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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小說為什麼流行

發布時間:2022-12-19 17:10:38

① 19世紀英國文學興盛的原因是什麼

十九世紀的英國處於維多利亞時期,也稱為維多利亞文學時代.由於工業上的全盛,以及英國國力增強,各種社會問題和社會矛盾也日益突出.這一時期文學主流是小說,尤其是批判現實主義小說.也是整個歐洲現實主義的繁榮時期。有矛盾的地方就會有文學,特別是矛盾越激發的時候,中國春秋戰國時期,出現百家爭鳴的現象,近代中國革命又是各種大文豪層出不窮,而維多利亞時期正是英國內部時代變革的期間,所以不僅經濟強大,矛盾激發,文學也也昌盛。

② 小說為什麼成為18世紀英國重要文學體裁

英國18世紀文學

18世紀前半葉,英國社會安定,文學上崇尚新古典主義,其代表者是詩人蒲柏。他運用英雄偶句體極為純熟,擅長寫諷刺詩,但以發泄私怨居多。表現出啟蒙主義精神的主要是散文作家,他們推進了散文藝術,還開拓了兩個文學新領域,即期刊隨筆和現實主義小說。
期刊文學是應廣大讀者的要求而興起。斯梯爾與艾迪生兩人有首創之功。前者創辦《閑談者》報(1709~1711) ,後者繼出《旁觀者》報(1711~1712),將街談巷議和俱樂部里的風趣幽默寫上了期刊。艾迪生的文筆尤見典雅。後來笛福、斯威夫特、菲爾丁、約翰遜、哥爾德斯密斯等名家都曾主編期刊或為期刊撰稿,可見此風之盛。由於他們的努力,英國式的隨筆得到進一步的提高,題材更廣泛,文筆也更靈活。
更具英國特色而又對歐洲大陸產生重大影響的則是散文小說。笛福的《魯濱孫飄流記》(1719)、《摩爾·弗蘭德斯》(1722)等書把水手和女僕當做英雄人物來介紹,細節寫得十分逼真,雖然書的結構鬆散,作者卻有娓娓動聽的說故事的本領,使讀者始終保持興趣。他的文字口語化,善於繪聲繪形,而又迅捷有力。這些特點,加上笛福對英國城鄉諸色人等的深刻了解,使他奠定了英國現實主義小說的基礎。斯威夫特的《格利佛游記》(1726)是以諷刺朝政、表現人類的丑惡為目的的寓言,然而作為故事,也是十分引人入勝。他把現實細節放在十分奇特的幻想的情景之中,而幻想也是正在發展中的英國小說所需要的。世紀中葉,理查遜用書信體小說細致地描寫遭遇不幸的少女的內心,以《克拉麗莎》(1747~1748)等大部頭小說感動了一整代英國和西歐的讀者,法國啟蒙思想家狄德羅稱之為偉大創造力的表現。但在菲爾丁的眼裡,理查遜只是市儈哲學的代表,於是他起而用仿作去諷刺之,其結果卻掌握了寫小說的藝術,於是有了他自己的創作,其中最受稱道的是《棄嬰托姆·瓊斯的故事》(1749),它的人物、風景、場面都是典型的英國式的。作者歌頌真誠、熱心、忠實而又不受傳統束縛的青年男女,全書有一種爽朗、清新的空氣,而又結構完整,把現實主義小說推進到了一個新的水平。當時及稍後還有斯摩萊特、哥爾德斯密斯、斯特恩等人的小說,或擴充了題材,或實驗了新寫法,都有建樹,因此雖然世紀末出現了渲染神秘恐怖的「哥特小說」,但是現實主義已經成為英國小說中的主流,繼續向前發展。

摘自《中國大網路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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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急求 英國小說的發展史 謝謝

毋庸置疑,英國小說是世界藝術之林中的一大景觀。它如同促使其滋生與進化的社會土壤一樣,在歷史的洪流中不斷改弦易轍,急劇演變。自文藝復興時期以來,英國小說已經發展成為一種充滿活力和魅力的藝術工具,對社會生活和歷史變遷進行了生動的描述。像英語一樣,自它形成的那一天起,英國小說便建立了自己的規則和體系,雖東學一點,西借一點,卻以堅定的步伐向前發展。引人注目的是,盡管英國小說起步較晚,其歷史比詩歌和戲劇短得多,但它卻發展迅猛,變化巨大,流傳甚廣,其影響和作用早已大大地超過了詩歌和戲劇。究其原因,英國小說不僅具有內容豐富、情節曲折和人物形象生動等特徵,而且還因其篇幅靈活、形式多樣,語言通俗和藝術精湛而備受廣大讀者的青睞。經過無數作家的認真探索和反復實踐,當代英國小說在藝術形式和創作技巧上與它早期的雛形已不可同日而語。如果說,英國小說的崛起完全符合文學發展的客觀規律;那麼,其小說藝術的發展既是社會進化的一個顯著標志,也是文學現代化的必然結果。

應當指出,英國小說藝術,像其他藝術形式一樣,不可避免地經歷了一個從原始到成熟的發展過程。事實上,它的每一個發展階段都同英國當時的社會、歷史、政治、文化和經濟狀況息息相關。就此而論,英國小說藝術的發展不是一種孤立或自發的文學現象,而是與英國的社會變化以及異域(尤其是歐洲各國)文化的繁榮昌盛彼此交融的。當然,英國小說藝術的發展與演變有其自身的規律和秩序。這種規律和秩序不能通過抽象的、主觀的或形而上學的方法來解釋,而只能通過對歷代小說文本的考察與研究來加以揭示和驗證。然而,在深入探討英國小說藝術的具體特徵與美學價值之前,很有必要對其歷史概貌和演化過程作一番簡要的概述。

作為一種公認的敘事性散文文學體裁,英國小說已經具有四百多年的歷史。從理論上講,英國小說形成之日,便是其藝術問世之時。當然,小說藝術被作家接受並得到讀者的理解和評論家的認可需要一個過程。但迄今為止,西方評論家對英國的第一部小說究竟始於何年及出於何人之手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有人說是塞繆爾·理查遜(Samuel Richardson, 1689-1761)的書信體小說《帕梅拉》(Pamela, 1740),有人說是丹尼爾·笛福(Daniel Defoe, 1660-1731)的冒險小說《魯濱遜漂流記》(Robinson Crusoe, 1719),也有人說是約翰·班揚(John Bunyan, 1628-1688)的宗教寓言小說《天路歷程》(The Pilgrim』s Progress,上集1678,下集1685)。其實,早上16世紀末的文藝復興時期,英國小說已端倪可察。當時,約翰·黎里(John Lyly, 1554?-1606)、菲利普·錫德尼(Philip Sidney, 1554-1586)、羅伯特·格林(Robert Greene, 1558-1592)和托馬斯·納什爾(Thomas Nashe, 1567-1601)等一群畢業於牛津和劍橋的才華溢的「大學才子」(University Wits)對詩歌一統天下的局面進行反駁。在文藝復興運動的鼓舞下,他們對小說這種新的文化體裁進行了大膽的實踐和探索,並開始採用風格典雅和雕琢華麗的散文語言創作敘事性作品,從而翻開了英國小說歷史的第一頁。黎里的《尤弗伊斯》(Euphues, The Anatomy of Wit, 1579)、錫德尼的《阿卡鍬亞》(Arcadia, 1590)、格林的《潘朵斯托》(Pandosto: The Triumph of Time, 1588)、納什爾的《不幸的旅行者》(The Unfortunate Traveler, 1594)和托馬斯·迪羅尼的《紐伯雷的傑克》(Jack of Newbury, The Famous and Worthy Clothier of England, 1597)等作品都體現了小說的藝術特徵。它們不僅在題材上變化顯著,而且在形式、結構和語言上同當時的詩歌和戲劇大相徑庭,已經成為一種新興的、頗有發展潛力和備受讀者青睞的文學體裁。這些作品大致可分為羅曼司和現實小說兩大類,從各個側面反映了伊麗莎白時代的社會生活。當時英國的散文敘事作品似乎獲得了一種嶄新而又絢麗的文體,盡管它作為敘事文學還顯得不夠成熟。然而,「這類作品在當時與那些適應飄忽不定的語言和讀者見面時肯定具有近似於魔術般的效果,因為它不受音步的限制。」②顯然,16世紀末的「大學才子」是英國小說的開拓者和創始人。盡管16世紀末在英國文壇勃然興起的「小說熱」只延續了大約二十年時間,但「大學才子」們的創作實踐為英國小說藝術的發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礎。

17世紀是英國多事之秋,政局動盪,社會混亂,民不聊生。英國小說的發展勢頭受到了極大的遏制。隨著「大學才子」們的相繼去世,曾經風行一時的英國小說開始峰迴路轉,步履維艱。那些不喜歡或不擅長寫散文故事的作家便熱衷於撰寫具有說教意義或喻世內容的散文。「他們放棄敘事文學並隨後轉向撰寫一系列具有說教性質的文章,這表明了他們的自我封閉和缺乏傳遞任何戲劇效果的能力。」③在沉寂了半個多世紀之後,英國小說在約翰·班揚的努力下東山再起。然而,班揚似乎是17世紀英國文壇的一位孤獨的長跑者。他的《天路歷程》雖然在當時頗有影響,但這並沒有造就一批新的小說家,也沒有使小說取代詩歌的地位。盡管如此,班揚對小說藝術進行了有益的嘗試,巧妙地採用夢境來反映現實,並使一個看來純屬虛構的宗教寓言折射出廣泛的象徵意義。雖然,在英國小說尚未告別雛形期之際,班揚的藝術構思及其對小說篇章結構的駕馭能力體現了一定的前瞻性,並且對英國小說的全面崛起產生了積極的影響。此外,17世紀的英國文壇上還出現了不少所謂的「性格特寫」。這些用散文寫成的作品不僅生動地描繪了當時社會上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而且還詳細地剖析了各種人物的性格特徵。「性格特寫」是17世紀的英國小說藝術的發展處於低潮時期的一種獨特的文學體裁,其描寫手法十分巧妙,且入木三分,常常令讀者回味無窮。盡管「性格特寫」還不能被歸在小說之列,但它們對英國小說藝術的發展曾產生過一定的影響。毫無疑問,班揚的小說創作及其同時代作家的「性格特寫」使步履維艱的英國小說面臨了新的挑戰和機遇。

