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是上議院和下議院
上議院和下議院最早產生於英國。
英國兩院制是源於英國國會建立初期,貴族和平民的利益無法平衡,於是設立由貴族組成的英國上議院和以平民組成的英國下議院以互相制衡。
上議院始創於14世紀,1544年始用「上議院」(House of Lords)之名。上議院之權力曾一度凌駕由選舉產生的下議院。然而,自19世紀以來,上議院之權勢逐漸凌夷,至今已遠不如由選舉產生之下議院。據1911年至1949年間通過的多條國會法令規定,除包括預算案在內之各種撥款案外,所有由下議院通過的法令最多可於上議院擱置十二個月,但不可駁回。據由《1999年上議院法令》(House of Lords Act 1999)所制定進行的革新,世襲貴族的席位予以廢除,僅保留兩席給國務重臣,以及另外90席由選舉產生之貴族代表(representative peer)。英國政府正審慎考慮作進一步革新,但尚未通過成為法律。
下議院大約也是在14世紀出現,並且一直延續至今。在歷史上,下議院的權力曾遠遜於上議院,時至今日,下議院在兩院中佔主導地位。它是一個透過民主選舉產生的機構,目前內有650名成員,稱為國會議員,常用的英文簡寫則是「MP」(Members of Parliament)。下議院議員是經由多數制選出,國會每屆不可長於5年,5年之內就要宣布解散,而國會解散之時,也就是下議院議員任期的終結。
現時下議院的立法權力能夠超越上議院,而根據《1911年國會法令》(Parliament Act 1911),上院駁回大部份法案的權力被削減為僅僅拖延法案通過。此外,英國政府亦需要向下議院負責,首相如果失去了下議院的支持,就要下野。
在《國會法令》的確保下,下院對立法事務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而他們提出的某幾類議案更可以不經上議院的同意,直接獲得御准。另外,當上院審議來自下院有關金錢的議案時(意指下院議長認為關系全國稅收或公共款項的議案),其過程絕不可拖延超過一個月。依據一個比國會法令還要古老的習俗,下院對財政事務是擁有無上權力的,亦只有下院,才有權力提出關於稅收或供應的議案。
❷ 誰能解釋一下英國上下議院
英國的議會制度
議會是英國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國的最高立法機關。政府從議會中產生,並對其負責。英國的國會為兩院制,由上議院和下議院組成。
上議院又稱貴族院,主要由王室後裔、世襲貴族、新封貴族、上訴法院法官和教會的重要人物組成。上議院議員不由選舉產生,部分是世襲貴族。上議院是英國最高司法機關,議長由大法官兼任。和下議院相比,上議院的權力相對有限,保留著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司法權,有權審查下議院通過的法案,並通過必要的修正案,還可以要求推遲它不贊成的立法,最長可達一年。
下議院又稱平民院或眾議院,其議員由直接選舉產生,任期5年。下院的主要職權是立法、監督財政和政府。
英國全國被劃分為多個選民人數基本相同的選區(選區的劃分由一個獨立的委員會決定),每個選區選舉一名下議院議員。大多數選區議員是一個政黨的成員,但是沒有政黨背景的人士也可以參加選舉。
通常情況下,英國下議院總有一個擁有絕對多數的政黨,該黨領袖被國王任命為首相。下議院第二大黨的領袖則成為反對黨領袖。
❸ 英國議會上議院和下議院的區別
兩者區別如下:
一、兩者本質形式不同
英國上議院是英國議會的兩院之一,議員包括王室後裔、世襲貴族、終身貴族、上訴法院法官和教會大主教及主教。1999年11月,上議院改革法案獲得通過,除92人留任外,600多名世襲貴族失去上議院議員資格,非政治任命的上議院議員將由專門的皇家委員會推薦。
英國議會下議院,又稱為下院、平民院或庶民院是英國國會的下院。英國國會由三大部份組成,它們分別是君主、作為上院的上議院,以及下議院,當中又以下議院最具影響力。下議院是一個透過民主選舉產生的機構,內面共有650名成員,稱為國會議員。
二、兩者司法職能不同
