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經常看到英國人的皇室戴假發,還看到香港的法庭上也有人戴
假發從古埃及傳到歐洲。古希臘、古羅馬人認為禿頭的人是受到上天的懲罰,把禿子視為罪人。頭發稀疏或禿頂軍官會被一些希臘領地的長官拒絕為他們安排工作。羅馬人甚至曾經打算讓議會通過「禿子法令」禁止禿頂男子競選議員,禿頂的奴隸也只能賣到半價。禿子們為了免受歧視,就戴假發遮住這個瑕疵。假發進一步得到了普及,在羅馬帝國時期,歐洲人很多都有使用假發,就連皇帝也戴著假發,戰爭時敵方軍民的頭發常作為戰利品進貢宮廷。一些貴族也會把奴隸的頭發剃去做假發。當時的習俗是已婚婦女要把頭發遮蓋,一些貧窮的已婚婦女就賣掉自己的頭發換錢。有些貧農也會把自己的頭發束起結成發辮,長到足夠的長度就剪下賣給假發市場[30]。
羅馬帝國衰亡後的一千年內,歐洲受羅馬天主教會影響,把假發視為魔鬼的假面具,認為戴假發會阻礙上帝的祝福進入心靈。當時教徒如果戴假發,有可能會被逐出教會,692年在君士坦丁堡教堂就有幾個教徒因為戴假發而被革出了教門,因此這段時期歐洲人都甚少使用假發。
佩戴紅假發的英國女王伊莉莎伯一世直至十六世紀,假發才再度流行,被用作遮蓋脫發或美化外表的飾品。當時惡劣的衛生環境令人們容易長頭蝨,有些人就把頭發剃掉,戴上假發,因此假發在古代歐洲除了裝飾性之外,還有實用的功能。但假發的復興主要還是因為王室成員喜愛,英格蘭女王伊莉莎伯一世以喜歡戴紅假發見稱。十七世紀男性戴羅馬式假發的先鋒則是法國國王路易十三,他為了遮蓋頭上的傷疤而戴假發,近臣為了討好他,也紛紛戴起了假發。繼承他王位的兒子路易十四也因為頭發稀疏而戴假發,於是臣民們紛紛仿效。那時候的假發套有45種之多,就連滿頭濃發的人也喜歡趕這個時髦。後來假發就成了偉大君主政體時代的象徵。
英王查理二世流亡法國一段時間後,在1660年回國重新執政時,就把這種男裝假發傳入英語系國家。這種長度及肩或稍長於肩假發成為1620年代以來歐洲男子的時尚,不久亦流行於英國的法庭。倫敦日記作家塞繆爾·佩皮斯(Samuel Pepys)就寫下了他在1665年某天被理發師剃去頭發後第一次戴假發的事,當年黑死病爆發,他感到戴假發很不舒服[31]:
Ⅱ 為什麼英國人喜歡戴銀白色假發
法官和律師在法庭上戴假發是英國法庭最有特色的傳統之一,在一些受英國司法制度影響深遠的前英國殖民地地區,我們也可以看到這種具有不列顛特色的文化烙印,比如中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
有人說,在中世紀時,過度的勞累和疾病使得司法人員們過早地掉光了頭發,為了在公眾面前掩飾自己的「聰明絕頂」,假發遂流行,約定俗成成為英國法庭的一景。
有人說,法官戴假發是表示自己的德高望重,而律師戴假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掩飾和保護作用,因為他們擔心自己的辯護結果不能得到被告人及其家人的認可。但這與其說是合理的解釋,不如說是與律師有過節的人編出來詆毀他們的笑話。因為根據最近的一份調查表明:有57%的律師對戴假發表示不滿,恨不得把它摘掉,原因是這些由馬鬃編成的假發套造價非常昂貴卻很不衛生,一般一頂假發就要用一輩子,有一個律師世家有一頂發齡達94年的老古董,傳了四代人,堪稱傳家之寶。
根據歷史學家和民俗學家的研究,英國人戴假發的流行時尚傳統大約始於十二世紀,當時並不只是法官和律師的專利,上層社會的人都將戴假發視為一種時尚,是出席正式場合或沙龍聚會時的正規打扮,是社會地位的象徵。
假發時尚自法國國王路易十三開始,17世紀尤甚,不少行業也將其作為標志。但法國大革命和美國革命戰爭滌盪污泥濁水,革命黨移風易俗,一掃各種地位、等級的標志,現在只有英國和少數幾個國家的法院系統保持這種習慣。英國的法官以及從前英聯邦國家和地區,包括香港的法官,頭上戴著一個披肩假發,律師戴著小假發,法官和律師都穿法袍,通常是黑色的。這種裝飾下的開庭,給人一種非常禮儀化的感覺。據說,法官穿上黑袍、戴上假法,就可以掩去其本來面目,去除私心雜念,成為法治的化身,成為真、善、美的化身。
