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英國所有女權運動的詳細介紹~
權運動feminist movement婦女爭取與男子平等的權利,以改善婦女社會地位和生活境遇為主要目的的社會運動。又稱婦女解放運動。
女權運動是近代資產階級工業革命和18世紀啟蒙思想的直接產物,最早出現在歐洲中產階級的婦女中。1789年10月,法國大革命爆發後,一群巴黎婦女進軍凡爾賽,向國民議會要求與男子平等的合法人權,揭開了女權運動的序幕。1790年法國女劇作家O.de高爾日發表了《婦女權利宣言》,提出17條有關婦女權利的要求。宣言後來成為女權運動的綱領性文件。1792年,英國女作家M.沃斯通克拉夫特發表《為女權辯護》一書,提出婦女應當在教育、就業和政治方面享有與男子同等的待遇,駁斥了女人是男人玩物的觀點。19世紀中葉,女權運動的中心從歐洲轉向美國 。1848年7月 ,美國女權主義者E.C.斯坦頓和 L.莫特等人 , 在紐約州的塞內長福爾斯和羅徹斯特舉行女權大會,要求制定婦女權利的法案 ,並陳述了婦女受歧視的社會境遇。此後,爭取婦女選舉權的斗爭成為女權運動的主要內容。20世紀初,英國激進女權主義者E.潘克赫斯特領導的「戰斗的參政派」,以暴力行動要求婦女參政。1911年,中國辛亥革命勝利後,女子北伐隊解散,成立女子參政同盟會,並沖擊參議院,要求立法確認婦女參政的權利。五四運動中婦女要求平等的呼聲和行動,曾迫使北洋政府作出一定的讓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婦女平等權利才得到法律確認。
世界上婦女最早獲得選舉權的國家是紐西蘭 ( 1893 )和芬蘭(1906)。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挪威、丹麥、蘇聯 、美國、英國等國的婦女相繼獲得選舉權。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在法律上明確規定了男女平等的政治權利。
當代女權運動以法國作家S.de波伏瓦的《第二性》為開端。該書從諸多方面陳述婦女受壓迫的情況,從人權意義提出進一步解放婦女的要求。1963年,美國女作家B.弗里丹發表《女性之謎》,譴責家庭主婦地位對婦女的損害,以喚醒廣大美國婦女,從此揭開新女權運動的序幕。70年代後,新女權運動從美國波及到歐洲以及加拿大、日本等國。聯合國曾宣布1975年為國際婦女年。
女性主義是指一個主要以女性經驗為來源與動機的社會理論與政治運動。在對社會關系進行批判之外,許多女性主義的支持者也著重於性別不平等的分析以及推動婦女的權利、利益與議題。
女性主義理論的目的在於了解不平等的本質以及著重在性別政治、權力關系與性意識(sexuality)之上。女性主義政治行動則挑戰諸如生育權、墮胎權、教育權、家庭暴力、孕婦留職(maternity leave)、薪資平等、投票權、性騷擾、性別歧視與性暴力等等的議題。女性主義探究的主題則包括歧視、刻板印象、物化(尤其是關於性的物化)、身體、家務分配、壓迫與父權。
女性主義的觀念基礎是認為,現時的社會建立於一個男性被給予了比女性更多特權的父權體系之上。
現代女性主義理論主要、但並非完全地出自於西方的中產階級學術界。不過,女性主義運動是一個跨越階級與種族界線的草根運動。每個文化下面的女性主義運動各有其獨特性,並且會針對該社會的女性來提出議題,比如蘇丹的性器割除(genital mutilation,請見女性割禮)或北美的玻璃天花板效應(glass ceiling)。而如強奸、亂倫與母職則是普世性的議題
以上摘自「維基網路」
② 曼徹斯特第一個女性平權
埃米琳,潘克赫斯特。
在1928年,英國21歲以上女性獲得與男性同等的選舉權,婦女選舉權的倡導者埃米琳,潘克赫斯特。出生在曼徹斯特,她是一位英國活躍的政治家和婦女參政運動的領導者,曾幫助英國女性贏得投票權,是一個偉大的女性。
③ 分析女權主義運動產生的社會歷史背景
女性主義-Feminism一詞,最早出現在法國,意味著婦女解放,後傳到英美,逐漸流行起來。五四時,傳到中國,定為女權主義。在西方,最初是指追求男女平等,首先是爭取選舉權。20世紀20-30年代,西方國家的婦女,基本上都爭取到平等的政治權利,但在社會生活與人們的觀念中,仍與男子不平等。女權主義者開始認識到,這其中有一個性別關系,性別權力的問題,所以女權運動就變為分析男女為何不平等,男女的權力架構,強調性別分析。在我國也認識到,先講女權是不行的,也要講性別分析。從女權主義--女性主義並沒有本質的區別,而是認識的加深。在國內目前多用女性主義,用性別研究兩性權力有深層次的意義,而且用女性主義也容易讓人們接受。女性主義是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是一種男女平等的信念和意識形態,旨在反對包括性別歧視在內的一切不平等。
女權主義:女權主義有四種流派:代表了不同歷史時期,不同條件下的婦女的不同需求。
①自由主義的女權主義
代表作:瑪麗·沃斯通克拉克拉特《女權辯護》,約翰·穆勒《婦女的屈從地位》傳統觀點認為女人智力低下,認為他們沒能力從事政治社會事務。而女權主義認為人人都有理性,都有權到參與社會政治生活,其理論根源於資產階級的啟蒙運動。其缺陷為a.沒找到男女不平等的原因,沒有實現平等的途徑,只是從人性上呼籲顯得蒼白無力b.沒看到在男人社會中也有等級差別,同一等級的男女是平等的,沒有用階級觀點分析問題。c.沒有看到私域的男女不平等。
②馬克思主義的女權主義
代表作: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貝貝爾《婦女與社會主義》,他們認為,自由主義的女權主義把爭取婦女平等訴諸於人性是靠不住的。而認為男女不平等是由於經濟的不平等,經濟問題解決了,男女問題也解決了。但這種觀點,把問題簡單化了,經濟解放固然是婦女解放的條件,但經濟問題解決了,婦女解放也不一定能實現。馬克思義的女權主義指出了經濟落後是婦女受壓迫的一個原因,其缺點在於誇大了階級,經濟的作用。
③激進的女權主義
代表作蓋爾·魯賓《走向婦女人類學》,凱特·米利特《性政治》他們認為,婦女的從屬地位不是經濟壓迫的結果,而性別制度才是根本原因,特別強調性的不平等。他們認為,男人通過性在社會各方面對女性加以控制,他們反對父權制,家長制,認為這是人類不平等的根源(男從先是統治女人,然後才統治被統治階級)。其缺點在於誇大了婦女的優越性,認為女人生育與性慾的特點表明了女人更關懷,更廣泛。這又陷入了本質主義,與認為男人天生優於女人無本質區別,這會導致女權主義是理論,女同性是實踐的惡果。
④社會主義的女權主義
代表作:朱麗葉·米切爾《婦女,漫長的革命》這一理論認為婦女受壓迫有四個關鍵因素:a.經濟地位低下b.生育的負擔c.性的差別d.兒童的社會化。並認為四個環節的解決缺一不可,任何單方面的完成都不可能使婦解放。
女性主義關懷:女性主義關懷是倫理學的內容,有女性主義論理學,它是與「關懷倫理學」(Ethics of Care)及「關懷模型」(Caring Model)相對立,以女性主義的視角,對生命倫理學理論和實踐進行了批評。審視女性主義對生命倫理學的批評,對照和比較女性主義關懷倫理學與生命倫理學,我們發現女性主義關懷倫理學的理論和內涵,確實給人以清新的感覺,女性主義關懷倫理學與生命倫理學如能互補,將對倫理推理和倫理難題的解決,提供較好的倫理理論和實踐方法。
婦女受壓迫和男女不平等是階級社會存在的一種普遍現象,其存在的原因主要財產的私人佔有制度以及與之相適應的不平等的社會分工,包括性別分工模式。不同的社會分工模式決定了男女在社會生產中地位和作用的不同,也形成了一套男主外女主內,男尊婦卑、男高女低、男主女從、男優女劣的價值判斷體系。所以無論是政治上還是從學術上,國家一直都努力把廢除生產資料私有制和實現立法領域的男女平等,作為婦女解放的基本目一,社會主義社會不可能完全解決所有制問題。
在我國所有制多重性在市場經濟時期得到了更大的發展,在生產資料佔有權、使用權、支配權、經營權與管理權可以相對分離的背景下,女性在這些領域的權力和參與依然不如男性,男性在資源享有和支配方面的壟斷地位雖然有所松動,但從根本上說,佔有權與支配權向男性傾斜的格局依然沒有得到根本性逆轉。有資料顯示婦女處於更加不利的地位,男女的收入差別仍然很大。
