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英式辯論和美式辯論的區別在哪規則上又是什麼不同哪一個更加有趣更加適合應用於大學生課堂上呢
在我看來英辯和美辯最大的區別之一就是題目,英式辯論是在辯論開始前大約15-20分鍾前從題庫中選出題目讓辯手來構思,而美式辯論會在賽季開始時就發給辯手發布辯題,一般在前四個月給辯題(像NHDLC的春秋季賽)所以說英辯需要有很強的知識儲備性,而美辯則要求寫作能力(要寫超長的稿子的啊!)和對辯題的分析能力。還有一個很大的區別就是辯論方式,美式辯論分為這幾個環節,拋硬幣,兩方分別押頭和尾(heads or tails)贏得那方選擇正方或者反方,也可以選擇先說或者後說,constructive speech五分鍾,由兩方一辯表述觀點,然後三分鍾的一辯crossfire,來和對手互相提問,然後是rebuttal四分鍾,由二辯進行的反駁發言。然後是二辯進行的crossfire,之後是兩分鍾的summary,由一辯進行,總結觀點,雙方的案例等,接下來是三分鍾的grand crossfire,一辯和二辯一起提問。最後是兩分鍾的final focus,由二辯總結整場辯論。而英辯的發言的順序在途中依此標明。一場比賽一共由八個人組成,兩個人為一個隊伍,分別是命題方上議院、命題方下議院、反方上議院、
反方下議院
1.首相 (Prime Minister)
2.反對黨領袖 (Leader of the Opposition)
3.副首相 (Deputy Prime Minister)
4.反對黨副領袖 (Deputy Leader of the Opposition)
5.政府閣員 (Member of Government)
6.反對黨閣員 (Member of the Opposition)
7.政府黨鞭 (Government Whip)
8.反對黨黨鞭 (Opposition Whip)
[發言時間]
每個辯手有持續7min的發言時間,不要求說滿。7min時會打鈴表示時間到,這時辯手還有15s來把沒說完的句子結束(grace period) ,盡量要求在多餘的15s內完成自己的論證,無視鈴聲警告會影響自己的個人得分。演講開始1min時對手可以開始提出POI,演講結束的前一分鍾POI停止。
[POI]
此提問學名POI ,即Point of Information ,要求言簡意賅意義明確一針見血
在發言進行到1min和6min時,會打鈴,這表示「提問時間開始」和"提問時間
結束」, 這5min的提問時間里,另一方的4位辯手隨時可以抓住發言辯手話中的漏洞示意 提問,發言辯手可以選擇接受或不接受提問,提問時間沒限制控制在15s內。
有趣的話,看個人喜好,但在課堂上的話,可能更適合英式辯論,如果是美辯的話,你要提前好幾個月把辯題給學生,讓他們寫稿子什麼的。
㈡ 以辯論會為主題寫作文
導語:8月27日,羅永浩與王自如如約現身,針對此前手機視頻評測當場對峙。
整場辯論歷時三個余小時,但辯論中的規則禮儀頗受爭議。事實上,中國人對辯論規則的理解僅停留在「大專辯論賽」上,以為那樣才是正常的辯論禮儀,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六十秒讀懂專題:中國人對於辯論形式的認知局限於華語辯論賽賽制,但並非所有辯論模式都是「點到為止」,在美國,就有單挑式的辯論形式,在規定時間內,雙方要交互質詢、相互反駁。羅永浩與王自如的辯論效果差,錯在主辦方。
沒有規則的辯論,和吵架無異。中國人對辯論形式的認知來自國際大專辯論賽,認為所有辯論都該遵從「點到為止」的辯論規則中國人對於辯論形式的認識主要來自傳統的新加坡四人制價值性辯論,從1993年的新加坡國際大專辯論賽開始,辯論賽就以一種高端智力竟賽的形式出現在電視屏幕上。
1993年復旦辯論隊凱旋獅城後,「新加坡辯論賽制」在中國推向「巔峰」。新加坡賽制主要分為陳詞和自由辯論兩個部分。
正反雙方3個辯手分別在3分鍾內陳詞,點到為止,隨後,進入自由辯論,再由雙方四辯總結陳詞,同樣也是點到為止。新加坡賽製作為華語辯論賽的標准賽制,也影響了一代中國人對於辯論形式的認知,認為所有辯論都該遵從「點到為止」的辯論規則。
辯論賽不止一種規則,美國大學生辯論有「單挑」模式,雙方「交互質詢」,輪流陳述與反駁與國內單一的辯論賽制不同,國外有各種形式的辯論賽制,美國最常見的是俄勒岡制(Oregon Style Debate),起源於1924年美國俄勒岡州立大學,參照英美等國法庭中的辯論模式,發展出一種「交互質詢」式辯論制度,使正反雙方更能充分到達面對溝通的目的。1952年正式為美國「全國辯論總會」(National Forentic League)所採用,並在歐美各國間廣為流傳。
美國大學生辯論一般採取五種模式,包括交叉提問辯論、林肯道格拉斯制、模擬法庭辯論、市政廳辯論與議會辯論。其中,林肯道格拉斯式辯論是以美國總統候選人林肯和道格拉斯命名的辯論模式,一對一的雙人競技,可以大略視作辯士僅有一人的俄勒岡制。
簡單說,就是二人"單挑",輪流陳述與反駁。除此之外,議會辯論制,是仿照英國議會開會議事模式而設計的,也有一種特殊的「質詢」規則:Point of Information (「PoI」)。
允許對方辯手在「非保護時間」(除第一分鍾和最後一分鍾外)內有權隨時提問。陳述觀點方可以接受提問,也可以拒絕提問。
正常的辯論離不開合理的程序設置,在美國的辯論中,會有主持人作裁判、控場,確保雙方都有想對平等的發表意見的機會,而非互相攻擊在美國大學生辯論賽等比較成熟的辯論中,一般會有一個主持人做裁判之用。主持人不參與實際討論,也不發表任何意見,但是整場辯論的裁判。
