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長輩稱呼的英語說法
沒什麼句型。
首先,如果是父母,自然就是father和mother了
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那一輩的,統稱grandfather和grandmother
叔叔是uncle,阿姨是aunt,但是值得說一句的是,在英國美國叫叔叔阿姨很多都是直呼其名,再親近一點也就是uncle或者aunt後面加稱呼(比如山姆大叔,uncle
sam)
公公婆婆都是in-laws
(例如,father-in-law,mother-in-law)
Ⅱ 在英語中怎麼稱呼非血緣關系的長輩
可以直接用Mrs.和Mr.加姓氏來稱呼
Ⅲ 英語中對長輩的稱呼
說MrXX,如果是個教授的話可以說Professor XX
XX是姓,不是名,比如Tom Smith, 就是Mr Smith
Ⅳ 為什麼西方男性長輩親屬的稱呼統一叫uncle,而中國有叔叔、伯父、舅舅、姨夫
這在語言學上有專門的研究。
人類的語言很多種,不僅僅只有英文和漢語。目前發現的各種語言中,對於長輩的稱呼有六種,分別是夏威夷式,蘇丹式,愛基斯摩式,易洛魁式,克勞式,奧馬哈式。
中國是蘇丹式,各種稱呼一清二楚,英美是夏威夷式,統一用一個詞表示。
我們看看奧馬哈式:
父親的兄弟同樣被稱為父親。
各種稱呼都是在各自不同的生活習慣和文化背景中形成的。
Ⅳ 西方人稱呼長輩都直呼名字嗎
對直系的親人(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是不直呼姓名的。但是,其他的,像舅舅、叔叔,阿姨,姑姑(當然他們不分那麼多叫法,只有uncle和aunt),甚至教父教母,還有哥哥姐姐,他們都是直呼其名,當然他們的名字也都是有昵稱的,比如: Jonathan,他們會喊 Jonny, 親人喊的都是昵稱(當然親密的朋友也是如此),可以拉近距離(其實國外的家庭真的是像朋友一樣~~),顯得很親近。不過對於中國人來講,第一次見到外國朋友的家人是很不習慣的~~~怪怪的,怎麼能直接喊名字?我要是喊我舅舅名字,他不得氣壞了!
其實你看很多美國或英國電影或電視劇就會發現這一點,他們都是直呼名字。比如《哈利波特》里,哈利都是直呼小天狼星的名字~~很多例子啦~~~
Ⅵ 中國人和英國人稱呼晚輩,長輩,同級,上司的區別(英文最好)
給你中國版的吧
稱呼習俗 在中國,漢族傳統的輩分觀念長期存在,以本身為中心,上有四代長輩,下有四代晚輩,形成了「高祖、曾祖、祖、父、本人、子、孫、曾孫、玄孫」的「九族」血親關系,這就是九個層次。如果把旁系的血親關系和姻親關系聯系起來,便形成了一個龐大的親屬系統。這里僅選其中的一部分,以顯示其層次關系。 第一層: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長二輩) 第二層:父親、母親、伯父、伯母、叔父、嬸母、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姑父、姑母、岳父、岳母(長一輩) 第三層:(本身)哥哥、嫂嫂、姐姐、姐夫、妹妹、妹夫、堂兄、堂嫂、表兄、表嫂、內兄、妻妹、襟兄(同輩) 第四層:兒子、女兒、侄兒、外甥、內侄、侄婿(晚一輩) 第五層:孫子、孫女、外孫、外孫女、侄孫、侄孫女、孫媳、外孫媳(晚二輩) 親屬稱謂是以輩分劃分的,不受年齡限制,哥哥比弟弟大幾歲,哥哥的孩子又比弟弟的孩子大幾歲,幾代之後,大門的後代與小門的後代相比,同輩人可能差上幾十歲,並不因此而影響輩分關系,常常會有長鬍子的孫子或懷抱著的爺爺。