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19世紀歐洲的人為什麼都要戴假發
根據歷史學家和民俗學家的研究,英國人戴假發的流行時尚傳統大約始於十二世紀,當時並不只是法官和律師的專利,上層社會的人都將戴假發視為一種時尚,是出席正式場合或沙龍聚會時的正規打扮。
從歐洲文藝復興時期到19世紀是西方發型及美發工藝迅猛發展的時期, 多樣化的發型、艷麗的發飾、各種技法的應用、男子短發的興起、職業理發店的形成、假發的盛行等,成果顯著,這一階段可稱為西方發型的成熟期。達芬奇 名畫《蒙娜麗莎》中分頭路、側發彎曲自然垂下發型、蓬巴杜夫人的發型、迪巴里夫人的發型、瑪麗安特尼提的發型等都是當時非常流行的發型。由於燙發改變了頭發的形態,使發型更加絢麗多彩。
⑵ 早期歐洲貴族戴假發的秘密 因頭上長虱子剃光頭而帶假發
從十六世紀開始,英、法等歐洲國家貴族,都流行戴著假發,比如當時的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就常年戴著紅色的假發。因此不難看出,戴假發是當時的時尚潮流。而現在所看到的復古電影,明星們精緻的打扮,總讓大家覺得古代歐洲貴族,總是華麗無比,不過,在古代貴族的假發下,其實隱藏著天大的秘密!
十六世紀的歐洲,其環境衛生是很差的,由於當時大環境的限制,衛生條件並不好,人們與污水、穢物共居,再加上人們常年不洗澡,頭上會長虱子。據說當時,女王伊麗莎白一世的頭發上,甚至連眉毛上都長滿虱子,女王不堪其擾,就把頭發全剃光,戴上假發。當然,女王因為長虱子而剃光頭,是不可能有正式文字記載的。
還有另一種說法,伊麗莎白一世其實是因為禿頭才戴假發的。不過,還是長虱子的說法更加可信。根據英國作家塞繆爾·皮普斯(Samuel Pepys),他在1667年3月27日的日記中寫到:「我要去斯旺找認識很久的假發師傅,他給了我一頂假發,卻滿布虱卵,要送回去讓他弄乾凈!」可見那時候長虱子是很普遍的。
公元1655年,年僅十七歲的法國國王路易十四,因為罹患上梅病,導致頭發一片一片脫落,路易十四擔心禿頭會損害其名聲,於是僱傭了48名假發技師,製作了45種假發。(路易十四在位72年,洗澡沒有超過7次。)後來英王查理二世(路易十四的表弟)在法國流亡,也患上了梅毒,他便仿效表哥,也成了假發的忠實愛好者。
因此,戴假發就變成了歐洲貴族的一種時尚,只是時尚底下的秘密,往往是不堪直視的。
⑶ 為啥以前的歐洲貴族都戴假發呢
假發的歷史可謂源遠流長,古埃及和古羅馬帝國的文獻就有相關記載。然而在歐洲上層社會的流行,一般認為是1620年前後,路易十三為了掩蓋自己的禿頂而戴假發,引起經常出入宮廷的貴族效仿,隨後風靡歐洲,以至於連婦女都戴著各式的假發出席社交場合。到十七世紀六十年代,這一時髦又由英王查理二世傳到英倫三島。十七世紀的英國人薩繆爾.佩皮斯(Samuel Pepys)的日記,真實的記錄了假發在英國流行的歷史。1663年11月2日,佩皮斯得知國王和公爵都將戴假發的傳聞,第二天就急不可耐的將頭發剃光,定作了假發。佩皮斯寫道:「告別自己頭發還是有些許傷感,但一切結束了,我就要戴假發了」。由此可見,假發在英國流行,榜樣起了很大的力量。
榜樣之外,假發的流行還有一個原因。據壟斷英聯邦假發行業的埃德和拉芬斯克洛夫工廠(Ede & Ravenscroft)介紹,由於十七世紀的歐洲缺乏供暖系統,人們不便洗熱水澡,為了防止寄生蟲的滋生,最好的辦法就是留短發而以長長的假發替代。
早期的假發使用人的頭發製作,如債務人用頭發抵債、甚至是死人的頭發。那時的法庭上,各種假發的氣味混合簡直令人窒息,使得法官們出庭有時不得不自帶一束鮮花來稍稍化解一下。這種狀況直到1822年漢弗萊?拉芬斯克洛夫(Humphrey Ravenscroft)發明了利用馬尾製作假發的工藝才結束。
英聯邦法律人出庭或者參加重大典禮活動都佩帶假發,完全是當時的流行使然,並沒有任何強制性的法律規定。數百年過去了,假發不再時髦,卻成了法律人遵循傳統的守舊形象。而且假發不衛生、太熱、扎人、甚至有些滑稽可笑。然而要說改變也很難。人們習慣性的將假發與地位、身份乃至正義聯系起來。事務律師獲得出庭權以後,就因為沒有戴假發的資格而向上議院提出了好幾次不成功的陳情,而不少被告人也優先選擇可以佩帶假發的出庭大律師為他們辯護,據說是否戴假發還直接關繫到對陪審團的說服能力呢!