18世紀是英國小說全面崛起的時代,也是小說藝術取得長足進步的時代。享有「英國現實主義小說之父」稱號的丹尼爾·笛福在他的長篇小說《魯濱遜漂流記》中生動地表現了英國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時期的創業意識和冒險精神,並成功地塑造了一個當時中小資產階級理想中的英雄人物的形象。「笛福的哲學觀念與17世紀的英國經驗主義者們十分吻合,他比以往的作家更加完整地表現了各種個人主義的東西。他的作品獨特地展示了各種形式的個人主義同小說的興起之間的聯系。這種聯系在他的第一部小說《魯濱遜漂流記》中得到了明顯而又完全的顯示。」④笛福的其他幾部小說不僅涉及一系列現實問題,而且也展示了現實主義的藝術特徵,他筆下的人物大都是處於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時期的英國小資產階級的化身。引人注目的是,笛福在《魯濱遜飄流記》中成功地採用了「自傳性回憶」(autobiographical memoir)的手法來表現主人公的冒險經歷。這種創作手法不僅是對當時在英國較為流行的懺悔性自傳的一種挑戰,而且也超越了以往的小說形式,因而對英國小說藝術的發展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在18世紀的英國文壇上,「第二種建立在『老式櫟木櫃子』上的小說是書信小說或書信體小說(the epistolary novel),其作者彷彿是一位不知怎麼被他弄到手的一大堆書信的編輯。」⑤早在1683年,英國女作家阿弗拉·班恩(Aphra Behn, 1640-1689)便創作了第一部英語書信體小說《一名貴族與他妹妹之間的情書》(Love-letters Between a Nobleman and His Sister)。然而,真正使書信體小說發展成為一種文學樣式並使其廣為流傳的無疑是塞繆爾·理查遜。他的三部書信體小說《帕梅拉》(Pamela, 1740)、《克拉麗莎》(Clarissa, 1748)和《格蘭狄森》(Grandison, 1754)在當時幾乎家喻戶曉。書信體小說的問世對英國小說藝術的發展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它不但進一步豐富了小說的敘述形式,而且也使作者的角色發生了變化。不僅如此,書信體小說使人物更加貼近讀者,真實地展示人物的心理活動與情感變化,給人一種前所未有的即時感與現實感。正如一位英國批評家指出:「人們覺得這種小說形式具有兩個潛在的作用,即令人印象深刻的即時性和對心理現實乃至意識流的探索。」⑥毫無疑問,理查遜的創作實踐在英國小說藝術史上具有重要的意義,它給後來那些致力於小說實驗與革新的作家留下了極大的想像空間。

18世紀,英國現實主義小說發展迅猛。當時,英國的「大多數圖書館收藏各種文學作品,但小說通常被認為是主要收藏對象。毫無疑問,這便導致了閱讀該世紀中出版的小說的人數顯著增加。」⑦英國文壇相繼涌現了喬納森·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 1667-1745)、亨利·菲爾丁(Henry Fielding, 1707-1745)、勞倫斯·斯特恩(Laurence Sterne, 1713-1768)和簡·奧斯丁(Jane Austen, 1775-1817)等優秀作家。作為一種生動、全面反映社會生活的文學樣式,小說在英國人民的日常生活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其地位和影響首次超過了詩歌和戲劇。與此同時,英國的小說藝術也日趨成熟。「我們對『小說』這個術語的使用直到18世紀末才算真正確立。」⑧斯威夫特別出心裁地創作了一部令人捧腹卻又引人深思的《格列佛游記》(Gulliver』s Travels, 1726)來針砭時事,嘲諷現實,開創了英國小說諷刺藝術的先例。菲爾丁所創作的一系列反映社會生活的長篇小說不僅體現了較為熟練的謀篇布局的能力,而且還反映出他對傳統史詩藝術的巧妙運用。菲爾丁既模仿古典史詩的敘事手法,又刻意改變史詩通常具有的嚴肅性和悲劇色彩,在其小說中不時摻入富於喜劇色彩的成分,從而使其小說成為所謂的「散文式喜劇史詩」(comic epic in prose)。難怪「理查遜和菲爾丁兩人都認為自己是一種新的文學樣式的倡導者,他們都將自己的作品看作是對陳舊的傳奇小說的一種決裂。」⑨通常被稱為感傷主義作家的勞倫斯·斯特恩無疑是18世紀英國小說最傑出的革新家。當英國小說還只是像一棵嫩綠的幼苗企盼呵護的時候,斯特恩似乎已經對小說的現存模式感到不滿。他義無反顧地對小說形式進行了重大的改革。在《項狄傳》(Tristram Shandy, 1759-1767)中,他首次打破了傳統小說的框架結構,摒棄以鍾表時間為順序的創作方法,以一種全新的小說文本來描述主人的內心世界。不言而喻,斯特恩的文學實驗為英國小說藝術增添了新的活力,並且使小說形式進一步朝著多樣性與靈活性的方向發展。值得一提的是,在18世紀的英國文壇上還涌現了一位出類拔萃的女作家簡·奧斯丁。她的小說在質量上與同時代的任何男性作家相比都毫不遜色。她不僅善於運用諷刺手法和機智的對話來表現主題,而且還能巧妙地利用少量的人物和有限的地域背景來展示廣闊的生活圖景。「在簡·奧斯丁的藝術中有些東西是具有永恆價值的。」⑩就總體而言,18世紀的小說家大都從英國的現實社會中攝取創作素材,展示了一幅幅生動逼真的生活畫面,塑造了一個個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通過他們的大膽探索與實踐,英國小說不僅更加生機勃勃,而且在藝術上也日趨成熟。

19世紀,英國小說步入了繁榮昌盛的時代,其藝術形式和創作手法也得到了進一步的鞏固與發展。19世紀初,隨著浪漫主義文學思潮席捲整個歐洲大陸,英國文壇出現了一批優秀的歷史小說和冒險小說,其代表人物是沃爾特·司格特(Walter Scott, 1771-1832)。他一生創作了三十多部長篇小說,塑造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展示了波瀾壯闊的歷史畫卷。盡管司格特對小說藝術革新的貢獻十分有限,且被當今不少學者視為一名過時的「歷史人物」,但他洋洋灑灑的歷史小說和傳奇作品已經成為英國文壇的一個不可忽略的文學景觀,並且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英國小說的地位,使之變得更加體面,更加可敬。

自19世紀中葉起,英國小說在查爾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 1812-1870)等優秀作家的共同努力下,呈現出空間繁榮的景象。據史料記載,從1837年到1900年,大約有六萬部供成人或青少年閱讀的小說在英國各地出版。也許有七千個維多利亞時代的人有理由自稱為小說家。當然,在藝術上取得成就並且載入史冊的人為數不多。狄更斯和薩克雷(William M. Thackeray, 1811-1863)在小說的情節安排和語言藝術方面均體現出很高的造詣,使長篇小說更具可讀性和趣味性。勃朗特姐妹(Charlotte Bronte, 1816-1855; Emily Bronte, 1819-1848)對人物形象的刻畫有獨到之處,而喬治·艾略特(George Eliot, 1819-1880)則將人物的心理現實描繪得淋漓盡致。19世紀下半葉是英國殖民主義統治由盛轉衰的時期,也是英國社會矛盾重重,政局動盪、道德沉淪、貧富沖突嚴重以及勞資糾紛加劇的時期。所有這些自然在小說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映。狄更斯與其同時代的作家參及後來的托馬斯·哈代(Thomas Hardy, 1840-1928)懷 著強烈的社會責任感,以現實主義為創作原則,對英國社會的種種弊端和邪惡進行了無情的暴露。這便是長達半個世紀之久的批判現實主義。應當指出,19世紀的現實主義小說不僅在題材上具有極強的現實性,而且在人物塑造方面也體現了平民化的傾向。通常,19世紀的現實主義小說在時間與空間上遵循唯理主義的原則,在故事情節上注重趣味性與可讀性,並且在形式結構上講究精裁密縫,嚴謹合理。就此而言,19世紀的現實主義小說不僅代表了16世紀末以來英國小說藝術的精華,而且也是歷代小說家集體智慧的結晶。馬克思曾對狄更斯等現實主義作家給予高度的評價:「他們以明白曉暢和極為動人的描寫向世界提示了政治的和社會的真理,比起所有的政治家、理論家和道德家合起來所做的還要多。」⑾

20世紀是英國小說藝術變化最大、創作技巧發展最快的時期。隨著世界經濟、科技與文化的飛速發展和資本主義社會各種矛盾的進一步激化,整個西方文壇發生了一場驚世駭俗的文學大地震。20世紀初,由於威爾斯(Herbert George Wells, 1866-1946)、高爾斯華綏(John Galsworthy, 1867-1933)和貝內特和新的現實面前依然竭力效仿傳統小說的模式,因此他們對表現日趨復雜的現代經驗和急劇變化的社會現實已經力不從心。顯然,當時的英國小說步履維艱,其形式的改革和藝術的更新已經勢在必行。一些思想前衛、崇尚革新的青年作家似乎意識到了英國小說所面臨的困境與考驗,並試圖捕捉能導致英國小說實現重大突破的良機。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 1843-1916)和約瑟夫·康拉德(Joseph Conrad, 1857-1924)等早期現實主義作家在追求小說藝術革新的過程中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他們向世人推出了一系列令維多利亞時期的藝術前輩刮目相看的新型小說,這使一部分崇尚現代主義精神的青年作家備受鼓舞。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夕,現代主義思潮席捲英國,幾乎顛覆了其固有的文化基礎,並使整個文學傳統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懷疑和沖擊。當時,英國百姓隨時都能聽到「立方主義」、「非洲雕塑」、「新戲劇」、「後印象主義繪畫」和「維也納心理學」等時新名詞。著名意識流小說家弗吉尼亞·伍爾夫(Virginia Woolf, 1882-1941)曾撰文指出:「1910年12月左右,人性變了……人的一切關系都在變化——主僕關系、夫妻關系、父母同子女的關系。當人際關系發生變化時,宗教、行律響徹整個愛德華時代之際,英國小說也對現代經驗和現代意識作出了積極的反應與相應的自我調整。正當不少恪守傳統的現實主義作家在紛亂復雜的現實面前顯得無所適從時,詹姆斯·喬伊斯(James Joyce, 1882-1941)、D. H.勞倫斯(David Herbert Lawrence, 1885-1930)和弗吉尼亞·伍爾夫等一批主張走文學改革道路的青年作家則看到了未來小說文本不斷走向開放與多元的發展趨勢。他們勇敢地面對挑戰,及時抓住機遇,積極投身於小說形式的革新和藝術的改造,從而使英國小說發生了質的變化。

