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英國內閣成員如何產生
法律分析:英國政治中的內閣制是長期演變的產物。早在中世紀的末期,協助君主進行管理並向君主提出建議的「國王大委員會」中產生了「樞密院」。1540年,樞密院正式成立。最初「樞密院」成員約20人,主要由國家官員和王室成員組成。在一般情況下由國王主持會議,並定期召開。會議內容是討論政府的重大問題。到了斯圖亞特王朝時期,樞密院成員越來越多,非常龐雜,活動不靈便。為了更有效地進行工作,並且在樞密院成員之間就某些問題達成。議會選舉,佔多數席位的政黨執政,首相一般為該政黨的領袖。
法律依據: 《自由大憲章》 第二條 任何伯爵或男爵,或因軍役而自余等直接領有采地之人身故時,如有已達成年之繼承者,於按照舊時數額繳納承繼稅後,即可享有其遺產。計伯爵繼承人於繳納一百鎊後,即可享受伯爵全部遺產;男爵繼承人於繳納一百鎊後,即可事受男爵全部遺產;武士繼承人於最多繳納一百先令後,即可享受全部武士封地。其他均應按照采地舊有習慣,應少交者須少交。
㈡ 在英國,內閣就是政府嗎內閣成員一般有多少
英文Cabinet的譯名。原意為「內室」或「密議室」。某些國家最高國家行政機關—中央政府的名稱。在內閣制的資本主義國家,內閣是由議會中佔多數席位的某個政黨單獨組成,或由議會中構成多數席位的幾個政黨聯合組成,由國家元首任命。內閣最初始於英國,有英王的樞密院外交委員會演變而來,十七世紀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後,在英王威廉三世時,樞密院與外交委員會已有內閣之稱。1717年以前,內閣會議習慣上由英王主持,1717年之後,當時英王喬治一世由於不懂英語而不再主持內閣會議,於是內閣會議改由一名大臣主持,這樣就產生了首相職務,並形成了英王不得參加內閣會議的慣例。這實際上是反映了英國資產階級在革命後對英王權力逐步限制和削弱。一般認為,正規的內閣制始於英國1721年成立的以羅伯特沃波爾(1676—1745)為首的內閣。但直到1900年,英國議會的布告中才第一次出現內閣一詞,1937年通過的《國王大臣法》,內閣這一名稱才正式有了法律依據。以後,內閣這一形式,為許多資本主義國家所採用,成為這些國家的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內閣首相(總理)就是政府首腦。一般來說,所有政府大臣(部長)都是內閣閣員。但在英國,內閣是政府的領導核心,通常由外交、財政、國防、內政以及大法官等主要政府大臣組成,並不包括所有的政府大臣。參加內閣的大臣稱為閣員大臣,其餘的政府大臣則稱為非閣員大臣。
內閣在各種不同情況下,各國公眾也常賦予它們以不同的名稱,如英國首相在內閣會議前,與親信或有資望的閣員,討論重大方針政策,取得一致意見,以便向內閣會議提出。這種內閣中的「內閣」被稱為「內內閣」或「小內閣」。在沃爾波爾執政時期就已出現過這?quot;小內閣;1956年,英國首相R.A.艾登(1897~1977)為了應付蘇伊士運河事件,和財政大臣、外交大臣、海軍大臣也組織過這種「內內閣」。還有一種內閣,人們稱之為專家內閣,又叫「人才內閣」。它由不代表黨派的專家擔任部分閣員組成,往往是在資本主義國家遇到政治、經濟危機,組織政黨內閣有困難的時候,讓一些財政學家、經濟學家等參加內閣、擔任部長,企圖以此渡過危機。和這種情況相類似的還有「事務內閣」,它不是以政黨為基礎,而是以個人才能和地位等條件為基礎,由國家元首指定人員組成。閣員包括無黨派人士、專家,也包括不以黨派關系參加內閣的政黨成員。這也是資本主義國家為應付政治和經濟危機,在組閣困難時而採取的一種內閣形式。還有一種經常出現的名稱,叫「過渡內閣」,又稱「看守內閣」,這是資本主義國家議會對內閣通過不信任案後、新內閣未產生前暫時維持日常工作的內閣。
㈢ 英國內閣成員是怎麼產生的
內閣的成員由內閣的首腦從與其政見相近的議員中挑選,或由參加內閣的各黨派協調分配名額產生,然後提請國家元首任命。