第二,與生產力發展水平相對落後的局面相適應,我國社會分工領域的男高女低,男主女從的分工模式也未獲得根本性的改變。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資源調配功能的弱化,市場自發調節功能增強,男女在社會分工領域的不平等問題,已經在一定范圍內出現了繼續擴在的態勢。同時,隨著國際市場的競爭,也在實際中強化了性別之間的競爭與排斥,這種超越國界的競爭,無視男女競爭起點的不一致,使婦女發展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戰,加劇了婦女就業的艱難拉大了男女收入的差距。市場經濟的特徵默認了這些差距,並與之相伴隨、共生產。先進的社會主義制度,雖然力求從根本上控制著社會分工上不利於女性的方向變化,但其作用是有限的,是有過程的,這就決定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時期男女不平等問題將長期存在並表現出一定的復雜性。
第三,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格局,也將對婦女地位提高產生相應的距力。
在現代社會,科學技術和個人能力與分配的關系就越密切,在崇尚創新與個性發展的今天,所有制在分配中的作用,從總體上說是趨於弱化的。婦女雖然在個人能力上,並不天生比男子弱,但歷史形成的女性在資源和技術方面劣勢狀況,並不能在短期內獲得改觀,還承認因受教育程度以及社會觀念的影響,女人的潛力開發還遠遠低於男性,因而形成的女性能力的弱勢不可能短期內完成改觀,這必然影響到資源的分配,造成從資源分配到技術能力增長到女性發展這一鏈條上的不良循環,改變這種不良循環的態勢,實現男女平等,需要社會財富分配向女性傾斜。
第四,腐朽沒落的封建思想包括傳統的性別觀念,依照是影響現階段男女平等,制約婦女權益徹底實現的文化障礙。
幾千年的中華民族文化進程,雖然匯聚了許多精華,通過提煉加工,上升為現代的、先進的文化理念,但其中的許多糟粕,如男尊婦卑的男女美德的封建思潮都根深蒂固於人們的潛意識中,具有強烈的生命力,仍然在破壞著男女平等的系統,阻礙著婦女權益的實現。
第五,社會制度和政策的不完善,也是影響婦女發展的重要因素。
我國政府成立後,就一直致力於婦女平等的實現,從立法上不斷完善和修訂,為保障婦女權益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但隨著經濟的迅猛發展,知識經濟時代的興起,原來的法律體系已遠不能適應時代的需要,一些政府的政策也無形中制約了婦女發展,羈絆了男女平等的進程。
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西方女權主義運動的興起是在當時女性地位低下的社會背景中醞釀而成的。 ...
④ 歷史上英國公民選舉權是怎樣爭取到的
一、舉制度的產生和發展 英國的選舉制度源於中世紀英國國會中下院即平民院議員的選舉。1295年英王愛德華一世邀請僧俗貴族、騎士和市民三個等級參加國會。1343年國會分為上、下兩院。上院稱為貴族院,下院稱為平民院。貴族院議員由直接從國王那裡領有土地的貴族擔任,而平民院議員則由全部自由土地佔有者投票選舉產生。紅白玫瑰戰爭後登上英國王位的都鐸王朝實行專制統治,平民院議員的選舉制度受到干擾和破壞。國王常常指示負責各郡選舉工作的郡守,要求他們遵國王囑托選舉誰入平民院。同時,國王又以「特惠權」的形式賜予一些城市以派出代表參見平民院的權利。整個都鐸王朝時期由於國會很少召開,平民院議員的選舉自然也就名存實亡。可見,作為近代英國資產階級選舉制定歷史淵源的中世紀議會選舉制度,起初是限制王權的一種制度安排,而到專制君主制時已成為專制君主用於控制和利用臣民,鞏固封建制度的一種工具。 自18世紀中葉工業革命蓬勃開展以來,特別到19世紀初英國工業革命初步完成之後,情況有了很大的變化。隨著地主制經濟被最終擠出歷史舞台,英國社會的階級結構也發生了重大變化,貴族地主階級衰落了,資產階級(特別是工業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日益壯大。後者強烈要求參與政治,使本階級對工業化進程中增長的社會資源擁有更多的分配份額。這種要求最集中的表現是爭取普選權運動的開展。在此背景下,1830年代表資產階級利益的輝格黨在人民要求普選權的聲浪中提出了第一個選舉制度改革法。1832年經英王批准實施,這就是著名的1832年選舉改革法。該法著重解決了兩個問題:一是重新分配議會議員的席位,56個「衰敗城鎮」或人口少於2000的小城市的議員議席被取消,歸並到鄰近的郡區,另有30個人口在2000~4000的市鎮減少一個議席,將空出來的143個議席分配給人口眾多的新興工業城市和工業發達的郡。二是降低選民的財產資格限制,擴大選民隊伍。該法實施後,城市和鄉村共新增選民約20萬人,比改革前選民人數增加45%左右。當然,此次改革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各地區和各選區間選民人數與人口的比例差別還很大;議員人數與人口的比例各地區差別還很大;貴族在議會中仍佔有絕對多數議席。 1832年改革之後,英國相繼於1867年、1872年、1883年、1884年、1885年又進行了幾次大的選舉制度改革。其中,1867年的改革進一步降低了選民資格,重新調整了某些議席的分配,該法規定,各郡凡年收入5鎊者均擁有選舉權,城市中租用不帶傢具的住房在12個月內付租金達10鎊者也擁有選舉權,這就使一些工人貴族擁有了選舉權。1872年選舉改革的內容主要是把公開投票改為秘密投票。1883年頒布了取締選舉舞弊法,規定了選舉費用限額和選舉舞弊的刑罰。1884年改革統一了城市與鄉村選民的財產資格標准,城市工人也有了選舉權。1885年選舉改革了原來以郡、城市為選舉單位產生議員的選區劃分法為以人口的數量為標准產生議員的新選區劃分法。19世紀後期的這幾次選舉制度改革私人在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的財產資格限制、選區的劃分和議員名額的分配方面均作了重大改進,但仍存在四個沒有解決或沒有完全解決的問題:一是婦女的選舉權問題;二是居住和收入限制問題;三是選舉區選民人數與議員人數的平等劃分問題;四是平等選舉權問題即解決投票中的復票權問題。為此,20世紀初直至二戰後,英國人民為爭取合理的平等選舉權進行了不懈的斗爭,終於使上述四個主要問題逐步得到了解決。 1918年議會通過《人民代表選舉法》規定,男性公民從21歲起,婦女從30歲起,享有普選權,此外還降低了居住資格及收入限制,同時還建立了平等的選舉區,但仍規定了部分人可以享有復票權。1926年選民居住資格由6個月減為3個月。1928年婦女取得了與男子平等的選舉權。1948年的《人民代表選舉法》廢除了營業處所、倫敦市和大學選區的「復票制」,實行「一人一票、一票一價」的平等選舉權制。1969年的《人民代表選舉法》規定,凡年滿18歲的公民,依法均享有選舉權。至此,英國現代選舉制度中的核心精神――自由、平等和普遍的選舉才真正較為完整的確立起來。 二、選舉制度 (一)選舉資格 1、選民資格 根據法律規定擁有選舉權的公民或居民即為公民。英國法上對選民資格主要作了如下限制: 一是國籍限制。擁有英國國籍的臣民,包括居住在英國的任何英聯邦國家和愛爾蘭共和國的公民都有選舉權。其他外國人沒有選舉權。 二是年齡限制。英國現行法律規定,18歲為選民最低年齡資格條件,不到18歲者無選民資格。 三是居住限制。軍人選民在選區的居住時間限制至少是一個月,其餘普通選民在選區的居住時間限制至少是三個月。大批無固定工作和住所的季節工人就因此而失去了選民資格。 四是因精神問題和刑事問題而喪失投票行為能力和行為資格的人沒有選民資格。 五是選民必須經合法等級才具有選民資格。在英國無需選民本人登記,選民登記工作由地方的登記官負責。他們先以逐戶查訪所編成的原始名冊為基礎,然後不斷核對修正。 