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英國內閣制是如何產生的
英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1760年英國內閣制的產生英國內閣制是英國政治長期演變的產物。中世紀末期,協助君主管理國家的樞密院成員約20餘人,為了更有效地進行工作,查理二世時期,由有權勢的樞密院成員(其中最重要的是財政大臣及兩個國務大臣)組成一個更小的決策機構,從組織形式上可謂內閣的最早起源。1688年政變後,限製法案在初期尚未很好地發揮作用,人事大權掌握在國王手中,內閣的組成以國王的意願為准。
漢諾威王朝時期,喬治一世(1714~1727年在位)與喬治二世(1727~1760年在位)以外國人身份入主英國,既不熟悉英國國情,又不關心英國政治,況且不懂英語,用拉丁語與大臣們交談頗為不便,以致把出席樞密院會議當成一種負擔。因此,從1717年開始便不出席該會。從此,輝格黨逐漸將內閣權力集中在自己手中。輝格黨領導人羅伯特·沃爾波爾在處理「南海氣泡」事件中挽救了南海公司,使國家財政狀況趨於穩定,深受商業金融資產階級的青睞。1721年3月被任命為財政大臣,並成為內閣的實際領袖,從而開創了首席大臣領導內閣,英王不參加內閣會議的先例。沃爾波爾擔任內閣的首腦的20餘年是英國政治重要發展時期,他打著王室的旗號推行休養生息的政策。他改革關稅制度,獎勵穀物和農產品的出口,對手工工場所需之原料降低了進口稅,對出口的工業產品實行免稅政策。內閣成為協調國王與國會關系的重要因素。自1737年起,沃爾波爾的地位發生了動搖,他的政策引起了要求向外擴張的大資產階級,大商人的不滿。迫於壓力在1739年向西班牙宣戰,即「詹金斯割耳之戰」,後因出師不利,大資產階級把戰敗的責任歸咎於他。沃爾波爾失去國會的信任被迫辭職。此舉開創了內閣首相得不到國會多數支持時必須辭職的先例。
㈡ 在英國,內閣就是政府嗎內閣成員一般有多少
英文Cabinet的譯名。原意為「內室」或「密議室」。某些國家最高國家行政機關—中央政府的名稱。在內閣制的資本主義國家,內閣是由議會中佔多數席位的某個政黨單獨組成,或由議會中構成多數席位的幾個政黨聯合組成,由國家元首任命。內閣最初始於英國,有英王的樞密院外交委員會演變而來,十七世紀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後,在英王威廉三世時,樞密院與外交委員會已有內閣之稱。1717年以前,內閣會議習慣上由英王主持,1717年之後,當時英王喬治一世由於不懂英語而不再主持內閣會議,於是內閣會議改由一名大臣主持,這樣就產生了首相職務,並形成了英王不得參加內閣會議的慣例。這實際上是反映了英國資產階級在革命後對英王權力逐步限制和削弱。一般認為,正規的內閣制始於英國1721年成立的以羅伯特沃波爾(1676—1745)為首的內閣。但直到1900年,英國議會的布告中才第一次出現內閣一詞,1937年通過的《國王大臣法》,內閣這一名稱才正式有了法律依據。以後,內閣這一形式,為許多資本主義國家所採用,成為這些國家的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內閣首相(總理)就是政府首腦。一般來說,所有政府大臣(部長)都是內閣閣員。但在英國,內閣是政府的領導核心,通常由外交、財政、國防、內政以及大法官等主要政府大臣組成,並不包括所有的政府大臣。參加內閣的大臣稱為閣員大臣,其餘的政府大臣則稱為非閣員大臣。
內閣在各種不同情況下,各國公眾也常賦予它們以不同的名稱,如英國首相在內閣會議前,與親信或有資望的閣員,討論重大方針政策,取得一致意見,以便向內閣會議提出。這種內閣中的「內閣」被稱為「內內閣」或「小內閣」。在沃爾波爾執政時期就已出現過這?quot;小內閣;1956年,英國首相R.A.艾登(1897~1977)為了應付蘇伊士運河事件,和財政大臣、外交大臣、海軍大臣也組織過這種「內內閣」。還有一種內閣,人們稱之為專家內閣,又叫「人才內閣」。它由不代表黨派的專家擔任部分閣員組成,往往是在資本主義國家遇到政治、經濟危機,組織政黨內閣有困難的時候,讓一些財政學家、經濟學家等參加內閣、擔任部長,企圖以此渡過危機。和這種情況相類似的還有「事務內閣」,它不是以政黨為基礎,而是以個人才能和地位等條件為基礎,由國家元首指定人員組成。閣員包括無黨派人士、專家,也包括不以黨派關系參加內閣的政黨成員。這也是資本主義國家為應付政治和經濟危機,在組閣困難時而採取的一種內閣形式。還有一種經常出現的名稱,叫「過渡內閣」,又稱「看守內閣」,這是資本主義國家議會對內閣通過不信任案後、新內閣未產生前暫時維持日常工作的內閣。
㈢ 英國內閣有多少大臣
英國內閣組成如下:
總理
副總理
首席財政部長
樞密院大臣
首席部長兼下議院領袖
出納員
外交和聯邦事務大臣
首席財政部長
內政大臣
國防部長
商業、創新和技能部長
就業和養老金部長
司法部長兼首席大法官
