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人為什麼要立遺囑
想過提前立遺囑,提前寫遺書,是對自己離開後的一種安排,應該說既有好處也有壞處吧。
非常希望整個社會都全面正確、合理、科學地開展生命教育、生死觀念宣傳,在學校里也開展生命教育相關的課程,以死觀生,向死而生,是為了讓人們樹立起正確的人生觀和死亡觀,更加敬畏生命,更加珍惜生命,不再輕易放棄自己的生命也不輕易傷害別人的生命。
在我們的傳統文化里,有兩件事一直都被長輩們視為忌諱話題,那就是性和死亡,所以在這兩個方面受到的教育,非常非常的少。所有人都不過是普通人罷了,都有生老病死、喜怒哀樂、貪嗔痴念,生老病死是自然規律,只要是普通人,就逃不掉,所以沒什麼好忌諱的。
1. 好處就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安排身後事,安排自己擁有的財物如何分配,讓它們各有所安,安排自己的情況,有些感情、心事也可以通過遺書表達;
2. 壞處往往也和不妥當的處理方式有關。比如,提前公開了遺書,在未離開時,繼承人也許就因為分配問題產生矛盾和糾紛,甚至有一些道德風險。
還有,如果遺書中涉及財產分配,那可能會涉及遺囑的效力問題,不符合法律規范容易造成遺囑無效。不知道您是懷著怎麼樣心情來提這個問題,但一定是艱難的決定。希望您可以享受生命的每一天,在有生之時還是要珍惜生命。
留給後人的,也許最重要的不是財富,而是那些與你共處的時光。有些話,也許難開口,但會比一紙書信更有穿透力。即使生活不如意,也望再堅持一下。
② 為什麼人要立遺囑
天有不測風雲的事情常有,如果你能提前為這些事情未雨綢繆也算是對你的人生與你的親人有個交代吧!我認為這是對自己人生負責的一個表現。
以前我是很排斥購買保險的,但是長大後,我反而覺得保險真的是對自己的一種保障,同時也是對你的家人的一個保障。如果你沒有這個意識就好比你沒有提前立遺囑的舉措,那麼如果有朝一日你遭遇不測,你的家人就無法知道你的財產、你的意願,就有可能會導致你有些財產就這樣被浪費了,如果為了利益還有可能引發一些不必要的爭執。
年輕人立遺囑,更多是對家人的一份愛。
林依晨曾經就說過,她那時候忙於拍戲,因為危險指數有點高,她很擔心自己哪一天就掛了。所以她就寫好了遺囑,把家人都考慮周全。這何嘗不是對家人的一份愛呢?父母也許會不理解你這種行為,覺得你這樣在迷信的角度來說不好,但是我覺得大實話說的話,真的是很有用。
年輕人立遺囑,可以更大化的體現個人價值。
有人會在遺囑裡面寫到曾經簽訂的器官捐獻自願書,這樣的話,在他來不及看這個世界,他用他的器官給其他人帶來希望,繼續去看世界,我覺得這是個人價值體現的最大化吧!
年輕人立遺囑,讓人生結束得更加的完滿。
假設一下,如果一個人在遭遇車禍或者其他突發性的災難,根本來不及跟親人見最後一面,那麼那些來不及說的話,如果都在遺囑裡面寫了,那也算是對家人的一種慰藉吧!因為我們都不能保證每個人都能長命百歲,活到白發蒼蒼的那天,有些命中註定的劫數會讓你的提前離開這個世界,在遭遇措手不及的時候,遺囑可謂是讓你很好的跟這個世界告別吧!
