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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英國人討厭女巫

發布時間:2023-01-13 16:49:39

Ⅰ 什麼是女巫

女巫一詞,在英語中為Witch,意思為魔女、妖婦等等。他原本是源自於古英語Whicce,表示有智慧的女性。許多女巫的研究家們解釋,在古代社會便已經發現女性所擁有的特殊的神秘能力,而特別稱學習這種能力的女性為女巫,然而,一到了後世 ,顯示女巫並不一定只限於女性,非得女性才能擔任。盡管非女性的女巫是少數的,但男性的「女巫」仍然存在著,這種現象至今仍然存在著,這種現象到了現代還是沒有改變。

舉例來說,使古代宗教復活,奠定名為佳多那派女巫宗派的英國人喬蘭多·佳多那博士,被認為雖是男性,但也無疑是一名「女巫」。順便一提,喬蘭多·佳多那博士是二十世紀前半期活躍於女巫宗教領域的人。在位於英格蘭與愛爾蘭之間的曼恩島南端,一個名為奇亞斯魯威的古老城鎮,設立了「女巫博物館」,他因此而聲名大噪 〈這座博物館,是由後繼者是一名女性的巫師,很遺憾地被賣掉了,現在並不存在)。

在歐洲的歷史之中,許多女巫出現,而成為女巫審判的犧牲品的女巫人數,僅僅在十六世紀及十七世紀就輕易地超過二十萬人。這樣的女巫之一,英格蘭的奧爾達恩有一名名為伊莎貝爾·加伍帝。根據她一六六二年所進行的告白,她因為在砂丘上遇見的惡魔,而被迫進入巫教,據說,她可以使自己化身為野獸。可以化身或飛在空中的能力之中最典型的。女巫所擁有的能力之中最典型的。女巫除了這些能力之外,也被認為可以透視解讀人的心理。被預選為女巫的女性,也一一成為女巫,如此一來,並不是女巫絕對來自人類的世界不可。

為了成為女巫的儀式,亦即女巫的入教儀式,是異端審問及女巫狩獵等等,已成為確立的項目。根據這個儀式,女巫的入教,意味著和惡魔訂立契約。女巫正因為有惡魔才有其本身的存在,若惡魔不存在,可以說,不能認為女巫是存在的。女巫的入教是與惡魔之間的契約,稱這種關系為「契約」的地方,的確是歐美。縱使無論多麼希望成為女巫,還是無法自行成為女巫。作為契約的另一造,惡魔經常存在著。關於所謂的惡魔為何?將在後文提及,但被這種惡魔所預選的人,只有自己也希望成為女巫者,才得以成為女巫。那麼,作為為了成為女巫的儀式,大概是有相同的儀式吧!這種儀式,無論根據時代或是根據場所,似乎都有些微差異。然而,一看簡略的概要,便可發現:在女巫的入教儀式上,如下的儀式,作為共通的部份而一直浮上檯面。

(1)拒絕基督教。基督教因為是反對信仰惡魔,所以反過來說信仰女巫的宗教,巫教當然必須拒絕這個宗教。基督教所系掛的十字架或儀式,不消說也當然得加以否定。

(2)約束入教者需服侍惡魔。對女巫而言,惡魔是絕對的存在。因此,惡魔所說的話便是絕對者所說的話。遵循這些指示,被視為理所當然之事。

(3)不忘僅可能地宣傳信仰惡魔〔信仰女巫〕教義的努力。增加新的信徒,被視為女巫的義務。

(4)不怠忽女巫信仰的儀式,用心地實行一切儀式。在典型上,有必要定期地召開十三名女巫所組成的女巫集會,稱為「科文」(coven)。

(5)惡魔及女巫的團體之中,必須學會作為女巫的識別方法,或是具有作為女巫的識別方法。也就是說,很顯然地明了女巫應具有什麼條件。女巫被認為身體上的各部上雀斑或黑痣很多。

(6)召開被稱為主日的大規模「女巫集會」,是女巫的義務。這一點意味著加強了女巫的「約束」力量。女巫入教雖是一種契約關系,但從女巫方面來說,並不僅僅是「給予」而已,而從惡魔方面來說,「獲得」也是理所當然之事。也就是說,兩方具有平等互惠的關系,雙方互惠各取其利。如果是那樣,那麼,由於入教成為女巫的女性,可以從惡魔身上獲得的東西是什麼呢?那是「性的滿足感」。女巫入教的儀式一結束,性的儀式就在旁等候著的情形很 多。這是一種與惡魔的性接觸,一般認為,一定可以得到滿足感。與惡魔的性交,有時當然是在入教之前進行。一般認為,與惡魔性交可以獲得與常人性交時無法得到的愉悅,因此,也有無法忘記惡魔的存在,而成為女巫的女性。性的儀式,大多數的情形,似乎是於主日宴會〔女巫集會或女巫派對〕舉行的儀 式較多。雖然如此一來「給予」也較多,但是,一旦成為「獲得」之處較多的女巫,則一般認為,這種女性是無法再回到人間界。即使外貌上是作為人間的女性而存在著,因為心靈及魂魄以委身於惡魔,所以毫無選擇之途。 為了作為女巫入教的可靠憑據,可以訂定入教誓約書,這些誓約書,現在仍留下數份。一看這種東西,便可發現誓約書是用反射鏡寫作方式書寫的。所謂的反射鏡寫作,也被稱為「鏡映文字」是將恰好的文字寫在鏡子上的狀態。因此,在左至右書寫之際,也被印上奇異的魔印。
如果要了解一個事物的起源,我們就要先分析他們的種類。如今社會上我們所了解女巫分為三種。

第一種,以歷史角度來看,所謂的女巫
也就是15世紀季度天主教會獵殺女巫時期遭受到迫害,以及被冠上女巫罪名的女人們,講白一點就是假女巫. 教會的人將女巫稱為撒旦的情人,僕人甚至妻子。目的就是為了鏟除異己,將他們"大神"權耀立於每個人頭上。在這些受害者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並非真正的女巫,她們可能只是到家附近采個野花什麼的,或者運氣差一點住家附近有人病了,這個女人就會莫名其妙地被冠上女巫施法害人的罪名.其迫害的手段十分慘烈,最為人所知的就是火刑. 其實,這些女人並非真正的女巫,她們只是被"強迫"稱為女巫.在那個知識愚昧未清的年代,她們無法證明自己的清白,而成為了歷史的犧牲品。

由於教會的傳播思想,使15世紀後的人們對女巫都產生了莫名的懼怕和反感。人們之所以會對Wicca抱持成見,也當是幾世紀以來的其他宗教對異教的負面宣傳所致。也更由於世人對「女巫」久遠流傳、根深柢固的偏見。最常見的是,他們總認為女巫和撒旦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其實wiccan的信仰與基督/天主教毫無關系!因為無論是天主教,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或者是惡魔崇拜。他們都是同源的,都是從歷史上的紛爭在亞布拉漢和耶和華之間產生的。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基礎,都相信有一天最終的審判日子會到來,一個充滿嫉妒與抱負的神,以及有罪的人們(被稱為原罪習俗),擁有高傲權利的男性,以及地獄的存在,一個永恆的煉獄。這些宗教都絕對相信他們的書與准則(聖經,猶太聖典,可蘭經,惡魔聖經),這些書都是人被寫的,可是他們認為是神寫的。這些都是宗教的特點,而wicca卻沒有任何和他們相同的地方。這些宗教有著和wicca完全不同的根源,完全不同的歷史。換句話說,這些宗教嚴禁教徒接觸巫術抑或魔法!而且真正的wiccan絕對不信奉任何所謂的「惡魔」和「撒旦」,更不會和他們簽訂什麼「契約」。Wicca信仰並不含原罪、救贖、告解、復活、基督神性等基督教觀念,但也並不如一般人所想,與惡魔崇拜有關。事實上,Wicca並不認同撒旦或惡魔,更不會崇拜惡魔,而黑彌撒、褻瀆墓地及動物獻祭等諸如此類邪惡的活動也不在Wicca信仰或許可范圍內。Wicca的信念和真正的撒旦信徒相當不同,大多時候南轅北轍。這也就是第一種女巫的起源。

第二種, 傳統的女巫.

