府,削弱地方政府力量為標志,中國古代的政體---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主要特徵是皇帝個人專斷獨裁,集國家最高權力於一身,從決策到行使軍、政、財大權都具有獨斷性和隨意性。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在統一六國以後就著手建立和健全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制度,以鞏固其對全國的統治,此後,這種政治體制在中國延續了2000多年。
❻ 鴉片戰爭期間中英兩國的政體有什麼不同道光帝與當時英國國王有什麼不同
中國:君主專制政體;英國:君主立憲政體 道光皇帝即位時,正值清王朝日趨衰落,吏治腐敗,武備廢弛,內外交困。鴉片貿易甚為嚴重,不僅損害吸食者的健康,而且造成白銀外流,引起銀貴錢賤,直接破壞社會生產。官吏和士兵也吸食鴉片,不理政事,不習武功。因此,一些開明官僚強烈要求禁煙。道光帝為挽救國家財政危機,也主張禁煙,多次下詔禁止鴉片進口,禁止自種自製。道光十八年(1838),他任命林則徐為欽差大臣赴廣州禁煙。林則徐與兩廣總督鄧廷楨、廣東水師提督關天培緝拿煙販,整頓海防,頗見成效。但英國不肯放棄鴉片貿易,遂於道光二十年發動鴉片戰爭。但道光帝戰守無策,幻想弭兵息事,將林則徐革職,改派琦善與英國議和。琦善擅自與英國簽訂《穿鼻草約》,答應割讓香港給英國並賠款600萬元及恢復廣州為通商口岸。《穿鼻草約》簽訂後,道光帝又認為割地賠款有損尊嚴,又決定對英宣戰,派宗室奕山與英軍作戰。奕山戰敗後,又與英國訂立《廣州和約》,其中規定清軍退出廣州,向英軍繳納600萬元「贖城費」。之後,道光帝又派皇侄奕經馳往浙江,結果慘敗。道光鑒於兩次出師失敗,轉而一味求和。道光二十二年,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隨後又與美、法簽訂了《望廈條約》和《黃埔條約》。中國開始一步步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道光帝在位期間,也曾整頓吏治,興修水利,復書院,查保甲,但都收效不大。國內不斷爆發起義。道光十一年,湖南、廣西、廣東的瑤民發動起義,還有山西先天教,北方白蓮教和東南各省的天地會,也發動頻繁的武裝反抗。清朝逐漸衰落。歷史上的道光皇帝總體來說是個好皇帝 憂國憂民 簡朴的很 也很勤政 只可惜 他生錯了時代 大清朝的腐朽與沒落在那樣的經濟和政治條件下是不可避免的 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雖然自己支持對華戰爭,但是還要通過議會同意,最後在議會激烈的辯論後,以9票微弱多數,通過了派兵侵略中國的政府對華政策。
❼ 英國王朝與中國王朝相比,二者有什麼不同點
中國王朝絕對是世界上最完美最強勁的封建模式,這點可以從中國古代遠超世界諸國可以看出,其次至今中國仍脫離不了封建王朝的影子(許多地方政府其實都存有帝王情結,看看政府大樓,看看政府人員與國外的比較),也可以證明這一點,因為在強勁了,所以至今消除不了其影響。
英國是封建貴族政治,中國是中央集權下的官僚政治。英國王朝更替總是平緩過渡,而中國總是暴力形式推翻舊王朝。。
❽ 道光帝與同樣作為國家元首的英國國王有什麼不同
簡單點來說就是道光帝是處於封建制度下至高無上的皇權的代表,擁有絕對的權利,而英國國王是資本主義君主立憲制下名義上的國家元首,起個禮儀性的作用,沒實權。有一個有名的政治家學者——我忘了是誰。用這樣一句話來形容過英國國王的「悲慘」————議會將一份通過的處決國王死刑的法案擺在國王的案台上,國王也得簽署。如果你還搞不懂道光帝和英國國王的不同,你可以把剛才那份決議放到道光帝的案台上去下看,你就會明白區別了
❾ 道光皇帝時期英國國王和中國皇帝在權力和地位上有什麼不同
大清是封建君主專制政體,典型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國家,英國是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英國國王是國家名義上的元首,是個「虛位君主」,沒有實際權利,發動戰爭要經過議會同意,但是當時的維多利亞女皇干預,好像以5票之差,通過了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