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超市的過期食品怎麼處理
摘要 超市的過期商品一般都是退給當地經銷商,這個都是在經銷商供貨前簽協議的,經銷商會把退回的過期商品,返回原廠家,廠家會統一銷毀,比入牛奶會深埋,餅干食品類會當飼料,那麼跟高檔的食品怎麼辦呢,那隻能經銷商承擔大部分,超市只損失一小小部分罷了....
② 超市商品過期怎麼處理
一、正面回答
超市過期商品應當進行銷毀片是,對於已經過期的商品一定要毫不猶豫地丟棄,不要因為捨不得這一點損失而坑蒙顧客。一旦被顧客或者工商局發現了,不但口碑受損,生意受損,還會遭到懲處,那就因小失大了。超市出售變質食品的,消費者可以要求超市退一賠三,如果造成消費者身體不適的,還需要進行相應的賠償。
二、分析
1、超市負責人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准組織食品經營活動。
2、食品經營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規定衛生要求的人員不得參加直接接觸進口食品的工作。
3、購買的食品包裝標簽應當進行檢驗驗證,禁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准、超過保質期、無標簽或者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4、按照衛生管理制度,定期檢查食品經營場所的衛生狀況,發現問題及時改進,並做好記錄。
三、《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
第八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消費者的合法要求。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並超過十五日的,視為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一)經有關行政部門依法認定為不合格商品,自消費者提出退貨要求之日起未退貨的;
(二)自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期滿之日起或者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自消費者提出要求之日起,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義務的。
③ 買到過期食品怎麼處理
食品過期的處罰分兩種:(一)生產經營過期的食品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二)銷售過期的食品的,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以上的賠償金
如果過期食品在食用的時候沒有任何異常,使用後身體也沒有任何反應,那就可以繼續觀察,過一兩天都照常,那就不用擔心了,只要做到不經常食用過期食品即可。
如果使用過期食品後身體出現不適,如惡心、嘔吐、腹瀉等,要立刻去醫院就醫,交給醫生來處理,不可掉以輕心。
當你發現購買的食品過保質期後,拿上你購買的過期食品,盡可能以最短的時間回到你購買的商店或超市,說明購買情況。
如果是在大型超市購買的過期食品,除帶過期食品外,還要記著將結賬小票帶上,到服務台說明原因,一般超市就會給退款的。
如果是在大型超市購買的過期食品,除帶過期食品外,結賬小票弄丟了,要將食品包裝袋上的價格條碼保留好也行,這樣以條碼為依據,說明情況有時也可以退款。
如果是在街邊小店鋪的過期食品,沒有票據時,要注意將買食品時的時間說清楚,過期食品包裝盡可能地保持完好,一般說明情況,小店也會換貨或退款的。
如果是在超市或街邊小店鋪的過期食品,沒有票據時,也沒有可以證明的標識,最好自認倒霉了。如果票據和標識齊全,沒有得到合理的賠款,可以投訴到315熱線,進行維權。
④ 超市、便利店的過期食品是如何處理的如牛奶,麵包,方便麵等
我們在生活中買那些食品牛奶的時候都會去看有沒有過期,而超市便利店裡邊的過期食品,不同的店也有著自己不同的處理方法。
我去年寒假的時候在我們這里的一個超市打過工,所以對里邊的處理方式還是了解的,首先說一下牛奶,我們那個超市有一個牛奶專區,每天都有人去查是不是有快過期的,如果發現有十天之內就過保質期的,立馬開始降價處理,或者是放到我們前台的獎品兌換處,這樣就能堂而皇之地賣出去,有一些家庭都喜歡買這些半價商品,而實在賣不掉的就會把他們返回原廠家,原廠家是回收這些產品的。
上邊的哪些做法都是一些良心賣家的所作所為,我小時候家裡那邊的便利店都存在改生產日期的現象,畢竟是一個小地方,商品很容易滯銷,而賣不出去就會造成損失,商家都是精明的,就會用黑筆改一下生產日期繼續去賣,這種行為現在還存在與那些修奧便利店中。
⑤ 在超市買的東西過期了怎麼辦
1、在超市買到過期的食品,可以要求經營者增加賠償,增加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按照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賠償額不足伍佰元的,按五百元計。
2、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公民有權對市場進行監督,有權用法律武器打擊違法行為。其次,超市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應負法律責任。依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是禁止銷售的,經營者負有不向消費者出售這種食品的法定義務,並且應該熟知所銷售的每種食品的最後期限,在食品過期後仍予銷售這種行為,屬於違法行為。經營者沒有將臨到期食品放置於臨到期食品專櫃,也沒有將過期食品公告於公眾,而將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按正常方式銷售,帶有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性質,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按2014年3月15日實施的新消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按照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本案中,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為10.5元,不足五百元,按新消法規定,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⑥ 超市裡面過期的食品如何處理
大型超市一般都會做臨時促銷,就是哪種買贈,基本上一個是近期的一個是快過期的。
還有的地方就直接把貨品撤架,退回廠家換貨。
最損的辦法就是內部消化,以進價處理給超市內部員工,或者拿到超市外面賣給貪便宜的人。
不過不會等到真的過期。。過期的東西是不允許賣的,再說也根本賣不動
⑦ 發現超市有過期商品應該怎麼辦
發現超市有過期商品應該:
1、食品安全法,是不允許販賣過期食品的。
2、打電話315質量監督局 貨工商局
超市實施的措施有:
1、廠家回收,這個在進貨時就約定好。
2、馬上進行打折處理,降低損失。
3、過期扔掉。
大部分超市都有辦法將這種損失減小到最低。超市裡大部分部門,尤其是那些貨物保質期短的部門都會在貨物差不多賣光的時候才進下一批貨。所以有時候去超市,會發現新鮮野生大馬哈。
相關內容介紹:
1、超市負責人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准組織食品經營活動。
2、食品經營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規定衛生要求的人員不得參加直接接觸進口食品的工作。
3、購買的食品包裝標簽應當進行檢驗驗證,禁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准、超過保質期、無標簽或者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4、按照衛生管理制度,定期檢查食品經營場所的衛生狀況,發現問題及時改進,並做好記錄。
⑧ 超市購買過期的食品如何處理
超市買到過期食品,可以要求三倍賠償。也可以到工商局投訴,投訴不成的就向法院起訴。
超市買到過期食品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一)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二)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四)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五)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六)生產經營未按規定注冊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冊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 (七)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業以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生產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 (九)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後,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生產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依照前款規定給予處罰。 生產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或者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相關產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第一款規定給予處罰。
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