傳統的女巫,必須要加入女巫集會,也就是coven. coven有嚴格的階級制,在coven中,女巫們學習著各種知識. 舉凡占星(天文),葯草(醫療與魔法).....等.因為當時的歐洲,知識是處於混沌未開的情況.只有貴族和修道士(monk),有機會受教育.故這批掌握了知識力量而不願隨著世俗的愚鹵沉淪的女人們,在常人的眼中是神秘而駭人,因為不知她們掌握了何種力量;在教會人士的眼中是大佞不道!因為女巫們並不信奉上帝.而在女巫並不信奉撒旦的情況下, 教會竟強扣了女巫是撒旦信徒的大帽子.......這是有點可笑的,畢竟女巫們真

正的歸依是大地之母mother of the nature,而非上帝或撒旦任何一個,上帝和撒旦是基督教的東西. 當然,在女巫信仰中佔十分重要一部份的,是所謂的咒術(the magic of spell) . 咒術能否成真, 靠得是心靈力(energy)的強弱。

第三種,現代女巫

現代女巫的信仰基礎,毫無疑問是來自於傳統女巫.但現代女巫不再受到coven的控治.當然還是有許多coven的存在,但你也可以選擇自行修行.而今日的coven也不再有什麼嚴格的階級制了!現代女巫一樣延續傳統,在葯草,占星,咒術上要下很大的工夫,但在其它方面的知識也不可或缺.所以我們可以說,成為女巫的第一要件,是要有強烈的求知慾~~ 在生活作息上與常人並沒有什麼太大的不同.如果真要講,就是有著更豐富的想像力(imagination) ,因為咒術的力量,想像力也佔了很重要的一部份。

傳統的女巫和現代女巫都屬新異教Neopagan,源起於Gerald Gardner(1884-1964)。Gerald Gardner是英國文官,曾長期居留亞洲,期間他學習各式各樣神秘信仰及巫術,對西方秘教文學也多所涉獵。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前,Gerald Gardner返回英國,參加英國秘教團體,並發起一以自然為基礎、學習魔法、崇拜多神的運動。一九五四年,Gerald Gardner出版書籍「今日巫術」,並成立女巫集會。Wicca在五零年代普及英格蘭,六零年代時值美國當地盛行自然,追求自由生活的風潮,因而吸引不少人加入Wicca。如今,Wicca受美國政府承認,並是新異教中主要宗教。Wicca雖是現代新宗教,但部分根源於基督教時代之前的北歐西歐等地的古老宗教。Wicca信徒從事現代巫術,並且崇拜自然。現今英國(19世紀中後期分裂出的新的女巫族群)Wicca有四個宗派,分別為:

Gardnerian:承襲Gerald Gardner。

Alexandrian:承襲Alex 及 Maxine Sanders。

Hereditary:經由姻親或血親世代傳承信仰。

Traditional:此派聲稱他們早在現代Wicca成立之前便己存在,且已經過數代或百年以上相傳。

Ⅱ 英倫格調之038——《女巫》究竟想告訴我們什麼

我一直覺得最優秀的小說其實是寓言小說,或者說,優秀的小說都具有寓言的性質。寓言小說之所以偉大,就是因為它凌駕於日常瑣細之上,卻不乏精巧的構思和精緻的細節,用具象演繹抽象,講述人性的幽微和萬物永恆的規律。它的終極指向應是宗教和哲學,因此無所謂過時。

羅爾德·達爾的《女巫》就是這樣一部寓言小說,盡管許多人常把它當作童話來讀。

小說以一個小男孩的視角展開,男孩的父母是旅居在英國的挪威人,帶他回挪威度假途中遇車禍雙亡,然後由姥姥接管撫養。

這段歷史很像是羅爾德·達爾的自傳,因為他的父母就是挪威人。

自從小男孩被姥姥接管後,畫風突變。

姥姥一直在長篇大論地給他講如何在人群中識別女巫,比如,女巫們有粉紅色貝殼型大鼻孔,流淡藍色口水;她們通常戴假發套和帽子,是為了掩蓋禿頭和頭上發癢潰爛的紅斑,戴手套是為了掩飾尖利的長指甲,穿長筒襪和方頭高跟鞋則是為了掩飾沒有趾甲蓋的腳;她們有一張皺紋斑駁的可怕面孔,卻每天用漂亮的面具遮擋,那面具製作得天衣無縫,以至於人們根本識別不出那是面具等等。

而她們終其一生的唯一目標就是——吃掉所有孩子或者把他們變成老鼠。

總之,聽來細思極恐,就連讀者也覺得這個姥姥真討厭,為何要對一個剛剛失去雙親的孩子講這些乏味又虐心的事情?而且她的語調永遠是那麼冷靜,詭異,偏執,不容置疑,彷彿是一個洞悉一切秘密的聖人。最讓人受不了的是,她喜歡一邊說一邊抽雪茄,還不時用手杖指指點點。

這個姥姥和我們想像中溫暖慈祥的姥姥形象大相徑庭,簡直沒有一點姥姥的樣子,甚至讓人懷疑,也許她就是個巫婆——不然為何對巫婆的事如此熟悉?

小男孩雖然沒有像讀者一樣認為他姥姥就是巫婆,但也本能地質疑她所說的一切,覺得世上根本沒有什麼女巫,即使有也不可能是她說的那個樣子,姥姥純粹是在胡說八道。

直到有一天,姥姥帶著小男孩住到了倫敦的豪華酒店裡,小男孩偷偷養了兩只寵物小倉鼠,為了不被酒店經理發現,他尾隨小倉鼠走進了一個豪華大廳,在一個廊柱背後親眼目睹了女巫之王和眾臣們的盛會,才明白這是由一個女巫及其擁躉們建立的女巫王國。這里充斥著黑暗專制、獨裁暴戾、陰謀詭計、討好諂媚、奴顏婢膝和絕對服從。

如果有誰膽敢違抗命令拒絕效忠,女巫大王就會給她強行吃一種「86號變鼠葯」,讓她在瞬間變成老鼠。

但她們卻有一個非常高大上偉光正的招牌——號稱「防止虐待兒童皇家協會」,這些人全都是體面溫和,有身份有地位有教養的皇家協會的太太小姐,女巫大王自然就是她們的會長。而這個酒店也有一個絕頂諷刺的名字叫「陽光苑」。

直到此時我們才發現,姥姥說的絕非危言聳聽,而是千真萬確的事實。

姥姥之前曾說過,小孩身上有狗屎味兒,女巫會根據他們身上散發的臭氣泡把他們聞出來,但如果不常洗澡的話就會在皮膚上形成一層保護膜,一般不易被聞出來。

此時這個小男孩唯一可以祈禱的就是,自己不喜歡洗澡,也許不會被聞出來吧。

可最終令人擔心的事還是發生了,就在她們會議結束准備離開之際,小男孩被後面離他最近的那個女巫聞了出來。於是就在那個豪華大廳,當著眾女巫的面,他被女巫大王用「86號變鼠葯」變成了一隻可憐的小老鼠!

直到此時,聰明的讀者大概才多少看出點門道——它可能不是一部簡單的兒童小說,而更像是一個關於人類、社會、國家、制度的寓言。

姥姥象徵著智者或知識分子——那些在殘酷世界裡保持清醒的人,他們永遠以揭示真相,傳播常識為己任,雪茄和手杖其實便是他們身份的隱喻。

而小男孩則是試圖探索這個世界真相的我們自己。「女巫吃小孩」象徵著統治者唯一的目的便是欺騙和控制民眾,讓他們永遠生活在無知蒙昧當中,像老鼠一樣習慣黑暗和沒有尊嚴的生活。

「車禍」想要告訴人們的也許是——父母只能給予你生命,剩下的路要自己走。而「拒絕洗澡」更像是「拒絕洗腦」。

當小男孩變成老鼠之後,他很快遇見了和自己一樣遭遇的另一隻老鼠——男孩布魯諾·詹金斯。

他帶著布魯諾·詹金斯溜回姥姥的房間,把他的遭遇以及所見所聞向姥姥和盤托出。

但當姥姥去找布魯諾·詹金斯的父母交涉時,卻遭到了他們的斥責——他們壓根兒不相信自己的兒子會變成老鼠,這對他們來說簡直是奇恥大辱!

