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英美兩國政體的異同點
同:
1.資本主義政體;
2.都是民主制;
3.都是議會制
異:
政治體制不同:美國是總統共和制,英國是君主立憲制;
國家最高元首不同:美國是總統,英國是國王;
元首權利不同:美國總統擁有行政權,英國國王沒有實際的權利;
美國是三權分立原則,而英國雖然也是三權,但是都被首相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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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英美政體異同
相同:都有議會,且議會擁有立法權
不同:英國是君主立憲制,美國是民主共和制
英國的國家元首是國王,沒有實權;美國是總統
擁有最高行政權
原因:1 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主要矛盾是資產階級同封建統治階級的矛盾,而美國是資產階級同殖民統治者的矛盾。
2 資本主義的發展需要穩定的外部環境,英國利用了君主而美國由於前身是殖民地所,建國初期戰亂不斷所以需要一個相對集中的統治形式,因此,英國採用君主立憲而美國用總統共和制。
3 客觀上,英國資產階級革命較早,資產階級的力量有限,實行君主立憲其實是資產階級對封建勢力的妥協;而美國資產階級革命時資本主義又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力量壯大,假如美國有國王也歸被推翻的。
㈢ 試比較英美兩國政體的不同
(一)立憲君主制與總統共和制
英國是典型的立憲君主制國家,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事實上的共和政體。其主要特點是「虛君」、「議會至上」。國王由世襲繼承,名義上是國家元首,實際上「統而不治」,議會擁有立法權、財政權和對行政的監督權。
美國政體則為總統共和制,總統由人民選舉產生,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享有最高行政權。但這並不意味著總統權力的至高無上。事實上,總統與國會和聯邦法院三者平行分立,相互制約,實現行政、立法、司法三種橫向權力之間的嚴格分立和相互制衡。
英美政體,一個有「君」,一個無「君」;國家元首一個無實權,一個有實權;國家元首產生方式一個為世襲,一個為選舉;國家元首與議會(國會)的關系一個不對等,一個平行分立。接下來,筆者將從政治文化視角分析這一現象。
美國——平等價值觀、領袖權威與總統制的確立
美國是歐洲移民國家,並無君主制傳統,加上早期北美移民雖都是反抗歐洲封建制度的叛逆者,排除了類似英國政治文化中對貴族和權威的崇拜心理,同時,早期北美移民將英國政治文化中的民主基因和基督教本身所蘊含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傳統移植到了新大陸。也從根本上否決了美國政治文化中的「奴」性色彩。
但與此同時,縱觀世界各國政體,美國國家元首(總統)的權利也是較大的。美國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享有最高行政權。有學者認為,這與美國第一任總統華盛頓有歷史淵源。華盛頓在獨立戰爭和南北戰爭中的出色領導作用為政體設計中總統權威的樹立與職權的確立起到了一定作用。
綜上所述,美國政治文化中的平等價值觀與領袖權威對於反對君主制,建立總統權力較大的總統共和制起到了重要作用。
2、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的關系 英國三權互有重疊——「權在議會」的傳統
英國政體的一大特點是「議會至上」原則,議會擁有立法權、財政權和對行政的監督權,立法權在三權中居於核心地位,行政和司法機關都是立法機關的一個部分,行政權和司法權實際是立法權的派生,三者互有重疊。
美國三權分立——啟蒙思想的奠基
美國政體中,總統與國會和聯邦法院三者平行分立,相互制約,實現行政、立法、司法三種橫向權力之間的嚴格分立和相互制衡。總統的重大提案或政策必須經過國會的通過才能有效;國會對總統據有彈劾的權利,通過的法案必須經過總統簽署才能有效;最高法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一旦任命便是終身,可以判定總統或者國會的某項行為違法或違憲。
從政治文化的視角,美國的三權分立制度來源於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通過三權分立實現權利的制約與平衡的設想。他在《論法的精神》中,將國家權力分為三種: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孟德斯鳩這一思想對美國的憲法制定產生了深遠影響。
