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2海里領海標準的來歷是什麼
1973年召開了第三次海洋法會議第一期會議。經過九年的艱苦談判,新的海洋法公約(即《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於1982年4月30日在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第十一期會議上通過。
經磋商,根據大多數國家意見通過的《公約》規定為,「每一個國家有權確定其領海的寬度,直至從按照本公約確定的基線量起不超過12海里的界限為止。 」但有些拉美國家仍堅持370km,未簽署此公約。
關於領海的外部界限是「一條其每一點同基線最近點的距離等於領海寬度的線」。領海基線指沿海國劃定其領海外部界限的起算線。沿著這條線向外劃出一定寬度的海域便是領海。在國際實踐中,領海基線有兩種:一種是低潮線,即退潮時海水退出最遠的那條海岸線,稱為正常基線。
另一種是直線基線,即在大陸岸上和沿海岸外緣島嶼上選定適當點作為基點,然後將相鄰的基點用直線連接起來,這一系列直線構成的基線為直線基線。從這直線基線向外劃出一定寬度的海域構成領海。直線基線與陸地之間的海域為內水。這種劃法適用於海岸線極為曲折,或緊接海岸有一系列島嶼的地方。
領海設立的因素有三點:國家基於安全需要,須獨占其海岸,並自離岸的近海保護其海岸;國家須於沿岸港灣外檢查並管制停泊和進出的船舶,以符合其商業、財政或政治的目的;國家必須擁有其沿岸海域內的資源,以維持其居民的生活需要。
(1)英國船為什麼不闖十二海里擴展閱讀:
領海上的無害通過
外國船隻依照海洋法公約有權在某國領海進行「無害通過」。依據公約,無害通過系指不損害沿海國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的通過,無需事先通知或取得沿海國的許可。
反面而言,只要外國船舶於經過領海時,有損害沿海國和平、良好秩序和安全之情事發生,即為非無害。而當中所謂「通過」,是指為橫渡領海但不進入內水、或為駛入內水或自內水駛往公海而通過領海。這種航行應繼續不停地迅速進行。
不經許可不得停船和下錨。但通常航行所附帶發生的停泊和下錨,或者因不可抗力或遇難目的的停泊和下錨,則是容許的。
2. 領海12海里的由來
領海曾被稱為沿岸水、沿岸海、海水帶和領水,在地理上是指與海岸平行的、具有一定距離寬度的帶狀海洋水域。按海洋法,領海定義為:「國家主權擴展於其陸地領土及其內水以外臨接其海岸的一帶海域,稱為領海。」1931年,國民黨政府曾頒布過3海里的領海制,但實際形同虛設,列強的軍艦自由游弋在中國的海洋江河。1949年人民解放軍在長江上炮擊英國軍艦紫石英號後,結束了帝國主義軍艦在中國內河橫行霸道的特權。但領海權問題還沒有做出規定。如果按照國民黨政府的3海里領海線,渤海就成為了公海。新中國成立後,毛澤東經過對世界各國領海范圍的了解、分析,認為中國未來的威脅很可能來自海上,決定製定一個關於領海的規則。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最大的戰列艦——英國納爾遜級戰列艦
國際上最早確定領海標準是有實際原因的:在18世紀世界進入火器時代後,大炮成為了戰爭武器,有海上戰艦以來,一般衡量一艘戰艦戰鬥力的指標,主要是看戰艦搭載的主炮數量、口徑大小、射程遠近。領海的概念在最早時期,是以海岸邊上的大炮所能打到的距離、艦炮的射程距離為限。是為了避免海上的艦炮對陸地的攻擊、岸炮對軍艦的打擊而確定的。最初在海上嶄露頭角的是荷蘭,那個年代艦炮最大射程不超過3海里(5—6公里),因而最初領海寬度定義為3海里。故為當時的海洋大國所接受。隨著社會不斷發展,大炮的性能不斷提高射程增加,各國逐漸把領海向外擴大到7、11、22公里。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一般艦炮的射程都達到了20公里左右,12海里大約等於22·224公里。這時候很多國家傾向採用12海里(22公里)作為領海寬度。