查理二世的時代雖然早已過去,但看起來當初的時尚--至少在假發這一點上--仍然從墳墓中伸出手來牢牢的束縛著當代的英聯邦法律人。澳大利亞在70年代為了順應家事法庭(Family Court)減少形式,增進和諧的潮流,取消了假發。但到1987年,據說是由於發生了多次針對司法人員的襲擊,於是又恢復了假發。筆者以為,澳大利亞的這一做法,更多的是傳統心理作怪,或者說是傳統論者為了保住頭上的假發,拿這些襲擊說事兒而已,絕對難說是對症下葯。因為在英國,1992年取消青少年特別法庭中司法人員佩戴假發的慣例後,似乎並沒有類似澳大利亞的惡果發生。2003年,英國又進行了一次是否取消假發的調查,發現多數資深法官和事務律師希望取消假發,而下級法官和出庭大律師則堅持傳統。更有68%的公眾希望法官---特別是在刑事案件中---佩戴假發,說明假發在英國民眾代表司法正義的符號作用仍然很強。
⑷ 英國紳士為什麼要戴假發
假發在16世紀晚期開始流行。當時歐洲越來越多的人感染了性病,由於當時抗生素還沒有廣泛用於治療,感染者飽受皮疹、失明、痴呆、開放性潰瘍和脫發的折磨。而脫發的問題在社交圈中尤為嚴重。
除了掩蓋性病導致的脫發,假發對長虱子的人來說也有很大幫助。畢竟處理頭發上的虱子要比給假發消毒麻煩多了。
到了巴洛克時代,假發搖身一變成了政治特權,只有地位尊貴的人才能夠佩戴可以改變形象的假發。大名鼎鼎的路易十四有國王專屬的捲曲長假發。在各種公眾場合,國王都會親自挑選一款假發。這不僅體現了宮廷禮儀,也展示了路易十四至高無上的權威。
由於路易十四對假發的推崇,假發與專制王權的對等地位在歐洲逐漸成為共識。
經歷文藝復興、啟蒙運動的洗禮,假發的政治權威漸漸褪色,但經濟權威愈發凸顯。一個精美的捲曲長假發大約價值1000個塔勒,相當於今天的兩萬歐元,一輛中等轎車!對於那時的歐洲人來說,假發是不折不扣的奢侈品,也是尊貴地位的體現。
因為一場重病,盧梭決定拋棄豐富的物質享受,過簡朴的生活。但是,他沒有放棄佩戴假發。因為,假發是身份的象徵。
(4)英國貴族為什麼戴假發擴展閱讀:
起源於18世紀的馬尾假發和長袍服飾,一直以來都是英國司法系統的象徵。歷史記載,律師的黑袍最早可以追溯到1685年,當時是悼念查理二世駕崩所穿的喪服。
假發的使用始於18世紀初,現在所用假發的樣式是1822年設計的。那時戴假發是歐洲社會的時髦裝束,只有達官顯貴、王公貴族和法官律師等有身份的上流人物才能戴假發,從此逐漸形成了風氣。
許多年過去了,素來以懷舊著稱的英國人還在英格蘭和威爾士的法庭上頭戴假發、身著長袍。目前的法庭假發主要有兩種樣式,一種是長可及肩的長假發,是在盛大活動和禮儀場合中戴的;一種是只蓋頭頂的短假發,是在平時法庭上戴的。
但英國上院上周進行的一次抽樣調查表明,2/3的英國受訪者認為,法庭服裝應該改換一下樣子,但同時多數民眾認為,在刑事法庭上仍可以保留假發和長袍的樣式。
⑸ 為什麼英國的法官和律師要戴假發
在一些影視作品中,常可以看到英國法庭上的法官和律師戴著白色假發。這一點我們在港劇中也能看到。那是為什麼?以下是關於這個有趣現象的信息。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那麼,為什麼法官和大型律師在法庭上要戴假發?關於這類問題的有許多說法。很多人認為這是為了表現莊重和權力:法庭審判也需要一定的儀式和規則,以加強法庭和法官的肅穆、威嚴和權勢。英國最早的法庭大多是皇家或貴族出身,他們設計了一整套的法庭審判規則,凸現掌握生殺大權的大部分人。