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聯合國的維和行動
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 (U.N. Peace-keeping Activities) 是指在聯合國安理會授權下使用非武力方式幫助沖突各方維持和平、恢復和平並最終實現和平的一種行動.
截至2004年5月,聯合國在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共部署有15支維和部隊,包括來自94個國家的5.3萬名維和士兵以及1.1萬名聯合國工作人員。2004年聯合國的維和行動預算為40多億美元。在15項維和行動中,執行時間最長的是1948年成立的中東停戰監督組織,這也是聯合國第一項維和行動。時間最短的是2000年7月設立的聯合國衣索比亞-厄利垂亞特派團。在15項維和行動中,有4項在非洲(剛果民主共和國特派團、埃-厄特派團、塞拉里昂特派團、西撒哈拉特派團),2項在亞洲(東帝汶過渡行政當局、印度-巴基斯坦觀察組),5項在歐洲(波黑特派團、駐塞普勒斯部隊、喬治亞觀察團、科索沃特派團、普雷維拉卡觀察團),4項在中東(駐敘利亞戈蘭高地觀察員部隊、伊拉克-科威特觀察團、駐黎巴嫩部隊、中東停戰監督組織)。
維和是聯合國的重要職能之一。聯合國維和行動是根據安理會或聯大通過的決議,向沖突地區派遣維持和平部隊或軍事觀察團,以恢復或維護和平的一種行動。它的目的是防止局部地區沖突的擴大和再起,從而為實現政治解決創造條件。維和行動的任務包括監督停火、停戰、撤軍;使沖突雙方脫離接觸;觀察、報告局勢;幫助執行和平協議;防止非法越界或滲透以及維持沖突地區的治安等。近年來,隨著國際形勢的變化,聯合國維和行動的任務范圍也有所擴大,涉及監督選舉、全民公決、保護和分發人道主義援助,以及幫助掃雷和難民重返家園等許多非傳統性的工作。參與維和隊伍的人員除了軍事人員以外,還有民事警察和文職人員。
維和行動的建立一般由安理會決定,在歷史上聯合國大會偶爾也做出過決定。它的具體實施由聯合國秘書長商安理會決定。維和行動主要有兩種形式:軍事觀察團和維持和平部隊。前者一般由非武裝的軍人組成,後者由武裝的軍事分遣隊組成。因為維和行動屬非強制性行動,所以軍事觀察員不得攜帶武器;維和部隊雖配有武器,但不得擅自使用武力,除非迫不得已進行自衛。聯合國維和行動屬於臨時性措施,一般均有一定的期限,可由安理會視具體情況,根據聯合國秘書長的建議決定延期。維和行動的最基本要求是絕對不能幹涉一國的內政。
根據聯合國憲章,聯合國可以通過下列兩種方式制止國際沖突:一是純外交方式,即通過斡旋、調解來解決爭端;二是強制方式,通過封鎖、禁運、經濟制裁乃至派聯合國軍等強制措施阻止沖突。維和行動就是在聯合國調解和解決地區沖突的實踐中出現的,介於外交方式和強制方式之間的所謂「第三種方式」。
維和行動主要分為兩類:由秘書長直接領導的聯合國維和行動(有軍事觀察團和維和部隊兩種形式)和由安理會批准、秘書長授權、由地區組織或大國參與指揮的維和行動(有多國部隊和「人道主義干預部隊」兩種形式)。
聯合國維和行動有三大特徵:國際性:由聯合國組織、成員來自各會員國、由聯合國秘書長指揮、只對聯合國負責;非強制性:維和部隊必須徵得當事國同意又有會員國自願參加才能建立,它在維和時無權採取強制措施,只有在自衛的情況下才能使用武力;中立性:維和行動必須做到公正、不偏不倚、不幹涉內部事務。
聯合國秘書處下設維和部,具體負責維和行動。但每次具體維和行動都要設一個專門的機構,每個維和機構一般由軍職人員和文職人員兩部分組成,都有一套完善系統的組織。通常軍職人員承擔維和的執勤任務,文職人員負責行政和後勤工作。
參加維和行動執勤的人員主要由三部分構成:一是裝備輕武器用於自衛的維和部隊;二是不帶任何武器的軍事觀察員;三是工兵、醫療、運輸等後勤分隊。維和部隊和軍事觀察員依然是其本國軍隊的成員,受派遣國軍事法規、條令、條例的約束。在維和行動中受聯合國的指揮。維和官兵身著本國軍服。為了表明他們的維和人員身份,一律頭戴藍色貝雷帽或頭盔,佩戴聯合國徽章。
據聯合國維和部門統計,自1948年5月29日向巴勒斯坦派遣停戰監督組織以來的50多年中,聯合國已先後在各沖突地區開展了50多項維和行動,維和開支超過190億美元,參與維和行動的軍事、警察和文職人員共計80多萬人,在維和行動中殉職者約有1800人,僅2003年就有來自40個國家的98名維和人員以身殉職。維和行動已成為聯合國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聯合國維和部隊曾榮獲1988年度諾貝爾和平獎。2002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將每年的5月29日定為「國際維和人員日」。