美國第三任總統傑弗遜批評假發說,他最痛恨的就是英國式的法官的假發,陰森恐怖的小眼睛從假發後面閃著藍光的場景,簡直受人不了。美國也廢除了假發和法袍,但後來法袍恢復了。假發、法袍這樣的服飾營造的氣氛是凸顯了法官這種角色的極端重要性,這種職位的極端重要性。法官戴的假發屬於官職式假發,表示自己的官職,它要營造的氣氛是生怕你看不出來這是假發。所以這種假發戴上去以後給人一種特別非人化的感覺,也就是說,戴上假發的人看上去就不是個人了,它體現了要把法官當作非人非神的、半人半神的思想
Ⅲ 英國女王常年都是同一個發型,是因為戴了假發嗎
英國女王不是戴的假發,她從年輕的時候就一直是那一種發型,一直沒變過,變得都是頭上的裝飾品。由此也看的出來,她是一個很念舊的人。
對於很多來人來說英國女王的頭發好像是一夜變白的,是在不知不覺中就全白了。但是實際上是女王在長出白頭發後就進行了染色,因為頭上的頭發一塊黑一塊白的話會很尷尬,而且也顯得不夠端莊優雅,所以她將頭發全部染成統一的顏色顯得更加整潔了,以前的頭發是染的,但是現在頭發真的是全白了。
現在女王的發型有了一點改變,她將以前的頭發稍微做了一些調整,整體上看來顯得更加干練精神了,不戴帽子的話區別更加明顯。
Ⅳ 為什麼英國的法官和律師要戴假發有什麼依據呢
其實在很多的電視劇當中,我們會看到英國的一些法官和律師會佩戴上假發,很多人可能會比較納悶,他們為何會這樣做?其實關於這個有很多種說法的。
據說在17世紀的時候,法國的國王路易十三是個禿頭為了能夠遮醜,所以他便選擇戴上了假發。而路易十三的這個舉動,也是讓很多的貴族開始效仿,甚至當時很多的上層社會人士都把戴假發當成了一種時髦,同時戴假發也成為了他們出席正式場合的一種打扮,所以一些法官和律師在上庭的時候都會佩戴假發,而這個習慣也就留了下來。
當然了,佩戴假發的缺點也是非常的多,因為在炎熱的天氣,佩戴上假發之後確實不太舒服,而且在2008年的時候,英國大部分地區的法官和律師在上庭的時候就已經沒有必要繼續佩戴假發了,當然如果是一些特殊的法官,那是除外的。
Ⅳ 為什麼英國的法官和律師都要佩戴假發呢
大概從17世紀開始,英國的法官和律師上法庭都要佩戴假發,這個說法是有很多的:01.給人儀式感,和法律倡導的形象符合。02.戴假發是為了提醒核戰爭的嚴重後果。03.戴假發可以一定程度神話法官和律師,還能帶來尊重感。
03.戴假發不但可以掩蓋頭部本身所有的氣味,還能讓法官和律師神化,給人帶來一定的敬畏之心。並且假發還能顯得年紀大,資格老,更容易帶來敬重。曾經為了跟進潮流,取消假發,結果發生了針對司法人員的襲擊事件,因此後來又恢復了戴假發。在意義上,戴假發也是在試圖分開個人感情和法庭,塑造法庭的至上感覺。刑事案件比較大還不戴假發,可看成對法庭的侮辱。
Ⅵ 英國人為什麼要帶假發
現在不單是英國人帶假發
即使是白色的
那有什麼
去年開始
內地也都流行來了
在一種角度上說那是健康和時尚的象徵
Ⅶ 假發與職業掛鉤:時至今日,英國法官為什麼一直佩戴假發
假發在種種詬病中,逐漸淡出,但是卻在職業服飾領域找到自己的價值。18世紀末,假發在英國的價格已經變得非常便宜。
老闆有必要為工作者定製工作服,假發便是裡面能夠很好區分職業者和普通人的飾品。於是假發便與專門的職業掛鉤,作為特定的職業的標志。
除了假發很好的區分度外,假發還被給予著職業者的權威和專業。自然而然,假發也成為了英國法官的行頭。
據說,在英國法律界,假發顏色越臟,就意味著這位工作很久,經驗豐富,於是更加德高望重,得到更多尊敬。
這也是英國法官為什麼鍾愛白色假發的原因。因為年紀越大,頭發越白。這樣也越能凸顯法官的經驗豐富。白色假發便能營造出老化,經驗豐富的效果。
3、為什麼英國法官還在佩戴假發?