所以,漢族常「大門轉小輩」之說。 親屬稱呼也用於社會上鄰里之間或素不相識的人之間,以表示親切和尊敬。例如:鄰里間同齡人常以兄、弟、姐、妹相稱,年輕人稱父輩同齡人為大伯(大爺)、叔叔、大媽(大娘)、嬸嬸、姑姑、姨等,稱祖父輩的同齡人為爺爺、奶奶、姥姥、老爺等。一般地說,注意層次,掌握角度,在稱謂的運用中十分重要,年齡層次不同,稱謂也不同,特別是信封上的稱謂。如兒子給爸爸、媽媽寫信,信內應稱「父母親大人」或「爸爸媽媽」,而在信封上的稱謂則有角度問題了。稱Ⅹ先生或職務為宜。 生活中,為了表示對人的尊敬,也有不注意層次的特殊現象。如:某家有一位受尊敬的長者,家裡晚輩稱之為爺爺、奶奶、老爺、姥姥等,街坊鄰里不分男女老幼,可能都稱其為爺爺、奶奶、老爺、姥姥,不過稱謂前常常冠以姓名。如「紅樓夢」里的劉姥姥,「駱駝祥子」中的劉四爺。有時在稱謂前加上「他(她)」字,如:他大伯、她二嬸、他姥姥、她李二哥等。類似的稱呼,在今天還廣泛使用。
Ⅶ 外國人打招呼的方式
1. 日本人見面多以鞠躬為禮。比較熟悉的人見面互相鞠躬以二三秒鍾為宜;如果遇見好友,彎腰的時間要稍微長些;在遇到長輩的時候要等長輩抬頭以後才可抬頭,有時甚至要鞠躬很多次。
2. 澳大利亞人很講究禮貌,在公共場合從來不大聲喧嘩。在銀行、郵局、公共汽車站等公共場所,都是耐心等待,秩序井然。握手是一種相互打招呼的方式,擁抱親吻的情況罕見
3.非洲通行的打招呼方式--舉起右手,手掌向著對方,目的是表示「我的手並沒有握石頭。」它是在表示:「沒有武器。」是友好的象徵。
4.泰國人以(雙手合十),男性將雙手放置於臉部前方,女性則置於胸前,是對彼此及長輩打招呼的方式。
5.印尼人碰到朋友或熟人的傳統禮節是用右手按住胸口互相問好,對一般人則以握手問好)
6. 中國人傳統上是以肢體動作和人打招呼的(拱手、鞠躬)。
7. 西班牙說問候話、互貼臉頰一次。(問:摳摸ㄟ詩大師 答:美北伊涅)
8. 馬來西亞,兩人雙手交握(右手掌放入對方雙手掌中)一下。雙手微觸額頭一下。 雙手微觸胸前一下。
9. 美國揮手,點頭或握手。
Ⅷ 英語中晚輩對長輩表達敬意怎麼表達
英語稱呼會在很多人名前面有個稱謂
1.Mr. 是Mister的略字,相當於漢語中的"先生",是對男性一般的稱呼,區別於有頭銜的人們,如Doctor, Professor,Colonel等的敬稱. 當然也可以稱為sir
1).Mr.用在姓或姓與名前,不能單獨用在名字前,如Mr.Smith,
Mr.John Smith.
2).對極熟的朋友,談話,寫信,通常略去Mr.,對沒有尊稱或頭銜的生人必須使用.
3).Mr.也可寫在職位前,如Mr. President.
4).英美人習慣,可以自稱Mr.,例如在電話中說
This is Mr.Smith's speaking.對陌生人談話,也可以說I am Mr.Smith.
2.Mrs. Mistress的略寫.用於已婚婦女,相當於漢語的"夫人, 太太". Ms是對不知道對方婚姻狀況的情況下的女生稱呼。
3. Madam
1).對不認識的婦女,不知已婚未婚時常用madam來稱呼;又可用於
已婚的所謂上層婦女.
4.Madame簡寫是Mme.,復數是mesdames(簡寫是Mmes.).在英國常用
它稱呼非英語民族的"上層社會"已婚婦女,及有職業的婦女,相當於Mrs.
