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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英國記者怎麼處罰

發布時間:2023-03-22 10:23:21

㈠ 英國7旬議員遭捅數刀身亡,犯罪嫌疑人將受到怎樣的懲罰

英國七旬議員被人連著數刀死亡的新聞引起了不少朋友們關注,在發生了這件事情之後,當地的有關部門也馬上介入其中,並且針對這件事情進行調查,隨後25歲的犯罪嫌疑人被當場抓獲,這也讓大家鬆了一口氣,那麼這一個犯罪嫌疑人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呢?

每一個人在平常生活中都是不可避免的,有可能會和其他人發生一些意見不統一的情況,那麼在面對這種情況的時候,保持理智的心態就顯得尤為重要了,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更好的和其他人進行溝通,並且解決問題,如果情緒比較激動的話,就容易做出一些極端的事情。

㈡ 宣武們英國籍男子猥褻最後怎麼處理

您好,該英國男子持有旅遊簽證,在中國境內犯罪,應當依照中國法律來處理。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六條則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公共猜扒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則處十升凱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般情況下,猥褻罪判刑在穗笑昌三年以下,強奸罪則在三年以上,該英國男子的行為適用於從重處罰的情形。

㈢ 在英國什麼情況會被警察帶去警局

和中國差不多,比如強奸詐騙姦淫擄掠等只要違法行為都會被帶去警局
【拓展資料】
比如強奸會被警察帶走據英國《每日郵報》27 道,英國倫敦警察局表示,一名在職警察被指控犯有強奸罪。這名28歲的警察亞當·扎曼(Adam Zaman)在當地時間27日被倫敦市警方起訴。這名被告當天下午在威斯敏斯特地方法院出庭。威斯敏斯特地方法院聽取了扎曼的證詞,他否認在倫敦一家豪華五星級酒店強奸了一名在酒吧遇見的女子。
倫敦警察局表示,這項指控涉及的是10月24日晚上發生在倫敦金融城的一起事件,當時扎曼不當值。他「極力否認」自己將受害者從倫敦東部羅姆福德的一家酒吧帶到利物浦街的一家豪華酒店,在那裡他被指控實施了強奸。檢察官稱,被告走近這名女子並說服她與他一起前往酒店時,該女子已酩酊大醉,無法表示同意。法庭獲悉,被告「濫用警察職權」,在多個場合,包括預訂酒店房間時,拿出了他的警察證。目前,這名被告已經被停職。
他的上級稱,「我知道公眾聽到一名在職警察被指控如此嚴重的罪行後會擔心。我們絕對有同樣的擔憂。當這一指控被報告給我們時,我們迅速採取了行動,並完全支持倫敦金融城警方繼續進行徹底調查。扎曼現在已經被起訴了,重要的是允許刑事訴訟繼續進行。任何言論或報道都不應危及訴訟程序的公正性。」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如果真的觸犯了法律,應該怎麼做?
外國人在英國觸犯了法律,將跟英國人一視同仁。不懂英國的法律,或者不懂這個國家的語言都不是辯護的理由。你現在英國,必須尊重英國的法律,違法者會受到跟本國人一樣的處罰。所以,現在反而在英國對華人和其他國家的犯罪者抓得更嚴了,而且一旦罪名成立,你還可能被吊銷你在英居留權並且遣送回國!

㈣ 圓明園被燒毀前樣貌如何英國記者拍攝照片流出,網友:人間仙境

數百年前的灰暗 歷史 ,是我們心中永遠都不願意回憶的往事,清政府的無能,慈禧掌權的揮霍無度,使得整個國家都被掏空,軍隊連抵禦外敵的資本和勇氣都沒有,西方國家軍隊僅用少於清軍幾倍的兵力就破開了國門,逼著慈禧逃到西安,緊接著各種戰役的失敗,開始簽訂各種不平等條約,割地賠款全都沒落下。

西方侵略者們勝利之後,開始在境內肆無忌憚的搜刮財富,最為著名的應燃差備該就是火燒圓明園事件了。我們都知道圓明園是咱們的魁寶,是相當具有代表性的建築物,其結合了西方和東方設計理念,同時還有各種價值極高的寶物作為點綴,使得圓明園就如同太陽般,綻放著耀眼的光芒。

前來 旅遊 的西方學者們,初次看到圓明園的時候,都感到無比的震撼,他們將這個地方記錄下來,然後帶回到自己的國家,告知更多的人,所以為何西方大軍會知道這個地方就是如此。後來英法以及八國聯軍的兩次的搜刮,使得這個地方變成殘垣斷壁,曾經的繁榮不復存在,那麼圓明園被毀前的樣子慶沖如何呢?