而早在12世紀,英國上層社會就開始流行戴假發,用來參加各種正式活動。這象徵著地位高大。高級權勢的法官自然願意接受它,並隨後成為一個約定和簡單的標准。中世紀末期,英國的律師階層逐漸形成,與王權和統治階層產生了親密的聯系,成為上層社會的一部分,在法庭上也開始戴頭套。在某種程度上,英國人的保守是骨子裡的,所以白色卷發套和黑色法袍延續了幾百年。不過,有很多不同的說法。一種說法是:在中世紀,司法人員工作通常過度勞累,加上繁重的腦力勞動,以至於很多人都「聰明絕頂」。為了掩飾掉發和美觀,他們戴了假發。並且流行起來。另一種說法是:這可以起到保護作用。這是因為帶有化妝品的假發可以模糊自己的長相,使其免受法庭下面抗議者的攻擊和報復。還有一種說法:法官可以穿黑衣戴假發來掩蓋自己的本來面目,消除私心,成為真善美的化身。一般來說,他們的假發看起來像假發,給人一種特別的「非人化」和「非真」感覺,體現了法官要把法官當做非人半神、半人半神的思想。但是,帶假發既不舒服,又熱,容易發臭。所以,英國政府決定,從2008年10月2日起,除承辦刑事訴訟活動的法官外,大部分英國法官和律師在法庭上都可以不用戴假發了!這讓小編小時候真是傻眼了!
⑹ 為什麼英國的法官和律師要戴假發
起源於18世紀的馬尾假發和長袍服飾,一直以來都是英國司法系統的象徵。
歷史記載,律師的黑袍最早可以追溯到1685年,當時是悼念查理二世駕崩所穿的喪服。
假發的使用始於18世紀初,那時戴假發是歐洲社會的時髦裝束,只有達官顯貴、王公貴族和法官律師等有身份的上流人物才能戴假發,從此逐漸形成了風氣。
⑺ 英國紳士為什麼要戴假發
根據歷史學家和民俗學家的研究,英國人戴假發的流行時尚傳統大約始於十二世紀,當時並不只是法官和律師的專利,上層社會的人都將戴假發視為一種時尚,是出席正式場合或沙龍聚會時的正規打扮。
行家指出,司法界所用的假發與普通假發是有區別的。在英格蘭,司法假發的每一邊有三個捲曲而王室人員卻只有兩個,這是否代表著一種很微妙的隱喻意義不得而知。但蘇格蘭人卻老愛和英格蘭人鬧別扭,因為在蘇格蘭,情況剛好顛倒過來,王室人員用三個捲曲的假發而司法人員只有兩個捲曲。
假發的製作成本昂貴在於人工而不是材料,因為馬鬃的取得並不難,而假發的製作可是個精細活,而且沒辦法通過機器或生產流水線進行批量生產。
生產一個假發需要一位熟練的工匠花大約44個工時的勞動,包括編織和打卷。成品一般有四個顏色:白色、金黃色、淺灰色和灰色,在一些英國的老殖民地,如西非和加勒比海地區,白色非常流行,而在英國本土,金黃色和灰色最為流行。
一般一個法官的假發要超過1500英磅(摺合人民幣約18,000元,哇噻,不便宜哦),而最普通的假發,也不低於300英磅。
一般人寧願忍受生虱子,也不會像女士們更換帽子一樣經常換假發,其原因並不在於捨不得買多頂假發。而是基於一種說法:假發戴得越久,越老越臟,顏色越深,說明你吃法律飯入行的時間越長,而在司法界,資歷和年齡可是個寶,如同醫院老醫生最吃香一樣。從某個意義上,頭齡越老的假發也就成為律師們招攬生意的百年老字型大小了,而法官的老古董假發則是富有審判經驗的招牌。
一位法學院學生在取得律師資格之後,家人或朋友給他的最好的禮物就是由某位名家製作的假發。許多從事假發製作的匠人都是子承父業,甚至是世家,其製作假發的歷史,比某些英國貴族的家族譜系還長。
定製假發也是一個需要耐心等待的過程,因為許多名匠的預約期已經是在幾年之後,即使能馬上定製,在製作過程中,你的腦殼需要至少被尺子量過十二次,這並不是匠人們故意折騰你,而是精緻工藝的要求。