在英國法上,以下幾類英國人不享有選舉權:第一是貴族,但1963年的選舉法又規定:凡放棄貴族身份者即有權選舉議員;第二是服刑中的罪犯;第三是接受精神醫院治療中的住院患者;第四是選舉中犯有腐敗行為者,5年內不得選舉議員;選舉中犯有非法行為者,5年內不得參見犯此行為時所屬選區的選舉;第五是選舉前未登記為選民者。 2、候選人資格 根據法律規定具有當選為國家公職人員資格的公民為候選人。法律對候選人的資格要求分為積極條件和消極條件,具體而言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國籍限制。作為候選人者需具有英國公民資格,居住在因果的英聯邦國家的公民和愛爾蘭共和國的公民。其他外國人無候選人資格。 二是年齡限制。年滿21歲的擁有選舉權的人擁有被選舉權。不到21歲的英國人和居住在英國的英聯邦國家的公民和愛爾蘭共和國公民沒有被選舉權。 三是居住限制。英國對候選人沒有任何居住地點和時間限制,因為在英國人的觀念中,議員並不代表地方或選區的利益,他們代表的是國家利益。候選人可以在國家的任何一個選區參加競選。 四是職業和身份限制。比如,未償清債務的破產者;英格蘭、蘇格蘭和北愛爾蘭的神職人員;貴族;某些管理君主財產收益的官員;法官;文官;某些地方政府的官員;正規武裝不對成員;警察;公共公司董事會和政府委員會的成員,沒有下議院候選人的資格。 五是因精神問題和刑事問題而喪失行為能力和行為資格的人。 六是已登記為合格公民的人才有候選人資格。 七是在一個選區內需有10個選民聯名提名者(1人提議,1人附議,8人聯署),才有候選人資格。 八是要正式作為候選人需交納500英鎊的保證金。如果選舉結果未獲得八分之一的選票,保證金將上交國庫。 實際上,具備候選人資格的人真正要成為公職候選人需得到政黨的提名才有當選的可能。 (二)選舉方法 英國目前實行的是直接選舉制,即由選民直接選舉議員,這種選舉制度透明度較高,而且可以使選民的意志直接反映在最高權力機構的產生過程中。此外,英國的選舉實行自願投票原則,候選人或政黨組織可以拉票,但不能向選民施加壓力。 所謂的選舉方法主要涉及兩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是選區劃分方法。在英國二戰以前各個選區的人口與議員數的比例相差很大。丘吉爾政府為了確保各選區享有平等代表權,建立了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及北愛爾蘭四個常設邊界委員會,任務在於定期復查選區,根據人口或其他情況的變化,對議席分配作必要的調整。在選區的劃分上,除了地域和人口兩個因素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每個選區產生多少名議員。在此問題上,英國目前實行小選舉區制(或稱單名選區制),即每個選區只選出1名議員,選民一人一票,或選區選票總署的簡單多數的候選人即當選。 其次是選票統計的方法。現代國家選票統計的方法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多數代表制,另一種是比例代表制,多數代表制又可以分為相對多數代表制和絕對多數代表制。英國目前實行的就是相對多數代表制,也可以稱為簡單多數制。得到選區總選票的相對多數的候選人即當選。這種選票統計方法對大黨候選人極為有利,而不利於小黨的候選人和獨立候選人。 (三)選舉過程(程序) 英國的選舉過程與美國相比要簡單的多,持續的時間也較短。一般而言,有以下幾個環節: 第一,選民登記。英國大選的日期不是固定的,因而需要每年進行登記。登記由各選區所在地政府指派的一名登記官負責,每年的1月和7月進行。登記時要設一些登記站。登記的結果要編成選民登記冊。登記之後的合格選民可分為三類:一是一般住戶選民,即有固定住所,可在當地行使投票權者;二是軍職選民,包括在海外服務的軍人;三是納稅選民,只以納稅條件而取得在地方選舉中的投票資格。選民可以查閱自己的姓名是否已經登記入冊。對登記結果有異議的還可以在名冊公布後若干天內向專門為此事開庭的律師提起爭訟。 第二,候選人提名。在英國,候選人提名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社會組織和公民提出獨立候選人,這種候選人提名的必要條件和程序是:選區選民1人提議、1人附議、8人聯署,該被提名人即可以稱為下議院議員的候選人。另一種是政黨提名候選人,各政黨提名候選人的方式不同。工黨的議員候選人由地方黨組織挑選,只是提出候選人之前,地方黨應取得全國執行委員會和黨的負責人同意,在獲得相應選舉經費的保證金以後,才肯定其候選人資格。保守黨自1935年起由8人組成的關於議員候選人的全國常務咨議委員會挑選候選人。之前候選人要按照相關的要求填寫簡歷,在得到選區協會的贊同之後,一般就可以稱為全國常務咨議委員會批準的該選區正式的保守黨候選人。無論是政黨提名還是組織和公民提名所產生的候選人,一旦在確定,該政黨或社會組織和公民就需要向當局選舉提名委員會正式提出候選人申請,審查符合資格後還需交150英鎊的保證金。至此,候選人的資格就算正式成立了。 第三,組織競選班子。通常組織競選班子是政黨組織的事。政黨選舉實行專門的政黨選舉代理人制度。選舉代理人分為編外組織員、編內組織員以及編外代理人和編內代理人。其中編內代理人和組織員是職業的代理人。其職務通常由黨的中央機關駐各地的總辦執行(特別是地方組織)。在許多選區內,代理人的職務由地方黨組織的專職秘書執行,每個選區的黨組織都擁有相當的資金。代理人的職責在於盡力保證該黨的候選人在選舉中取得勝利,在其競選中指導著整個政黨,他指揮組織元到最重要的地方去監督反對黨的計劃和活動,研究選民情緒,預防可能的意外事件。候選人的一切活動,如召開選民大會、收集和監督徵集簽名、填寫選舉的登記表格、印刷和散發文件、布告等等,這些事物都取決於代理人。 第四,開展競選活動。從解散議會令宣布之日起,候選人就可以開始進行正式的競選動員活動,這種活動一直可以持續到投票日晚上10點鍾止。競選活動分為選區競選和全國性競選。選區競選包括通過廣播、電視、報紙、雜志、寄信、海報、標語等方式和手段向選民介紹和推銷自己。也可以是候選人在各選區中巡遊,向選民發表演說、介紹並解釋自己的政治主張,與選民交談或動員選民參與投票等等。除此之外,還有全國性競選,主要是指黨的中央組織及黨的領袖所從事的競選活動,包括宣傳黨的綱領政策、制定競選策略、安排競選活動日程等。 第五,投票。具體的投票方式有三類:一是出席投票,即選民本人直接到投票站投票;二是委託投票,根據英國法律的規定,在軍隊或軍艦上服務的選民可委託別人代為投票;三是通訊投票,一般是軍隊或軍艦上服務的選民以及在海外服務的選民,才採用這種方法投票。在大選時,全國有統一的投票日;在補缺選舉時,該選區也有統一的投票日。各選區設若干投票站,一般都設在教堂、學校等場所。 第六,選票統計和公布選舉結果。選舉日選民投票的最後時間一到(晚上10點),即中止選民投票。選舉工作人員中的計票人員和監票人員一起統計投票結果,並由專門人員書寫投票結果報告。投票結果選舉委員會確認有效並匯總後,由王室秘書負責宣布選舉結果及其有效性。 (四)選舉監督 在選舉監督的問題上,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由誰監督。根據英國法律規定,任何社會組織(包括政黨、利益團體等)和公民個人均可監督選舉,政府還設立了選舉委員會來專門監督選舉過程。 第二,監督什麼。首先是對選舉資格的監督(包括選民資格和候選人資格的監督),主要是對選民和候選人是否符合法定年齡、是否達到居住期限、是否擁有法律允許的國籍限制、預先是否已登記入冊、提名程序是否合法、是否交付了保證金、是否有不相容的職業及是否存在重大法律和品行問題,從而使選舉資格喪失;其次是對選舉過程的監督。主要包括對選舉過程及其行為,選舉經費來源及其使用,選舉時間、地點、方式和行為,選舉委員會行為及其結果等方面是否存在違法行為的監督。具體而言,比如,在選舉中是否有暴利、賄賂、收買等行為,是否存在民族、種族、性別、職業等方面的歧視,在選舉公告、選區劃分、投票站設置、投票方式等方面是否存在不合法的行為,等等。 無論是社會組織還是公民個人,如果發現上述選舉過程中的違法行為,都可以向有關機關提出爭訟。在英國,此類爭訟一般由負責修改選民名冊的律師處理。每年選民新的登記名冊公布後,律師就開庭一次,受理有關選民資格的爭訟,並作出合法的裁決。如果是對候選人資格存有異議則可以向當局選舉提名委員會或法院提出。開始時有關選舉爭訟的裁判權屬於議會,後改由獨立法院進行仲裁。1879年制定的《議會選舉法》將法官增至2人,並確定由英國高等法院王座法庭任命。選舉爭訟案件依照普通司法程序審理。如果經法院查實,確實存在違法即及不公正的行為,則可宣告該選區的選舉結果無效
