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英國皇室貴族的生活包括那些
包括騎馬,生為貴族肯定是要會騎馬的。還有喝下午茶(沒有一位貴族不喝下午茶的)。各種晚會、社交場合、聽音樂會、購物、訪問外國、接見某某大臣。還要和坎伯雷大主教搞好關系,逢節慶日檢閱士兵。 英國還是一個基督教國家,所以履行自己的宗教責任也很重要。
⑵ 英國爵位有什麼特殊待遇
英國王室爵位是英國貴族制度中的級別,和古代做官的分幾品一樣的意思。
與歐洲大陸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蘭西等國貴族相比較,英國貴族集團的特點之一,是人數較少,長期以來,貴族稱號以及相應的財產權和政治特權只是由爵位領有者本人所擁有,其家屬雖為貴族家庭成員,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
(2)英國貴族有什麼義務擴展閱讀
英國爵位
1、某要人一旦獲得一種爵位,並非固定不變,若新獲顯赫軍功、政績卓著或受到國王格外寵愛,可以晉升更高級的爵位,或兼領新爵位,除此之外,貴族聯姻也是獲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機會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為社會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擁有貴族身份和家產者以及其長系繼承人總能輕易得到愛慕者和求婚者。
2、例如蘭開斯特王朝的興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擁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親布里奇從娘家帶來,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孫女,她除擁有蘭開斯特公國外,還擁有德比、林肯和萊斯特的伯爵領地,英國5級貴族大致定型於13—15世紀,它與中國周初的5級貴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時刻一次建立起來的,而是在漫長的歲月里逐漸形成,最終成為定製的。
3、14世紀初,在5級貴族之上的王室貴族中,還出現了一個頗為獨特的、專為王儲所佔有的稱號「威爾士親王」,該稱呼最早為一度統一過全國的威爾士王子利維倫製造出的名號,1282年,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一世率領大軍與艦隊攻打威爾士,利維倫死於非命,兩年後,威爾士合並於英格蘭,愛德華在1301年把威爾士親王之頭銜加給不列顛王位的繼承者。
4、現在按照英國傳統,女王(或國王)可以根據內閣首相的提議,將某種貴族爵位授予某人,但受封的人數是有限的,每年大約在20名以內。
⑶ 英國宮廷(貴族)禮儀
英國貴族禮儀
中世紀時期貴族禮儀基本是法國人和法國宮廷倡導,並為其他各個宮廷所普遍效仿的。
貴族無論是敵是友,在見面時候必須相互致意,男子(如果不穿全身鎧甲)規定為左手扶右胸,右手脫帽,身體稍微前躬同時點頭。女子規定為雙腿略微曲膝同時兩手稍提裙擺兩側,點頭致意。雙方如若在馬背上,男子禮節不變,女子只需點頭。
男子如若全身鎧甲,只要未上馬就必須脫帽、左手按右胸同時點頭致意(不必躬身,因為中世紀全身重型鎧甲胸與腰是一體的,不可能讓你彎下腰去)。如若在馬上,不必脫帽也不必按胸,只點頭即可。另外騎馬的男貴族遇見站著的貴族,如果對方是比自己爵位高或者是女性,男性貴族只要未著鎧甲就必須下馬行禮。如果騎馬人穿著鎧甲,只需點頭致敬即可。
所有情況下行禮時,武器尖頭必須指向地面,(出鞘的刀劍可以不放歸鞘內但必須尖端向地),有帶弓箭者則必須將箭放歸箭盒內、右手挽弓才能行禮。
當時禮節還不允許吻女士的手。貴族晉見國王和王後禮儀中才有吻手:貴族單膝跪下,低頭吻國王、王後的手錶示崇敬。國王和一般貴族見到負責本國教務的紅衣主教時也吻手:他們躬身吻主教左手中指佩帶的表示主教身份的大寶石戒指(這種戒指每個主教都有,為教廷欽賜)