他們情願相信他只是因為貪玩暫時找不到了。並告誡姥姥不要多管閑事。

讀到這里,我們突然明白,說出真相本就不易,而接受真相則更難,因為就連像布魯諾·詹金斯的父母那樣的受害者和當事人,有時都不願面對真相,因為對他們來說,虛無的面子比真相更重要。

而布魯諾·詹金斯自己也不願說出真相,因為他壓根兒不在乎自己是不是老鼠,而且似乎還體會到了做老鼠的種種好處——不用再上學,還可以躲在籃子里吃香蕉,這難道不是最幸福的生活嗎?

布魯諾·詹金斯和他的父母不就是生活中我們熟悉的大多數人嗎?如果布魯諾·詹金斯代表了懶惰、貪吃,那麼他的父母則代表了愚蠢、傲慢、虛榮。

這就是庸眾,從來如此。

男孩雖然變成了老鼠,但他並不是真正的老鼠,因為他還有腦子,有心,還可以說話,因此,他其實是一個具有老鼠形體和人的思維的「老鼠人」。這同時告訴我們,只要會思考,身體的形式便不再重要。

接下來,男孩和姥姥制定出一個試圖粉碎女巫陰謀的完美計劃——利用「老鼠人」的身份便利,去女巫大王的房間把「86號變鼠葯」偷出來,再乘她們在「陽光苑」花園舉行晚宴之機潛入廚房,把葯撒到女巫們的湯里,讓她們在眾目睽睽之下秒變老鼠,從而揭穿她們的陰謀。

姥姥先把「老鼠人」男孩用毛線吊到女巫的房間,男孩順利拿到了「變鼠葯」,然後再把他和布魯諾·詹金斯藏到一隻籃子里,用一塊布蓋著,帶到了「陽光苑」酒店花園里,裝作和女巫們一同用餐的客人,以協助「老鼠人」男孩的行動。

謝天謝地!一切如願進行,但就在「老鼠人」男孩把葯撒進湯里准備逃走時,卻被一個胖廚師發現了,胖廚師揮起廚刀,手起刀落,「老鼠人」男孩的尾巴瞬間被砍掉一截。幸虧他反應敏捷迅速鑽進了胖廚師的褲腿里,才算是逃過一劫,總算是安全返回了。

這時誤食了「86號變鼠葯「的女巫大王和女巫們正在收縮,長毛,瞬間變成了一群老鼠!陰謀終於告破,此時布魯諾·詹金斯也從籃子里跳出來向父母陳述他的遭遇,他的父母終於相信了他變成老鼠的事實。

故事寫到這里其實完全可以結束了,但羅爾德·達爾覺得還不過癮,於是又讓姥姥和男孩回到了挪威。

這一次,他們發現掌管控制全世界女巫的女巫頭子原來就住在挪威的城堡里!——那才是她真正的老巢,因此城堡里鼠患成災。

即使她們吃了「86號變鼠葯」,也只是披著老鼠皮的狡猾女巫,老鼠夾對她們來說是根本沒有用的。而且,女巫頭子同樣有一個體面的身份——仁慈的女男爵,最喜歡的事竟然是大量捐款做慈善。

怎麼辦呢?

姥姥和男孩最終想出了一個辦法——在城堡里放貓!

貓其實就是制度和法律的象徵,只有建立了健全的制度,鼠患才能徹底消滅。

魯迅在《狂人日記》里說:

相比之下,《女巫》里的「孩子」則更具有力量感,他不是被救的對象,而是化身為這個世界的拯救者,與姥姥一起,用勇氣和智慧,最終將邪惡的女巫世界徹底摧毀。

Ⅲ 在中世紀 女巫文化的起因是什麼

女巫一詞,在英語中為witch,意為魔女、妖婦等等。witch源自於古英語的whicce,意思是有智慧的女性。女巫的研究學者解釋,在古代社會便已經發現女性所擁有的特殊的神秘能力,而特別稱學習這種能力的女性為女巫。然而,到了後世,人們發現女巫並不一定只限於女性,擁有神秘魔力的男性也被冠以「女巫」之名存在於世,這種現象到了現代還是沒有改變。
中世紀以前,女人在日耳曼傳統文化區里一直很受尊重,尤其是制葯、行醫、會讀寫的女人。中世紀之初基督教在日耳曼地區的發展,教會認為按照基督教教義,女人應絕對服從於男人。教會貶低並醜化女人,捏造女巫形象,迫害女人,甚至活活燒死所謂的「女巫」。

1484年,兩位教士亨利希和耶科布,撰寫了《女巫之錘》,詳細列舉了很多種識別女巫的方法發起了聲勢浩大的「歐洲女巫大審判」。

中世紀的女巫審判有著非常黑暗的一面,絕大多數被處死的「女巫」都是無辜的女性。對於女性不公平的審判可以從以下文獻得知: 「如果被告過著不道德的生活,那麽這當然證明她同魔鬼有來往;而如果她虔誠而舉止端莊,那麽她顯然是在偽裝,以便用自己的虔誠來轉移人們對她魔鬼來往和晚上參加巫魔會的懷疑。如果她在審問時顯得害怕,那麽她顯然是有罪的,良心使她露出馬腳。如果她相信自己無罪,保持鎮靜,那麽她無疑是有罪的:因為女巫們慣於恬不知恥地撒謊。如果她對向她提出的控告辯白,這證明她有罪;如果她由於對她提出的誣告極端可怕而恐懼絕望、垂頭喪氣,緘默不語,這已經是她有罪的直接證據。如果一個不幸的婦女在受刑使因痛苦不堪而骨碌碌地轉眼睛,這意味著她正用眼睛來尋找她的魔鬼;而如果她眼神呆滯、木然不動,這意味著她看見了自己的魔鬼,並正看著他。如果她發現有力量挺得住酷刑,這意味著魔鬼使她支撐得住,因此必須更嚴厲地折磨她;如果她忍受不住,在刑罰下斷了氣,則意味著魔鬼讓她死去,以示使她不招認,不泄露秘密。」

然而古典的神話里的女巫有哪些呢?我們來瞧瞧:

瑟西(Circe)

古希臘神話中最著名的女巫,具有強大的魔力,她能透過葯草的協助,誦念咒語與召喚神明來施法,冒犯她的人會變成動物,並創造出不存在的幻影,他可以藏住月亮與太陽讓大地一片漆黑,也會下毒來殺害他的敵人,從他常召喚的神明中,可以看出她所使用的魔法類型。後人已習慣將她的名字當作是女巫、女妖、巫婆等的代名詞。

米蒂亞(Medea)

米蒂亞是科奇斯島國的公主,也是女祭師,一生命運乖舛,她愛上來自外地為了取得金羊毛與她父親作對的傑遜王子,不過,這段姻緣最後卻以悲劇收場。米蒂亞是月亮女神的乾女兒,所以她懂得使用許多的黑魔法,她會調制靈葯、占卜、下毒。不但法術高強也非常聰明與殘忍,他曾為了傑遜,親手殺了他自己的弟弟。後因為傑遜移情別戀,與鄰國的公主結婚,被情人拋棄的米蒂亞一怒之下,製作了一件沾滿毒葯的禮服,送給傑遜的未婚妻,將其殺害。甚至還親手殺了自己為傑遜生下的兩名稚子,最後騎著馬離開傷心地。

卡珊德拉(Kassandra)

因為她能預知未來,所以被歸在女巫之列。據說卡珊卓拉的力量來源是因為有一天真理之神阿波羅看見了卡珊卓拉,便愛上了她,阿波羅賜予她預知未來的能力,卡珊卓拉卻拒絕了阿波羅的示愛,惱羞成怒阿波羅對她下了一個詛咒,讓別人永遠不相信她所說的話,因此註定她永遠知道真相卻無力阻止悲慘的事情發生。她是特洛伊的人,她預言若是將木馬迎進城內,特洛伊城必遭毀滅,卻無人相信,特洛伊就這樣滅亡了。