人們常說的12海里領海主權、3海里領海主權,當初就是用艦炮的最大射程來測量的,大炮射程即是一個國家的領海范圍。到二戰時期最大的艦炮射程超過40公里。因而多數國家慢慢實行12海里的領海寬度。後來有的國家甚至提出200公里經濟區的概念。
新中建立後,關於如何制定中國的領海范圍,毛主席特意請教了海洋專家。1958年8月22日,周恩來以國務院的名義,請來專家探究中國領海的設立標准,毛主席參加了這次研討。專家向毛主席介紹了領海的地位、作用、劃分領海的方法及世界各國採用的領海制度。當時世界還沒有一個公認的、統一的領海寬度。
海洋專家對毛主席說:「當時對領海主權的劃分不太一樣。發達國家一般要求是3海里,不發達國家則要求是12海里。因為不發達國家沒有絕對權力,所以世界一直奉行3海里。」
毛主席追問:「為什麼是這樣?」
海洋專家說:「發達國家要求3海里,是因為別的國家很難到他的國土邊上,尤其是美國,定為1海里也沒有別的國家能過去。相反,他卻可以以這個條款進入其他國家的領土邊緣」。
「發達國家憑借經濟、軍事實力,肆意侵犯其他國家海域,掠奪海洋資源,他們主張領海寬度3海里,而發展中國家為保護自己領海主權及國土安全,多數主張12海里甚至更多的領海寬度。」
毛主席說:「這就是了,豈止是1海里。很多國家的內河都成了帝國主義的航道。我們支持12海里。」
毛主席在那裡仔細聽著,並向專家請教:「領海寬了對商船航行有影響嗎?」
專家回答:「不會,海洋法規定,商船的正常商務活動是可以無害通過領海的。」
毛主席點點頭,然後又指著地圖上的渤海問道:「如果我們定了12海里領海寬度,那渤海還是公海嗎?」
專家思索了一下回答:「渤海中最寬的老鐵山水道也不足24海里,這樣渤海就成為中國的內海了,我國享有完全的主權。」
毛主席微笑著站起來自言自語的說道:「看來,為了國家安全和繁榮,應當有這個較寬的領海。」
經過人大批准中國發表聲明:
中國領海寬度為12海里。任何國家船隻進入中國12海里的領海,都需要提前通知,獲得允許後方能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確立的12海里的領海線,在華沙大使級會談上,美國表示尊重中國宣示的12海里領海線。
毛主席為中國領土安全高瞻遠矚,12海里領海制度,也更利於不發達國家,並獲得世界認可。中國確定12海里領海寬度,渤海就成為了中國的內海。1982年,毛主席所宣稱的12海里領海寬度,為世界各國廣為認可,這個領海寬度標准,已成為國際慣例和國際標准,一直執行到現在。
3. 美國為什麼不敢進中國島嶼12海里領海
每個國家擁有主權的沿海地區和島嶼周邊都有12海里領海權,是屬於該國主權范圍內的。另外還有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
按照國際慣例,軍用船舶進入經濟區內,可無害通過。但如果軍用船舶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進入12海里領海范圍,就相當於侵犯該國主權,是軍事侵略行為。這類行為雖然不會引起戰爭或武裝沖突,但至少會引起外交糾紛。任何一個國家都不會主動採取這類行為的。
4. 國家十二海里可以進別國的艦船嗎
國際慣例12海里以內屬於專屬經濟區,在這一區域內,如果有他國艦船進入,我國有權進行識別。
5. 山東的一座小島將渤海變成中國的內海,為何外國船隻不敢進入
中國有四大海域,分別是渤海、王海、東海和南海。黃海、東海、南海這三大海域並不完全屬於中國。這三大海域的總面積約470萬平方公里,其中有300多萬平方公里屬於中國,另外的卻屬於其他的國家。這300多萬平方公里裡麵包括在領海毗連區和專屬經濟區。單單寧海的面積並不大。目前國際海洋法公約規定,沿海各國都擁有不超過12海里的領海,因此黃海、東海和南海的沿岸國家均擁有領海。中國的四大海域中,僅有渤海是完全屬於中國的內海。渤海的南北被遼寧和山東洋身拱衛,渤海的東部連接著黃海。