⑤ 英國19世紀政治民主化進程。
[摘要]伴隨著社會經濟領域中的深刻變化,政治民主化逐漸成為19世紀英國歷史的主旋律。英國的民主化進程不僅在議會改革中體現出來,而且也在城市政府改革中體現出來。英國19世紀的大眾民主是在城市率先發展,並普及推廣開來的。城市在此充當了大眾基層民主的搖籃和發源地。以納稅人資格確定投票權,體現了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觀念,摒棄了議會選舉中的財產資格條件,這是向現代民主制方向發展的一個重要舉措,也是一個歷史進步。
[關鍵詞]民主化;「城市自治機關法」;英國;趨勢
伴隨著社會經濟領域中的深刻變化,政治民主化逐漸成為19世紀英國歷史的主旋律。其中,學術界普遍關注的是三次議會改革運動。然而,由於英國社會強烈的自治傳統,各地的地方事務一直帶有濃厚的地方和區域色彩,所以僅從中央政權的角度考察其社會民主化進程是遠遠不夠的。英國的民主化進程不僅體現在議會改革中,而且也體現在城市①政府的改革中。我國學者對於議會改革做過深入的研究,但對地方政府改革則涉及不多。本文旨在探索英國19世紀城市政府改革與社會民主化進程間的關系,以加深對近代英國歷史的理解。
一
19世紀英國城市政府的民主化改革,首先源於解決城市問題的現實需要。城市的急劇擴大,人口的迅速增加,城市功能的發展變化,使新興城鎮面臨日益嚴重的社會、經濟、治安等管理問題。19世紀上半葉,從卡圖街密謀到滑鐵盧事件,社會動盪不寧,城市發展和建設毫無規劃可言,城市街道曲折狹窄,住房擁擠不堪,聯排式、大雜院式和「背靠背」式房屋充斥新興的大城市,利物浦與曼徹斯特的地窟、瓷器區以及倫敦的貧民窟令人觸目驚心,公共設施則幾乎等於零,且不用說公園、綠地、博物館、藝術館之類,連最基本的生活設施都談不上。因此,城市發展本身的壓力導致了城市政府改革。
然而,英吉利民族崇尚傳統。在政治領域,恪守傳統「小政府」的「無為而治」,尊重地方自治傳統,18世紀以來,英國政府對地方事務介入越少越被認為合乎傳統。在經濟領域,自17世紀革命以來,亞當·斯密等人宣揚的「自由放任」取代重商主義而深入人心,幾乎成了英國經濟生活的金科玉律,人們深信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會自然地調節和推動社會經濟的發展,視國家干預為對政治自由和市場經濟的粗暴干涉。因此到19世紀,城市治理大都是歷史遺留下來的模式,分為自治城市和沒有取得自治權的城鎮,其治理方式各異。
一類是沒有取得自治權的城鎮。它們沒有特許狀,也就沒有自治市政府。從政治治理角度講,它們與周圍的鄉村一樣,依然處於郡守和治安法官的統治之下,繳納郡區稅(countyrate)。[1](p2)換言之,它們雖在物質形態上已發展為城鎮,但在治理結構和精神狀態上仍停留在鄉村,以古老的教區、采邑等為基礎,行政管理的幅度狹窄,職能有限。
另一類是自治城市。在英國歷史上,自治城市有著悠久的傳統,它們不少是從中世紀的自由城市發展而來的,其共同點是得到過王室的特許狀,有權選舉自己的市政官員,由市政官主持管理城市內部事務,還有權選舉自己的市長。「自治城市還有一個市議會,由12—24人組成,負責監督城市管理並備顧問。」[2](p300)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歷史的發展,自治城市的市政官往往為城市豪門所控制,視市政如家政。於是,市政當局成為城市上層手中的工具,父子、翁婿、兄弟、連襟接二連三地進入市政當局。他們只關心自身的利益,無力應付日漸繁雜的城市事務,更與近代民主精神完全相悖。雖說市政官的統治也不乏有效者,例如利物浦城市當局,但作為一個整體,舊式的城市自治體是以低效、封閉為特色的。這些市政衙門往往成為某些私人的囊中之物,缺乏公開性與透明度;不能隨著城市的發展轉變職能,成為為城鎮大眾服務的公共機構,走上民主之路。它只為城市有產者利益著想,不關心城市大眾的福祉,與城市的建設與發展嚴重脫節,與時代格格不入。
日益嚴重的城市問題並非「無為」而所能「治」。面對日益復雜和尖銳的城市問題,各城鎮恪守在經驗中求實的原則,因地制宜,大多以提請議會通過地方法案的方式,建立各式改善委員會、徵收地方特別稅來應付必要的開支,以解決專門問題。他們成立了約300個城鎮改善委員會,還有名目繁多的專門組織。其中伯明翰和曼徹斯特的改善委員會工作較為成功。早在18世紀下半葉,伯明翰的改善委員會就成功地清除了街邊有礙交通的障礙物,如凸肚窗、門前的石階、地下室入口等,從而得以鋪設起人行道,安裝街道照明設施。19世紀初,委員會獲得了新的權力,有權徵收新稅和舉借貸款,經濟實力增強,工作更有成效。曼徹斯特的第一個改善委員會是1765年成立的警務委員會,到19世紀40年代,它已涉足鋪路、照明、拆遷、消防、供水、清潔和煤氣供應等領域。不過,我們可以看出,實際上,改善委員會的工作是一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治療方案,只能進行專項治理工作,無法全面應付城鎮問題。因此,城市政府的改革勢在必行。
其次,英國經濟基礎的變動迫切需要政治上層建築領域的相應變革。18世紀下半葉以來英國經濟生活中的由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工業社會的巨大變動,使工商業資產階級的經濟力量急劇增長,19世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又增強了資產階級的力量。北方一些工業城市,如伯明翰、曼徹斯特等,本身是非國教徒的天下,其興盛繁榮全賴非國教徒,但城市卻仍然受舊的《宣誓法》和《市政社團法》的制約,非國教徒被剝奪了政治權利,沒有參與地方管理的權利。工商業資產階級的強大經濟實力與政治上的無權狀態極不相稱。
這樣,這時英國城市政府或已淪為某些私人的產業,或停留在農村統治體制下,無法為日益擴展的城鎮提供服務,城市政府的改革確實勢在必行了。此時,英國社會民主化運動已逐步走上穩健的正常軌道。18世紀下半葉以來的資產階級激進派運動風起雲涌,但畢竟沒有發展成法國那種急風暴雨式的社會革命,而是通過統治階級的理智退讓,以讓中產階級分享權力而獲得協調。這種英國式的改革開創了在體制內消彌亂源的先例,使19世紀成為政治民主化取得突破性進展的世紀。在這種歷史大背景下,英國城市政府的改革也就可能以民主的方式來解決,從而構成英國政治民主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
從改革的決策主體來看,19世紀英國城市政府改革主要有中央立法和城市地方立法兩種。在中央以1835年的《城市自治機關法》為開端,它實質上是1832年議會改革的續篇和尾章,其基本原則是在民主的基礎上改造自治城市政府。該法規定:第一,在178個城市裡,取消200多個陳舊過時的市政自治團體,用選舉產生的城市政府取代舊的市政官。城市政府由市議會、市長和市參事會構成。市議會是城鎮自治機關的權力機關,其成員由該城所有繳納地方稅②、並有3年居住資格的成年男性投票選舉產生,從而為全國統一了市政選舉的資格標准;市議會再選舉市長、市參事會;市議員任期3年,每年改選其中的1/3,參事員任期6年,每3年改選1/2,市長任期1年,可連選連任。第二,廢除市政官和法院的職權,將司法權轉交給治安法官和郡法庭,在城市實現司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分離。第三,市府財政公開,市政收入必須用於當地居民,不得為私人利益或娛樂之用,從而增加了市府財政和透明度,有助於減少腐敗現象的出現。第四,地方政府可以制定必要的法規。最後,市議會的討論公開,允許公眾旁聽。這樣,通過1835年的市政改革,自由、公開、民主的城鎮政府取代了封閉的舊式城鎮寡頭的統治,打破了城鎮寡頭對城鎮的行政控制。