這些是古代人對於女巫的第一印象,女巫一詞,在英語中為Witch,意思為魔女、妖婦等等。他原本是源自於古英語Whicce,表示有智慧的女性。釵h女巫的研究家們解釋,在古代社會便已經發現女性所擁有的特殊的神秘能力,而特別稱學習這種能力的女性為女巫,然而,一到了後世,顯示女巫並不一定只限於女性,非得女性才能擔任。盡管非女性的女巫是少數的,但男性的「女巫」仍然存在著,這種現象至今仍然存在著,這種現象到了現代還是沒有改變。

舉例來說,使古代宗教復活,奠定名為佳多那派女巫宗派的英國人喬蘭多‧佳多那博士,被認為雖是男性,但也無疑是一名「女巫」。順便一提,喬蘭多‧佳多那博士是二十世紀前半期活躍於女巫宗教領域的人。在位於英格蘭與愛爾蘭之間的曼恩島南端,一個名為奇亞斯魯威的古老城鎮,設立了「女巫博物館」,他因此而聲名大噪〈這座博物館,是由後繼者是一名女性的巫師,很遺憾地被賣掉了,現在並不存在〉。

在歐洲的歷史之中,釵h女巫出現,而成為女巫審判的犧牲品的女巫人數,僅僅在十六世紀及十七世紀就輕易地超過二十萬人。

這樣的女巫之一,英格蘭的奧爾達恩有一名名為伊莎貝爾‧加伍帝。根據她一六六二年所進行的告白,她因為在砂丘上遇見的惡魔,而被迫進入巫教,據說,她可以使自己化身為野獸。可以化身或飛在空中的能力之中最典型的。女巫所擁有的能力之中最典型的。女巫除了這些能力之外,也被認為可以透視解讀人的心理。

被預選為女巫的女性,也一一成為女巫,如此一來,並不是女巫絕對來自人類的世界不可。

為了成為女巫的儀式,亦即女巫的入教儀式,是異端審問及女巫狩獵等等,已成為確立的項目。根據這個儀式,女巫的入教,意味著和惡魔訂立契約。女巫正因為有惡魔才有其本身的存在,若惡魔不存在,可以說,不能認為女巫是存在的。

女巫的入教是與惡魔之間的契約,稱這種關系為「契約」的地方,的確是歐美。縱使無論多麽希望成為女巫,還是無法自行成為女巫。作為契約的另一造,惡魔經常存在著。關於所謂的惡魔為何?將在後文提及,但被這種惡魔所預選的人,只有自己也希望成為女巫者,才得以成為女巫。

那麽,作為為了成為女巫的儀式,大概是有相同的儀式吧!這種儀式,無論根據時代或是根據場所,似乎都有些微差異。然而,一看簡略的概要,便可發現:在女巫的入教儀式上,如下的儀式,作為共通的部份而一直浮上檯面。

(1)拒絕基督教。基督教因為是反對信仰惡魔,所以反過來說信仰女巫的宗教,巫教當然必須拒絕這個宗教。基督教所系掛的十字架或儀式,不消說也當然得加以否 定。

(2)約束入教者需服侍惡魔。對女巫而言,惡魔是絕對的存在。因此,惡魔所說的話 便是絕對者所說的話。遵循這些指示,被視為理所當然之事。

(3)不忘僅可能地宣傳信仰惡魔﹝信仰女巫﹞教義的努力。增加新的信徒,被視為女巫的義務。

(4)不怠忽女巫信仰的儀式,用心地實行一切儀式。在典型上,有必要定期地召開十 三名女巫所組成的女巫集會,稱為「科文」(coven)。

(5)惡魔及女巫的團體之中,必須學會作為女巫的識別方法,或是具有作為女巫的識別方法。也就是說,很顯然地明瞭女巫應具有什麽條件。女巫被認為身體上的各部上雀斑或黑痣很多。

(6)召開被稱為主日的大規模「女巫集會」,是女巫的義務。這一點意味著加強了女 巫同志的「約束」力量。

女巫入教雖是一種契約關系,但從女巫方面來說,並不僅僅是「給予」而已,而從惡魔方面來說,「獲得」也是理所當然之事。也就是說,兩方具有平等互惠的關系,雙方互惠各取其利。

如果是那樣,那麽,由於入教成為女巫的女性,可以從惡魔身上獲得的東西是什麽呢?

那是「性的滿足感」。女巫入教的儀式一結束,性的儀式就在旁等候著的情形很多。這是一種與惡魔的性接觸,一般認為,一訂可以得到滿足感。與惡魔的性交,有時當然是在入教之前進行。一般認為,與惡魔性交可以獲得與常人性交時無法得到的愉悅,因此,也有無法忘記惡魔的存在,而成為女巫的女性。

性的儀式,大多數的情形,似乎是於主日宴會﹝女巫集會或女巫派對﹞舉行的儀式較多。

雖然如此一來「給予」也較多,但是,一旦成為「獲得」之處較多的女巫,則一般認為,這種女性是無法再回到人間界。即使外貌上是作為人間的女性而存在著,因為心靈及魂魄以委身於惡魔,所以毫無選擇之途。

為了作為女巫入教的可靠憑據,可以訂定入教誓約書,這些誓約書,現在仍留下數份。一看這種東西,便可發現誓約舒適備用反射鏡寫作方式書寫的。所謂的反射鏡寫作,也被稱為「鏡映文字」是將恰好的文字寫在鏡子上的狀態。因此,在左至右書寫之際,也被印上奇異的魔印。

然而要了解女巫,從藝術作品中我們也能找到些線索:

女巫是女性中除極少數女統治者、上流社會的婦女外,在歷史上留下個人的檔桉資料或文字記述者。諷刺的是她們非因正面的理由,而是因被指控為女巫,意外地在男性中心的歷史記載上留下其生活的痕跡。在藝術史上鮮少有描繪她們的作品,Hans Balng Grien(1484/85~1545)為少數藝術家中對女巫做過最多描繪的一位。由1509年遷居Straßburg獨立門戶經營工坊始,至去世前一年,Balng Grien的女巫主題一直延續著。以傳世約13件的作品而言,泰半為宗教改革時期之前,尤其是1512至1517年間客居於德國西南部Freiburg時之作。當時Balng Grien正受聘繪制Freiburg大教堂的主祭壇-瑪利亞祭壇畫,此時亦為其女巫創作頻率最高的時期。

這些女巫繪畫雖多為羽毛筆沾墨水繪製成的精緻的小品素描或木刻版畫,但那些誇張的肢體動作、充滿官能性的女性裸體以及神秘詭譎的陰森氣氛,引發作品強烈的戲劇性張力及觀者視覺的刺激,令人過目難忘。這些女巫作品出現在Balng Grien製作祭壇畫之同時,委實不可思議。畫家一方面致力於呈現一個以神為中心,象徵神聖、救贖、貞潔的超世俗世界,另一方面卻醉心於描繪撒旦所管轄,象徵著邪惡、咒詛與淫盪的罪惡淵藪。畫家私下的個人創作主題及興味與在公領域受贊助制約的作品竟有如是大的差距,這是否為Balng Grien創作上不可輕忽的特色之一?此一現象應如何被解釋?

古往今來能在藝術作品中留下影像的女性,大多是藉男性的關系而成為被描繪、被記述的對象。她們大多因蒙男性權勢的蔭庇而受青睞,因身為某個「偉大」的男人之家眷:母親、妻子、姊妹、女兒、情婦,而幸能在男性中心的藝術呈現中佔得一席之地。只有極少數的婦女是因其個人的成就傑出,受社會之肯定而留下畫像者,如女統治者、女藝術家、女修道院院長等等。上層社會的女性被呈現的是其美貌、地位、財富或權勢,而這些呈現又可轉化為再度強化其所隸屬男性的權勢與財富的象徵。但屬於社會最下層、最邊緣的女巫,通常亦是最窮困無依的人。她們大多獨身、守寡又年長,更談不上仰仗男性之助,何以竟成為Balng Grien描繪的對像,且多以無名氏的群體方式出現?這些作品被製作的目的究竟為何,透露出哪些女性意象與女巫觀?

