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歐洲中世紀騎士武器裝備有那些
胄/頭盔(helmet):盔頂羽毛[裝飾用](plume/comb)
胄體[護蓋頭部用](skull)
面甲[活動性護面](visor)
窺孔(ocularium sight)
半面甲[護顎](beaver/chin piece)
甲:肩甲[護蓋手臂上部](pauldron)
頸甲[護喉](gorget) [護頸](standard/neck guard)
檔茅甲[右臂腋下處](rondel/lance guard)
上臂甲[戴在手臂,可脫卸](rerebrace)
甲布[戴在鏈甲的鋪布](mail gus
㈡ 歐洲決斗騎士佩劍有哪些
普通裝備:長劍(Long sword)
在很多文學作品中,為了修辭上的方便,所有的「劍」都能和「長劍」一詞混用;而真正意義上的長劍則出現在中世紀早期,是一種輕、薄、長短適中,無論單手還是雙手都能方便使用的一種武器,以切削,突刺為主要攻擊方式。長劍的刃長70到80厘米,柄長20到25厘米,但是這種劍的破壞力實在太小,所以主要是給一般士兵用的武器。也正因為這個原因,長劍的柄頭一般沒有裝飾或只有長橢圓配重球。
單手武器之王:騎士劍(Knight sword)
騎士劍是由長劍發展而來,並且吸收了很多維京劍的特點。在十一世紀時出現了這些在馬上的騎士專用的武器:長槍和鳶形盾,但是使用盾牌和操控馬匹使騎士的長劍失去了雙手使用的價值,而又窄又薄的長劍對鎖鏈甲的破壞力又不足,所以,騎士專用的刀劍出現了。騎士劍的劍刃為銳角等腰三角形,長70到80厘米,握把僅容一手握持,並有較大的配重球,在馬戰中可以充分發揮突刺的威力,面對站在地上或已經倒地的敵人時它也是最佳選擇;《魔戒》的電影里,馬上王國羅罕的騎士們用的武器就是騎士劍。但是,萬一必須步戰,這種劍砍劈的作用實在太差勁……所以到了十二世紀,闊劍和斬劍就誕生了。
蘇格蘭的巨劍:斬劍(Claymore)
這種劍是純粹的步兵劍。看過電影《勇敢的心》的人對它應該有很深的印象:至少1.5米的長度,鈍圓的頭部,寬闊但薄的刃身,握把上方有一段無鋒的劍刃,一切的一切都是為了「砍劈」而存在。在蘇格蘭人抵禦英格蘭人的戰斗中,面對英格蘭整齊的長矛步兵陣容,擅長混戰中「一斬多」的斬劍發揮出了它的威力。但是作為軍隊的裝備,它實在太過極端了;所以,除了對一些傭兵外,斬劍逐漸失去了價值。
石中之刃:闊劍(Broad sword)
闊劍是有著典型英格蘭風味的武器。平行的劍刃,長橢圓的頭部,較寬厚的刃身和夠雙手使用的劍柄,是一種非常沒有特色的武器,但是無論是馬上、步戰、平時防身或水上戰斗時都能發揮出作用,在十一到十五世紀中一直是主流的個人武器。傳說中亞瑟王的削鋼聖劍艾克斯卡里巴(Excaliber)也是一把闊劍;但是到了十五世紀,逐漸發達的冶金技術使它的地位逐步讓給了大劍。
偉大的「雜種」:大劍(Bastard sword)
十五世紀,通過阿拉伯人的傳播,中國和日ben先進的冶金技術傳入歐洲。於是,長久以來一直困擾軍人和傭兵們的「斬刺不能兩全」的問題遂由大劍的出現而得到解決。因為同時擁有騎士劍的「突刺」和斬劍的「砍劈」以及闊劍的「順手」,所以大劍在名字中出現了「雜種(Bastard)」的字樣。實際上,這種劍可說是最完美的;無論是否使用盾牌,都能發揮它的效用。
一把順手的大劍,其實並沒有統一的標准。一般來說,刀刃長度為使用者身高一半,柄長為刃長的三分之一是最好的比例(各位發現沒有?其實日ben刀對古代平均身高155厘米左右的日ben人來說也符合這一比例);《羅德斯島戰記》里帕恩的魔法劍和亞修拉姆的碎魂劍都是大劍(但小說里的碎魂是雙手巨劍),《魔戒》里阿拉貢的劍也是如此。
穿刺的極端:穿甲劍(Estoc)
正如斬劍將」砍劈「發展到了極至以發揮對付以鎖鏈甲為裝備的輕步兵的殺傷力,在十四、十五世紀,和大劍的流行同時,冶金技術的發展也使沉重的板金鎧變得堅固且輕巧靈活得多。越來越多的騎士和傭兵開始青睞這種實用而簡單的裝備(比起由幾萬個鐵環甚至是金屬線編織成的鎖甲,這種鎧甲簡單多了)。而一些富有的騎士也在輕鎖甲外裝上板金鎧以提高防禦力。連銳利的大劍都不能穿透這樣的鎧甲,而步兵的短矛也沒有這樣的穿透力,於是,又一種極端出現了。
穿甲劍和斬劍是同等級的武器,確切地說,它其實是一種放大的錐子。完全不考慮斬殺的需要,在長達90到100厘米的劍身上,往往有著三棱、四棱、菱形甚至圓形的橫截面,而在可以雙手使用的劍柄後也往往有著如同短槍托似的配重球,可以用肩膀加大突刺的力量。
雖然對穿著鎧甲的士兵來說穿甲劍是如同惡魔般的存在,但是在肉搏時實在是吃虧。不過對真正擅長使用它的高手來說,高速揮舞時的穿甲劍銳利的尖端是有著極其可怕的威力的。而這時,他們也會用預備的左手短劍對敵人時間伺機做最後一擊。
隱蔽的殺手:左手短劍(Main-corche)
以法語」左手「為名的這種短劍可以說就是為了擊劍手而設計的。二十歲左右、看過黑白電影《王子復仇記》的朋友應該記得最後決斗時雙方都是拿兩把劍的吧?其實左手短劍就是為了彌補講究輕巧而犧牲防禦力的擊劍術而出現的,其中最極端的例子就是盾劍。而也有蛇狀,帶鎖扣的各種怪異設計……總而言之,是輔助類的武器。但是卻也有著必要時的殺傷力。
細巧而堅強:細身劍(Tiny sword)
在現實中,細身劍是德國貴族喜愛的武器,但在奇幻小說的世界裡,這種武器就成了精靈和女性極其偏愛的東西。比如說蒂德莉特……當然,在古代,護衛重要女眷的女傭兵中也不乏它的愛好者。
雖然號稱「細身」,但是它和後來專門的突刺用西洋劍(Raiper,就是平時擊劍比賽中的重劍或花劍)有很大的區別。其實,這應該是一種為女性或體格瘦小者重新設計的大劍。雖然劍身很窄(和劍柄同寬),但是它略厚的刃脊使其在雙手握持揮砍的時候也有一定的破壞力。
由於它有很大的裝飾餘地,所以不少對體力自信的貴族對它青睞有加。從大仲馬《三個火槍手》中的波爾多斯擅長斬擊來看,他很可能用的也是這種武器。
細劍(Rapier)
細劍最早出現於15世紀的法國。由於城市人口逐漸增加,道路的修繕,使得人們的來往和日常生活比以往更為安全方便。因此一般人也沒有必要穿甲佩刀旅行,但是佩劍卻在尚武的西方文化中成了男子氣概的象徵。所以無論是貴族還是百姓,只要買得起,就一定會佩劍。甚至佩劍還成了城裡人和鄉下人的差別標志。同時決斗也由披盔戴甲肉搏轉變為了用細劍決勝負。甚至在服裝設計中也往往把劍當作全身服飾的一部分考慮進去。從某角度上來說,細劍也許是最廣為國人所知的西洋武器。
德國劈刺劍(German Cut and thrust sword):
