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為什麼其他國家的人都叫美國人American,唯獨英國人喜歡叫美國人Yankee
英國人用Yankee來稱呼美國人最初是帶有貶義的。實際上這個詞最初的含義也不是美國人,因為那時候還沒有美國。在北美處於南北戰爭時期,南方的白人殖民者和英國人對北方的革命者不屑一顧,認為他們粗魯,野蠻,不開化,沒教養,用「Yankee」來形容他們。南北統一後,美國國內經濟高速發展,國家實力迅速提升,引發英國人的羨慕嫉妒恨,於是「Yankee」逐漸演變成了英國人稱呼美國人的俚語,包含了輕蔑、鄙視和酸葡萄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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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美國的綽號——( )英國的綽號——( )
美國的綽號是"Uncle Sam"即"山姆大叔",英國的綽號是「John Bull」即「約翰牛」。
1、山姆大叔(英語:Uncle Sam),是美國的綽號和擬人化形象,一般被描繪成為穿著馬甲禮服,頭戴星條旗紋樣的高禮帽、身材高瘦、留著山羊鬍、帥氣、精神矍鑠的老人形象。此漫畫形象由著名畫家詹姆斯·蒙哥馬利·弗拉格(James Montgomery Flagg)為公共資訊委員會繪畫。
(2)美國的英國人怎麼稱呼擴展閱讀:
一、「山姆大叔」早期化身
美國已知最早的化身是一位叫哥倫比亞的女性形象,這個形象早在1738年就已經出現了,有時被認為是另一個女性的化身——自由女神。隨著美國獨立戰爭的到來,喬納森大哥成為了男性的化身,而山姆大叔在1812年戰爭後終於出現了。
雖然哥倫比亞和喬納森大哥或山姆大叔一起出現,但她作為國家象徵的地位下降了,取而代之的是自由女神形象。20世紀20年代,當她成為哥倫比亞電影公司的吉祥物時,實際上就被拋棄了。
1893年《路德教證人》這篇文章指出,山姆大叔只是喬納森大哥的另一個名字: 在政治層面,我們叫他山姆大叔;在社會層面,我們稱他為喬納森大哥。
二、「約翰牛」來源
原是18世紀英國作家約翰·阿布希諾特在《約翰·布爾的歷史》中所創造的形象——一個矮胖愚笨的紳士,用來諷刺當時輝格黨的戰爭政策。
由於「布爾」在英文中是牛的意思,故譯為「約翰牛」。隨著《約翰·布爾的歷史》一書的行銷,人們便用「約翰牛」來稱呼英國人,後來,約翰牛漸漸變為專指英國,成為英國的代名詞。
在漫畫家的筆下,約翰牛是一個頭戴高帽、足蹬長靴、矮胖而愚笨的紳士形象。
❸ 美國英語里對英國人、德國人等等其他國家的蔑稱是什麼
全是復數
英國:Brits
德國:Jerries
日本:Japs
我的同事也有叫墨西哥人作「monkey」的, 不過恐怕不是通用的蔑稱
❹ 為什麼把英國人稱為「盎格魯-撒克遜」人
因為英國人來自歐洲大陸的日耳曼人,當年登陸不列顛島的是盎格魯和撒克遜兩個日耳曼部落,因此英格蘭人又稱盎格魯撒克遜人,就像中國人自稱炎黃子孫一樣。
公元11世紀,來自法國諾曼底地區的威廉公爵入侵不列顛並大獲成功,加冕為英格蘭的國王,並且開始打壓島上的「盎格魯-撒克遜」血統貴族。這種情況下,「盎格魯-撒克遜」人的民族感情被激發了出來,出現了有名的民族英雄「俠盜羅賓漢」。