中國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一貫重視並支持聯合國在《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指導下,為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發揮積極作用。隨著聯合國維和行動作用的變化,中國從20世紀80年代後期開始採取區別對待、積極支持的態度。
中國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堅持聯合國50多年來公認的三項原則:同意原則,維和行動只有徵得有關各方的一致贊同才能實施;中立原則,維和行動是《聯合國憲章》中規定的臨時辦法,並不妨礙有關當事國之權利、要求或立場;非武力原則,維和部隊只有在自衛時方可使用武力。
1988年中國成為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特委會成員。1988年9月,中國正式申請加入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特別委員會。1989年,中國首次派人參加了聯合國納米比亞過渡時期協助團,幫助納米比亞實現從南非獨立的進程。1990年,中國軍隊首次向聯合國維和行動派遣軍事觀察員。
2004年1月1日,駐扎在剛果(金)
的聯合國維和部隊中國醫療分隊
舉行升國旗儀式
1992年4月,中國第一支「藍盔」部隊——軍事工程大隊赴柬埔寨執行任務。1997年5月,中國表示原則同意參加聯合國「維和待命安排」。1999年,中國政府正式宣布派遣維和警察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2000年1月,中國首次派遣15名民事警察到東帝汶執行聯合國維和任務。2001年12月,中國正式成立國防部維和事務辦公室,統一協調和管理中國軍隊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的工作。2002年1月,中國正式參加聯合國維和行動第一級待命安排機制(一級待命機制規定所派遣人員和裝備必須90天內部署完畢;二級為60天;三級為30天),並准備在適當時候向聯合國維和行動提供工程、醫療、運輸等後勤保障分隊,可提供1個聯合國標准工程營、1個聯合國標准醫療分隊、2個聯合國標准運輸連。2003年4月,中國首次派遣一支由175人的工兵連和43人的醫療分隊組成的維和部隊赴剛果(金)參加聯合國維和行動,並於同年12月順利組織了第一次輪換。第二批維和部隊官兵在為期8個月的維和行動中,圓滿完成了聯合國賦予的各項任務。依照聯合國有關維和行動的規定,中國決定派遣第三批赴剛果(金)的維和部隊,將第二批官兵輪換回國。2003年7月,中國決定向賴比瑞亞派遣一個包括運輸連、工兵連和醫療分隊在內的共550人的維和部隊,將分批前往任務地區,這是迄今為止中國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規模最大、人數最多的一次。至2004年5月,中國已參與15項聯合國維和行動,共派出約2300餘人次的軍事人員和253人次的民事警察。2004年9月,聯合國授予中國赴賴比瑞亞維和部隊全體官兵「和平榮譽勛章」。2004年10月17日凌晨,中國維和警察防暴隊95人乘聯合國專機,前往海地執行聯合國維和任務。這是中國第一支赴國外執行維和任務的防暴隊伍。截至2004年10月17日,中國已向聯合國東帝汶、波黑、賴比瑞亞、阿富汗、科索沃和海地6個維和任務區派遣維和警察297人次,目前仍有92名中國維和警察在其中5個任務區執行任務。 4名駐東帝汶中國維和民警榮獲聯合國勛章 19名中國駐科索沃維和警察獲聯合國維和勛章。
蘇丹 - 聯合國蘇丹特派團 2005年3月至今
蒲隆地-聯布行動 2004年6月至今
賴比瑞亞-聯利特派團 2003年9月至今
象牙海岸-聯科行動 2004年4月至今
剛果民主共和國-聯剛特派團 1999年12月至今
衣索比亞/厄利垂亞-埃厄特派團 2000年7月至今
獅子山-聯塞特派團 1999年10月至今
西撒哈拉-西撒特派團 1991年4月至今
海地-聯海穩定團 2004年6月至今
印度/巴基斯坦-印巴觀察組 1949年1月至今
塞普勒斯-聯塞部隊 1964年3月至今
喬治亞-聯格觀察團 1993年8月至今
科索沃-科索沃特派團 1999年6月至今
敘利亞戈蘭高地-觀察員部隊 1974年6月至今
