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但是英國是資本主義國家啊,怎麼會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呢
任何時候統治階級的利益都是第一位的,但這並不是說統治階級利益就與其人民利益完全對立,恰恰相反很多時候是有共同利益的,即便矛盾也可以在一定的范圍內相互協調達成妥協。
如果統治階級完全站到被統治階級的對立面,那不但無法實現統治,也會喪失應有的利益,但資產積極的虛偽,為自己塗脂抹粉,有的時候會說自己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有的時候又說自己代表全人類的利益。
『貳』 怎麼看待英國脫歐,國家大事人民做主
英國是一個民主的國家。當然,脫歐對英國來說有好處也有壞處。但是不管怎樣還是需要人民去做主。所以英國才有脫歐公決。但是不管結果如何。英國都會走向一個好的結局。越做越好。
『叄』 為什麼英國人重視能力,而中國人重視財力和權力
歷史的傳統性吧,英國是最早霸有海運侵佔他國國家。利益也他們的目標也是他們很好的動力所以,至今利益也是十分重要的
『肆』 英國民主制度的優劣
優:資產階級民主政治的確立,有利於穩定社會秩序、緩和社會矛盾,從而保證了資本主義經濟的繁榮。
劣:英國等西方國家的民主制度受到了古代希臘民主制度的影響。古代希臘的民主是小國寡民的產物,是少數人的民主,多數人的暴力。
資產階級代議制有局限性,它是資產階級的民主,勞動人民很少享受到民主自由的權利。但在歷史上它還是發揮了重要作用,它調整了統治解決內部矛盾,也調整了階級之間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人民能夠享受到民主和自由。它有利於資本主義國家經濟發展,政治穩定,社會和諧。
英國的制度,不論是君主、議會、行政機構或法院,都深植其根於悠久的歷史中,是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通過政治實踐逐步完善起來的。因此,很多方面都體現為傳統與現代共存,導致政治主體比較多,各機構之間關系比較復雜,權力分配也在不斷地變化當中。在這里,我想從英國政治生活的主體入手對英國政治制度作一個簡要描述。在我看來,英國政治生活的主體主要包括:君主、議會、內閣、政黨。
一、 英王與君主制
英國王權制度由來已久,歷史上國王的權力幾經消長。17世紀末18世紀初,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後,英國資產階級與新貴族妥協,在形式上繼續保留君主,專制君主制逐漸向二元君主制和議會君主立憲制發展。在這一過程中王權不斷弱化,逐漸從「實位」向「虛位」發展,國王成為虛位元首。當今的英國國王從法律上講,還具有至尊的地位和權力,但在政治實踐中,國王的權力要受到一系列憲法性習慣的限制,實權大多由內閣或議會控制,英王只是根據內閣和議會的意思,照章辦事而已。這表現在:
1、國王統而不治,臨朝而不理政;
2、國王不能介入政黨政治,必須以「公正無私」為原則,保持中立;
3、國王對內閣提出政策建議,並無約束力,而大臣對國王提出建議,國王則有義務聽取,並據此行動;
4、國王在議會或內閣的委託或建議下,行使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和其它權力。
國王雖然沒有實權,但絕不是全無作用,之所以英國至今還保留著國王,實行君主制,就是因為國王有著不可替代的功能,包括:
1、 國王是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象徵;
2、 國王是國家政治制度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的體現的保證;
3、 國王是協調黨派斗爭和社會矛盾的工具;
4、 國王擔任向政府首相和大臣提供咨詢、建議的「政治顧問」的角色。
所以,有西方學者把英國君主的這種作用稱作是「無用的有用」。議會和內閣幾乎所有的活動都在英王的名義下進行,可見它賦予了政府尊嚴和正統性,加強了政府活動的合法性。國王在英國的是維系國民道德感情的重要象徵,因此,君主制在英國能夠長時間存在下來是有其內在根據的。