國家元首對內對外名義上代表國家,但並無實際行政權力,由內閣代表國家元首對議會全權負責。元首頒布法律、法令和發布文告時,都必須由首相或有關閣員副署。
內閣接受議會的監督,定期向議會報告工作。如內閣得不到議會信任,其閣員必須集體辭職,或由內閣提請國家元首解散議會,重新舉行議會大選。
新議會如果仍對內閣表示不信任,內閣則必須總辭職,由國家元首任命新首相組織新政府。
(3)有多少人通常是英國的內閣成員擴展閱讀:
漢諾威王朝時期,內閣會議開會時,在國王不出席的情況下,為了在討論時取得一致意見並把意見集中起來通知國王,漸漸在內閣大臣中出現了一個主持討論的人。
國王本人也感到有了這樣一個人可以使意見容易集中,避免分歧,既有利於他對內閣意見的掌握,也有利於使內閣的意見在議會獲得通過。
這樣,在內閣會議中就漸漸突出了一個主持內閣會議的領導人物。最初,這個人物並無固定稱謂,所謂「首相」是後來才出現的名稱。
㈣ 內閣大臣一般有什麼人
內閣大臣一般有:國防、內政、外交、財政、經濟發展、教育、交通、文化、衛生等等大臣組成,一般在20人左右。
比如:英國布朗內閣名單:
首相-Gordon Brown
內政大臣-Jacqui Smith
外交及英聯邦事務大臣-David Miliband
國防大臣兼蘇格蘭事務大臣-Des Browne
財政大臣- Alistair Darling
司法大臣及首席大法官-Jack Straw
衛生大臣-Alan Johnson
環境、食品及鄉村事務大臣-Hilary Benn
國際發展大臣-Douglas Alexander
商業、企業及規管改革大臣兼貿易委員會主席-John Hutton
婦女事務大臣-Harriet Harman(她同時是下議院的領袖)
就業及退休保障大臣兼威爾士事務大臣-Peter Hain
交通大臣-Ruth Kelly
社區及本地行政事務大臣-Hazel Blears
財政部政務次官兼工黨黨鞭長-Geoff Hoon
兒童、學校及家庭事務大臣-Ed Balls
內閣辦公廳兼蘭卡斯特公爵領地大臣-Ed Miliband
文化、傳媒及體育大臣-James Purnell
北愛爾蘭事務大臣-Shaun Woodward
樞密院議長(上議院領袖)-Ashton男爵(Baroness Ashton of Upholiand)
首席財政秘書-Andy Burnham
創新、大學及技能大臣-John Denham
㈤ 外媒:英國新內閣名單出爐,哪些人將擔任要職
據了解,英國新內閣名單出爐,將擔任要職有以下這些人:
特蕾絲·科菲被任命為副首相兼衛生大臣;誇西·科沃滕被任命為財政大臣;詹姆斯·克萊弗利被任命為新任外交大臣;蘇拉·布雷弗曼被任命為內政大臣。
除此之外,此次出任內政大臣的蘇拉·布雷弗曼,和蘇納克一樣,也是一名印度裔。另外,特拉斯的“好朋友” 特蕾絲·科菲,將出任英國副首相兼衛生大臣一職,而她則是一名白人女性。
有意思的是,到如今,特拉斯還未任命蘇納克的支持者接手內閣重要職位。相反,在此前的派首選戰中,支持蘇納克的三位前內閣成員,也順勢“淪為”後座議員。
以上就是我的見解。
㈥ 英國內閣有多少大臣
英國內閣組成如下:
總理
副總理
首席財政部長
樞密院大臣
首席部長兼下議院領袖
出納員
外交和聯邦事務大臣
首席財政部長
內政大臣
國防部長
商業、創新和技能部長
就業和養老金部長
司法部長兼首席大法官
教育部長和婦女事務部長
社區和地方政府部長
衛生部長
環境、食品和農村事務部長
國際發展部長
蘇格蘭部長
能源和氣候變化部長
交通部長
文化、媒體和體育部長兼平等部長
北愛爾蘭事務大臣
威爾士事務大臣
上議院領袖兼蘭開斯特公爵大臣
㈦ 請介紹一下英國有多少位內閣大臣以及的名稱
的確,每任首相都會對內閣進行大的調整,比如今年,布朗就取消了副首相的職位,並且拆分了教育和技術部和貿工部。以下是目前的內閣名單:
首相-Gordon Brown
內政大臣-Jacqui Smith
外交及英聯邦事務大臣-David Miliband
國防大臣兼蘇格蘭事務大臣-Des Browne
財政大臣- Alistair Darling
司法大臣及首席大法官-Jack Straw
衛生大臣-Alan Johnson