在Martin Luther(1483~1546)1517年公布其九十五條論綱,揭開宗教改革序幕之前幾年,以及遠在農民戰爭(1524~1526)及「破除聖像運動」(Bildersturm)之狂飆尚未吹襲之前,Balng Grien的女巫作品已成功地打破喜愛聖像的傳統,將基督教藝術由形式教條中解放出來,代之以神的敵人、撒旦的同夥人-女巫的裸體畫像。雖然在宗教改革之後許多重要的藝術家,如Cranach、Balng等人,均成為Luther的追隨者,閱讀Luther之著作,並為之繪制插畫,甚至製作Luther之畫像及許多世俗題材的作品,但Balng Grien作品的俗世化是先於此改革運動的發生,故顯然並非受Luther之影響。因此,引發Balng Grien創作1517年之前這批女巫繪畫的動機究竟是什麽,其與畫家個人的出身背景、交友、師承、居住區域等有何重要關聯?

在Balng Grien 1517年前的女巫作品中,有一項值得特予關注的現象,即部份作品極豐富而繁雜地呈現出女巫世界的樣貌及其活動的內容。以現存最早一件Balng Grien的女巫作品<魔宴>(Hexensabbat)而言,畫家藉木刻版畫的線性特色,有條不紊地詳細描述魔宴之准備過程及魔術之內容,並藉色版套印的明暗技法(Clair-Obscur-Schnitt)營造畫面豐富的色調及神秘詭譎的氣氛:夜黑風高,在荒郊野外的一處森林裡聚集了一群赤裸的女巫,她們不可開交地正忙著准備魔鬼的歡宴。畫面上長柄叉、水晶鏡、女巫鍋、鬃毛刷、骨頭等象徵巫婆的物品散置滿地,而貓及雄山羊這二種女巫的貼身動物,則伴隨出現在不甚起眼的角落及背景上。在畫面的前景中,三位女巫圍繞著一個冒著濃煙的陶瓮,呈三足鼎立的態勢。右方的女巫席地而坐鎮在三支長柄叉交會成的,一個象徵「性的魔力」之正三角形中,左手微微掀起置於雙膝之間那個陶瓮的瓮蓋,右手執著一支長柄湯匙,注視著由瓮中急遽竄升的蒸氣。這股斜劃過畫面的蒸氣與中景里另一股平行的蒸氣相呼應,形成畫面上引導視焦的強烈動線,並與畫面右方邊緣上那棵掛著Balng Grien署名牌的枯樹相呼應,產生對等的牽製作用。冒升的蒸氣在畫面左上方頂著一個具尖喙鳥頭、瘦骨的,正「變形成動物」的飛行中的女巫。

女巫、容器、蒸氣這幾個元素的組合正合乎蒸煮冰雹(Hagelsieden)的情節。但此處並非靠火力燒煮,因瓮下無火,故不若早期女巫宣傳冊上的插圖所示般,藉物理力量施行妖術,如Ulrich Molitor所著《De Lamis》中,<女巫召喚暴風雨>(1498)之插圖。Balng Grien藉在蒸氣中躍騰而上,似蟾蜍之小動物,或飛翔在蒸氣頂端的女巫,以及銘刻在瓮上,似咒語般無法辨識的文字等這些怪異超然的跡象,顯示並強調圖中蒸煮冰雹的動力來自於惡魔。

畫面左方的女巫背對觀者而坐,右手按著構成正三角形之一邊的長柄叉,側臉望向右邊的女巫之同時左手高舉著一隻杯子,伸向與上騰蒸氣平行的斜上方。在其左手臂下方則呈現另一支長柄叉,其上掛有象徵男性生殖器官的三條香腸,其中之一對准掛在長柄叉上的水罐罐口。在巫術中香腸(男性生殖器官)之收集,意指女巫擁有引發男性陽萎的邪術 。至於跪在左右二位女巫之間的一位胸部塌垂,身軀較前二位顯著瘦削的老女巫,則高舉一裝有狀似烏龜的盤子及一條象徵揭開自然神秘面紗的細布,做頂禮膜拜之狀。在這條細布之掩護下,女巫們得以試圖利用來自土地之力量施行巫術;而烏龜之被高舉,象徵基督教聖體儀式之被顛覆,惡魔之被禮贊、崇拜。在此老巫婆之斜後方另有一位女巫正將一把火炬舉向一位反騎著公山羊,由上空飛掠而至的女巫。飛行中的女巫雙手執著一支長柄叉,叉刺上架著一隻瓮,由瓮口突出的二支細小的骨頭可知,瓮內所裝的正是由孩童骨頭煉製成的軟膏。

除女巫正從事的巫術活動外,<魔宴>畫面上林林總總的女巫的標志物,更豐富了畫面的圖像意義:與蒸煮冰雹的女巫背靠背,以長柄叉三角形為界的那隻貓,與女巫對映地呈現在觀者的眼前;宛如「變形為動物」之隱喻;凸面鏡象徵巫師從事的占卜、預言或咀咒之工作;散落的骨頭暗示著煉制的軟膏;鬃刷及女巫蓬散的頭發則為引發「腰部風濕病」(Hexenschuß),使人變得麻木僵硬之標志物;鬃刷亦可視為塗擦軟膏用之刷子;枯樹在基督教傳統中向被解釋為枯死的智慧之樹,但在占卜術中則被視為可容納死者或藏匿妖精鬼怪之處,抑或森林精靈的居所。

Balng Grien的<魔宴>為女巫及巫術做極詳盡的圖像紀錄,森林及漆黑的背景更直接地襯托出女巫的神秘及自由不羈的特質。撒旦雖未直接出現在畫面上,許多施行巫術的道具也只是散置著,但其象徵意義卻勝於魔力的直接顯現。於蒸氣的冒升、枯樹、動物等自然現象及自然物上亦可觀察到神秘的魔力施行後的結果。畫面中女巫或坐、或跪在地上,按中世紀的圖像傳統,應具有謙卑、恭敬之意;抑或象徵與大自然接近,使女性與具母性特質的土地融合為一,激發共生的力量。此情況在藏於Albertina美術館中的<女巫情節>(Hexenszene)作品上亦可見到。此外,森林裡植物的蓊鬱葳蒻,雖在<魔宴>的夜色中帶有幾分陰森可布的氣氛,但赤裸的身驅無拘束地暢游在荒野叢林中,視覺上直接傳遞的是自由開放的精神及原始野蠻的力量。Balng Grien的野馬圖上的森林背景亦具有相似的效果。此外,其他的作品上亦多有如是的安排,如:顯示二位赤裸的女人照顧著一群嬉戲、扭打於荒郊野外的孩童的<兒童谷地>(Kinderaue),及名為<命運三女神>(Drei Parzen)的女巫圖。

女巫與森林主題的結合儼然成為Balng Grien女巫作品中極特殊的一種典型。除宗教改革前早期的德國藝術家、多瑙河畫派健將Albrecht Altdorfer(c. 1480-1538)於1506年所完成的<動身赴魔宴>(Aufbruch zum Hexensabbat)的羽毛沾水筆素描外,女巫與森林結合的意象幾乎成為Balng Grien的代號。學者們如K. Oettinger, D. Koeppling, S. Schade等咸認為Balng Grien可能受到Altdorfer作品之影響[7] 。的確,森林、黑夜、煙霧或蒸氣、騎公山羊飛行、散落地面的骨頭等等組成畫面的元素,以及右邊畫面幾近筆直的粗大樹干、由右下往左上嬝嬝上升的煙霧等構圖方式,均與Balng Grien的<魔宴>相似;而神秘的氣氛與狂野的內在原動力更是讓人易於將此兩件作品相提並論的原因。

<魔宴>作品的畫面營造與當時稍早出版的一些談論女巫的宣傳冊上之插圖截然不同。後者幾乎全以村莊的文明社會為背景,間或有耕地、畜欄的場景,但並非人跡罕至的森林,不若Balng Grien作品的反璞歸真,追求原始蠻荒世界裡的開放自由,充分呈現巫術的自然宗教之根源。