5. Miss,復數為misses
1).對未婚婦女用,未知已婚未婚時也可使用.
2).Miss沒有簡寫,也不加句點.
6. Ms.或Mz 美國近來用來稱呼婚姻狀態不明的婦女,相當於漢語 中的"女士".
7. Master
1).傭人對未成年男少主人的稱呼,相當於漢語的"少爺".
8.Sir是英國封建階級對爵士knight的敬稱.
1).用在全姓名或名字之前,如Sir Walter Scott 或Sir Walter
不能說Sir Scott.
2).有時也用於對一般人的尊稱,如談話中的 Yes Sir.和書信的Dear Sir
9. lord
1). 英國封建階級,Marquis(侯),Earl(伯),Viscount(子),Baron
(男)的尊稱.
2)可用全姓名或只用姓.
10. Lady 英國封建階級從knight的夫人到Marchioness,Countess ,Viscountess, Baroness的尊稱,如Lady Craigie.在集會和
活動時對全體婦女稱呼,放在Gentlemen前.
11.Honourable(簡寫Hon.)
1).成美國用於部長,大使,參議員,法官,市長;英國用於宮中女官,高等法院推事,下院議長,議員及貴族子弟.
2).可以和其他尊稱並用,如: The Honourable Dr. Edwards.
12. Reverend(Rev.)
1).用於基督教的牧師,如the Rev. Mr.Smith
2).用於天主教的神父如 Revernd Father Williams.教會會長用
Very Rev.Father----;主教用Right Rev.,Monseignor----.
Ⅸ 在英語中什麼對他有什麼好的昵稱,尊稱
英語稱呼很多用於不同場合,我覺得還是了解每個稱呼的特點為好.1.Mr.Mister的略字,相當於漢語中的"先生",是對男性一般的稱呼,區別於有頭銜的人們,如Doctor,Professor,Colonel等的敬稱.1).Mr.用在姓或姓與名前,不能單獨用在名字前,如Mr.Smith,Mr.JohnSmith.2).對極熟的朋友,談話,寫信,通常略去Mr.,對沒有尊稱或頭銜的生人必須使用.3).Mr.也可寫在職位前,如Mr.President.4).英美人習慣,可以自稱Mr.,例如在電話中說ThisisMr.Smith'sspeaking.對陌生人談話,也可以說IamMr.Smith.2.Esq.Esquire的略寫,相當於漢語的"先生".只用於寫地址,姓名.稱呼不用.1).英國人常用,比更為敬重一些,一般用於"有地位的"人.美國人不常用.2).Esq.不能和Mr.並用.Esq.應在姓名之後,如:JohnSmith,Esq.3.Messrs法語monsieur(先生)的復數,Messieurs的略寫,用於姓前做稱呼,相待於Mr.,Sir的復數.1).以用於合夥的商店和私人企業為多.2).常用有下列形式:Messrs.Edwards&SmithMessrs.Edwarda&Bro.(=Brothers)Messrs.Edwarda&Co,Ltd.(=Company,Limited)4.Mrs.Mistress的略寫.用於已婚婦女,相當於漢語的"夫人,太太".1).通常用在丈夫的姓和姓名之前,如:Mrs.Smith,Mrs.JohnSmith.2).法律文件寫本人的名字和丈夫的姓,如:Mrs.MarySmith.3).Mr.andMrs.這一次序不可顛倒.不要照Ladiesandgentlemen類推.4).一家人尊稱不同時,用如右例:Colonel,Mrs.andMissesSmith.5.Madam1).對不認識的婦女,不知已婚未婚時常用madam來稱呼;又可用於已婚的所謂上層婦女.2).ma'ma用於口語,特別是傭人對主婦或店員對女顧客用.6.Madame簡寫是Mme.,復數是mesdames(簡寫是Mmes.).在英國常用它稱呼非英語民族的"上層社會"已婚婦女,及有職業的婦女,相當於Mrs.7.Miss,復數為misses1).對未婚婦女用,未知已婚未婚時也可使用.2).Miss沒有簡寫,也不加句點.8.Ms.或Mz美國近來用來稱呼婚姻狀態不明的婦女,相當於漢語中的"女士".9.Master1).