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清朝統治者對外態度是什麼他們在實踐中是如何體現的
閉關鎖國以後,清政府對外商的態度怎麼樣?歷史的真相告訴你答案
學過歷史的人都知道,清朝在末期都被打上了一個閉關鎖國的標簽。在我們的認識里,清朝的皇帝和大臣們固步自封,認為自己國家一切東西都是最好的,他們拒絕向西方學習,導致後來落後於西方國家一大截;停止了經濟來源的海上貿易,這讓國庫的收入減少了一大筆。所以很多人都把清王朝走向衰弱的主要原因歸結於閉關鎖國。
這種觀點很多人都贊同,但是很多人都不明白清政府當時的閉關鎖國究竟到了什麼程度,是不是直接影響到了當時和清政府有貿易來往的英國呢?今天我們從當時英國和清王朝的通商貿易來分析一下這個問題。
在鴉片戰爭還沒有爆發之前,當時清王朝雖然開始關閉貿易港口,不和外國做生意,但是和英國的正常貿易還在繼續,因為雙方都有自己的打算。英國方面為了撈到更多的油水,開始派調查小組對當時中國的貿易情況做調查。
而做這個調查的原因,是因為當時英國方面得知了英國的在華貿易遭到了嚴重的不公平待遇,但是事實呢?據調查組反映,當時中英的主要貿易港口是廣州,在那裡做生意的英國人,都認為這里是天堂。
那麼這個消息是不是真實的呢?我們先來一起看看,當時清政府對英國的貿易政策是怎麼樣的。首先我們從關稅來說,清政府當時對英國的進出口稅里,最高的只有%7.7,最低的甚至只有0.4%。這種稅率十分低,低到英國商人可以從兩國的進出口稅中狠狠地賺上一筆。從這就可以看出,英國當時受到的貿易優待條件十分好。
再來看看清政府的其他政策,盡管對英國的海關稅率已經低到不得了了,但是清政府就像是入了魔一樣,瘋狂地對其他想要來華貿易的商人開出低廉的稅率,目的就像促成更多國家的商人來華做生意。
更加誇張的是,對於一些國家急需要的東西,清政府有些時候直接豁免了所有的關稅,直接放人進來賺錢。都知道國家很大一部分收入來源於關稅,清政府開出這樣好的條件,讓這些外國商人怎麼可能不心動?
你以為這些已經足夠了嗎?不不不,為了促成更多海外貿易,清政府還在一方面放寬了條件,那就是所有商人,不論國籍,只要你是外國人,只要你帶著貨物,那你就可以享受到這些便利。都知道在當時,外商要想去那些資本主義國家做生意,國籍有著很嚴格的限制,不論是英國還是日本,除了簽訂了條約的貿易國以外,其他國籍的外商想要來做生意,不好意思,你打哪來回哪去。反觀清朝,完全就是大門大開隨時歡迎你來。
都說清朝當時對歐洲商人有所打壓,並且制定了一系列不公平的條款來制約這些外商在華貿易的發展,比如當時清政府嚴重限制了外商的人身自由等等。但是這些只是說說,真正得到落實的政策有幾條呢?
一條都沒有,並不是清政府不想這樣做,只是面對英國的壓力,清政府不敢這樣而已。面對英國商人在華的違規貿易行為,軟弱的清政府又能做些什麼呢?只能推出一系列條約來哄一哄對此不滿的華商罷了。從這就可以看出,英國調查組所說的確實是事實。
而以上這些也就說明了,盡管當時中國處於閉關鎖國的狀態,但是對於貿易方面清政府還是持開放態度,但是不斷地退步也導致了貿易只不過是給別人送錢罷了。
B. 清朝前期的對外貿易政策是什麼
清朝前期基本實行的是閉關鎖國的貿易政策,只有在廣州有一個通商口岸,還是受到官府嚴格管制的。一直到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爭結束後,才被迫開啟了五個通商口岸與英國及其他西方列強貿易
C. 1858年清政府與外國簽訂的條約是啥
1858年,中俄簽定了《璦琿條約》,該條約中沙俄割占黑龍江以北、外興安嶺以南的六十多萬平方公里土地,還把烏蘇里江以東約四十萬平方公里的中國領土劃作兩國共管。取得陸路通商和沿海口岸通商的權利,還取得在通商口岸停泊軍艦、內地傳教、領事裁判權和片面「最惠國待遇」等特權。
D. 清政府與英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詳細內容
南京條約原文:
一八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南京。
茲因大清皇帝,大英君主,欲以近來之不和之端解釋,止肇釁,為此議定設立永久和約。是以大清大皇帝特派欽差便宜行事大臣太子少保鎮守廣東廣州將軍宗室耆英,頭品頂戴花翎前閣督部堂乍浦副都統紅帶子伊裡布;大英伊耳蘭等國君主特派全權公使大臣英國所屬印度等處三等將軍世襲男爵朴鼎查;公同各將所奉之上諭便宜行事及敕賜全權之命互相較閱,俱屬善當,即便議擬各條,陳列於左:
一、嗣後大清大皇帝、大英國君主永存平和,所屬華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國者必受該國保佑身家全安。
二、自今以後,大皇帝恩准英國人民帶同所屬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五處港口,貿易通商無礙;且大英國君主派設領事、管事等官住該五處城邑,專理商賈事宜,與各該地方官公文往來;令英人按照下條開敘之列,清楚交納貨稅、鈔餉等費。
