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外名人對中國四大發明評價。
四大發明是指中國古代對世界具有很大影響的四種發明,即造紙術、指南針、火葯、印刷術。
四大發明對中國古代的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產生了巨大的推動作用。而且對世界文明發展史也產生了非常大的影響。
英國哲學家弗蘭西斯·培根指出,印刷術、火葯、指南針"這三種發明已經在世界范圍內把事物的全部面貌和情況都改變了:第一種是在學術方面,第二種是在戰事方面,第三種是在航行方面;並由此又引起難以數計的變化來:竟至任何教派、任何帝國、任何星辰對人類事務的影響都無過於這些機械性的發現了。"
馬克思評論:"火葯、指南針、印刷術--這是預告資產階級社會到來的三大發明。火葯把騎士階層炸得粉碎,指南針打開了世界市場並建立了殖民地,而印刷術則變成了新教的工具,總的來說變成了科學復興的手段,變成對精神發展創造必要前提的最強大的杠桿。
雖然沒有提到造紙術,但是正是它為印刷術的產生和推廣提供了必要條件。
② 中國最早發明了火槍卻被西方利炮打趴下是什麼原因
文/譚明剛
中國是火葯的故鄉,火葯是中國古代的四大文明之一。早在唐朝末年,火葯就應用於軍事。到宋朝,火器獲得飛速發展,不僅製造規模大,種類多,而且性能提高,從初期的燃燒性火器逐漸發展出霹靂火球、蒺藜火球等爆炸性火器。到南宋晚期,還出現了突火槍、火炮等管型火器。
先了解一下我們中國火槍與西方火槍
火槍早期是用一個或者兩個竹筒裝上火葯,綁縛在長槍槍頭下面,與敵人交戰時,可以先發射火焰燒灼敵兵,再用槍頭刺殺。火槍發明於中國南宋時期,這種火器在南宋時期非常盛行,在明代被發揚光大,清朝後期衰落甚至失傳。火槍在14世紀開始傳到歐洲,歐洲的軍隊對於火槍這樣的裝備非常熱衷。尤其是德國、英國。德國的火槍技術和火槍的普及率是歐洲第一,不論是在發明了火門槍的火葯時代,或者是普魯士王朝戰爭時期,火槍的運用處於領先地位。
中式火槍
突火槍:火銃就是最早期的火槍,是在中國宋代發明的,因為氣密性和槍管長度等問題,殺傷力不大,射程僅僅5─10m。南宋理宗開慶元年(公元1259),宋軍發明此種管狀火器。以巨竹筒為槍身,內部裝填火葯與子窠--子彈。點燃引線後,火葯噴發,將「子窠」射出,射程遠達150步(約230米)。這是世界第一種發射子彈的步槍。當時叫做「突火槍」,其基本形狀為:前段是一根粗竹管;中段膨脹的部分是火葯室,外壁上有一點火小孔;後段是手持的木棍。其發射時以木棍拄地,左手扶住鐵管,右手點火,發出一聲巨響,射出石塊或者彈丸,未燃盡的火葯氣體噴出槍口達兩三米。這種原始的火槍真正所能起到的,也只有心理威懾作用,首先,由於火葯的原料配比問題,其推力相當有限,射程大概不到一百米,又因為射擊方式很僵硬,根本不可能運用現代的「三點一線」式瞄準方式,再因為其槍管為竹管,在射擊了大約四到五次之後,槍管末段的竹質就會因為火葯爆炸時的灼燒而變得十分脆弱,摔在地上就會折斷,更有甚者,射擊的時候因為膛壓過高乾脆炸膛,竹子哪裡撐的住那樣的爆炸(至於其他後期火槍也有的弊病,暫時先不談),總而言之,威懾,威懾力量而已。
「梨花槍」,金人稱「飛火槍」,槍頭下裝有2尺長的葯筒。內含柳炭、鐵滓、磁末、硫磺、砒霜等混合葯劑,具有燃燒、毒煙、噴射等作用。明代火槍改進一步,槍柄6尺長,末端有鐵鑽,槍頭1尺長,槍頭下夾裝兩支噴射葯筒,用引信相連。使用時兩個葯筒相繼點燃噴射火焰;槍頭兩側有鉤鐮狀的鐵叉,兩長刃向上可作?用,兩短刃向下可作鐮用,具有燒、刺、叉、鉤等作用。
明代梨花槍,只有一個鐵筒,狀如尖筍,小頭口徑3分,可安引信,大頭口徑1寸8分,內裝毒葯,用泥封口。兵士們可隨身攜帶數個葯筒,以備更換發射。噴射出的毒焰可達幾丈遠。清代梨花槍,長7尺3寸,槍頭由兩個5寸的直刃和6寸長的橫刃製成,刃下裝竹葯筒,長2尺6寸,束三道鐵箍,內裝毒性煙霧火葯,殺傷力亦很強。梨花槍經過幾代更迭而不衰,是因為它製作簡單,使用方便,且又有多種殺傷性能。因噴葯筒內裝有形似梨花的鐵蒺藜、碎鐵屑而得名「梨花槍」。這時期火槍是戰斗中主要的輕型武器之一。南宋有位武將,名叫「李全」,據說他曾憑借一桿梨花槍稱雄山東,被公認為「二十年梨花槍,天下無敵手」。