在辯論當中,如果有人身攻擊、躲避提問等違規行為,另外一方可以立刻起立向評委提出「秩序問題」(Point of Order),評委會裁判「成立」(well taken)或「不成立」(not well taken),如果成立就會減分。這個程序就是「羅伯特議事規則」中的「秩序問題」。
這樣的機制,確保雙方都有平等的發表意見(而不是互相攻擊)的機會,對違反規則形成了威懾,對個體維護自己權利、讓規則得以實行提供了一種簡潔、體面而有序的程序。對比中國式辯論,在面對違反規則的行為時,則只有忍辱和起鬨兩個選擇。
羅永浩搶話並非沒素質,「搶話、插嘴」本就是「單挑」辯論中的習慣與策略,如果主辦方留有主持人控場會更好在三小時直播過後,大多數評論都在指責「羅永浩插嘴、搶話,沒素質」,但事實上,羅王辯論屬於「單挑」,原本就該雙方相互質詢、反駁。倆人一起說,羅永浩搶話不叫沒教養,王自如並非不想搶,只是大多數時間搶不過。
將一場辯論變成「罵街」的恰恰是因為主辦方的失職,辯論的規則設置不合理,缺乏主持人,缺乏控場(讓雙方通暢表達意見)的控制。也正如自媒體人@闌夕所說,辯論技巧對於論戰的作用極大,但那也是建立在辯論的場景中:要有明確告知的規則(比如公平的發言長度、時間分配等),要有善於控場的主持人(負責裁決突破規則的行為),要有漸進設置的論點(必須保持論點的不分散),不過,在直播中,這些辯論需要的基本設施無一籌備。
反觀美國總統大選電視辯論,辯論規則事無巨細,2004年布希與克里的電視辯論甚至對室溫、燈光作出要求,發言順序也由主持人投硬幣決定電視辯論無小事,2004年,美國總統候選人布希與克里為總統大選辯論規則舉行了數周的緊急磋商,最後達成的長達32頁諒解備忘錄,對幾乎所有的細節進行了詳細的規定,甚至規定了「出汗條款」。民主黨因擔心克里會出汗而要求把室溫控制在攝氏21度;共和黨因擔心布希被高大的克里反襯得渺小而希望舞台背景燈光不要過於明亮。
對主持人的要求也很詳細,並使用投擲硬幣的方式決定誰先發言。對於觀眾的選擇立足於這樣的原則:主要接受分別傾向於雙方的、人數基本對等的、尚未最後做出決定的選民。
美國大選的電視辯論中,打斷對方是常用策略,2012年奧巴馬與羅姆尼的第二次電視辯論中,雙方頻頻打斷對方發言,平。
人們常說:「開卷有益。」但也有人說:「開卷未必有益。」所以,今天我們就以開卷是否有益為題,開展了一次別開生面的辯論會。正方的觀點是開卷有益,反方的觀點是開卷未必有益。我是反方的主辯手。
辯論會一開始,正方老許就先發制人地說:「我認為開卷是有益的,我們天天上學,天天看課外書,不都是認為開卷有益才來學校接受知識的嗎?」
老許的話並沒有把我們反方鎮住,我鎮定自如地說:「書分兩種,有益及無益的,我們上學看的書都是對我們有益身心的,可外面也有一些對我們無益的書籍,難道你也看?有人說過,一本壞書就像一個惡魔,看了會玷污你心靈那片純潔的沃土。我的話音剛落,我方掌聲響成一片。
「古人有雲, 『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都是寶,你們為何說書無益呢?」正方小趙也不甘示弱。
這時,反方沉默了。還好機靈的全全及時相助。她說道:「古代是古代,現代是現代,這怎能相比呢?現在市面上有那麼多黃色書刊,如果我們看了亂模仿怎麼辦?」
正在我們爭得面紅耳赤的時候,老師當了一回「和事佬」。她說:「開卷肯定有益,但書要有選擇的看,不然對自己是有害無益的。」
通過這次辯論會,我們不但鍛煉了口才,還知道了凡事都要一分為二的看,這次辯論會可謂是收獲多多。
星期五的下午,我們班舉辦了一場精彩的辯論賽,這場辯論賽讓我受益匪淺,明白了「開卷有益」的真正含義。
上課鈴一響,郭老師邁著大步走上了樓梯,她對這場辯論賽是信心十足。當郭老師走進教室門口的時候腳步放慢了,她掃視了教室,見同學們都在說話,臉上的笑容立刻煙消雲散,變得嚴肅起來。同學們突然發現大事不妙立刻停了下來。郭老師見教室安靜下來了就吩咐同學布置賽場,接著走向講台說:「經過一個星期的准備,我相信大家都是信心十足,這場比賽一定會很成功的。」接著拿起粉筆過身,在黑板上寥寥幾筆寫下了「辯論會——開卷有益」。她宣布了比賽規則,第一指定辯論,第二自由辯論,然後交換雙方的觀點再進行一次辯論。一聲令下,在同學們的掌聲中參賽的選手上場了,他們個個昂首挺胸,手裡拿著厚厚的資料。左邊坐著的是女生隊,她們當反方;右邊坐的是男生隊。他們當正方。經過一陣准備,辯論開始了。首先是正方發言。「我方認為開卷有益,只有多讀書知識才會豐富。」「我方認為開卷無益,現在的管理有些存在漏洞,一些不健康的書看了之後對我們非常不利。」最精彩的還是潘*同學的那句,「請問對方辯友,你愛看書嗎?」「愛!」「哦,那你看書一定非常刻苦,才會把眼睛弄近視的。」「哈哈哈」同學們鬨堂大笑,一個勁為潘田鼓掌。胡**這才知道上了當,忙解釋說:「哎,實在是慚愧呀,其實我是玩電腦眼睛才近視的。」進行半節課的「唇槍舌戰」後老師宣布雙方交換觀點。男生隊成了反方,女生隊成了正方。「我方認為開卷有益,因為多讀書能夠開闊你的視野,同時對課本學習也是有所幫助的,這不是兩全其美了嗎?」「我方認為開卷並非有益,有些小學生他們經常到一些小書攤上去買書,由於缺少辨別能力買了不健康的書,看了之後就去模仿,走上了不歸路。」「啪啪啪」又是一陣熱烈的掌聲。此時,雙方爭的是面紅耳赤,誰也說服不了誰。台下的觀眾們更是情緒高漲,個個迫不及待,表情一直變化,一會兒高興的手舞足蹈,一會死死盯住台上的選手,替選手們捏了一把汗,真是比選手們還要緊張……
最後,隨著老師的一聲令下結束了這場辯論賽,選手們退出了這場激烈的「戰斗」。觀眾們個個還都有些意猶未盡,如果不是因為時間的關系,還不知道要辯到什麼時候呢!
這場比賽讓我們鍛煉了口才,展示了自己的優勢,增長了知識,真是一場激烈而又精彩的辯論呀!