環境、食品及鄉村事務大臣-Hilary Benn
國際發展大臣-Douglas Alexander
商業、企業及規管改革大臣兼貿易委員會主席-John Hutton
婦女事務大臣-Harriet Harman(她同時是下議院的領袖)
就業及退休保障大臣兼威爾士事務大臣-Peter Hain
交通大臣-Ruth Kelly
社區及本地行政事務大臣-Hazel Blears
財政部政務次官兼工黨黨鞭長-Geoff Hoon
兒童、學校及家庭事務大臣-Ed Balls
內閣辦公廳兼蘭卡斯特公爵領地大臣-Ed Miliband
文化、傳媒及體育大臣-James Purnell
北愛爾蘭事務大臣-Shaun Woodward
樞密院議長(上議院領袖)-Ashton男爵(Baroness Ashton of Upholiand)
首席財政秘書-Andy Burnham
創新、大學及技能大臣-John Denham
㈧ 英國政府由哪些人組成
英國政府機構:
在英國,國王或女王雖然從法律上講,是行政首腦,但並無實權,在現在多是象徵意義的意思。
聯合王國是君主立憲制國家,國家的首腦是國王或女王,聯合王國以君的名義,由國王或女王陛下政府治理。英國的議會制度並不是基於成文憲法,英國憲法不由單一文件構成,而由成文法,習慣法和慣例組成。司法部門裁定習慣法或解釋成文法。
I.君主制
伊莉莎白二世,她的全稱是「上帝神佑,大布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以及她的其他領土和領地的女王,英聯邦元首,國教保護者伊莉莎白二世。」
2.女王是國家的象徵。從法律上講,她是行政首腦,立法機構的組成部分,司法首腦,全國武裝部隊總司令。
3.君主政體實際已無實權。它的權力受限於法律和議會。君主立憲制是從1688年的光榮革命後開始。
III.議會
1英國是中央集權國家,而不是聯邦制國家。議會由君主,上議院和下議院組成。
2.議會的主要作用是:(1)通過立法;(2)投票批准稅為政府工作提供資金;(3)檢查政府政策和行政管理,包括撥款提議;(4)當天的議題辯論。
3.貴族院(上議院)由神職貴族和世俗貴族組成。它的主要作用是用議員的豐富經驗幫助立法。換而言之,非選舉的上議院是修正議院,補充而非反對由選舉產生的下議院。
4.下議院(平民院)由成人普選產生,由651名議員組成。下議院擁有最終立法權。
5.英國被劃分為651個選區,每個選區選一名下議院議員。大選必須五年舉行一次,但經常不到五年就進行一次選舉。
6.英國有很多政黨,但有兩個主要的政黨—保守黨和工黨。從1945年以來,兩黨一直輪流執政,在大選中獲多數議席因而在下議院擁有多數支持者的政黨組建政府,多數黨領袖由君主任命為首相。獲得第二多數議席的政黨則正式成為「反對黨」,有自己的領袖和影子內閣。反對黨的目的是幫助制定政策,它可以經常給政府提出批評性的建議和修正議案。
III.內閣和內閣部長
1. 首相主持內閣,負責分配大臣們的職能,在定期會見女王時向女王報告政府事務。內閣在 首相的主持下,每周開會幾小時,以決定在重大問題上政府的政策。
2. 內閣的所有決定由大臣集體向議會負責,各大臣又為各自部門的工作向議會負責。
IV.樞密院
1. 樞密院原來是政府行政權力的源泉,給君主提供「私人」建議。它在歷史上也稱為國王議會。今天它的主要作用是禮節性的,如建議君主批准政府的法令。
2. 它的主要成員有400人左右,包括內閣閣員,下議院院長及英國,英聯邦的高級政治家等。
V.政府各部和公務員部
1. 主要的政府部門包括:財務部,內務部,外交部,國防部等。
2. 文職人員部的成員被成為公務員。公務員主要是通過競爭考試錄用。公務員部門不屬於任何政黨,政府的變更並不影響部門職員的變更。英國現約有541800名公務員。
VI.地方政府部門
1. 英格蘭和威爾士實行兩級地方政府制—郡和比郡小的區。現在英格蘭和威爾士分為53個郡,郡下分為369個區。
2. 大倫敦被分為32個行政區。
㈨ 英國的內閣由哪些大臣組成
英國政治中,內閣是一個包括多個由首相任命的政府部門的官方體制。多數成員是高級的政府大臣,他們大多被冠以政府部門 「大臣」的稱號. 內閣的正式成員將會失去原有的議會席位。