<魔宴>中這些精心布置的,象徵施行巫術的道具,亦重復出現在Balng Grien日後的女巫繪畫中,如1514年所繪,今藏於Louvre美術館的<女巫情節>(Hexenszene)羽毛沾水筆素描中,亦可見長柄叉上掛著香腸及水壼的景象;而貓、公山羊、瓮、蒸氣、骨頭及凸面鏡等等,皆亦出現在藏於Albertina美術館的<女巫情節>作品上。但<魔宴>一圖中繁復的情節及眾多的標志物卻是Balng Grien其他女巫作品中所無,儼然成為巫術之總會。這諸多的幻想、構圖及圖像的根源來自何處?承襲自民間傳統,或畫家自創的?其可能的文字資料依據又是那些?在釐清上述問題之前,首需對十六世紀初的女巫觀有所了解。

女巫本質及女巫特性的認知在中世紀晚期、文藝復興早期產生極大的變化,由德文「Hexe」(女巫)一字的字源分析可發現,此時Hexe一字不再是古德語中所稱具超自然能力的女神、女聖者:Hagedise;亦不再是此字分化後單獨釋出的,專指有智慧、精通葯草的女性,或受過葯學訓練的女祭司、神廟的女守衛者:Hagia;而是由中世紀早期被貶抑為棲身於森林中或荒原里,懂得如何調制醫葯及毒葯的草葯老婆子(Krauterweiblein): Hagse(Hagsche),逐次演化成具治療及致命正、負兩面意義的Haxe、Haxe、及Hexe。1480年代後德文的「女巫」(Hexe)一字雖仍含有草葯老婆子及智慧女子之意,但已幾乎完全成為危險、惡毒、慣於利用毒葯傷害人的女性之代名詞。這些延續異教傳統,自主性極高的女性-「女巫」,因對基督教教會的教化工作構成莫大的威脅,終於招致幾世紀之久大規模的、制度化的「女巫迫害」(Hexenverfolgung)慘劇。被指控者之下場,經常是殘酷的火刑。雖限於檔桉資料之不足,至今仍無法確知歷史上曾有多少人成為瘋狂的「獵殺女巫」(Hexenjagd)暴行下的犧牲者,然而十多萬之眾且絕大多數為女性,則是不爭之事實。

由「Hexe」(女巫)一字的演變可知,中世紀之後德國人對女巫特質的認知,已有很大的改變,不再是傳統的祭師、智慧的女性或具超自然能力者,而是:能使用魔法傷害其他人、舉行秘密的魔宴、夜間飛行、與惡魔訂協約、交媾的女性。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這些特質在中世紀的記載中並非純屬女性所有,許多例子披露:與惡魔秘謀協定的,通常是男學者;而與惡魔性交者不全是女性,男性亦可能受女妖之誘惑。根據教會的記載,兩性皆可能施行巫術,但能結合夜間飛行及有害的巫術二種能力者,唯獨Balng Grien時代的女巫才具有此特質。事實上直至1480年代,巫術並不具特定的性別色彩,亦非女性專屬的活動。但自1487年教庭派駐南德的異端審判所審訊官Heinrich Kramer(Institoris)(1430-1505)及Jakob Sprenger(1436-1495)於其合撰的《Malleus Maleficarum》(《女巫之錘》)一書中,刻意對現代巫師之本質做女性性別歧視之誤導及宣傳後,巫術儼然成為女性特有的,褻黷神的罪行。由男、女兩性皆有的特質,逐漸演變為女性獨有之屬性的現代女巫觀之建構過程,亦是歐洲女性之生存受威脅之開始。

十六世紀里女巫特質的建構由神職人員有系統的陳述開始,結合民間對女巫的超自然能力之迷信,進而影響知識份子的女巫觀後逐漸建立成的。然而知識份子與民間百姓對女巫特質之認知實存有些差異,例如民間認為女巫的超自然能力是天賦而然的,非得自惡魔;知識份子則以人非天生具超能力者,及唯有受過巫術訓練的男性學者方有此能力為由,斷定女巫的超自然能力必定是得自於與惡魔的協定、交換,因而是異端[。但無論如何當時的人們,包括知識份子,均相信女巫具有超自然的能量,能行使巫術,傷害人、畜及財產;又是撒旦(Satan)的忠僕,會暗中破壞基督教會。女巫的破壞性工作包括:傳染疾病的散播、家畜的暴斃、陽萎、弒嬰及噬嬰、偷盜牛奶,呼喚暴風雨等等,此乃行使「作崇的妖法」(Schwarze Magie, Maleficia)之結果。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此種超能力若應用在造福人群之上,則被譽為「造福的仙法」(Weiße Magie),如久旱祈降甘霖等。女巫為補強其巫術的能力,需於夜間飛赴魔宴,由惡魔的祭儀中補給魔力。赴宴之情景一如Balng Grien的女巫圖上所描述的,騎坐公山羊、長柄叉或掃帚飛行。舉行魔祭儀式時,則在刺耳吵雜的噪音中倒退著跳輪舞,生食或吞食腐爛的污物,親吻惡魔的殿部以示效忠,最後則以與惡魔的交媾做為魔宴的壓軸戲。

迄今為止,關於女巫起源的說法有三種。15世紀的天主教會為了鏟除異己,將一些女性冠以女巫之名殺害,並對外宣稱這些 「女巫」是撒旦的情人、僕人甚至妻子。因為教會的宣傳,人們認為女巫與撒旦之間有密不可分的關系,所以普通人對女巫開始產生了恐懼與敵 意,教 會因而得以實行慘 烈的火 刑。第二種就是加入女巫集 會(coven)的傳統女巫。第三種是現代女巫,她們已經可以不受coven的 限制,自由 修行。

女巫在占星(天文)、葯草(醫療與魔法)、咒術等方面都要經受嚴格訓練。而她們誕生時期的歐洲知識卻處於混沌未開的情況,只有貴族和修道士才有機會受教育,因而這批掌握了知識力量又不願隨著世俗一起沉淪的女人在常人的眼裡神秘而駭人,因為普通人不知道她們究竟掌握了何種力量。女巫們並不信奉上帝,她們真正的歸依是大地之母(mother of the nature),這在教會人士的眼中更是大逆不道。

對女巫審判的正式化始於羅馬教皇伊諾森八世(1484-1492年在位)。他連同旗下教士實施了一場令人毛骨悚然的反對「巫術」的酷政。他們在1496年專門寫了一本《反女巫之槌》,這本書說,女巫是同魔鬼締有密約、並把自己的靈魂賣給了魔鬼的人,是魔鬼的後裔。書中還描寫了女巫和魔鬼怎樣歡宴,吃人的心肝,狂舞,縱欲等等。說她們怎樣做「人工流產」,把胎兒的頭、手、腳一點一點地取出來。女巫的活動被基督教會視為對抗上帝的異端而必須予以嚴懲,於是打擊女巫就成了維護上帝的「神聖使命」。此後,歐洲教會開始了對女巫的大屠殺。正如聖經所說,「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出埃及記,22:18)

西班牙宗教裁判所通常被認為與女巫獵殺行為關系最為緊密,這個機構的存在時期恰好是在1478年至1834年。研究者認為,宗教裁判所介入女巫屠殺的本質,是為了清除社會中不信神的人群,尤其是歐洲人視為異類的新教徒和猶太教徒。這時最著名的一起案件是安·柏林被處死,原因之一是她長了六個手指,並且沒能給他的丈夫留下繼承人。

1603年詹姆士繼承英格蘭和蘇格蘭王座,他在1597年出版了《惡魔學》(Demonologie)一書。在他登基之後,許多許多人被弔死、處以火刑或別的刑罰,歐洲的狂熱直到十七世紀末隨移民潮轉移到美洲大陸之後才消失。