上議院的司法職能始自古代地區元老院之職司,其為當時宣讀國王臣民請願書之機構。上議院之司法職能僅交付院中一群『司法議員』,而非全院共同行使。依司法上訴受理法案之規定,分別指派的12名常任上訴法官管理院中繁雜的司法事務。一般上訴法官亦可行使司法職能。
會議常規,下議院沒有限制議員的辯論時間。惟若果有議員持續地作出沉悶而重復,與議題毫不相乾的發言的話,那議長就有權終止其發言。盡管會議常規沒有限下辯論時間,但黨派之間其實經常就辯論的時限訂下非正式的協議,他們透過提出時間分配動議,往往就可以使辯論提早結束。
(3)英國議院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英國議會下議院的立法職能:
在《國會法案》的確保下,下院對立法事務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而他們提出的某幾類議案更可以不經上議院的同意,直接獲得御准。另外,當上院審議來自下院有關金錢的議案時(意指下院議長認為關系全國稅收或公共款項的議案),其過程絕不可拖延超過一個月。
其次,上院亦不可延遲通過下院其他大部份的公共議案超過兩個國會會期或一年。不過,如果下院通過法案以延長5年一屆之國會,就須先經上院同意,方才生效。一個比國會法桉還要古老的習俗,下院對財政事務是擁有無上權力的,而亦只有下院,才有權力提出關於稅收或供應的議案。
此外,上院也被禁止對議案進行修訂,以防稅收或供應議桉作出限制,不過,事實上,下院往往也會放棄這點權力,讓上院進行一定的修訂。另根據索爾斯伯利慣例,上院也不會試圖反對列於政府競選宣言內之法案。
❹ 議院是怎麼回事
議院就是資本主義國家的議會.(現代漢語大詞典里是這么解釋的)
具體來說
英國稱上、下議院,美國則為參、眾兩院。
三權分立政治體制中,立法權體現為由一國的議會掌握。
體現在政治制度設計中,為了在立法權的行使中內部達成一種均衡,多將議會分為兩部分。權力大小各國有異。
❺ 參議院、眾議院、上議院、下議院什麼意思
西方的議院大多是兩院制的,參議院也叫貴族院,上院,眾議院也叫平民院,下院.參議院和眾議院的職責不同,參議院主要是參謀,不參加決策,有時候可以對議案行使否決權,真正有權力的是眾議院,議案的提出和通過都要由眾議院來進行的.
眾議院有決定權。眾議院是直選產生,直接代表選民的,參議院是代表各省(州)的。
眾議院由人民提名選出,參議院由各州的立法機構提名選出。
一個是直接選舉的結果,另一個經兩個階段選舉產主。
眾議員的任期只有兩年,而參議員的任期為六年。
上議院、下議院
英國的議會分為上議院和下議院。下議院擁有立法、財政和監督權,是議會的權力中心。上議院擁有一定的立法權和司法權。上議院既是立法機關,同時又擔負司法機關的職能,這是英國政治制度的一大特色。在英國,上議院是民事、刑事案件的最高上訴審級,是最高審判機關,處於英國司法體制的最頂端。它所作的判決對下級法院具有約束力。
❻ 什麼是上議院和下議院
上議院有權否決下議院所通過的法案。上議院名稱各國叫法不一,如英國叫貴族院,美國、日本叫參議院,俄羅斯叫聯邦委員會等。
下議院是一些國家兩院制議會的組成部分。淵源於英國的平民院,後來為許多資本主義國家所採用。但稱謂各不相同,有的國家稱「眾議院」(如美國、日本等),有的國家稱「國民會議」(如法國),而荷蘭則稱「第二院」。
議院,也作議會,議會是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監督內閣行政,並對內閣所作行政政策擁有決定權和否決權。
議院分上議院和下議院,如英國。有的國家又稱參議院為平民議院和貴族議院。有的又稱參議院和眾議院,如美國、日本。
議院,並不是所有國家都有的,它只是一些國家的國家立法機關,世界上擁有議會的國家有:英國,美國,法國等。
資料來源:議院_網路
❼ 英國議會的上議院和下議院是什麼意思,
上議院組成,主要由王室後裔、世襲貴族、新封貴族、上訴法院法官和教會的重要人物組成。上議院是英國最高司法機關,按照英國的傳統,上院議長由大法官兼任。英國的大法官亦即法律大臣,位高權重,不僅是全國司法界領袖,而且是內閣部長。