(二)單一制與聯邦制
英國政體為單一制,即中央集權制。有單一憲法和行使統一統治權力的中央政府。 美國為聯邦制。有兩套憲法,即除聯邦憲法外,還有州的憲法;中央政府和州政府,實行分權制度,其權力的劃分由憲法規定。
1、英國——中央集權的完成
英國單一制是在商品貨幣關系發展,城市和市民興起,以及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生長過程中,隨著王權的加強,封建割據的消滅,而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十五世紀英法百年戰爭(1337—1453)的結局,以及其後英國國內爆發的玫瑰戰爭(1455—1485)也加速了英國國家的統一和政治集中的基本完成。
2、美國——平等價值觀與結社自治
上文提到,在美國的政治文化中,平等價值觀佔了重要地位,平等價值觀帶來的結果是權力的多元性和分散性,它從源頭上孕育了美國政治中的制衡機制,其表現就是結社自治。它實際是一種權利自我實現的方式,首要內容就是對自由的追求。作為由北美十三個殖民地組成的國家,各地區都有自己獨特的風俗習慣,如果以統一的一套法律規定各州秩序,顯然違背自由平等的原則。過去為了維護大小國家一律平等的原則建立了邦聯,但由於力量太弱無法保護各國的自由,而建立中央集權政府又給了大國謀求不平等地位的機會。因此,最後各國只能通過建立聯邦制實現政治妥協。由此觀之,美國政治制度設計一定程度上歸功於平等價值觀以及政治文化中個人主義與多元主義的結合。
㈣ 英國的政體和美國的政體有什麼不同
一、 英美政體的不同:
英國:君主立憲制
(1)議會擁有立法、組織和監督政府的權力
(2)君主是象徵性的國家元首,其職責多數是禮儀性的
(3)政府(內閣)掌握行政大權,由議會產生,對議會負責,受議會監督
美國:民主共和制
(1)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總統總攬行政權力,統率陸海空三軍
(2)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互相獨立。作為立法機關的議會,其議員不能兼任行政職務;而行政機關的政府官員也不能兼任議員
(3)由當選的總統組織政府。各政黨能否上台執政的關鍵,不在於是否獲得議會中的多數席位,而在於總統選舉中能否獲勝
不同點:1、議會制君主立憲制是資產階級與封建勢力互相妥協的產物。而民主共和制是資產階級革命比較徹底的結果。
2、君主立憲制設君主為國家元首,世襲繼承,沒有任期限制,是終身制。而民主共和制不設君主,國家元首由選舉產生,有一定的任期。
3、 君主立憲制的國王(或王後)無實權,而民主共和制的國家元首掌握大權。
二、產生過程
英國議會和王室的關系是歷史形成的。早期貴族領主勢力壯大,向國王討權,要求明確權力和義務,訂立《大憲章》。到後來資產階級逐漸壯大,和貴族進行拉鋸,兩方實力不相上下,不得不找國王這個權力平衡的中心。直到一場紅白玫瑰戰爭,英國兩大盤踞已久的貴族勢力幾乎消滅殆盡,封建勢力一下垮台。資產階級的力量得到長足的鞏固。英國的傳統一向是延續漸進的改革,所以後來資產階級代表的議會和國王一直相互制衡,權力開始劃分,契約和承諾成為王室和民眾之間雙向的義務。
及至最近兩百年,實權已經大半到了議會下議院,也就是民選代表的手裡,王室大權已經旁落。之所以還養著王室,和英國「紳士」以及崇尚貴族的歷史傳統分不開,這是一種文化的象徵。
這方面的內容國內比較好的著作是錢乘旦教授的《英國通史》和閻照祥教授的《英國政治制度史》。
至於美國,它是由移民開創的,特別是很大一部分在自己國內受到迫害的清教徒。所以它一開始代表的就是自由、勇敢、探索、創新的精神。
它原來就是十三個殖民地湊起來的聯合體,就像正在籌備中的歐盟,其實是非常鬆散的。1787年費城制憲會議,開創了在一個幅員遼闊而分散的大國建立聯邦制共和國的先例,這也是美國的第一塊制度基石。所以美國從一開始出現政黨的時候,就已經遵循現代政黨的概念了。而美國的政黨,也產生與議會制度建立之後,而不是之前。
南北戰爭之後,美國通過憲法第十三和第十四修正案,這是個轉折,美國就此完成古典共和政治到現代民主政治的轉變。
這兩國的政體產生過程都是蠻典型的,有其偶然因素、歷史傳統和地理環境的原因在裡面,分析起來一篇論文都不夠寫,你可以去閱讀這方面的相關書籍,通俗一點的有旅美學者林達寫的走遍美國系列,非常睿智深刻。
㈤ 歸納英美兩國政體有何差異和相同之處
相同:都有議會,且議會擁有立法權
不同:英國是君主立憲制,美國是民主共和制
英國的國家元首是國王,沒有實權;美國是總統
擁有最高行政權
原因:1 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主要矛盾是資產階級同封建統治階級的矛盾,而美國是資產階級同殖民統治者的矛盾.