女性主義思潮興起後,女性主義學者以兩性權利斗爭的角度解譯女性的迫害史,視女巫的歷史為女性生命史之寫照,敵視女性之史實。Sigrid Schade於其《巫術與身體之魔力》(Schadenzauber und die Magie des Korpers)(1983)一書中,將女巫之迫害解釋為:中世紀晚期至文藝復興,新舊時代交替之際,社會、政治及人心充滿危機感之時,教會為舒解緊綳的情勢,以女性為代罪羔羊,加以懲治,藉以鞏固家戶長制的社會勢力之權宜措施。 Norman Cohn及Joseph Hansen由經濟及權力結構的角度,解釋「迫害女巫」的歷史,指出低下階層的單身婦女特別容易被指控為女巫,此乃現代女巫的典型。Sigrid Brauner則更進一步,探究這個典型的性格特質,一方面分析《女巫之錘》對女性的負面評價,另一方面則由Martin Luther, Paul Rebnun及Hans Sachs等人之論點,剖析現代女巫觀如何脫穎而出,成為城市中家庭主婦的新女性觀。她以宗教改革時代德國的人文主義及新教對家庭組織的社會角色、婦女的家庭地位之重新詮釋,證明十五、十六世紀之交,女性角色及地位之提升是引發女巫迫害之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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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英國神話的特色元素

英國神話的特色元素是女巫和魔法。根據查詢相關公開資料得知,英國神話中,對於人類無法理解的事情,都會規劃為魔法。女巫又在英國神話中代表著邪惡,女巫和魔法在英國神話里一直存在又被英國人厭惡。

Ⅳ 女巫真的很可怕嗎

女巫(Witch)指會使用魔法,運用魔杖的女性巫師。又稱魔女 所有的女巫都有一隻寵物,它們的職責就是檢視女巫的行動和幫助女巫。
巫婆是一種差別用語(和女巫是有區別的),用來嘲諷一些邪惡的未出嫁的年長女性,或是寡居的老太婆,帶有歧視的意味(一般指黑巫師)。巫師的出現是和古代文明同步的。在古代,那些掌握能治病療傷的葯草知識的人、能夠觀望天空預知天氣的人、根據經驗可以通曉自然的人就是巫師。現在,人們知道那些是醫學、氣象學、誰也不認為是魔法。但在科學不發達的時代,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知識、技術就是魔法。
同樣、古代的人們相信自然界中存在統治人類的神和精靈,並想把它們當作自己這一方的人來看待。為了在狩獵中捕到獵取物。農耕獲得豐收,需經神和精靈的幫助。自然界瘋狂的現像,疾病、死亡、不幸,都是神、精靈們憤怒的表現。必須通過魔法來平息它們的怒氣。幾乎所有的古代宗教都有魔法,神宮、女巫是在神、精靈與人之間起媒介作用的巫師。
在現在英語中,「witch」一般是指女巫,男巫是「wizard」,但「witch」曾經有男女巫師的意思,只因為巫師中女巫佔多數,才把男女巫師分開來,用兩個詞表示。
在民間、占天氣、祈豐年、行醫的人多是女性,她們被稱為「智慧之女」。「witch」就是由意思為「智慧之女」的「wicca」變來的。
他原本是源自於古英語Whicce,表示有智慧的女性。許多女巫的研究家們解釋,在古代社會便已經發現女性所擁有的特殊的神秘能力,而特別稱學習這種能力的女性為女巫,然而,一到了後世 ,顯示女巫並不一定只限於女性,非得女性才能擔任。盡管非女性的女巫是少數的,但男性的「女巫」仍然存在著,這種現象至今仍然存在著,這種現象到了現代還是沒有改變。
舉例來說,使古代宗教復活,奠定名為佳多那派女巫宗派的英國人喬蘭多·佳多那博士,被認為雖是男性,但也無疑是一名「女巫」。順便一提,喬蘭多·佳多那博士是二十世紀前半期活躍於女巫宗教領域的人。在位於英格蘭與愛爾蘭之間的曼恩島南端,一個名為奇亞斯魯威的古老城鎮,設立了「女巫博物館」,他因此而聲名大噪 〈這座博物館,是由後繼者是一名女性的巫師,很遺憾地被賣掉了,現在並不存在)。
在歐洲的歷史之中,許多女巫出現,而成為女巫審判的犧牲品的女巫人數,僅僅在十六世紀及十七世紀就輕易地超過二十萬人。這樣的女巫之一,英格蘭的奧爾達恩有一名名為伊莎貝爾·加伍帝。根據她一六六二年所進行的告白,她因為在砂丘上遇見的惡魔,而被迫進入巫教,據說,她可以使自己化身為野獸。可以化身或飛在空中的能力之中最典型的。女巫所擁有的能力之中最典型的。女巫除了這些能力之外,也被認為可以透視解讀人的心理。被預選為女巫的女性,也一一成為女巫,如此一來,並不是女巫絕對來自人類的世界不可。
惡魔與女巫不可思議的契約
為了成為女巫的儀式,亦即女巫的入教儀式,是異端審問及女巫狩獵等等,已成為確立的項目。根據這個儀式,女巫的入教,意味著和惡魔訂立契約。女巫正因為有惡魔才有其本身的存在,若惡魔不存在,可以說,不能認為女巫是存在的。女巫的入教是與惡魔之間的契約,稱這種關系為「契約」的地方,的確是歐美。縱使無論多麼希望成為女巫,還是無法自行成為女巫。作為契約的另一造,惡魔經常存在著。關於所謂的惡魔為何?將在後文提及,但被這種惡魔所預選的人,只有自己也希望成為女巫者,才得以成為女巫。那麼,作為為了成為女巫的儀式,大概是有相同的儀式吧!這種儀式,無論根據時代或是根據場所,似乎都有些微差異。然而,一看簡略的概要,便可發現:在女巫的入教儀式上,如下的儀式,作為共通的部份而一直浮上檯面。
(1)拒絕基督教。基督教因為是反對信仰惡魔,所以反過來說信仰女巫的宗教,巫教當然必須拒絕這個宗教。基督教所系掛的十字架或儀式,不消說也當然得加以否定。
(2)約束入教者需服侍惡魔。對女巫而言,惡魔是絕對的存在。因此,惡魔所說的話便是絕對者所說的話。遵循這些指示,被視為理所當然之事。
(3)不忘僅可能地宣傳信仰惡魔[信仰女巫]教義的努力。增加新的信徒,被視為女巫的義務。
(4)不怠忽女巫信仰的儀式,用心地實行一切儀式。在典型上,有必要定期地召開十三名女巫所組成的女巫集會,稱為「科文」(coven)。
(5)惡魔及女巫的團體之中,必須學會作為女巫的識別方法,或是具有作為女巫的識別方法。也就是說,很顯然地明了女巫應具有什麼條件。女巫被認為身體上的各部上雀斑或黑痣很多。
(6)召開被稱為主日的大規模「女巫集會」,是女巫的義務。這一點意味著加強了女巫的「約束」力量。女巫入教雖是一種契約關系,但從女巫方面來說,並不僅僅是「給予」而已,而從惡魔方面來說,「獲得」也是理所當然之事。也就是說,兩方具有平等互惠的關系,雙方互惠各取其利。如果是那樣,那麼,由於入教成為女巫的女性,可以從惡魔身上獲得的東西是什麼呢?那是「性的滿足感」。女巫入教的儀式一結束,性的儀式就在旁等候著的情形很多。這是一種與惡魔的性接交,一般認為,一定可以得到滿足感。與惡魔的性交,有時當然是在入教之前進行。一般認為,與惡魔性交可以獲得與常人性交時無法得到的愉悅,因此,也有無法忘記惡魔的存在,而成為女巫的女性。性的儀式,大多數的情形,似乎是於主日宴會[女巫集會或女巫派對]舉行的儀 式較多。雖然如此一來「給予」也較多,但是,一旦成為「獲得」之處較多的女巫,則一般認為,這種女性是無法再回到人間界。即使外貌上是作為人間的女性而存在著,因為心靈及魂魄以委身於惡魔,所以毫無選擇之途。 為了作為女巫入教的可靠憑據,可以訂定入教誓約書,這些誓約書,現在仍留下數份。一看這種東西,便可發現誓約書是被用反射鏡寫作方式書寫的。所謂的反射鏡寫作,也被稱為「鏡映文字」是將恰好的文字寫在鏡子上的狀態。因此,在左至右書寫之際,也被印上奇異的魔印。

