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德國英國宗教改革的區別
德國、英國宗教改革的區別區別:
1、德國的宗教改革由牧師馬丁路德發起。由於當時德國呈現嚴重分裂狀態,容易受到控制,當時羅馬天主教皇為斂財違背聖經教義在德國兜售贖罪券,聲稱只要購買贖罪券一切罪就可以得到赦免。這種明顯的欺騙行為引起了年輕的馬丁路德的極大憤慨,於是他在德國掀起宗教改革,並當眾焚燒教皇將他驅逐出教的手令,而且將聖經翻譯成德語版,方便教徒直接從上帝那裡得到教義,開創了第一個新教——路德教。由此也引發了歐洲大陸很多地區的宗教改革,比如在法國有加爾文領導的加爾文教。因此德國的宗教改革是自下而上、完全沒有政府幹預的。
2、在英國,1637年展開了清教徒運動,但受到當時政府的迫害,很多清教徒為避難遠渡美國(這是美國第一批移民,從此在美國的歷史上起到了極其重大的作用,但這是美國史了)。由於歷史發展需要,於1640年爆發了資產階級革命,又稱清教徒起義。1642年克倫威爾執政。克倫威爾死後英國曾有短暫的斯圖亞特王朝復辟,但由於君主權利受到很大限制,國王私通外國企圖恢復革命前的專制,事情敗露後於1688年進行「光榮革命」,開始了英國君主立憲制。在憲法中明確規定國王必須是新教徒,即英國國教(這也是新教的一種)。所以英國的宗教改革可以算是自上而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