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政府資助失業保險最早起源於哪個國家
法國最早於1905年建立了失業保險制度。隨即、挪威、丹麥兩國也分別在1906年和1907年建立了類似於法國的失業保險制度。當時這幾個國家實行的是非完全強制性失業保險制度。即法律確定范圍內的人員是否參加失業保險決於個人意願。參加保險,就必須根據失業保險法律規定接受管理,包括承擔一定的義務和享受相應的權利。1911年,英國頒布了國民保險法,開創了強制性失業保險制度的先河,後被一些國家效法,構成了世界失業保險制度的主流。
⑵ 英國福利國家社會保障歷史是怎麼樣的
福利國家一詞本來是30年代約克主教威廉·坦普爾首先使用的,他認為一個國家應當建成福利國家,而不是建成法西斯的戰爭國家。當時英國正處於同德國法西斯進行艱苦卓絕的戰爭時期。《貝弗里奇報告》的發表是也正是英國福利國家的開始標志。
一、現代社會保障制度起源中的英國
第一種互助組織是慈善組織,它是最古老的相互保障組織。17、18世紀同工業生產的結合,促進了慈善機構的發展。隨著工業化程度的提高,大工業生產代替了手工工場生產,慈善組織提供就業的功能逐漸減弱,在慈善機構支出中,公益事業佔主要部分,貧困救濟只是附帶性質的,[2]第二種互助組織是由中世紀「兄弟會」之類行會演化而來的友誼社。目的是為了互相救濟和維持生病、年老和剔肉會員的生活,以自願捐款,籌措獨立基金。
⑶ 世界上最早建立失業保險制度的是哪個國家
對於這個問題有不同的說法。有人認為,19世紀下半葉,以實施《濟貧法》為標志,英國最先建立了失業保險制度。《濟貧法》的救濟對象是貧民,當時貧民是由三部分組成,一是由於圈地運動影響而失去土地,從而失去生活來源的農民。二是破產的小手工業者。三是城市失業工人。《濟貧法》的實施,使失業人員得到了基本生活保障,因此,也就標志者失業保險制度誕生。
有人說,失業保險制度最早是由法國於1905年建立的。當時法國通過立法形式建立了失業保險制度。但是並不是一種強制性的失業保險,而是一種自願性的失業保險。
更多的理論家認為,只有1911年英國頒布《國民保險法》後,現代意義上的失業保險制度才真正誕生。英國《國民保險法》開創了強制性失業保險制度的先河,後被一些國家效仿,構成了世界失業保險制度的主流。
⑷ 1905年英國失業法
1905年英國失業工人法
1905年英國政府成立了皇家調查委員會調查濟貧法的執行情況以及其他應對失業所導致的貧困問題的方法。基於調查形成的報告引起了長久而深遠的爭論,其直接結果是促使了對濟貧法做出的一些改進,如英國在1905年頒布《失業工人法》。
⑸ 英國社會保障法律制度具有哪些特點
英國社會保障法律制度有如下特點:
(一) 立法理念經歷了單純追求社會穩定到賦予公民權利的轉變
英國傳統的社會保障立法是迫於社會壓力,1601 年的《濟貧法》規定,政府為那些有能力勞動的人建立「貧民習藝所」,強迫他們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1834 年修正後的《濟貧法》
明確宣布「不得使接受救濟者的境遇在實際上或者表面上由於最底層的獨力勞動者」。
一些人認為,這實際上是「向世界宣告在英國,貧困是一種犯罪。」
隨著社會的發展,19 世紀末,人們對貧困與社會風險的認識有了根本轉變,貧困不再被認為是一種犯罪,不應完全由個人承擔,而是一種不幸,這種不幸很大程度上是財富分配不公正的結果,社會風險是工業社會的必然現象,必須通過社會保障制度予以調整,因此,應賦予每個公民社會保障權。《國民保險法》、《國民救助法》的頒布就意味著社會保障已經成為一種公民權利。
因此,可以這樣說,從傳統的社會救濟法到現代社會保障法是一種立法理念上的巨大飛躍。
( 二) 英國社會保障強調國家責任
英國 1946 年的《國民保險法》規定了公民可以享有的失業、生育、死亡、孤寡、退休等方面的保障權利和國家應該承擔的責任; 1948 年《國民救助法》的實施則確立了國家全面承擔起社會救助的責任。自此,英國社會保障的國家責任包括立法責任、財政責任、實施責任和管理監督責任等,成為英國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
在住房福利方面,政府承擔了支出或者通過稅收減免的方式提供支持的責任,這兩種形式都體現了政府直接承擔責任。為了確保國家責任的切實履行,英國設立了社會保障部,統一管理社會保障事宜。
( 三) 英國社會保障的普適主義
社會保障的普適主義,即人人都有資格享受社會保障,體現了社會保障制度應有的公平性。
英國的社會保障是全民保障,其范圍包括所有英國國民。每一個英國公民從出生時就有一個社會保障號碼,當收入達到法律規定水平的時,就應交納國民保險費,凡英國公民不論是在城市,還是農村,也不論貧富貴賤,均可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障權益,甚至居住在英國的外國人也可在繳納國民保險費後,享受某些社會保障的權益。
英國社會保障還具有全面性。英國的社會保障項目完善,被譽為「從搖籃到墳墓」的社會保障。當然,英國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的高水平、廣覆蓋也加重了政府負擔、使社會保障缺乏效率,這也是英國對社會保障制度進行改革的動因之一。