如果不是1982年國際海洋法公約規定將領海設置成為12海里,而是繼續使用三海里領海制度的話,那麼國海將有很大可能成為國際水域,其他國家的船隻和飛行器都可以無害通過,那麼對於我國的北部特別是京津地區的安全是極為不利的,可見北黃山島的存在有多重要。如今的北黃山島雖然孤選海上,但這里卻非常的繁華,島上擁有800多戶共2400多居民,島上植被覆蓋率高達95%,這里景色宜人,海水清澈,堪比馬爾地夫,島嶼周圍養殖業非常發達,是我國主要的海參、鮑魚、海膽、海米等海產品的生產地,也是我國少有的次身養殖基地,這種海參對水質的要求非常高。北黃山島的面積雖然僅有2.7平方公里,但卻給中國留下了高達8萬平方公里的內海,可見其地理位置有多重要。
6. 12海里領海線和3海里領海線
我好像沒有聽過三海里線這種說法,國際通行的不可侵犯領海都是以12海里作為標準的。越過這個界限就是嚴重的侵犯領海或領空主權的行為。一般在靠近12海里這個界限時都會被該國海岸警衛部門或者空軍戰斗機攔截並驅離(實際情況會更為嚴厲,不明目的船隻往往在距離領海線還有很遠的情況下被追蹤和驅趕,不明飛機在進入專屬經濟區前就會由於其預計航向指向該國國境而被戰機攔截)。關於領海線的劃定可以參考這個http://ke..com/view/441559.htm
7. 國際海洋法規定十二海里的由來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關於海里規定: 12海里內是領海.基線以外十二海里之水域,沿岸國可制訂法律規章加以管理並運用其資源。外國船舶在領海有「無害通過」〔innocent passage〕之權。而軍事船舶在領海國許可下,也可以進行「過境通過」
8. 怎麼我們的戰艦不去美國,英國,奧大利亞的十二海里內自由航行
這是國力所限,貼近某個國家的海岸線航行,無疑是一種挑釁行為。
中國去年,也經過了英國附近海域,嗯,英國派出了一艘古董軍艦跟隨,結果被英國自己的報紙嘲諷一番。
但不得不說,英美貼近我們航行,比較多。
這是海上實力的直接體現!
中國,還是一隻綠水海軍,而美國,早已經是藍水海軍。中國艦隊在近海,得到空軍支持,可以擊敗美國。可進入大洋呢?那是航母的天下,那也是擁有海軍基地一方,最大的優勢。
中國只有一艘航母,美國有十艘。中國只有一個海軍基地,美國有幾百個。
總結:僅僅派幾艘單薄的軍艦,貼近航行,意義不大。這是海軍的比拼,並非斗氣。
如果中國有三艘航母,並且形成戰鬥力,情況就不同。
如果有十艘,那這個世界就改變了。
而航母,是最燒錢的武器,所以,根本還是經濟呀!十八萬億和十二萬億,區別還是很大的。何況,還有歐盟在美國一方,對比差距更多。
9. 12公裏海域什麼概念
首先說明,是12海里,不是12公里。1海里=1.852公里。
12海里是大多數國家實行的領海范圍。就是從海岸線(或本國所屬的近岸島嶼)向海中垂直延伸12海里的區域,即為本國領海。外國的船隻的飛行器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有些國家公布的領海范圍不是12海里,可能是15海里,甚至是20海里,只要鄰國沒有異議,都是可以的。
除了12或15海里領海,每個海岸國家還可以擁有本國海岸線以外200海里的專屬海洋經濟區。在這一范圍內的海洋經濟權益屬於沿岸國所有。與領海范圍一樣,海洋專屬經濟區也不允許與別國的領海和專屬海洋經濟區重疊。如果重疊,需要通過談判或國際法院裁決劃分。
10. 根據國際公法,外國船隻不得進入離我國海岸線12海里以內的區域(此為我國領海,含分界線).若外國船隻進
(1)如圖:過P作PH垂直AB於H,因為α=30°,β=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