傭人對未成年男少主人的稱呼,相當於漢語的"少爺".2).用在名字之前,如:MasterJohn.10.Sir是英國封建階級對爵士knight的敬稱.1).用在全姓名或名字之前,如SirWalterScott或SirWalter不能說SirScott.2).有時也用於對一般人的尊稱,如談話中的YesSir.和書信的DearSir11.lord1).英國封建階級,Marquis(侯),Earl(伯),Viscount(子),Baron(男)的尊稱.2)可用全姓名或只用姓.12.Lady英國封建階級從knight的夫人到Marchioness,Countess,Viscountess,Baroness的尊稱,如LadyCraigie.在集會和活動時對全體婦女稱呼,放在Gentlemen前.13.Honourable(簡寫Hon.)1).成美國用於部長,大使,參議員,法官,市長;英國用於宮中女官,高等法院推事,下院議長,議員及貴族子弟.2).可以和其他尊稱並用,如:TheHonourableDr.Edwards.14.Reverend(Rev.)1).用於基督教的牧師,如theRev.Mr.Smith2).用於天主教的神父如ReverndFatherWilliams.教會會長用VeryRev.Father----;主教用RightRev.,Monseignor----.1.怎樣稱呼陌生人為表示尊敬,對成年男性稱sir(對兩位以上的稱gentlemen),對中年以上的婦女稱madam,對青年婦女稱miss,也可用lady或ladies作為對女性的客氣的稱呼。年長者對青年小孩,可用youngman,man,son,boy,kid等。2.怎樣稱呼長輩、上級、或不十分熟悉的人對成年男性用「Mr+姓氏」;對已婚婦女用「Mrs+姓氏(丈夫姓氏)」;對未婚婦女用「Miss+姓氏」;對婚姻狀況不明的婦女或不喜歡別人用Miss/Mrs相稱呼的,用Ms。3.朋友之間怎樣稱呼朋友之間常互以「名字」相稱,以示親密無間,如:Hi,Bill.(你好,比爾。)有時用名字的昵稱,則顯得更加親密,如:Hi,Sue.(Sue是Susan的昵稱)。4.學生怎樣稱呼老師對男老師稱sir或「Mr+姓氏」,對青年女老師稱miss或「Miss+姓氏」,對已婚女老師稱「Mrs+姓氏」。順便說一句,「Goodmorning,TeacherWu。」之類的說法是不符合英美人的表達習慣的。5.親人之間怎樣稱呼兒女對父親稱father,dad,daddy,pa,poppa等;對母親稱mother,mum,mummy,mom,mommy,ma,mama等;父母對子女用myboy,mygirl,children,kids,dear,mylove,darling或直呼其名,兄弟姐妹之間多直呼其名;夫妻之間常用(my)dear,(my)love,sweetie,honey,darling等,或直呼其名。英語國家人們相互間的稱呼,和我國的習慣相差很大,值得我們研究一下,以免在交往接觸中使用不當。對於幾個或的成年男子,可尊稱他們為gentlemen,意為「先生們」。對於一位不知名的男子,可稱為gentleman或sir,但不宜單獨用mister這個字稱呼他,因為這是小孩子或較低微的人的口吻。對於已知其姓氏的男子,可在他的姓(familyname)前冠以Mr.,如Mr.Smith,但不要在他的名前冠以Mr.,如Mr.Jack。Mr.為Mister的略語,也讀為/'misto/。用在姓前時,不要全部拼寫出來。比如說GregoryWood和MiloWeaver兩個人.在初認識時可互稱Mr.Weaver和Mr.Wood,在比較熟識後,可互稱對方的名(firstname),即Gregory(或Greg)和Milo.按英語國家的習慣,婦女結婚後都使用丈夫的姓。一個已婚婦女的全名是以自己的firstname加上丈夫的familyname。比如說JaneBrown與GregWood結婚後,她便稱為JaneWood,而JaneBrown便成為她「未嫁時的名字」(maidenname),而很少使用。她在未嫁時被稱為MissBrown,嫁後便被稱為Mrs.Wood。Mrs.