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英國警察制度
法律分析:英國警察是英國議會1856年為維持治安秩序通過治安法而在倫敦等地創立的,要求每個郡都建立警察隊伍。警察的最高領導是內政部長。英國警察只效忠女王,不受政府領導。英國警察實行分散制,在52個郡設立了警察局,其中英格蘭和威爾士43個,蘇格蘭8個,北愛爾蘭1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二條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參加非法組織,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參加罷工;
(二)泄露國家秘密、警務工作秘密;
(三)弄虛作假,隱瞞案情,包庇、縱容違法犯罪活動;
(四)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人犯;
(五)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體、物品、住所或者場所;
(六)敲詐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賄賂;
(七)毆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違法實施處罰或者收取費用。
B. 請問英國為什麼要管警察局叫蘇格蘭場呢
蘇格蘭場或確切地叫城市警虛寬源察局特別警察差態分局,是倫敦警察廳總部的別稱,最初由於它建立在蘇巧鉛格蘭皇室一處行宮的遺址上而得名,後遷到泰晤士河河堤上的新總部,又稱為新蘇格蘭場
C. 英國警察的介紹
1856年,為維持治安秩序,英國議會通過治安法,決定在倫敦等地創立警察,要求每個郡都建立警察隊伍。警察的最高領導是內政部長。英國警察只效忠女王,不受政府領導。英國警察實行分散制,在52個郡設立了警察局,其中英格蘭和威爾士43個,蘇格蘭8個,北愛1個。倫敦地區的警務由倫敦警察廳和金融城警察局管理。此外,英還設4個特別警察局,分別為大不列顛交通警察、國防部警察、民用核能警察和蘇格蘭犯罪與毒品管制局。倫敦警察廳的人員在全英格蘭和威爾士境內都有管轄權,而擁有自己的特警隊的地區,如國防部及其他地區的地方警察部門,也包含在內。地方警察機構的最高層由警察局長、聯席會議、財務機構組成一個相對制約的三角組織體系。內部機構主要為法務部、財務部、人力資源部(文職警察組成)和指揮部、行動部、刑事犯罪調查部及社區部等,最基層的為巡警、社區警察。正規警察、文職警察、社區警察各佔三分之一左右。
D. 英國的警察局為什麼叫"蘇格蘭場"
後來的時候這個倫敦的警察廳搬遷了,但是因為習慣的問題,很多人都把這個警察廳叫做“蘇格蘭場”。就是知道這個名字的人實在是太多了,逐漸的這個名字 就被留下來了,也就成為 了慣例。
就像我們這邊的號子一樣,很多人都知道是監獄的 意思,也就是喊的人多了,慢慢的就成為了慣例。雖然後面的時候這個倫敦的警察廳經過幾次搬遷換地,但是這個名字就這樣沿用下來了。
我們再來看下這個名字的由來,“蘇格蘭場”其實就是在很久以前的時候,那時候的蘇格蘭的君王那時候在英國的倫敦買了一個地方。而且他還在這個地方上面建造了一個庄園。這個地方是屬於這個國王自己的,人們就把這個地方稱為蘇格蘭場。
這個其實就是一個習慣的問題,就像現在的很多建設路,北京路一樣。但是這個地方和北京沒啥關系。都是一個道理。
E. 為什麼英國警察總局叫"蘇格蘭場"
蘇格蘭場,英語正式名稱為New Scotland Yard, 又稱Scotland Yard、The Yard。指英國首都倫敦警務處總部。負責地區包括整個大倫敦地區的治安及維持交通等職務(倫敦城City of London除外)。蘇格蘭場位於倫敦的威斯敏斯特區(Westminster),離上議院約200碼。
所以,蘇格蘭場本身既不是位於蘇格蘭,也更不負責蘇格蘭的警備。蘇格蘭場這個名字源自1829年,當時首都警務處位處舊蘇格蘭王室宮殿(可能是蘇格蘭國王訪問英國時使用的宮殿或蘇格蘭國王駐英國大使使用的宮殿)的遺跡,因而得名。1890年曾遷至維多利亞堤區(Victoria Embankment,離今天英國國防部不遠),1967年遷至現址。這兩個新地址也被稱為「新蘇格蘭場」。
最老的蘇格蘭場後來被英國陸軍佔用,成為陸軍的徵募所和皇家軍警的總部。今天原來的建築已經所剩無幾。一座古建築是今天的一個警察站。1890年的新蘇格蘭場原址的一部分也依然是警察站。
蘇格蘭場的犯罪資料庫被稱為Home Office Large Major Enquiry System,其縮寫是HOLMES,來紀念小說中的大偵探歇洛克·福爾摩斯。
蘇格蘭場過去的電話號碼是1212,今天,倫敦大多數警察局和蘇格蘭場本身的電話號碼依然以1212作為最後四個號碼。
F. 倫敦的警察局為什麼叫做蘇格蘭場,能分享一下原因嗎
不知道有沒有去過英國倫敦的朋友們發現過一個很有趣的事情,那就是倫敦的警察廳或是倫敦都市警部被稱為「蘇格蘭場」。那麼為何要將警察廳稱之為「蘇格蘭場」呢?蘇格蘭場這個花名並不是所有警察局都通用的,而是只有英國首都的警察廳。這個警察廳主要負責的就是倫敦市以及周邊整個大倫敦地區的治安和交通。
G. 現代英國警察的三個警務區
倫敦警察廳及英格蘭和威爾士警備區、 蘇格蘭警備區、 北愛爾蘭警備區三個警備。
英國沒有統一的警察制度,其管理實行三角型的分權制管理體系,即由內政部、地方警署、地方警察局長分別管理具體事務的模式。在警務轄區的劃分上,分為倫敦警察廳及英格蘭和威爾士警備區、蘇格蘭警備區、北愛爾蘭警備區三坦納鉛個警備。
其中倫敦警察廳是英國最大的警察局,直屬內務部領導。英格蘭和威爾士的警察由內政部和地方政府雙讓好重領導茄談,蘇格蘭和北愛爾蘭的警察由當地政府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