以上為有關論述,僅供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⑹ 失業保險制度的國際比較失業保險對象比較
我國的失業保險制度自建立至今20多年來,在「為國營破產企業職工等四類人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保證改革順利進行」過程中,在國企改革「兩個確保」過程中,特別是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通過「降、緩、補」等措施援企穩崗過程中發揮了重大作用,做出了歷史性貢獻,功不可沒。但與此同時,由於我國的經濟社會環境與10年前《失業保險條例》頒布時相比,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正在實施的失業保險制度在覆蓋范圍、待遇水平、費率調節、基金使用,特別是發揮穩定就業、預防失業的功能等方面,顯現出越來越大的局限性,影響了失業保險功能作用的全面發揮。在新的經濟社會背景下,需要從我國的實際出發,借鑒國際經驗,構建積極的失業保險制度,進一步賦予和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制度保障生活、穩定就業、預防失業的功能,為促就業、保民生做出新的貢獻。為此,提出以下5點建議。建議一:積極擴大失業保險覆蓋面,使失業保險發揮更大的作用能夠大面積覆蓋工薪勞動者的失業保險制度是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作用的前提和基本條件。2009年底,我國失業保險參保人數為1.27億人,僅約為城鎮就業人員3.13億人的40%;參保的農民工人數為1643萬人,僅約佔2.3億農民工的7%。這意味著我國城鎮仍有很大比例的從業人員在遇到失業風險時得不到失業保險的保護和幫助。中外比較,美國、英國、德國失業保險覆蓋率分別達到全部勞動力的74%、86%和68%。按照國際勞工組織《社會保障最低標准公約》規定,失業保險覆蓋范圍在全體雇員中不低於50%。顯然,我國的失業保險覆蓋面偏低。鑒於此,當前需要加大擴大失業保險覆蓋面的力度,擴面的重點:1.盡快將農民工納入失業保險范圍。農民工是產業工人的主體。盡管目前的制度規定已經將農民合同制工人納入了覆蓋范圍,但實際參保的人數相對較少。因此,應加大落實工作力度,盡快將尚未參保的農民合同制工人納入失業保險覆蓋范圍。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⑺ 大蕭條把各國搞的焦頭爛額,為何英國卻成了受益者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一場規模空前的經濟危機席捲全球,這就是著名的1929年的「大蕭條」。世界各國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沖擊,歐美資本主義強國幾乎都遭到了重創。但在這場經濟危機中,英國受到的影響卻遠沒有其他資本主義列強嚴重,甚至可以稱得上是這場經濟危機的受益者。大蕭條把各國搞的焦頭爛額,為何英國卻成了受益者?
英國內閣
第三,為了應付經濟危機,英國的工黨和保守黨組閣,推出了一系列應對經濟危機的措施。進一步加大了對失業者的救濟,使得國內沒有出現嚴重的失業情況,也沒有出現大的波動,使得英國保持了穩定。同時,英國不僅廢除了自由貿易政策,而且放棄金本位制,使得英鎊大幅貶值,進一步增強了英國商品的競爭力。
⑻ 美國補缺型社會保障制度與英國普惠型社會保障制度的聯系與區別。
1.聯系:
從美國、英國的社會保障法來看,社會福利也包括在社會保障體系中。
歷史較長:美國現代社會福利保障制度已經走過了70個年頭,它植根於美國現代經濟機制,已經成為影響美國現代化進程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1935年8月14日社會保障法的頒布奠定了美國現代福利保障制度的基礎。
1908年8月1日,英國議會正式批准老年補助金法。老年補助金法規定實行普遍原則和免費原則,任何英國人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領取養老金。老年補助金法的頒布,標志著非繳費型的老年津貼制度在英國開始建立。
其他:1998年,英國養老基金資產中52%為國內股票(美國為53%),18%為國外資產(美國為11%),其它為債券、現金和實業資產。職業年金和個人養老金計劃的壯大促進了金融市場的發展,以養老基金的資產佔GDP的比重來看,1997年英國養老基金的資產佔GDP的比重達74.7%,同期美國為58.2%。
2.區別:
A.制度模型比較:
美國社會保障制度屬於「補缺」型模式(「自保公助型」),只為老年人、殘疾人、兒童等弱勢群體建立了公共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其餘人群多依靠商業保險獲得醫療保障。美國社會保障制度強調幫助生存困難的特殊群眾,目的是維持特殊社會階層的基本生活,因此保障水平較低、制度覆蓋面積小;美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權利和義務緊密相關,與西歐部分發達國家實行的普遍年金、普遍兒童津貼和免費醫療服務制度截然不同。他們採取「受益人同時也是繳費者」,要享受社會保障權利,必須先繳費的辦法。