羅賓漢作為曾經的貴族,不願意受外來的法國人的壓迫,藏入森林之中,過上了劫富濟貧,行俠仗義的綠林生活。也因此成為了英國人家喻戶曉的英雄人物。
受法國人統治的「盎格魯-撒克遜」人雖然沒有被法國人同化,保持著自己的民族特色,但還是受到了法國文化的影響,最明顯的就是語言。外來的統治階級說法語,本地的底層人民說古英語,由於底層人民文化水平不高,丟失了很多古英語的特色,並且在與貴族的交流中借用了很多法語詞彙,慢慢地形成了脫胎於古日耳曼語、混合了大量法語單詞的英語。
英法百年戰爭之後,英國國王丟失了所有的海外屬地,從此專心於島內事務,慢慢的在文化上被「盎格魯-撒克遜」人同化。從此,「盎格魯-撒克遜」成為了全英格蘭人的種族名稱。莎士比亞。現代英語的奠基人
英國清教徒在北美開辟殖民地之後,「盎格魯-撒克遜」這一名稱也被帶到了北美大陸。美國建國之後,英語被定為國家語言。眾多歐洲其他國家的移民改說了英語,從此,在美國,語言和外貌上差別不大的說英語的白人也就被統稱為「盎格魯撒克遜」人後裔。
盎格魯撒克遜人的擴張:
盎格魯撒克遜人通過王室聯姻與歐洲大陸各國建立外交關系。1714年,德國漢諾威選候繼承英國王位,從此英國王室的德國血統從未斷絕。維多利亞女王的兒子冠父姓,繼承王位,定名薩克森王朝,到1917年又改掉了王室名字中的德國元素,改名為溫莎王朝至今。
第一次世界大戰,德國與英國俄國法國同時作戰,可以說是表兄弟之間的決斗。英王喬治五世是愛德華七世之子、維多利亞女王之孫。德皇威廉二世的母親是維多利亞女王的長女,威廉二世是是維多利亞女王的外孫,和喬治五世是親表兄弟。
沙皇尼古拉二世的母親瑪麗亞·費奧多蘿芙娜是丹麥公主達格瑪,達格瑪的姐姐亞歷山德拉公主嫁給了英王愛德華七世,生了喬治五世。尼古拉二世和喬治五世是姨表兄弟。
德國當時只想打敗法國,贏得歐洲大陸的統治權。德國和英國的利益沖突主要在海軍軍備競賽。當時威廉二世滿心以為英國不會參戰,但德國崛起的勢頭,已經破壞了英國的大陸平衡政策,於是英國毫不猶豫地支援法國與德國作戰。最終德國、俄國、奧匈帝國三國皇帝全部灰飛煙滅。
從利用皇家海盜合法劫掠開始,最終擊敗龐大的西班牙無敵艦隊,英語民族逐漸崛起成為日不落帝國。
三百年間,陸續擊敗歐陸強國法國、海上馬車夫荷蘭、工業第一強國德國、無往不勝的納粹、有史以來第一大國蘇聯,至今為止,英語民族未嘗一敗。全世界沒有任何國家能夠推翻或取代英語民族的優勢地位。
盎格魯撒克遜人對於世界權力的痴迷令人驚訝。對於敵人攻擊和掠奪的慾望與北歐海盜時期沒有根本差別。在20世紀一百年間,盎格魯撒克遜人解決了一個又一個競爭者。
❺ 為啥有的美國人稱呼英國人為Limey
就是種略帶嫌棄的稱呼,但並不強烈,英國佬。同樣,英國人稱呼美國人也會用『美國佬:Yankee』。
這個詞起源於1850年的lime-juicer,後來縮寫為limey。
19世紀時,英國海軍Royal Navy會往士兵們每天定量供應的兌水朗姆酒里加檸檬汁或者青檸汁,企圖利用水果中的維生素C來預防壞血病。
起初,英國海軍往酒里加的是檸檬汁(lemon juice),但後來換成了青檸汁(lime juice)。主要原因是檸檬需要從歐洲進口,而青檸是英國殖民地自產的,明顯後者省錢。然而,他們卻沒有意識到,青檸中的維生素C含量並沒有很高。
limey這個詞就是對英國海軍的別稱,是個貶義詞。