但內部的情況更令人大飽眼福,各類寶貝都非常有序的陳列在兩側,周圍還特意放置一些襯托的物品,映射出寶貝的華麗感皮毀,進去如同是進入藏寶庫般,要不是屬於官方所有,估計沒有人不心動,不過也不敢動手,要是被抓住的話,那就得人頭落地。面對如此眾多的寶物,難怪侵略者會這么眼紅。

在他們看來,毀掉圓明園就是毀掉精神信仰,同時也有一種炫耀的成分在內,假設換做任何一個朝代,要是有人敢這么做,他們必須得付出慘痛代價,但可惜清朝卻沒有說出這句話的勇氣,簡直令人很是痛心。當然凡事都得往好的方面去想,假設沒有這段 歷史 的話,可能會有現在的幸福生活嗎?幾率理論上來說,還是相對比較小的。

㈤ 去英國如果黑在那邊被抓到會有什麼處罰

黑在這邊?你是說簽證過期了滯留么?
我聽說是3000磅罰金,然後你要是能夠繼續留在這里(比如留學簽證),就可以在英國繼續申請簽證。要是沒有辦法繼續留下,就應該是遣送回國吧,或者送到大使館去,可能還會有什麼黑名單什麼的,以後再來可能很難了。

㈥ 澳大利亞反華分子跑去英國搞事,被捕!涉事人會被如何處罰

據相關的外國媒體報道,澳大利亞反華分子在英國被捕,而對於這件事情的涉事人帕夫盧 ,將會依據相關法律對他進行制裁和處罰。根據英國倫敦當地的警察稱帕夫盧 還在一封郵件里提到,要用炸彈來襲擊中國駐英大使館 ,並且在帕弗魯被警方抓捕時,還對著大使館做一些可疑的舉動和行為,而對此中國駐英大使館也曾證實收到過恐怖威脅的郵件。對於涉事人當地政府會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對其進行處罰。

帕夫盧 是非常激進的反華分子,他在眾多的場所發表了眾多反華的演講,可以說他這個人劣跡斑斑。

㈦ 英國刑事訴訟中的庭外處罰方式

繳納罰金。英國全稱是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刑事訴訟中的庭正宴擾外處舉旦罰方式就是不進行刑事追究,採取庭外和解祥櫻的方式,處罰方法就是繳納罰金,有受害者就給受害者,不存在事件受害者就直接繳納到國家。

㈧ 英國重大案件發生時間

開膛手傑克(Jack The Ripper)是1888年8月7日到11月9日間,於倫敦東區的白教堂(Whitechapel)一帶以殘忍手法連續殺害至少五名妓女的兇手代稱。犯案期間,兇手多次寫信至相關單位挑釁,卻始終未落入法網。其大膽的犯案手法,又經媒體一再渲染而引起當時英國社會的恐慌。至今他依然是歐美文化中最惡名昭彰的殺手之一。

雖然犯案期間距今已達百年之久,研究該案的書籍與相關研究也日漸增多。但因缺乏證據,兇手是誰卻是各說其詞、毫無交集,因而使案情更加撲朔迷離。可是開膛手傑克的身影卻透過媒體、搖滾樂、玩具等物品不斷出現在今日的大眾文化之中。

◆犯案過程

開膛手的犯案地點集中在倫敦東區(East End of London)白教堂(Whitechapel)附近。這里在當時是著名的移民集散地,遠從俄羅斯和東歐來的數萬移民定居在此。由於收入微薄,此處早已成為貧窮與犯罪的溫床,街頭上流落著無家可歸的流氓與拉客的娼妓。雖然蘇格蘭場於1829年就建立全市巡邏網,但薄弱的警力仍難以負擔每晚有數萬妓女出沒的東區治安。

白教堂連續兇殺案

疑似兇手寄發的第一份訊息"Dear Boss"1888年8月7日一具女屍被發現陳屍東區的白教堂,死者是中年妓女瑪莎·塔布連(Martha Tabram),身中三十九刀,其中九刀劃過咽喉。同年8月31日凌晨三點四十五分,另一位妓女瑪莉·安·尼古拉斯(Mary Ann Nichols)被發現死在白教堂附近的屯貨區(Bucks Row)里,時年43歲。她不但臉部被毆成瘀傷,部分門齒脫落,頸部還被割了兩刀。但最殘忍的是腹部被剖開,腸子被拖出來,女陰也遭利刃嚴重戳刺。

由於該教堂附近甚少發生兇殺案,這兩件案子和之前的幾件殺人案件受到社會大眾的注目,有些媒體甚至以「白教堂連續兇殺案」(the Whitechapel murders)稱之,認為是同一名兇手所為。這樣繪聲繪影的描述引起當地居民的恐慌,於是警方在此投入更多的便衣警探巡邏,當地居民也組織巡邏隊維持治安。如此使人們相信此類案件將不會重演。

