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英國國家制度的突出特點
1、 傳統向現代漸進發展
英國是一個十分注重歷史傳統的國家,它的政府體制是資產階級與封建貴族妥協的產物,是通過不斷的改良和漸進的過程建立起來的。
英國資產階級政府體制在形成的歷史過程中最大的特點就是在舊體制上建立新體制,並在新舊體制並存的過程中,把舊體制的權力逐步轉移到新體制手中,不斷向現代體制的方向演變。對於無法廢除的舊體制,英國又十分注意保持在它們在法律上的地位,使它們在新制度中仍能發揮某些特殊的作用。由此,傳統和現代兩種因素在矛盾、妥協以及相互利用中共同促進了英國政治的發展。
在上述幾大政治主體中,英王、議會貴族院的保留就屬於對傳統繼承,而平民院、內閣、政黨則是隨著資產階級力量的不斷壯大而逐漸發展起來的現代力量。而政治實權正逐漸由前者轉移到後者。以立法權為例,歷史上,英國資產階級取得了議會立法權後,仍然保持「國王在議會中」,允許代表貴族制的上議院和代表共和制的下議院並存。而在以後的發展過程中,立法權逐步從國王手中轉到上議院,使國王成為「虛位君主」,爾後再從上議院轉到下議院,使上院成為退休政界人物的養老院。時至今日,立法權又從下院轉到政府內閣手中。
B. 概括英國政治制度演變的特點 史實加以說明
英國的政治制度是典型的君主立憲制,其主要特點是「議會至上」、以內閣為權力核心、君主虛位、政黨組織嚴密.首先,英國實行議會民主制,體現「議會至上」的原則.議會至上,即立法權在三權中居於核心地位,行政和司法機關都是立法機關的一個部分,行政權和司法權實際是立法權的派生,三者互有重疊.議會由英王、上院和下院組成,其中上院是貴族院,是主要西方國家中唯一以貴族政治為基礎的政治機構.[1]在司法權與立法權關繫上,議會上院是英國最高法院,具有除蘇格蘭刑事案件外其他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上訴管轄權;大法官是上院議長也就是最高法院院長,同時還是內閣和執政黨成員.政黨獲得權力的主要途徑就是贏得議會選舉的勝利,即獲得下院即眾議院議席的多數,同時一般由獲得下院相對多數的黨領銜組建內閣,並由該黨的領袖出任政府首腦.其次,實行內閣制,作為「議會至上」原則在行政權與立法權關繫上的制度體現.即國家的權力體系以內閣為核心,內閣擁有國家的最高行政權力.英國內閣由英王授權在下院中獲多數席位政黨的領袖組建,成員必須是議員.內閣對下院多數負責,若下院通過對其不信任案,內閣要麼辭職,要麼提請英王解散下院重新大選.下院中獲得次多數席位的政黨成為反對黨,受法律保護,平時組成「影子內閣」,對執政黨進行監督.內閣不僅擁有行政權力,而且具有立法建議權,由執政黨所控制的議會多數保證立法的通過.
C. 英國君主立憲制有什麼特點和作用
英國君主立憲制的特點:君主處於統而不治的地位。
君主名義上是世襲國家元首、聯合王國武裝部隊總司令和英國國教的世襲領袖。就法律地位而言,君主可以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級法官和各屬地的總督,擁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議會,批准和公布法律,統帥軍隊、宣戰和媾和等權力。實際上處於統而不治的地位。
議會成為國家權力中心議會君主制政體的權力重心在議會,議會擁有立法權、財政權和對行政的監督權。表面上,議會通過的法案要經過國王批准,實際上這只是一種形式。
英國君主立憲制的作用:為英國資本主義的迅速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把政治斗爭規定在一個相對有序的狀態中,避免了不必要的暴力沖突;為世界上很多國家樹立了君主立憲制的模式。
(3)英國體制特點是什麼擴展閱讀:
議會的財政權由下院行使,實際上議會對財政起不了監督作用,財政大權為內閣一手把持。
議會對行政的監督權可通過多種方式進行。議員有權對政府大臣的工作提出質詢;有權對政府的政策進行辯論;批准或否決政府締結的條約。最後,議會有權對政府提出不信任案,這是對政府監督的最重要手段。在如果不信任案通過,根據責任內閣制的原則,內閣必須辭職,或提請國王解散下院,提前大選。
議會君主制所確定的議會至上原則,在19世紀中期確曾一度成為政治生活的現實。從19世紀末葉以來,隨英國政治制度漸趨保守,議會在國家機構中的實際地位和作用下降。國家權力的重心逐漸轉移到內閣和首相手中。
D. 光榮革命後英國逐漸建立的政治體制的特點
光榮革命後英國逐漸建立的政治體制的特點:資產階級統治下的君主立憲。
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實務事實上的共和主義或民主主義理想。可分為二元制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君主雖然是國家的元首,但君主的權利與產生的方式,會依各個國家的制度而不同;縱使是同一個國家,往往在不同時期,君主的產生方式與權利范圍也各不相同。
(4)英國體制特點是什麼擴展閱讀:
影響:
1、對英國走上資本主義道路提供了基礎;
2、有利於資本主義的發展;
3、開啟了資產階級革命的時代;
4、成為了世界近代史的開端。
光榮革命政變實質上是資產階級新貴族和部分大土地所有者之間所達成的政治妥協。政變之後,英國逐漸建立起君主立憲制。
E. 英國和美國的政治體制有什麼區別
英國的政治體制是議會制君主立憲制,美國的政治體制是總統共和制,區別如下:
一、概念不同
1、英國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簡稱議會君主制。其主要特點是議會不僅是國家的最高立法機關,而且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由議會選舉產生的政府首腦組織政府,是真正的國家權力中心。君主是象徵性的國家元首,其職責多是禮儀性的。
2、美國總統共和制
指國家最高權力由總統和議會按不同職能分別執掌和行使的一種政體形式。總統共和制下,總統和議會分別由選舉產生,任期限定,內閣由總統組織並對總統負責(又稱之為組閣),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與議會之間有權力制約關系。
總統共和制是指以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由總統直接領導政府,政府不對議會負責而對總統負責的國家政體形式。
二、實行國家不同
1、英國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英國是最早實行議會君主制的國家。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實行這一政體的國家除英國外,還有西班牙、荷蘭、盧森堡、比利時、瑞典、摩納哥、安道爾、挪威、日本、丹麥、馬來西亞、柬埔寨等。
2、美國總統共和制
美國是世界上最早實行總統共和制的國家。目前美國、巴西、墨西哥、智利、菲律賓、埃及、剛果民主共和國、土耳其等國採用總統共和制。
三、特點不同
1、英國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君主交出所有的權力(有些國家的紀年由君主指定),首相是國家的主要行政首腦,其缺點在於國家內仍存在著特權階級,優點是不用戰爭就可實現憲政。
2、美國總統共和制
總統由全民選舉產生,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又是三軍總司令統率全國武裝力量,政府由總統組織和領導,對總統負責,不對議會負責。
實行比較嚴格的三權分立原則,議會和總統都由全民普選產生。議會與政府完全分立,政府成員不能兼任議員,也不能參與議會立法的討論和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