19世紀80年代,這個詞還用來指代澳大利亞、紐西蘭和南非的英國移民。雖然早先美國軍隊習慣用它代指英國海軍或英國軍艦,但直到1918年才被記錄在案。
後來,limey慢慢失去了它的軍旅意義,到了1925年,成了美國人對普通英國人的代稱,還經常出現在美國報紙標題上。
❻ 美國的綽號叫什麼英國的呢
美國的綽號
山姆大叔 Uncle Sam
「山姆大叔」這一綽號產生於1812年第二次美英戰爭時期。紐約州的洛伊城有一位肉類包裝商,名叫塞繆爾•威爾遜。他誠實能幹,富於創業精神,在當地很有威信,人們親切地叫他「山姆大叔」。戰爭期間,他擔任紐約州和新澤西州的軍需檢驗員,負責在供應軍隊的牛肉桶和酒桶上打戳。
1812年1月,紐約州長帶領一些人前往其加工廠參觀,看到牛肉桶上都蓋有E.A.—U.S.的標記,便問是何意思。工人回答,E.A.是一個軍火承包商的名字,U.S.是美國的縮寫。湊巧的是,「山姆大叔」的縮寫也是U.S.,所以一個工人開玩笑地說,U.S.就是「山姆大叔」(Uncle Sam)。這件趣事傳開後,「山姆大叔」名聲大振。人們把那些軍需食品都稱為「山姆大叔」送來的食物。獨立戰爭後,政治漫畫里開始出現了一個名叫「山姆大叔」的人物。他的原型是一個早期漫畫人物,名叫「喬納森大哥」,此人在美國獨立戰爭時期非常出名。 漸漸地,山姆大叔取代了喬納森大哥,成了最受美國人歡迎的象徵。
美國人還把「山姆大叔」誠實可靠、吃苦耐勞以及愛國主義的精神視為自己民族的驕傲和共有的品質。從此這個綽號便不脛而走。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曾出現過「山姆大叔」號召美國青年當兵的宣傳畫,流傳很廣。 1961年,美國國會正式承認「山姆大叔」為美國的民族象徵。
英國的綽號
約翰牛 John Bull
原是18世紀英國作家約翰•阿布希諾特在《約翰•布爾的歷史》中所創造的形象——一個矮胖愚笨的紳士,用來諷刺當時輝格黨的戰爭政策。由於「布爾」在英文中是牛的意思,故譯為「約翰牛」。隨著《約翰•布爾的歷史》一書的行銷,人們便用「約翰牛」來稱呼英國人,後來,約翰牛漸漸變為專指英國,成為英國的代名詞。
❼ 英語稱呼大全
英語稱呼很多用於不同場合,我覺得還是了解每個稱呼的特點為好.
1.Mr. Mister的略字,相當於漢語中的"先生",是對男性一般的稱呼,區別於有頭銜的人們,如Doctor, Professor,Colonel等的敬稱.
1).Mr.用在姓或姓與名前,不能單獨用在名字前,如Mr.Smith,
Mr.John Smith.
2).對極熟的朋友,談話,寫信,通常略去Mr.,對沒有尊稱或頭銜的生人必須使用.
3).Mr.也可寫在職位前,如Mr. President.
4).英美人習慣,可以自稱Mr.,例如在電話中說 This is
Mr.Smith's speaking.對陌生人談話,也可以說I am Mr.Smith.
2.Esq. Esquire的略寫,相當於漢語的"先生".只用於寫地址,姓名.稱呼不用.
1).英國人常用,比更為敬重一些,一般用於"有地位的"人.美國人
不常用.
2).Esq.不能和Mr.並用. Esq.應在姓名之後,如:John Smith,Esq.
3.Messrs 法語monsieur(先生)的復數, Messieurs的略寫,用於姓前做稱呼,相待於Mr.,Sir的復數.
1).以用於合夥的商店和私人企業為多.