開膛手傑克

沒想到8天後,也就是9月8日凌晨五點四十五分,一位居住在漢伯寧街(Hanbury Street)29號的老車夫於其廉價出租公寓的後方籬笆里發現一具女屍,死者是47歲的妓女安妮·查普曼(Annie Chapman)。她與前位死者同樣被割開喉嚨,並慘遭剖腹,腸子被甩到她的右肩上,部分子宮和腹部的肉被兇手割走。其頸部有明顯的勒痕,據說死前曾呼救,但未引起注意。由於這是兇手第一次在住宅附近犯案,時間還是接近清晨的5點以前,卻未發出任何引人注意的聲響,此案成為日後人稱開膛手的兇手所犯下最著名的案件。

9月27日,中央新聞社(Central News Agency)收到一封用紅墨水書寫,並蓋有指紋的信,署名「開膛手傑克」(Jack the Ripper)。信中以戲謔的態度表明自己就是殺死妓女的兇手,並聲稱被逮捕前還會繼續殺害更多妓女。由於這封信以「親愛的老闆」(Dear Boss)起頭,日後便以此稱呼兇手寄發的第一封信。

9月30日凌晨一點,一名馬車夫於住家附近發現伊麗莎白·史泰德(Elizabeth Stride)的屍體。不同於前兩位犧牲者,這位44歲的瑞典裔妓女雖被割喉,但未遭剖腹,而是死於左頸部動脈失血過多。由於犯罪手法不同,有人懷疑此案的兇手與前兩起開腸剖腹的兇案並無直接關系。

就在大批警力趕到伊麗莎白·史泰德陳屍處時,凌晨一點四十五分左右,46歲的妓女凱薩琳·艾道斯(Catherine Eddowes)被發現橫屍在主教廣場(Mitre Square)上。除了同樣被割喉剖腹,腸子甩到右胸外,她還被奪去部分子宮和腎臟。由於巡羅的員警聲稱一點半時這里並無異狀,因而研判死者是在一點半至一點四十五分之間被殺害,並被剖開腹部。兇手行凶手法之俐落,讓多數人認為他可能是專業的外科醫生。

凌晨三點,一位搜尋可疑嫌犯的警員在高斯頓街(Goulston Street)附近發現件沾滿血的衣物,經過鑒定是凱薩琳·艾道斯身穿圍裙的一部分。而在衣物掉落的附近高牆上,發現疑似兇手用粉筆寫下的一行文字:「猶太人不是甘於被怨恨的民族!」("The Juwes are not The men That Will be Blamed for nothing.",但另有刑警記得是"The Juwes are The men That Will not be Blamed for nothing.")。之後警察督察長湯瑪斯·阿諾德(Thomas Arnold )到現場巡視並觀看這句留言,因擔心該牆上塗鴉天亮後被路人看到,反而激起反猶太主義者的情緒,當場下令擦去。

最後一位受害者

隔天,也就是10月1日,中央新聞社又收到一封明信片,內文同樣以紅墨水寫成。信里,寫信者自稱是「調皮的傑克」(saucy Jacky),並提到他打算「隔天再干兩件事」——一般認為就是9月30日凌晨伊麗莎白·史泰德和凱薩琳·艾道斯這兩起命案。另外,寫信者提到打算割下死者的耳朵寄給警方,這與凱薩琳·艾道斯遺體外耳損毀的情形類似。最後,寫信者同樣留下「開膛手傑克」的屬名。而日後便以寫信者自稱的「調皮的傑克」("Saucy Jacky")稱呼該信件。

10月15日,一封寄給白教堂一帶的居民自發組成的白教堂警戒委員會(Whitechapel Vigilance Committee)信再度引起大家的注意。信里附半顆腎臟,並以黑色墨水書寫。寫信者聲稱「來自地獄」,並說這顆腎臟取自「某個女人」(一般認為就是凱薩琳·艾道斯)身上,其中半顆被他煎熟吃掉。不同於前面兩封信,這封信沒有任何署名,日後人們便以開頭的「來自地獄」("From Hell")為此信命名。比起前兩封信,一般認為此信由兇手親自書寫的可能性最大。

11月9日一位多塞街(Dorset Street)上的房東托他助手到瑪莉·珍·凱莉(Mary Jane Kelly)的房間收六個星期未繳的房租,卻從窗口發現這位25歲的年輕妓女慘死在床上:她全身赤裸,頸部有勒痕,胸部和腹部被剖開,臉部的耳鼻和乳房也被割掉,據信被兇手拿到旁邊的壁爐烤熟吃掉(但有人認為是被兇手割下帶走)。一位鄰居宣稱昨晚,即11月8日晚上八點半時仍看到凱莉活著(不過她對凱莉的長相描述不完全正確),另外有鄰居聲稱當天凌晨四點左右有聽到一聲凄慘的女性尖叫聲。但可以確定的是,屍體發現的前一天晚上10點,凱莉曾出現在酒吧里。

