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英國的法律是如何的
憲法的外延,從廣義和狹義上來說,包括兩種:
狹義上的憲法是指成文的憲法典,從這個意義上講,英國顯然是沒有憲法的;
廣義上的憲法則包括:成文憲法典、憲法性法律、帶有憲法內容的行政規章制度、習慣法,這樣看,英國的憲法精神體現在除成文憲法典外的廣義憲法中。
由於英國是最早實行資產階級革命的國家,憲法所主張的自由、民主、平等等基本精神在公民的思想中根深蒂固,所以,英國不需要一個成文憲法典的約束,而憲法精神就能夠得以很好地實施。
英國的法律體制:法律、行政規章、習慣法為主
⑵ 英國的什麼法律是民主國家制定法的代表
你去了解一下應夠的基本法律,英國的國王多大的權力,英國的海軍與空軍只能效忠於王室,而不是效忠國家;法律規定國王擁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議會,批准法律,對外宣戰媾和等權力。
英國的上議院至今不是選舉產生,而是由貴族世襲、國王冊封產生,而這個貴族議會卻有權阻止下議院(人民議會)法案的實施!
英國至今還在向殖民地委派和冊封總督,這些直接由國王冊封的總督權力甚至會大於所在地方的法律。
⑶ 英國法與中國法的區別
(一)大陸法系 大陸法系,又稱為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羅馬法系、羅馬——日耳曼法系,它是以羅馬法為基礎而發展起來的法律的總稱。它首先產生在歐洲大陸,後擴大到拉丁族和日耳曼族各國。歷史上的羅馬法以民法為主要內容。法國和德國是該法系的兩個典型代表,此外還包括過去曾是法、西、荷、葡四國殖民地的國家和地區,以及日本、泰國、土耳其等國。舊中國國民黨政府的法律,大陸法系以1804年的《法國民法典》和1896年的《德國民法典》為代表形成了兩個支流。
(一)大陸法系 大陸法系,又稱為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羅馬法系、羅馬——日耳曼法系,它是以羅馬法為基礎而發展起來的法律的總稱。它首先產生在歐洲大陸,後擴大到拉丁族和日耳曼族各國。歷史上的羅馬法以民法為主要內容。法國和德國是該法系的兩個典型代表,此外還包括過去曾是法、西、荷、葡四國殖民地的國家和地區,以及日本、泰國、土耳其等國。舊中國國民黨政府的法律,大陸法系以1804年的《法國民法典》和1896年的《德國民法典》為代表形成了兩個支流。
①.西方自由觀念:邏輯、理性與外在自由 從西方文明的歷史中看,西方哲學關注的是自然的本原,而這種本原的核心就是數學-邏輯式的理性,西方文化中的共在自由和內在自由則都是對這種數學 -邏輯思維的內模仿。 體現在法律上的自由即:人生而自由,自由界限以不妨礙他人自由為標准,達到每個人的自由並行不悖。②.中國自由觀念:情感、道德與內在自由 儒家最核心的概念是「仁」,是以親情為中心的情感道德,他不是外在強加的,而是本身具有的。 本心(仁)、習性(遮蔽):三字經
⑷ 英國法的介紹
英國的法學領域一直群星匯綴,法學家對英國法制發展的主導作用也得到世人公認。正是一代代法學家的智慧維護了普通法 的獨立,延續了普通法的風格,並塑造了英國法在世界法系中的 重要地位。
⑸ 英國法律
憲法的外延,從廣義和狹義上來說,包括兩種:
狹義上的憲法是指成文的憲法典,從這個意義上講,英國顯然是沒有憲法的;
廣義上的憲法則包括:成文憲法典、憲法性法律、帶有憲法內容的行政規章制度、習慣法,這樣看,英國的憲法精神體現在除成文憲法典外的廣義憲法中。
由於英國是最早實行資產階級革命的國家,憲法所主張的自由、民主、平等等基本精神在公民的思想中根深蒂固,所以,英國不需要一個成文憲法典的約束,而憲法精神就能夠得以很好地實施。
英國的法律體制:法律、行政規章、習慣法為主
⑹ 英國法律分哪三種
憲法、實體法、程序法
⑺ 中世紀發源於英國的普通法是指什麼
英國最早出現的一部普通法著作是格蘭威爾的《英國的法律與習慣論》(1186年);