二、 議會與民主制
議會是英國最高立法機關,也是最高的權力機關.英國信奉「議會至上」的原則,英國議會由英王、上院和下院三部分組成。其中,英王是世襲的,上院由各類冊封的世襲貴族和終身貴族組成,只有下院是由公民普選產生的。議會的權力分配在歷史上也有很大的變化,發展到今天,形成了由下院掌握主要權力的兩院制模式。英國議會的主要職權有:
1、 立法權;(理論上,議會可以就一切領域內的所有問題進行立法,並且由它制定的法律除了它本身以外再沒有任何其它機關具有修改和廢除的權力)
2、 財政監督權:包括批准公開開支批准稅收方案和審查公共賬目等;
3、 行政監督權:包括質詢、調查、辯論、提不信任案等;
4、 司法權。(除司法權由上院單獨行使外,其餘職能主要由下院行使)
雖然實際上,英國內閣越來越掌握實權,議會可以說已成為內閣的「附庸」或「奴隸」,但在法律上,英國議會「就地位看,它是至尊無上;就許可權看,它是無所不包復哉」。/《世界政府辭書》,中國法制出版社,1991年版,第620頁。/為什麼英國要將議會置於至上的地位,主張「議會主權」呢,主要是因為議會是人民掌握權力的象徵,議會的下院是由公民普選產生的,能最有效地代表民意。「議會主權」源於「人民主權」,議會是英國代議民主制的載體,所以某種意義上講,議會主權是英國民主制的標志。
三、 首相與內閣制
內閣是英國政府的核心,是首相行使權力的工具。英國政府由首相、閣員大臣、和非閣員大臣組成。從權力結構的角度分析,首相是政府權力的中心,閣員大臣協同首相行使重大的決策權,非閣員大臣只作為行政首長行使政策執行權。
首相是內閣首腦,居實際行政首長的地位。按照慣例由在大選中獲得下院多數議席的政黨或政黨聯盟的領袖擔任。所以,實際上首相擁有三重身份:政府首腦、議會領袖和黨魁,這三重身份也賦予了他巨大的權力:
1、 充當內閣與英王聯系的橋梁,實際上行使了巨大的王權,成為「無冕之王」;
2、 有權組建和改組內閣,任免內閣與政府成員和其它各界重要官員;
3、 領導內閣和政府的活動;
4、 通過議會黨團控制議會的運作;
5、 領導和控制執政黨的行為及其取向等。
內閣是在首相的領導下根據慣例行使職能的,1918年政府機構委員的會的報告列舉的內閣的主要職能有:
1、 對提交議會的政策作出最後決定;
2、 按照議會通過的政策,行使最高的行政管理權;
3、 隨時協調和劃定各行政部門的權力。
綜上,如麥金托什所說,「英國內閣的主要任務是協調行政」。不過這種協調權是首相一手操縱的,實際上是首相協調。「內閣政府」成了「首相政府」。
四、 政黨與兩黨制
政黨制度是英國政府工作中的核心元素。英國主要的政黨有:工黨、保守黨、自由民主黨、蘇格蘭民族黨、威爾士民族黨以及北愛爾蘭一些政黨。目前英國實行的是兩黨制,即由兩個主要的政黨輪流組織政府來執掌國家權力,管理國家公共事務。這兩個執政黨即工黨和保守黨。它們的雛形是議會中的托利黨和輝格黨兩大派別,前者主張維護君主特權,後者主張議會主權。1832年議會通過《選舉改革法》以後,原來的政治派別轉型為政黨,即托利黨轉為保守黨,輝格黨轉化自由黨,並形成了兩黨輪流執政的制度。這是世界上最早的政黨制度。一戰後,工黨取代了自由黨,與保守黨輪流執政,把英國現代兩黨制推向了新的階段。
執政黨的主要功能是:
1、 掌握政權、制定政策;
2、 利益綜合、反映民意;
反對黨的主要功能是:
1、 監督執政黨執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保持政治體系穩定性和連續性。
政黨是英國資產階級民主政治制度得以長久存在和發展的一種內在動力和機制。工黨與保守黨輪流執政,實現執政黨和反對黨的和平、民主的置換,維護了英國社會政治的穩定,是英國資產階級維持和改善其統治的有效方法與手段。
五、 英國政治制度的突出特點
1、 傳統向現代漸進發展
英國是一個十分注重歷史傳統的國家,它的政府體制是資產階級與封建貴族妥協的產物,是通過不斷的改良和漸進的過程建立起來的。
英國資產階級政府體制在形成的歷史過程中最大的特點就是在舊體制上建立新體制,並在新舊體制並存的過程中,把舊體制的權力逐步轉移到新體制手中,不斷向現代體制的方向演變。對於無法廢除的舊體制,英國又十分注意保持在它們在法律上的地位,使它們在新制度中仍能發揮某些特殊的作用。由此,傳統和現代兩種因素在矛盾、妥協以及相互利用中共同促進了英國政治的發展。