瑪莉·珍·凱莉命案後,開膛手傑克似乎消聲匿跡:倫敦未再出現類似的命案手法,媒體對命案的興趣也逐漸褪去。但警方動員大批人力卻遲遲無法偵破案件,飽受包括維多利亞女王在內的英國各界人士批評,進而導致警界高層的異動。1892年,警方宣布停止偵辦白教堂連續兇殺案。

◆開膛手書信

綜觀整個開膛手犯案期間,警方和報業收到千百封關於案情的信件。有些信出自全心全意提供訊息協助捉拿兇手的人士之手,但其中絕大多數被認為對案情毫無幫助而被忽略。

也許這數以百計的信中,較吸引人的是那些宣稱兇手親筆寫的信件。這些信中絕大部分被當作騙局。許多專家指出這些信里「沒有任何一封」是真的,但其中卻很可能包含兇手真跡。經過近代和現在的權威人士驗證,有三封信最引人注目:

·《「親愛的老闆」信》:日期是寫9月25日,郵戳日期是9月27日,收件者是中央新聞社(Central News Agency),9月29日被送往蘇格蘭場。剛開始這封信被認為是個騙局,但當愛道斯的遺體被發現有隻耳朵部分被割掉時,信中被應證的「割走女士們的耳朵」("clip the ladys ears off")引起人們的注意。警方於10月1日公布這封信,希望有人能認得信里的筆跡,但徒勞無功。「開膛手傑克」之名第一次出現在這封信中,並在信件被公布後獲得世界級的惡名,大部分的胡鬧信件都模仿該信的筆調。連續兇殺案結束後,警方宣稱該信是一名當地記者的騙局。

·《「調皮的傑克」明信片》:郵戳日期是1888年10月1日,收件者是中央新聞社(Central News Agency),內文筆跡類似《親愛的老闆信》。信中提到兩位受害者 (即史泰德和艾道斯)將死在彼此附近:「此時的兩件事」("double event this time.")。有爭議的是這封信在兇殺案公布前就寄出了,而且不像是具有此類犯罪知識的怪人所寫,雖然它在案發前24小時更早以前就被加上郵戳,且後面相當長的細節為當地居民與記者所知曉。之後警署宣稱已確認該信是由特定記者所寫,而這位記者也是《親愛的老闆信》的撰寫者。

·《「來自地獄」信》:又被稱作《盧斯科信》(Lusk letter)郵戳日期是10月15日,白教堂警戒委員會的喬治·盧斯科(George Lusk)於1888年10月16日收到。盧斯科打開信件附送的小盒子時,發現裡面有半顆腎臟,不久將其保存在「酒之靈魂」(乙醇)的醫生說這是人類的腎臟。艾道斯其中一顆腎臟被兇手取走,而這位醫生認為寄給盧斯科的腎臟「貌似凱撒林·艾道斯被取走的那顆」,雖然他的發現十分不可靠[1]。該信的作者宣稱已經「煎熟並吃掉」另外半顆腎臟。關於這顆腎臟的說法不太一致:有人堅稱這是艾道斯的,但其他人認為這只是個「恐怖的惡作劇,而且僅僅如此。」

有些地方會列出另一封信,即日期是寫1888年9月17日,被認為是第一封使用開膛手傑克這名號的訊息。專家們相信這是封20世紀才被放入警方檔案,距離開膛手犯案時代已十分久遠的的現代贗品。他們察覺到這封信既無警印鑒以核對收件日期,也沒有早期調查員檢查過其是否是潛在證據。另外沒有任一當時的警察檔案曾提過該信,而且部分看過的人宣稱這封信是用圓珠筆書寫,而這要到開膛手傑克犯案後50多年後才被發明。

◆受害者

已確定的受害者都是中下階層的妓女,且除了瑪莉·珍·凱莉外,皆年趨中年卻無固定居。受害者都在隱密或半隱密的地方被殺,死前大多呈現酒醉狀態。死者的遺體顯示受害者喉嚨被割開,死後腹部往往被剖開,部分受害者甚至外陰被兇手切下。現在很多人相信受害者開始就被扼死,以防她們求救。一些屍體的內臟被取出,而根據屍體上的傷口,凶器被認為是如手術刀般銳利的刀,因此推斷兇手有相當程度的外科和醫學技巧,其職業可能是醫生或屠夫。