Ⅵ 為什麼撒切爾夫人被一些英國人憎恨

應該說,撒切爾夫人被大多數英國人憎恨。1、和平時期的政客大多數都會被民眾厭惡(尤其是西方,幾個派別,總有人抹黑你),這是難以避免的,職業特點。2、如果不被人罵做平庸無能,你就必須改革進步,而改革進步必然在短期或局部會損壞一些人的利益,遭人罵。3、分裂英國、壓制公會、貧富加劇……這是她的直接過錯。

Ⅶ 所謂的女巫們

請查看 http://ke..com/view/20821.htm女巫(Witch)指會使用魔法,運用魔杖的女性巫師。又稱魔女 所有的女巫都有一隻寵物,它們的職責就是檢視女巫的行動和幫助女巫。
巫婆是一種差別用語(和女巫是有區別的),用來嘲諷一些邪惡的未出嫁的年長女性,或是寡居的老太婆,帶有歧視的意味(一般指黑巫師)。
從文化脈絡來說,新異教中最具代表性的潮流又屬 Wicca。Wicca 被美國政府承認為合法宗教多年,現在是美國的第八大宗教。何謂 Wicca?Wicca 就是現代巫術(modern Witchcraft)。所謂巫術(witchcraft),最初是指早期基督教時期的異教徒宗教信仰和宗教行為,後來被基督教徒稱取名為巫術;新異教則以 Wicca 取代了意含撒旦論(Satanism)的巫術一詞。但許多從事現代巫術的人,則寧願稱其為 Craft,而不喜歡 witchcraft 或是 Wicca。
古英文中有 wicca 一字,源於薩克遜語witega,意魔法師(sorcerer),今日所說的 wicca 則來自 Gerald Gardner 的傳統。在某個程度上來說, Gerald Gardner(1884- 1964)創立 Wicca,Wicca始於二十世紀三○年代的英國人Gerald Gardner(1884-1964)的著作和教導,1954年英國廢掉反巫術法令之後,Gardner出版了他第一本的非小說類巫術書藉,融合了猶太教神秘學(Kabbala)、塞爾特人神話、東方哲學和埃及觀念學等等。一般認為,Gardner並非是復興傳統巫術,而是創造了新的宗教。
巫師的出現是和古代文明同步的。在古代,那些掌握能治病療傷的葯草知識的人、能夠觀望天空預知天氣的人、根據經驗可以通曉自然的人就是巫師。現在,人們知道那些是醫學、氣象學、誰也不認為是魔法。但在科學不發達的時代,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知識、技術就是魔法。
同樣、古代的人們相信自然界中存在統治人類的神和精靈,並想把它們當作自己這一方的人來看待。為了在狩獵中捕到獵取物。農耕獲得豐收,需經神和精靈的幫助。自然界瘋狂的現像,疾病、死亡、不幸,都是神、精靈們憤怒的表現。必須通過魔法來平息它們的怒氣。幾乎所有的古代宗教都有魔法,神宮、女巫是在神、精靈與人之間起媒介作用的巫師。
在現在英語中,「witch」一般是指女巫,男巫是「wizard」,但「witch」曾經有男女巫師的意思,只因為巫師中女巫佔多數,才把男女巫師分開來,用兩個詞表示。
在民間、占天氣、祈豐年、行醫的人多是女性,她們被稱為「智慧之女」。「witch」就是由意思為「智慧之女」的「wicca」變來的。
他原本是源自於古英語Whicce,表示有智慧的女性。許多女巫的研究家們解釋,在古代社會便已經發現女性所擁有的特殊的神秘能力,而特別稱學習這種能力的女性為女巫,然而,一到了後世 ,顯示女巫並不一定只限於女性,非得女性才能擔任。盡管非女性的女巫是少數的,但男性的「女巫」仍然存在著,這種現象至今仍然存在著,這種現象到了現代還是沒有改變。

在歐洲的歷史之中,許多女巫出現,而成為女巫審判的犧牲品的女巫人數,僅僅在十六世紀及十七世紀就輕易地超過二十萬人。這樣的女巫之一,英格蘭的奧爾達恩有一名名為伊莎貝爾·加伍帝。根據她一六六二年所進行的告白,她因為在砂丘上遇見的惡魔,而被迫進入巫教,據說,她可以使自己化身為野獸。可以化身或飛在空中的能力之中最典型的。女巫所擁有的能力之中最典型的。女巫除了這些能力之外,也被認為可以透視解讀人的心理。被預選為女巫的女性,也一一成為女巫,如此一來,並不是女巫絕對來自人類的世界不可。
惡魔與女巫不可思議的契約
為了成為女巫的儀式,亦即女巫的入教儀式,是異端審問及女巫狩獵等等,已成為確立的項目。根據這個儀式,女巫的入教,意味著和惡魔訂立契約。女巫正因為有惡魔才有其本身的存在,若惡魔不存在,可以說,不能認為女巫是存在的。女巫的入教是與惡魔之間的契約,稱這種關系為「契約」的地方,的確是歐美。縱使無論多麼希望成為女巫,還是無法自行成為女巫。作為契約的另一造,惡魔經常存在著。關於所謂的惡魔為何?將在後文提及,但被這種惡魔所預選的人,只有自己也希望成為女巫者,才得以成為女巫。那麼,作為為了成為女巫的儀式,大概是有相同的儀式吧!這種儀式,無論根據時代或是根據場所,似乎都有些微差異。然而,一看簡略的概要,便可發現:在女巫的入教儀式上,如下的儀式,作為共通的部份而一直浮上檯面。
(1)拒絕基督教。基督教因為是反對信仰惡魔,所以反過來說信仰女巫的宗教,巫教當然必須拒絕這個宗教。基督教所系掛的十字架或儀式,不消說也當然得加以否定。
(2)約束入教者需服侍惡魔。對女巫而言,惡魔是絕對的存在。因此,惡魔所說的話便是絕對者所說的話。遵循這些指示,被視為理所當然之事。
(3)不忘僅可能地宣傳信仰惡魔[信仰女巫]教義的努力。增加新的信徒,被視為女巫的義務。
(4)不怠忽女巫信仰的儀式,用心地實行一切儀式。在典型上,有必要定期地召開十三名女巫所組成的女巫集會,稱為「科文」(coven)。
(5)惡魔及女巫的團體之中,必須學會作為女巫的識別方法,或是具有作為女巫的識別方法。也就是說,很顯然地明了女巫應具有什麼條件。女巫被認為身體上的各部上雀斑或黑痣很多。
(6)召開被稱為主日的大規模「女巫集會」,是女巫的義務。這一點意味著加強了女巫的「約束」力量。女巫入教雖是一種契約關系,但從女巫方面來說,並不僅僅是「給予」而已,而從惡魔方面來說,「獲得」也是理所當然之事。也就是說,兩方具有平等互惠的關系,雙方互惠各取其利。如果是那樣,那麼,由於入教成為女巫的女性,可以從惡魔身上獲得的東西是什麼呢?那是「性的滿足感」。女巫入教的儀式一結束,性的儀式就在旁等候著的情形很多。這是一種與惡魔的性接交,一般認為,一定可以得到滿足感。與惡魔的性交,有時當然是在入教之前進行。一般認為,與惡魔性交可以獲得與常人性交時無法得到的愉悅,因此,也有無法忘記惡魔的存在,而成為女巫的女性。性的儀式,大多數的情形,似乎是於主日宴會[女巫集會或女巫派對]舉行的儀 式較多。雖然如此一來「給予」也較多,但是,一旦成為「獲得」之處較多的女巫,則一般認為,這種女性是無法再回到人間界。即使外貌上是作為人間的女性而存在著,因為心靈及魂魄以委身於惡魔,所以毫無選擇之途。 為了作為女巫入教的可靠憑據,可以訂定入教誓約書,這些誓約書,現在仍留下數份。一看這種東西,便可發現誓約書是被用反射鏡寫作方式書寫的。所謂的反射鏡寫作,也被稱為「鏡映文字」是將恰好的文字寫在鏡子上的狀態。因此,在左至右書寫之際,也被印上奇異的魔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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