這種流行在1375到1450年的日爾曼人之間的單手使用的劍是介於騎士劍和大劍之間的典型過渡類型。這種武器最先是為輕裝甲的步兵所設計,逐漸也為騎士階層所接受。它有著漂亮修長的直刃和均勻的淺弧收鋒。在保證了穿刺的威力的同時也確保了劈砍時的強度。一般來說,它全長41又3/8英寸,刃長34英寸,刃寬1又7/8英寸,刃厚3/16英寸。無論是砍還是刺都能夠保證足夠的破壞力和強度。而且這把武器頗為輕巧,只有3磅又4盎司。從這點可以看出它是一種以步戰為基礎設計的武器。對重型的鎧甲破壞力不足,但是卻方便使用。這和往往超過4英尺,重過9磅的大劍相比確實是差距很大,但是卻是最早將「砍」和「刺」結合在一起的設計,對後世的武器發展有很大的影響。
焰形劍(Des Flamberge):
焰形劍德文原名的意思,直譯是「火焰般的刀刃」。正如其名,這種武器在15到17世紀之間,一直是德意志法庭和宮廷權威的象徵。穿著法袍的士兵手握雙手焰型劍(Zweihande
Flamberge)正如同中國的衙役手持水火棒,羅馬侍衛肩扛「法西斯」一樣,象徵著法律嚴酷無情的一面。而身不著甲,手舞焰型劍沖入對方弓弩陣中左右砍劈大開殺戒的瑞士傭兵也正如蘇格蘭令人恐懼的斬劍手一般,是無裝甲或者輕裝甲士兵最為恐懼的噩夢。但和無法當成沖鋒陷陣的兵器使用的水火棒或法西斯比起來,從這點來看也許正象徵著日爾曼民族的簡潔實用主義。由於當時歐洲戰場的第一列步兵往往是長矛手、火槍手等輕步兵,甚至是完全沒有鎧甲防護的,揮舞著這種巨大而恐怖的武器沖鋒的瑞士.德國山民組成的,履山地如平地的傭兵可以很快地撕開第一陣的防線,直接把重步兵和來不及沖鋒的重騎兵暴露在己方火力和騎兵沖鋒的銳鋒之前。而那和馬來西亞庫里司劍極其酷似的曲刃對於無防禦的肉體來說是一種殘酷而有效的武器。可以比直鋒的劍砍得更深,又不象彎刀那樣需要垂直於切面的大力揮舞,一次直抹就可以造成很深的傷口。這一點在德國雙手劍(Zweihander)上經常採用的鋸齒刃是同樣的出發點。
德國雙手劍(Zweihander):
德國雙手劍和一般被稱為「巨劍(GREAT SWORD)」的一般雙手劍有很大的不同。一般的雙手劍的比例,和長劍或者大劍是相同的。而德國雙手劍4英尺半的劍身上,刀刃的部分還不到3英尺半。最有趣的是,這種長過6英尺2英寸的巨大細長的武器最常見的握法卻是一手握住刀刃下用木材保護的劍身,一手握住劍柄上部,在狹窄的地方充分發揮短小的刀刃和細長堅韌的劍柄兩方面打擊的能力,而在野戰中也可以雙手握柄發揮大力砍殺的威力。但是和一般用來對付重鎧甲的士兵的巨劍不同的地方是這種武器針對的目標還是輕步兵;可以說德國農民起義中最常見的武器正是這個,因此它也經常採用焰型刃或者鋸齒型的設計。與其說是劍,不如說是更接近中國的朴刀和日ben的野太刀的武器。
蘇格蘭籠手劍(Scottish basket hilt claymore/Broad sword):
文藝復興時代之後,蘇格蘭人在他們民族性的武器闊劍和斬劍的基礎上吸收了大陸流行的細劍的裝飾,將斬劍和闊劍略微的小型化,然後用整體的金屬絲編制的籠手(basket
hilt)包住整個護手,並在內里襯上鮮紅的蘇格蘭粗呢子。先不提實用性如何,至少那些蘇格蘭的男人們穿著華麗的緊身外套,插著羽毛的貝雷帽,紅色的格子呢短裙和長襪子時,這些裝飾華美的劍成了他們身上一條亮麗的風景線,顯得喜氣洋洋意氣風發。蘇格蘭人一向高傲而好鬥,在那個年代,決斗可說是家常便飯。由於不再需要對抗鎧甲,籠手劍幾乎都是單手劍,一手籠手劍一手小圓盾正是那個年代決斗中的蘇格蘭男子的注冊商標。當然,源自斬劍的設計,使得這些劍在決斗中依然是以揮砍為主。作為一種民族性的武器和裝飾品,籠手劍到今天一直可以在各個蘇格蘭的民俗慶典中看到。而蘇格蘭傳統的劍舞的道具,也正是這種象徵著這個高地民族繁榮的華麗武器。正如同斬劍如同引領自由的十字架,籠手劍也有著象徵豐收的籃子的意味在其中。和平時代的武器,和戰亂時代的武器,也許也是一眼就可以看出來的吧
陣劍(War Rapier,Cid Sword):
看遍整個歐洲大陸,也許沒有一個民族比西班牙人更喜歡華麗,闊氣,要面子。彷彿整個西班牙民族的性格都是用濃烈的紅和黑所塗成。也正是這個西班牙,可以說歐洲貴族社會所有華麗到誇張的東西多半都有西班牙人的推波助瀾在。包括那著名的硬圈領,和細劍,短套褲,擊劍短上衣,花邊等等等等。這一切的廣泛流行都和西班牙的風流騎士們脫不開關系。就是這樣,西班牙的貴族們一向對造型簡單干練,機能性遠高過裝飾性的闊劍,巨劍和大劍嗤之以鼻,稱之為「蠻人的武器」,西班牙的紳士老爺們無不以佩帶短小華麗的細劍為榮,甚至在上戰場時仍然佩著它們。但是在其他國家的騎士們拋下斷裂的長槍拔出大劍開始投入絞肉機一般的混戰,以自己為中心創造出死亡和鮮血的泥濘旋渦時,我們華麗麗的西班牙大爺們楞是傻眼了。纖細的細劍別說殺人,在不脫掉鎧甲的情況下連自殺都做不到。死要面子活受罪,也許說的就是這樣的傢伙吧……終於,無法忍受這種被動挨打局面的西班牙騎士們在16世紀中葉妥協了。但是這並不代表他們願意象德國騎士那樣掛著敲打靴子的大劍在宮廷里登堂入室。無論如何都不肯放棄華麗裝飾的西班牙騎士在躑躅再三後,設計出了一種裝在細劍般的單手把柄上的重型劍。這種重心偏前的武器在馬上有絕佳的破壞力,然而要習慣使用它卻是非常困難。不過至少西班牙的騎士老少爺們不用在長槍刺出後就抱著馬脖子拚死逃跑了。但是這樣的武器卻讓一大群貴族們,特別是那些和戰場上的辛苦無緣的長袍貴族們譏笑不已。於是凡事都愛說個條譜的西班牙人把那位11世紀的風流人物,一等一的羅曼史英雄,畢瓦爾的羅迪利格.迪亞茲,熙德爵爺的故事搬了出來,宣稱這種新的武器乃是仿照熙德手中的兩把神兵而來,並且將無護掌帶的叫做提澤納(Tizona),是步兵用的。將有護掌帶的騎兵用劍叫做科拉達(Colada),以傳說中的神兵利器的名字來命名這種武器。一般來說科拉達要比提澤納來得厚而長。重量在8到9磅。而提澤納則和闊劍的刃長類似,重5到7磅。在古斯塔夫時代的瑞士軍團中,來自芬蘭的胸甲騎兵們也使用著類似的武器。不過他們卻很老實的稱之為「War
Rapier」,但是另一個來自他們戰斗中呼號的外號「Hakkapelis」要出名的多。這個詞的意思,從他們戰斗中的怒吼「把他們剁成排骨!」相信大家也猜到一二了。
Tizona
Colada
正裝劍(Dress Sword):
正如其名所示,乃堂堂正裝入朝所用的禮儀之具。然而宮廷雖然華麗堂皇,卻也是陰謀和暗殺所永遠潛伏的地方。於是乎,在冠冕堂皇的禮服之下,全然不下於血腥搏殺的戰場上那樣五花八門的防身器具也層出不窮,爭奇斗艷。從鏈子甲背心(Chain