編者按:這是一場勢均力敵的辯論賽,辯論會以開卷是否有益為主題,展開了激烈的辯論,通過這次辯論賽,使作者明白了讀書是很重要的。
今天,我們准備舉行一場辯論會,辯論的主題是:開卷是否有益!上課了,看到老師把我們按照正方反方分坐在兩邊,突然感覺到了硝煙彌漫的氣息!「戰斗」打響了,正方辯友率先亮出了自己的觀點:「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這些耳熟能詳的諺語足以說明讀書是有益的。」我方辯友,也就是反方,隨即闡述了我方的觀點:「漢代劉向曾說過『書猶葯也 善讀之可以醫愚。
』書既然是葯,就具備兩種功能,一種是良葯,一種是毒葯,良葯可以葯到病除,毒葯可以讓人置身於死地。」雙方辯友都說出了自己的觀點,觀眾們也聽得津津有味。
這時,我方辯友又講述了一種現實情況:「曾經看到過有這一個新聞,一個男孩因為看武俠小說走火入魔了,以為自己也可以飛翔,便從窗戶上往下『飛』從而摔死了。這些情況都說明了,書未必都有益。」
正方又亮出了觀點:「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就是說只有博覽群書,才能豐富內心,才能增長知識。」反方立馬反駁:「『博覽群書』並非都有益,有些青春偶像、武俠、漫畫之類的書中,渲染暴力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對我們是純害無益,因為我們自製力不強,經不起誘惑,容易信以為真,會玷污我們純潔的心靈。」
正方反方的辯論不分上下,可是,通過這次辯論會,我明白了,雖然大多數的書都是好的,但「樹大有枯枝」,總有不好的在其中,我們要有選擇性地看書,要學會取其精華,去其糟粕,這樣,才能做到真正的「開卷有益。」。
鈴~~~~~~」清脆的上課鈴打響了,一場關於「開卷是否有益」辨論會在緊張、激烈的氣氛中開始了。
當我站起來時,心想揣了一隻小兔子,七蹦八跳的。我先發制人:「在這個信息化的世界裡,讀書是我們獲取知識的主要途徑之一。
多讀書可以拓寬我們的知識量,豐富我們的文學修養,對日後的說和寫都有很大的幫助。」對方陳曉瑩咄咄逼人說:「古人雲:「開卷有益。」
確實,這點我們不能否認。然而,現代社會的我們卻**了古人「開卷有益」的說法,因為我們認為「開卷未必有益」。
當然「開卷未必有益」這一說法並不是說多讀書無益,而是說多讀那些不健康的書籍便會對身心造成影響,沒有好處。當你閱讀得多那些不健康的書,你的中毒就會越來越深,從而導致你淪落,跌落萬丈深淵,永遠沒有翻身的機會,那該是一個多麼悲慘的命運啊!」 她說完後,大家想起了掌聲,只見有的人點頭,有的人小聲地議論。
我也不甘示弱:「對於好書是有益處的,這點大家都明白.所以要論證的是:所謂的壞書是否有它自己的一些益處呢?對於讀書的益處來講,大能大到使人大徹大悟, 痛改前非,走向光明之路,取得成功;小能小到學會幾種寫作方法,幾個詞,甚至認識幾個字.這些都是讀書的益處,沒法否認的。因此不論它有多壞,在所謂的壞書里至少能學會一些寫作方法,再不濟也能認識幾個字.這能說它無益嗎?」陳曉瑩又說:「假如許多少年看了不該看的書,走向犯罪之路怎麼辦呢??」我們組的陳開山立馬站起來說:「電視上犯罪的青年都是不看書而去網吧等地玩游戲造成的!!」對方呆若木雞,無言以對。
我和陳曉瑩你一言我一句的爭辯了起來,大家能補充的補充,找資料的找資料,最後老師要我們總結一下。我說:「書是人類的朋友!」陳曉瑩說:「有些書會讓人遭到損害!!」 雖然這次辯論我們辨得難解難分,不分上下,但是卻讓我知道看書一定要有選擇,要看好書,杜絕不良書籍,將來報效祖國!。
鈴~~~~~~」清脆的上課鈴打響了,一場關於「開卷是否有益」辨論會在緊張、激烈的氣氛中開始了。當我站起來時,心想揣了一隻小兔子,七蹦八跳的。我先發制人:「在這個信息化的世界裡,讀書是我們獲取知識的主要途徑之一。多讀書可以拓寬我們的知識量,豐富我們的文學修養,對日後的說和寫都有很大的幫助。」對方陳曉瑩咄咄逼人說:「古人雲:「開卷有益。」確實,這點我們不能否認。然而,現代社會的我們卻**了古人「開卷有益」的說法,因為我們認為「開卷未必有益」。當然「開卷未必有益」這一說法並不是說多讀書無益,而是說多讀那些不健康的書籍便會對身心造成影響,沒有好處。當你閱讀得多那些不健康的書,你的中毒就會越來越深,從而導致你淪落,跌落萬丈深淵,永遠沒有翻身的機會,那該是一個多麼悲慘的命運啊!」
她說完後,大家想起了掌聲,只見有的人點頭,有的人小聲地議論。我也不甘示弱:「對於好書是有益處的,這點大家都明白.所以要論證的是:所謂的壞書是否有它自己的一些益處呢?對於讀書的益處來講,大能大到使人大徹大悟, 痛改前非,走向光明之路,取得成功;小能小到學會幾種寫作方法,幾個詞,甚至認識幾個字.這些都是讀書的益處,沒法否認的。因此不論它有多壞,在所謂的壞書里至少能學會一些寫作方法,再不濟也能認識幾個字.這能說它無益嗎?」陳曉瑩又說:「假如許多少年看了不該看的書,走向犯罪之路怎麼辦呢??」我們組的陳開山立馬站起來說:「電視上犯罪的青年都是不看書而去網吧等地玩游戲造成的!!」對方呆若木雞,無言以對。
我和陳曉瑩你一言我一句的爭辯了起來,大家能補充的補充,找資料的找資料,最後老師要我們總結一下。我說:「書是人類的朋友!」陳曉瑩說:「有些書會讓人遭到損害!!」
雖然這次辯論我們辨得難解難分,不分上下,但是卻讓我知道看書一定要有選擇,要看好書,杜絕不良書籍,將來報效祖國!!