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英國小說在現代化的道路上急速地跑了一陣子,其藝術形式也顯得琳琅滿目,精彩紛呈。1922年,喬伊斯的意識流小說《尤利西斯》(Ulysses)問世,從而將英國小說的革新運動推向了高潮。西方不少評論家認為,《尤里西斯》不僅包含了幾乎所有的新潮手法,而且代表了英國現代主義小說藝術的最高成就。像喬伊斯一樣,伍爾夫也致力於小說形式的實驗與革新,對如何處理現代小說的框架結構和時間問題以及如何表現人物意識均作了大膽的嘗試,成為英語意識流小說的另一位重要代表。勞倫斯是自亨利·詹姆斯之後的又一位重要的心理小說家。盡管他的創作風格同喬伊斯和伍爾夫之間存在著極大的差別,但他獨特的審美意識、對人類的性經驗和心靈的黑暗王國的探索以及他那充滿肉體感的語體使其成為一名與眾不同的現代主義小說家。不言而喻,英國現代主義小說的全面崛起不僅為世界文學歷史增添了極其輝煌的一頁,而且也極大地豐富了英國小說的藝術表現力,並有力地促進了小說藝術的發展。

現代主義小說藝術充分展示了現代派作家強烈的改革意識和巨大的創作潛力,同時也體現了小說現代化和多元化的特徵。它代表了一種新的審美意識和價值觀念,反映了一種逆傳統而動的求變心理。在題材上,現代主義小說注重提示人物的精神世界,反映人物的孤獨感、異化感乃至病態心理。在形式上,現代主義小說充分體現了多樣性和靈活性的特點。現代派作家淡化小說的情節,不再試圖敘述一個引人入勝的故事,而是在作品中追求一種藝術上完美和諧的「圖式」和耐人尋味的深層結構。在這種「圖式」里,有序的時間、空間、因果關系和邏輯原理已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飄忽不定的意識、紛繁復雜的形象和支離破碎的生活鏡頭。在技巧上,現代主義小說追求標新立異。現代派熱衷於採用熟經叛道的藝術手法來表現瞬息萬變的精神世界和混亂無序的現實生活,如視角轉換、內心獨白、自由聯想,時空跳躍、蒙太奇、夢境與幻覺以及看上去雜亂無章的表層結構和朦朧晦澀的敘述筆法等等。所有這些都構成了現代主義小說藝術革新的重要標志。總之,現代主義小說藝術既是離經叛道的藝術,又是生機勃勃的藝術,同時也是富於極強表現力的藝術。這種藝術在英國小說藝術史上不但是前所未有的,而且也是無與倫比的。它拓寬了英國小說的發展空間,促進了小說文本現代化和多元化的進程,並且使這一文學樣式達到了更加成熟與完美的境地。

引人注目的是,英國現代主義小說在20年代達到巔峰期之後由盛轉衰,開始退潮,而被冷落了多年的現實主義小說則卷土重來,並再次成為英國文壇的主流。30年代至50年代是現實主義小說全面回潮的時期。顯然,這次回潮有其深刻的社會原因和特殊的歷史背景。30年代至50年代是一個危機四伏、動盪不安的時期。30年代的經濟危機和社會動亂、40年代的二次大戰和兵荒馬亂以及50年代的社會矛盾和精神危機不僅是現實主義小說東山再起的外部原因,而且也在這些小說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就總體而言,這一時期的現實主義小說中有兩類作品較為引人注目:一是社會諷刺小說,二是由多卷組成的系列小說或「長河小說」(river novel)。應當指出,30年代至50年代的現實主義小說與世紀初高爾斯華綏等作家的小說相比,在藝術上更加成熟,在形式上也更加完善。盡管這一時期的現實主義作家不像現代派作家那樣關注小說藝術的改革和創作技巧的翻新,但他們卻十分樂意藉助某些富有生命力的現代主義手法來反映主題。此舉不僅取得了良好的藝術效果,而且也為現實主義與現代主義小說在藝術上取長補短、相得益彰找到了一條途徑,從而使小說藝術更加豐富與完善。引人注目的是,赫胥黎(Aldous Huxley, 1894-1963)等諷刺作家不約而同地繼承和發揚了由18世紀大文豪喬納森·斯威夫特開創的諷刺文學的傳統。他們的小說以冷嘲熱諷乃至黑色幽默般的筆解描繪了兩次大戰期間英國社會的動盪不安和知識分子的精神危機。30年代至50年代在英國文壇較為流行的另一種小說樣式便是安東尼·鮑威爾(Anthony Powell, 1905- )等作家創作的「長河小說」。它與傳統的長篇歷史小說或高爾斯華綏的世系小說具有很大的區別。它雖然由多部小說組成,但往往描寫一個故事而不是多個故事;它提示的不是一個家庭或地區的變化,而是一個中心人物的經歷與情感生活。就總體而言,30年代至50年代的現代主義小說不僅是這個時代的必然產物,而且也在英國小說藝術史上擁有一席之地。

自20世紀下半葉起,英國小說在藝術形式上呈現出兼容並蓄和多元發展的趨勢。在英國文壇上,現實主義和現代主義(包括後現代主義)兩股文學潮流分庭抗禮,此起彼伏,但又不時互相融合,交錯重疊。正當格雷厄姆·格林(Graham Green, 1904-1991)等現實主義作家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努力反映當代英國社會的種種矛盾與弊端時,塞繆爾·貝克特(Samuel Beckett, 1906-1989)繼承了喬伊斯等作家開創的現代主義事業,對小說藝術作了進一步的探索與實驗。貝克特成功地推出了一系列具有「反小說」(antinovel)特徵的「荒誕小說」,為後現代主義小說藝術的發展作出了重要的貢獻。自60年代起,具有後現代主義藝術傾向的小說在英國文壇競相問世,其代表作家有勞倫斯·達雷爾(Lawrence Durell, 1912-1990)、約翰·福爾斯(John Fowles, 1926- )和B. S. 約翰遜(Bryan Stanley William Johnson, 1933-1973)等。這些作家大都試圖採用新的語言體系來創造一個小說世界,並使自己的小說成為一個獨立的反身文本。他們往往藐視因果關系,反對邏輯原則和藝術形式的統一,而是強調文本結構的無序性和混沌性以及意義的不確定性。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們的小說體現的不是認識論或反映論而是本體論的哲學觀念,同時也反映了當代一部分作家用於質疑並試圖解釋包括文學在內的人類本體狀況的一種文化觀和藝術觀。

引人注目的是,當代英國文壇上涌現了一批才華橫溢而又精力充沛的年輕作家。他們樂於進取、博採眾長、不落俗套、推陳出新,顯得異常活躍。他們雖然還未能被載入史冊,但已經鋒芒畢露,令人刮目相看。在英國小說藝術不斷走向現代化和多元化的時代,當代英國作家正在努力探索,大膽實踐,決心為21世紀英國小說藝術的可持續發展添磚加瓦。然而,在當代英國文壇上,不少文化人正在對後現代主義之後的小說藝術和文本模式爭論不休。他們急切地想知道新世紀的英國小說究竟何去何從。與此同時,不少「無紙傳播」時代的寫手們在網上信筆塗鴉,隨心所欲乃至胡鬧式地製作新興文學快餐來滿足成千上萬衣著新潮、充滿活力的「新人類」的胃口。當然,其中也有一些思想前衛的作家試圖在信息時代尚未消失之前創作具有長久和穩定價值的「網路小說」。顯然,這種多極聯動和多元並存的現象將成為21世紀英國小說藝術發展的基本態勢。

縱觀英國小說藝術的發展歷程,我們不難發現,它始終處於變化之中,並對種個歷史時期的社會現實和讀者趣味作出了及時的反應。四百年來,隨著科學技術和社會生活的不斷發展,英國小說從內部結構到外部形式均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其藝術也一再得到優化與升華。英國小說藝術體現了極強的生命力。它從文藝復興時期的襁褓中發育成長,經過了各個歷史時期的文學浪潮的洗禮或沖擊,以堅定自信的步伐跨入了新世紀和新千年。時至今日,英國的小說藝術已經發展到了高度成熟和相當完美的階段,與其四百年前的雛形相比有著天壤之別。從某種意義上說,英國小說藝術的變化與發展同詩歌或戲劇藝術相比更加引人注目,更加令人贊嘆。它雖起步較晚,但它不僅能與歷史和社會的發展同步,而且還體現出強烈的時代氣息,並生動地反映了英國社會的動盪與變遷。縱觀英國小說藝術的發展歷史,我們不難發現以下四個特點:

第一,英國小說藝術在其四百多年的發展道路上體現了一種自信而又自得的單獨走向。自16世紀末以來,它不但經歷了從雛形、崛起、成熟、繁榮、革新到多元的演變過程,而且還充分展示了它的英國特色、英國特點、時代特徵和作家特長。盡管文學藝術沒有國界,且難免要受到鄰國和異域文化思潮的影響,但隨著英國殖民統治的不斷強化和英語國際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英國小說家們逐漸變得更加自信與自得。自18世紀起,英國小說已經擺脫了歐洲鄰國各種文學樣式的影響,呈現出獨善其身、獨領風騷且又加劇進化與演變的發展態勢。正如一位西方評論家所說:「法國征服者在一件事情上完全失敗了;他們在中世紀未能成功地使在法國已經十分流行的短篇散文故事根植於英國的土壤。」⒀不言而喻,英國小說既是本國社會演變的必然產物,又體現了自身的發展規律和藝術特徵。而這種規律與特徵在別國小說史上是難以尋覓的。平心而論,在別國的小說史上既很難找到像笛福、理查遜、斯特恩、斯威夫特、狄更斯、詹姆斯、勞倫斯、喬伊斯、伍爾夫和貝克特這樣獨具一格的小說家,也難以見到像《魯賓遜漂流記》、《帕梅拉》、《項狄傳》、《格列佛游記》、《荒涼山莊》、《淑女畫像》、《虹》、《尤利西斯》、《達羅衛夫人》和《莫洛伊》(三部曲)那樣的小說。這些作家和作品不僅具有明顯的英國特色,而且體現了與眾不同的小說藝術。顯然,英國各個歷史時期的社會現實、生活氣息、文化氛圍和語言特徵對其小說藝術的單獨走向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第二,英國的小說樣式精彩紛呈,藝術門類豐富齊全。作為一種反映生活的藝術工具,小說在英國經歷了一個從低級到高級,從原始到成熟的發展過程,其作品樣式也隨之日益增

④ 哥特小說為什麼會流行.