2 資本主義的發展需要穩定的外部環境,英國利用了君主而美國由於前身是殖民地所,建國初期戰亂不斷所以需要一個相對集中的統治形式,因此,英國採用君主立憲而美國用總統共和制.
3 客觀上,英國資產階級革命較早,資產階級的力量有限,實行君主立憲其實是資產階級對封建勢力的妥協;而美國資產階級革命時資本主義又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力量壯大,假如美國有國王也歸被推翻的.
㈥ 英美兩國的政體有何差異
英美兩國政權性質都是資本主義國家,都是由資產階級主導的階級社會。
政體上有所區別
英國:是君主立憲制
美國:是民主共和制及聯邦制
㈦ 英國和美國的政治體制有什麼區別
英國的政治體制是議會制君主立憲制,美國的政治體制是總統共和制,區別如下:
一、概念不同
1、英國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簡稱議會君主制。其主要特點是議會不僅是國家的最高立法機關,而且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由議會選舉產生的政府首腦組織政府,是真正的國家權力中心。君主是象徵性的國家元首,其職責多是禮儀性的。
2、美國總統共和制
指國家最高權力由總統和議會按不同職能分別執掌和行使的一種政體形式。總統共和制下,總統和議會分別由選舉產生,任期限定,內閣由總統組織並對總統負責(又稱之為組閣),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與議會之間有權力制約關系。
總統共和制是指以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由總統直接領導政府,政府不對議會負責而對總統負責的國家政體形式。
二、實行國家不同
1、英國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英國是最早實行議會君主制的國家。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實行這一政體的國家除英國外,還有西班牙、荷蘭、盧森堡、比利時、瑞典、摩納哥、安道爾、挪威、日本、丹麥、馬來西亞、柬埔寨等。
2、美國總統共和制
美國是世界上最早實行總統共和制的國家。目前美國、巴西、墨西哥、智利、菲律賓、埃及、剛果民主共和國、土耳其等國採用總統共和制。
三、特點不同
1、英國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君主交出所有的權力(有些國家的紀年由君主指定),首相是國家的主要行政首腦,其缺點在於國家內仍存在著特權階級,優點是不用戰爭就可實現憲政。
2、美國總統共和制
總統由全民選舉產生,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又是三軍總司令統率全國武裝力量,政府由總統組織和領導,對總統負責,不對議會負責。
實行比較嚴格的三權分立原則,議會和總統都由全民普選產生。議會與政府完全分立,政府成員不能兼任議員,也不能參與議會立法的討論和表決。
㈧ 英國與法國的政治體制的異同點
相同點:它們的實質都是一樣的,都是為了維護資本主義制度和資產階級的利益服務的。
不同點:
1、英國政治制度的特點
(1)實行議會制君主立憲制政體。
①英國是世界上第一個建立議會制的國家。因此,英國議會被稱為「議會之母」。
②英國的君主立憲制國家的主要有國王(這是英國政體的顯著特點)、議會和內閣。國王名義上是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總司令,有權任免首相、各部大臣等高級官員,有權召集、停止和解散議會,有權批准法律。但實際上,國王只是一個「虛位元首」,受到許多法律規定的嚴格限制,僅具有象徵性的地位,真正的國家權力掌握在議會和內閣手中。議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擁有立法權、財政權和監督權,是行政權力的最高來源。內閣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必須從議會中產生,由占議會多數席位的政黨組成,並對議會負責。
(2)英國首相權力越來越大,責任內閣制變成首相內閣制。
(3)兩黨制。保守黨和工黨輪流組閣。但從2010年這兩黨的競選情況看,都未獲過半議席,保守黨與自民黨結成聯盟,組建新政府,這是否意味著英國也像法國一樣也要實行多黨制呢?
2、法國政治制度的特點
(1)半總統半議會制。總統作為國家元首,掌握一定的行政權,政府中仍設內閣總理,向議會而不向總統負責。既有議會制特徵,又有總統制的特徵。
(2)行政雙頭制。由於總結和總理都有行政權,人們把法國行政體育場體制稱為「行政雙頭制」。
(3)多黨制。在法國,始終未能形成兩個左右政治局勢的大黨;只有多黨聯盟才能組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