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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畫一個英國貴族

發布時間:2023-06-13 04:24:50

⑴ 英國貴族是怎樣煉成的

不列顛貴族是一個相當復雜系統的等級制群體,其類別、名號和級別屢經變化。從封建貴族出現至今,英國貴族主要包括兩類:教會貴族(LordsSpiritual)和世俗貴族(LordsTemporal)。
教會貴族大約出現於公元7世紀,是基督教傳播和教會勢力擴張的結果。那時,在列國紛爭的環境下,求存圖霸的國王為獲取上帝的庇佑和宗教界的支持,樂意把特權和地產送給教會和修道院,使上層教士同樣成為封建領主。而後經過大約一個世紀,英國形成了包括兩個大主教區、若干主教區和眾多基層教區的宗教管理體系,定下了以後一千多年英格蘭教區劃分的大致格局,形成了以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長和中下級貴族為序列的教會貴族等級制。同世俗貴族相比較,教會貴族的劃分即「教階制」一直比較清晰。艾特爾雷德在位時(978—1016)的法律規定:除了大主教和主教外,其他各類教士劃分為四個等級。而且,這種教階制一直比較完整地保持到16世紀,後因宗教改革和修道院的解散而變得日益簡化。
按照中古大陸各國通行的社會等級制,宗教貴族作為上帝福音的傳播者,應為社會第一等級,享有最多的權勢。但在英國卻不然。例如,當威廉一世在不列顛建立封建君主制時,高級教士和大貴族都是以國王直屬封臣、而不是以等級代表的身份由國王召集參加大會議或議會的。原因之一是教會貴族人數較少,總體力量難與世俗貴族相匹敵。
世俗貴族名號和等級制的變化則相當復雜。其一,英國「貴族」的涵義始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貴族包括為數較多的中小貴族,而狹義的貴族則主要指能夠進入賢人會議、御前會議和上院的高級貴族。其二,英國世俗貴族體制和名號也是在不斷變化著的。大致看來,一千多年間的較大變化有五次。
第一次是在盎格魯-撒克遜時期,主要是「哥塞特」、「塞恩」的出現。在列國紛爭之際,貴族名號曾有種種差異,起初他們被泛稱為「貴人」(ealdorman),而後「哥塞特」(gesith)成為流行稱謂。他們平時出入宮廷,幫助管理國家,戰時聚集國王麾下,籌措謀劃,率兵廝殺。可見,他們原是一種類似王室親兵的軍事貴族。就詞義來看,「哥塞特」除包含著地位顯赫重要的意思之外,還說明他們與國王關系密切,是「首領的扈從」、「國王的友伴」。
大約在9世紀,英格蘭貴族的稱呼漸漸被「塞恩」(thegn)代替。據考證,塞恩和哥塞特一樣,最初的意思也是「伴侶」,即它表明的首先是一種私人關系,而非一種社會名分。但有的學者認為,塞恩的原意是「為他人服役者」,這指明了塞恩的從屬地位,並由此可以看出它與哥塞特原意的微妙差別。塞恩服務的對象,可以是國王,也可能是貴族,這意味
著塞恩群體有著等級區別。高級塞恩可以擁有自己的塞恩,數目多少不等。高級塞恩的塞恩在發生政治和軍事危機時,可能會「不事二主」,直接反對「主人的主人」——國王。故而,1051年信士愛德華國王在鎮壓戈德溫家族的叛亂時,就要求哈羅德伯爵的塞恩尋找擔保人,保證站在國王一邊。
在塞恩的稱呼流行一段時間後,大約10世紀,越來越多的高級塞恩也被稱作ealdormen。其中部分大貴族出身高貴並得到王室重用,常被國王任命為管轄一郡或數郡的封疆大吏,擁有固定封地。於是ealdormen又漸漸具備了「方伯」或「諸侯」的涵義,意為「地方統治者」。克努特在位末年,斯堪底納維亞的轉借詞eorl替代了古英語的ealdormen,成為當時地方上統治者的稱呼。以後eorl演變為earl,他們的領地或勢力管轄范圍也由原來的ealdormanties改為earldom。
隨著earl使用的增多,諾曼征服前的不列顛世俗貴族在名號上大致被分為兩類:其一,以earl稱之的大貴族,人數甚少;其二,以塞恩稱之的中小貴族。11世紀前期,earl的稱號和領地需經國王親自賜予。
第二次變化是在「諾曼征服」之後。它包含兩個方面:盎格魯-撒克遜貴族體制的毀壞和盎格魯2諾曼貴族體制的建立。它是通過軍事征服和封建主義分封制的建立實現的。
「諾曼征服」之前,諾曼底已有較完善的封建分封制,最高領主威廉公爵把公國全部土地劃分為1200個騎士采邑,分給各級封臣,由此形成了一個頗為典型的騎士貴族群體。他們從領主大公那裡得到封地,必須為其服役。「諾曼征服」加快了英國新型貴族制度的發展,開創了封建貴族制度的新的興盛期。威廉一世通過一系列的征討,全部沒收了戈
德溫家族和支持哈羅德反抗他的英吉利人的地產。據學者估計,原盎格魯-撒克遜各級貴族約四千餘人,在征服過程中有不少死亡,僥幸未死的也大多逃至大陸或蘇格蘭。截至1070年,僅有兩名英吉利伯爵——沃索夫和高斯帕特利克——繼續擔任官職。到了1086年,僅有兩名英吉利大貴族,即阿登郡的圖爾基爾和科爾斯維恩繼續僥幸保留了較多的土地①。他們必須向新君表示效忠,尊威廉為最高領主,承認自己的土地名義上是重新受新主封賜的。
在盎格魯-撒克遜時代的後期,英國封建領有制已有所發展,部分塞恩已經成為高級僧侶和大貴族的附庸。而諾曼王朝又在軍事征服的基礎上,將「古英國」的政治遺產與諾曼底的封建領主租地制加以結合和調整,取締了原有貴族體制中的塞恩階層,代之以騎士為貴族底層的領有制。每個封臣獲取封地(連同土地的農奴)後,可以獲得相關的收益權,但最高領有權仍屬國王。