讀為/'misiz/,由來於mistress,但後者現有別的意思.不再當「夫人,太太」講了。Mrs.從不脫離姓名單獨使用;問別人的夫人好,說Howisthemissis?是故作詼諧、不登大雅的。對於熟悉的人.JaneBrown不論婚前婚後都只稱Jane就可以了。Jane和Greg在一起可稱為theWoods,意為」伍德兩口子」。由於婦女結婚後有改隨夫姓的問題,故當一個女子說:「.」她的意思是還不想結婚。一般情況下,夫妻互相以名字相稱;互稱darling、dear、dearie的也不少.還有夫稱妻為honey或sweetheart的。在對第三者談自己的丈夫或妻子時.視和第三者熟悉的程度,可以說Mr.Wood、(Mrs.Wood)、Myhusband(Mywife)或Greg(Jane);前兩種說法比較正式,用於較不熟悉的人。我們的「孩子他媽」、「小康他爸爸」這類說法在英語中是沒有的,但某些地區(如美國某些地方)老年夫妻「跟著孩子稱呼」.互相中叫Mom、Pop。此外.在某些階層中稱自己丈夫為myoldman,稱自己妻子為myoldwoman,也是有的。如果妻子對丈夫忽然嚴肅地叫Mr.Wood,或甚至說MydearMr.Wood,這就說明她生氣了,或者她要認真地談清什麼問題.氣氛就比較緊張了。父母常以愛稱來叫自己的孩子,親友互相稱呼其孩子時也一樣.這有如我國孩子的小名,但這種愛稱是有規律的。如John—Johnny—Jack,William—Will—Bill,Robert—Bob,Ronald—Ron,Reginald——Reggie——Reg,Simon——Sim,Samuel——Sam,Margaret——Mag,Patricia——Pat,Judith——Judy,Elizabeth——Lizzy—Liz等等。美國前總統JohnKennedy習稱Jack,現總統JamesCarter自己署名JimmyCarter,均屬此。我國稱別人的孩子為「小弟弟.小妹妹」,英語中無此習慣。孩子很小時,稱父母為Daddy、Mummy,到稍大,改為Dad和Mum(Mom).再大時,也有改口叫Father、Mother的。過去有用Papa、Mama的,現在較少了。同輩孩子間一般是互相直呼其名.並用愛稱,不像我國,弟妹不能稱兄姐之名,或互相在名下綴以「哥、姐、弟、妹」之類,更沒有用號碼來代替人名的。英語中的bigbrother只有「哥哥」的意思,不是說排行第一。把三哥、四嫂直譯為thirdelderbrother、fourthsister-in-law之類,即使是故意渲染本地風光、增加色彩,也並不可取。孩子稱呼別的孩子的父母.一般客氣地稱為Mr.Wood、Mrs.Wood等等。如很熟悉時,可學自己父母的樣稱呼Jane、Greg,尤其是孩子已長大而叔叔阿姨還不顯得老時,更是如此。兩家關系極密切,交往年代又較長遠時,稱UncleGreg、AuntJane的可能性也存在。但對於長輩人通稱為叔叔阿姨,不是英語國家的習慣。什麼UnclePoliceman、AuntConctor,更是「莫名其妙」了。美國有個習慣,就是年紀稍大的男子稱年輕的男子為son,以表示親切。這常見於長輩與晚輩,職務上高一級與低一級者(如軍隊里、鐵路上等),以及老手與新手之間。有時不免有點「倚老賣老」的味道,但決無罵人之意,因為在英語國家.並不以當人家老子為佔便宜。最後,我國那種「王工程師」、「李書記」、「劉老師」的說法,不能直譯成英語。只有醫生以及有軍銜的人,可以說DoctorThurber,ColonelBates等。此外,PresidentFord、SenatorWagner、MayorPhillips、ProfessorHood等,也常有這樣說的,以示尊敬。例如我們有一位美國教師,名叫WilliamAtkins,不太熟悉時叫他Mr.Atkins,熟悉後叫他William或甚至於Bill。千萬不要叫他Atkins,那是至少半個世紀以前英美富豪對待男僕的稱謂。至於我們中國人,學生可以稱老師為ComradeWang、ComradeLiu等。老師對學生,在大學可以稱Comrade…,在小學則可直呼其名。
Ⅹ 英語稱呼大全
英語稱呼很多用於不同場合,我覺得還是了解每個稱呼的特點為好.