黎巴嫩-聯黎部隊 1978年3月至今
中東-停戰監督組織 1948年6月至今
1990年以來,中國已參加16項聯合國維和行動,共派出維和軍事人員5915人次,有8名維和軍事人員在執行任務中犧牲,數十人負傷。2000年以來,中國向7個任務區派遣維和警察893人次。目前,中國有1487名維和軍事人員在聯合國9個任務區和聯合國維和部執行任務。其中,軍事觀察員和參謀軍官92人,赴剛果(金)工兵分隊175人,醫療分隊43人;赴賴比瑞亞工兵分隊275人,運輸分隊240人,醫療分隊43人;赴蘇丹工兵分隊275人,運輸分隊100人,醫療分隊60人;赴黎巴嫩工兵分隊182人。中國現有180名維和警察在賴比瑞亞、科索沃地區、海地和蘇丹執行維和任
⑵ 維和部隊犧牲了16名軍人,什麼是維和部隊
2020年是非常特殊的一年,今年是反法西斯勝利七十五周年。在今年的9月18日,我國的國新辦發表了一份白皮書。這份白皮書詳細的記載了我們國家所參與的維和行動。在這30年裡,我們國家一共派出四萬多人去參與維和行動。其中有16人在維和行動中當中不幸犧牲。
聯合國的維和部隊是一支英勇的部隊,我們國家也是維和部隊的主要參與國家。可是這支部隊他是高危險性的,因為他們所處的環境是在沖突非常活躍的地區,可以說,他們隨時都面臨著生命危險,可能你不知道在什麼地方會突然的想強。我們在國內的人員是沒有辦法感受到這種情況的,因為國內是很安全的。你很難想像那些天天在槍林彈雨中的維和軍人是什麼樣的感受,他們才是真正的英雄。
⑶ 有關於聯合國維和部隊的資料
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是根據有關聯合國決議建立的一支跨國界的特種部隊,成立於1956年蘇伊士危機之際。它受聯合國大會或安全理事會的委派,活躍於國際上有沖突的地區。維和部隊士兵頭戴天藍色鋼盔或藍色貝雷帽,上有聯合國英文縮寫「UN」,臂章綴有「地球與橄欖枝」圖案。凡參加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的人員,必須被送到設於北歐4國的訓練中心接受特種訓練,以熟悉維和部隊的職能、宗旨、任務和進行特種軍事訓練。聯合國維和部隊執行任務時跟各國特種部隊不同,它必須公開自己的存在,必須行進在最引人注目的公路、廣場、熱鬧地段等公開場合。聯合國維和部隊是聯合國維和行動的一種形式,其另兩種形式是軍事觀察團和多國部隊。
(1) 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的作用是阻止局部沖突擴大化,或防止沖突再起,並幫助在戰爭中受害的平民百姓,為最終政治解決沖突創造條件。 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有兩個顯著的特徵:
一、是非強制性。它的進駐與活動,需由安理會或大會決定,並徵得有關各方同意(其中15個聯合國成員國中,最少有9個國家贊成,而且中、美、英、俄、法5個常任理事國沒有投反對票),然後授權聯合國秘書長組織;進駐後,一旦該國政府提出撤軍要求,必須立即撤出。
二、它具有鮮明的中立性,其成員必須來自與沖突雙方無直接利害關系的國家。它不同於一支真正的軍隊,它沒有戰場,沒有敵人,是一支政治外交部隊。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在執行任務時,除進行自衛外,不得擅自使用武力。必須嚴守中立,不得捲入沖突任何一方,更不能幹涉所在國內政。
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的總司令是聯合國秘書長。部隊的人員由聯合國成員國自願提供。維持和平部隊是由武裝部隊的分遣隊組成,士兵可以配備輕型防禦性武器,因該支軍隊必須統一著藍色盔帽或藍色貝雷帽,所以亦稱「藍盔」部隊(藍色象徵和平)。
(2)派遣軍事觀察團是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的另一種形式。聯 合國向沖突地區派遣軍事觀察組,需由安理會或大會決定,並徵得有關各方同意,授權聯合國秘書長組織。觀察組的人員由聯合國成員國提供,由非武裝的軍官組成。它的使命是維持和平行動。在執行任務時,觀察員不能攜帶武器,必須嚴守中立,不得捲入沖突的任何一方,更不能幹涉所在國的內政。它的具體職責視情況和需要有所不同,一般包括:監督停戰或停火、撤軍;觀察、報告沖突地區的局勢;執行脫離接觸協議;防止非法越界或滲透;以及聯合國決議賦予的其他使命。派遣軍事觀察組是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的臨時措施,均有一定的期限,視情況需要由安理會決定可延期。