第二部是布拉克頓的《英國的法律與習慣》(1250年);
第三部是利特爾頓的《土地法論》。
在中世紀形成了英吉利法的三種基本形式――普通法、衡平法、制定法。
(普通法是英吉利法的基礎和主要構成部分,體現英國法的基本特點――故稱英國法為普通法)
(一)形成了通行全國的普通法:
英國最早出現的一部普通法著作是格蘭威爾的《英國的法律與習慣論》(1186年);
第二部是布拉克頓的《英國的法律與習慣》(1250年);
第三部是利特爾頓的《土地法論》。
上述權威著作被視為英國法的淵源之一,具有約束力成為法院辦案的依據。
(二)產生了英國特有的法律形式-----衡平法:
衡平法產生的原因:
a、普通法的訴訟程式刻板僵化。
b、普通法內容不適應客觀需求。
在英國法中,形成了普通法與衡平法兩種法律,兩種法院和兩種訴訟程序並存的法律體制。
衡平法是彌補普通法的空缺陳舊。
衡平法效力優先原則――公元17世紀確立;
衡平法院和普通法院一起納入「最高法院」-―公元18世紀末――結束兩者對立和沖突。
(三)制定法:
愛德華一世――立法很多――人稱英國的查士丁尼。
《大憲章》(1215年)――是英國中世紀最重要的一部制定法。
英國制定法的特點:
a.在英國法的整個體系中,制定法只居於次要地位,它只起補充、解釋或重申判例法的作用。
b.制定法的效力優先於判例法。
c.制定法只有通過法官在審判實踐中適用才能成為英國法的組成部分之一。英國法將財產分為「物的財產」和「人的財產」兩類。
(三)信託制
信託制是英國法中所特有的一種法律制度。 P104
英國法中的信託制產生於13世紀中葉。1284年第一次《威斯敏斯特條例》才以立法形式明確規定違約訴訟可以用於約束任何協議或諾言。
英國封建時期的簽約形式主要有兩種:
1、正式契約――無對價也有法律效力;
2、非正式契約/或稱簡式契約――無對價無法律效力。(一)家庭法
婚姻被認為是一種宗教上的聖典,一般不允許離婚。到14世紀,英國刑法中逐漸形成了叛逆、重罪、輕罪的犯罪體系――直到資本主義時期仍在沿用。(二)亨利二世對司法制度進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
將王室法院分為:
a.王座法院――審理刑事案件
b.普通訴訟法院――審理民事案件
c.棋盤法院(或稱國庫法院)――審理有關國王財政的案件。
(三)大小陪審團的創立
(四)14世紀愛德華三世時建立了治安法官制度
⑻ 什麼是英國普通法
看過周星馳的算死草嗎?就是用的普通法,現在香港還是。與我們的大陸法不同的是普通法是請N個陪審員,把犯罪的經過告訴陪審員,陪審員的想法就是百姓的想法,代表了民間的想法,如果陪審員一至認為有罪就有,沒就沒。拿個典型的例子吧,比如以前有個人在銀行ATM機取錢時由於機器有問題取了1塊出來1000塊的例子,相信我們百姓都認為就是無罪的,是銀行自己的問題,只要陪審員一至認為無罪就沒事了,但中國的大陸法不行。還有就是中國的股票市場為什麼這么亂就是很多內幕交易無法用法律來判,因為還沒有相關法律,但如果是英國或美國,只要陪審員認為你有罪你就跑不了。
普通法的最大好處就是代表了民間的想法,是很偉大的法律,還有就是很犯罪都是走在法律前的,導致無法判案,普通不會有這個情況。目前只有英國和美國是取用普通法。
⑼ 英國法律的主要來源是什麼
判例(Precedents),議會立法(Statutes/Legislation),歐盟法及其最高法庭的判例(因為Brexit馬上要廢除)
⑽ 英國法的主要淵源是什麼
有以下三個法律淵源:
1、普通法:指12世紀前後發展起來、由普通法院創制的通行於全國的普遍適用的法律。
2、衡平法:是根據大法官的審判實踐發展起來的一套法律規范,因其號稱以「公平」、「正義」為基礎,故被稱為「衡平法」。
3、制定法。指享有立法權分的國家機關或個人(國王)制定並實施的法律規范。如:《大憲章》、《權利法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