上議院作用:職權主要有擱置否決權,有權審查下議院通過的法案。上議院如果不同意下議院通過的議案,只能將議案拖延1年後生效,對於下議院通過的財政法案,則只能拖延1個月。上議院保留著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司法權,是英國最高上訴法院,也是英國最高司法機關。上議院有權受理除蘇格蘭刑事案件以外的所有民事和刑事上訴案件,也審理貴族的案件和下議院提出的彈劾案。
上下議院差別:
上議院擁有一定的立法權和司法權。上議院既是立法機關,同時又擔負司法機關的職能。下議院擁有立法、財政和監督權,是議會的權力中心。
上議院不是由選舉產生,而是由根據世襲權力而取得這種位置的世俗貴族和非世襲的教會高級人士組成。下議院的情況稍有不同,因為這是一個選舉出來的機構。
❽ 英國議會和內閣分別是什麼分別做什麼
英國內閣是一個包括多個由首相任命的政府部門的官方體制。英國議會是英國的最高立法機關,是英國政治的中心舞台。
英國內閣多數成員是高級的政府大臣,他們大多被冠以政府部門 「大臣」的稱號。理論上在內閣會議上討論政府重要政策以及做出決定。
英國議會的主要職能是立法、監控財政、監督政府。此外,在外交、司法等方面也發揮著一定的作用。
(8)英國議院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早在13世紀時,勢力強大的貴族為了維護自己的特權,限制王權,迫使國王成立了議會,參加者還有貴族、教士、騎士和市民的代表。議會有決定征稅、頒布法律等權利。
1258年,英格蘭國王亨利三世的妹夫西蒙·德·孟福爾男爵武裝闖宮,迫使亨利同意召開會議簽訂限制王權的「牛津條例」。
根據牛津條例,國家權力由貴族操控的十五人委員會掌握。為此引進了新名稱——Parliament,此詞出自法語,意為「商議」,後在英語中,表示議會。1265年,召開了第一次議會,這標志著英國議會的產生。
❾ 上議院,下議院,參議院,眾議院都是干什麼的
是兩院制國家的議會兩院的不同稱呼。
上議院,下議院為英法等國稱呼。
英國的議會分為上議院和下議院。下議院擁有立法、財政和監督權,是議會的權力中心。上議院擁有一定的立法權和司法權。上議院既是立法機關,同時又擔負司法機關的職能,這是英國政治制度的一大特色。在英國,上議院是民事、刑事案件的最高上訴審級,是最高審判機關,處於英國司法體制的最頂端。它所作的判決對下級法院具有約束力。
http://eeeeee.org/wiki/%E8%8B%B1%E5%9C%8B%E4%B8%8A%E8%AD%B0%E9%99%A2
參議院,眾議院為美國國會兩院。
參議院由各省的省長親自擔任,或者親自任命。它代表了統治者的要求。眾議院則由民選代表組成。它代表了民眾的要求。
http://www.pc139.net/shoujidianyingyinyue/xinxi/diqu/waiguo/200605/28066.html
❿ "議院的定義"
兩院制 資本主義國家議會設上、下兩院的制度。最早產生於英國,
後為許多資本主義國家所採用,但各國名稱不同。英國始稱貴族院和平民
院,後改稱上議院和下議院;法國稱參議院和國民議會;美國和日本叫參
議院和眾議院;荷蘭叫第一院和第二院。下議院各國通常按人口比例原則
普選產生,上議院各國產生的方式也有不同。英國上議院由貴族擔任,不
通過選舉;法國議員由市鎮議會、省議會和國民議會聯合組成的選舉團選
舉產生;美國按地區原則,每州選參議員兩名;冰島、挪威等國與下院一樣
普選產生。一般情況下,上議院議員有資格限制,如年齡、財產、居住年限、
學歷、保證金等。兩院都享有立法和監督權。立法主要在下院,但上院可采
取否決、拖延等方式對下院權力進行牽制。上院通常代表較為保守的勢
力。當兩院決議不一時,有的由下院最後裁決,如法國;有的按下院決議實
行,如日本;有的採用兩院協議會方式解決,如美國。兩院制具有資產階級
的廣泛性,可以防止立法機關的專斷和草率從事,立法機關內部互相牽
制,減少了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的沖突,有利於統治階級內部各種勢力保
持平衡,維持資產階級的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