▲瑪莉·安·尼古拉斯

閨名瑪莉·安·沃克,綽號「波莉」。1845年8月26日出生,1888年8月31日星期五被殺。

▲安妮·查普曼

閨名愛莉莎·安·史密斯,綽號「黑安妮」。1841年9月出生,1888年9月8日星期六被殺。

▲伊麗莎白·史泰德

閨名伊麗莎白·古斯塔斯多特,綽號「長麗茲」。1843年11月27日生於瑞典,1888年10月30日星期六被殺。

▲凱撒琳·艾道斯

曾化名「凱特·康微」和「瑪莉·安·凱莉」,皆出自於以習慣法婚姻結為連理的丈夫湯瑪斯·康微和約翰·凱利。1842年4月14日出生,1888年9月30日星期日被殺。

▲瑪莉·珍·凱莉

到巴黎旅行後自稱「瑪莉·珍娜特·凱莉」,綽號「姜」。據稱1863年生於愛爾蘭蒙斯特的利麥立克或利麥立克郡一帶,1888年11月9日星期五被殺。

可能的受害者

當時其他遭到類似手法攻擊或殺害的受害者們羅列於下表中。這些受害者的資料十分有限,其中包括:

▲「費小仙」("Fairy Fay")

這是1887年12月26日一起無名兇殺案的死者綽號。死因被認定是「一根尖頭柱貫穿她的腹部」,一般認為「費小仙」是媒體一項與艾瑪·史密斯兇案(見下方)有關的烏龍產物:他們把艾瑪的朋友在艾瑪遭受攻擊後,提到艾瑪在兇案前一年耶誕節也受到攻擊一事誤認為另外一樁兇案。「費小仙」一詞直到艾瑪·史密斯兇案後多年才出現,且似乎出自著名歌曲《波莉多利都朵》(Polly Wolly Doodle)的歌詞:「好好享受吧,我的費小仙」(Fare thee well my fairy fay),現在並無任何證據顯示有這位受害者確實存在。在兇案發生地的紀錄里也顯示當時附近沒有位女性姓「費」。

▲安妮·密爾沃(Annie Millwood)

大約生於1850年,據聞是1888年2月25日一次攻擊事件的受害者,這次攻擊造成她「腿部與下半身有多處刺傷」而住院治療。之後她順利出院卻於1888年3月31日去世,死因很可能是某種自然因素。

▲艾達·威爾森(Ada Wilson)

據聞是1888年3月28日一次攻擊事件的受害者。她的頸部連中兩刀,但卻劫後餘生。

▲艾瑪·伊麗莎白·史密斯(Emma Elizabeth Smith)

大約生於1843年。1888年4月3日她遭到攻擊,一把鈍器貫入其陰道,造成會陰破裂。受到攻擊後她設法帶傷走回自己的租屋,回去後朋友們送她到醫院,在此她告訴警方其遭到兩三人圍攻,其中一人未成年。之後陷入昏迷,直到1888年4月5日去世。

▲瑪莎·塔布連(Martha Tabram)

閨名瑪莎·懷特,有時本名因拼錯寫成瑪莎·塔布蘭(Martha Tabran)。生於1849年5月10日,1888年8月7日被殺,身中三十九刀。基於某些不完整的理由,如缺乏犯案證據和行凶動機、地理和時間上近乎接近以及標準的攻擊方式,塔布連最常被認為是開膛手刀下另一位受害人,但兩者最大的不同在於犯罪手法(穿刺,而非勒斃或割喉)。不過現在大家也接受兇手會改變犯罪手法,甚至戲劇性的變化。

▲「白廳之謎」("The Whitehall Mystery")

這詞指的是1888年10月2日白廳街(Whitehall)上新倫敦警察隊總部大樓地下室發現的無頭女屍。原本屬於這具屍體的一隻手臂在泰晤士河畔的皮米里科(Pimlico)被發現,另外一條腿被肢解後埋在屍體發現處底下,剩下的一手一腳則未找到,而死者的身分始終無法辨識。

▲安妮·法爾(Annie Farmer)

生於1848年,據聞是1888年11月21日一起攻擊事件的受害者。這次攻擊中她頸部被割開,鮮血直流以致差點喪命。幸好傷口不深,而這顯然是因凶器為鈍刀。警方懷疑這傷口純為自殘,故不久停止偵辦這宗案件。

▲蘿絲·米雷(Rose Mylett)

真名可能是凱撒琳·米雷,但又名伊麗莎白·「酒鬼麗茲」·戴維斯、「秀麗」艾莉絲或「克拉拉」。生於1862年,死於1888年11月20日。據聞她被「緊緊纏在脖子上的繩索」勒死,雖然有些調查員相信她是爛醉如泥時不小心被自己穿著的衣領勒住而窒息。

▲伊麗莎白·傑克生(Elizabeth Jackson)

一名妓女,1889年5月31日至6月25日其部分遺體自泰晤士河中陸續打撈出來。據聞這些屍塊是根據她失蹤前已有的傷痕辨識出來,顯然她死於兇殺案。

▲艾麗絲·麥坎錫(Alice McKenzie)