上課了,今天終於盼來了我們期盼已久的辯論會,正反雙方,分成南北兩行各六人,在講台左右排兵布陣。以「開卷是否有益」為題,只聽主持人一聲令下,此時正方隊員如同幾個待命的士兵,個個躍躍欲試好像號令一發,即刻就會沖上戰場。再看看反方英勇無比,氣勢高昂,他們似乎胸有成竹。到底鹿死誰手還要觀看一番。
辯論會開始了,正方以先發制人的計策搶佔了先機,只見正方隊員嘴角微笑了一下。但反方的第一發子彈也不差,我們隊以名人名言的形式抵擋住了對手的強大攻勢。
只見觀眾瞪大眼睛,我們小兔子心怦怦直跳,心想:不成,對方還有一出「拿手好戲」正方說道:「書猶葯也,善讀之可以醫愚」。不料對手也用同樣的方式,打回了一發子彈,正反雙方的子彈撞在了一起,磨出了智慧的火花,這火花使我眼前一亮,我反駁到「是葯三分毒,書也不例外」。支持反方的人鼓起掌來,正方仍然沒有一絲懼怕,這是我費解。
正方終於出了王牌,這下可壞事了,我軍士氣大降,支持正反的同學大喊,:「好!好!好!」正方人員更是三言兩語打消我軍士氣。我們隊也給他們一擊,這一擊真是漂亮,正方已經不是那麼興奮,但是正方還是說了話:「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我方反駁「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反方隊員從被動漸漸化為主動,支持反方的同學又一次叫好,甚至還有的用卡紙寫出「反方必勝」幾個字。
下課了,還是沒分出勝負,但我卻明白了一個道理:其實正反雙方的觀點相結合就是一個完美的觀點,今後我一定要多讀書,讀好書。
星期一下午,我們班圍繞「開卷有益」還是「開卷未必有益」這個問題展開了一次辯論會。
「鈴、鈴、鈴」清脆的上課鈴打響了,同學們個個摩拳擦掌,躍躍欲試,拿著一張張資料,回到了座位。在老師的一聲令下,辯論會開始了。首先,是正方的我陳述觀點:「我方的觀點是開卷有益,有很多名人、、、、、、都是、、、、、、因讀書才成功的。」由於我是第一個說,沒有什麼准備,所以被對方輕而易舉的反駁了:「我認為不是任何書籍都是有益的,如果我們看了那些不健康的書,不但不會有收獲,反而會玷污我們心靈中那一片純潔的沃土。有一本書叫《我的夢想》,它讓很多青少年、、、、、、因此,我方的觀點是開卷未必有益!」反方振振有詞,我們蠢蠢欲動,我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這時,小丹站了起來,發表了自己的觀點:竟然你說那是壞書,可以不去看呀!我立刻站起來進行補充:「所謂的壞書是否有它自己的一些益處呢?對於讀書的益處來講,大能大到使人大徹大悟,痛改前非,走向光明之路,取得成功;小能小到,學會幾種寫作手法,幾個詞,甚至認識幾個字。這些都是讀書的益處,沒法否認的。因此,在所謂的壞書里至少能學會一些寫作手法,再不濟也能認識幾個字。這能說它無益嗎?」我流利的話語似乎讓反方啞口無言。時間只停留了五秒鍾,這時,反方的小超胸有成竹地說:「認識幾個字又怎樣,都已經走火入魔了。」反方的同學鼓起掌來,表示支持,我心急如焚,想:糟,怎麼辦呢?我扭過頭,激動的對我方同學說:「喂,你們沒收集嗎?快呀!他們人多勢眾。」在老師的提示下,小龍洋洋得意地讀起了資料,用一大堆名人讀書的故事進行反駁。反方沒有壓制我們的理具。對方的小溫以鎮定的神情扯開了話題:「有一本漫畫書是《蠟筆小新》,裡面有很多粗話,它是能教壞我們的。」
我對這個問題是有備而來,氣勢洶洶地「咳」了一聲才說:「卡通漫畫能增加藝術感,武林小說能培養人的正義感,中國哪位名人不愛讀書?再說了讀書是心態問題,心態好讀什麼書都沒有問題。」最後一句話,我故意拖長聲音,而且因比較重,讓反方害怕一下。我的辯詞贏得了同學們的喝彩。
「鈴、鈴、鈴」一陣 *** 打破了正反雙方的辯論,陳老師點評了雙方的觀點,充分肯定了雙方的精彩表現。接著,老師強調指出:「為什麼同學們辯論了這么久還是沒有結果呢?因為任何一樣事物都是有兩面性的,「開卷有益」說得沒有錯,「開卷未必有益」說的也不錯。但我們一定要清楚知道,「開卷有益」必須開「益卷」,取其精華。在此基礎上,博覽群書,開豁眼界,提高我們的鑒賞能力,從書中吸取營養,受益終生。」
老師的一番話語,讓我明白了很多:讀書是我們獲得知識的主要途徑。讀書是為了充實自己,但只有正確的指導,我們才能受益匪淺。
可以寫老師組織的一次辯論大賽。
例如: 一次別開生面的辯論會 一天下午,老師說明天就會開展一場辯論會,內容是上網是否有益。讓我們回家找相關資料。
第二天一早,我回學校了,一路的風景顯得格外迷人,路邊的野花正在綻放,小草對我點頭。小鳥正在樹上唱著一首優美的歌曲。
看到如此美的景色,想到將要舉行的辯論會,我的心情無比喜悅。 「丁零零……」上課鈴響了,老師走進課室,高興地說:「社會由於科技的飛速發展,人們用上了電腦,但上網是否有益呢?今天我們展開一場辯論會。」
說著,在黑板上寫著幾個大字「上網是否有益」。並讓我們正反方的同學圍在一起議論。
過了五分鍾,老師大聲說:「辯論會現在開始,請正方的同學先說。」 話音剛落,我方的小好胸有成竹地站起來,響亮地說:「我方認為上網既可以開闊視野,又可以與網友傾吐心事,減輕壓力,為何無益呢?」 小好剛坐下,反方的小田「騰」地站起來,理直氣壯地說:「與網友聊天,雖然可以緩解壓力,但是會上當,被網友欺騙,」聽了他們的反抗,我們毫不示弱。
小天馬上站起來,不慌不忙地說:「並不是每個人都是壞人,大部分的人是善良的。而且上網還可以玩游戲,放鬆自己呢!」 反方的小花連忙說:「上網玩游戲,會讓人上癮,長期坐在電腦前對眼睛不好,還會影響學習,記憶力也會下降。」
……我們都不甘示弱,紛紛提出自己的見解…… 來源: 最後,老師語重心長地說:「其實每個事物都有兩面性,有好也有壞,上網當然不例外,但上網的利比弊多很多,我們要正確利用網 絡的積極作用。 「丁零零……」一聲清脆的下課鈴結束了這場別開生面的辯論會。
同學們滿面春風地離開了教室。這場辯論會讓我難以忘懷,因為我懂得了每個人都要正確地利用網路,提高自己的安全防範意識,不沉迷於網路游戲,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進營業性網吧消費。
㈢ 議會制辯論賽怎麼准備
英國的議會發端於一個叫做賢人會議的組織,文獻記載最早見於八世紀中葉,是一種特有的中央機構,由國王主持,賢人會議由高級教士、貴族組成,包括國王近臣、王室寵幸和地方官員。據記載,在931年3月召開的賢人會議中,有坎特伯雷和約克兩個大主教,威爾...