假發從時尚的弄潮兒跌到成為特定職業的裝飾物,也沒有表明它就能一直在職業服飾領域發光發達。
歐洲大陸貴族階級逐漸淡忘假發的同時,其法官群體也跟著舍棄了。在歐洲各國法官紛紛放棄假發的時候,英國法官卻沒有。
其統治下的美國後來獨立也放棄了假發。這樣英國法官便顯得有點標新立異了。英國法官早期沒有佩戴假發的時候,方巾是英國法官的法定頭飾。
只是後來假發的潮流襲來,逐漸取代了方巾。其實,在英國法官使用方巾的時候,方巾就已經是上一輪時尚過後的過時物品。
法律共同體本來由於職業的原因帶著保守刻板的形象,在時尚潮流面前自然步履緩慢。如今佩戴的假發就如過去的方巾一樣。
隨著時代的進步,英國法官也逐漸簡化法律儀式。2007年,英國首席法官菲利普斯勛爵宣布在英格蘭和威爾士的法庭廢除假發,唯有刑事法官仍然延續佩戴假發的傳統。
假發在歷史的潮流中扮演了各種各樣的角色,同時也被賦予了不同的含義。如果能在影視劇中看到法官佩戴假發,這也逐漸成為了一種歷史的余韻。
如今,假發洗盡鉛華,回歸原點,以它本來的面貌,行使它本來的價值,與我們一同一樣正行走在前行的歷史中,為未來的歷史中添一點磚加一點瓦。
Ⅷ 為什麼以前的外國人要戴假發啊
因為保暖唄
Ⅸ 英國紳士為什麼要戴假發
假發在16世紀晚期開始流行。當時歐洲越來越多的人感染了性病,由於當時抗生素還沒有廣泛用於治療,感染者飽受皮疹、失明、痴呆、開放性潰瘍和脫發的折磨。而脫發的問題在社交圈中尤為嚴重。
除了掩蓋性病導致的脫發,假發對長虱子的人來說也有很大幫助。畢竟處理頭發上的虱子要比給假發消毒麻煩多了。
到了巴洛克時代,假發搖身一變成了政治特權,只有地位尊貴的人才能夠佩戴可以改變形象的假發。大名鼎鼎的路易十四有國王專屬的捲曲長假發。在各種公眾場合,國王都會親自挑選一款假發。這不僅體現了宮廷禮儀,也展示了路易十四至高無上的權威。
由於路易十四對假發的推崇,假發與專制王權的對等地位在歐洲逐漸成為共識。
經歷文藝復興、啟蒙運動的洗禮,假發的政治權威漸漸褪色,但經濟權威愈發凸顯。一個精美的捲曲長假發大約價值1000個塔勒,相當於今天的兩萬歐元,一輛中等轎車!對於那時的歐洲人來說,假發是不折不扣的奢侈品,也是尊貴地位的體現。
因為一場重病,盧梭決定拋棄豐富的物質享受,過簡朴的生活。但是,他沒有放棄佩戴假發。因為,假發是身份的象徵。
(9)英國的女人為什麼戴假發擴展閱讀:
起源於18世紀的馬尾假發和長袍服飾,一直以來都是英國司法系統的象徵。歷史記載,律師的黑袍最早可以追溯到1685年,當時是悼念查理二世駕崩所穿的喪服。
假發的使用始於18世紀初,現在所用假發的樣式是1822年設計的。那時戴假發是歐洲社會的時髦裝束,只有達官顯貴、王公貴族和法官律師等有身份的上流人物才能戴假發,從此逐漸形成了風氣。
許多年過去了,素來以懷舊著稱的英國人還在英格蘭和威爾士的法庭上頭戴假發、身著長袍。目前的法庭假發主要有兩種樣式,一種是長可及肩的長假發,是在盛大活動和禮儀場合中戴的;一種是只蓋頭頂的短假發,是在平時法庭上戴的。
但英國上院上周進行的一次抽樣調查表明,2/3的英國受訪者認為,法庭服裝應該改換一下樣子,但同時多數民眾認為,在刑事法庭上仍可以保留假發和長袍的樣式。
Ⅹ 英國紳士為什麼要戴假發