鳥銃,又稱鳥嘴銃,是明朝與清朝時對火繩槍和燧發槍的統稱。在明嘉靖時傳入中國,與明朝原有的銃器相比是具有照門、照星、銃托、銃機這幾種部件,所以中國開始有可以在雙手同時持握時發射的銃器。
鳥銃在明嘉靖時由西洋傳入日本再傳入中國。明萬曆26年(1598年)趙士楨著成的《神器譜》中記載了鳥銃傳入中國後,中國原有的諸火器皆失其利,是因為中國原有的銃器需一手持柄一手燃葯因而較難命中目標,而形容鳥銃為:「後有照門,前有照星,機發彈出,兩手不動,對准毫釐,命中方寸,兼之筒長氣聚,更能致遠摧堅。」
《神器譜》中也記載了趙士楨參考了鳥銃與三眼銃的特色而制出迅雷銃(多管的鳥銃),參考了鳥銃與佛郎機銃的特色制出了掣電銃(後膛定裝彈葯的鳥銃)。明天啟元年(1621年)刻印的《武備志》有將各國制的鳥銃相比較,認為嚕蜜銃最遠最毒。明崇禎3年(1630年)刻印的《兵錄》記載已有燧發式的鳥銃,也記載子母鳥銃配有插管式的銃刀(刺刀)。和歐洲同時代的使用20至35克彈丸的輕型火繩槍相比,部分的鳥槍是高速輕彈(10克彈丸),精度較高,而威力較低,在與身著鐵甲的八旗軍對射時破甲力不足。馬憲、李槐等人整理和傳授的鳥銃製造工藝一直沿用到清末都沒有較大的變化,雖然歐洲的火繩槍在三十年戰爭後被燧發槍替代(東歐在十七世紀仍然偏好重型火繩槍),但在中國,火繩槍和
清代御制鳥槍
火繩槍工藝卻一直未被淘汰,直到民國初年。在此期間,明末畢懋康發明中國的自生火銃燧發槍,並被後來的清政府所採用,但是其延伸品卻被做成御制自來火槍一直被清朝貴族所佔有,決大多數的清軍依舊裝備大線槍與兵丁鳥槍等舊式火繩槍,甚至於依靠傳統的刀劍弓矢與裝備著先進燧發槍(鴉片戰爭時,歐洲雖然已經開始普及用雷汞擊發發射葯的擊發槍,但是鴉片戰爭中英軍用的仍然是老式的燧發槍。)的外國侵略者戰斗。[2]
宋應星的《天工開物》中說:「凡錘鳥銃,先以鐵挺一條大如箸者為冷骨,裹紅鐵錘成。先為三接,介面熾紅,竭力撞合。合以後以四棱鋼錐如箸大者,透轉其中,使極光凈,則發葯無阻滯。」這就是延用了數百年的鳥銃製作工藝,雖然在中國火銃的點火技術經過了幾次改良,但是傳統銃體的製造工藝一直到晚清洋務運動興起時才被徹底拋棄,從第一支火繩槍起到二次大戰的數百年中一直採用,可謂淵源流長;明代早期採用鉚接,因製造不便,後期採用兩段銅箍固定,雖然清洗不便,卻縮短了鳥銃的製作時間,清代學習土耳其的方法,固定銃管用細繩子扎,在一支銃上分成幾段紮上一種牢固的細棉繩,在清洗銃管時只要解開繩子就能取下銃管,只是繩子容易被射擊後熾熱的銃管烙斷
西式火槍
16世紀,紐倫堡出現了第一枝燧發槍---轉輪槍。這對騎兵來說應該是一個具有歷史意義的一刻,從此騎兵的作戰方法便開始發生重大變化。隨著燧發槍的誕生,騎兵終於擁有了能夠在飛馳的馬背上射擊的火器。最先大量列裝轉輪槍的騎兵是德國的僱傭軍---黑衫騎士。他們以戰爭為業。職業敏感性使他們很快認識到轉輪槍的價值。他們幾乎都配備有多把轉輪槍,少則四五把,多則七八把,儼然身背一座火葯庫。
在裝備火槍的騎兵中必須一提的是龍騎兵。這個兵種最早出現要追溯到1552~1559年的義大利戰爭。法國人佔領了皮特蒙德。為了對付隨時可能在背後出現的西班牙人,當時的法軍元帥命令他的火槍手跨上馬背,於是就組建了世界上最早的龍騎兵。至於龍騎兵這個詞的來歷,則有兩種說法:較流行的一種認為,當時該兵種使用的隊旗上畫了一頭火龍,這是從加洛林時代開始的傳統,龍騎兵由此得名;另一種認為,當時他們使用的短身管燧發槍被稱為火龍,龍騎兵來自這個典故。17世紀上半期時,龍騎兵的裝束與步行火槍手相差無幾,只是把鞋襪換成了靴子馬刺而已。