2).常用有下列形式:
Messrs.Edwards & Smith
Messrs.Edwarda & Bro.(=Brothers)
Messrs.Edwarda & Co,Ltd. (= Company,Limited)
4.Mrs. Mistress的略寫.用於已婚婦女,相當於漢語的"夫人,
太太".
1).通常用在丈夫的姓和姓名之前,如:Mrs. Smith, Mrs. John
Smith.
2).法律文件寫本人的名字和丈夫的姓,如:Mrs.Mary Smith.
3).Mr. and Mrs.這一次序不可顛倒.不要照Ladies and
gentlemen類推.
4).一家人尊稱不同時,用如右例:Colonel,Mrs.and Misses
Smith.
5. Madam
1).對不認識的婦女,不知已婚未婚時常用madam來稱呼;又可用於
已婚的所謂上層婦女.
2).ma'ma用於口語,特別是傭人對主婦或店員對女顧客用.
6.Madame簡寫是Mme.,復數是mesdames(簡寫是Mmes.).在英國常用
它稱呼非英語民族的"上層社會"已婚婦女,及有職業的婦女,相
當於Mrs.
7. Miss,復數為misses
1).對未婚婦女用,未知已婚未婚時也可使用.
2).Miss沒有簡寫,也不加句點.
8. Ms.或Mz 美國近來用來稱呼婚姻狀態不明的婦女,相當於漢語
中的"女士".
9. Master
1).傭人對未成年男少主人的稱呼,相當於漢語的"少爺".
2).用在名字之前,如:Master John.
10.Sir是英國封建階級對爵士knight的敬稱.
1).用在全姓名或名字之前,如Sir Walter Scott 或Sir Walter
不能說Sir Scott.
2).有時也用於對一般人的尊稱,如談話中的 Yes Sir.和書信的
Dear Sir
11. lord
1). 英國封建階級,Marquis(侯),Earl(伯),Viscount(子),Baron
(男)的尊稱.
2)可用全姓名或只用姓.
12. Lady 英國封建階級從knight的夫人到Marchioness,Countess
,Viscountess, Baroness的尊稱,如Lady Craigie.在集會和
活動時對全體婦女稱呼,放在Gentlemen前.
13.Honourable(簡寫Hon.)
1).成美國用於部長,大使,參議員,法官,市長;英國用於宮中女官,高等法院推事,下院議長,議員及貴族子弟.
2).可以和其他尊稱並用,如: The Honourable Dr. Edwards.
14. Reverend(Rev.)
1).用於基督教的牧師,如the Rev. Mr.Smith
2).用於天主教的神父如 Revernd Father Williams.教會會長用
Very Rev.Father----;主教用Right Rev.,Monseignor----.
1. 怎樣稱呼陌生人
為表示尊敬,對成年男性稱sir(對兩位以上的稱gentlemen ),對中年以上的婦女稱madam,對青年婦女稱miss,也可用lady 或ladies 作為對女性的客氣的稱呼。年長者對青年小孩,可用young man, man, son, boy, kid等。
2. 怎樣稱呼長輩、 上級、或不十分熟悉的人
對成年男性用「Mr +姓氏」;對已婚婦女用「Mrs +姓氏(丈夫姓氏)」;對未婚婦女用「Miss +姓氏」;對婚姻狀況不明的婦女或不喜歡別人用Miss /Mrs 相稱呼的,用Ms。
3. 朋友之間怎樣稱呼
朋友之間常互以「名字」相稱,以示親密無間,如:Hi,Bill.(你好,比爾。)有時用名字的昵稱,則顯得更加親密,如:Hi,Sue. (Sue 是Susan 的昵稱)。
4. 學生怎樣稱呼老師
對男老師稱sir 或「Mr +姓氏」,對青年女老師稱miss 或「Miss +姓氏」,對已婚女老師稱「Mrs +姓氏」。順便說一句,「Good morning,Teacher Wu。」之類的說法是不符合英美人的表達習慣的。
5. 親人之間怎樣稱呼
兒女對父親稱father, dad,daddy, pa,poppa等;對母親稱mother, mum, mummy, mom,mommy, ma, mama等;父母對子女用my boy, my girl, children, kids, dear, my love, darling 或直呼其名,兄弟姐妹之間多直呼其名;夫妻之間常用(my)dear, (my )love, sweetie, honey, darling 等,或直呼其名。
英語國家人們相互間的稱呼,和我國的習慣相差很大,值得我們研究一下,以免在交往接觸中使用不當。
對於幾個或更多的成年男子,可尊稱他們為gentlemen,意為「先生們」。對於一位不知名的男子,可稱為gentleman或sir,但不宜單獨用mister這個字稱呼他,因為這是小孩子或較低微的人的口吻。對於已知其姓氏的男子,可在他的姓(family name)前冠以Mr.,如Mr.Smith,但不要在他的名前冠以Mr.,如Mr.Jack。Mr.為Mister的略語,也讀為/'misto/。用在姓前時,不要全部拼寫出來。比如說Gregory Wood和Milo Weaver兩個人.在初認識時可互稱Mr.Weaver和Mr.Wood,在比較熟識後,可互稱對方的名(first name),即Gregory(或Greg)和Milo.