㈣ 看英國議會如何辯論
我不禁想起在英國的時,看議會辯(chao)論(jia)的情形。
英國議會是全球最知名的ZZ舞台之一,坐落於泰晤士河畔的議會大廈,與大本鍾一起,成為倫敦的著名地標。2012年倫敦看奧運會期間,也是議員度假之際,我曾有幸進入參觀。這里見證著幾百年來的紛爭,流傳著各種奇聞異事,此處暫且不表。
下議院是全英國的權力中心,也是最受矚目的辯論場所。門外立著的銅像包括丘吉爾,撒切爾等人,無一不是辯論高手。對於普通民眾來說,每周進行的質問首相時間(PMQs, Prime Minister's Question Time)是不容錯過的BBC直播節目。人們還可以聯系當地的議員(MP),申請現場觀看。
PMQs提供機會讓議員質問首相,執政黨和在野黨分坐兩側。通常由首相對今日安排的做一個簡介,反對黨的議員提出某一個開放性問題開始,後繼由反對派領袖為主力進行問答。
一般是提問者和首相進行一問一答,想發言的就站起來,由議長來選定發言者並維持秩序("Order!")。辯論經常被噓聲、嘲笑聲和歡呼聲打斷,"Hear, hear","yayh","nayh"是常見的起鬨用語,所以PMQs也被人稱作是英國的"德雲社"演出。
下面由本人充當字幕君,分享一個最新的PMQs片段,來看看英國議會是如何辯論的。
本次辯論算是比較正常的問答,並沒有像往常一樣出現太多的攻擊、打斷和起鬨。內容上來說,開始時討論保守黨的內閣重組,卡梅倫並沒有直接回答重組的原因,而是利用諷刺等手段把辯論重點引到對自己有利的經濟上來。
拋開辯論技巧,干貨(數據、言論等)很重要。保守黨在過去幾年裡一直飽受爭議,如今經濟復甦強勁,給了卡梅倫更多的底氣和信息來進行辯論。而工黨面對這種情況,除了挑一些小刺之外,也沒有什麼空間來進行質詢。
Ref:
[1] www.parliament.uk
[2] www.bbc.co.uk
[3] 視頻
㈤ 英國議會式辯論首相發言稿
例文
英國議會有「議會之母」之稱。它不僅開了世界現代議會制度的先河,而且它的基本制度為世界多數國家所效仿。各國議院議事規則中因借鑒了英國的現代議會制度而具有某些共性。所以介紹時主要以英國為主線,輔以其他國家的特色。
英國平民院全院大會辯論的特徵是辯題集中、態度鮮明、時間限定。對法案的審議無一不採用辯論形式。立法之外,全院大會監督政府、討論時事,也都採用辯論形式。平民院全院大會的辯論在大會主席主持下進行。立法辯論、非立法辯論在程序上都包含下述幾個步驟,即動議→正、反方首席議員先後發言→正、反方其他議員輪流發言→正、反方代表總結→表決(需要時)。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辯論規則,為絕大多數國家所採用。
(1)發言必須獲主席准許
全院大會辯論的發言階段,由主席決定議員們的發言次序。同一段時間內只准有一位議員發言,這是辯論秩序的要求。如果,因辯論激烈,一些議員不經主席准許而同時起立發言,造成混亂,主席即厲聲警告。拒不接受這一警告而繼續擅自發言的議員將會受到主席點名。
(2)後座議員一律就地站立發言
(3)不得照念發言稿
全院大會辯論中,發言議員可以看事先寫好的情況要點、統計數字等,但是絕對不準照念講稿。舉行辯論的目的就是要讓各議員針對別的議員所說內容去發言,各念一通自己事先准備好的講稿,就很難互相交鋒、互相辯駁,以致遠離辯論真諦。
(4)發言中涉及其他議員的辦法
發言議員在發言中如需涉及另一位議員時,不得直呼其名,而應稱其為「代表XX選區的尊貴的議員」。
(5)一人只准許發言一次
同一場辯論中,同一位議員只得發言一次,議長可將其發言時間限定在10分鍾之內。顯然,這一規則旨在使盡可能多的議員得以參加辯論。但是,經大會准許,已發言的議員可再次發言。
(6)雙方的總結發言人
按慣例,每場辯論的總結階段,由政府前座、領銜反對黨前座議員中各出一人代表辯論中的一方作總結發言。
㈥ In your opinion,what are the strong pointsand weak points of the two-party system
英國
典型的君主立憲制 這個體制是資本主義體制的典範,為後世的資本主義國家體制樹立了一個標桿
英國議會是最高立法機關和最高權力機關;英國國王一般只承擔「禮儀性職責」,是「虛位君主」;英國是兩黨制,由議會多數黨組閣;英國首相由議會中多數黨領袖擔任,權力很大。
法國
法國的政體比較特殊,既不屬於議會制共和制,也不屬於總統制共和制。因為其權利中心不再議會也不全在總統。 具體說應該稱作 民主共和制和半總統半議會制。
德國
議會制民主共和制 權利中心集中於議會,政府首腦為總理。
美國
三權分立下的 總統制共和制 總統是國家權力中心
四個國家的體制不同源於其歷史、背景
他們共同的優點是國家相對自由、平等、法治,公民私權得到較好的發展。
缺點則是穩定不足,容易產生貧富差距、過度的私權導致公共權力難以得到很好實現。
而各國之間的有點急缺點,其實各國來講相差不大。在當前發展下也很難比較出各自明顯的優點及缺點。
相比之下美國的總統制共和制更加穩定。而英國君主立憲制更利於國家的團結。
法國的制度在權利制衡方面有獨到之處,但由於其黨派分散等歷史原因,導致政治穩定性差,也不能保證政治整體性的延續。至於德國,也存在黨派分散的問題。但兩黨制也不能說一定完美,缺少活力是其主要問題。 不知道對你有無有幫助
㈦ 大學生英語辯論賽由來和發展
大學生英語辯論賽由來和發展
大學生英語辯論賽大家知道它的由來和發展嗎?下面是我搜集整理的大學生英語辯論賽由來和發展,歡迎閱讀。更多資訊請繼續關注辯論賽欄目!
「外研社杯」全國英語辯論賽創始於1997年,每年舉辦一屆,是目前國內規模最大、水平最高的英語口語賽事。2015年的第十七屆」外研社杯」全國大學生英語辯論賽由團中央學校部、全國學聯、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辦)主辦,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及中國教育電視台承辦。歷經十幾年品牌積淀和不懈努力,「外研社杯」英語辯論賽的權威性、規模以及品牌影響力已被全國廣大的英語教師及在校大學生所認可,在高校中享有盛譽。十幾年來,已有累計1000餘所高校精心培訓選拔優秀人才組隊參賽。
1997-2001年,大賽初創時的規模僅限於邀請全國范圍內的8-16支高校代表隊直接參賽,比賽有幸邀請到時任英國駐華公使夫人,優雅的Lady Appleyard作為主持人。上海交通大學(微博)獲得首屆」外研社杯」冠軍。此後的幾年內,北京外國語大學、復旦大學和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分別奪得冠軍殊榮。決賽辯題涉及諸多社會關注熱點,如:
1997年的 Examinations do more harm than good.
