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英國與國家總理一般權利與級別的官職是什麼
應該是英國副首相
英國首相表面上是和總理對等,但實際上,國王是沒有實權的。所以,首相實際上就是國家的政府首腦,對我國的國家主席,美國總統是一樣的。
而和我國的總理在權力上對等的,也只能是副首相,下面就是外交,國防大臣等,相當於我國的部長。
所以,只能是英國副首相,現任是約翰·普雷斯科特。(圖上這位就是)
『貳』 英國首相在中國是什麼職位
首相相當於中國的總理。
首相為「首席宰相」的縮寫,是君主立憲制國家中內閣首腦的中文通稱。內閣是政府最高級官員代表政府各部門商議政策的組織。而首相就是內閣政府首腦,主持內閣會議,總攬政務。
總理,中央政府,國務院的最高的領導,負責國家行政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
『叄』 英國首相、內閣、議會之間的關系
議會是由大選產生的,內閣則由議會產生,並必須對議會負責。議會選舉中多數黨的領袖即當選首相,而首相組建內閣,即首相的政府班子。
議會是英國政治的中心舞台,它是最高立法機關,政府就是從議會中產生,並對其負責。英國的國會為兩院制,由上議院和下議院組成。
英國首相是英國下議院多數黨的領袖自動當選。而要成為下議院的多數黨,需要全體議員在各自的選取努力拉票,民眾的選票是投給該選區的候選人的,而並不是直接投給首相本人。因此,選民通過選舉自己的代理人進入議會,間接地選舉產生了多數黨和首相。
(3)英國首相的下級職位是什麼擴展閱讀
英國第一任首相羅伯特·沃波爾當時擔任財政大臣的職務。由於喬治一世對英國事務不感興趣,也不懂英語,不能參與內閣討論,因此首席大臣羅伯特·沃波爾主要負責國家的政治事務。
在羅伯特·沃波爾之前,英國君主自己行使首相的職責,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與組織政府。從羅伯特·沃波爾之後,君主的影響力衰退,首相的職務逐漸由議會中多數黨的領導人擔任。
「首相」最初被用來形容專制君主的首席大臣,也用來指國王的走狗。像羅伯特·沃波爾、喬治·格倫維爾和諾斯伯爵都強烈抗議自己被稱為首相。
1937年議會通過《國王的大臣法》後,「首相」這個稱號被正式定下來,同時首相兼任第一財政大臣的職務。但是很長一段時間內,人們習慣用第一財政大臣的稱號勝於首相的稱號。
『肆』 英國官史。求各個官職名稱
愛的時光
『伍』 在英國 國王下面一級是什麼官
歷史上曾經有個副國王的職位。
現在國王下邊就是王儲了,英國王儲一般封號都是威爾士親王,再往下就是首相了。
『陸』 首相的職務是什麼
首相職務相當於元老院院長、首輔大臣、總理大臣、國務卿、行政院院長、國務院總理之類;是一國的最高行政首腦;其職權范圍是輔弻皇帝、國王、總統、國家主席等國家元首行使一國最高行政權;古今中外均有相應的明文規定:首相、首輔大臣、總理大臣、國務卿、行政院院長、國務院總理等最高行政首腦除可干預行政法規實施外,不得干預司法、更不得干預立法。其中唯有羅馬元老院例外,有司法、立法權。
『柒』 英國首相相當於我國的什麼職務
英國首相(Prime Minister):代表英國王室和民眾執掌國家行政權力的最高官員,英國政府首腦。相當於我國總理。
『捌』 英國首相在清朝相當於什麼職位,對應官名是什麼
英國首相在清朝就相當於皇帝的職位。因為他是實際掌權者。而英國的王子,基本上只是個名字。
『玖』 英國首相職位
英國首相的正式職位是第一財政大臣。其實就是個管錢的官兒。上面應該有兩個領導,一位是女王,一位是老百姓。
『拾』 求英國各部門官職的名稱
1、財政大臣
財政大臣是英國內閣中,主管經濟與金融事務之官員職稱,通常簡稱財相。
財政大臣負責管理國王陛下財政部,職位相當於其他國家的財政部長。財政大臣一般被認為是四大國務大臣之一,在近年來,地位更是僅次於首相。現任財政大臣是菲利普·哈蒙德。
2、英國外交和聯邦事務部
英國外交和聯邦事務部(Foreign and Commonwealth Office,通常叫作 Foreign Office或FCO)是英國負責推廣海外利益的政府部門,由英國外交部及聯邦事務部於1968年合並而被創設。外交和聯邦事務部的首長是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通常被簡稱為「外交大臣」。
這個職位與財政大臣和內政大臣一起被看作內閣的三個最有威望的職位。這些職位與首相一起構成重大國務官位。
3、內政大臣
內政大臣(英語: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Home Department,簡稱:Home Secretary),英國內政部的部長,掌管英格蘭和威爾士的內政、全英國的移民和公民事務。現任內政大臣為賈偉德,服務於特蕾莎·梅內閣。
4、掌璽大臣
這個職位首先就像它字面上講的掌管英國的國璽,負責保管國璽和起草、頒發各種政府文件,歷來就是政府首席大臣,因為他是國家最高權力的象徵——國璽的掌管人 。
所有重要的政府法令、條約、議會宣召令、國王賞賜令、委任書、特許狀,均由大法官擬定和頒行,都必須加蓋國璽才能生效。
5、首相
首相為「首席宰相」的縮寫,是君主立憲制國家中內閣首腦的中文通稱,如英國、日本的內閣首腦。
首相的產生各國規定不一,英國首相只能由下院多數黨領袖擔任並由英王任命;日本首相由國會提名經議員選舉產生,並經天皇任命,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在議會中佔多數議席的政黨(執政黨)的領袖(總裁)是當然的首相。首相享有非常廣泛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