年輕人立遺囑,對於家庭人口多家庭來說是一份公平。
如果一個家庭人口較多的話,對於一些利益上的事情,總會有計較的。如果有遺囑存在,那麼就算遭遇了不測,大家也可以根據遺囑進行財產的分割,這樣子可以避免親人間上演你掙我奪的場面。
結束語:社會在進步,人的思維也應該跟上節奏,立遺囑的年輕化大家不必要那麼的忌諱。不是詛咒自己英年早逝,也不是在悲觀人生,誰都希望能過平安健康度過一生,但天不測風雲也是誰都逃不過的,理性看待就好了。
③ 20世紀 英國 繼承法
1.英國的法定繼承 在英國,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立下遺囑,其遺產即由其個人
代表(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以信託的方式予以出售,然後將其售得的現
款清償債務。如有多餘,則由個人代表根據法律規定,在死者的某些近親屬中
按以下順序分配遺產,即:(1)生存的配偶;(2)生存的子女;(3)生存
的父母;(4)生存的其他親屬。如果死者未立遺囑,而且死後又無上述四個
順序中的親屬,其遺產則按無主物歸於君主。這時,君主亦可以把這些遺產轉
給受死者生前贍養的人。
2.英國的遺囑繼承 按照英國的法律規定,除了不滿14歲的未成年人和精神
病患者外,任何人均可以立遺囑。立遺囑必須依照英國的遺囑法所規定的形式
要求,採用局面形式進行之,並應由立遺囑人簽名。對於年滿14歲的未成年
人,由於其具有部分行為能力,依法可以立口頭遺囑,但應由兩名以上的見證
人予以見證。
同時,按照經過修改的《繼承(家庭條款)法》,無論遺囑繼承還是法定繼
承,作為受死者生前贍養的人,例如生存的配偶、未婚的女兒、未成年的兒
子、不能維持自己生活的子女,以及被繼承人死亡時尚未再婚的配偶,依法都
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從死者遺產中撥付生活費用的申請,尤其在蘇格蘭,作為
死者的某些親屬,包括生存的配偶和子女,對於死者的遺產,依法享有一定的
「特留份額」,不受立遺囑人的意圖或願望的限制。
④ 立遺囑的意義是什麼
遺囑是有意識做出自己生後的安排,會涉及到當事人財產的分配,對家人的安排,還有回顧自己的一生。直接的意義是防止猝不及防的離開導致的混亂。
立遺囑的意義遠不止此,更是讓我們接受一次死亡教育。反思活著的意義,反思自己生活的狀態。
曾經歷過親人猝不及防的離世,一句話都沒有留下。初期是無法接受現實,然後是很長一段時期的低落期。什麼事情都不順,做什麼都不對。直到自己徹底冷靜,接受了這回事,並且反思了很多。
為什麼親人會突然離世?家裡人為什麼沒能早點發現隱疾的嚴重性?明明是每年一次體檢,醫生為什麼沒有告知已經到了需要支架或者搭橋的時候了?其實,最直接的原因是醫療條件的落後。
小縣城的體檢和醫療條件不夠好。會直接導致人們對很多疾病嚴重性的認知不足,進而無法採取恰當的方法去應對。從而導致更大的後果。除此之外,突然出現的重大事件會激化家庭原本的矛盾。
而且人心不可測。
如果沒有提前安排好的遺囑,在面對遺產分配的時候,總有人表現出來的狀態會讓所有人意外。親人之間因為財產分配的問題導致反目成仇的案例比比皆是。
⑤ 英國女王母親102歲去世,為何將大部分遺產留給哈里,而不是威廉
英國女王母親102歲去世,為何將大部分遺產留給哈里,而不是威廉?