2001年的 The opportunity cost of attending graate school is too high for college students.
隨著比賽名聲的迅速擴大,越來越多的學校渴望加入」外研社杯」參賽。地區預賽制度因運而生。每年全國開設6-8個賽區,每個賽區容納12支隊伍報名。如此一來,參賽名額明顯增加,極大滿足了高校英語學習者的需求也鼓舞了大家的熱情。
與此同時,外交部、教育部(微博)和文化名人也開始關注和出席」外研社杯」的總決賽。2002年,當時的英國駐華大使Sir. William Ehrman出席決賽並致辭;2003年,時任外交部翻譯室主任的張建敏先生和陽光傳媒集團總裁楊瀾女士參與了評判工作並為獲獎隊頒發獎杯。
辯題的深度和廣度也與時俱進。如,
2003年的Urbanization helps improve the quality of living.
2004年的Nationalism is a positive sentiment.
2005年, 「外研社杯」大膽向國際化賽制邁出第一步,轉制為全美大學生辯論賽的通用模式——美國議會制(American Parliamentary Style,也稱AP)。外研社經過4年的持續推廣和培訓,最終使廣大英語學習者熟悉了賽制、磨練了語言、鍛煉了思維!由此開始,被」外研社杯」贊助出國參賽的冠、亞、季軍隊伍,屢屢代表中國在各項國際和洲際辯論賽中獲得大獎!
比賽也同時走上了商業化合作的道路。卡西歐(上海)有限公司、劍橋大學出版社等高端品牌先後成為」外研社杯」的.贊助單位。大賽為合作夥伴儲備了優秀的人力資源,也將良好的企業形象植根於高校學子心中。
辯題凸顯「議會制」本色,緊密貼合當代大學生所關注的時事和政策新聞。如,
2005年的 This house believes that advertisement is a curse rather than a blessing.
2007年的 This house believes that China should establish English as an official language.
為使「外研社杯」辯論賽與「辯論界的奧林匹克」——世界大學生辯論賽制度接軌,2015年經過大規模的賽前培訓,「外研社杯」更上一層樓,採用」四隊辯論制」(British Parliamentary style,亦即BP 賽制)這一世界最先進的賽制。至此,比賽的賽制和日程安排真正實現了國際化,並將長期保持下去。
「外研社杯」繼續獲得外交部、英國駐華使館的大力支持。前外交部長李肇星先生親臨總決賽現場並致辭,肯定了英語辯論在口語學習和思辨能力培養方面的重要性和實用性。廣大的英語辯論愛好者極受鼓舞!
這些年來,大賽成為優秀大學畢業生的搖籃。許多「外研社杯」出身的優秀辯手,如今已奮斗在大公司、大企業的一線崗位上。外交部、歐盟商會、《環球時報》、路透社……都能見到辯手的身影。今年,「外研社杯」將更加強調人才儲備和培養,繼續以社會發展為己任,貢獻力量!
BP規則
第十七屆全國大學生英語辯論賽BP賽制介紹
1. 辯論隊
每輪英國議會制辯論比賽中有4支辯論隊同場,每隊2人。支持辯題的隊伍稱為」正方」,駁斥辯題的隊伍稱為」反方」。正、反兩方分別由兩支隊伍構成,並分別發表開篇陳述和總結陳詞。每一支隊伍都需要與另3隊進行競爭,最後決出1至4名。
2. 選手發言順序
每位選手都應按以下順序進行發言:
發言者發言者的稱呼發言時間
正方開篇陳述第一辯手「首相」或」正方領袖」7分鍾
反方開篇陳述第一辯手「反方領袖」7分鍾
正方開篇陳述第二辯手「副首相」或」正方第二領袖」7分鍾
反方開篇陳述第二辯手「反方第二領袖」7分鍾
正方總結陳詞第三辯手(即正方二隊一辯)「正方成員」7分鍾
反方總結陳詞第三辯手(即反方二隊一辯)「反方成員」7分鍾
3. 發言計時
每位辯手的發言的時間均為7分鍾。辯手提出」質詢」的時間應在第2到第6分鍾之間。」質詢」是指在對方發言時,針對發言者正在申述的論點提出的本方觀點。
發言計時從辯手開始說話為始;所有必要內容(包括說明、介紹等)都在計時范圍內。計時人員將在以下時間點向選手示意:
時間標示:
第一分鍾末 響鈴一次(允許開始提出」質詢」)
第六分鍾末 響鈴一次(提出」質詢」的時間結束)
第七分鍾末7:00 連續響鈴兩次(發言時間結束)
超時15秒之後7:15 連續響鈴(發言緩沖時間結束)
在連續兩次響鈴結束後辯手有15秒」緩沖」時間,在這段時間內允許選手總結已出具論點。」緩沖」時間內不允許出具新論據,在」緩沖」時間內提出的新論據可以被裁判判為無效。在」緩沖」時間後仍繼續發言的辯手將被裁判團扣分。
英語辯論賽技巧
On Debating
Clarity: Avoid use of terms which can be interpreted differently by different readers. When we are talking to people who substantially agree with us we can use such terms as "rednecks" or "liberals" and feel reasonably sure that we will be understood. But in a debate, we are talking to people who substantially disagree with us and they are likely to put a different interpretation on such words.
Evidence: Quoting an authority is not evidence. Quoting a majority opinion is not evidence. Any argument that starts with, "According to Einstein..." is not based on objective evidence. Any argument that starts with, "Most biologists believe..." is not based on objective evidence. Saying, "The Bible says..." is not evidence. Authorities and majorities can be wrong and frequently have been. (歷屆辯論賽中出現最多的問題)
Emotionalism: Avoid emotionally charged words--words that are likely to proce more heat than light. Certainly the racial, ethnic, or religious hate words have no place in rational debating. Likewise, avoid argumentum ad hominem. Personal attacks on your opponent are an admission of intellectual bankruptcy. Also, slurs directed at groups with whom your opponent is identified are usually nonproctive. Try to keep attention centered on the objective problem itself. There is a special problem when debating social, psychological, political, or religious ideas because a person's theories about these matters presumably have some effect on his own life style. In other words, rather than saying "and that's why you are such an undisciplined wreck" say, "a person adopting your position is, I believe, likely to become an undisciplined wreck because ..."