在自治城市,市政府在其許可權內制定地方法規,徵收地方稅收以平衡收支,負責環境建設等等。[3](p223)新建立的市政府,其權力和職能日漸擴大,社會服務保障功能日益加強。從理論上說,原來的各式改善委員會的職能已轉歸新市政府所有,但在實際政治生活中,這些機構並未立即消失,而是仍繼續存在了一段時間;在法律上,新市政府有權繼承舊市政府財產,成為城鎮的實權機構,但實際上,城鎮寡頭不願輕易放棄自己的權力和財產,因此城市議會只是逐步確立起其領導地位。在此過程中,城鎮的社會職能仍在不斷地擴展,如果說在19世紀30年代只有市政府、議會和參事會等屈指可數的幾個機構的話,那麼,19世紀末,又增加了煤氣、自來水、電力、街道、下水道、公園、衛生、浴室、市場、圖書館、博物院等方面的新功能及其機構,充實了政府體系。另外,還比較成功地建立起了城鎮警察力量,以維持地方秩序。隨著城市功能的擴展,城市政府的職責日益擴大,以適應變革了的城鎮社會。新的城市政府較之舊的市政官,更能勝任城市的管理工作。19世紀英國市政方面的大部分問題是通過地方性立法解決的。當然,由於對城市的管理還處於探索階段,其立法大都是對城市問題的應付和即時回應,還缺乏總體規劃。
從城鎮統治的方式來看,我們以1870年為界,把1835年到1900年分為兩個階段。183521870年為分散式的統治階段,其間針對城鎮事務的繁雜和地方事務的專門性,創設了許多專門機構。如早在1834年就成立了濟貧法委員會,1835年成立了公路局,1848年成立了衛生局,1870年成立了教育局。到19世紀70年代,各式的地方性局、委有700多個。[1](p153)但缺陷是許多中央的法令、條文大都是「任意性」的,採用與否全在城鎮自己「,未能通過中央控製作用來改變自治市大小不等、區域劃分和地方管理多樣化的局面。所以當時的多數地方政府仍然存在腐敗和低效問題」[4](p365)。19世紀70年代後為權力日益集中階段。1871年中央地方政府部成立,開始統一規劃指導地方政府工作,英國的地方自治傳統才受到真正的沖擊。1872年設內政部③,以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指導和監督,並逐步充實中央政府的管理機構,開始了中央政府部門對地方政府的統一協調過程,建立起現代政府架構。
雖然說《1888年地方政府法》解決了郡級的設置《,1894年地方政府法》完成了除倫敦外的地方政府改革,但只有《1899年倫敦政府法》才是真正解決大都市———倫敦城市政府的法律規范,攻克了英國城市政府的最後堡壘。它規定,在1888年建立的倫敦郡區內重新建立28個首都自治市議會(Metropolitan Borough Councils)和1個倫敦城(City of London Corporation),以取代原有的38個教區委員會。[5](p477)
英國城市政府的改革初步建立了城市專業化的管理機構,並將權力日益集中化,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行政管理。這與19世紀資本主義制度走向成熟密不可分。隨著資本主義的日益成熟,經濟領域中壟斷與集中思想的抬頭,政治領域中國家機器也日益加強,對社會生活各方面進行干預。「國家開始處理經濟增長中出現的經濟和社會問題,以設法緩和日益明顯的社會緊張、城市問題和工業成熟所產生的問題,後兩個問題要求國家進行更多的福利立法和社會改革……政府不得不以全力應付社會動盪、貧窮和城市擴展等難題。」[6](p275-276)前述《城市自治機關法》即是從上而下由議會立法通過,由各城鎮遵照執行,除明確列入其中的城鎮外,其他城鎮只可申請援引該法,因此其立法不帶有強制性質,而是授權地方當局自行斟酌執行,其執行與否取決於各個城鎮,因此有人稱19世紀下半期為英國自治市的「黃金時代」。[7](p205)但它畢竟已是中央立法對城鎮事務的有力介入。當然,自由放任的思想依然根深蒂固,因此對於政府的干預還時有一些非議。例如,當1848年《公共衛生條例》頒布時《,經濟學家周刊》(1848年5月13日)的編輯抱怨道:「疾苦和災害,乃是自然的告誡,是無法免除的;在善心人士還沒有領悟到它們的目的和結局以前,要迫不及待地試圖以立法把它逐出世界,其結果往往是利少而害多的。」[8](p667)
英國地方政府改革以1835年改革為起點,在民主基礎上建立起新的市政府,以適應日益變動的城市社會,逐步發展成現代城市政府,履行日益擴大的社會管理職責,對城市社會的各類問題作出回應。城鎮越發展,城市規模越大,那麼城市的公共設施建設和管理任務越重,城鎮政府機構便越擴大:從市政公共設施到街道、供水、垃圾和交通,再到精神生活的基礎設施,如公園綠地、學校建設、圖書館和博物館。由於它從一開始就建立在權利(選票)與義務(納稅)相統一的基礎上,重在其職責———為城鎮大眾服務,而不在其官位和個人得失,因此這種新的市政官員已不再是舊式的城市寡頭,而是現代「公務員」了。到19世紀末,英國城市地方政府建設基本完成。
三
英國城市政府改革不僅僅是對市政府上層建築的有形改革,而且還在地方層次上開創了無形的民主化進程,它為城市和整個社會帶來了民主、自由、開放的精神。
首先,城市政府改革與三次議會改革一道,構成了19世紀英國政治民主化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18世紀以來,伴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進程,工商業資產階級人士在經濟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其經濟實力空前提高。如北方巨大的工業城市伯明翰的工匠們、棉業城市曼徹斯特的棉業巨頭、海港城市利物浦的「商人王子」,富甲一方,然而在政治生活中卻因是非國教徒而沒有發言權,政治大權操縱在土地貴族手中,使國家的政治上層建築與經濟基礎嚴重失衡,因而獲得政治權利就成為19世紀英國資產階級的主要歷史使命。由於英國政治生活中自1688年光榮革命以來所形成的漸進變革的傳統,激進運動的壓力,迫使統治階級逐漸退讓,打破土地貴族的權力壟斷,擺脫市政寡頭對城鎮的控制,建立起較為民主、開放的政治統治,所以民主與改革便成為19世紀英國政治發展的主要篇章,並誕生了密爾(舊譯穆勒)所宣揚的自由主義思想體系。在他看來,所謂政治自由就是自由地討論公共問題,並讓公眾參與政治決定。[9](p780)而下層人民則提出了《人民憲章》,要求普選權,把獲得選票、參與政治當做改善自己地位的手段。
這樣,從1832年的議會改革到1884年的改革,選民人數不斷增加,不僅中產階級,甚至於工人大眾也開始分享政治權利。這雖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普選權,但其民主化的總趨勢是無可否認的。資產階級開始在議會中占據優勢。據統計,1865年,在議會中的土地利益代表有436人,工商業、金融界的代表有545人,佔一半以上;到1900年時,後者增加到了77%[9](p350)。在中央的辦事機構中,通過文官制度改革和軍隊中的改革,使中產階級代替了世襲的腐敗官僚。在地方的政治生活中,1835年的市政改革法,使那些經濟強人在市鎮領域取得與之相應的領導地位,尤其是在新興工業城鎮中,工商業資產階級很快掌握了政權,如以曼徹斯特周圍的工業城鎮為例,羅契代爾和索爾福德的市議會中,從1856年到1890年,工商業資產階級的比例從52.5%上升到80.35%;在布萊克本和博爾頓的市長中,有60%以上是工商業資產階級出身[10]。在19世紀初的英國中央和地方政治生活中所表現出來的上層建築與經濟基礎相脫節的矛盾,通過改革、調整,逐步改變國家的政治上層建築,使之最終適應了經濟基礎的發展變化,體現了一定的民主原則。1869年的市政選民法給予所有擁有一年居住資格的納稅人投票權,最主要的是所有未婚女性享受同等的權利。[11](p75)到1894年,男女納稅人都有權在郡、行政教區投票,在婦女選舉權方面打開了一個缺口,難怪科布登說「市政改革法是我們法律中最民主的措施」[12](p115)。