按英語國家的習慣,婦女結婚後都使用丈夫的姓。一個已婚婦女的全名是以自己的first name加上丈夫的family name。比如說Jane Brown與Greg Wood結婚後,她便稱為Jane Wood,而Jane Brown便成為她「未嫁時的名字」(maiden name),而很少使用。她在未嫁時被稱為Miss Brown,嫁後便被稱為Mrs.Wood。 Mrs.讀為/'misiz/,由來於mistress,但後者現有別的意思.不再當「夫人,太太」講了。Mrs.從不脫離姓名單獨使用;問別人的夫人好,說How is the miss is?是故作詼諧、不登大雅的。對於熟悉的人. Jane Brown不論婚前婚後都只稱Jane就可以了。Jane和Greg在一起可稱為the Woods,意為」伍德兩口子」。由於婦女結婚後有改隨夫姓的問題,故當一個女子說:「I would rather not change my name now.」她的意思是還不想結婚。一般情況下,夫妻互相以名字相稱;互稱darling、dear、dearie的也不少.還有夫稱妻為honey或sweet heart的。在對第三者談自己的丈夫或妻子時.視和第三者熟悉的程度,可以說Mr.Wood、(Mrs.Wood)、My husband(My wife)或Greg(Jane);前兩種說法比較正式,用於較不熟悉的人。我們的「孩子他媽」、「小康他爸爸」這類說法在英語中是沒有的,但某些地區(如美國某些地方)老年夫妻「跟著孩子稱呼」.互相中叫Mom、Pop。此外.在某些階層中稱自己丈夫為my old man,稱自己妻子為my old woman,也是有的。如果妻子對丈夫忽然嚴肅地叫Mr.Wood,或甚至說My dear Mr.Wood,這就說明她生氣了,或者她要認真地談清什麼問題.氣氛就比較緊張了。
父母常以愛稱來叫自己的孩子,親友互相稱呼其孩子時也一樣.這有如我國孩子的小名,但這種愛稱是有規律的。如John—Johnny—Jack,William—Will—Bill,Robert—Bob,Ronald—Ron,Reginald——Reggie——Reg,Simon——Sim,Samuel——Sam,Margaret——Mag,Patricia——Pat,Judith——Judy,Elizabeth——Lizzy—Liz等等。美國前總統John Kennedy習稱Jack,現總統James Carter自己署名Jimmy Carter,均屬此。我國稱別人的孩子為「小弟弟.小妹妹」,英語中無此習慣。孩子很小時,稱父母為Daddy、Mummy,到稍大,改為Dad和Mum(Mom).再大時,也有改口叫Father、Mother的。過去有用Papa、Mama的,現在較少了。
同輩孩子間一般是互相直呼其名.並用愛稱,不像我國,弟妹不能稱兄姐之名,或互相在名下綴以「哥、姐、弟、妹」之類,更沒有用號碼來代替人名的。英語中的big brother只有「哥哥」的意思,不是說排行第一。把三哥、四嫂直譯為third elder brother、fourth sister-in-law之類,即使是故意渲染本地風光、增加色彩,也並不可取。
