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跟外國人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 戶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記機關 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1)戶口證明;(2) 居民身份證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啟族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在明坦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激旁桐、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貳』 和外國人結婚一定要准備什麼
和外國人結婚要的資料:
(一)外國人的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三)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悉兄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頌指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野陸配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叄』 跟外國人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和外國人結婚登記需要哪些材料:內地居民:1、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2、3張兩寸近期男女免冠合照:3、單身證明:4、無血緣關系證明;5、再婚者需要准備離婚證或是法院出具的離婚證明;港澳台居民結婚證件:1、港澳台有效通行證;2、經公證處認定的與結婚一方無血緣以及單身證明。華僑結婚證件:1、華僑有效護照;2、經居住國公證的無血緣以及單身證明。外國居民結婚證件:1、外國居民有效護照或是國際旅行證件;2、經居住國公證的單身證明。若對方國家與中國未建立社交,可由第三方公證。和外國人結婚登記流程:涉外婚姻登記地點是中國居民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如果雙方商量同意,也可以到外國居民居住國進行登記,但要在本國進行公證才會被認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仿碧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告寬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備友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肆』 和外國人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需要如下手續:
(一)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
(二)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申請進行審查;
(三)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野巧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乎脊吵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歲侍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伍』 與外國人結婚需要辦哪些手續
和外國人結婚需要:
一、提交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提交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一) 中國公民須持有:
1、本人戶籍證明;
2、本人派陪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 離婚 、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二)外國人須持有: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 身份證 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三)外國僑民須持有: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必須提交 婚姻登記 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
二、和外國人結婚,辦理 結婚登記 的具體程序 與外國人 辦結婚證 即進行結婚登記的具體程序,與中國內地人普通辦理基本大致相同,也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環節,在申請環節存在一定區別。
(一)申請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
①本人戶籍證明;
②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③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3)外國僑民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③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必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二)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 結婚條件 ,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櫻羨燃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登記
1.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 結婚證 ;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 離婚證 。但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後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涉外婚姻 的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2.不予登記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脊虛關不予登記:
(1)未到 法定結婚年齡 的;
(2)非自願的;
(3)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按照我國政府的規定,中國公民中現役軍人、外交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以及正在接受 勞動教養 和服刑的人,不準同外國人結婚。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說明理由。當事人認為符合婚姻登記條件而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可以依照 行政復議法 的規定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的,可以按照 行政訴訟法 的規定提起行政 訴訟 。 在我國境內與外國人登記結婚的,一般是到本國居民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 結婚手續 。而此時對於雙方當事人,其實都是會對各自的條件作出審查,另外也會要求實際提供相應的證件材料。這些對結婚證的領取都是很重要的,所以一定要格外注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陸』 跨國婚姻結婚登記需要什麼證件
依據是《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登記結婚的幾項規定》。按照這個規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僑)在中國境內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 戶口所在地 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 婚姻登記機關 申請登記。申請登記時,當事人須持有下列證件: 一、中國公民: (一)本人的戶籍證明; (二)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下同);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二、外國人: (一)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二)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三)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梁茄舉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三、外國僑民: (一)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二)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三)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橡碧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和男女雙方的照片。 對上述證件齊全的結婚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了解,符合《中華納基人民共和國》規定的和中國公民不屬該規定中禁止與外國人結婚的人員,准予結婚,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柒』 和外國人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和外國人結婚需要的手續:
一、提交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提交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1)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2)外國人須持以下證件: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三、和外國人結婚,辦理結婚登記的具體程序:
(一)申請,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二)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捌』 和外國人結婚需要手續有什麼
與外國人結婚的,年齡男方需要滿足22周歲、女方年齡滿足20周歲。而且雙方均無配偶並且自願結婚,然後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關系。滿足以上要求就可以帶上相應的資料去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內地居民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簿,而外國人則需要出示有效護照還有所在國公證機構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等資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玖』 跟外國人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1、本人的有效護雹宏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同時,在華連續居留6個月以上或者持有《外國人居留證》的,可由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婚姻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源段冊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燃搜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拾』 中國公民和英國公民結婚怎麼申請
涉外婚姻比較麻煩
1向男方或女方戶籍地區縣民政申請結婚
英國人需要護照和簽證、外國人居留證
2到英國後向移民局書面告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