當然你也可以買一個現成的,但畢竟不如量體裁衣般溫柔地吻著你那聰明的腦袋,更何況隨便買來的假發在許多法律人看來,如同穿牛仔服出席一個莊重的宴會一樣無禮。英國人素以保守精神著稱,司法界更是如此,司法要求的是精確甚至刻板,強調的是穩定與平衡,而對個性化的東西兼容性較小。
許多假發匠人世家對於每一個售出的假發都有記錄,要求購買者簽名備案,幾百年下來,在這些記錄中可以找到許多名人的親筆簽名,因為許多知名政治家在成名之前大多是從事律師工作的。
假發的保管也是個細致活,一般每一套假發都配有一個通風的鐵盒子或木盒子,有些盒子甚至是另一件獨立存在的藝術品,價值遠超過於假發本身。最早時,在英國人頭上還經常長虱子的年代裡,假發在保存時會被撒上一些葯粉,用來防虱子。
最後一個與中國有關的問題是:在很長的時間內,假發所用的原材料馬鬃絕大部分來自於中國,這也是鴉片戰爭前中英貿易中中方出口商品中除茶葉外的一項重要交易品,因為歐洲馬匹的鬃毛不易進行紡織而且容易折斷,而鬃毛在生產過程中需要不斷的漂白和清洗,也只有中國馬所產的鬃毛能經歷過種種考驗。
提起英國的法官或律師,腦海里自然而然的浮現出那灰白的稍帶捲曲的假發。對於英聯邦的法制傳統之外的人,雖然假發已成為英聯邦法律人符號特徵,但這樣的裝扮並不會油然生出庄嚴肅穆的威風,相反,常常是一種怪怪的感覺,讓觀者不時的替他們捏著一把汗,擔心會不會隨著大律師頗有風度的鞠躬而滑脫下來,當庭出個洋相。美國第三任總統托瑪斯?傑斐遜就曾說,「(英國法官)像躲在棉絮下面向外窺視的老鼠」。這個儀表還嚇得一個出庭作證的孩子大哭不止,導致英國專門審理涉及青少年案件的特別法庭完全取消了假發。
假發的歷史可謂源遠流長,古埃及和古羅馬帝國的文獻就有相關記載。然而在歐洲上層社會的流行,一般認為是1620年前後,路易十三為了掩蓋自己的禿頂而戴假發,引起經常出入宮廷的貴族效仿,隨後風靡歐洲,以至於連婦女都戴著各式的假發出席社交場合。到十七世紀六十年代,這一時髦又由英王查理二世傳到英倫三島。十七世紀的英國人薩繆爾.佩皮斯(Samuel Pepys)的日記,真實的記錄了假發在英國流行的歷史。1663年11月2日,佩皮斯得知國王和公爵都將戴假發的傳聞,第二天就急不可耐的將頭發剃光,定作了假發。佩皮斯寫道:「告別自己頭發還是有些許傷感,但一切結束了,我就要戴假發了」。由此可見,假發在英國流行,榜樣起了很大的力量。
榜樣之外,假發的流行還有一個原因。據壟斷英聯邦假發行業的埃德和拉芬斯克洛夫工廠(Ede & Ravenscroft)介紹,由於十七世紀的歐洲缺乏供暖系統,人們不便洗熱水澡,為了防止寄生蟲的滋生,最好的辦法就是留短發而以長長的假發替代。
早期的假發使用人的頭發製作,如債務人用頭發抵債、甚至是死人的頭發。那時的法庭上,各種假發的氣味混合簡直令人窒息,使得法官們出庭有時不得不自帶一束鮮花來稍稍化解一下。這種狀況直到1822年漢弗萊?拉芬斯克洛夫(Humphrey Ravenscroft)發明了利用馬尾製作假發的工藝才結束。
英聯邦法律人出庭或者參加重大典禮活動都佩帶假發,完全是當時的流行使然,並沒有任何強制性的法律規定。數百年過去了,假發不再時髦,卻成了法律人遵循傳統的守舊形象。而且假發不衛生、太熱、扎人、甚至有些滑稽可笑。然而要說改變也很難。人們習慣性的將假發與地位、身份乃至正義聯系起來。事務律師獲得出庭權以後,就因為沒有戴假發的資格而向上議院提出了好幾次不成功的陳情,而不少被告人也優先選擇可以佩帶假發的出庭大律師為他們辯護,據說是否戴假發還直接關繫到對陪審團的說服能力呢!