(3)冷戰後,隨著地區沖突的增加,聯合國維和行動次數增多,規模擴大,維和行動的性質和作用也往往超出傳統的職責范圍,造成聯合國經費嚴重不足。為此,除維持和平部隊以外國聯合國也藉助成員國自願組成的多國部隊參與維和行動。多國部隊的費用一般由參加國支付。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的多國部隊士兵身著自己國家的軍裝,主要標記是聯合國的旗幟以及聯合國徽章。
維和行動主要分為兩類:由秘書長直接領導的聯合國維和行動(有軍事觀察團和維和部隊兩種形式)和由安理會批准、秘書長授權、由地區組織或大國參與指揮的維和行動(有多國部隊和「人道主義干預部隊」兩種形式)。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至2000年5月,聯合國已組織68次維持和平行動,共投入了75萬多軍人、警察和民政人員。其目的已從傳統的監督停火、居中斡旋,擴大到開展預防性外交、維持和平與重建和平。其任務包括監督停火、停戰、撤軍;使沖突雙方脫離接觸;觀察、報告局勢;幫助執行和平協議;防止非法越界或滲透以及維持沖突地區的治安等。隨著國際形勢的變化,維和行動的任務范圍也逐漸擴大,涉及到監督選舉、全民公決、保護和分發人道主義援助,以及幫助掃雷和難民重返家園等許多非傳統性的工作。參與維和隊伍的人員除了軍事人員以外,還有民事警察和文職人員。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在維護和恢復地區和平和幫助解決地區沖突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它的職能和作用也越來越為世人矚目。1988年挪威諾貝爾獎委員會將諾貝爾和平獎授予這支頭戴藍色貝雷帽的部隊。
聯合國維持和平人員(軍人和警察)總數至1996年9月12日為3萬人。1986—1991年期間,維和費用平均每年約3.8億美元,1992年猛增至17.3億美元,1993年又增至約36億美元。1995年聯合國的維和經費為28億美元,其中波黑維和一項就佔了一半。1996年的維和經費為16億美元。從1948年聯合國派出第一支維持和平部隊到1998年10月,已有1500多名聯合國人員在執行任務時喪生。其中,犧牲最多的是加拿大士兵,然後依次是印度、法國、英國和迦納。
從1945年聯合國成立起,共有110個國家派出過維和人員。至1996年9月1日,5個出兵最多的國家為:巴基斯坦(1719人)、俄羅斯(1177人)、孟加拉國(1184人)、印度(1203人)和巴西(1203人)。1994年11月,聯合國秘書長加利設立聯合國掃雷基金,從而為聯合國的掃雷計劃建立了專門的資金來源。1995年7月5-7日,聯合國人道事務署主持的國際掃雷會議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目的是為聯合國在世界各地的掃雷活動徵集資金。會議共籌集資金2000萬美元。
1998年10月29日,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對會員國向聯合國提供維和人員的最低年齡作了規定:會員國向聯合國維和行動提供的民事警察和觀察員的最低年齡應不小於25歲。中國從八十年代後開始對維和行動採取區別對等積極支持的態度。1988年9月,中國正式申請加入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特別委員會。1989年,中國首次派人參加了聯合國納米比亞過渡時期協助團,幫助納米比亞實現從南非獨立的進程。1992年4月,中國正式第一支「藍盔」部隊--軍事工程大隊赴柬埔寨執行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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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com/question/3813360.html
⑷ 維和部隊事跡
1990年以來,中國已參加16項聯合國維和行動,共派出維和軍事人員5915人次,有8名維和軍事人員在執行任務中犧牲,數十人負傷。2000年以來,中國向7個任務區派遣維和警察893人次。目前,中國有1487名維和軍事人員在聯合國9個任務區和聯合國維和部執行任務。其中,軍事觀察員和參謀軍官92人,赴剛果(金)工兵分隊175人,醫療分隊43人;赴賴比瑞亞工兵分隊275人,運輸分隊240人,醫療分隊43人;赴蘇丹工兵分隊275人,運輸分隊100人,醫療分隊60人;赴黎巴嫩工兵分隊182人。中國現有180名維和警察在賴比瑞亞、科索沃地區、海地和蘇丹執行維和任務。