綽號「陶煙管」艾麗絲,並使用化名艾麗絲·布萊恩做為。她大約生於1849年並死於1888年7月17日。據聞死因是「頸動脈斷裂」但身上被發現另有數起小處瘀傷。

▲「賓奇街兇案」("The Pinchin Street Murder")

這是指1889年9月10日被發現的無頭屍,除了雙手未被割斷外,其情況類似「白廳之謎」。一份當時無法確認的推測認為屍體的確切身分是莉迪亞·哈特(Lydia Hart),即一名失蹤妓女。「賓奇街兇案」和「白廳之謎」常被認為是同一連環殺手所為,「他」因而被稱為「無頭屍殺手」或「無頭屍兇手」。然而開膛手傑克與「無頭屍殺手」是否為同一人或毫無關聯的兩者(但很可能在同一地區活動)已成為長久以來開膛手研究者爭辯不休的話題。另外,伊麗莎白·傑克生也被認為可能是「無頭屍殺手」刀下的另一位受害者。

▲法蘭西絲·寇爾(Frances Coles)

又名法蘭西絲·寇爾曼、法蘭西絲·哈金斯或綽號「橘發尼爾」。生於1865年,死於1891年2月13日。她後腦杓上的小塊傷口顯示曾被狠狠摔在地面,且喉嚨被割開。然而遺體上找不到其他肢解痕跡。

▲凱莉·布朗(Carrie Brown)

綽號「莎士比亞」,乃出自她酒醉時背誦莎士比亞十四行詩的習慣。大約1835年生於美國紐約州紐約市的曼哈頓,1891年4月24日遇害。她被衣料悶死且隨後被利刀肢解。其遺體上發現外陰部有大撕裂傷,背部和腿部有輕微的割痕。雖然她的卵巢在床上被找到,但沒有任何器官被奪走,這是否為兇手故布疑陣則不得而知。當時,這宗兇案被拿來和白教堂兇殺案做比較,但倫敦警方堅決否定兩者的關聯性。

某些開膛手研究者援引傷殘男童的案例,認為他們也可能是開膛手犯案的對象,因為當時幾封宣稱是兇手寄給警方的信中曾不斷威脅將殺害幼童。

◆嫌疑犯

雖然開膛手傑克引起世人注目,但直到目前為止,並無明確的證據指出兇手是特定的幾個人物。相反的,隨著時間日漸久遠,研究者漸增,被大家認定的嫌疑犯越來越多,且身分遍及當時倫敦的各個階層;反倒是傳統上被認為嫌疑最重的幾個嫌犯,於更多資料發堀後逐漸被還清白。在此,將列舉出較具知名度的嫌疑犯。

下列是警方認為很可能是開膛手傑克的嫌疑犯(但請注意並沒有證據可供認定他們就是):

▲馬塔古·約翰·杜立德(Montague John Druitt)

(1857年8月15日 — 1888年12月1日)

取得律師身分後,他自1881年至1888年11月21日起長期擔任某間私立學校老師以彰其職。另外,他也是有名的運動家和業余板球員。由於不明的原因,1888年11月19日最後一次現身於一所位於布萊克希斯(Blackheath)的學校,兩天後宣告失蹤。1888年12月31日他的遺體被發現漂浮在泰晤士河上,檢查結果顯示其屍駭由於口袋放入大石塊,曾沉入河底數星期之久,警方因此推斷他於沮喪的情況下投河自盡。由於他失蹤與死亡的時間距離第五起兇殺案不遠,且他死後兇殺案不再發生,讓當時許多調查員認為他就是開膛手。然而近年來的研究顯示,在凱莉兇案與他死亡之間,他曾在法庭上擔任合法代理人,且根據法庭紀錄,還曾為了座位的問題爭論許久。某些人認為這反駁了杜立德在凱莉案後精神崩潰的說法,而在麥維·麥克那登爵士(Sir Melville Macnaghten)的備忘錄,也就是最早認為杜立德有嫌疑的文件里,這位律師被誤認為一位醫生,由此進一步推論,福德瑞克·艾柏瑞(Frederick Abberline)偵探懷疑杜立德涉有重嫌。

▲塞維林·安東尼諾維奇·克拉索威斯基(Severin Antoniovich Klosowski)

化名喬治·查普曼,但與受害者安妮·查普曼無任何關系。他生於波蘭克拉索威斯基,但來到英國後取名查普曼。當時他住在倫敦,是個有暴力傾向的男人,或許懂些醫學知識,後來因毒殺三名女子的確切罪行處以絞刑。他曾一度是福德瑞克·艾柏瑞認為最有可能是兇手的嫌疑犯(參見喬治·查普曼(殺手))。

▲阿朗·柯明斯基(Aaron Kosminski)

(1864或1865年 — 1919年)