1.Mr. Mister的略字,相當於漢語中的"先生",是對男性一般的稱呼,區別於有頭銜的人們,如Doctor, Professor,Colonel等的敬稱.
1).Mr.用在姓或姓與名前,不能單獨用在名字前,如Mr.Smith,
Mr.John Smith.
2).對極熟的朋友,談話,寫信,通常略去Mr.,對沒有尊稱或頭銜的生人必須使用.
3).Mr.也可寫在職位前,如Mr. President.
4).英美人習慣,可以自稱Mr.,例如在電話中說 This is
Mr.Smith's speaking.對陌生人談話,也可以說I am Mr.Smith.
2.Esq. Esquire的略寫,相當於漢語的"先生".只用於寫地址,姓名.稱呼不用.
1).英國人常用,比更為敬重一些,一般用於"有地位的"人.美國人
不常用.
2).Esq.不能和Mr.並用. Esq.應在姓名之後,如:John Smith,Esq.
3.Messrs 法語monsieur(先生)的復數, Messieurs的略寫,用於姓前做稱呼,相待於Mr.,Sir的復數.
1).以用於合夥的商店和私人企業為多.
2).常用有下列形式:
Messrs.Edwards & Smith
Messrs.Edwarda & Bro.(=Brothers)
Messrs.Edwarda & Co,Ltd. (= Company,Limited)
4.Mrs. Mistress的略寫.用於已婚婦女,相當於漢語的"夫人,
太太".
1).通常用在丈夫的姓和姓名之前,如:Mrs. Smith, Mrs. John
Smith.
2).法律文件寫本人的名字和丈夫的姓,如:Mrs.Mary Smith.
3).Mr. and Mrs.這一次序不可顛倒.不要照Ladies and
gentlemen類推.
4).一家人尊稱不同時,用如右例:Colonel,Mrs.and Misses
Smith.
5. Madam
1).對不認識的婦女,不知已婚未婚時常用madam來稱呼;又可用於
已婚的所謂上層婦女.
2).ma'ma用於口語,特別是傭人對主婦或店員對女顧客用.
6.Madame簡寫是Mme.,復數是mesdames(簡寫是Mmes.).在英國常用
它稱呼非英語民族的"上層社會"已婚婦女,及有職業的婦女,相
當於Mrs.
7. Miss,復數為misses
1).對未婚婦女用,未知已婚未婚時也可使用.
2).Miss沒有簡寫,也不加句點.
8. Ms.或Mz 美國近來用來稱呼婚姻狀態不明的婦女,相當於漢語
中的"女士".
9. Master
1).傭人對未成年男少主人的稱呼,相當於漢語的"少爺".
2).用在名字之前,如:Master John.
10.Sir是英國封建階級對爵士knight的敬稱.
1).用在全姓名或名字之前,如Sir Walter Scott 或Sir Walter
不能說Sir Scott.
2).有時也用於對一般人的尊稱,如談話中的 Yes Sir.和書信的
Dear Sir
11. lord
1). 英國封建階級,Marquis(侯),Earl(伯),Viscount(子),Baron
(男)的尊稱.
2)可用全姓名或只用姓.