孩子稱呼別的孩子的父母.一般客氣地稱為Mr.Wood、Mrs.Wood等等。如很熟悉時,可學自己父母的樣稱呼Jane、Greg,尤其是孩子已長大而叔叔阿姨還不顯得老時,更是如此。兩家關系極密切,交往年代又較長遠時,稱Uncle Greg、Aunt Jane的可能性也存在。但對於長輩人通稱為叔叔阿姨,不是英語國家的習慣。什麼Uncle Policeman、Aunt Conctor,更是「莫名其妙」了。
美國有個習慣,就是年紀稍大的男子稱年輕的男子為son,以表示親切。這常見於長輩與晚輩,職務上高一級與低一級者(如軍隊里、鐵路上等),以及老手與新手之間。有時不免有點「倚老賣老」的味道,但決無罵人之意,因為在英語國家.並不以當人家老子為佔便宜。
最後,我國那種「王工程師」、「李書記」、「劉老師」的說法,不能直譯成英語。只有醫生以及有軍銜的人,可以說Doctor Thurber,Colonel Bates等。此外,President Ford、Senator Wagner、Mayor Phillips、Professor Hood等,也常有這樣說的,以示尊敬。
例如我們有一位美國教師,名叫William Atkins,不太熟悉時叫他Mr.Atkins,熟悉後叫他William或甚至於Bill。千萬不要叫他Atkins,那是至少半個世紀以前英美富豪對待男僕的稱謂。至於我們中國人,學生可以稱老師為Comrade Wang、Comrade Liu等。老師對學生,在大學可以稱Comrade…,在小學則可直呼其名。
❽ 美國,美國人,美國人的.英國,英國人,英國人的英語怎麼說, 還有他們的復數
美國:america
美國人、美國人的:american
英國:Britain
、
England、theUnitedKingdom
英國人、英國人的:the
British、english
德國:germany
德國人、德國人的:german
日本:japan
日本人、日本人的:japenese
中國:china
中國人、中國人的:chinese
韓國:korea
韓國人、韓國人的:Korean
法國:france
法國人、法國人的:french
❾ 為什麼稱美國人為山姆大叔,稱英國人為約翰牛
山姆大叔,Uncle Sam,它源自1812-1814年間美英戰爭時期的一個歷史傳說。
相傳在紐約州的特洛伊城(Troy)有位年長的肉類加工商,名叫山繆爾·威爾遜(Samuel Wilson)。他勤勞、誠實、能幹,很有威信,人們親切地叫他"山姆大叔(Uncle Sam)"(註:Sam為Samuel的昵稱)。這位山姆大叔也是一位愛國者,他與父兄曾參加過美國獨立戰爭。在1812年的美英戰爭中,他的工廠與政府簽了一份為軍隊生產桶裝牛肉的合同,美國政府每當收到他交來的經其親自檢驗合格的牛肉,就將肉裝入特製的木桶,並在桶上蓋上US的記號。由於Uncle Sam的首字母是US,而美國(The United States)的縮寫也是U.S.,於是人們便把這兩個名稱合二為一了,意即那些經"山姆大叔"之手的牛肉,成了"美國"的財產。於是當地的人們就把"山姆大叔"當成美國的綽號,並逐漸流傳開來。
約翰牛,John Bull,原是18世紀英國作家約翰·阿布希諾特在《約翰·布爾的歷史》中所創造的形象——一個矮胖愚笨的紳士,用來諷刺當時輝格黨的戰爭政策。由於「布爾」在英文中是牛的意思,故譯為「約翰牛」。隨著《約翰·布爾的歷史》一書的行銷,人們便用「約翰牛」來稱呼英國人,後來,約翰牛漸漸變為專指英國,成為英國的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