淵源和特徵 早期美國通俗小說的第三道風景線為哥特式小說(gothic fiction)。「哥特式」(gothic)這個詞在英語里有多種含義。它既是一個文學詞彙,又是一個歷史術語,還可以用作建築和藝術方面的專門用語。作為一個文學詞彙,它也有多種含義。它既指一種文學現象,又指一類文學作品,還可以表示一種文學創作方法;而且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和歷史階段,這些文學現象、文學作品、文學創作方法的內涵也不盡相同。此處按照通常的做法,用它來表示一類通俗小說。這類小說曾經在18世紀末和19世紀初十分繁榮,然而它們的作者,除少數外,均被文學批評家和文學史家所忽視。其模式特徵是,故事常常發生在遙遠的年代和荒僻的地方,人物被囚禁在狹窄的空間和鬼魂出沒的建築內,懸疑和愛情交織在一起。慣常的懸疑手段有神秘的繼承權、隱秘的身世、丟失的遺囑、家族的秘密、祖傳的詛咒,等等。到最後,懸疑解開,歹徒暴露,男女主人公的愛情障礙掃除。不過,這種愛情有別於言情小說里的愛情。兩者的區別是:哥特式小說通常描寫神秘冒險故事,其愛情障礙往往來自歹徒;而言情小說描寫家庭平凡瑣事,其愛情障礙往往來自男女主人公本身。

哥特式小說起源於18世紀後期的英國,開山鼻祖是霍勒斯·沃波爾。他的《奧特蘭托城堡》創立了早期古典哥特式小說的模式。哥特式小說的出現,既與當時英國墓園派詩人的「哥特式」情結有關,也與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的「哥特式」美學標准有聯系。此外,它還借鑒了理查森的《克拉麗莎》的「女郎一惡棍」這一對立模式。這種小說問世不久,即引起克拉拉·里夫(Clara Reeve,1729—1807)、索菲婭·李(Sophia Lee,1750—1824)、威廉·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1760—1844)等許多人仿效,成為最流行的體裁,並迅速從英國擴展到整個歐美。至18世紀90年代,哥特式小說逐漸演化成兩個分支。一個分支是恐怖型哥特式小說,其特點是堅持傳統的手段,並在此基礎上融人病態的邪惡,以增加神秘、恐怖的效果,如馬修·劉易斯(Matthew Lewis,1775—1818)的《僧人》(The Monk,1795)。另一個分支是感傷型哥特式小說,其特點是保留古堡場景,但拋棄過分的神秘成分和極度的恐怖氣氛,使故事得出合乎邏輯的解釋,如瑪麗 ·拉德克利夫(Mary Radcliffe,1764—1823)的《尤道弗的奧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1794)。這兩個分支對美國都有影響。在美國恐怖型哥特式小說家當中,代表人物是查爾斯·布朗(Charles Brown,1771—1810)。他的《威蘭》(Wieland,1798)等一系列恐怖哥特式小說以陰郁的色調和神秘的氣氛,極為傳神地描述了主人公的恐懼心理,對後世的嚴肅小說家影響很大。在感傷型哥特式小說家當中,代表人物有薩莉·伍德(Sally Wood,1759—1855)和伊薩克·米契爾(Isaac Mitchell,1759—1812)。前者以18世紀的法國和西班牙為背景,創作了《朱莉亞》(Julia,1800)等一系列知名的哥特式小說。後者以哥特式小說《庇護所》(The Asylum,1804)聞名。

查爾斯·布朗 1771年1月17日,查爾斯·布朗降生在費城一個古老的貴格會教徒家庭。他是家中最小的兒子,自幼體弱多病。然而,在讀書和寫作方面,他顯示了較大的天賦。兒時,他在費城友人的語法學校上學,即博覽古典作品,十歲便給《哥倫比亞雜志》撰稿。十六歲時,他師從亞歷山大·韋爾考克斯,學習法律。但是,他的興趣依然在寫作上。1793年,他決定放棄法律,改學文學。同年他到了紐約,參加了由英國著名作家威廉·戈德溫 (William Godwin,1756—1836)領銜的友誼會(the Friendly Society)。威廉·戈德溫對布朗的影響很大,尤其是他的哥特式小說《凱萊布·威廉斯》(Caleb Williams,1794)促使布朗下決心從事哥特式小說創作。一回到費城,布朗即開始寫作。179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書《阿爾克溫:關於女權的對話》(Alcuin,A Dialogue on the Rights of Women),為改變婦女的不平等地位大聲疾呼。同年,他的第一部哥特式小說《威蘭》也面世。在這之後,他重返紐約,出任《每月雜志》(Monthly Magazine)和《美國評論》(American Review)的編輯。短短三年,他連續出版了五部小說。它們是:《奧蒙德;或,秘密見證》(Ormond;Or,The Secret Witness, 1799),《埃德加·亨特利》(Edgar Huntly,1799),《阿瑟·默文》 (Arthur Mervyn,1800),《珍妮·塔爾博特》(Jane Talbot,1801)和《克拉拉·霍華德》(Clara Howard,1801)。其後,布朗再次回到費城,編輯《文學雜志》(Literary Magazine)、《美國紀事》(American Register)和《美國紀事或綜合事錄》(American Register Or General Repository)。這一時期,他撰寫了許多文章,出版了一系列政治小冊子。1804年,他和紐約的伊麗莎白·林(Elizabeth Linn)結婚。長期的艱苦寫作毀壞了他本來虛弱的身體。1810年 2月22日,他因肺結核在費城去世,年僅三十九歲。

查爾斯·布朗的聲譽主要在於《威蘭》等一系列哥特式小說。《威蘭》述說紐約一個名叫威蘭的農夫突然看見天空閃現一道亮光。兩個天使敦促他「摧毀自己的偶像」。於是,他變得瘋狂起來,先是殺死了所有的馬,繼而殺死了小孩和妻子。接著,他去探望妹妹,想將她也殺死。結果他被逮住,被作為瘋子關押。查爾斯·布朗成功地將傳統的恐怖哥特式小說技巧同美國的場景結合起來,並出色地描繪了威蘭的復雜恐怖心理。威蘭幼時,父親即死於非命,原因是沒有遵循冥冥之中神靈的指令。盡管後來威蘭同自己的妻子、兒女、妹妹克拉拉一道平安地生活了許多年,但那件事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濃濃的陰影。尤其是在他父親建造的「聖殿」,在露天平台,在克拉拉的卧室,經常有一種神秘的聲音。他一方面誠惶誠恐地揣摩這種聲音帶來的不幸,另一方面又聯想起昔時父親的慘死。恍惚中,他聽到一個聲音: 「你的禱告聽見了。為了證明你的忠誠,把你的妻子獻給我。」於是,他殺死自己的妻子、孩子,又去殺妹妹克拉拉。

《阿瑟·默文》的主題不同於《威蘭》。它是展現一種自然的邪惡,即黃熱病對人類的肆虐;這部小說於1798年6月開始在《每月雜志》上連載,但只連載了兩期,便以《每月雜志》的停刊而告終。翌年,布朗將其中的一部分整理出版。第三年,剩餘的部分又被整理出版。由於布朗本人患過黃熱病,書中有關這種瘟疫的描寫非常逼真。此外,小說的情節也極為復雜。故事有兩個主人公。一個是斯蒂文斯大夫,另一個是十九歲的小夥子阿瑟·默文。正是在自家門口,斯蒂文斯大夫發現了染上黃熱病的阿瑟·默文。接下來,阿瑟·默文述說了自己令人吃驚的經歷。這些經歷大部分與韋爾貝克有關。此人出賣、掠奪、殺害了自己的所有朋友。阿瑟· 默文屬於智慧型的人物。他依靠的是智慧,而不是武力。當他解救十五歲的少女伊萊扎時,巧妙地戰勝了她的殘忍的叔叔。

繼《阿瑟·默文》之後完稿的《奧蒙德》同樣以黃熱病為背景。不過,黃熱病不再充當串聯情節的角色,而是作為一種手段,突出主人公的堅強性格。主人公康斯坦蒂爾兼有普通女人的個性和理想女人的品質。她以積極的態度迎接災難。即便是面對遺棄自己情人的奧蒙德,她也非常鎮靜。後來她逐漸對奧蒙德產生興趣,與其說是為了佔有他,不如說是為了捍衛自己的榮譽。相比之下,奧蒙德的個性就顯得乖戾。大概布朗想把他塑造成一個兇悍、極端自私的男人,結果未能如願。

《埃德加·亨特利》又回到了原先的主題,即展現人的扭曲了的心理。一開始,布朗通過主人公埃德加·亨特利的視角,大勢渲染了克利西羅夢游時的恐怖情景。與此同時,他以肯定的語氣,對克利西羅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從而在讀者心中激起了很大的懸念。接下來,查爾斯·布朗交代了克利西羅的負罪感,埃德加·亨特利懷疑克利西羅殺死了他未婚妻的兄弟。埃德加·亨特利對克利西羅的調查最後居然走進了死胡同。他已經喪失了對最近事情的記憶。無需挑明,埃德加·亨特利本人就是夢游者。

總之,查爾斯·布朗的《威蘭》等恐怖哥特式小說是早期美國通俗小說中的上乘之作。它們反映了布朗的貴格會教徒家庭背景,體現了威廉·戈德溫的社會改革思想。尤其是,書中具有獨創性的復雜恐怖心理描寫影響了後世的一些著名小說家,如納撒尼爾·霍桑、愛倫·坡、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等等。盡管《威蘭》等恐怖型哥特式小說在藝術上取得了廣泛的成功,但並沒有受到美國讀者的廣泛歡迎。真正為美國讀者青睞的是另一類哥特式小說,即感傷型哥特式小說。這方面的代表作家是薩莉·伍德和伊薩克·米契爾。

其他作家和作品薩莉·伍德,原名薩莉·巴雷爾,1759年生在美國緬因州約克縣一個海軍軍官家庭。她從小和當法官的祖父一道生活,接受了他的良好熏陶。十九歲時,她和理查德·基廷結婚。但婚後僅五年,理查德·基廷去世,留給她兩個女兒和一個剛出世的兒子。她含辛茹苦地撫養子女,數年後再嫁,丈夫名叫埃比爾·伍德,系緬因州威斯卡西特的一個將軍。從1800年起,她接連創作了五部哥特式小說,起初署名「馬薩諸塞州一女士」,後改署「緬因州一女士」。這五部小說中,最重要的是處女作《朱麗亞和受啟迪的男爵》(Julia and the Illuminated Baron,1800)。該書的場景設置在18世紀的法國,女主人公為美麗善良的少女朱麗亞。經過種種磨難,她和戀人終於揭開了自己的身世之謎,結成夫婦。小說里運用了許多傳統的哥特式小說的成分,如危險的高原、墳墓、綁架、強奸未遂,等等。其餘的四部小說是《多佛爾,或目擊者》 (Dorval;or the Spectator,1801)、《阿米莉亞,或美德的感召力》 (Amelia; or,the Influence of Virtue,1802)、《費迪南德和埃爾米拉:一個俄羅斯故事》(Ferdinand and Elmira: A Russian Story,1804)、《黑夜的故事》(Tales of The Night,1827)。它們的場景均設置在歐洲,而且均有神秘、恐怖的情節。

