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英國女王繼承了王位
英國女王為什麼繼承王位,這話這說來就話長了,150多年前英國喬治五世國王也就是現任女王的叔叔,是一位愛江山不愛美人的國王,他為了一名美國女子放棄了王位,因為本身沒有子女,所以就把王位傳授了給他弟弟,也就是伊麗莎白女王的父親喬治六世。而喬治六世去世時你只有女兒,所以伊麗莎白也就順其自然的繼承了王位。
Ⅱ 英國女王只有女人才能繼承王位嗎
英國實行的王位繼承法是男女都有繼承權,但規定先男後女,先長後幼的原則。而王儲必須等到現任國王駕崩才有資格登基。英國法案規定,王位的繼承是由議會來決定的,而非君主本人。
《王位繼承法》規定了王位繼承原則。君主的王位世代相襲,兒子優先於女兒,而女兒又優先於侄子或者侄女。這樣國王沒有兒子只有女兒,那麼就會出現女王。
伊麗莎白二世於1952年2月6日即位,到2015年9月9日,已經超維多利亞女王成為英國歷史上在位最久君主。
主要可以歸納為以下三點。
第一點,雖然我們對歐洲中世紀時期貴族混亂的生活有所了解,但歐洲人卻從很早就開始執行我們當代才有的一夫一妻制。在古時候的中國,只要皇帝還沒有確立太子,那麼每一個皇帝所生的兒子都有繼承皇位的權利,不管這些皇子的母親出身如何。
而歐洲則不同,國王的合法妻子只有王後一個人,其它的統統只能算是露水之歡的情人,是放不到檯面上的,而國王和這些情人生下的孩子,就像中國古代的封建大家族中的庶子一樣,沒有繼承父親遺產的權利,這樣的他們是無法繼承王位的。
而如果國王沒有兒子的話,又不想王權旁落他人,就會讓自己的女兒來繼承王位。而中國的皇帝,三宮六院,除了英年早逝的皇帝沒能留下兒子外,其他的幾乎都有一把的皇子可以來繼承皇位。
第二點,宗教制度。前面有提到過,伊麗莎白一世女王之所以能夠獲得王位,是因為有宗教力量的支持。事實也是如此,在中世紀,宗教對王權的影響力非常大,甚至最大的時候能夠輕易地王位的更替。
如果一個人想要得到王位,是一定要得到宗教認可才行。而恰好在歐洲人所信奉的教典《聖經》中就有確切的記載,女子是有合法繼承權的。因此歐洲的這些女王們,才能夠登上王位。而古時候的中國,女子的地位低下,連接受教育的機會都很少能有,更別提繼承權了。
Ⅲ 英國女王的繼承王位
從1649年的克倫威爾的資產階級革命後一直保留國王。
進入20世紀,歐洲君主制遭到了沉重打擊,不再是一個國家政治生活的中心。但20世紀中葉,女性繼承王位問題在歐洲一隅的丹麥,再一次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 丹麥國王斐特烈九世只有三個女兒,按照丹麥王位傳男不傳女的傳統,他的弟弟克努特親王被指定為王位繼承人。但二戰後丹麥女權運動高漲的背景下,很多人為斐特烈九世的長女瑪格麗特不能繼承王位感到憤憤不平。1950年,「丹麥婦女協會」首先挑起爭論,她們利用報紙、電台等媒體進行宣傳,認為應該由瑪格麗特繼承王位。爭論持續了兩年,連篇累牘的社論、專題、特寫、報道不一而足,鬧得沸沸揚揚。最終,此事件被丹麥首相埃里克森利用,他將女性繼承王位問題和他主張的將議會由兩院制改為一院制的問題合在一起進行公民投票表決,以便提高投票率。結果,在1953年的公民投票中,多數人贊成修改王位繼承法,確立女性的王位繼承權,瑪格麗特得以取代她的叔叔克努特親王成為王儲,並於1972年即位至今。有評論認為,此事件實際上反映了當代的歐洲人實際上更喜歡由一位女王來統治(不過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不久前在日本關於能否接受一位女天皇的民意測驗中,90%的人明確表示無法接受)。 時至今日,歐洲君主制國家已經所剩無多,而且都實行君主立憲制,國王只是作為民族團結的象徵而存在的「橡皮圖章」,由一個男人還是女人來當國王已不再是那麼重要。加上當代歐洲國家中女議員在國會中佔有20%到30%的席位已不足為奇,甚至有達到40%的(如瑞典),至於女首相、女部長、女黨魁等在歐洲國家中已司空見慣,死抱只有男性才能繼承王位的觀念已顯得與時代格格不入,盡管王室的制度總是落後於社會制度的改革。當前,英國、瑞典、挪威已立法規定男女王族成員具有完全同等的繼承王位的權利;在西班牙、丹麥、荷蘭,女性王族成員雖然在王位繼承順序上要排在血緣關系相同的男性王族成員後面(如姐姐要排在弟弟後面),但也已經有無可非議的王位繼承權;例外的是,在盧森堡和摩納哥,仍然只有男性王族才擁有王位繼承權。 當時伊麗莎白女王的爺爺喬治五世總共有3個兒子,老大愛德華八世,老二喬治六世(他的父親),老三
格洛斯特公爵。
可是愛德華八世不是一個能當好國王的人,在1936年登基,在這個時期由於德國納粹的原因,使得戰雲籠罩著整個歐洲上空。本來就不是個當君主的料,而且他還是個不愛江山愛美人的主,在跟辛普森夫人相識後,兩人一見鍾情。但是辛普森夫人是個已經結了兩次婚的人了,這是違反皇室規定的,所以愛德華八世就辭去了國王的職務。於是在1936年12月10號愛德華八世宣布退位在位僅325天。
在弟弟喬治六世登基後,由於喬治六世的身體非常不好,於是在1952年2月份的時候與世長辭。
按理來說應該是格洛斯特公爵登基當國王,但這個格洛斯特公爵很奇怪,在他大哥愛德華八世登基的時候就對外界宣布永久放棄皇室繼承權。
於是國王的重任就落到伊麗莎白二世身上。在經歷八世退位六世相繼去世的接連打擊之後,人們希望在這個年輕的女王身上看到希望。 全稱:托上帝的洪福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與其屬地及領土的最高元首英國女王
這代表英國女王不僅僅是英國的女王還是 1、加拿大2、澳大利亞3、紐西蘭(英王兼任庫克群島的元首)4、安地卡及巴布達5、巴哈馬6、巴貝多7、貝里斯8、格瑞那達9、牙買加10、巴布亞紐幾內亞11、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12、聖文森及格瑞那丁13、聖露西亞14、索羅門群島15、吐瓦魯的女王
Ⅳ 英國女王和孫輩誰大
英國女王大。
英國王室中國王或者女王都是君主級別的,也就是最高的地位。而孫輩最多就是王子之類的。英國的女王雖然在地位上最高領導人,但是管理國傢具有實權的是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