倫敦猶太人社群成員,1891年2月曾送入精神療養院治療。他被麥維·麥克那登警長備忘錄列入嫌疑犯之一,理由是他有許多疑點,如長的像主教廣場附近「倫敦巡警看到的那名男子」(這個說法僅見於該文件中,有些研究者認為麥克那登真正的意思是指倫敦警方的目擊證人約瑟夫·勞溫岱,然而其他人卻想到另種解釋:並未有權威性的資料顯示那晚有任何人出現在廣場附近。)助理長官羅伯特·安德森(Robert Anderson)與唐納·斯文森探長(Donald Swanson)的評述都宣稱「只有眼力好的人才看的到兇手。」(雖然有多種說法,但這可能是指目擊證人以色列·史瓦茲)。然而,他們宣稱因為證人不願意提供不利於猶太人的證據,因此不可能起訴。斯文森在他報告版本的邊注里提到,那個男人就是柯明斯基,並補充說他兄弟的家就在白教堂倫敦警局旁,而其被雙手反綁送入精神病院里,不久便死了。最後兩個關於柯明斯基的細節不太正確,因為他活到1919年。他的精神錯亂症狀有幻聽、擔心被其他人吃掉的恐懼和拒絕梳洗。在院里他被描述成沒有傷害能力的人物,雖然有一次他對著院里的服務員揮動一張椅子。近年來多數研究者認為他會被列入嫌犯名單里,兇案當時的反猶太主義情節影響大於其症狀與案情的關聯性。

▲麥可·奧斯卓(Michael Ostrog)

(1833年 — 1904年?)

職業騙子,曾化名和易容過。他被一位新加入調查的警官列為嫌疑犯,時間是1889年,也就是「真作五案」的受害人遇害隔年,但研究者找不到證據指出他犯過比偷竊和詐騙更嚴重的案子。事實上,紀錄顯示開膛手犯案期間他正在法國監獄里服刑,而這似乎成為一項難以動搖的不在場證明。他生前最後一次被提及是在1904年。

▲約翰·皮札(John Pizer)

(1850年 — 1897年)

皮札是住在白教堂附近的波蘭裔猶太人,從事製鞋業,警員隡金特•威廉•辛格(Sergeant William Thick)將曾其帶回偵訊。辛格顯然相信皮扎認識「毛皮圍裙」,即一名以襲擊妓女著稱的當地男子,白教堂連續兇殺案剛發生時,許多居民曾相信「毛皮圍裙」就是兇手。但他的嫌疑終究被撇清,原因是一次觀看倫敦碼頭大火中,一群警官談論起這一系列兇殺案時,皮札宣稱辛格早認識他好幾年了,言下之意是他被辛格逮捕乃出於惡意且缺乏證據。

▲法蘭西斯·塔布萊特「醫生」("Dr." Francis Tumblety)

(大約1833年 — 1903年)

似乎是未受教育或自學的美國人,他靠裝成專業醫師跑遍全美國和加拿大,偶爾遠赴歐洲干同樣的勾當。自認到是位女性貶抑者,他常把死亡與其病患連在一塊,雖然不確定此為有意或無意之舉。1888年法蘭西斯人在英格蘭,11月7日被逮捕,理由是「被控有下流猥褻的行為」,顯然針對其對同性戀性行為的喜好。11月16日他被保釋出獄。等待受審期間,他反而在11月24日逃到鄉下准備前往法國。有人認為他出獄後能及時犯下瑪莉·珍·凱莉兇殺案(11月9日)而隨後即遭到逮補。由於在美國犯下多起惡名昭彰的詐騙,他被逮捕的消息讓某些人認為他就是開膛手。他究竟是名殺手,或只是名受不當懷疑的怪人仍有爭論。塔布萊特被認為有嫌疑,是在兇案發生多年以後某位倫敦警察寄給一名記者的一封信里所提到,但沒人知道這位警員有直接參與開膛手一案的調查工作。而主張蘇格蘭場於1888年派遣一名警官前往美國,試圖將塔布萊特帶回來與罪案有關的說法在近年來的研究中仍是個爭議。

其他可能的嫌疑犯

還有一些被當時的記者等人點名為潛在的白教堂兇殺案嫌疑犯(但請注意並沒有證據可供認定他們就是),其中幾位著名人選是:

▲威廉·亨利·伯利(William Henry Bury)

(1859年 — 1889年)

自倫敦遷居蘇格蘭後不久,他於1889年2月10日勒死發妻愛倫·艾利奧(Ellen Elliot),而她曾是名妓女。在她死後不久,又在其腹部施與幾道傷口。有些人相信,這幾道傷口十分類似瑪莎·塔布連與瑪莉·安·尼古拉斯遺體上的痕跡。柏利向當地警方自首後便被列為嫌犯之一,雖然他宣稱並未涉及其他任何案件。不久之後他在蘇格蘭丹地(Dundee)被處以絞刑,罪名是他自己承認的謀殺妻子。