教育部長和婦女事務部長
社區和地方政府部長
衛生部長
環境、食品和農村事務部長
國際發展部長
蘇格蘭部長
能源和氣候變化部長
交通部長
文化、媒體和體育部長兼平等部長
北愛爾蘭事務大臣
威爾士事務大臣
上議院領袖兼蘭開斯特公爵大臣
㈣ 英國內閣的內閣組成
雖然內閣經常由被稱為同輩中年紀最長者(first among equals)的英國首相帶領。 英國首相使用被受權的皇室特權內的任命權(powers of patronage)任命和革除內閣大臣。 如此,首相在任何內閣大臣提拔也需要英國君主的正式同意;君主同意都只是象徵式,近期亦從無拒絕過。 內閣大臣互換職位是內閣改組。 首相的團結程度視乎當時政治氣候和個人作風而定。 首相或經內閣常任秘書長分派內閣會議議程。 在英國憲製程序上,內閣是英國樞密院屬下委員會;因此各大臣擁有閣下(The Right Honourable)稱號。
在近代歷史中,內閣大臣幾乎都是由下議院議員,以及少數幾位上議院議員所組成。而現今的內閣大臣幾乎均由下議院議員擔任,只有一個凱瑟琳·阿什頓男爵夫人(Baroness Ashton)是上議院領袖;再上次為2003年時艾美絲勛爵擔任英國國際發展大臣;和Lord Young在1980年代曾擔任為教育大臣及貿易工業大臣。
近期,英國首相批准非國會議員定期出席內閣會議,例如1997至2003年期間的唐寧街10號通訊主管Alastair Campbell。
㈤ 英國內閣多少人
英國:
英國是發達國家中較早實行大部門體制的國家。20世紀60年代後期,英國開始在內閣中組建被稱為「超級部(giantdepartment)」的大部門,擴大業務管轄范圍,將多種內容和有聯系的事務交由其管理。如1964年將原有的國防部、海軍部、陸軍部和空軍部合並為新的國防部,1968年外交部和聯邦事務部合並為外交和聯邦事務部,社會安全部和衛生部重組為衛生和社會安全部,1970年住房和地方政府部、公共建築與工程部、運輸部合並為環境事務部,貿易部和技術部合並為貿易與工業部,海外發展部並入外交與聯邦事務部。
經過歷屆內閣的不斷調整,到本屆布朗內閣,核心機構共設置19個。具有代表性的「超級部」主要包括文化、信息與體育部,商務、企業與規制改革部,環境、食品與農村事務部等。其中的商務、企業與規制改革部整合了過去的貿易與工業部的全部職能以及內閣辦公室的部分職能,全面負責企業與商務關系、地區發展、市場公平、能源政策以及經濟規制管理與改革事務等。
㈥ 英國的內閣首相一般要從自己黨內選多少人組建內閣
內閣成員由20個人左右,當然不一定非要是自己的政黨。現在英國是一個聯合政府,由保守黨和自由民主黨共同組建內閣,成員分別來自兩個黨。首相是政府首腦,作出的決定影響整個國家,對議會負責是指對上下議院的全部議員負責,不可能只對自己黨內的人負責。
㈦ 英國內閣成員如何產生
法律分析:英國政治中的內閣制是長期演變的產物。早在中世紀的末期,協助君主進行管理並向君主提出建議的「國王大委員會」中產生了「樞密院」。1540年,樞密院正式成立。最初「樞密院」成員約20人,主要由國家官員和王室成員組成。在一般情況下由國王主持會議,並定期召開。會議內容是討論政府的重大問題。到了斯圖亞特王朝時期,樞密院成員越來越多,非常龐雜,活動不靈便。為了更有效地進行工作,並且在樞密院成員之間就某些問題達成。議會選舉,佔多數席位的政黨執政,首相一般為該政黨的領袖。
法律依據: 《自由大憲章》 第二條 任何伯爵或男爵,或因軍役而自余等直接領有采地之人身故時,如有已達成年之繼承者,於按照舊時數額繳納承繼稅後,即可享有其遺產。計伯爵繼承人於繳納一百鎊後,即可享受伯爵全部遺產;男爵繼承人於繳納一百鎊後,即可事受男爵全部遺產;武士繼承人於最多繳納一百先令後,即可享受全部武士封地。其他均應按照采地舊有習慣,應少交者須少交。
㈧ 英國內閣成員是怎麼產生的
內閣的成員由內閣的首腦從與其政見相近的議員中挑選,或由參加內閣的各黨派協調分配名額產生,然後提請國家元首任命。
國家元首對內對外名義上代表國家,但並無實際行政權力,由內閣代表國家元首對議會全權負責。元首頒布法律、法令和發布文告時,都必須由首相或有關閣員副署。
內閣接受議會的監督,定期向議會報告工作。如內閣得不到議會信任,其閣員必須集體辭職,或由內閣提請國家元首解散議會,重新舉行議會大選。
新議會如果仍對內閣表示不信任,內閣則必須總辭職,由國家元首任命新首相組織新政府。
(8)英國內閣由多少人組成擴展閱讀:
漢諾威王朝時期,內閣會議開會時,在國王不出席的情況下,為了在討論時取得一致意見並把意見集中起來通知國王,漸漸在內閣大臣中出現了一個主持討論的人。
國王本人也感到有了這樣一個人可以使意見容易集中,避免分歧,既有利於他對內閣意見的掌握,也有利於使內閣的意見在議會獲得通過。
這樣,在內閣會議中就漸漸突出了一個主持內閣會議的領導人物。最初,這個人物並無固定稱謂,所謂「首相」是後來才出現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