12. Lady 英國封建階級從knight的夫人到Marchioness,Countess
,Viscountess, Baroness的尊稱,如Lady Craigie.在集會和
活動時對全體婦女稱呼,放在Gentlemen前.
13.Honourable(簡寫Hon.)
1).成美國用於部長,大使,參議員,法官,市長;英國用於宮中女官,高等法院推事,下院議長,議員及貴族子弟.
2).可以和其他尊稱並用,如: The Honourable Dr. Edwards.
14. Reverend(Rev.)
1).用於基督教的牧師,如the Rev. Mr.Smith
2).用於天主教的神父如 Revernd Father Williams.教會會長用
Very Rev.Father----;主教用Right Rev.,Monseignor----.
1. 怎樣稱呼陌生人
為表示尊敬,對成年男性稱sir(對兩位以上的稱gentlemen ),對中年以上的婦女稱madam,對青年婦女稱miss,也可用lady 或ladies 作為對女性的客氣的稱呼。年長者對青年小孩,可用young man, man, son, boy, kid等。
2. 怎樣稱呼長輩、 上級、或不十分熟悉的人
對成年男性用「Mr +姓氏」;對已婚婦女用「Mrs +姓氏(丈夫姓氏)」;對未婚婦女用「Miss +姓氏」;對婚姻狀況不明的婦女或不喜歡別人用Miss /Mrs 相稱呼的,用Ms。
3. 朋友之間怎樣稱呼
朋友之間常互以「名字」相稱,以示親密無間,如:Hi,Bill.(你好,比爾。)有時用名字的昵稱,則顯得更加親密,如:Hi,Sue. (Sue 是Susan 的昵稱)。
4. 學生怎樣稱呼老師
對男老師稱sir 或「Mr +姓氏」,對青年女老師稱miss 或「Miss +姓氏」,對已婚女老師稱「Mrs +姓氏」。順便說一句,「Good morning,Teacher Wu。」之類的說法是不符合英美人的表達習慣的。
5. 親人之間怎樣稱呼
兒女對父親稱father, dad,daddy, pa,poppa等;對母親稱mother, mum, mummy, mom,mommy, ma, mama等;父母對子女用my boy, my girl, children, kids, dear, my love, darling 或直呼其名,兄弟姐妹之間多直呼其名;夫妻之間常用(my)dear, (my )love, sweetie, honey, darling 等,或直呼其名。
英語國家人們相互間的稱呼,和我國的習慣相差很大,值得我們研究一下,以免在交往接觸中使用不當。
對於幾個或更多的成年男子,可尊稱他們為gentlemen,意為「先生們」。對於一位不知名的男子,可稱為gentleman或sir,但不宜單獨用mister這個字稱呼他,因為這是小孩子或較低微的人的口吻。對於已知其姓氏的男子,可在他的姓(family name)前冠以Mr.,如Mr.Smith,但不要在他的名前冠以Mr.,如Mr.Jack。Mr.為Mister的略語,也讀為/'misto/。用在姓前時,不要全部拼寫出來。比如說Gregory Wood和Milo Weaver兩個人.在初認識時可互稱Mr.Weaver和Mr.Wood,在比較熟識後,可互稱對方的名(first name),即Gregory(或Greg)和Milo.