▲湯瑪斯·尼爾·克利醫生(Dr. Thomas Neill Cream)

(1850年5月 — 1892年11月16日)

一位暗地裡專門從事墮胎的醫生。生於蘇格蘭,於倫敦接受教育,在加拿大開業且之後轉往美國伊利諾州的芝加哥。1881年他被發現要為他幾位病人中毒,其中男女皆有,負起責任。起初,這起事件沒有他殺的嫌疑,但克利自己卻要求調查這些屍體,顯然這是個引起他興趣的嘗試。之後他被關在位於久利特(Joliet)的伊利諾州州立監獄,1891年7月31日被釋放出獄,理由是品行良好。到倫敦展開新生活後,他再度被控謀殺並遭到逮補,1892年11月16日處以絞刑。根據某些來源所述,他死前最後幾個字是說:「我是傑克....。」("I am Jack...")此話被詮釋為意指開膛手傑克,但也可能被蒙頭罩消音過。專家們根據參與處刑警官們沒提到這宣稱曾妨礙招供的理由,主張這個插曲也許本身沒啥意義的可能性大於此為後來捏造的故事。據聞開膛手犯案之時,他正在監獄里服刑。然而有些著作認為在被正式釋放前他能賄賂警官而離開監獄,或留下一個替身在他所住的牢房裡,但這兩種說法都沒法獲得權威資料佐證。(參見湯瑪斯·尼爾·克利)

▲弗雷德瑞克·貝瑞·汀尼(Frederick Bailey Deeming)

(1842年7月30日? — 1892年3月23日)

一名當時住在澳洲雪梨的水手,有位妻子和四個小孩。由被視為一名英國公民,1887年12月15日他被控破產而前往位在英格蘭的法庭。雖然最後被判處40天徒刑,但顯然他在1887年12月29日就被釋放,並試圖與妻小一塊逃到南非開普敦躲避債主。抵達不久他便因詐欺被當地警方盯上,於是又把妻小送到英格蘭,而自己前往新建立的約翰尼斯堡,從此他似乎消失了:沒有可靠的資料記載1888年3月到1889年10月兇案發生期間他的行蹤下落。他再度現身是在英格蘭的京士頓赫爾(Kingston upon Hull),在此他叫做哈利·勞森(Harry Lawson),即他眾多化名的其中一個。成功轉入職業騙徒生涯後,他顯然試圖與分居的妻子破鏡重圓。1891年7月,他們倆同孩子搬到雨山(Rainhill)的租屋,但這段重歸舊好於1891年8月11日他趁妻小睡覺時割斷他們喉嚨後嘎然終止。由於在他是以單身漢的身分引介到當地,並聲稱其家人是來拜訪他的姊姊與侄輩,所以很輕易解釋他們的失蹤。之後他向他房東女兒愛咪·馬瑟斯(Emily Mathers)求婚,並於1891年9月22日結婚。1891年11月2日這對新婚夫婦搭船離開英格蘭南安普敦,1891年12月15日抵達澳洲維多利亞州。1891年12月24日他殺了愛咪,把她埋在租屋底下,隨即離去。愛咪的遺體不久被發現,並引起當地偵查與尋找在英國其他屍體的行動,這也導致他於1892年3月11日被逮補,並於審判中判處絞刑,而當時的澳洲輿論認為他就是開膛手。據說他熟識開膛手被害人凱撒琳·艾道斯,並與她保持通信,但這個說法仍無法證實。

㈨ 俄羅斯對39名英國政要、記者和商人實施制裁!為何主要針對這些人

俄羅斯當地時間2020年8月1日,外交部發表了一通聲明,表示將對39名的英國政要、記者以及商人進行制裁,這些人將被俄羅斯列入制裁名單中。其中包括了政府要員還有議員和媒體編輯等人。俄羅斯採取這個措施也是見於英國政府將繼續對俄羅斯進兄槐行採取措施。為了維護自己國家的利益,應對反俄制裁的措施,俄羅斯才將這些人列入制裁名單中。主要針對對這些人也是英國反俄制裁的主要推動者和擁護者。

俄羅斯制裁名單的通過也是為了與西方各國反俄制裁活動的抗衡,在西方制裁俄國的這段時間內,我國的經濟什麼都受到了很大的影響。所以制裁這些重要的政治人員、商人、記者有比較大的影響作用。

㈩ 中國人在英國偷東西被抓到了會怎麼辦 謝謝

按照英國法律,首先帶回警察局審問,然後處以行政罰款,並且通報中國領事館,作出裁決。這時候,一般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由英國法院做出判決,並且依據條文收押英國監獄,處以一定時間的拘留或者有期徒刑;第二,則是有中國方面出面保釋,並且在英國進行相關手續,引渡回國,在國內接受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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