根據歷史學家和民俗學家的研究,英國人戴假發的流行時尚傳統大約始於十二世紀,當時並不只是法官和律師的專利,上層社會的人都將戴假發視為一種時尚,是出席正式場合或沙龍聚會時的正規打扮。
行家指出,司法界所用的假發與普通假發是有區別的。在英格蘭,司法假發的每一邊有三個捲曲而王室人員卻只有兩個,這是否代表著一種很微妙的隱喻意義不得而知。但蘇格蘭人卻老愛和英格蘭人鬧別扭,因為在蘇格蘭,情況剛好顛倒過來,王室人員用三個捲曲的假發而司法人員只有兩個捲曲。
假發的製作成本昂貴在於人工而不是材料,因為馬鬃的取得並不難,而假發的製作可是個精細活,而且沒辦法通過機器或生產流水線進行批量生產。
生產一個假發需要一位熟練的工匠花大約44個工時的勞動,包括編織和打卷。成品一般有四個顏色:白色、金黃色、淺灰色和灰色,在一些英國的老殖民地,如西非和加勒比海地區,白色非常流行,而在英國本土,金黃色和灰色最為流行。
一般一個法官的假發要超過1500英磅(摺合人民幣約18,000元,哇噻,不便宜哦),而最普通的假發,也不低於300英磅。
一般人寧願忍受生虱子,也不會像女士們更換帽子一樣經常換假發,其原因並不在於捨不得買多頂假發。而是基於一種說法:假發戴得越久,越老越臟,顏色越深,說明你吃法律飯入行的時間越長,而在司法界,資歷和年齡可是個寶,如同醫院老醫生最吃香一樣。從某個意義上,頭齡越老的假發也就成為律師們招攬生意的百年老字型大小了,而法官的老古董假發則是富有審判經驗的招牌。
一位法學院學生在取得律師資格之後,家人或朋友給他的最好的禮物就是由某位名家製作的假發。許多從事假發製作的匠人都是子承父業,甚至是世家,其製作假發的歷史,比某些英國貴族的家族譜系還長。
定製假發也是一個需要耐心等待的過程,因為許多名匠的預約期已經是在幾年之後,即使能馬上定製,在製作過程中,你的腦殼需要至少被尺子量過十二次,這並不是匠人們故意折騰你,而是精緻工藝的要求。
當然你也可以買一個現成的,但畢竟不如量體裁衣般溫柔地吻著你那聰明的腦袋,更何況隨便買來的假發在許多法律人看來,如同穿牛仔服出席一個莊重的宴會一樣無禮。英國人素以保守精神著稱,司法界更是如此,司法要求的是精確甚至刻板,強調的是穩定與平衡,而對個性化的東西兼容性較小。
許多假發匠人世家對於每一個售出的假發都有記錄,要求購買者簽名備案,幾百年下來,在這些記錄中可以找到許多名人的親筆簽名,因為許多知名政治家在成名之前大多是從事律師工作的。
假發的保管也是個細致活,一般每一套假發都配有一個通風的鐵盒子或木盒子,有些盒子甚至是另一件獨立存在的藝術品,價值遠超過於假發本身。最早時,在英國人頭上還經常長虱子的年代裡,假發在保存時會被撒上一些葯粉,用來防虱子。
最後一個與中國有關的問題是:在很長的時間內,假發所用的原材料馬鬃絕大部分來自於中國,這也是鴉片戰爭前中英貿易中中方出口商品中除茶葉外的一項重要交易品,因為歐洲馬匹的鬃毛不易進行紡織而且容易折斷,而鬃毛在生產過程中需要不斷的漂白和清洗,也只有中國馬所產的鬃毛能經歷過種種考驗。
提起英國的法官或律師,腦海里自然而然的浮現出那灰白的稍帶捲曲的假發。對於英聯邦的法制傳統之外的人,雖然假發已成為英聯邦法律人符號特徵,但這樣的裝扮並不會油然生出庄嚴肅穆的威風,相反,常常是一種怪怪的感覺,讓觀者不時的替他們捏著一把汗,擔心會不會隨著大律師頗有風度的鞠躬而滑脫下來,當庭出個洋相。美國第三任總統托瑪斯?傑斐遜就曾說,「(英國法官)像躲在棉絮下面向外窺視的老鼠」。這個儀表還嚇得一個出庭作證的孩子大哭不止,導致英國專門審理涉及青少年案件的特別法庭完全取消了假發。