一些歷史學家認為,1835年《城市自治機關法》規定的納稅人資格條件事實上使當時的英國城市大部分居民失去了選舉權,城鎮納稅人數目甚至大大少於1832年議會改革法的選民數目,因而並不能說明其民主性。[1](p15-16)也有人強調說,它與1832年改革法案一樣,都是黨派斗爭的產物,是兩黨政治斗爭在地方上的反映,是輝格黨在地方上排擠托利黨勢力④,與民主相距甚遠。但是我們認為,雖然從選民數量上來說,也許1835年的市政選民確實不多,但問題的關鍵不在於這些數字,而在於其基本原則,它以納稅人的資格取代了議會選舉中的財產資格,體現了納稅義務和投票權利之間的辯證統一的關系,變擁有財產收入之多寡的選民資格為向城鎮公共事業貢獻大小的納稅人資格來確定投票權利,體現了歷史的進步。雖然從數量上說,1835年納稅人只佔成年男子的3%—10%,直到1869年也才20%。[7](p203)但是,如同13世紀的大憲章在初期只是一份封建性的文件匯編,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其民主自由的性質才愈來愈體現出來一樣,1835年市政改革中的納稅人選舉權的資格,恰恰是奠定英國現代民主政治制度的基石之一。與中央的議會改革不同的是,從19世紀60年代開始,女性也開始加入了城鎮選民的行列,況且也是在城市率先實行了成年公民選舉權。[13](p129)到19世紀末,選舉權已擴展到全體公民,民主選舉賦予城市政府極大的政治合法性和權威性,市政官員對選民而非上級負責,在相當程度上體現了現代民主精神。
其次,城市政府的改革還具有指導性和現代性。它不僅把民主和代表原則運用到所有城市,而且還推廣到郡縣等農村地區,從而提供了一個具有現代政治精神的起點。隨著19世紀城市化進程的推進,廣大農村地區的生活也日益城市化,推行民主化改革就順理成章了。因為這時的鄉村居民已經接受和享受到城市文明,況且從中央一級來說,農業工人在1884年也取得了議會選舉權,因而農村地方政府的民主化改造也水到渠成了。1888年和1894年的地方政府法案,其宗旨即在於此。1888年法案規定設立郡和郡級市政府,1894年法案則規定設立都市區、農村區及教區的地方政府,在郡、郡級市設立民選的議會,區設區級議會,教區有教區議會;所有成年男女全部參加地方議會選舉,並擁有表決權,從而使民主和開放性原則在基層得到貫徹。由此,從中央到地方,從城市到鄉村,都按民主原則選舉產生了新的政府機構。
由於城市所具有的匿名性、民主性、公開性和自由性等社會屬性,英國的地方民主就由城市開其端,並在有著自治傳統的城市率先試行。在城市,人們的民主意願最為強烈,城市化快速發展使得民主思想的傳播極為容易。城市先行、農村隨後的民主和代表制政府機構改革的方向和做法既符合英國的傳統,還回應了英國的激進派運動和其後的憲章運動。因此,城市成為大眾基層民主的搖籃和發源地。
第三,1835年的市政改革法案具有開放性特點,並體現了行政管理公開化的趨勢。改革法雖然只涉及了178個自治城市,其目標和對象是對自治城市的市政團的改造,但它的意義不僅僅在此,它還為非自治城市的相應改革打開了大門。它規定:非自治城市可申請援引1835年的改革原則,這就為非自治城鎮政府的全面改革提供了可能性。因此,從1835—1855年這20年中,就有22個城鎮(其中絕大部分是新興工業城鎮)據此組織了新的市政府,到1900年,英國已經有了313個新城市政府。[1](p1502151)由此可見,1835年的改革法並不僅僅涉及它所提及的178個城鎮,而在於為其他城鎮的相應變革作了准備,尤其是為工業革命以來發展起來的新型城鎮提供了進行有效治理的方式和途徑。
改革還體現了城市政府行政管理的公開性。首先是決策程度的公開性。以19世紀中下葉各城鎮建設市政廳為例,當時市政廳被當做城市的標志性建築,就如同教堂是中世紀城市的標志性建築一樣。市政廳的建築與否、建築的風格、建築地址、預算、招標等都在公開的原則上進行。人們不僅僅把市政廳當做宏大的辦公樓,而且把它當做是進行盛大的招待會、音樂會的場所,因此市政廳客觀上具有議會廳、法庭、音樂廳等其他功能。更為重要的是,市政廳建築還體現出城鎮民眾日益表現出來的市民自豪感,它們往往成為一座城市的標志,納稅人用自己的錢,建築起精美、雄偉的市政廳,在建築規模、裝飾、布局方面相互攀比,體現了城市市民急於改變新興工業城鎮的形象的願望。因此,大部分的市政廳都有大型的風琴,以舉行大型的群眾性音樂會,把雄偉的建築物與提高大眾的藝術欣賞與審美能力結合在一起。其寬敞的廳堂、巨大的規模、成組的風琴,表明了市政廳所具有的公眾性質。很顯然,這樣的市政廳就不純粹是上流社會的官府衙門,音樂也不再體現上流社會身份地位,而是群眾提升其自身境界的工具。為了使新的市政廳真正成為城市標志性建築物,哈利法克斯在1848年設立市政府時決定,市政廳應該是城市生活與精神的體現,應位於市中心,建築在制高點上,應有一個令人注目的高塔,一個巨大的鍾樓。[4](p211)。市政廳的竣工揭幕往往是充分表達市民自豪感的典型場合,王室成員的光臨、盛大的集會、隆重的慶典,成為一般的場景。哈利法克斯市政廳竣工剪綵時,威爾士王子光臨,還有174節火車帶來的6.6萬觀眾,該市組織了1萬名主日學校的學生表演節目,一支500人的大型樂隊演奏樂曲。[7](p215)1858年9月7日利茲市政廳竣工剪綵時,還舉行了產品展銷會與大型音樂會,女王夫婦的到來更把慶典推向了高潮,城內到處彩旗招展,橫幅臨空,花團錦簇,人們個個喜氣洋洋。正如水晶宮博覽會成為1851年的標志一樣,利茲市政廳成了1858年的象徵。[14](p1742176)它體現了市民時代的自豪感,顯示了公眾精神和城鎮生活的開放性,展示了自由市府的活力和氣魄。直到今天,我們仍然能在英國大選時的計票處領略到19世紀市政廳建築的風采。19世紀中葉建成的市政廳還成為與鄉村地產斗爭中的堡壘。[12](p22)如果說鄉間城堡曾是農業英國的勢力所在,那麼如今,市政廳在很大程度上成為了時代標志。其次,市議會的會議允許市民旁聽,體現了現代政治過程中的大眾參與。最後,在市政府經費上實行公開原則,定期公布賬目和年度預算,進行賬目審計,審察地方政府開支情況,審計員由市民選舉產生,市鎮司庫受命對賬目進行摘要,其備份由納稅人公開審查。可見,19世紀的城市政府改革增強了城鎮行政決策和日常工作的透明度。
綜上所述,英國19世紀的大眾民主是在城市率先發展,並普及推廣開來的。城市充當了大眾民主的搖籃和發源地。以納稅人資格確定投票權,體現了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民主理念,摒棄了議會選舉中的財產資格條件,這是向現代民主制方向發展的一個重要舉措,這雖然還不是現代意義上的普選權,但畢竟是一個歷史的進步。從某種意義上說,城市本來就是現代文明的重要載體,其既有的匿名性和公開性特徵本來就是基層民主的溫床。英國經驗理性的民族傳統、在探索中前進的行為技巧,為英國大眾民主的發展開辟了一條現實的道路。
關於普選權
19世紀中期,英國有以男性普選權為主要訴求的憲章運動,提倡無論男性的種族、階級都有參政選舉的權利。19世紀的民主運動自由主義者和社會民主主義者,尤其在北歐,使用了口號「均等共有選舉權」。普選權運動包括社會、經濟和政治運動,目標在於把選舉權擴展到所有種族。但對於女性的女性普選權或投票權、選舉權等等則要在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才被重視。而最早的普選權運動發生在19世紀早期,聚焦於減除選舉所要求的財產條件。
許多社會原先都對投票權有種族要求。比如,非白種人不能在種族隔離制度的南非投票,這種情況在1994年多黨選舉後才結束。在民權運動之前,美國南方黑人只是在理論上有投票權,但有很多手段使他們無法實現普選權。3K黨在美國內戰之後成立,很大程度是要求脅迫阻止黑人投票。
有一些普選系統其實還是排除一些人的選舉權。比如,拒絕承認犯人投票權和精神上有疾病的人。幾乎所有司法系統都拒絕非公民居住者和未成年公民的投票權。
由全民普選歷史看來,雖然不同地方的制度或多或少有制度上的問題,人為的黑幕和貪污,但全民普選仍然是最尊重最多數人的,比較公平的方法,文明的象徵,也是全球各國的發展趨勢。
普選權只是民主化進程中的一種進步現象。起廣泛性並不能說明民主化的程度。
⑥ 女權運動的過程
歐洲17-18世紀的啟蒙運動中關於性別的兩種觀點中,以盧梭為代表的認為男女生而有別、婦女是低等性別應服從男人意志在家裡生兒育女培養理想公民的主張比男女平等的看法佔上風。