在上述幾大政治主體中,英王、議會貴族院的保留就屬於對傳統繼承,而平民院、內閣、政黨則是隨著資產階級力量的不斷壯大而逐漸發展起來的現代力量。而政治實權正逐漸由前者轉移到後者。以立法權為例,歷史上,英國資產階級取得了議會立法權後,仍然保持「國王在議會中」,允許代表貴族制的上議院和代表共和制的下議院並存。而在以後的發展過程中,立法權逐步從國王手中轉到上議院,使國王成為「虛位君主」,爾後再從上議院轉到下議院,使上院成為退休政界人物的養老院。時至今日,立法權又從下院轉到政府內閣手中。
2、 權力結合的政府體制
英國政府體制的建立實行了典型的權力結合。政治主體間的復雜聯系使得各種權力緊密地結合在一起。這表現在:
英王是一切權力的來源,英王雖然在整個政治體系中喪失了實權,但它的觸角仍是無處不在。議會和內閣的幾乎所有活動都以英王的名義開展。
首相一身兼三任:議會領袖、政府首腦和黨魁,將議會、政府和執政黨緊密地聯系起來。由此,立法和行政也就緊密地結合到了一起。通過選舉,在下議院中佔多數的政黨成為執政黨,對立法起主要作用。執政黨的領袖擔任首相,組織內閣,掌握了行政權。同時,所有法官都由作為閣員的大法官直接任命,或經他推薦由國王任命,所以內閣又間接地控制了司法權。因此,內閣實際上是集立法、行政、司法大權於一身。既是規則的制定者,又是執行者和裁判員。
同理,執政黨也是大權在握。按慣例,首相在組織內閣政府時必須從兩院本黨議員中挑選內閣成員。這樣,執政黨既控制著議會的多數,又支配著內閣政府。另外,由於大法官、最高上訴院法官、上訴法院法官等重要司法官員都是由執政黨領袖向國王推薦的,因此,執政黨領袖的政治取向就容易影響到司法官員,從某種意義上講,執政黨部分地控制著司法權。
英國實行君主立憲制,君主為國家元首,行政機關由首相領導。
『伍』 英國君主立憲制如何體現人民民主
國王(女王)處於統而不治的地位。
國王(女王)必須根據國會意願行使行政權力。國王(女王)名義上是國家元首、聯合王國武裝部隊總司令和英國國教的世襲領袖。就法律地位而言,國王(女王)可以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級法官和各屬地的總督,召集、停止和解散議會,批准和公布法律等。實際上處於統而不治的地位,與封建專制制度下擁有絕對權威的封建君主相比,立憲君主只能是依法而治的君主。其存在主要作為國家的象徵。在對外交往中代表英國;英王(女王)是英國國家的人格化,提供了國民效忠的對象,成為民族團結的紐帶和國家統一的象徵;在日常政治生活中,英王(女王)具有被咨詢權、支持權和敬告權;英王(女王)作為英聯邦首腦,還起著維系英聯邦紐帶的作用。
2.議會成為國家權力中心。
議會擁有立法權、財政權和對行政的監督權。表面上,議會通過的法案要經過國王批准,實際上這只是一種形式。18世紀以來,英王從來沒有否決過議會通過的法案。
議會由全民投票選舉結果來分配席位,選票就是體現人民民主的一種形式
『陸』 為什麼每個英國公民都過著富裕的生活呢
歐盟一直給人的印象是懶人高社會福利,而亞洲人勤勞但不富裕。當我們引入996工作周時,德國工會和企業同意,從2018年4月起,德國工人的工作時間將從每周35小時減少到28小時,工資將提高4.3%。
有人可能會說,德國是歐盟的領導人,這個國家比較富裕,當然,人也可以偷懶。奇怪的是,像冰島這樣的國家宣布破產,西班牙和義大利瀕臨破產,但這些國家的人民仍然吃、喝、玩、懶。
對於破產國家的懶人來說,是銀行家們膽敢建議這些國家的人民降低他們的生活水平,減少消費。
首先,歐洲國家有能力生產高技術、高附加值的產品。事實上,歐盟公民可以偷懶。
現代科學起源於歐洲,第一次工業革命始於英國。由於早期工業革命,歐洲各國積累了大量的科學技術。美國獲得了將近三分之一的諾貝爾獎,是世界上獲得諾貝爾獎最多的國家。三分之二的諾貝爾獎頒給了西歐人。
事實上,歐洲國家富有並非沒有原因。不是因為他們的人民勤奮,而是因為歐洲國家在一百多年的時間里積累了許多先進的科學技術。他們能夠生產高科技和高附加值的產品,因此他們的公民不必從早到晚辛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