http://hi..com/007cn/blog/item/6cef55fbdfeec1166d22ebfc.html
http://wmj007.blog.china.com/200612/109939.html
⑸ 維和部隊簡介
藍盔部隊是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的別稱。這個部隊在全世界各地的活動招來的評論是毀譽參半。
http://www.un.org/chinese/peace/peacekeeping/index.html
「貝雷帽」是各國官兵作戰、訓練中通用的國際標准服飾之一。由於一些舉世聞名的特殊部隊長期佩戴固定顏色的貝雷帽,從而形成一種象徵。
藍色貝雷帽――聯合國維和部隊
1945年10月25日,聯合國誕生了一支世界性聯合部隊,因為這支聯合國維和部隊的士兵作戰時都戴著藍色頭盔,平時戴藍色貝雷帽,所以人們又稱其為「藍盔部隊」。聯合國維和部隊榮獲當年諾貝爾和平獎,從此,藍盔(貝雷帽)部隊引起了世人的高度重視。該部隊由聯合國秘書長領導,在取得有關各方同意的情況下,被派往世界各沖突地區。其兵源由與沖突無關的會員國自願提供,這支部隊只攜帶輕型武器,除自衛外不得使用武力。
迄今為止,聯合國已先後向世界各沖突地區派出了近40支維和部隊和軍事觀察員。應當承認,維和部隊為維護世界、地區的和平做出了應有的貢獻。然而,隨著聯合國維和部隊行動使用武力的情況越來越多,強制的色彩越來越濃,維和變成了「強制和平」。以美國為首的世界霸權國家,經常打著聯合國的旗號,對弱小地區和民族進行武力「維和」,嚴重地違背了「藍盔部隊」的宗旨,所以現在的維和部隊已變相成為美國「駐外部隊」。
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是根據有關聯合國決議建立的一支跨國界的特種部隊,成立於1956年蘇伊士危機之際。它受聯合國大會或安全理事會的委派,活躍於國際上有沖突的地區。維和部隊士兵頭戴天藍色鋼盔或藍色貝雷帽,上有聯合國英文縮寫「UN」,臂章綴有「地球與橄欖枝」圖案。凡參加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的人員,必須被送到設於北歐4國的訓練中心接受特種訓練,以熟悉維和部隊的職能、宗旨、任務和進行特種軍事訓練。聯合國維和部隊執行任務時跟各國特種部隊不同,它必須公開自己的存在,必須行進在最引人注目的公路、廣場、熱鬧地段等公開場合。聯合國維和部隊是聯合國維和行動的一種形式,其另兩種形式是軍事觀察團和多國部隊。
(1) 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的作用是阻止局部沖突擴大化,或防止沖突再起,並幫助在戰爭中受害的平民百姓,為最終政治解決沖突創造條件。 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有兩個顯著的特徵:
一、是非強制性。它的進駐與活動,需由安理會或大會決定,並徵得有關各方同意(其中15個聯合國成員國中,最少有9個國家贊成,而且中、美、英、俄、法5個常任理事國沒有投反對票),然後授權聯合國秘書長組織;進駐後,一旦該國政府提出撤軍要求,必須立即撤出。
二、它具有鮮明的中立性,其成員必須來自與沖突雙方無直接利害關系的國家。它不同於一支真正的軍隊,它沒有戰場,沒有敵人,是一支政治外交部隊。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在執行任務時,除進行自衛外,不得擅自使用武力。必須嚴守中立,不得捲入沖突任何一方,更不能幹涉所在國內政。
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的總司令是聯合國秘書長。部隊的人員由聯合國成員國自願提供。維持和平部隊是由武裝部隊的分遣隊組成,士兵可以配備輕型防禦性武器,因該支軍隊必須統一著藍色盔帽或藍色貝雷帽,所以亦稱「藍盔」部隊(藍色象徵和平)。
(2)派遣軍事觀察團是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的另一種形式。聯 合國向沖突地區派遣軍事觀察組,需由安理會或大會決定,並徵得有關各方同意,授權聯合國秘書長組織。觀察組的人員由聯合國成員國提供,由非武裝的軍官組成。它的使命是維持和平行動。在執行任務時,觀察員不能攜帶武器,必須嚴守中立,不得捲入沖突的任何一方,更不能幹涉所在國的內政。它的具體職責視情況和需要有所不同,一般包括:監督停戰或停火、撤軍;觀察、報告沖突地區的局勢;執行脫離接觸協議;防止非法越界或滲透;以及聯合國決議賦予的其他使命。派遣軍事觀察組是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的臨時措施,均有一定的期限,視情況需要由安理會決定可延期。