查理二世的時代雖然早已過去,但看起來當初的時尚--至少在假發這一點上--仍然從墳墓中伸出手來牢牢的束縛著當代的英聯邦法律人。澳大利亞在70年代為了順應家事法庭(Family Court)減少形式,增進和諧的潮流,取消了假發。但到1987年,據說是由於發生了多次針對司法人員的襲擊,於是又恢復了假發。筆者以為,澳大利亞的這一做法,更多的是傳統心理作怪,或者說是傳統論者為了保住頭上的假發,拿這些襲擊說事兒而已,絕對難說是對症下葯。因為在英國,1992年取消青少年特別法庭中司法人員佩戴假發的慣例後,似乎並沒有類似澳大利亞的惡果發生。2003年,英國又進行了一次是否取消假發的調查,發現多數資深法官和事務律師希望取消假發,而下級法官和出庭大律師則堅持傳統。更有68%的公眾希望法官---特別是在刑事案件中---佩戴假發,說明假發在英國民眾代表司法正義的符號作用仍然很強。
爭論歸爭論,假發看來不會很快地在英聯邦的法庭上消失。唐納德遜勛爵(Lord Donaldson)的一句話概括了這場爭論, 「既然假發至少過時一個世紀了,那也不用急著取消。」
⑻ 英國法官戴假發的來歷是什麼
法官和律師戴的假發被稱為司法假發,這種假發被看作法律的象徵,司法假發來源於十八世紀的英國,並一直沿用到今天 ,至今已有了300多年的歷史了。
在十二世紀的英國,假發就已經開始流行,上層社會的貴族都將戴假發當成了一種時尚。人們出行正式的場合都要帶上假發以表示莊重,英國的法官和律師認為戴假發開庭能顯得場面十分莊重,讓人能夠摒棄雜念,公正無私地審理案件。
因此,司法假發的傳統就一直流傳下來。另外,司法假發也成為了法官律師資歷經驗的象徵,假發越老舊就越是說明,這個法官或者律師資歷越老,在法庭上的時候也會更受別人的尊重。
學識要求:
在英美法系國家,普通法是由法官創造和建立起來的,法官承擔著傳承和創造法律的重任,因此,專業化及博學是成為法官的前提條件。在英美國家,對法科學生的要求非常高,不僅僅要求他們必須具備扎實的法學專業知識功底,而且要求必須接受過歷史學、政治學、經濟學、哲學等多門學科的訓練。
法官來源於律師,要想成為法官,必須具有深厚的法律科學知識、包括認識、判斷、推理案件、辯論等諸能力在內的良好的認知水平,以及廣博的社會學知識。
正如美國哈佛大學著名的司法程序研究專家查菲所說的那樣,在普通法國家,為了預測一個未來的法官的行為,最好看看他圖書室里的藏書,而不是看他事務所里的訴訟委託人名單。
英美法官非常注重經驗,以判例形式表現的普通法,其本身就是司法經驗的積累。在長期的司法實踐中,基於其知識背景、訓練方法、法律思維方式的一致,英美法系的法官凝聚並形成一個「解釋的共同體」。同時,藉助特定的概念、邏輯推理形式,形成了司法的「方法論自治」。
英國早在1701年即在《王位繼承法》中規定法官只要行為良好便可終身任職。在英國,法官是終身職務,只有在違反正當行為原則並在上下兩院共同要求下才能由國王予以免職。被任命為法官的人服務的年齡可以達到七十或七十五歲,實際上要比政府官員所允許的年齡限度高出十年。
在七十五歲之前成為高級法院法官的許多人可以任職到更高的年齡。
⑼ 為什麼英國的法官和律師都要佩戴假發呢
大概從17世紀開始,英國的法官和律師上法庭都要佩戴假發,這個說法是有很多的:01.給人儀式感,和法律倡導的形象符合。02.戴假發是為了提醒核戰爭的嚴重後果。03.戴假發可以一定程度神話法官和律師,還能帶來尊重感。
03.戴假發不但可以掩蓋頭部本身所有的氣味,還能讓法官和律師神化,給人帶來一定的敬畏之心。並且假發還能顯得年紀大,資格老,更容易帶來敬重。曾經為了跟進潮流,取消假發,結果發生了針對司法人員的襲擊事件,因此後來又恢復了戴假發。在意義上,戴假發也是在試圖分開個人感情和法庭,塑造法庭的至上感覺。刑事案件比較大還不戴假發,可看成對法庭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