Causality: Avoid the blunder of asserting a causal relationship with the popular fallacy of 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 which declares that because some event A happened and immediately afterward event B happened that event A was the cause of event B.(I knew someone whose car stalled on the way to work. She would get out and open the hood and slam it and then the car would start. Singing a song would have been just as effective to allow time for a vapor lock to dissipate!) Also avoid the popular fallacy that correlation proves causation. People who own Cadillacs, on average, have higher incomes than people who don't. This does not mean that if we provided people with Cadillacs that they would have higher incomes.
Innuendo(影射):Innuendo is saying something pejorative about your opponent without coming right out and saying it but by making more or less veiled allusions to some circumstance, rumor, or popular belief. If you want to see some excellent examples of innuendo, watch Rush Limbaugh. Politicians are, unfortunately, frequently guilty of using innuendo. It is an easy way to capitalize on popular prejudices without having to make explicit statements which might be difficult or impossible to defend against rational attack.
Be sure of your facts. What is the source of your information? If it is a newspaper or a magazine, are you sure that the information hasn't been "slanted" to agree with that publication's political bias? Where crucial facts are concerned, it is best to check with more than one source. Often international publications will give you a different perspective than your hometown newspaper. Check to see whether the book you are using was published by a regular publishing company or whether it was published by some special interest group like the John Birch Society or a religious organization. These books cannot be trusted to present unbiased evidence since their motivation for publishing is not truth but rather the furtherance of some political or religious view.
Understand your opponents' arguments. It is good practice to argue with a friend and take a position with which you do not agree. In this way you may discover some of the assumptions your opponents are making which will help you in the debate. Remember that everybody thinks that his position is the right one, and everybody has his reasons for thinking so.
Do not impute ridiculous or malevolent ideas to your opponent.
An example of this is the rhetorical statement, "Have you stopped beating your wife?" This imputes or presupposes that your opponent has beaten his wife. One frequently sees references by conservative speakers and writers to the idea that gay activists want "special privileges." This would be ridiculous if it were true. It isn't true, but speaking as if it were true and well known to all is egregiously unfair to listeners or readers who may not be well informed. It is probably always wise to treat your opponent with respect, even if he doesn't deserve it. If he doesn't deserve respect, this will probably soon become obvious enough.
Regression to the mean(邏輯退化): Another source of error which occurs very frequently is the failure to take into account regression to the mean. This is a bit technical, but it is very important, especially in any kind of social or psychological research which depends upon statistical surveys or even experiments which involve statistical sampling. Rather than a general statement of the principle (which becomes more and more unintelligible as the statement becomes more and more rigorous) an example will be used.
Let's consider intelligence testing.
1. Perhaps we have a drug that is supposed to raise the IQ of mentally retarded kids. So we give a thousand intelligence tests and select the 30 lowest scoring indivials.
2. We then give these low scoring kids our drug and test them again.
3. We find that there has been an increase in the average of their IQ scores.
4. Is this evidence that the drug increased the IQ?
Not necessarily! Suppose we want to show that smoking marijuana lowers the IQ. Well, we take the 30 highest scoring kids in our sample and give them THC and test them again. We find a lower average IQ.
Is this evidence that marijuana lowers the IQ?