按英語國家的習慣,婦女結婚後都使用丈夫的姓。一個已婚婦女的全名是以自己的first name加上丈夫的family name。比如說Jane Brown與Greg Wood結婚後,她便稱為Jane Wood,而Jane Brown便成為她「未嫁時的名字」(maiden name),而很少使用。她在未嫁時被稱為Miss Brown,嫁後便被稱為Mrs.Wood。 Mrs.讀為/'misiz/,由來於mistress,但後者現有別的意思.不再當「夫人,太太」講了。Mrs.從不脫離姓名單獨使用;問別人的夫人好,說How is the miss is?是故作詼諧、不登大雅的。對於熟悉的人. Jane Brown不論婚前婚後都只稱Jane就可以了。Jane和Greg在一起可稱為the Woods,意為」伍德兩口子」。由於婦女結婚後有改隨夫姓的問題,故當一個女子說:「I would rather not change my name now.」她的意思是還不想結婚。一般情況下,夫妻互相以名字相稱;互稱darling、dear、dearie的也不少.還有夫稱妻為honey或sweet heart的。在對第三者談自己的丈夫或妻子時.視和第三者熟悉的程度,可以說Mr.Wood、(Mrs.Wood)、My husband(My wife)或Greg(Jane);前兩種說法比較正式,用於較不熟悉的人。我們的「孩子他媽」、「小康他爸爸」這類說法在英語中是沒有的,但某些地區(如美國某些地方)老年夫妻「跟著孩子稱呼」.互相中叫Mom、Pop。此外.在某些階層中稱自己丈夫為my old man,稱自己妻子為my old woman,也是有的。如果妻子對丈夫忽然嚴肅地叫Mr.Wood,或甚至說My dear Mr.Wood,這就說明她生氣了,或者她要認真地談清什麼問題.氣氛就比較緊張了。
父母常以愛稱來叫自己的孩子,親友互相稱呼其孩子時也一樣.這有如我國孩子的小名,但這種愛稱是有規律的。如John—Johnny—Jack,William—Will—Bill,Robert—Bob,Ronald—Ron,Reginald——Reggie——Reg,Simon——Sim,Samuel——Sam,Margaret——Mag,Patricia——Pat,Judith——Judy,Elizabeth——Lizzy—Liz等等。美國前總統John Kennedy習稱Jack,現總統James Carter自己署名Jimmy Carter,均屬此。我國稱別人的孩子為「小弟弟.小妹妹」,英語中無此習慣。孩子很小時,稱父母為Daddy、Mummy,到稍大,改為Dad和Mum(Mom).再大時,也有改口叫Father、Mother的。過去有用Papa、Mama的,現在較少了。
同輩孩子間一般是互相直呼其名.並用愛稱,不像我國,弟妹不能稱兄姐之名,或互相在名下綴以「哥、姐、弟、妹」之類,更沒有用號碼來代替人名的。英語中的big brother只有「哥哥」的意思,不是說排行第一。把三哥、四嫂直譯為third elder brother、fourth sister-in-law之類,即使是故意渲染本地風光、增加色彩,也並不可取。
孩子稱呼別的孩子的父母.一般客氣地稱為Mr.Wood、Mrs.Wood等等。如很熟悉時,可學自己父母的樣稱呼Jane、Greg,尤其是孩子已長大而叔叔阿姨還不顯得老時,更是如此。兩家關系極密切,交往年代又較長遠時,稱Uncle Greg、Aunt Jane的可能性也存在。但對於長輩人通稱為叔叔阿姨,不是英語國家的習慣。什麼Uncle Policeman、Aunt Conctor,更是「莫名其妙」了。
美國有個習慣,就是年紀稍大的男子稱年輕的男子為son,以表示親切。這常見於長輩與晚輩,職務上高一級與低一級者(如軍隊里、鐵路上等),以及老手與新手之間。有時不免有點「倚老賣老」的味道,但決無罵人之意,因為在英語國家.並不以當人家老子為佔便宜。
最後,我國那種「王工程師」、「李書記」、「劉老師」的說法,不能直譯成英語。只有醫生以及有軍銜的人,可以說Doctor Thurber,Colonel Bates等。此外,President Ford、Senator Wagner、Mayor Phillips、Professor Hood等,也常有這樣說的,以示尊敬。
例如我們有一位美國教師,名叫William Atkins,不太熟悉時叫他Mr.Atkins,熟悉後叫他William或甚至於Bill。千萬不要叫他Atkins,那是至少半個世紀以前英美富豪對待男僕的稱謂。至於我們中國人,學生可以稱老師為Comrade Wang、Comrade Liu等。老師對學生,在大學可以稱Comrade…,在小學則可直呼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