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麼在線上辦理離婚
網上申請離婚有四步。如下辦理:
1、打開登陸民政局的網上預約網站進行預約;
2、點擊要辦理的業務,備注姓名和信息;
3、把相關證件的照片上傳到指定位置,還有離婚的原因寫詳細;
4、最後,提交認證,等待審核通過,下發面簽時間。
起訴離婚網上立案有兩種方式:用手機立案和用電腦立案
訴訟離婚的流程是怎樣的
1、訴訟與管轄。離婚訴訟由一方當事人提起。案件管轄的一般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調解。調解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由於其發生在訴訟過程中,所以也叫訴訟內調解。人民法院在調解時必須堅持自願、合法的原則。同時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進行,要分清雙方的是非責任。促進當事人互諒互讓,促成和好或達成離婚協議;
3、審理與判決。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當事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都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由於離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當事人的隱私,如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但宣告判決公開;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死亡的,雙方當事人的關系即自然消滅,離婚訴訟已沒有實際意義,人民法院應當終結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② 跨境離婚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1、跨國離婚如果一方為華僑另一方為國內公民,雙方自願離婚,凡要求在國內辦理的,雙方須共同到國內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2、還有如果雙方均為華僑,一方居住在國內,一方居住在國外,雙方需到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離婚手續等等情況。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二條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第十三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③ 英國離婚證結婚證使館認證辦理步驟是
第一步:把所需資料准備齊全,委託英國當地的國際公證律師對英國結婚證或者離婚證進行公證,公證律師主要是文件的真實性、規范性、合法性等進行核查,核實之後並在文件上蓋章和簽字確認
第二步:把公證好之後的結婚證或離婚真送往英國外交部辦理認證,外交部官員將會對文件上公證律師的簽字和蓋章的屬實性進行核查,並再次在文件上蓋章和簽字確認
第三步:最後把英國結婚證或者離婚證送往中國駐英國使館辦理領事認證,領事官員只受理經過上兩級機構確認過之後的文件,領事官員不對文件的內容負責,只是核實文件上公證律師和外交部官員簽字和蓋章的真實性,並再次在文件上蓋章和簽字確認。
④ 英國離婚需要經過哪些步驟
如果是訴訟離婚的需要下列程序:
1、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遞交訴訟狀。
2、法院審查決定是否立案。
3、立案後向被告送達起訴狀,被告答辯。
4、法院安排庭前調解。
5、調解不成法院安排開庭審理。
6、法院作出判決。
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情況下法院會判離。
如果是協議離婚需要下列手續:
(1)准備離婚協議。男女雙方必須簽訂一份書面離婚協議,離婚協議必須包括雙方是自願離婚和對子女的撫養、財產以及債務等事項協商一致。
(2)申請受理。男女雙方需拿著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書面離婚協議等材料親自去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
(3)冷靜期。申請離婚登記之日起30天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這就是所謂的30天冷靜期。
(4)審查和發證。如果30天滿了,自第31天開始至第60天,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民政局去申請領離婚證。
⑤ 網上離婚手續怎麼辦理(怎麼辦理涉外離婚)
一、什麼是涉外離婚糾紛?
涉外離婚糾紛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關系解除。這里的涉外因素是指:
(一)離婚糾紛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為具有外國國籍、港澳台籍者或定居在外國的本國人;或者
(二)原婚姻關系是在國外締結的。
但根據目前的現實情況,還有一種「涉外離婚」是更為常見的,即離婚糾紛雙方均為中國籍,且在中國登記結婚,但是因為疫情或者工作的原因一方或者雙方均無法回國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委託國內律師代為辦理。
本文列舉以下幾點涉外離婚訴訟的關鍵性問題,介紹如何通過委託律師辦理涉外離婚的訴訟程序,來解除涉外婚姻關系。
二、如何選擇起訴法院?——管轄權
如果涉外婚姻的雙方不能達成離婚的一致意見,或者即使達成一致意見因客觀原因無法前往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就會選擇訴訟程序解決,這樣不僅省去路途的成本,也會節省非常多的時間。涉外婚姻在確定具體法院進行地域管轄時主要考慮的因素為結婚雙方的國籍與居住地,本文結合司法實踐按照如下三種情形進行歸納:
(一)雙方均為中國公民,但居住地在國外
序號
情形
管轄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1
一方在國外,一方在國內
任一方均可在國內法院起訴,一般由國內一方戶籍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2
雙方均在國外,但未定居
任一方均可在國內法院起訴,由夫妻任一方的戶籍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 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
雙方均為定居國外的華僑,但在國內結婚
優先由定居國法院管轄,如不予受理,可向國內法院起訴。婚姻締結地人民法院和一方國內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轄權。
第十三條 在國內結婚並定居國外的 華僑 ,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
雙方均為定居國外的華僑,在國外結婚
優先由定居國法院管轄,如不予受理,可向國內法院起訴。一方原住所地或者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轄權。
第十四條 在國外結婚並定居國外的 華僑 ,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備註:並非所有居住在國外的公民都屬於華僑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關於印發《關於界定華僑外籍華人歸僑僑眷身份的規定》的通知
一、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 (一)「定居」是指中國公民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並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兩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 (二)中國公民雖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視為華僑。 (三)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包括公派和自費)在外學習期間,或因公務出國(包括外派勞務人員)在外工作期間,均不視為華僑。