伊薩克·米契爾於1759年生在紐約州奧爾巴尼縣。他曾是當地報紙《政治晴雨表》(The Political Barometer)的編輯。1804年,就在這家報紙上,他以連載的形式刊登了自己創作的哥特式小說《庇護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The Asylum;or,Alonzo and Melissa)。不過,直至1811年,這部小說才由紐約州波基普西的書商約瑟夫·尼爾遜出單行本。同一年,一本署名為丹尼爾·傑克遜的書名類似的剽竊之作《阿朗索和梅莉莎;或,冷漠的父親》 (Alonzo and Melissa;or,the Unfeeling Father)也出版問世。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以後的一百多年裡,受到讀者青睞、一再重印的居然是丹尼爾·傑克遜的版本。後來,人們終於辨明真偽。其根據是,盜版本不像原作那樣載有一篇內容豐富的序言。《庇護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主要敘述一個傳統的「古堡救美人」的故事。小說的場景設置在北美殖民地時期的康涅狄格。女主人公梅莉莎愛上了貧困的革命者阿朗索,結果被父親關在一個鬧鬼的古堡里。後來,阿朗索參加了華盛頓的海軍,在獨立戰爭中被英軍俘虜。在富蘭克林的幫助下,他逃離了魔掌,並取道法國回到家鄉。這是富蘭克林在美國哥特式小說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亮相。故事的高潮發生在結尾。在查爾斯頓,鄉人傳說梅莉莎已死,阿朗索便去她的墳前祭奠。然而,梅莉莎沒死,她設法逃離古堡來和意中人相會。
參考資料:http://www.mysterybbs.com/index.aspx哥特文學及其文化現象

哥特(gothic)這個特定的字匯原先的意思是西歐的日耳曼部族。在18世紀到19世紀的建築文化與書寫層面,所謂「哥特復興」(GothicRevival)將中古世紀的陰暗情調從歷史脈絡的墓穴中挖掘出來。同時,從18世紀末以來的一些文學作品,因為具有共同的基調與文體而被歸類於「哥特小說」。例如:華爾普(Walpole)的《奧藍托城堡》(TheCastleofOtranto)、安.拉得克里夫(AnnRadcliff)的《奧多芙的神秘》(TheMysteriesofUdolpho)、路易斯(Lewis)的《僧侶》(TheMonk),當然還有瑪麗.雪萊的《科學怪人》。這些作品戮力於處理殘酷的激情與超自然的恐怖主題,而小說的背景通常建構於荒涼的古堡或者幽深的修道院,主角(通常是稚嫩的少男少女)身陷於無以擺脫的魔性愛欲,和(通常是陽性的)施虐者展開一段以死亡為終結的際遇......在這些小說中包含的情慾/性別(sexual/gender)的關系,古怪地糾纏於神聖與魔鬼的角力;極度的情色高潮來自於破滅(也就是儀式的「完成」)的那一刻。象徵父權的宗教系統與企圖超越的的黑暗(陰性)力量,在某種不可明說的層面,其實隱諱而酷異地分享著「愛欲交配死亡」的快感模式。在當代的恐怖小說陣營中,象 AnneRice的作品《吸血鬼紀事》(TheVampireChronicles)就流露出男同性戀情慾與父性機制的復雜互動。
有趣的是,哥特文化這樣的現象除了在小說的紙頁上展開,也在20世紀的後半期侵入非主流音樂的大花園,成為另類音樂中極為殊異的一個支脈。如果你熟悉新音樂歷史脈絡的話,就會知道大約從70年代末到80年代,一些樂隊分別頂著「後酷朋克(PostPunkCool)」、「新古典(Neo- Classical)」或者是「新嬉皮(Neo-Hippies)」的招牌,並逐漸混融成日後的哥特搖滾樂派。

早期的代表樂隊包括「蘇西與冥妖(SiouxsieandtheBanshees)」、「苞浩絲(Bauhaus)」、「喜悅割離(JoyDivision)」等等樂隊。它們的特色是沉鬱厭世的情調、冰冷刺骨的音符既帶有精細的美感,但又同時在音域層面上大量使用偏離旋律線的不協調音,穿插著對於傳統音樂的反制。在歌詞與表演概念層面,處理著生命與愛欲的荒涼,對現實狀態的厭棄,進而追求心靈深淵的奇詭樂趣。在舞台上,她/他們以偏鋒的狂亂扮裝出現,如「蘇西與冥妖」略帶虐待與被虐情調(SadoMasochistic)的「冰女王」神采,或Bauhaus的主唱 PeterMurphy把自己打扮成美艷的雙性吸血鬼。除了性別的顛覆與反轉,哥特搖滾樂的強烈質素還表現在對於神學(或惡魔學)概念的執迷。在1981 年成立的「仁慈姐妹(TheSistersofMercy)」是幾個愛好中古世紀風格的男子對於音樂意識型態的展現。被形容為「狂笑著注視羅馬城燒成一堆瓦礫」的主唱AndrewEldritch一語說穿哥特搖滾的宗教立場——對於我們,犬儒精神就如同天主教徒的聖水一樣。

如果說早期的PostPunkCool對生命的詮釋是沮喪與絕望(比如IanCurtis——JoyDivision的主唱——的自殺),那麼 「仁慈姐妹」以及同道的樂隊比如「教會(TheMission)」、「全部的夏娃(AllaboutEve)」、「涅浮林之域(FieldsoftheNephilem)」、「祭儀(TheCult)」等樂團所秉持的,可能是睥睨於現實中的種種煩俗,企圖推翻假惺惺的教條,抽取反對與不滿的精神,化為音樂的「反面傳教(negativepreach)」。在「教會」的專輯《上帝自己的葯物》(God'sOwnMedicine)中,開宗明義的第一首歌〈荒原〉(Wasteland)就嘲諷地唱出「我還是相信上帝,但是上帝已經不信仰我了。」這等堪稱冒瀆的宣言,呈現出駭人的事實:原來長久以來,神與人的權力結構恰如性愛結構的主體與客體。在這張專集中,反復推敲著在推翻信仰的同時,死亡不再是父神用以脅迫的道具,反而是叛徒的情色烏托邦。如同在《愛我愛到死亡》(LoveMetoDeath)一曲,美妙地鋪陳情慾的高峰不被僵硬的「主控-屈從」(Dominance- submission)關系所固置;也就是說,在死亡(曠缺)的領域,致命的陰性激情並不受到掌管與壓制,發展出自己的美學。

不可否認,「死亡」在哥特搖滾樂的文化層面中,幾乎是個關鍵字。當某些保守的聲音或反挫勢力,企圖以這一點來抨擊哥特搖滾樂與其次文化,我們可以看到兩種回應:如「基督徒之死(ChristianDeath)」這個經營黑暗、痛苦情愫的樂隊,對他們而言,死亡所演繹/延異出來的腐敗、末世、毀滅等等情境,都足以讓我們逼近「終極高潮」(ultimateorgasm)。在一些專輯如《痛苦劇場》(OnlyTheaterofPain)、《天使的狂怒》(TheRageofAngels)、《鐵面具》(TheIronMask)中,「基督徒之死」悉心探索的重心就是這種近乎臨界點的痙攣之美。在其中一首歌曲「死欲(DeathWish)」,結尾的歌詞近乎狂喜地陳述「撒旦魔王是最仁慈的野獸」,配合凄厲的音樂,不啻狠狠地嘲弄了宗教/父權體系粗暴地規范在各種事物之上的二元對立價值觀。

另一種反應,也許可以引述布萊特(PoppyZ.Brite)在吸血鬼情色小說選集《血脈深處的愛》(LoveinVein)前言中所說的話: 「哥特次文化(Gothicsubculture)並不是禮贊或者愛慕死亡,只是純粹地拒絕畏懼它。在探索死亡的過程,慢慢地和它體膚與共,逐漸與它親近。」這段話正好解釋為什麽像「涅浮林之域」、「還有這些樹(AndAlsotheTrees)」、「意志(Will)」、「利姬雅(Lycia)」、 「TheMorendoes」等樂隊,會不可自拔地沉浸於「與死去的君王交歡」的髑髏式意象(macabreimage),同時又在這般異端的情慾里浮生出細致的張力。此外,死亡不必然是生命的匱乏,順著這些創作者的脈絡、以及在許多異教神話或惡魔學發現的象徵與寓言,死亡可能是貼近超自然、非人類領域的出口。

在此際90年代的中後期,哥特次文化不但在文學與音樂創作層面綻放,更影響了這個「混雜族群」(包括女性、酷兒、情慾的邊陲份子)的文化生態與身分認同。在情慾與性別的革命,哥特次文化追求所謂的理想典範「陰陽同體」(hermaphrodite)雖然還值得更進一步檢驗,但也是有助於沖迫禁制的美麗武器讓過往被視為妖魔的異類(它者)擺脫單一的天堂,品味自身的慾望與天使的屍體。

如何識別一支歌特樂隊?

1、此樂隊的音樂氣氛怪誕且超現實。

2、此樂隊的歌詞包含歌特主題。

3、樂隊成員的外表十分歌特化,一水兒黑。

4、樂隊自稱歌特樂隊,和其他歌特樂隊一起演出,並出現在歌特合輯當中。

5、來自於四大歌特唱片公司Cleopatra、Projekt、Tess、Anubis的樂隊。
如何識別一個歌特族?