瑪麗?沃爾斯通克拉芙特在《為女權一辯》中批駁盧梭的偏見,她擁護法國革命自由、平等、博愛的原則。婦女積極參與法國大革命,要求與男人平等權利,但遭到第三等級男人拒絕並鎮壓了婦女發人權要求。
歐洲的工業革命導致男主外、女主內模式的定型化,中產階級婦女成為家庭婦女和男人的附庸,「真正女性的崇拜」和維多利亞時代的禁慾主義要求婦女成為道德天使。19世紀末,接受了啟蒙思想的歐美中產階級婦女在參與當時一系列社會運動的過程中,直接孕育、開啟了第一次女權運動,運動以爭取婦女參政獲得選舉權而告捷。進入20世紀,兩度爆發世界大戰,二戰後婦女退回家庭為男人騰出就業位置,中產階級婦女再度感受到「女性奧秘」(女性味和女人職責)的壓抑,在個體主義文化和蓬勃發展的左派運動中,歐美再次掀起新的女權運動,從運動初爭取男女平等權利,到現在已成為全球性的旨在改變所有不平等結構的文化批判運動。
⑦ 女權運動的國際婦運
資產階級婦女運動首先起於啟蒙思想深入人心的法國,接著在英國引起反響,又波及北歐等國。繼而在美國得到迅猛發展,不久遍及西方社會。法國女性主義是世界婦女運動的第一聲,它是在法國大革命中發展起來的,參加革命斗爭的婦女人數非常可觀。 1789年7月14日,婦女和男子一起攻克了巴斯底獄,婦女拿起武器參加到保衛巴黎和進攻凡爾賽的斗爭中去。這次斗爭是法國歷史上第一次婦女大規模行動,它標志著法國婦女運動的興起和法國婦女的覺悟。同時,貴族婦女和資產階級婦女開始舉辦沙龍,討論社會上一系列問題。1791年9月,奧蘭普·德古熱發表了《女權與女公民權宣言》,或稱《女權宣言》,提出了17條要求,它是世界上也是法國歷史上第一份要求婦女權利的宣言,表現了一種獨特的、完整的女權思想。
法國女權運動先驅們發表的《女權宣言》,更為深刻地觸動了英國中產階級婦女,使她們開始思考女性的真正地位和權利。1792年英國的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女士發表了《女權擁護論》,也稱《女權辯護》,詳細敘述了長久以來社會對婦女的不公正待遇,要求開發女子的智力,要求各方面的平等權利。她致力於為婦女謀求教育平等和社會平等權利的運動,後人稱為世界婦女運動的鼻祖,《女權擁護論》成為女權運動的理論武器。英國婦女開始組織自己的團體,進行爭取婦女權利的斗爭。
美國女權運動是在時期興起的。1776年美國頒布的《獨立宣言》,人人生而平等的天賦人權思想,成為美國女權主義的思想理論基礎。在獨立戰爭中,美國婦女不僅為爭取民族獨立而戰,同時也為爭取女性解放而戰。同年,美國女權運動的著名人物艾比蓋爾·亞當斯和瑪麗·奧提司·華倫等人聯名上書大陸會議,以婦女參戰為理由,要求給婦女以選舉權,所以講美國婦女運動以爭取婦女參政權為出發點。
日本婦女運動比西方各國略晚。日本的明治維新,促進了日本婦女的解放,束縛婦女言行的舊風俗、舊道德受到了沖擊。明治政府初期實行了一些把婦女從封建制度中解放出來的政策,如鼓勵婦女受教育,解放藝娟,婦女有了離婚訴訟權等等,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和教育的普及,經濟獨立的職業女性階層開始形成。一些爭取男女平等的勇士們,如福澤諭吉、植木枝盛等人鼓吹男女平等。一批出色的女權運動家,為爭取婦女的合法權益而斗爭,如岸田俊子、景山英子等。
興起時期的資產階級婦女運動,它的特點,一是參加人數有限,波及范圍小,只局限於資產階級中上層婦女;二是它的運動是與本國的各種運動聯系在一起的;三是婦女運動的內容只是處於發表宣言、成立團體,成果不顯著;四是各國政府仍然把婦女列為次等人的地位(例如法國大革命並沒有解決婦女問題 ,婦女運動不久也被壓制下去,1804年的《拿破倫法典》貫徹了一條男尊女卑的原則),這種對婦女的歧視,直到20世紀後才逐步得到糾正;但是婦女在斗爭中得到了啟發和鍛煉,這就為以後的資產階級婦女運動高潮的到來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爭取參政權的運動,使資產階級婦女運動形成了第一次高潮,成為一種推動歷史前進的社會運動。」19世紀40年代,資本主義政治、經濟、文化、科學不斷發展,資產階級的婦女獲得了同男子一樣的知識與技能,就業人數增加,現實處境需要婦女獲得政治權利,於是一個以爭取參政權為主的婦女參政運動便在整個西方世界發展起來。
19世紀20— 30年代,由於英國工業革命的發展,更多的女性參與了產業勞動和社會活動,並且首先展開了爭取政治權利的運動,1832年,在修正選舉法時,英國婦女便開始了爭取自己社會地位的斗爭。1960年以後,英國婦女開始了行之有效地參政運動,此時婦女參政運動的中心人物是哲學家約翰·穆勒,他認為實現男女平等,必須在法律上確立男女平等的權利。同時各種爭取參政權的婦女組織紛紛成立。1889年,富有實戰精神的女權運動領袖埃米琳·潘克赫斯特建立了「女權同盟」。1903年,她又同自己的兩個女兒組織起「婦女社會與政治同盟」,成為女權運動激進的核心力量。她們闖入演說會場質問首相或大臣,為了喚起社會各方人士對婦女參政運動的關注,她們還採取了激烈的手段,破壞設施、縱火、自殺等形式。與此同時,以福西特夫人領導的「婦女參政權同盟」,反對在政治運動中使用暴力手段,主張採取合法的斗爭方式,認為只有這樣才能達到獲得婦女參政權的目的。1909年12月,該同盟組織了大規模的爭取婦女參政權的請願運動,簽名者達28萬多人。但英國的婦女參政運動,沒有得到令人滿意的結果。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英國婦女的參政權才被逐步的承認 。
美國婦女參政運動開始於1647年,美國馬里蘭的一位婦女布倫特夫人要求給有財產的婦女一定的發言權,她是美國議會史上第一位要求承認婦女政治地位的女性。在南北戰爭期間,美國婦女將爭取女權運動與黑奴解放運動相結合,從而將美國的婦女參政運動推向一個高潮。1848年7月,由莫特夫人和斯坦頓夫人主持,召開了美國第一屆婦女權利大會,通過了《美國婦女獨立宣言》,它使美國女權運動有了比較明確的方向,將爭取婦女選舉權納入女權運動的奮斗目標之列。19世紀未,爭取婦女選舉權已成為美國婦女運動的主要宗旨。許多資產階級婦女紛紛建立婦女參政團體,積極開展爭取婦女選舉權運動。1890年,美國婦女成立了「全美婦女參政協會」,使各自為戰的婦女參政運動擰成一股勁,使爭取選舉權的斗爭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婦女運動由西向東席捲全國,斗爭方式日益多樣化和激進化,遊行示威,糾察、潔難政治候選人、絕食等等。在婦女運動的強大壓力下,致使一些政治領導人也公開支持婦女要求選舉權的活動。1918年,美國眾議院批准了婦女的選舉權,1920年正式生效,美國成年婦女與男子一樣有了選舉權 。
法國婦女參政運動是從創辦參政組織和女性報紙開始的。1869年,萊晶·里歇和瑪麗亞·德萊斯梅創建了「婦女權利同盟」。1881年,貝爾蒂娜·奧克萊創辦了《女公民報》,這是第一家參政派報紙。1900年,在國際婦女權利大會的影響下,法國婦女採取多種形式,如張貼廣告、巡迴講演、燒毀民法典,召開爭取婦女參政的大會等,法國勞動婦女以罷工的形式,支持婦女參政運動。法國婦女的參政運動歷時幾十年,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並未贏得婦方的洗舉權。直到1944年,法國憲法才確認了婦女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由於挪威劇作家亨利克·約翰·易卜生的常常引起爭論的「社會劇」特別是《玩偶之家》與《海達·高布樂》,在世界范圍內影響極大,提高了人們對於婦女地位的認識,因此,北歐諸國給予婦女選舉權要早於西方其它大部分國家。芬蘭於1906年、挪威於1913年、丹麥和冰島於1915年、瑞典則於1919- 1921年實行了婦女選舉權。丹麥與芬蘭也是最早接愛婦女擔任內閣成員的國家。1924年丹麥內閣中就有了女教育大臣 。