shirt)到護心甲,從夾著薄鐵片的襯衫到穿在長袍里的胸甲。但是仍然免不了在宮廷的陰暗角落或是講台或是庭院或是來去的路上偶爾遇上那麼幾個抱著請你去天堂度過安逸人生的好心的路人。英國的紳士們自大革命至光榮革命這短短時間內,受夠了這種威脅和恐懼。為了決斗,防賊設計的細劍再也不能給紳士們安全感,武人們將軍刀佩在了腰間,而文官們則為自己設計出了正裝劍。正裝劍有的是一種縮小了的穿甲劍。有著修長的多棱刀身和圓盤型的護手。它是一種屏棄了細劍復雜的動作,確保對敵人一擊必殺的殺傷力和足以貫穿輕型護甲的破壞力。這種多棱刀身的設計甚至影響了後世刺刀的設計很長的時間。有的則是厚身的細劍,除了突刺之外,留有銳利刀鋒的劍刃一揮之下的威力也可以打倒輕裝的刺客。同時,正裝劍的外觀莊重素雅。和英國風格的正裝非常合適。給人以嚴端正之感。因此在正式場合也是一種普遍的裝飾。。而使用正裝劍的決斗,正是現代擊劍中「重劍」項目所模仿的對象。
當年華盛頓就任美國第一任總統時所佩帶之正裝劍的仿製品
和拿破崙皇帝日常的佩劍的仿製品
正是兩種設計風格的體現。
英國1796式輕騎兵軍刀
拿破崙皇帝的輕騎兵軍刀
水手的象徵:彎刀(Schimiter)
說到彎刀,大家都會聯想到阿拉伯的彎刀。沒錯,就是這個。阿拉伯的彎刀設計思想和歐洲的騎士劍非常相似,都是為了高速的馬上戰斗而設計的;而且彎刀的設計,實際上也考慮到沙漠中無法穿戴沉重堅固的金屬防具這一點。在重鎧流行的歐洲,彎刀在陸戰上根本占不到便宜……所以,這也是在因為嚴寒而無法使用板金鎧的俄羅斯以及以皮甲為主的水上戰場彎刀獲得歡迎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彎刀比劍更適合砍纜繩……
習慣使用大劍的歐洲人對彎刀也進行了改良使之可以雙手使用(雖然鋼沒辦法比)。從刀身的寬度,可分為偃月刀、半月刀和新月刀,分別對應大劍,闊劍和細身劍。還有很接近原形的哥薩克軍刀,以及後來的佩劍,水手用的闊背短劍等。
很奇怪的一點是,在奇幻的世界裡,很多有著阿拉伯影子的沙漠民族卻使用著歐洲式的彎刀……
彎刀
大彎刀
海軍刀,短彎刀(Cutlass/Hanger):
自文藝復興時代的帆船劃開地中海平靜的海面航向廣闊凶險的大西洋開始,海員們就不再滿足於使用和陸地上的步兵們一樣的武器。那些笨重長大的武器雖然經歷了陸地上千百年的戰爭考驗,但是在搖晃狹窄的甲板上卻是無論如何都顯得如同瓷器店裡的尷尬公牛。因此海員們往往只攜帶一把直刃的短劍,而為了砍纜繩,日常生活用還要帶上斧子和匕首。平時已經是忙得一個人當兩個用的水手們自然是對這一大堆七零八落的東西怨聲載道。
但是,自從在穆斯林商人和海盜手中獲得幾把阿拉伯風格的彎刀之後。船員們驚喜地發現這玩意遠比他們手中的短劍適合海戰之用。而同時,軍刀在輕騎兵中也大大流行開來;在糅合了這些武器之後,很快地,一種寬而厚實的彎曲短刀被歐洲的武器匠人們創造出來了。這種為了混戰中使用的武器一般長60到75厘米,有略微彎曲的寬達3到4厘米的刀身。除了尖端10CM左右的地方開雙鋒來保證刺殺時的威力外,有血槽或者加強筋的厚重刀身即使猛力揮舞砍在鎖鏈甲上也可以輕松地劈開,在混戰中絕對有著一擊就解除敵人戰鬥力的威力。就算是三桅大帆船粗如人腿的主帆纜繩,用它的話也可以很快劈斷,在海戰中兇猛地互相撞擊,碰撞也不會和一般的細刃刀那樣輕易地折斷,卷口或者扭曲。可以說是為了輕裝肉搏而極度特化的短劍。
除了海員外,輕裝步兵也很喜歡這個武器。修長的軍刀壽命不長,往往連續幾場來不及休整的苦戰後就成了只能用來刺的壁爐通條。無論是領一把新的還是拿來磨都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所以很多火槍手,長矛手都喜歡用這種武器,他們把這種武器叫做「Hanger」,這個詞來自阿拉伯語中「Knife」的同義詞「khanjar」。區分海軍用的和一般人用的最大的特點,是海軍刀上有著半球型或者籃型的整體護手。而一般的短彎刀則往往只有一條保護筋。路易14時代的法國步兵中,就大量裝備了這種武器。直到法國大革命之後拿破倫時代才被更適合陸地混戰的印度式軍刀取代。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美國等國家的水手依然裝備著海軍刀。現在的海軍刀只是軍人禮儀裝飾之一,但是在3、4百年前的地中海和大西洋上,無論是在君王的旗幟還是海盜的骷髏旗下,無數把海軍刀閃爍著耀眼的光輝譜寫著那段大航海時代的傳奇。
標准海軍刀
直刃海軍刀(Schiavona)
斬刀(Kopis):
Kopis是古代腓尼基人和希臘人使用的、在海戰中使用的大彎刀,後來在整個地中海世界都十分流行;Kopis在東方發展成一種騎刀,叫做反刃軍刀(Kora)。這兩種刀都是逆刃的,專門用來斬;這些武器都結合了斧子和刀的優點,可以發揮重型頭部的破壞力,也有刀的有效殺傷范圍長,用途靈活的優勢。
斬刀
鐮劍
——其它的種類——
軍刀(Saber):一般認為是由細身劍發展而來,在中世紀的實戰中鮮有使用(到17世紀時都是大劍配合火槍,軍刀只是一般的日常佩劍和決鬥武器,地位相當於現代的民用手槍)。直到拿破崙時代才因鎧甲衰落而登上戰場。誠然如此,揮舞著軍刀沖鋒的胸甲騎兵陣列還是很雄偉的……一般全長90到100厘米,柄有護手,單刃,有的有一定弧度。方便砍殺。
匕首(Dagger):這不是實戰用的……真的不是……一般是防身或者緊急時割鎧甲帶子用……平時就是小刀。
短劍(Short
sword)這個……從金屬鎧甲出現開始就沒什麼人用了……盜賊?恩……戰場之外還有不少人喜歡嘛……不過比較誇張的是柄20厘米,刃40厘米的雙手寬刃短劍……是在主武器來不及拔出來時拖延時間的。
雙手巨劍(Two-Handed
sword):以雙手使用為基礎的大型砍劈武器,厚度一般在1.5厘米左右,長160厘米,其中柄40厘米。在刀身上靠近護手處有30厘米無鋒的部分。有血槽,一般有多個裝飾突起。其實也並不重,只有五公斤左右。筆者家裡那把雙手巨劍,連筆者這種沒什麼腕力的人用雙手都可以輕易揮動。雙手巨劍往往並不是非常鋒利,畢竟對它來說,破壞力是比殺傷力要重要得多。
此外再提一種劍:羅馬寬劍(Gladius)——自從第二次布匿戰爭時吸收了西班牙劍長處的這種劍出現之後,在好幾個世紀里一直是羅馬士兵的專用裝備。這種劍完全就是為步兵方陣作戰而存在的:雙方的士兵「盾牌頂著盾牌」地拼殺時,劍比一般希臘世界重裝步兵所使用的長矛更加便利。在皮德拉戰役中,突破了馬其頓方陣那長達七米、恐怖至極的長槍之壁後,羅馬士兵的Gladius就把馬其頓兵砍得落花流水。現在可以買到幾千年前的真品Gladius(一般大概一千美元左右一把),依舊保存良好;中國那些專為帝王精心製作的劍至今仍保存著,但是Gladius是泛用的大量生產品,這就足以看出這種劍的製作水平。