性格:害羞且不愛交際。

藝術傾向:藝術,特別是音樂、攝影和繪畫。人文,特別是文學、歷史和哲學。

⑤ 維多利亞時期小說興起的原因

因為維多利亞時代相信科學進步,對工業革命充滿樂觀和信心,汽船的出現給運輸和貿易帶來了前所未有的繁榮。

從時間上講,維多利亞文學時期恰好與維多利亞女王1836年至1901年執政期相吻合,這一時段是英國歷史上最光輝燦爛的時段。

維多利亞文學作為一個時代的產物,自然帶有宏大與多樣性的特點,它是多側面而且復雜的從各個角度,包括浪漫的與現實的反映了人民生活中的各種巨大變化。

這個時代也誕生了一大批頂天立地的文學巨人,小說在這個時期廣泛流行,繁榮發展,人民整體也追求一種熱情、自尊、謙遜、愛國的民族精神,而維多利亞女王也正是這些品格的榜樣,這時道德與常理被這些浪漫主義時代遺棄多年的主題,又回到了文學主流中來了。

⑥ 英美小說的主要特徵

第一章 18世紀英國小說

一、理論的發軔:貝恩和康格里夫

阿芙拉·貝恩(Aphra Behn)是復辟時期(1660──1688)最重要的女作家,代表作是中篇小說《奧魯諾克,或王奴:一段信史》(Oroonoko, or The Royal Slave: A True History,1688)。小說首版封面赫然寫著:貝恩夫人著。如果考慮到笛福的小說全部為匿名發表,理查遜總以編者身份出現,菲爾丁1742年發表第一部小說也未署名,就不難體會貝恩是何等自信。貝恩在小說開始就申明要講述實際發生的事:故事大部分是敘述者親眼所見,而她未見部分則依據主人公的親口所述。這是一個十分重要的觀點,因為它把敘事著眼點放在了講述真實故事,而講述真實故事是現實主義小說區別於傳奇的一個基本特點。貝恩還在敘述視角方面作了大膽探索。敘述者通過奧魯諾克的講述而了解的故事,沒有採用直接敘述,而是經過了敘述者加工的間接敘述,這似乎表明貝恩已經意識到敘述視角對於敘事效果的影響。貝恩在長篇小說《一個貴公子與妻妹之間的情書》(Love letters between a Nobleman and his Sister, 1684)中嘗試了書信體,到小說的後半部改為第三人稱敘述,似乎她當時就已察覺到書信體的內在矛盾,不得不改為敘述體。可以說,貝恩在她為數不多的小說創作中已經嘗試了在18世紀流行的三種基本敘述形式,足以稱得上英國小說的先驅。

威廉·康格里夫(William Congreve)是復辟時期的著名劇作家。與貝恩強調「信史」不同,Congreve直接在1692年創作的中篇小說《匿名者》(Incognita)封面上標明這是一部「小說」。他在序言中把他的小說與流行傳奇做了清楚區分。他在序言中還提到:「在情節的總體安排、細密結構和最後結局方面向戲劇學習。」他請讀者觀察「是否每個障礙都在故事發展中起了促進而並非阻礙作用。」顯然,他的小說觀念深受戲劇理論影響,且在創作中頗具匠心,富有文人小說的特點。他已經在有意識地借鑒戲劇理論探索小說藝術結構問題。在小說敘事過程中,敘述者還不時站出來對人物和故事妙趣橫生地加以評論。


二、笛福與同時代作家

從1791年出版《魯賓遜漂流記》開始,已屆花甲之年的笛福(Daniel Defoe)先後發表五部小說,且全以第一人稱回憶錄形式敘述,敘述模式是流行的清教徒皈依傳記和罪囚傳記。從Defoe小說序言來看,有兩點引人注目。一是真實性。二是道德教化。這兩點幾乎是所有18世紀小說的共同特點,也是現實主義小說傳統的基本特徵。身為作家和批評家的Max Byrd指出:「事實上……Defoe建立了所有重要原則。例如,區分與對比,逐漸展示背景,背景必須激發情感。」

瑪麗·戴維斯(Mary Davys)在《情場老手》(The Accomplished Rake, or, Modern Fine Gentleman, 1727)的序言中提出了這樣的小說定義:「敘述虛構的但可能發生的故事。」與Defoe強調個人講述的真實故事相比,這可以說是相當激進的小說定義。Davys意識到小說敘事的兩大問題,一是使讀者處於恐懼與希望中,這是敘事得以發展並緊緊抓住讀者的關鍵。二是統一的情節,其他故事都為這個情節服務。


三、第一個高峰:理查遜和菲爾丁

塞繆爾·理查遜(Samuel Richardson)在英國小說史上的地位,曾在相當長時間里受到忽視。自伊恩·瓦特的批評名著《小說的興起》1957年問世後,Richardson成了「形式現實主義」的典型代表。瓦特根據對於《帕美勒》(Pamela, or, Virtue Rewarded, 1740)的分析,提出Richardson小說區別與Defoe小說的一個重要特點是把戀愛結婚作為小說的中心情節,從而開創英國愛情小說的先河,把傳統敘事文學中很次要的內容改造成小說的中心。這既涉及小說內容,又涉及敘事形式。使英國小說根本擺脫了歐洲流浪漢小說的影響,或者說至少是開拓了一條與流浪漢小說並行的新路。如果說Defoe的小說在生動故事中不忘提醒道德教化,Richardson則是不折不扣的道德家。但是,他也不忘小說愉悅功能。從敘事理論的角度來看,Richardson在《克拉美莎》序言的觀點有兩個方面值得重視。一是不同敘述者的不同觀點,既增強了小說敘事的復雜性,又調節了小說敘事的節奏和張力。二是對戲劇性敘述的強調。Richardson之所以堅持書信體,拒絕講述體,其根本原因就是他認為只有這種形式可以保證戲劇性敘述的生動有效。

亨利·菲爾丁(Henry Fielding)開始小說創作與Richardson有很大關系。1740年Richardson發表書信體小說《帕美勒》後,次年Fielding發表了戲仿小說《沙美勒》,對Richardson的小說形式和主題觀點進行了諷刺。1742年發表《The adventures of Joseph Andrews and his friend, Mr.Abraham Adams》,Fielding在該書序言中提出了「散文體喜劇史詩」的小說定義。這一小說定義既包括小說描述的范圍有史詩的廣度,也包括借鑒史詩的敘事形式,如具有權威性的敘述者、插入性的故事和小說敘述的分卷分章體例等。在《The adventures of Joseph》第二卷第一章,Fielding論述了分卷分章的問題。他指出:「以我們作家的訣竅而論,我認為作品的分卷分章算是相當重要的法門。」他列舉了三大優點:「一,章與章之間那些小小的空檔可以當作客棧或休息的場所看待,可以在那歇歇腳,隨意喝上一盅或吃點東西……二,每章開頭的標題像是客棧大門口的招牌,告訴了讀者他能得到些什麼消遣……三,(帶有調侃意味)可以防止一本書的美觀由於折角而受到損害……」從敘事的角度來說,分卷分章凸顯了小說家的作用:卷張結構是小說家刻意安排的。除此之外,《湯姆·瓊斯》三部分的對稱結構,被Dorothy van Ghent比喻為「Palladian」式宮殿建築;Robert Alter也十分強調這種對稱藝術。體現了Fielding獨具匠心的藝術追求。省略是Fielding小說藝術的一個重要方面。第一人稱或書信體為了保持敘述的逼真效果,往往有文必錄,不能隨意省略,第三人稱小說中的敘述者則可以根據敘事結構需要而對故事進行裁剪安排。藝術點綴作用:增加敘事的色彩,調節敘事節奏;展示作者的散文才華,也是區別於其他小說的重要標志;在敘述語言與敘述故事之間製造一種張力,從而豐富小說內涵。整體藝術問題:Fielding告誡批評家和讀者不要妄下斷語,因為有些看似無關情節實際上在全書結構中是至關重要的。Fielding小說最有代表性的特色則是敘述者的形象和作用。小說的敘述者不僅在18篇序章中登場亮相,侃侃而談,而且在小說故事過程中也不斷出現,或為讀者指點迷津,或與讀者共同探討人物性格。這種敘述者曾深為James為代表的現實主義小說家所詬病,因為他的介入打破了小說的現實幻覺。但是,如果我們從Fielding所生活於其中的18世紀社會文化來看,這種性格化了的敘述者自有其特殊意義。首先,敘述者不斷出現建立起一種作者權威;二,敘述者與讀者的關系逐漸親密,密切交流,這種交流是智者之間的交流,互相關照,互相補充;三,正是這種交流豐富了小說內涵。因此,瓦特稱Fielding為「評價的現實主義」,以區別與Defoe和Richardson為代表的「表現的現實主義」。


四、高峰過後:Smollett、Sterne及其他

Tobias Smollett的小說特徵近似Fielding的喜劇史詩,但他嘗試了第一人稱回憶、書信體和第三人稱敘述等多種形式。Smollett對小說敘事仍提出了一些有見地的觀點,在《The adventures of Rodric Random》序言第一段,他指出:「在各種各樣的諷刺中,最能引人入勝、最能普遍使人獲得教益的,無過於在講述一個情節處處生動有趣的故事時信手穿插進去的那種諷刺。」在Smollett的全部小說創作中,諷刺一直是個十分重要的因素。或許正因如此,他的小說人物多為粗線條的漫畫式人物。在1753年出版的《The adventures of Ferdinand Count Fathom》獻詞中,Smollett提出了這樣的小說定義:「小說是一幅復雜的大圖畫……不能缺少一個主要人物,他憑其重要性,吸引讀者注意力,把事件連為一體,提供走出迷宮的線索……」這可以說是一個相當完備的小說定義,概括了小說場面廣闊,人物眾多的特點,又強調了統一計劃和中心人物的重要性。18世紀的幾乎所有重要小說都是以主人公名字為書名,原因就在於主人公是統領全書故事的中心人物,至少是名義上中心人物。

Laurence Sterne的《The life and Opinions of Tristram Shandy》則是對英國小說規范的全面顛覆。《項狄傳》可以定義為「一本關於人的心理活動的史書」,由於人的心理活動並不總是按照嚴格的邏輯進行,以這樣的原則寫成的小說自然與傳統小說大相徑庭。這種觀念聯想也是現代意識流小說的濫觴。《Shandy》在敘述手法上用不斷的離題插曲打亂了線性敘述規范,所謂「曲徑通幽」。

Horace Waopole1764年發表《奧特郎托堡》(The Castle of Otranto),則通過發生在中世紀古堡的傳奇故事開創了哥特小說的先河。對於浪漫主義的興起和司各特的歷史小說有一定影響。就敘事藝術來看,他似乎也沒做太大貢獻。

Fanny Burney是18世紀後半期的重要小說家。1778年匿名發表書信體小說《Evelina》,後來的幾部小說改為第三人稱,書信體的流行也已接近尾聲。Burney放棄了把小說題獻給名人恩主的傳統,而是題獻給The Monthly Review和The Critical Review的作者們。Frank Donoghue指出:「Burney是第一個把小說獻給the monthly review的作家,從一定意義上,她這樣做使她成為第一個公開而嚴肅地認可評論雜志在文學領域合法權威地位的作家。」《Evelina》像一個攝像機把形形色色的風俗人情展現在讀者面前,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Burney在嘗試把Fielding和Richardson兩種敘事方式結合起來,為奧斯丁的出現做了准備。