英國是福利型社會保障制度的代表國家,強調為公民提供社會福利既是政府的責任,同時也是公民的權利,因此該國社會福利具有普遍性,其目的是提高全體公民的生活質量。英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建立於1946至1948年,其主要依據是經濟學家貝弗里奇的社會保障思想。通過多年的發展,基本形成了一套「從搖籃到墳墓的社會保障制度」。
B.保障資金來源:
美國的社會保障資金來源是多渠道的,由聯邦政府、地方政府、企業和個人共同提供。而且對非政府資金來源非常重視。勞動者的社會保障費來源於全部由被保險人及企業繳納保險費解決,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由僱主和雇員各承擔50%左右,只有特殊項目才由政府資助。財政支出中,社會保障支出佔31.85%(1990)。美國的老人、殘疾和遺屬保險(OASDI)由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各繳納社會保障稅的50%;退伍軍人津貼和低收入家庭的補充保險收入由政府支出;公共救濟、醫療補助等由州和地方政府負擔;失業救濟、私人企業養老、補充失業津貼等則由企業支付。美國雖然沒有全民的醫療保險計劃,但是各級財政對於公共醫療保障的補助支出卻很多。尤其是聯邦財政,承擔了主要的支出責任。
英國的保障基金主要來源於三個方面:一是稅收。稅收中用於社會保障項目的支出分為用於 社會福利和救助等方面的救濟性支出和用於社會保險等項目的支出。來自財政稅收的社會保障基金約占基金總體的50%。二是僱主和雇員上交的基金。英國社會保障法規定,凡是參加工作的人都要按其工資收人的一定比例交納社會保障基金。目前,僱主和雇員均按工資總額的10%交納,自由職業、個體戶等按工資總額的6%交納。但同時也有上下限的規定.如果每周收人低於64英鎊或高於85英鎊的部分均不交納。三是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收人。社會保障基金存人銀行或利用結余資金進行各種形式的投資所獲得利息收人.也構成社會保障資金的來源。基金的投資主要是政府的債券.也可以投資股票市場。
C管理:
美國是聯邦制國家,各級政府財政保持相對獨立,實行聯邦、州和地方三級相對獨立的財政體制,各級政府的管理責權劃分在聯邦憲法中有明確規定。在公共醫療保障的幾個項目中,各級政府的支出責任各不相同。美國是典型的財政聯邦制國家,實行徹底的分稅分級財政體制,聯邦、州和地方政府在財權、事權的劃分上十分明確和詳細。醫療照顧由聯邦衛生保健財政署和社會保障署兩部門統一管理,財政部負責管理住院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的信託基金以及基金的撥付。社會救濟和社會福利由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負責,聯邦政府對一些社會救濟和社會福利項目作全國性規定,大部分項目由州政府負責具體管理,資金主要由地方政府負責解決,全國統一的項目,聯邦政府給予一定的補助。公共衛生以州和地方政府為主進行管理,資金也主要由地方政府負責解決,聯邦政府給予一定補助。老年、遺屬和傷殘保險由聯邦政府負責,對享受條件和標准都有詳細、嚴格的規定。失業保險由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負責,以州政府為主,聯邦政府給予適當補助。
英國是中央集權的單一制國家,實行高度集權的社會保障管理體制。中央負責統一制定重大的全國性社會保障政策,具體事務絕大部分由中央政府在各地的派出機構承擔,地方政府只是根據自身財力大小提供一些補充性的、地方性的社會服務,中央政府對其中許多項目提供資金支持。英國的財政部門負責徵集和分配社會保障資金,審核社會保障機構資金支出,審核社會保障的有關預算,參與社會保障資金的管理。英國社會救濟制度是以1948年國民救濟法為基礎而建立起來的,由專門成立的國民救濟署負責執行。英國實行的是國家衛生服務保障制度模式,中央政府高度集權,其公共衛生事宜也由中央政府統一管理。
D.缺陷:
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劇,美國的現收現付模式受到了挑戰,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漸漸難以平衡,基金的儲備出現了嚴重危機,最終導致政府於1983年進行了社會保障模式的改革,實行「以現收現付為主,半基金積累制為輔」的一攬子計劃,以解決基金的來源問題。改革的效果非常顯著。
英國的福利型社會保障制度同樣也給政府帶來巨大的財政負擔,同時普遍福利和高稅負導致「獎懶罰勤」,降低了效率,引發了「失業陷阱」和「貧困陷阱」等社會問題。因此,在20世紀70年代經濟滯脹的大背景下,英國率先在社會保障方面進行了減輕國家責任的改革。 1975年通過了修正的社會保障法,基金來源分為七個部分:(1)僱主繳納部分;(2)雇員繳納部分;(3)自由職業繳納部分;(4)其它公民繳納部分;(5)中央政府撥款部分;(6)利息收入;(7)其它。
從網上找到的資料整理歸納的,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