㈢ 中世紀歐洲的兵器
歐洲中世紀的「騎士」實際上是重裝騎兵,即著重鎧甲的騎兵,除了重裝騎兵外,當時主要的兵種還有:輕裝騎兵,步兵、弓箭手,步兵根據所使用的武器不同又有長矛手,劍士等等。
那時候專門負責暗殺的人員還沒有形成一個兵種,有負責偵查、護衛的精銳部隊,但暗殺這種任務沒有類似日本「忍者」那樣高度專業的人員。
中世紀是一個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實際上不同時代,不同國家的騎士裝備都是不同的,比如1066年諾曼征服,中世紀著名標志性時間之一,中的諾曼人,穿著鎖鏈甲,攜帶劍和風箏盾。1350年英國或法國騎士,穿著半身板甲,正用自己的劍准備好參加競技賽。1450年的義大利僱傭騎士,正穿著華麗的禮袍,大約1400年的,「武裝到牙齒」的條頓騎士,穿著哥特板甲帶著大劍(bastard sword)
其它兵種所使用武器的種類就太多了,比如彎刀就有好幾種(玩過Diablo的兄弟應該知道,呵呵)falchion(總稱)、badelaire(法國彎刀)、messer, long Grossemesser(德國彎刀和德國大彎刀)還有Turkish scimitars(土耳其彎刀;
還有長矛、長戟、戰錘、戰斧,弓箭所分的種類也非常繁復。
㈣ 中世紀西歐騎士制度的武器裝備
西歐中世紀騎士是職業軍人,他們主要的社會職責是從事戰爭。戰斗以及與戰斗有關的習武、比武等行為是騎士生活中最重要內容。因此,武器和裝備不僅是每個騎士不可缺少的,也與其日常生活息息相關。那麼,中世紀騎士們主要使用什麼樣的武器和裝備?它們又如何不斷得到改進?搞清這些問題對我們進一步了解中世紀的騎士生活十分必要。 長矛是騎士最重要的武器之一。
騎士在戰場上與敵人交戰,最先使用的武器就是長矛。中世紀之前的歐洲,長矛在戰爭中的使用非常普遍,步兵用,騎兵也用。長矛由鐵質矛頭和木質矛桿組成,比較輕便。古羅馬時,步兵和騎兵的長矛既可手持刺殺敵人又可拋出射殺敵人,類似標槍。羅馬時代的騎兵為輕騎兵,由於沒有馬蹬,騎兵無法在混戰中穩穩地騎在馬背上,他們大多在一定距離之內拋出長矛,射殺敵人。早期法蘭克人的長矛主要為滿足步兵作戰需要,有些矛頭帶有倒鉤,矛桿的大部分用鐵皮包住,這種矛刺入人體後,由於有倒鉤,造成的傷害很大。如果刺中對方盾牌,持盾牌者很難把長矛拔掉,也很難迅速砍斷矛桿,此時,持矛者可使矛另一端搭地,並迅速沖上,用腳踏住拖地的矛桿,壓下敵人的盾牌,當敵人的頭和胸部暴露的瞬間,用手中的其它武器直取對方要害。(註:A.V.B.諾曼:《中世紀的戰士》(A.V.B.Norman,The Medieval Soldier)紐約,1971年版,第12頁。)
中世紀騎士制度產生之初,騎士們使用的長矛大多延續古羅馬和日耳曼式的長矛,但也有一定的改進。由於馬蹬的廣泛使用,騎士的作戰方式發生變化,他們可單手持長矛與敵人廝殺,矛桿的長度和粗度都有增加,矛頭已無倒鉤,矛尖也變成平緩的菱形或柳葉形,有的矛頭下端兩邊有橫凸出來的小「矛翼」。這一系列變化都有利於騎士在馬上沖刺敵人時,長矛不至於戳得太深而不易拔出。12世紀以前,矛桿的前後粗細基本一致,在戰場上如需要,長矛仍可被拋出刺殺敵人。1066年的哈斯丁斯戰役,法國騎士們正是用這種方式打亂了英國軍隊城牆似的盾牌陣容。12世紀早期,在某些騎士長矛的矛桿手握處前面有一小圓環,這可能是持矛者在進攻時,為防止沖擊的反作用力易使長矛脫手所設。(註:A.V.B.諾曼:《中世紀的戰士》(A.V.B.Norman,The Medieval Soldier)紐約,1971年版,第232頁。)
13世紀以後,出現前細後粗矛桿,手握處刻有手握槽柄。這種長矛由於矛桿前端比後面細許多,使長矛大部分重量移至手柄處,易於騎士控制和掌握平衡,槽柄使騎士在沖刺時長矛不易脫手。14世紀,矛桿手握處前面出現一圓形金屬擋盤,對持矛的手起保護作用。同時,矛頭出現錐形。(註:雷蒙德·魯道夫:《騎士和騎士制度時代》(Raymond Rudorff,Knights and the Age of Chivalry)紐約,1974年版,第214頁。)
中世紀騎士長矛矛桿很長,在12世紀,矛桿長度不少於8英尺。14世紀末,有矛桿長達15英尺。矛桿以梣木最為普遍,也有用蘋果木、鋨耳櫪木、松木等質地比較堅硬且具一定韌性的木材為宜。行軍途中,長矛通常被斜扛在右肩上(如果是右手持矛)。發現情況准備進攻時,長矛被垂直豎起,底端墊在右馬蹬邊,或置於右手鞍褥特製的凹槽上。進入進攻距離後,騎士持平長矛,用踢馬刺催馬向前沖去,矛頭穩穩地對准敵人。持矛方式大體有兩種:一種為手握矛柄,矛桿底端抵住右側大腿;另一種是手持矛柄,用臂膀和腋窩穩住矛桿後端。這兩種方式都使長矛從馬脖上方的左側伸出,指向敵人。(註:萊恩·高梯:《騎士制度》(Leon Gautier,CHⅣALRY)紐約,1968年版,第322頁。) 劍,是騎士另一重要武器。
在戰場上它往往被用於長矛折斷後與敵人近距離的白刃戰中。長矛桿容易折斷,甚至在一次戰斗中會折斷幾支。而一把好劍往往伴隨一個騎士的終生。因此,騎士對自己的劍十分珍視。劍由雙刃劍身、劍柄、劍柄前面的橫擋以及劍柄底端的柄錘組成。中世紀早期的劍,與上古時代的劍區別不大,上古時期決定戰爭勝負的決定性力量是步兵,劍主要由步兵使用。當時的劍劍身較寬,兩刃間的距離從上到下寬度一致,劍身帶有血槽,主要用來劈砍,必要時還可拋出。騎士軍隊成為歐洲戰場上的主力部隊後,劍與長矛一樣成為騎士必備的武器。隨著劍被騎士廣泛使用,一度曾被法蘭克人非常喜愛使用的刃部寬闊呈月牙狀彎曲的戰斧逐漸退居次要地位,單刃長刀也被淘汰,這兩種武器更適合步兵雙手揮舞。
大約公元900年左右,劍的形狀出現新的變化,劍身從柄部到頂端逐漸變窄,這種劍的重量大多集中在柄部,使騎士單手持劍時感到輕便,易於劈砍和刺殺。中世紀劍的長度,大約為94厘米,其中10厘米左右為柄部,柄部寬55厘米左右。劍柄前部的橫擋與劍身和劍柄呈十字形,11世紀時,橫擋的長度有些增加。12世紀,橫檔與劍身、劍柄垂直相交的形式最為普遍,但也有些劍,兩邊的橫擋呈銳角狀向劍身方向彎曲,也有劍的橫擋只是向劍身方向微有傾斜。有一把從12世紀保存下來的劍,其橫擋兩端頭,向劍身方向呈直角彎曲,上面雕鑄著動物小頭像。(註:A.V.B.諾曼:《中世紀的戰士》(A.V.B.Norman,The Medieval Soldier)紐約,1971年版,第236頁。)劍柄下方的柄錘大多為圓球形、半球形。11世紀出現有一定厚度的圓片形柄錘。12世紀這種形狀的柄錘變得普遍。柄錘的重量與劍身重量成一定比例,使持劍者易於掌握平衡。劍柄與劍身由鋼鐵質材料通體煅造而成。有的劍的柄部用兩個夾片與柄芯鉚在一起。劍的橫擋、柄與柄錘部分往往鑲嵌各種寶石,並且有的把聖人的遺骨、遺血、遺發、遺物等鑄進柄部和柄錘裡面,以求保佑。從《羅蘭之歌》對羅蘭的寶劍杜論達的描寫中可見到:
「啊,杜論達,
你是多麼聖潔美好,
你的金柄上鑲滿神聖珍寶,有聖巴西的血和聖彼得的牙,
還有我主聖但尼的遺發,
還有衣服屬於聖瑪利亞。」(註:楊憲益譯:《羅蘭之歌》上海譯文出版社,1981年版,第126頁。)
劍平時被放在鞘中,劍鞘通常由薄木或鐵質材料製成,外蒙羊皮紙或絲綢。劍鞘的邊緣由鐵皮鑲住,劍鞘有扣環,用帶子穿過,系於腰間。劍對於騎士不僅僅是一種重要武器,它還有神聖的象徵意義。騎士的劍,在授劍儀式上要經神職人員的祈禱。(註:邁克爾·福斯:《騎士制度》(Michael Foss,CHⅣALRY)紐約,1976年版,第38頁。)
劍的雙刃具有不同意義:一邊服務於上帝,打擊異教徒和上帝的敵人;另一邊保護人民,懲治殘害弱者的惡人。劍是正義的象徵,騎士隨身帶劍,並可隨時隨地執行道義。
㈤ 請問十七世紀英國的武器裝備是什麼
這一時期也就是公元後1500——1700年,共200年,各個國家是不一樣的,這里介紹有代表性的中國、日本、英國。
【歐洲】
英國(這兩百年間英國飛速發展,先是在大西洋虐爆了西班牙的無敵艦隊,又在三次英荷戰爭中虐爆了荷蘭人,接著還盤算著在北美收拾法國人。17世紀中葉爆發了光榮革命,走上了君主立憲制道路,這里介紹英國1605年的裝備與1705年的裝備,天壤之別啊)
英國1605年的裝備(斯圖亞特王朝):步兵配備鈦鐵合金胸甲、紅色麻衣麻褲(難受到死)、西班牙頭盔(當時歐洲人流行這玩意兒),腰帶上有法國劍,肩帶上掛著4~5個黑擲彈(世界上最早的手榴彈)。騎士裝備全身重甲(英國那時候一般沒有輕騎)與遮臉頭盔。
英國1605年的武器:步兵用長斧與戟,Musketeer(火槍手)裝備火繩槍(比明朝人的先進),騎兵裝備腋下矛、阿拉伯馬刀等。
英國1705年的裝備(漢諾威王朝):就是加勒比海盜上英軍的模樣,紅色燕尾服、三角帽、假發、白色套褲。這時的英國已經十分強大了,殖民地縱跨亞歐、海軍可以在全世界橫掃。
海軍裝備了各式風帆戰列艦,有38炮的、有54炮的、有80炮的等等。
英國1705年的武器:全部裝備燧發槍。步兵裝備曼徹斯特造的燧發步槍,運用整齊的橫隊排槍戰術,軍官與騎兵裝備燧發手槍,射擊精準。炮兵在這一時期發展出了6磅榴彈炮、6磅加農炮,已經會使用霰彈攻擊了(在敵人步兵或騎兵靠近時換上霰彈,開一炮倒一片)。
【亞洲】
1、中國(這里只介紹漢族的明朝了,滿清太愚昧,丟臉):
明軍京營1595年的裝備(是當時其他國家不敢想像的齊全):單兵配備統一的新式棉甲、紅色y型棉衣棉褲,墨鋼紅纓圓邊盔(漢族人的特色、沿用300年)、白底皂靴(漢族人的特色,沿用1000年)、腰帶上掛有統一齊全的牛皮水壺、腰刀、黑火葯袋(當時叫黑硫包)、彈葯包(當時叫金丸包)、引線(泡了硫磺的,也就是硫化硝鹽)。
明軍京營1595年的武器(廣泛使用火器,當之無愧的強大):步兵裝備的火器火銃(當時的步槍),騎兵裝備弗朗機手炮(葡萄牙貨,騎兵在馬上使用),炮兵的東西就太多了,有紅夷大炮(世界上威力最大的大炮,轟死了努爾哈赤)、弗朗機炮(葡萄牙仿製品,世界上射速最快的大炮,在朝鮮把把日本人打成蜂窩煤)、龍炮(炮彈很長,有龍紋,世界上最長的大炮,當時的火箭彈,據說可以從北京打到居庸關)、72釘箭炮(可以同時發射72支2米長的釘頭小火箭)、油車(這個恐怖極了,世界上最早的噴火車)、弗朗機熱氣球(葡萄牙工程師完成,當時全國就造了2個,主要擔任偵查與小規模轟炸,在朝鮮把日本武士嚇出屎)……
2、日本(軍閥割據,這里介紹最強大的德川幕府,也是唯一和明朝政府交過戰的日本勢力):
德川幕府1595年的裝備(較簡陋):單兵配備各式竹甲(士兵)、橫條皮甲(武士、軍官)、各色各質地和服、緊木屐、布鞋(繳獲)、普通士兵腰帶上掛有彈葯袋、火葯袋、太刀等。武士一般不使用火器(找死),只有一把太刀(殺敵用)、一把中刀(剖腹用)。
德川幕府1595年的武器:很多人認為日本人當時只用倭刀,實際上日本當時也裝備了不少火器了,步兵同樣有火銃,但騎兵就幾乎只有刀了。另外,日本的炮兵可以忽略。
㈥ 歐洲的騎士裝束是什麼
每座城堡都是騎士學校。這些侍從在青年時代完成訓練後,經過成人禮就可以成為正式的見習騎士。有些人無法承擔騎士的高額開銷而終生作為侍從,當然,有來頭的王子和大貴族子弟一生下來就是騎士。
有升級自然就有降級,但極為罕見。截至1793年,英國共發生過三例降級事件。1621年FrancisMichell爵士被褫奪騎士頭銜,在威斯敏斯特大廳舉行,可見何等嚴重。他的馬刺被收回,劍帶被割斷,簡直是奇恥大辱。
與此相對比的,是騎士命名儀式,常常有兩種。第一較為簡單,也較為普遍,多在戰時舉行:候選人單膝跪在軍隊首領或者有聲望的騎士面前,主禮人用劍背輕觸其肩部三次,贈送一段箴言諫句,整個儀式就算完成了。這樣從11到16世紀每次大的戰役後都會產生一批騎士,簡單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時期都廣泛採用。
當然也有更加隆重的儀式,在15世紀的英國,騎士的頭銜必須由領主頒賜:主持人用劍背輕觸對方的後頸和兩肩,接著以守護聖徒名義起誓(英格蘭人是聖喬治,蘇格蘭人是聖安德魯),起誓謹守忠誠與榮譽。然後主禮人高唱:"Avencez,RiseSir某某",一般是該騎士的教名。"整個
典禮結束。之後還有不同的慶祝,比方說國王的賜宴,授予披風、盔甲和馬刺;或者是教會的模式,騎士團的每個兄弟為新人祝福,賜給聖經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棄人世間的尊崇與俗名,等等。
後一種頒賜典禮漸漸地與別的重大儀式相結合,比方說,在英國,騎士的授勛常常伴隨著王室的慶典。所謂巴斯騎士就是在國王加冕禮上被冊封的騎士,這種規定始於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時巴斯騎士團才成立,這些騎士又被稱為馬刺騎士,因為他們被賜予金和銀的馬刺。
一般而言的騎士道神髓與精華,結合了當時貴族化的氣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對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騎士不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絕對的忠誠、慷慨、與寬容。如同史詩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為善良的民眾效勞,以教會的名義行俠仗義,保護去東方的朝聖者。