小結:雖然18世紀小說家都不忘道德教誨,但娛樂性顯然是第一位的。其次,小說要有中心人物,項狄傳對這一傳統進行了顛覆,試圖顛覆本身就是對傳統的承認。Fielding的第三人稱敘述體和Richardson書信體的爭論,並以19世紀初第三人稱敘述佔主導而結束。第二章 Scott和Austen

一、司各特對現實主義小說敘事傳統的梳理

約翰遜博士認為Fielding塑造的是風俗人物(characters of manners),而Richardson塑造的是自然人物(characters of nature)。兩種人物之間的區別就像「一個通曉鍾表製造原理的人與一個看鍾表刻度讀出時間的人」之間的區別那麼大。Scott認為約翰遜博士的區分有道理,但不應以此判定二人優劣高下。「Richardson造的鍾表顯示了表面之下復雜的內部結構,而Fielding造的鍾表只給人提供時間,因為那恰恰是大多數人想知道的。」如同自由、瀟灑、真實的素描與細致入微的油畫之間的區別,後者的細膩有時不免帶著藝術精品暢游的某種沉悶。Scott對書信體進行了評說。認為優點是不同視點,可以給讀者身臨其境的真實感,是其他敘事方式望塵莫及的,但是,多人反復講述同一故事,必然阻礙故事敘述的進展,形成故事停滯。小說篇幅冗長也是Richardson小說的一個致命弱點。Scott認為Fielding是最具英國特色的小說家,他的作品處處浸透了英國的社會文化特徵,幾乎不可能完全翻譯成別國文字。Scott說:「作家應該趁熱打鐵,順風楊帆。塗過一個成功的作家不佔據舞台,別人就會搶先佔據。如果一個作家用了十年才寫出第二本書,他早已被別人取代;如果時代太缺才子而他尚未被取代,那麼他自己的名譽就成了最大的障礙。讀者會期待新書比前一本好上十倍,作者會期待新書比前一本流行十倍,而十有八九兩方面都會失望」。可以說,Scott的敘事觀是一種以讀者為導向,以自由創作為特徵的敘事觀。Scott認為Sterne是英格蘭產生的最大的剽竊者,最富獨創性的天才。這種矛盾評價正展示了Sterne卓爾不群的特性,也表露了Scott對他雖不傾心相與,卻也不由自主的崇拜。


二、Scott論哥特小說敘事特點

他對Horace Walpole開創的哥特小說傳統有獨到見解,一是對詩意描寫的肯定,二是對強烈情感的重視,三是對超自然寫法的包容。詩人出身的Scott對小說家的詩人氣質十分推崇。在Smollett傳中,他說:「任何一個成功的小說家都必須多少是個詩人,盡管他可能從未寫過一行詩。」詩人氣質中他最推崇的是想像力和強烈情感,並強調這一方面Smollett勝過Fielding. 作為一個特別關注讀者反應的小說家,Scott很清楚讀者要求的復雜多樣性。他寫到:「……因為好奇心和對神秘的偏愛,還有點迷信,是人類心靈的組成部分,在大眾中廣為流行,遠遠超過對喜劇的真正欣賞,或對悲劇的切實感受。」哥特小說最吸引讀者的首先就是其所表現的強烈情感。


三、Scott論奧斯丁

他敏銳概括出了奧斯丁小說敘事的鮮明特點:用簡潔幽默的對話戲劇性地展示人物形象。跟後面劉易斯主張的「戲劇性呈現」並無二致。


四、奧斯丁論小說敘事

奧斯丁對小說敘事的評論不多,主要見於《諾桑覺寺》和她寫給正在進行小說創作的織女安娜的書信。從中可以看出兩個突出特點:一是對小說地位的高度評價,二是對敘事藝術的嚴肅追求。同時也對流行的哥特小說和感傷小說進行了嘲諷,表現了開拓小說新天地的氣概。她要開辟的小說新天地正是給侄女安娜信中所說的「描繪一個村鎮上三、四家人正合適」的小天地。在這一點上,她與Scott關注重大事件的歷史小說迥然不同。在她眼裡,真正重要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人在事件中的舉止表現,平凡事件與重大事件一樣可以生動地反映生活,塑造人物。奧斯丁關於小說敘事的觀點,最主要的是自然簡潔的敘述,她對哥特小說和感傷小說的反感也正在於此。作家是為讀者寫小說,不能因自己喜愛某地就沉醉其中,描寫過細,而要從讀者的喜好出發考慮繁簡取捨。同時,奧斯丁也十分關注小說的整體性和人物性格的一致性。


第三章 英國19世紀中期小說敘事理論


一、第三人稱敘述與介入性評論

在《維多利亞小說形式》一書中,米勒把第三人稱全知敘述稱作「維多利亞時期小說的常規標准」。小說敘述技巧的進一步發展如有限視角、自由間接引語、敘事視角與敘事聲音的區別等等多是在第三人稱敘述基礎上調整探索的。主要原因在於當時的小說家致力於創作深刻復雜而全面的現實主義小說,而要達到這種目的,第一人稱與書信體的局限是顯而易見的。

維多利亞時期最偉大的小說家Charles Dickens的全部小說除《大衛》和《遠大前程》外都是採用第三人稱敘述。盡管Fielding創立的全知敘述成了維多利亞時期的小說常規,但他常用的插入式離題故事則引起很多爭論。George Eliot在《Middlemarch》中甚至略帶調侃地說現在時代變了,我們不能像Fielding那樣搬個凳子上台高談闊論了。「Fielding時代,日子比較長,到了夏天,下午便閑的沒事,至於冬天的夜晚,那更是在時鍾慢悠悠的滴答聲中度過的。」


二、好故事到有機體

故事引人入勝是維多利亞時期小說繁榮的一個重要原因。特羅洛普指出:「我從一開始就確信,作家坐下來寫小說是因為有故事要講,而不是因為要講故事。」由於三卷一部的小說價格昂貴,主要提供的流通圖書館,維多利亞時期最流行的小說出版形式是分期出版,一般是一月一期,後來還出現了一周一期的出版方式,這更促進了對好故事的關注。針對分歧出版造成的整體缺陷,哈代提出,「故事應該是有機體」。分期出版要求小說每一期都必須有沖突,有高潮,既要保持相對的完整性,又要足夠吸引讀者期盼下一期。因此,也就造成了維多利亞時期小說的情節劇特徵。小說的結尾也是引人關注的問題。George Eliot指出:「結尾是大多數作者的弱點,但有些問題是結尾的本質所決定的,因為結尾再好也不過是一種否定。」


三.劉易斯論小說敘事

他對奧斯丁的創作手法,尤其是他的戲劇性表現手法極為贊賞:「描寫是小說家常用又好用的招數,但是她反倒不用,而是採取少用又難用的戲劇表現手法:她部隊我們述說人物是何身份,有何心情,而是把人物展示出來,由他們各自亮相。」由此看來,他把「戲劇性表現」作為小說的最高境界是毫不奇怪的。他認為文學的目的有三個:教育、啟發和愉悅,並以此提出了文學的三大原則:在智性形式方面是眼光(Vision)原則,在道德形式方面是誠實原則,在美學形式方面是美感原則。他指出,「所有關於風格的條件可以歸納為五條規律:精煉、簡潔、連貫、高潮、多變」。前兩項是智性需要,後兩項是感情需要,中間一項則界乎兩者之間。遵循連貫律就能清晰並有節奏美,從而使作品有力,可以事半功倍,並產生音樂感。


第四章 美國19世紀中期小說敘事理論

美國小說家刻意創作發展一種有美國特色的,與維多利亞小說主流迥然不同的新小說。不僅是因美國不同的社會歷史地理環境所決定的,而且是剛剛爭得政治獨立不久的美國社會所要求於作家的,是作家的政治責任。Richard Chase在《美國小說及其傳統》中歸納里三個歷史地理方面的因素,即美國處於新大陸孤立狀態,處於新老兩大陸影響的矛盾之中,以及新英格蘭清教徒傳統。相對於極為物質化的英國社會,美國作家在自己的社會中更致力於探討精神方面的問題,與重現實的英國小說家相比,美國小說家更重視探討象徵性表現的問題。Chase認為以霍桑、梅爾維爾、詹姆斯、馬克吐溫、諾里斯、福柯納和海明威為代表,反應了人性真實的傳奇,而另一種則是以《飄》之類通俗作品為代表缺乏心理真實深度的流行傳奇。1860年,霍桑在寫給好友的信中說道:「……帶著牛肉的力量和果酒的激情,真實得就像某個巨人砍下地球的一塊放到鏡子底下,展示其居民在為日常生活而勞作,而他們並沒有想到自己是被用來做展覽的。這些書就像烤牛排一樣屬於英國。」這段繪聲繪色的描寫生動展示了英國現實主義小說的特徵,而這種小說與霍桑賴以揚名的寓言式浪漫傳奇幾乎是南轅北轍。另外,在較短的篇幅內創造出給人震撼,發人深思的強烈藝術效果是19世紀美國傳奇小說敘事的基本特徵,也是區別與同時期英國現實主義小說的主要特點。

⑦ 10世紀英國文學為什麼有那麼多流派

英國文學史各個時期中的文學流派

古英語和中古英語時期

古英語時期是指英國國家和英語語言的形成時期.最早的文學形式是詩歌, 以口頭形式流傳,主要的詩人是吟遊詩人.到基督教傳入英國之後,一些詩歌才被記錄下來.這一時期最重要的文學作品是英國的民族史詩《貝奧武夫》,用頭韻體寫成.

古英語時期(1066?1500)從1066年諾曼人征服英國,到1500年前後倫敦方言發展成為公認的現代英語.文學作品主要的形式有騎士傳奇,民謠和詩歌.在幾組騎士傳奇中,有關英國題材的是亞瑟王和他的圓桌騎士的冒險故事,其中《高文爵士和綠衣騎士》代表了騎士傳奇的最高成就.中世紀文學中涌現了大量的優秀民謠,最具代表性的是收錄在一起的唱詠綠林英雄羅賓漢的民謠.