Not necessarily! Any statistician knows that if you make some kind of a measurement of some attribute of a large sample of people and then select the highest and lowest scoring indivials and make the same measurement again, the high scoring group will have a lower average score and the low scoring group will have a higher average score than they did the first time. This is called "regression to the mean" and it is a perfectly universal statistical principle.
There are undoubtedly more points to be made here. Suggestions will be gratefully received. Larry has made the following suggestions:
· Apply the scientific method. (運用科學方法)
· Cite relevant personal experience. (合理引用相關的個人經歷)
· Be polite. (辯論過程中有禮待人)
· Organize your response. (Beginning, middle, end.) (對你辯詞進行合理的組織)
· Treat people as indivials.
· Cite sources for statistics and studies used.
· Literacy works. Break posts into sentences and paragraphs.
· Read the post you are responding to.
;㈧ 英國議會制辯論規則是什麼
英國議會質詢制的程序和規則
質詢是英國議會監督政府的主要手段之一,其以經常、直接、公開而有效的特徵一直格外引人注目,為世界上許多議會制國家所仿效。經過長期的憲政實踐和經驗總結,英國議會以憲法慣例和議事規則的形式,建立了一套比較系統而完整的質詢程序和規則。
1.質詢的分類
以質詢的問答方式為標准,將質詢分為口頭質詢和書面質詢兩大類。口頭提問口頭答復(包括口頭補充提問及其答復)為口頭質詢。就質詢對象而言,口頭質詢包括議員對大臣的口頭質詢和議員對首相的口頭質詢,兩者各有固定時間及問答范圍。書面提問書面答復即為書面質詢,1918年後因口頭質詢增多而不能在固定時間內答復完作為口頭質詢的補充形式出現。與口頭質詢相比,由於書面質詢提問和答復均無數目和時間限制,議員提出的質詢絕大多數是書面質詢,大臣答復書面質詢的質量也比較詳細而充分。
2.議員提出質詢的規則和程序
(1)質詢的范圍。根據議會有關議事規則,質詢只能涵蓋有關大臣以其大臣身份直接負責的領域,大臣只負責向議會說明其政策的合法性與正當性。某些公共生活領域,如地方政府的工作,國有企業的事務等,不得質詢大臣。打聽國防機密或安全機構的活動細節或商業秘密的質詢通常是不受大臣們歡迎而拒絕答復的。除非議會提出重大動議,議員不得批評、討論法官的審判行為,質詢不得涉及法院的審判活動以保證質詢不妨礙司法審判的公正性。質詢不能批評王室家族。質詢不可要求大臣對新聞報道予以置評[1]。
(2)質詢的方式。根據下院永久議事規則(1996年)第十八條規定,議員應將其質詢通知以書面形式提交議事台辦公室(The Table Office),上面註明要求口頭或書面答復並指明要求答復的日期。由議事秘書負責檢查議員提交的質詢問題是否符合議事規則要求。在上院,由議長決定是否將質詢列入議事日程。此外,議會開會期間,已提出並已得到答復的問題一般不可以重復質詢。在文字表述上,質詢不能含糊不清、諷刺挖苦、缺乏事實根據或漫無邊際[2]。
(3)口頭質詢。首先,關於提交口頭質詢的時間。口頭質詢就質詢程序而言,分為普通預約質詢和私下預約質詢。在下院,普通預約質詢須提前兩周將質詢的首問(即原問)交給議事秘書(質詢時大臣答復原問後由提原問的議員接著提出補充問題即補問,補問無須交給議事秘書或提前通知被質詢大臣),後者在議長的領導下審核這些問題是否符合相關議事規則,然後將其刊登在下院工作通告上,以供被質詢的大臣准備答復。在上院,普通預約質詢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私下預約質詢指議員鑒於所質詢事項具有緊迫性或事關重大,於質詢當日中午前向議長提出質詢要求,獲議長同意後,由議院通知被質詢的部門。其次,關於提交口頭質詢的數量。20世紀初之前,議會只有口頭質詢一種形式,提出口頭質詢的數量不受限制。1918年以後,隨著口頭質詢數量增多和補問形式的出現,兩院開始對其予以限制。目前,下院每位議員在10個開會日期間提出的普通預約口頭質詢數不得超過8個,每天不得超過2個,若同一天提出2個口頭質詢,則不得針對同一政府部門[3]。經計算機隨機抽樣處理,下院每天只有約前40個針對大臣的口頭質詢原問,每周約20個針對首相的口頭質詢原問被列入議事日程。在上院,議員每次提交的普通預約質詢不得超過2個,每天不得超過1個,每天全院大會的口頭質詢限定為4個[4]。私下預約質詢由於其緊急重要性和議長掌握定奪大權,議員提交的數量很少。
(4)書面質詢。首先,由口頭質詢轉為書面質詢的程序:由於數量和時間上的限制,大部分提交的口頭質詢不能被列入議事日程和得到政府的答復。如1995~1996年年會期間,下院提交的4464個口頭質詢中,只有2127個得到了政府的口頭答復,其餘均轉為書面質詢[5]。此類書面質詢的提交程序與普通預約口頭質詢程序相同。其次,純粹的書面質詢程序:它又分為,(A)普通書面質詢程序,即議員提交的書面質詢通知單上不註明要求答復的日期,政府有關部門通常在一周左右答復。(B)指定答復日期的書面質詢程序,即議員在書面質詢通知單上註明要求答復的日期,緊急情況下議會可指定政府有關部門於48小時內答復,其它日期則由議員任意指定。其三,每天每位議員提出書面質詢的數量不受限制:事實上,書面質詢占議員質詢總量的絕對多數。如1995~1996年年會期間,下院議員提交的質詢總數為40307件,其中35843件為書面質詢,占質詢總數的89%,平均每天246件。同期內上院書面質詢總數為2471件[6]。
3.政府大臣答復質詢的規則和程序
(1)在下院,各部大臣按輪換順序表回答口頭質詢:各次年會內,下院多數黨督導長與反對黨督導長就輪換順序表作出安排,政府每部平均每月一次答復下院口頭質詢,每月4周,每周4天(每周一至周四下午),每天1小時(2:30~3:30)。每天安排約4個部(大小部搭配)為一組,每周4組,每月16組,如此循環反復。每周三下午3點,政府大臣讓位於首相答復口頭質詢[7]。在上院,每日答復質詢不限於安排某一特定政府部門大臣負責答復;由於首相並非上院貴族,故首相不答復上院的口頭質詢。
(2)在下院,政府部門由國務大臣掛帥答復口頭質詢,無國務大臣的部門由本部第一大臣負責答復。跨部門的質詢由涉及最直接的部門的大臣答復。當原問指錯了部門時,由被誤指的部門負責批轉有關部門,同時將此事通知提問議員。在上院,依憲法慣例,由貴族大臣負責答復口頭質詢。由於貴族大臣擔任國務大臣或部門大臣者甚少,常常由任職於張三部門的貴族大臣或多數黨督導替李四部門答復質詢,或由上院前座議員將就著代那些無貴族大臣的部門答復質詢。
(3)大臣答復質詢應盡量透明,准確而真實。盡管政府一直標榜在答復質詢中歷來認真負責,但議員們時常擔心大臣們對質詢避而不答或閃爍其詞。1994年,首相梅傑在回答議員提及政府有關在質詢中提供充分信息的政策時指出:「除對保密事項或歷屆政府因公共政策為由拒絕回答的問題,或因答復將造成過量開支而不予答復的問題外,所作答復應提供所需了解的情況,並且應該准確、真實而不應招致誤解」[8]。由此從政府方面對大臣答復質詢提出了比較明確的要求。然而,何為保密事項由政府單方面決定。答復質詢的耗費(指政府方面為答復一個問題需支出的經費)也是政府說了算,如1998年凡答復耗費超過500英鎊的問題,大臣均可以「無可奉告」答復[9]。因此,議員們的擔心仍然存在。1997年,議會作出決定:政府大臣向議會提供准確而真實的信息至關重要;疏忽大意而造成的錯誤應迅速予以糾正;除非因公共福祉而拒絕提供信息外,政府大臣應盡可能公開信息。由此從議會方面對大臣答復質詢作出了明確要求。但是,議會至今對政府大臣含糊其詞或無正當理由不作出具體答復的行為沒有規定懲處措施。
4.質詢首相和首相答復質詢的規則和程序
(1)下院專門設置首相答復質詢的機制始於1961年7月。從此至1997年4月,首相答復質詢的時間為每周二、四下午的3:15~3:30。1997年5月,布萊爾首相將答詢時間改為每周一次(每周三下午),每次30分鍾(3:00~3:30)[10]。
(2)議員預約口頭質詢首相的原問提交程序和規則與口頭質詢中普通預約程序和規則相同。
(3)在答詢中,首相只負責答復問及政府整體的大政方針的問題,以及涉及首相本人親自負責的諸如國家安全、經濟戰略等重要問題,不負責答復涉及各部具體工作的質詢。為防止首相借口某原問涉及某部門的具體工作而將問題轉移到各部,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議員們普遍採用首先在原問中單刀直入問及首相本人某日官方日程安排,使其無法推脫而轉移問題,然後針對首相的答復再以補問的形式進行追擊的方法進行質詢。
(4)有的學者認為,質詢首相和首相答復質詢的規則和程序對首相特別有利。只有反對黨領袖才能提2~3個補問,其它議員每人只能提1個,且每次由首相作結語。其次,對首相的提問輪流交替地來自政府本黨議員和反對黨議員,而前者的提問大多是早已安排好的旨在為首相宣傳政府的政策提供機會。其三,後座議員質詢首相時不可照本宣科或用便條提示自己(即使是偷偷地瞄上一眼也會招來大聲呵斥),首相卻可以照本宣科地回答問題。最後,首相還擁有幾種招術用來迴避令人尷尬的問題。如通過回答「這位尊敬的議員顯然對政府公布的最新數據一無所知」對原問者提供的事實進行質疑,或通過回答「我原以為即使是尊敬的議員早已明白」對原問者的智力進行質疑,或通過回答「為什麼反對黨議員總是把英國的一切事情說得一無是處」來訴諸愛國主義進行反擊。首相也可以妨礙公共利益、信息保密或答復花費過大而拒絕回答質詢[11]。
若首相答復不能令反對黨議員滿意(情況通常也是如此),首相可能招致對方嘲諷的吼叫。但與大臣答復議員的質詢一樣,議會對此沒有規定硬性懲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