(3)冷戰後,隨著地區沖突的增加,聯合國維和行動次數增多,規模擴大,維和行動的性質和作用也往往超出傳統的職責范圍,造成聯合國經費嚴重不足。為此,除維持和平部隊以外國聯合國也藉助成員國自願組成的多國部隊參與維和行動。多國部隊的費用一般由參加國支付。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的多國部隊士兵身著自己國家的軍裝,主要標記是聯合國的旗幟以及聯合國徽章。
維和行動主要分為兩類:由秘書長直接領導的聯合國維和行動(有軍事觀察團和維和部隊兩種形式)和由安理會批准、秘書長授權、由地區組織或大國參與指揮的維和行動(有多國部隊和「人道主義干預部隊」兩種形式)。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至2000年5月,聯合國已組織68次維持和平行動,共投入了75萬多軍人、警察和民政人員。其目的已從傳統的監督停火、居中斡旋,擴大到開展預防性外交、維持和平與重建和平。其任務包括監督停火、停戰、撤軍;使沖突雙方脫離接觸;觀察、報告局勢;幫助執行和平協議;防止非法越界或滲透以及維持沖突地區的治安等。隨著國際形勢的變化,維和行動的任務范圍也逐漸擴大,涉及到監督選舉、全民公決、保護和分發人道主義援助,以及幫助掃雷和難民重返家園等許多非傳統性的工作。參與維和隊伍的人員除了軍事人員以外,還有民事警察和文職人員。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在維護和恢復地區和平和幫助解決地區沖突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它的職能和作用也越來越為世人矚目。1988年挪威諾貝爾獎委員會將諾貝爾和平獎授予這支頭戴藍色貝雷帽的部隊。
聯合國維持和平人員(軍人和警察)總數至1996年9月12日為3萬人。1986—1991年期間,維和費用平均每年約3.8億美元,1992年猛增至17.3億美元,1993年又增至約36億美元。1995年聯合國的維和經費為28億美元,其中波黑維和一項就佔了一半。1996年的維和經費為16億美元。從1948年聯合國派出第一支維持和平部隊到1998年10月,已有1500多名聯合國人員在執行任務時喪生。其中,犧牲最多的是加拿大士兵,然後依次是印度、法國、英國和迦納。
從1945年聯合國成立起,共有110個國家派出過維和人員。至1996年9月1日,5個出兵最多的國家為:巴基斯坦(1719人)、俄羅斯(1177人)、孟加拉國(1184人)、印度(1203人)和巴西(1203人)。1994年11月,聯合國秘書長加利設立聯合國掃雷基金,從而為聯合國的掃雷計劃建立了專門的資金來源。1995年7月5-7日,聯合國人道事務署主持的國際掃雷會議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目的是為聯合國在世界各地的掃雷活動徵集資金。會議共籌集資金2000萬美元。
1998年10月29日,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對會員國向聯合國提供維和人員的最低年齡作了規定:會員國向聯合國維和行動提供的民事警察和觀察員的最低年齡應不小於25歲。中國從八十年代後開始對維和行動採取區別對等積極支持的態度。1988年9月,中國正式申請加入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特別委員會。1989年,中國首次派人參加了聯合國納米比亞過渡時期協助團,幫助納米比亞實現從南非獨立的進程。1992年4月,中國正式第一支「藍盔」部隊--軍事工程大隊赴柬埔寨執行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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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com/question/38133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