個人看來,這就是偏愛,因為在普通家庭里,懂事的那個孩子常常是被認為理所當然自己去賺錢,比較不爭氣的孩子卻常常得到父母的更多關照 。
⑥ 為什麼要立遺囑
你好,立遺囑的目的主要是:
1、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個人的財產所有權,防止在被繼承人死亡後,親屬之間發生爭奪遺產的糾紛,從而可以促進家庭成員的和睦團結。
2、公民通過遺囑可以取消虐待、遺棄甚至謀害自己的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而將遺產留給對自己盡到義務,與自己和善相處的法定繼承人,這對發揚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抵制家庭中各種違反道德和法律的行為,具有重要的實際意義。
3、公民立遺囑還可以將個人財產的一部分或全部,遺留給未成年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法定繼承人,從而使死者財產能夠按遺囑人的遺願,盡力發揮其贍養老人、撫育子女的作用。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⑦ 為什麼要立遺囑
新聞報道30歲的未婚女生立遺囑將遺產留給母親。我當然也有提前立遺囑的想法。因為遺囑是刻意的為自己。此後作出安排,會涉及到財產的分配以及對家人的安排,同時也可以回顧自己。到目前為止的人生。立遺囑可以防止猝不及防的去世導致的混亂。除此之外,另一所能夠讓當事人接受到死亡的教育反思人活著的意義反思自己生活的狀態。能夠理清人的思路,為今後的人生作出更好的安排。
自己曾經經歷過親人猝不及防的離世,由於沒有留下遺囑。在分配遺產的時候,導致了親人之間反目成仇,惡言相向,甚至鬧到上法庭的地步。從此對親情產生了懷疑。
人性是最經不起考驗的,在面對利益的時候。曾經以為最親密的人,只會為了利益,用最惡毒的語言,最卑鄙的手段來互相攻擊。所以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遺囑。以免在意外去世之後進行財產分配的時候,親人之間因為不清楚的法律關系,導致反目成仇激化家中的矛盾。
⑧ 英國女王240億遺產是如何分配的去世前又為何臨時改遺囑
我覺得應該是傳給他的子女。有一些的話可能會捐給國家,既然改了遺囑,應該有另外的想法。
⑨ 現在的人為什麼都立遺囑啊
隨著人們遺囑觀念的變化,越來越多的「80後」「90後」「00後」已經提前訂立遺囑,做好財產規劃
。
隨著時代發展,對於遺囑所指向的財產已經不僅局限於金錢或不動產,還包括虛擬財產等。為避免後續爭議,對這些新性質財產更需要通過遺囑形式將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確定下來
。
提升訂立遺囑的普及程度,首先是在全社會突破傳統觀念的桎梏,特別是依據民法典關於遺囑的法律規定,改變人們的行為習慣,讓更多人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財產。
「00後」開始訂立遺囑的現象並非孤例。隨著人們遺囑觀念的變化,越來越多的「80後」「90後」「00後」已經提前訂立遺囑,做好財產規劃。
遺囑過去通常是老人給年輕人繼承,現在年輕人反過來可以給父母長輩還有其他親屬繼承,不再單純是一個尊親屬對卑親屬遺產繼承的問題了。
「80後」「90後」正在成長為社會的中堅力量,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他們通過努力已經在社會中承擔自己的角色,比如立遺囑趨向年輕化現象,就體現了他們勇於接受社會發展中的新生事物的特點。
在實際工作中,發現這部分「90後」,多是父母買房掛在子女名下,這也是為什麼這些人要訂立遺囑的重要原因,既防止自己發生意外財產旁落他人,又避免財產下落不明。
「80後」的財產以房產為主,存款居次。「80後」遺囑中,有13.16%的遺囑涉及公司股權,有15.89%的遺囑涉及證券基金,這個比例遠超其他年齡段的人群。
隨著時代發展,對於遺囑所指向的財產已經不僅僅局限於金錢或不動產,還包括虛擬財產等。為避免後續爭議,對這些新性質財產更需要通過遺囑形式將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確定下來。
將來財產本身越來越復雜,除了房產、證券、儲蓄以外,有各種各樣的知識產權,比如版權、專利、商標等,還包括股份等。
遺囑在形式上具有較為嚴格的要求,是為了盡量避免因為遺囑的真偽和內容的准確性而引發糾紛,電子化、網路化的遺囑也確實存在較大的偽造變造風險,但並不能因此而迴避這些新的遺囑形式需求,尤其區塊鏈技術成熟後,更容易驗證電子表述內容的真偽,因此未來遺囑的形式還應當不斷增加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