內閣組成
雖然內閣經常由被稱為同輩中年紀最長者 (first among equals)的英國首相帶領。 英國首相使用被受權的皇室特權內的任命權(powers of patronage)任命和革除內閣大臣。 如此,首相在任何內閣大臣提拔也需要英國君主的正式同意;君主同意都只是象徵式,近期亦從無拒絕過。 內閣大臣互換職位是內閣改組。 首相的團結程度視乎當時政治氣候和個人作風而定。 首相或經內閣常任秘書長分派內閣會議議程。 在英國憲製程序上,內閣是英國樞密院屬下委員會;因此各大臣擁有The Right Honourable稱號。
在近代歷史中,內閣大臣幾乎都是由下議院議員,以及少數幾位上議院議員所組成。而現今的內閣大臣均由下議院議員擔任,並沒有上議院議員擔任內閣大臣;最上次為2003年時艾美絲勛爵擔任英國國際發展大臣;和Lord Young在1980年代曾擔任為教育大臣及貿易工業大臣。
近期,英國首相批准非國會議員定期出席內閣會議,例如1997至2003年期間的唐寧街10號通訊主管Alastair Campbell。
內閣會議
內閣在定期會召開內閣會議,通常是每一星期的星期四早上,理論上在內閣會議上討論政府重要政策以及做出決定。會議時間的長短是取決與首相的風格以及整個政治的情況,在現今的狀況,內閣會議的時間大概在30分鍾就結束。
內閣有多個重點、跨部門,政策下級永久或短暫委員會。 除國務大臣之外,國務次官經常並且是這些委員會的成員 。政府事務的交易通過內閣和委員會的會議由一個小秘書處執行在內閣辦公室之內。 實踐上, 和越來越近年來, 充分的內閣的每周會議傾向於與資訊交換和關於每日政治問題的概論更有關; 與主要決定被採取由各內閣委員會或在不拘形式的小組, 經常bi 側面在首相和一位單獨大臣之間。 許多首相有所謂實際上"kitchen cabinet" 包括他們自己信任也許是內閣大臣的顧問但經常是被信任的私人秘書在他們自己的職員。在最近政府(一般從戴卓爾夫人), 和特別是由於托尼�9�9布萊爾, 據報導, 許多, 或甚而所有主要決定說被做出在內閣會議之前。這個建議由前國務大臣提出了譬如商雅麗 並且[ [ 克里斯�9�9史密斯] ], 在媒介, 和清楚提出了在[ [ 男管家回顧] ], "sofa government" Blair's 樣式的地方; 被責備了。
與國會的關系
內閣向國會問責存在了兩樣關鍵性憲政習俗:集體內閣責任、和個人部長責任;它們起源於議會主導原則的國會內,執政黨議員成為內閣大臣事實。 集體內閣責任意指全內閣需要承擔全體決策的後果;當國會通過不信任動議時,全內閣各位大臣圴需辭職(回為普通國會議員)。 邏輯上,數位有分歧的內閣大臣,例如2003年反對向伊拉克發動戰爭態度的郭偉邦,會預期請辭。
個人部長責任意指各位內閣大臣需要承擔屬下部門決策的後果。 由於政府公務員隊伍的匿名及固定性,政府部門任何嚴重疏忽即時令有關大臣請辭。
㈩ 英國內閣多少人
英國:
英國是發達國家中較早實行大部門體制的國家。20世紀60年代後期,英國開始在內閣中組建被稱為「超級部(giantdepartment)」的大部門,擴大業務管轄范圍,將多種內容和有聯系的事務交由其管理。如1964年將原有的國防部、海軍部、陸軍部和空軍部合並為新的國防部,1968年外交部和聯邦事務部合並為外交和聯邦事務部,社會安全部和衛生部重組為衛生和社會安全部,1970年住房和地方政府部、公共建築與工程部、運輸部合並為環境事務部,貿易部和技術部合並為貿易與工業部,海外發展部並入外交與聯邦事務部。
經過歷屆內閣的不斷調整,到本屆布朗內閣,核心機構共設置19個。具有代表性的「超級部」主要包括文化、信息與體育部,商務、企業與規制改革部,環境、食品與農村事務部等。其中的商務、企業與規制改革部整合了過去的貿易與工業部的全部職能以及內閣辦公室的部分職能,全面負責企業與商務關系、地區發展、市場公平、能源政策以及經濟規制管理與改革事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