日本婦女參政運動是針對《治安警察法》中禁止婦女參加政治活動,要求修改該法的請願運動而開展的。1911年,以平緣雷鳥為代表的中上流社會的婦女組織了一個進步團體「青杯社」,並且創辦了《青杯》雜志。1920年,平緣雷鳥、市川房枝等人,為要求婦女在憲法上應有的平等權利與義務,又組織了「新婦女協會」。經過婦女們的努力,1922年《治安警察法》被修正。1932年以後,日本大興侵略之風,把日本婦女組織管制起來,婦女參政運動停止。直到「二戰」後,1946年日本婦女才有了參政權。 在資產階級婦女為爭取參政權而斗爭的同時,世界無產階級婦女除了參加這次斗爭之外,還開始了爭取自己地位的斗爭。
1871年,巴黎工人舉行起義,巴黎公社誕生。在整個斗爭中,巴黎無產階級婦女表現得很英勇,著名的女英雌路易絲·米歇爾,就是一名出色的婦女組織者,無產階級婦女在斗爭中成立了自己的組織,每當斗爭處於關鍵時刻,無產階級婦女直接參加戰斗,英勇頑強。馬克思對巴黎婦女為建立無產階級紅色政權所作的英勇斗爭給予很高的評價。巴黎公社時期婦女們創造的光輝業績,是19世紀下半葉勞動婦女解放運動的一個縮影。為世界無產階級勞動婦女斗爭樹立了光輝的榜樣。
在1917年十月社會主義革命的日子裡,俄國婦女在前線和後方,英勇戰斗。十月革命勝利,世界上第一個無產階級政權誕生,立即宣布廢除沙皇專制政府頒布的歧視婦女的舊法律,規定了一系列保障男女平等、保護母親、兒童,鞏固家庭的法令。前蘇聯婦女地位的根本變化,為世界無產階級婦女解放事業樹立了榜樣,同時也開創了世界無產階級婦女運動的新紀元。 工業革命後,資本主義經濟迅速發展,加深了新的階級矛盾,導致了被壓迫階級的反抗斗爭。資本家大量僱用童工、女工,用廉價勞動力來壓低工資,延長工時,排擠成年男工。女工勞動強度大,工作時間長,激起了女工的反抗,1837年的英國憲章運動中,女工積極參加,要求改善女工待遇。各國女工還多次舉行罷工,要求提高工資,改善勞動環境。1909年3月8日,美國芝加哥女工舉行聲勢浩大的示威遊行,要求增加工資,實行8小時工作制,以後宣布這一天為「國際勞動婦女節」,這無疑是美國勞動婦女斗爭的一大勝利。 1901年在日本社會民主黨的領導下,開展了禁止使用童工和婦女夜間上班的制度,日本女工多次罷工,為爭取自己的權利斗爭。
從20世紀初到「二戰」結束,這時期的世界婦女運動明顯發生了變化。一方面無產階級婦女運動的產生和發展,使無產階級婦女解放運動進入到一個新階段。另一方面資產階級婦女運動開始趨於低潮,其原因:一是許多國家資產階級婦女運動在獲得參政權後,以為目的已達到而放棄了斗爭;二是封建勢力反對女權運動開始回潮;三是當無產階級革命和無產階級婦女運動觸及到資本主義制度時,出於階級利益,資產階級婦女就完全站到資產階級立場上,為本階級的利益服務,而不再向本國政府爭取婦女權利;四是在法西斯獨裁的國家,德國、義大利、日本等國的婦女首先成為受害者,這些國家的婦女運動處於低落狀態。
⑧ 女性主義的發展簡史
西方女權主義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代女權主義 ( 19世紀下半葉至20世紀初): 西方女權主義起源於法國資產階級革命和啟蒙運動以後,19世紀下半葉出現第一代,和歐洲工業革命同步。1789年10月,法國大革命爆發後,一群巴黎婦女進軍凡爾賽,向國民議會要求與男子平等的合法人權,揭開了女權運動的序幕。1790年法國女劇作家高爾日發表了《婦女權利宣言》,提出17條有關婦女權利的要求。宣言後來成為女權運動的綱領性文件。1792年,英國女作家M.沃斯通克拉夫特發表《為女權辯護》一書,提出婦女應當在教育、就業和政治方面享有與男子同等的待遇。19世紀中葉,女權運動的中心從歐洲轉向美國 。直至1920年,美國通過法案,保障女性享有選舉權。
這一階段的特點是:目標明確,婦女要求與男子有相同的經濟、政治權力;以行動、實踐為主,側重於推動立法。最為典型的是拉拉.蔡特金領導的婦女同工同酬運動與各國女性爭取選舉權的一系列運動。這一階段奠定了女權運動的奮斗目標,也形成了女權運動是一場社會實踐運動的基調。教育、就業及政治權利的訴求歸根結底是最求女性追求平等的社會角色地位,而不健全、非理性的勞動力市場是女權運動的最大障礙。可以說,把女性在勞動力市場中的不利地位視為男女社會地位不平等的重要根源,就是這一階段形成的。盡管其後女權主義思想理論有了發展,勞動力市場的環境背景也在不斷變化,但是這種觀念還是在女權主義者中根深蒂固。
第二代女權主義(從20世紀初到20世紀60年代):現代女權主義,這一階段是女權主義在西方最重要的階段。女權主義者發現,盡管女性在政治經濟領域爭取平等的努力取得明顯的成果,但是婦女在社會生活中的不平等地位卻沒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善。例如,得到選舉權的婦女群體在政治依然處於從屬地位,同工同酬、平等就業基本得到保障的情況下職業隔離與職業發展前景不佳的問題凸現。這種矛盾的情況促使女權主義者向縱深思考,形成了獨特的女權主義理論,主要有三派:
社會主義女權主義:這一派別的代表人物是英國的朱麗葉忒.米切爾,她最著名的「提出女性主義的問題,給予馬克思主義的回答」就明白地亮出了馬克思主義的旗號。社會主義女權主義主要是從經濟和階級斗爭方面要求婦女和男性的平等,他們所重視的是婦女的經濟地位與物質生活。雖然有不同的解讀,但是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是社會主義女權主義的重要理論淵源。把無交換價值、無報酬的家庭勞動視為階級壓迫,積極地投身社會的生產勞動。在重視生產經濟領域的問題上,社會主義女權主義是第一代女權主義的直接繼承者。
自由主義女權主義:代表人物為19世紀英國的米爾、當代美國的傅瑞丹。米爾是英國十九世紀自由主義健將,他在他的代表作——《女性的屈服》一書中,集中地闡述了他的女性權益的觀點。米爾指出法律的不平等使得婚姻制度里的婚姻關系猶如主人與奴隸的關系。現代社會就是人們有遷徙的自由、選擇職業的自由,以及改善生活的機會。但是對已婚婦女而言,她卻沒有這些現代男人享有的自由。傅瑞丹繼承了18世紀以來自由主義的基本主張,同時又更加強調女性在公共領域的參與。因此,傅瑞丹在其名著《女性迷思》一書中,首先對女性的家庭角色展開銳利的解析與批評。傅瑞丹指出父權社會的文化機制竭盡所能地塑造一個幸福的家庭主婦形象,使得女性把自己的一生寄託於家庭與婚姻關系。然而這個理想形象,只是個迷思。為了發揮自我潛能,婦女必須和男性一樣從事公共領域的活動。故此,傅瑞丹鼓勵女性放棄以家庭主婦的形象作為自我認同,不過,她並未提倡女性在實質上放棄家庭生活,而是在事業與家庭間取得平衡。自由主義女權者認為家庭束縛是一種強有力的干擾因素,必須依靠國家立法干預,形成介入機制。因此,自由主義女權運動繼承了自由主義運動的衣缽,以爭取立法保障為主要訴求,積極維護婦女政治權利。
激進主義女權主義:這一派誕生最晚,活躍於20世紀60年代至70年代。嚴格地說,這一派並不是統一的思想派別,而是前兩種思想流派極端理念的集中表現。以美國的凱特.米麗特為代表,以她的著作《性政治學》為思想典範。這一派把社會主義女權主義的家庭私人生產剝削解讀為「性剝削」,把自由主義女權主義的家庭束縛解讀為「性束縛」,他們把女性和男性完全對立起來:男人是敵人,女人是朋友;男人是暴躁,女人是溫柔;男人是迫害者,女人是被迫害者;男人是壓迫者,女人是被壓迫者……實際上,他們將女權運動要求男女平等的社會訴求改造成了從根本上消除男女差異,直至女權至上。對女權運動的傳統領域——社會政治與經濟,他們抱著輕蔑的態度,他們把女性解放運動解讀為「性解放」,要求從根本上消解傳統家庭模式。他們的激進主張與「性解放運動」都在社會上引起了巨大爭議。
第三代女權主義:後現代女權主義,面對「性解放運動」造成嚴重的社會後果——保守主義對婦女解放運動的有力質疑,離婚率明顯上升,愛滋病泛濫等等,女權主義者開始反思。特別是在消除男女二元對立方面,形成了「溫柔的女權主義」「綠色女權主義」。他們一方面肯定了女權運動保護女性社會權益的成果,另一方面對女權主義者試圖顛覆傳統家庭模式提出了質疑。後現代女權主義還在成長階段,分為唯本論與構成論兩個主要派別。唯本論繼承了傳統女權主義的男女二元分界,試圖在承認男女差異的基礎上消除男女不平等。構成論則從根本上否定男女二元分界,強調性別角色的社會性,把男女平等的主張看成父權制的產物。雖然兩者理論出發點不同,但是都在認同傳統家庭模式基礎上完成婦女解放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