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英國到底有沒有總督總督不是設在英國的殖民地國家嗎
總督(Governor-General),英國國王在尊其為國家元首的英聯邦(除聯合王國以外的)各成員國的代表。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總督是英王在中央或國家一級的代表;在加拿大各省還有省督,在澳大利亞各州,還有州總督。總督職位隨英聯邦國家的憲法地位的演變而變化。1926年的帝國會議決定,總督在供職國家的作用和英王對聯合王國政府所起的作用完全一樣,這就意味著總督不再是聯合王國政府及其利益的象徵。總督任命的程式也發生了變化。最初,是根據聯合王國政府的建議(事先和當地政府進行過蹉商)而得到任命的;但1930年帝國會議通過協定,確認總督應經過同國王的非正式協商、根據英聯邦有關國家政府的建議而委任。
在某些英聯邦國家的現代憲法中,有專門條款對總督選舉作出規定。在早期,總督通常來自英國。現代習慣作法是任命一個「當地」人為總督。現代總督是實權總督,他們行使職能而無需將他代表的國王置於優先地位;不過,總督通常像英王在聯合王國一樣,行使其憲法及禮儀職能。
歷史上英國在印度殖民地的統治者稱viceroy,中文也多譯為「總督」。Viceroy是拉丁文「vice」(來自宮廷的)和法文「roi」(國王)的組合。從職權范圍上來說,這一類的總督更近似中國清朝的總督。一些文獻中也將viceroy翻譯為「副王」。
總督亦是英文中Governor及Governor-General的翻譯。Governor一詞可用作一些殖民地、部分國家的州或省的州長或省長,如香港總督、華盛頓州州長,但一般只有殖民地首長才會翻譯成總督。部分殖民地,及英國的自治領(Dominion)的英國國王或女王代表叫作Governor-General,如加拿大總督、澳大利亞總督。
2. 英軍攻打廣州時,總督不戰也不降,他為什麼如此反常
他反常的舉動來源於一個很簡單的原因,就是他信奉鬼神之說,而且十分喜好占卜之說,每逢大事,他都要佔卜一下,這次也是如此,他占卜的卦象說他十五日什麼都不用干,自然可以無事。
這名有名的總督叫做葉名琛,俗稱六不都督。即不戰、不降、不守、不和、不死、不走。他的這些行為都一直被當時的人所詬病,但是我們知道葉名琛可不是一個庸庸碌碌、毫無主張的人。為什麼這樣說,咱們可以看看他早年的經歷。
然而僅僅經過14天廣州便已淪陷,在這場戰事,他被英軍虜。咸豐也對他進行了批評,廣州當地的人也對他十分嘲諷,這位大臣最終留下了一個不好的名聲。
3. 英國在美洲的殖民地也採用議會制形式,為什麼不採用總督全權的管理模式呢
英國在美洲的殖民地並不是都在採用「議會制」,有的都還不能「自治」。英國在美洲的統治方式有三種:委任總督、交給公司、地方自治。總督管理的模式也是有的。美洲的殖民地很多都不是由英國政府建設起來的,而是由英國的移民自己建立的,英國政府甚至可能都不知道。英國政府特許某些殖民地「自治」只是事後的「追認」。這些殖民地只是「服從」宗主國,本就不受其「管理」。 「自治」的殖民地選擇什麼樣的管理模式就是他們自己的事情了,有的州也會自己選舉 「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