十字軍運動之後,騎士道漸漸失去了宗教色彩,僅僅代表著貴族階級的榮譽感。這種世代相傳的氣魄在英法兩國百年戰爭中被廣為傳頌,雙方的騎士都謹守古老的禮儀。血腥的戰斗之餘偶爾安插槍術比賽和閱兵式,實際上這樣的場合也很少。英國從愛德華一世去世後就全面取消了槍術比賽,法國更是發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與蒙哥馬利伯爵比試時,槍頭上的護套突然脫落。正如諾查丹瑪斯所預言的那樣,這位國王被刺穿了大腦。教會遂發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槍術比賽,長達兩個世紀之久。
不管騎士們所取得的輝煌業績,戰爭總是不結果的血紅色花朵。國家機器的碰撞引起廣泛的經濟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級的老百姓。於是兩國的農民起義此起彼伏,特別在英國和戰爭的中心--佛蘭德爾,他們有很好的理由抗議暴政與不公,全國的稅收和資源都被用於貴族們的戰爭游戲和奢華鋪張。所以戈蒂埃堅持認為,騎士文化的黃金時代在十二世紀,畢竟打殺異教徒對歐洲人來說,更加富有傳奇色彩。
隨著阿克的陷落,東方的最後一個拉丁王國被消滅,八次十字軍東征終於以失敗告終。不管它給後世造成的巨大影響,騎士精神還是要延續下去。效忠國王的動力在百年戰爭中消耗殆盡,雙方從貴族到貧民都厭倦了反復的拉鋸。於是法國南部的吟遊詩人為騎士精神上了最後一次發條
--浪漫主義。
浪漫主義文學中的愛情題材使得騎士道極大偏離了初衷,受其影響,理想的騎士應該忠誠於理想中的女性。請注意,理想中的女性,為他深愛但又得不到。也許只見過一面,甚至從未說過一句話,這都不重要。用純粹精神上的戀愛來表現自己的痴情,理想的愛人是供膜拜的聖女而不是褻玩的對象。唐·吉柯德的故事並不可笑。這樣的偶像在現實中要有所指代,多為另一位騎士的妻子。對貴婦人彎腰邀功的最大成就,便是確立了歐洲的一夫一妻制。這時代理想歸理想,現實是現實。實際情況多少有些偏頗,封建制度是騎士文化根殖的土壤,極大的局限了種種對騎士的過高要求,下面撿兩個具體的例子來說。
提到對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興起多少提高了婦女的地位,但如同戈蒂埃所說的,封建制度把土地和女人捆綁在一起,作為交易的一部分,被她的父母或者監護人所出賣。理論上講,騎士有義務有責任保護孤苦的寡婦和孤兒。但也僅限於此。實際上,這種保護是像商品一樣出售的。較小的領主常常出賣自己的女兒,以聯姻來換取更大的利益。這樣的市儈合同隨處可見,我們震驚於其中言語之露骨的同時,更加震驚於這種現象的普遍。這種包辦婚姻,或者說合同婚姻預示著婚後的不幸,家庭暴力屢見不鮮。騎士們殷勤效忠的對象可不是自己的妻子。戈蒂埃的《LaChevaleries》中記載了這樣的故事:香檳地方的騎士LaTourLandry,在大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痛揍妻子,回家對著女兒總結道:「傲慢與無禮可不是婚約中的內容。」這種現象不僅是那個年代處處要求自律的結果,也是包辦婚姻的惡果。
上層社會的貴婦人尚且會遭拳腳,幼兒也受到畸形的待遇。JohnSymth記載了Berkeley地方一個古老世家的歷史,從1288年到1500年間,總共有過5例包辦婚姻,新人的平均年齡只有11歲。該家族的Thomas勛爵在1476成為騎士時只有5歲!6歲時就舉行了婚禮!Mautice子爵在1338年成為騎士時只有7歲,這些都是因為父親早死,如果由父系的親戚來監護,毫無疑問的,會收取高額的費用,甚至是領地的吞並。成為騎士則象徵著成年,但當時的規定成為騎士的法定年齡最早是21歲。Berkeley家族那樣的大貴族竊取了榮譽來逃避孤兒監護,但年幼的孩子就得過早的承擔家業。Symth不止一次提到,這是對孤兒不人道的虐待。
同時,經濟原因造成了騎士文化中浪漫成分一定的衰退。就以Berkeley家族而言,從13世紀中期開始,爵士們不僅是朝臣和戰士,也是平凡的鄉村紳士,他們出售城堡花園中出產的水果,主婦們則四處巡視收取地租。
此外,上面我們提過Escuage免役稅,佃戶或貴族都不能倖免。於是13世紀上半期,許多小領主加入軍隊以逃避高昂的賦稅,照騎士的道德標准來看,他們原當是為了榮譽、為了表示忠誠而戰的。無論如何,這為王室提供了穩定的收入和兵源。有錢的平民和鄉紳時時覬覦著提高社會地位的機會,便自己購置了裝備加入隊伍,也有機會因戰功而晉升為爵士,於是減少了騎士文化中的貴族色彩。當然這些麻雀變鳳凰的情節也被普羅旺斯的吟遊詩人改編,成了浪漫小說的好題材。家道中落的窮貴族成不了騎士,於是只能無奈抱怨,榮譽的大門居然對新進的暴發戶敞開,絲毫不考慮自己的祖宗也不過是職業文盲而已。
於是戰場上的軍事浪漫主義也漸漸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決斗,騎士們縮在觀察哨里揣測著對手的兵力,而不像前輩那樣站在突擊隊的前列。百年戰爭帶來了新的作戰方式,弓箭手成了戰場的主宰,一部分騎士淪為僱傭軍。
戰事的急迫取消了騎兵身上多餘的裝飾,也取消了只准貴族參加的戰前動員。雙方著名的司令官,如英軍的羅伯特·諾爾斯(RobertKnolles)出身就很含糊,雖說是爵士,卻是冊封的Sir而不是世襲的Lord。法軍總司令蓋斯林(DuGuesclin)等了很久才得到騎士的頭銜,因為他出身於破產的低級貴族家庭。愛德華三世不光挑起了這場戰爭,還全面禁止馬上槍術比賽,法國的約翰卻大力提倡,高下不久分了出來。法國人在克雷西戰役前夕給對手送去了充滿騎士氣概的戰書(當然是在知道自己絕對優勢兵力的情況下),而英國人卻利用停戰的間隙悄無聲息的脫離了絕地,無愧他們承自海盜先人的本色。草草收場的百年戰爭也宣告著騎士的時代臨近尾聲。