中世紀吃飯時候必須主人先入坐,客人才能入坐,主人有義務提議喝第一杯酒,第一杯酒之後,主客就可以相互敬酒了.中世紀客人和主人都不允許身穿全套鎧甲入席,鐵手套、上臂甲、前臂甲和前後胸甲以及頭盔都不可以穿著進入飯廳,因為這樣的穿戴明顯表示自己在防備周圍有暗殺,是一種對他人名譽公然的冒犯。不過武器是可以帶的。胃口越好,主人越認為舉辦的宴會獲得了成功。邊吃邊說和邊喝邊說都是允許的(17世紀之後就漸漸認為是不禮貌的),敬一次酒雙方必須乾杯到底,沒有現在稍微抿一口的說法。吃飯過程中可以賓主雙方歌唱,但禁止大聲喧嘩,如果有吵架鬧事現象,不論責任在誰,客人應當立即退席。用餐完畢,客人必須用語言向主人表示感謝款待,退席時候客人行本人在上一段提到的全套禮節致敬。
教堂禮拜彌撒時,按宮廷地位和爵位尊卑順序進入教堂,地位爵位相同的話,則男士要比女士優先,年長者比年輕者優先。聽完彌撒,男士有義務為任何女士捧聖水,出門順序仍按爵位和年齡順序排列,但地位和爵位相同時,女士優先。
與他人的任何爭執都可以請自己的好朋友向對方要求圓滿解釋,如對方拒絕提供解釋或解釋讓你不滿意,則你可以提議決斗;對方此時如果意識到錯誤,可以主動公開承認錯誤,決斗就此取消;對方如果不打算認錯,則必須參加決斗。埋伏在路邊暗殺對方是不允許和不光彩的。只有貴族和教士兩個階層有權利提出決斗,貴族和教士不能向比騎士低的階層提出決斗(候補騎士、商人、農民、工匠、市民、無爵位的小地主都是這樣的階層),貴族也不能主動向教士提出決斗,只有教士向貴族提議決斗(這樣的情況下,教士方面會派十字軍里的騎士代表教士參加決斗)。
決斗雙方必須使用同樣武器,這樣作為決斗應戰方,對方有決定使用何種武器的權利。決斗時只要一方已經無力戰斗或主動放棄抵抗,另一方就可宣布獲勝。因為決斗一般關系著自己家門的名譽,所以敗方常常明知無力戰斗也會硬撐,直到戰死。
⑷ 英國王室貴族,是如何保護孩子們的隱私的呢
出行要避開獵奇者,知道天氣狀況、駕車技術嫻熟;保姆也得嘴巴嚴實,不隨便透露王室生活的細節等等。
含著金湯匙出生的王室孩子。在外人看來生活優裕,其實也有難言的煩惱。對安全考慮,英國王位繼承者通常都「分開旅行」。當年伊麗莎白二世年少時,父母出訪她們就不能隨行。她們白天在宮里學習,晚上彈鋼琴時,才有時間和父母一起玩耍。隨著社會發展王室的神秘感漸漸浮出水面,到了喬治王子一代,威廉王子夫婦可以和兒子乘坐同一架飛機出行。
皇室的許多禁令在外人看來無法理解,其實這是英國傳承的文化。貴族孩子並不是嬌生慣養,生活富貴優裕而是從小就給孩子培養的是一種榮譽和責任。
⑸ 英國貴族繼承法
1701年英國王位繼承法 (一七OO年制訂,一七O一年公布)
第一條 當今國王無嗣,死後其王位由安妮公主(Anne)繼承,安妮公主無嗣,死後其王位由國王詹姆士一世的孫女、已故波希米王後的女兒、漢諾威選侯索菲亞公主及其信仰新教的後裔繼承。
當今國王陛下及丹麥安娜公主都無後嗣時,英格蘭、法蘭西、愛爾蘭領土以及所屬自治領的王位與尊號,由已故國王詹姆士一世的孫女、已故波希米王後伊麗莎白公主的女兒、漢諾威選侯索菲亞公主繼承。當今國王陛下及丹麥安娜公主死後,如果都無後嗣,英格蘭、法蘭西、愛爾蘭領土以及所屬自治領的王位、王政、以及英國君主所享有的一切榮譽、稱號、皇權、特權、權力與權威等,都應歸屬於該索菲亞公主及其信仰新教的後裔。貴族院議員及平民院議員本身及其後代,應當以全國人民的名義,在當今國王陛下公主殿下和安娜死後並且無後嗣時,按照本法關於王位繼承的限制規定,堅決擁護和保衛索菲亞公主及其信仰新教的後裔,並竭力以生命和財產對任何企圖反對者加以擯斥。
第二條 按照本法可以繼承王位、堅持同羅馬教會交往者,按照威廉國王和瑪麗女王第一年的法令第六章的規定,均無資格按前舉法令宣誓加冕。
凡按照本法的限制規定可以繼承王位者,若現在或將來同羅馬教廷或者教會和好,或者保持交往,或者信奉羅馬天主教或者與羅馬天主教徒結婚,都應按照前舉法令所規定和確認的情形,喪失繼承的資格。
凡依照本法而即王位的國王和女王,都應在加冕時,按照當今國王和已故瑪麗女王統治第一年所制定的國會法令(稱為加冕宣誓法),舉行宣誓儀式,並且應當依照該項法令所定的手續和方式,簽署並朗誦其中所規定的誓詞。
第三條 關於保障這些領地的宗教、法律和自由的更詳明的規定。
當今國王和丹麥安娜公主死後且無後嗣時,為保障我們的宗教、法律和自由,制訂更詳明的規定是必要的和必不可少的。這應當由國王陛下商得貴族院和平民院議員的同意,以國王的權力加以規定。