假發的歷史可謂源遠流長,古埃及和古羅馬帝國的文獻就有相關記載。然而在歐洲上層社會的流行,一般認為是1620年前後,路易十三為了掩蓋自己的禿頂而戴假發,引起經常出入宮廷的貴族效仿,隨後風靡歐洲,以至於連婦女都戴著各式的假發出席社交場合。到十七世紀六十年代,這一時髦又由英王查理二世傳到英倫三島。十七世紀的英國人薩繆爾.佩皮斯(Samuel Pepys)的日記,真實的記錄了假發在英國流行的歷史。1663年11月2日,佩皮斯得知國王和公爵都將戴假發的傳聞,第二天就急不可耐的將頭發剃光,定作了假發。佩皮斯寫道:「告別自己頭發還是有些許傷感,但一切結束了,我就要戴假發了」。由此可見,假發在英國流行,榜樣起了很大的力量。
榜樣之外,假發的流行還有一個原因。據壟斷英聯邦假發行業的埃德和拉芬斯克洛夫工廠(Ede & Ravenscroft)介紹,由於十七世紀的歐洲缺乏供暖系統,人們不便洗熱水澡,為了防止寄生蟲的滋生,最好的辦法就是留短發而以長長的假發替代。
早期的假發使用人的頭發製作,如債務人用頭發抵債、甚至是死人的頭發。那時的法庭上,各種假發的氣味混合簡直令人窒息,使得法官們出庭有時不得不自帶一束鮮花來稍稍化解一下。這種狀況直到1822年漢弗萊?拉芬斯克洛夫(Humphrey Ravenscroft)發明了利用馬尾製作假發的工藝才結束。
英聯邦法律人出庭或者參加重大典禮活動都佩帶假發,完全是當時的流行使然,並沒有任何強制性的法律規定。數百年過去了,假發不再時髦,卻成了法律人遵循傳統的守舊形象。而且假發不衛生、太熱、扎人、甚至有些滑稽可笑。然而要說改變也很難。人們習慣性的將假發與地位、身份乃至正義聯系起來。事務律師獲得出庭權以後,就因為沒有戴假發的資格而向上議院提出了好幾次不成功的陳情,而不少被告人也優先選擇可以佩帶假發的出庭大律師為他們辯護,據說是否戴假發還直接關繫到對陪審團的說服能力呢!
查理二世的時代雖然早已過去,但看起來當初的時尚--至少在假發這一點上--仍然從墳墓中伸出手來牢牢的束縛著當代的英聯邦法律人。澳大利亞在70年代為了順應家事法庭(Family Court)減少形式,增進和諧的潮流,取消了假發。但到1987年,據說是由於發生了多次針對司法人員的襲擊,於是又恢復了假發。筆者以為,澳大利亞的這一做法,更多的是傳統心理作怪,或者說是傳統論者為了保住頭上的假發,拿這些襲擊說事兒而已,絕對難說是對症下葯。因為在英國,1992年取消青少年特別法庭中司法人員佩戴假發的慣例後,似乎並沒有類似澳大利亞的惡果發生。2003年,英國又進行了一次是否取消假發的調查,發現多數資深法官和事務律師希望取消假發,而下級法官和出庭大律師則堅持傳統。更有68%的公眾希望法官---特別是在刑事案件中---佩戴假發,說明假發在英國民眾代表司法正義的符號作用仍然很強。
爭論歸爭論,假發看來不會很快地在英聯邦的法庭上消失。唐納德遜勛爵(Lord Donaldson)的一句話概括了這場爭論, 「既然假發至少過時一個世紀了,那也不用急著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