三、因大英商船遠路涉洋,往往有損壞須修補者,自應給予沿海一處,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將香港一島給予大英國君主暨嗣後世襲主位者常遠據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四、因大清欽差大憲等於道光十九年二月間經將大英國領事官及民人等強留粵省,嚇以死罪,索出鴉片以為贖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銀六百萬員償補原價。
五、凡大英商民在粵貿易,向例全歸額設行商,亦稱公行者承辦,今大皇帝准以嗣後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該口貿易者,勿論與何商交易,均聽其便;且向例額設行商等內有累欠英商甚多無措清還者,今酌定洋銀三百萬員,作為商欠之數,准明由中國官為償還。
六、因大清欽命大臣等向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強辦,致須撥發軍士討求伸理,今酌定水陸軍費洋銀一千二百萬員,大皇帝准為償補,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後,英國因贖各城收過銀兩之數,大英全權公使大臣為君主准可,按數扣除。
七、以上三條酌定銀數共二千一百萬員應如何分期交清開列於左:
此時交銀六百萬員;
癸卯年六月間交銀三百萬員,十二月間交銀三百萬員,共銀六百萬員;
甲辰年六月間交銀二百五十萬員,十二月間交銀二百五十萬員,共銀五百萬員;
乙巳年六月間交銀二百萬員,十二月間交銀二百萬員,共銀四百萬員;
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銀二千一百萬員。
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數,則酌定每年每百員加息五員。
八、凡系大英國人,無論本國、屬國軍民等,今在中國所管轄各地方被禁者,大清大皇帝准即釋放。
九、凡系中國人,前在英人所據之邑居住者,或與英人有來往者,或有跟隨及候候英國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御旨,譽錄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國人,為英國事被拿監禁受難者,亦加恩釋放。
十、前第二條內言明開關俾英國商民居住通商之廣州等五處,應納進口、出口貨稅、餉費,均宜秉公議定則例,由部頒發曉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納;今又議定,英國貨物自在某港按例納稅後,即准由中國商人遍運天下,而路所經過稅關不得加重稅例,只可按估價則例若干,每兩加稅不過分。
十一、議定英國住中國之總管大員,與大清大臣無論京內、京外者,有文書來往,用照會字樣;英國屬員,用申陳字樣;大臣批覆用札行字樣;兩國屬員往來,必當平行照會。若兩國商賈上達官憲,不在議內,仍用稟明字樣為著。
十二、俟奉大清大皇帝允准和約各條施行,並以此時准交之六百萬員交清,大英水陸軍士當即退出江寧、京口等處江面,並不再行攔阻中國各省商賈貿易。至鎮海之招寶山,亦將退讓。惟有定海縣之舟山海島、廈門廳之古浪嶼小島,仍歸英兵暫為駐守;迨及所議洋銀全數交清,而前議各海口均已開辟俾英人通商後,即將駐守二處軍士退出,不復占據。
十三、以上各條均關議和要約,應候大臣等分別奏明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各用?、親筆批准後,即速行相交,俾兩國分執一冊,以昭信守;惟兩國相離遙遠,不得一旦而到,是以另繕二冊,先由大清欽差便宜行事大臣等、大英欽奉全權公使大臣各為君上定事,蓋用關防印信,各執一冊為據,俾即日按照和約開載之條,施行妥辦無礙矣。要至和約者。
E. 1842年 清政府被迫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 內容是什麼
早上好O(∩_∩)O~
《南京條約》內容如下:
1、宣布結束戰爭。兩國關系由戰爭狀態,進入和平狀態。
2、五口通商。清朝政府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五處為通商口岸,准許英國派駐領事,准許英商及其家屬自由居住。
3、賠款。清政府向英國賠款2100萬元,其中600萬元賠償被焚鴉片,1200萬元賠償英國軍費,300萬元償還商人債務。其款分4年交納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則酌定每年百元應加利息5元。
4、割地。清朝政府將香港島割讓給英國。