此後凡登上王位的人,都應同法律規定的英國教會交往。
此後本國王位與尊號歸屬於非英格蘭王國的人的時候,如果未經國會同意,本國國民不負防禦不屬於英國的領土而從事戰爭的義務。
本法的限制規定發生效力後,凡生於英格蘭、蘇格蘭或愛爾蘭所屬自治領或領土之外的人(包括入籍的在內,但父母是英國人的除外),不得擔任樞密院顧問官或者國會兩院的議員,也不得擔任文武官職,他本人或者他所信託的人不得享有國王賜予的土地或者世襲財產。
對國會平民院提出的彈劾,不得憑恃英王赦免進行抗辯。
第四條 本國法律和法令的確認。
鑒於英國法律是英國人民與生俱來的權利,因此,凡得登上英國王位的國王和女王,都應依照英國法律的規定管理政務,他們所屬官吏和大臣也都應按照同樣的法律為國王效力。
因此,貴族院和平民院議員謹再作如下的請求:一切保障國教及人民權利和自由的法律和法令以及現行的其他法律和法令,得予批准和確認,並由國王陛下商得貴族院和平民院議員的同意,以他的權力加以批准和確認。
英國王位的繼承是根據長子繼承權來決定的,即王位應先由現任君主的長子繼承,然後才依次序輪到其他兒子,最後才輪到女兒。但是根據法律,英國王位的繼承不是自動的,1701年通過的《王位繼承法》(Act of Settlement)規定,王位應該傳給漢諾威選帝侯夫人索菲亞(Electress Sophia of Hanover)的有血緣關系的後代,而且繼承者不得是天主教徒,也不得嫁娶一名天主教徒。一些人認為該規定與英國其他法律中禁止宗教歧視的條款有沖突。不過實際上,絕大多數有資格繼承王位的人都是基督教新教徒,而且在公開場合都大多宣稱自己是聖公會成員。
此外該法案還規定,王位的繼承是由議會來決定的,而非君主本人。
王位繼承順序
這里列出了有資格繼承王位的前15人
目前的君主:伊麗莎白二世女王陛下
1.威爾士親王查爾斯王儲殿下(伊麗莎白二世的長子)
2.威廉王子殿下(查爾斯王儲的長子)
3.亨利王子殿下(又名哈利王子,查爾斯王儲的次子)
4.約克公爵殿下(又名安德魯王子,伊麗莎白二世的第二個兒子)
5.比阿特麗斯公主殿下(約克公爵的長女)
6.歐吉妮公主殿下(約克公爵的次女)
7.威塞克斯伯爵殿下(又名愛德華王子,伊麗莎白二世的第三個兒子)
8.路易斯公主殿下(又名路易斯·溫莎,威塞克斯伯爵的女兒)
9.王家長公主殿下(又名安妮公主,伊麗莎白二世的女兒)
10.彼得·菲利浦斯(安妮公主的長子)
11.扎拉·菲利浦斯(安妮公主的女兒)
12.林萊子爵(喬治六世的孫子、瑪格麗特公主的兒子)
13.查爾斯·阿姆斯特朗-瓊斯(林萊子爵的兒子)
14.瑪格麗特·阿姆斯特朗-瓊斯(林萊子爵的女兒)
15.薩拉·切多(喬治六世的孫女、瑪格麗特公主的女兒)
由於歐洲各國王室通婚的結果,一些歐洲國家的君主和王族也有權繼承英國王位。挪威國王哈拉爾五世是英國王位的第60位順序繼承人,瑞典國王卡爾十六世·古斯塔夫排在第182位,丹麥女王瑪格麗特二世排在第208位,荷蘭女王貝婭特麗克絲排在第806位。作為希臘-丹麥王族的後代和維多利亞女王的重曾孫,愛丁堡公爵菲利普親王排在第490位。
⑹ 英國皇室享有什麼樣的待遇
1、年金:執行公務的王室成員每年有資格領取一筆年金(相當於工資) 價值連城的皇冠。愛丁堡公爵:35萬9千英鎊;約克公爵:24萬9千英鎊;肯特公爵夫婦:23萬6千英鎊;安妮公主:22萬8千英鎊;亞歷山德拉公主:22萬5千英鎊;格羅斯特公爵夫婦:17萬5千英鎊;埃塞克斯伯爵夫婦:14萬1千英鎊;
2、稅收:1993年起,女王同意為所得和資金收益付稅,同時宣布以後只有女王,菲利普親王,太後會收取王室專款。
然而,其王室成員並沒停止支取王室專款,他們支取後,女王會返還相同數量到國庫。這只是一個掩蓋停止付款後管理和立法上難題的折中辦法,但女王每年因此少繳納53萬6千所得稅,這些稅會從她應付的所得稅中扣除;
3、皇室的主要特權包括授予榮譽、享有國家俸祿、免除部分稅務等。英國人跟中國人不一樣,因為大家的生活水準普遍比較高,因此一向不那麼容易激動,這也是紳士風度的基礎——衣食無憂——所謂:倉廩實而知榮辱;
4、英國長期保留貴族特權,老百姓早就習慣了。所謂「人生而平等」、「天賦人權」這種啟蒙思想最深入人心的是美國和法國,而英國所受影響較小。歐洲又不只有英國是君主制,西班牙、瑞典等多個歐洲國家都採用君主立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