(二)雙方均為外籍人士,但居住地在國內
序號
情形
管轄法院
《民事訴訟法》
1
雙方均在國內,或者被告在國內
按照一般地域管轄「原告就是被告」,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2
一方在國內,一方在國外
在國內的一方可以在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在國外的一方如在國內起訴,可在國內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一方為中國公民,但另一方為外國人
序號
情形
管轄法院
《民事訴訟法》
1
雙方均在國內,或者被告在國內
按照一般地域管轄「原告就被告」,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2
一方在國內,一方在國外
在國內的一方可以在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在國外的一方如在國內起訴,可在國內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如何委託律師?——授權委託書的公證、認證
如果外籍人士想要在國內法院起訴、應訴,在國外居住的華僑、中國人不方便回國起訴、應訴,就會涉及到委託國內的律師幫助他們處理離婚糾紛的案件。是直接簽字寄回國內給律師即可?還是需要由境外中國使領館做簽字公證後寄給國內律師呢?根據當事人國籍的不同做區分處理:
(一)外國人、無國籍人
序號
情形
委託手續
《民事訴訟法》
1
在國內沒有住所且在國外
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並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二百六十四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委託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或者其他人代理訴訟,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後,才具有效力。
2
在中國境內的
在人民法院法官見證下簽署,或者經國內公證機構公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五百二十五條 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組織的代表人在人民法院法官的見證下簽署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進行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認可。
第五百二十六條 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組織的代表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簽署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進行民事訴訟,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機構公證的,人民法院應予認可。
(二)華僑
序號
情形
委託手續
《民事訴訟法》
1
在國外居住的華僑
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證明;
沒有使領館的,經第三國使領館證明,在轉由中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第五十九條 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三)在國外的中國公民
序號
情形
委託手續
法律法規
1
經常居住地在國外的
(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作為其生活重心)
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證明;
沒有使領館的,經第三國使領館證明,在轉由中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為跨境訴訟當事人提供網上立案服務的若干規定》
第八條 即經常居所地位於國外的我國內地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託交授權委託書,必須經我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我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我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2
探親、出差、疫情等原因無法回國的
法官見證或者國內公證處視頻公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為跨境訴訟當事人提供網上立案服務的若干規定》
第六條 在法官視頻見證下,跨境訴訟當事人、受委託律師簽署有關委託代理文件,無需再辦理公證、認證、轉遞等手續。線上視頻見證後,受委託律師可以代為開展網上立案、網上交費等事項。
備註:公證處視頻公證業務
疫情之下,公證機構開展了視頻公證授權委託書的業務,並在實踐中得到了法院的認可與肯定,更加便利了相關訴訟主體辦理授權委託手續。在我們最近處理的一起涉外離婚案件中,在境外的當事人正是通過國內公證機構視頻公證的方式,完成了對國內律師的授權委託,此遠程視頻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得到了法院的認可。
⑥ 英國可以在網上辦理離婚了嗎
離婚時巴不得分手越快越好?英國現在推行網上離婚。
選擇網上離婚的配偶將分別在電腦上填寫問卷,回答關於婚史、財產和收入以及對孩子安排等問題。如果沒有爭議,申請者將獲離婚暫准判決,並在6周時間內申請永久判決。英國保守黨議員露西·弗雷澤說,網上離婚體系不僅能削減浪費,還「更適應現代生活」。她說:「在網上辦理離婚申請,能最好支持那些正經歷困難和痛苦的人。」
來源:新華網
⑦ 網上離婚手續怎麼辦理
一、網上離婚手續怎麼辦理
1、網上離婚手續的辦理如下:
(1)打開登陸民政局的網上預約網站進行預約;
(2)點擊要辦理的業務,備注姓名和信息;
(3)把相關證件的照片上傳到指定位置,還有離婚的原因寫詳細;
(4)最後,提交認證,等待審核通過,下發面簽時間。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訴訟離婚的流程是什麼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人民法院不受理,說明理由;
受理,進行開庭調解,審理;
3、判決。根據庭審情況,人民法院會對當事人進行再度調解,再次調解如果還未達成一致,法院則進行宣判。
⑧ 在英國離婚,我該怎麼辦
去他們國家辦理就是了
在這里你說了意思沒有用的
必須按照人家的法律執行呀
⑨ 英國離婚需要經過哪些步驟
英國的離婚制度主要規定在1973年頒布的《婚姻訴訟法》(the Matrimonial Causes Act,MCA1973)中。1996年7月,英國頒布了《家庭法》(the Family Law. Act,FLA1996),該法取得了英國國王的認可,其中許多內容,取代了MCA1973《婚姻訴訟法》中的很多規定,該法已於1999年1月正式生效。
從MCA1973到FLA1996,英國的離婚制度發生了一些重要的變革。為了降低離婚率,促進婚姻家庭關系的穩定,英國已趨向「限制離婚」的立法方向。
1973年,英國頒布的《婚姻訴訟法》只規定了五種離婚理由,包括:1、通姦且無法忍受。2、行為。3、遺棄。4、分居兩年並同意。5、分居達五年。到了1996年的《家庭法》則進一步規定了離婚的基本原則,包括:(1)維護婚姻制度。(2)鼓勵婚姻破裂的雙方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無論是依靠婚姻咨詢的幫助或其它,以挽救婚姻。(3)已無可挽回的婚姻並已被要求解除的應予解除,但應注意:將婚姻雙方及受影響的子女的痛苦減至最少;處理問題應秉持在任何可能情況下維持雙方和受影響的子女之間的繼續的友好的關系;解除婚姻的程序中不會承擔不合理的費用;防止或減少一方或子女遭受來自另一方暴力的威脅等。
對比兩部法律均明顯體現「離婚慎重」的價值取向,FLA1996中還人本性的規定了離婚時,應將婚姻雙方及受影響的子女的痛苦減至最少、維持雙方和受影響的子女之間的繼續的友好關系等。由此可見,英國離婚法律制度始終貫徹著兩個原則:離婚慎重和在離婚時重點保護弱者一方和子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