3,最重要的詩人是被稱為"英國詩歌之父"的喬叟,代表作是《坎特伯雷故事集》,取得了很高的藝術成就.他首創了詩歌的雙韻體?每兩行壓韻的五步抑揚格,後被許多英國詩人採用.喬叟用倫敦方言寫作,奠定了用英語語言進行文學創作的基礎,促進了英語語言文學的發展.

文藝復興時期的英國文學得到了空前的發展,在詩歌,散文和戲劇方面尤其興盛.

詩歌方面,新的詩體形式如十四行詩,無韻體詩被介紹到英國.重要的詩人有Philip Sidney,他不僅寫了許多優美的十四行詩,還創作了最早的詩歌理論作品之一《詩辯》.Edmund Spenser用斯賓塞詩節創作了著名長詩《仙後》.莎士比亞除了戲劇創作之外也是一位偉大詩人,著有兩部敘事詩,兩部長詩和154首十四行詩.

英文的《聖經欽定本》作成於1611年,不僅具有重大的宗教意義,也是一部偉大的文學作品,並且對英國的語言文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它的純朴,平易,明晰的散文風格奠定了英國散文的傳統.一個著名的哲學家兼散文家是Francis Bacon,他的文學著作主要有《隨筆》,收錄了他在各個時期發表的58篇隨筆,思想深刻,文筆簡潔,富有警句格言.

戲劇代表文藝復興時期英國文學的最高成就.主要戲劇家有馬洛(Christopher Marlowe), 莎士比亞(W. Shakespeare).

17世紀的英國文學

17世紀是英國社會劇烈動盪的時期之一,由於君主專制和資產階級之間的矛盾,爆發了1642年的內戰並導致了1688年的"光榮革命".與政治斗爭和資產階級革命思想緊密相連的是宗教斗爭和清教徒思想.因此這一時期的文學和藝術多展示革命思想的發展與成長,並帶有濃厚的清教主義傾向.兩個代表作家是彌爾頓和班揚.彌爾頓的代表作〈失樂園〉和班揚的代表作〈天路歷程〉都取材於〈聖經〉.〈天路歷程〉是一部寓言作品,用"基督徒"到達天國的歷程象徵人類追求美好未來的進程.

18世紀的英國文學

18世紀產生了一種進步思潮?啟蒙運動,這一時期的思想家和作家們崇尚理性,認為啟蒙教化是改造社會的基本手段,因此18世紀又被稱為"理性的時代".在文學領域體現為18世紀上半期的新古典主義,代表作家有詩人蒲伯(A. Pope)和期刊隨筆的創始人斯梯爾(R.Steele)和艾迪生(J.Addison).

18中期興起了英國現代小說,出現了大批有影響的小說家.理查遜(Samuel Richardson)的小說〈帕美拉〉(Pamela)採用書信體形式對人物的心理活動進行細致的描寫,大大豐富了小說的創作方法.哥爾德史密斯(Oliver Goldsmith)的〈威克菲牧師傳〉(The Vicar of Wakefield)是英國文學史上著名的感傷小說之一.勞倫斯斯特恩(Laurence Sterne)打破傳統的敘事方法,創作了〈項迪傳〉,而被認為是英國現代派文學的先驅.

迪福(Daniel Defoe)是英國文學史上第一個現實主義小說家,代表作是〈魯濱遜漂流記〉.講述故事情節並分析魯濱遜這一人物形象.

斯威夫特是英國文學史上著名的諷刺小說家,以犀利的文筆對教會和社會的虛偽腐敗進行了辛辣的諷刺.代表作是〈格列佛游記〉

菲爾丁是英國最傑出的小說家之一,在理論與實踐上都為英國小說的發展作出了貢獻.在他的代表作〈湯姆?瓊斯〉中,他塑造了眾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展示了錯綜復雜的社會矛盾.講述故事情節,分析主題和主要人物形象

19世紀的英國文學

19世紀英國文學主要包括上半期的浪漫主義時期和中後期的批判現實主義小說.

布來克和羅伯特?彭斯屬於前浪漫主義詩人.布來克的代表作品有〈天真之歌〉和〈經驗之歌〉.彭斯是著名的蘇格蘭民族詩人,寫了很多膾炙人口的歌頌友誼,愛情,自由,平等的詩歌,其中〈一朵紅紅的玫瑰〉廣為流傳.

浪漫主義全盛時期以華滋華斯與柯律維治聯合發表〈抒情歌謠集〉為開始,到瓦爾特斯各特的逝世為止,主要文學成就為詩歌,涌現了華滋華斯為代表的"湖畔派"詩人和拜倫,雪萊,濟慈等富有革命理想,頌揚自由與解放的詩人.

19世紀中後期的批判現實主義作家真實地描寫了英國資產階級的社會生活,暴露和批判了資產階級社會的罪惡,對人民群眾寄予了深刻的同情.狄更斯是英國最傑出的批判現實主義小說家,善於描寫社會底層人們的生活和思想,作品題材廣泛,思想深刻;薩克雷則善於描寫上層社會形形色色的人物.

批判現實主義女性小說家及她們的代表作品:Charlotte Bronte, Emily Bronte, Mrs. Gaskell, George Eliot.分析簡?愛這一人物形象並分析小說的主題思想.

托馬斯?哈代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英國最偉大的現實主義小說家,他稱自己的作品是"性格與環境的小說".代表作品是〈德伯家的苔絲〉.

20世紀的現代派作家

人們對西方文明的危機感和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惡果促成了西方現代派文學的形成.主要表現為意識流小說,代表作家有詹姆斯喬伊斯和弗潔尼亞沃爾夫.喬伊斯的小說〈尤利西斯〉描寫的是現代都市居民庸俗,猥瑣的精神生活.弗潔尼亞的〈到燈塔去〉則運用了嫻熟的象徵手法和意識流技巧.

英國文學發展史及每個階段的特點

毋庸置疑,英國小說是世界藝術之林中的一大景觀。

它如同促使其滋生與進化的社會土壤一樣,在歷史的洪流中不斷改弦易轍,急劇演變。

自文藝復興時期以來,英國小說已經發展成為一種充滿活力和魅力的藝術工具,對社會生活和歷史變遷進行了生動的描述。

像英語一樣,自它形成的那一天起,英國小說便建立了自己的規則和體系,雖東學一點,西借一點,卻以堅定的步伐向前發展。

引人注目的是,盡管英國小說起步較晚,其歷史比詩歌和戲劇短得多,但它卻發展迅猛,變化巨大,流傳甚廣,其影響和作用早已大大地超過了詩歌和戲劇。

究其原因,英國小說不僅具有內容豐富、情節曲折和人物形象生動等特徵,而且還因其篇幅靈活、形式多樣,語言通俗和藝術精湛而備受廣大讀者的青睞。

經過無數作家的認真探索和反復實踐,當代英國小說在藝術形式和創作技巧上與它早期的雛形已不可同日而語。

如果說,英國小說的崛起完全符合文學發展的客觀規律;那麼,其小說藝術的發展既是社會進化的一個顯著標志,也是文學現代化的必然結果。

應當指出,英國小說藝術,像其他藝術形式一樣,不可避免地經歷了一個從原始到成熟的發展過程。

事實上,它的每一個發展階段都同英國當時的社會、歷史、政治、文化和經濟狀況息息相關。

就此而論,英國小說藝術的發展不是一種孤立或自發的文學現象,而是與英國的社會變化以及異域(尤其是歐洲各國)文化的繁榮昌盛彼此交融的。

當然,英國小說藝術的發展與演變有其自身的規律和秩序。

這種規律和秩序不能通過抽象的、主觀的或形而上學的方法來解釋,而只能通過對歷代小說文本的考察與研究來加以揭示和驗證。

然而,在深入探討英國小說藝術的具體特徵與美學價值之前,很有必要對其歷史概貌和演化過程作一番簡要的概述。

作為一種公認的敘事性散文文學體裁,英國小說已經具有四百多年的歷史。

從理論上講,英國小說形成之日,便是其藝術問世之時。

當然,小說藝術被作家接受並得到讀者的理解和評論家的認可需要一個過程。

但迄今為止,西方評論家對英國的第一部小說究竟始於何年及出於何人之手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有人說是塞繆爾·理查遜(Samuel Richardson, 1689-1761)的書信體小說《帕梅拉》(Pamela, 1740),有人說是丹尼爾·笛福(Daniel Defoe, 1660-1731)的冒險小說《魯濱遜漂流記》(Robinson Crusoe, 1719),也有人說是約翰·班揚(John Bunyan, 1628-1688)的宗教寓言小說《天路歷程》(The Pilgrim』s Progress,上集1678,下集1685)。

其實,早上16世紀末的文藝復興時期,英國小說已端倪可察。

當時,約翰·黎里(John Lyly, 1554?-1606)、菲利普·錫德尼(Philip Sidney, 1554-1586)、羅伯特·格林(Robert Greene, 1558-1592)和托馬斯·納什爾(Thomas Nashe, 1567-1601)等一群畢業於牛津和劍橋的才華溢的「大學才子」(University Wits)對詩歌一統天下的局面進行反駁。

在文藝復興運動的鼓舞下,他們對小說這種新的文化體裁進行了大膽的實踐和探索,並開始採用風格典雅和雕琢華麗的散文語言創作敘事性作品,從而翻開了英國小說歷史的第一頁。

黎里的《尤弗伊斯》(Euphues, The Anatomy of Wit, 1579)、錫德尼的《阿卡鍬亞》(Arcadia, 1590)、格林的《潘朵斯托》(Pandosto: The Triumph of Time, 1588)、納什爾的《不幸的旅行者》(The Unfortunate Traveler, 1594)和托馬斯·迪羅尼的《紐伯雷的傑克》(Jack of Newbury, The Famous and Worthy Clothier of England, 1597)等作品都體現了小說的藝術特徵。

它們不僅在題材上變化顯著,而且在形式、結構和語言上同當時的詩歌和戲劇大相徑庭,已經成為一種新興的、頗有發展潛力和備受讀者青睞的文學體裁。

這些作品大致可分為羅曼司和現實小說兩大類,從各個側面反映了伊麗莎白時代的社會生活。

當時英國的散文敘事作品似乎獲得了一種嶄新而又絢麗的文體,盡管它作為敘事文學還顯得不夠成熟。

然而,「這類作品在當時與那些適應飄忽不定的語言和讀者見面時肯定具有近似於魔術般的效果,因為它不受音步的限制。

」②顯然,16世紀末的「大學才子」是英國小說的開拓者和創始人。

盡管16世紀末在英國文壇勃然興起的「小說熱」只延續了大約二十年時間,但「大學才子」們的創作實踐為英國小說藝術的發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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