1543年,葡萄牙人把扳機擊發式火繩槍傳到了日本,這種火槍是滑膛槍,前膛裝葯,有效射擊距離50至80公尺。由於士兵在進行前膛裝葯,准備射擊時,須分成六個步驟,相當繁瑣,既費時又不能採取隱蔽的姿式,槍管口徑過大,槍身長且重,射距短,射擊精度差,士兵在立姿舉槍射擊時,有時還須用一個支撐桿把槍托起來,因此,還不是十分理想的火槍,但是,它畢竟是一種威力強大的新式武器。
1640年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曾有一支威震天下的克倫威爾「鐵騎軍」。它是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生力軍。騎兵們身著輕便的盔甲,使用單面開刃的長劍,有時用傳統的戰斧,裝備手槍,偶爾有軍官扛著一桿長長的馬槍。在單打獨斗中,這些人也許不是正規騎士的對手,但作為一個整體卻行動得更有效率。
歐洲外還有一支至今仍名聲顯赫的隊伍是美國的王牌騎兵第1師。它是美國陸軍部隊中歷史最為悠久的部隊之一。兇猛剽悍、作戰能力很強的騎兵第1師歷史上曾參加過二戰、朝鮮戰爭、越南戰爭以及海灣戰爭的重大行動。雖然其裝備不再是火槍和馬刀,但「騎兵師」的名稱卻一直被保留了下來。
蒙古滅金後,把兵鋒指向南宋,面對蒙古的軍事侵略,為了加強防禦力量,採用北宋以來的各種火器,並積極研製新型火器。於開慶元年(1259年)創造了突火槍這一先進武器。突火槍的出現得益於當時軍事戰爭的需要。
突火槍是世界上第一種發射子彈的槍械,已接近後來的槍炮,它的誕生是兵器史上的一大進步。被公認為近代槍炮的鼻祖。
到元代中期,火器製作者用金屬替代竹筒,創制出火銃,並用於作戰中。
蒙古人的西征,把恐怖和殘殺從東亞一直帶到西亞,直至地中海岸;但征伐所帶來的不僅是鮮血,與此同時,中國的先進技術也被帶到了西方。必定在歐洲人開始使用火器之前,阿拉伯人就發明了馬達法(Mardafa)。
阿拉伯人從蒙古人那裡學到了火葯和火器的製造及使用方法,很快,這些技術就通過十字軍的「交流」、同時也通過北非的阿拉伯人帶到了西班牙(那時在伊比利亞半島上摩爾人的王朝和基督徒正處於長期戰爭之中)。當歐洲的基督徒通過這些「交流」也掌握了火器。
此後西方火炮就要把中國同類遠遠拋在身後了。
十四世紀初出現最原始的步槍一火門槍。一個簡單的鐵管,內裝火葯和球形彈丸,從火門點燃火葯來發射彈丸。
十五世紀改進了用手拿火繩點燃發射葯的方法,出現了將引火繩固定扳機一端,射手扣動扳機另端使火繩靠近點火孔點燃發射葯的火繩槍。
十六世紀初義大利人芬奇發明轉輪式發火機構,依靠轉動的鋼輪表面細齒摩擦燧石產生火花點燃火葯;1525年又發明了撞擊式打火槍,是用擊錐夾口內的隧石打擊火葯室蓋上方的打火板,打出火花點燃引火葯。至十七世紀末隨著撞擊式擊火機構不斷完善,打火槍已得到普遍地使用。
回過頭來看中華軍火:
明朝最負盛名的弗朗機炮,一種出現於1370年的後膛炮,分為子銃和母銃兩個部分,子銃預先裝填彈葯,需發射時填入母銃腔室後點火。它並非一體成形鑄造,威力和射程有限,傳入中國時已逐漸為歐洲人棄用。
而再過兩個世紀,東西方兩個世界就將帶著各自的軍火在戰場上兵戎相見,並以其慘烈的戰果,引發魯迅和無數中國文人的爆竹之嘆。
寫到這里,我不禁想:各種槍械的發明,都是有其歷史背景,不是憑空冒出來的。每一個發明,總是要經過有人改良運用.再偉大的發明發現,也要有工業生產的背景和其他相關技術的配合。化工,冶金,財力,國際局勢等。如果不是歐洲在十九世紀末紛爭不己,槍械技術的發展也不會一日千里。如果不是各國在世界各地巧取豪奪,也不會有那麼巨大的軍火需求。
所謂戰爭藝術就完全變成了各國工業生產力和技術的比拼了,軍事領域的進步隨著技術革命一起飛速發展,令人眼花繚亂,直到現在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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