5、另訂關稅則例。清朝政府將以公平的原則頒布一部新的關稅則例,以便英商按例交納。
6、廢除公行制度,准許英商與華商自由貿易。
望採納~
F. 為什麼清末那會兒英國非要跟清政府通商
那會正值第一次工業革命結束,英國社會生產力得到了質的飛躍,工廠所生產出來的產品數量遠遠超過了本國需求的數目。
通商是為了打開中國市場,令他們的商品得以傾銷,而且中國當時是亞洲第一大國(也就是最佳的傾銷商品對象)。這種方式帶來的利潤是非常巨大的。
英國也不是只跟清朝進行通商,當時英國幾乎跟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進行貿易,除了中國,還有他們在亞洲最大的殖民地:印度。
英國經過《南京條約》後,與中國貿易占優勢地位。同時在中國本地廉價收購了大量茶葉、瓷器、絲綢等被西方視為昂貴品的商品,同時銷往西方國家。這種方式遠比走私鴉片的利潤來得多。
G. 滿清政府英國簽訂了什麼條約
滿清政府與英國簽訂了如下條約:
第一次鴉片戰爭簽訂的有:
1.中英《南京條約》
又稱《江寧條約》。1842年8月29日簽訂。條約規定:1、中國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處港口;2、割讓中國領土香港;3、中國賠償二千一百萬。
1843年7月22日和10月8日,又簽訂了兩個補充條約:《五口通商章程》《虎門條約》。進一步規定了英國帝國主義在華的特權:1、壓低中國關稅,規定進口稅率5%;2、允許外國兵船停泊在中國通商港口;3、准許英國在「五口」租界。
意義: 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2.中美《望廈條約》
1844年7月3日簽訂。又稱《五口通商章程》。條約使美國取得了英國《南京條約》同樣的特權,並又規定:擴大領事裁判權,允許美國兵船自由出入中國通商港口。
3.中法《黃浦條約》
1844年10月24日簽訂。即《五口貿易章程》,使法國除取得了英、美在中國的同樣特權外,還增加:1、允許和保護在通商港口建造天主教堂和墳地;2、取消清政府對天主教的禁令,發還教堂。
第二次鴉片戰爭簽訂的有:
1.中英《天津條約》
1858年6月26日簽訂。主要內容是:
1、英國公使得駐北京,並在通商港口設領事館。
2、增開南京、台南、漢口、九江等九個通商口岸。
3、英國人可以往內地游歷、通商。
4、英國商船可以在長江各口往來。
5、中國給英國賠償白銀四百萬兩等。
H. 清朝中外經商錢怎麼結算
清朝的外貿結算很有意思,其實是民間帶動官方的。
起初,官方嚴禁海外貿易,當然沒有結算制度。但是,民間的外貿活動頻繁,主要結算方式就是原始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即為當場交易。交易的場所往往在偏遠邊境、遠離中國岸邊的海上、或者日本、南洋等地的碼頭。主要結算貨幣為單純的金銀(可以使用本國金銀幣,但全部折算為等重黃金或者白銀)。
中期,清政府在民間海事商務日益繁華的情況下,為增加國家收入,不得已開始一些外貿管理實踐,於是,在中俄邊境、沿海城市中,開始制定規則,其中包括外貿規則。政府的外貿規則偏重於稅收,幾乎沒有涉及商人之間的結算方式。而此時民間外貿的實際情況已經非常活躍,一些起源於西方,流行於現代的結算方式逐步被採用。這個時期結算的貨幣仍然以金銀為主,但更加偏向白銀。
後期,列強逐步侵入中國,對外貿易管理中清政府幾乎完全喪失了發言權。此時的外貿結算完全按照西方方式進行,近現代的多種交易付款方式都已出現。此時的結算貨幣不再局限於白銀,匯率概念在中國對外貿易中完全形成,多個國家的多種貨幣湧入中國。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民國。
I. 鴉片戰爭結束後,清政府採取了怎樣的通商策略,讓洋人也很郁悶
其實在鴉片戰爭結束之後,清政府開放了五個新的通商港口,但與外國之間的商品貿易卻設置了許多規定,因此讓洋人們感到不可理解,之後他們就用槍炮強硬地打開了中國市場的大門,而清政府也為自己的驕傲自大而付出代價。
雖然清政府的想法很美好,但面對著擁有堅船利炮的洋人來說,這一切都不是事。他們沒有把清政府的警告放在眼裡,反而是大搖大擺地出入這些港口,甚至還釀造了一系列沖突事件,然後以此為借口來發起戰爭,這樣他們就可以從中獲得更多的利益,而滿清政府也是無力抵抗的。
J. 1840年清朝與英國的貿易情況
1840年時絲綢出口還不夠發達,瓷器、香料、茶葉是主項,我們出口的東西多,就需要外國拿東西跟我們換,但他們除了自鳴鍾等「奇技淫巧」的奢侈品之外,沒有中國要買的東西,就只好拿黃金和白銀這些貴金屬來做交換。
當時,中國商品幾乎使歐洲經濟崩潰,相當於現在向非洲傾銷日用品,貴重金屬的缺乏,使歐洲的貨幣幾乎完全癱瘓。
英國人、西班牙人向中國出口鴉片,當時也是無奈之舉。
他們也知道:做這個生意是要下地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