騎士道盛行的那個年代,距離現代人如此遙遠。那種矜持與高傲,對碌碌的我們來說,帶著些許刺激,幾分神奇。要把握騎士精神的本質很難,因為無法將自己溶入過去。即使在那樣偉大的歲月里,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當時社會意識的限制。正如希臘羅馬時代的高度繁榮是以奴隸制度為基礎,騎士文明提倡的忠誠、自律已經悄然褪色,因為現代文明的發展要求著不斷打破限制。實際上,最重要的精華即使在中世紀的全盛時期都未能達到頂峰;作為一種將宗教與生活結合的運動,騎士做的並不比清教徒更成功。但是那些高貴的品質,卑謙、寬容、誠實、公正,作為一種精神遺產,經歷了戰火的洗禮,和平的銹蝕,經歷了人類社會種種短暫無常的變化,還將一直生存下去
㈦ 西方的騎士用什麼武器
騎士裝備
騎士的裝備涉及裝備種類和裝備承擔。 首先,騎士的裝備種多而價昂。以對於騎士至關重要的戰馬為例,其價格令人咋舌。13世紀末,一匹普通戰馬的價格約為14英鎊。一位名叫格羅德的領主,其扈從們的戰馬平均價格是48英鎊,而格羅德本人的7匹戰馬的價格相當於80匹戰馬。為了保持行軍速度和隨時替換在戰斗中損失的馬匹,騎士的戰馬往往不只是一匹。如12世紀羅伯特伯爵二世的1000名騎士每人有戰馬3匹(註:J.F.沃布茹根:《中世紀西歐的戰爭藝術》(J.F.Verbruggen,The Art of warfare in Western Europe ring Middle Ages),阿姆斯特丹1977年版,第26、27頁。)。顯然,對於普通騎士而言,購買、飼養並裝備這樣的戰馬絕非易事。而且還有繁多的其他裝備在等著他:頭盔、胸甲、防護肩及肘部的鐵板、劍、長矛、帳逢,各種餐具如水壺、深底鍋、盤子,以及負載這些物品的動物等。
其次,騎士裝備主要是獨立承擔。騎士應自備裝備,這是基於所謂權利與義務的交換:領主把采邑授予騎士,騎士則給予軍役回報。正如一部日耳曼法典寫道:「采邑就是騎士的報酬」(註:理查德·巴伯:《騎士與騎士制度》,第25頁。)。1181年,在英王亨利二世的軍隊條例中第一條規定:「凡佔有一處騎士采邑的,應置備一副鏈甲、一頂頭盔、一面盾牌和一支長矛,每個騎士置備多少鏈甲、頭盔、盾牌和長矛,應以在自己領地內所佔有的騎士采邑多少為准」(註:郭守田:《世界通史資料選輯》(中古部分),商務印書館1974年版,第178頁。)。
可見,僅騎士裝備一項就足以在騎士與普通民眾之間構築起難以逾越的鴻溝。
㈧ 古代歐洲騎士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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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兵最早在公元前約1000年時出現,從此騎乘馬匹的軍隊就在戰斗中擔任了幾個重要的角色。他們充當了偵察兵、戰斗員、混戰中的沖鋒部隊、殿後部隊,並追擊撒退中的敵軍。騎兵可以根據裝備和訓練分為幾個不同的類型,視情況擔任不同的角色。穿著少量或沒有配備裝甲的輕騎兵,最適合作偵察兵、戰斗員和負責殿後。穿著裝甲的重騎兵,最適合作為沖鋒部隊來打擊敵軍。不過,所有類型的騎兵都適合作追擊之用。. y* Q, Z9 `, S* C, O- t5 |* _
" Z8 y/ b3 m/ d$ g4 G中古時代的騎士都是重騎兵,依據騎士制度的守則,他們的角色應為沖擊敵軍、打擊敵方的騎兵和步兵。武裝士兵這個名詞原從十三世紀起用以形容騎馬和徒步作戰的裝甲戰士,後來則專指騎士及其扈從、仕紳與專業的士兵。2 `2 P. Z# k- _- z9 ^, W)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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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在戰斗中占所有速度、恫嚇、攻擊力和高度等優勢。隨著中古時代的發展,騎士裝備的加強更提高了這些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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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和後來的大型長矛是騎兵用來從事戰斗的武器,適合用來刺殺徒步的敵軍,尤其是投射武器部隊。騎兵手持長槍向前朝敵方沖殺的陣勢,可以增加恫嚇敵人的效果,馬匹在賓士中的沖擊力,亦能透過撞擊的那一刻經矛頭傳送而出,令沖殺中的騎士化身為一支驚人的利箭。, z1 G/ Y3 r1 V4 M% @4 ^5 A
6 P, C$ Y/ C1 a' D9 S1 Y/ w歷史學家們一直為馬鐙在騎士興起過程中的重要性爭論不休。馬鐙最先出現於亞洲,並在公元第八世紀時傳至歐洲。有些人相信它對於騎士的興起十分具關鍵性,因為它可以讓騎手支撐他自己和長矛,從而透過矛頭把馬匹在沖鋒時的全部力量傳送出來。盡管這種力量加乘後所帶來的優勢毋庸爭議,卻有人認為,在馬鐙出現於歐洲之前,羅馬時期所發展出來的高身馬鞍,已經可以讓騎手傳送這種沖刺的力量。一幅描繪威廉在1066年征服英國的巴多斯掛毯顯示,頗受尊崇的諾曼騎士在使用長矛時,主要是伸出手持的矛來作刺殺或擲出他們的矛作投射,而非端著長矛作進攻;此時,歐洲人知道馬鐙這種東西應至少有兩個世紀了。在接下來的中古時代里,由騎士端穩長矛所作的沖刺,只是作戰場面的一個縮影,這樣的打法通常不是一個正確的戰術。:
騎士在作出首次攻擊後,常常會失去手中的長槍或長矛,或是陷入混戰之中。無論是那一種結果,騎士都會換上另外一種武器,多半會是他們的劍。騎兵的配劍逐漸發展成闊大而沉重的馬刀,站在馬鐙上的騎士能夠帶出極大的力氣將馬刀揮落在敵人的頭或身上。劍是騎士最為珍視的的武器,因為它們能夠攜帶在身上,格外彰顯自己的身份和個性。它們是騎士之間作肉搏戰時最常用的武器。好的劍造價昂貴,能夠擁有一把好劍是貴族階層的另一種象徵
其餘幾種用來博斗的武器,包括了鐵錘和錘矛(由棍棒發展而來)、斧頭及連枷。從事戰斗的教士和充任戰士的僧侶普遍擁有鐵錘和錘矛,因為他們試圖要遵從聖經有關流下血液的告誡,而這些鋒利的武器很容易就能殺得敵人滿身是血,無論如何,騎士都不會使用任何一種投射武器。當時認為,騎士若以箭、弩箭或彈丸等在一段距離之外殺傷敵人,是一件可恥的事。只要情況允許,騎士會盡量與位階相同的人交戰,作面對面的斯殺,有時根本不出手。
鎖子甲是後來的羅馬人和一些入侵的日耳曼部落(包括哥德人)所穿戴的戰甲。在十三世紀人們開始使用更具防護力的鎧甲以前,鎖子甲一直受到中古時代歐洲貴族的歡迎,不過,當人們發現鎖子甲會被箭或劍尖刺透,它的重要性即不若以往。通常在穿著鎖子甲時,外面會另外罩上一種在中古時代被稱作外衣的緊身短上衣,尤其是十字軍東征期間更是如此,因為鎖子甲會反射陽光。
頭盔也是從簡單的圓錐形設計,逐漸發展成大型的金屬桶狀,再設計成塊狀的造形以避開前方來箭。後來並發展出能夠與身上裝甲閂在一起的頭盔。
一種整套重量可達六十磅的盔甲出現在十四世紀。鎧甲的設計精良,讓騎士可以保持令人驚訝的靈活度,穿著盔甲的騎士即使倒在地上也不會一蹶不振,因為他可以輕易地起身再戰。根據文獻的記載和描繪,穿著盔甲的人甚至可以作出倒立和其他輕巧的體操動作。後人在製作整套盔甲時並增加了對防禦弓箭的注意,針對最易受攻擊處予以強化。中古後期出現一種以雕刻鎧甲精心製成的全套盔甲,這種盔甲在禮儀和炫耀上的功能多過實際上的用途。對於騎士來說,盔甲是一項非常昂貴的負擔,除了自己本身需要裝備,其侍從也須全副武裝。一個地位重要的領主必須為眾多的騎士提供盔甲。在中古時代,製造盔甲是一項重要的商業,而使用盔甲的龐大市場也一直在增長。贏得勝仗的普通士兵,可以藉著剝光死去的騎士屍體取得大量的盔甲並出售謀利
騎士往往為座騎的速度和體能感到特別自豪。這些馬匹需要大量的訓練,以裨在沖撞和混戰中易受操縱。訓練良好的馬匹能對最小的指令作出反應,讓騎士可以一手持盾一手執長矛。歷史學家們經常爭辯的是,騎士的跨下到底是需要笨重的馬匹來背馱全副裝備的騎士的重量,或是小型的馬匹以利速度和靈活度的需求。馬術是精銳騎士與平民區分身份的另一種特徵。狩獵可以使馬術更為熟練,也是最受貴族歡迎的休閑活動,傳統的獵狐活動更是持續到今天。
㈨ 十九世紀末英國的武器裝備是什麼
這一時期也就是公元後1500——1700年,共200年,各個國家是不一樣的,這里介紹有代表性的英國。
英國(這兩百年間英國飛速發展,先是在大西洋虐爆了西班牙的無敵艦隊,又在三次英荷戰爭中虐爆了荷蘭人,接著還盤算著在北美收拾法國人。17世紀中葉爆發了光榮革命,走上了君主立憲制道路,這里介紹英國1605年的裝備與1705年的裝備,天壤之別啊)
英國1605年的裝備(斯圖亞特王朝):步兵配備鈦鐵合金胸甲、紅色麻衣麻褲(難受到死)、西班牙頭盔(當時歐洲人流行這玩意兒),腰帶上有法國劍,肩帶上掛著4~5個黑擲彈(世界上最早的手榴彈)。騎士裝備全身重甲(英國那時候一般沒有輕騎)與遮臉頭盔。
英國1605年的武器:步兵用長斧與戟,Musketeer(火槍手)裝備火繩槍(比明朝人的先進),騎兵裝備腋下矛、阿拉伯馬刀等。
英國1705年的裝備(漢諾威王朝):就是加勒比海盜上英軍的模樣,紅色燕尾服、三角帽、假發、白色套褲。這時的英國已經十分強大了,殖民地縱跨亞歐、海軍可以在全世界橫掃。
海軍裝備了各式風帆戰列艦,有38炮的、有54炮的、有80炮的等等。
英國1705年的武器:全部裝備燧發槍。步兵裝備曼徹斯特造的燧發步槍,運用整齊的橫隊排槍戰術,軍官與騎兵裝備燧發手槍,射擊精準。炮兵在這一時期發展出了6磅榴彈炮、6磅加農炮,已經會使用霰彈攻擊了(在敵人步兵或騎兵靠近時換上霰彈,開一炮倒一片)。
㈩ 古代西方騎士的裝備有哪些詳細的給好評
騎士穿盔甲,而且都是量身定做的,騎士使用的武器是佩劍,並且裝備有輕型盾牌,因為盾牌的裝備.使其更能有效對抗天敵弓箭手,增強了戰鬥力.騎士的傑出代表是十字軍,長矛也是騎士最重要的武器之一.騎士在戰場上與敵人交戰,最先使用的武器就是長矛,中世紀之前的歐洲,長矛在戰爭中的使用非常普遍,步兵用,騎兵也用.長矛由鐵質矛頭和木質矛桿組成,比較輕便。中世紀騎士長矛矛桿很長,在12世紀,矛桿長度不少於8英尺。14世紀末,有矛桿長達15英尺。矛桿以梣木最為普遍,也有用蘋果木、鋨耳櫪木、松木等質地比較堅硬且具一定韌性的木材為宜。盔甲是騎士的重要裝備。中世紀早期,法蘭克軍人的鎧甲很簡單,他們往往把圓形、菱形或小方形的金屬片縫在皮子或厚布上,護住從脖子到大腿的身體。當時最好的鎧甲是鎖子甲,這種鎧甲在公元前200年的斯堪的納維亞已出現。鎖子甲由數千個小鐵環相互穿套在一起,製成長至膝蓋,袖子到臂肘的鐵衣衫,其下擺前後開叉或前後左右開叉便於騎馬。中世紀早期,由於鎖子甲工藝精細,價格昂貴,只有大貴族和國王們才能置辦得起。查理大帝曾下令大力發展鎧甲生產,並嚴格禁止鎧甲出口外賣,使鎖子甲逐漸成為騎士普遍穿用的鎧甲,到12世紀,鎖子甲的生產工藝進一步發展,長袖鎖子甲普遍出現,而且大約在1200年左右,出現了與鎖子甲連為一體的鎖子甲手套,姆指與其餘四指分開,鐵手套的掌心部分用布或皮革製成。與鎖子甲分開的鐵手套隨後也出現。另外,許多鎖子甲帶有與之連為一體的鎖子甲護帽,把騎士的頭部,包括前額和下頰都護在裡面。有些騎士只戴這種護帽,外面不戴頭盔。頭盔是騎士裝備的重要組成部分。中世紀早期的頭盔比較簡單,大多為圓形和錐形,有的頭盔前沿處伸下一條鐵以保護鼻子。這類頭盔通常戴在鎖子甲護帽上,鎖子甲護帽內墊有柔軟的棉布或麻布。12世紀的圓頂頭盔,除前面雙眼處有條縫隙,整個頭部和臉部都被罩住,面板處被鑿出許多小孔,藉以呼吸。13世紀,出現平頂圓筒形和罐形頭盔,頭、臉和頸部都被護住,由於此類頭盔很重,有的重量超過20鎊。如此的重量,騎士不是用頭頂著,而是用雙肩支撐,在雙肩處用皮帶或鐵紐與鎧甲連接.隨鐵葉甲的出現,頭盔也相應發生變化,與鐵葉甲所用材料一致,頸部以上除眼睛外,都被罩住,面部的鼻、嘴處呈雞嘴狀或狼嘴狀凸出。後來,面部護甲被製成能轉到盔頂或旁邊樣式,需要時可轉過來護住面部。戰馬是騎士的戰斗夥伴,也是不可缺少的裝備,沒有戰馬也談不上騎士。騎士極為看重戰馬的載重能力和奔跑速度,能同時馱載四名全副武裝的騎士的戰馬被譽為「鐵背」。中世紀有關於兩名騎士同騎一匹戰馬作戰的傳說。中等速度的奔跑能力,不能被選為戰馬。戰馬還應具備騰越一定高度的障礙和跨越一定寬度溝渠的能力,優秀戰馬的跨越寬度,不應少於13英尺。戰馬的顏色也是決定騎士是否喜歡該馬的依據之一。在中世紀早期,純白色的馬聲譽最高。其次是白色與其它顏色相雜的戰馬,面門或四蹄為白色的戰馬也受到喜愛。而實際上,中世紀歷史上留下英名的戰馬大多為棗黃色、栗色、黑灰色、紅褐色等等。無論什麼顏色,其毛皮應亮澤、細膩。(我還是喜歡黑色的馬) 許多騎士願意選擇未經閹割的雄性馬,這類馬通常性情活躍,暴發力強,特別是在緊要關頭,往往會表現出超乎尋常的機智和力量。但也有騎士喜歡牝馬,這類馬少喧鬧和嘶鳴,宜於偷襲和夜間行動。戰馬的品種和家族,受到極高的重視。中世紀西歐聲譽最高的是西班牙種戰馬,其次是加斯科尼戰馬,隨後是匈牙利、敘利亞和羅斯馬。優秀的戰馬,性情不一定溫順,有的甚至很暴烈,除其主人和經常喂養它的扈從外,其他人很難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