⑵ 英國的貴族的特徵有哪些啊

英國貴族的特徵最明顯的是對傳統的重視吧。正如英國的判例法中還而已找到日耳曼法的痕跡一樣,英國是一個注重傳統的國家,而他們的貴族表現得尤為明顯。觀察英國法會發現,他們從來不改變過去的規定,而只是在過去的規定之上增加新的規定,這也表現在英國人的性格上。

⑶ 英國的國旗怎麼畫

方法如下:

工具/原料:紙、筆、顏料

1、首先畫出一個長方形,這是國旗的形狀,大家擔心畫不好的話可以借鑒尺子來畫。

⑷ 英國國旗怎麼畫

畫英國的國旗,首先在紙的中間畫一個十字,再畫十字後面的兩條斜線,然後把多餘的塗掉,最後再上色。

英國國旗如下圖所示:

⑸ 為什麼英國中世紀貴族 把臉塗很白 畫巨大的痣

英國是學法國人的,當時法國是歐洲的時尚中心,流行浮華的巴洛克風格,衣服使用大量的緞帶、復雜的花邊;戴假發,女子在面部貼黑痣以增加容貌的魅力成為時尚。


(5)怎麼畫一個英國貴族擴展閱讀

巴洛克(Baroque),是一種代表歐洲文化的典型藝術風格。

這個詞最早來源於葡萄牙語(BARROCO),意為「不圓的珍珠」,最初特指形狀怪異的珍珠。而在義大利語(BAROCCO)中有「奇特,古怪,變形」等解釋。在法語中,「Baroque」成為形容詞,有「俗麗凌亂」之意。

歐洲人最初用這個詞指「缺乏古典主義均衡性的作品」,其原本是18世紀崇尚古典藝術的人們對17世紀不同於文藝復興風格的一個帶貶義的稱呼。而現在,這個詞已失去原有的貶義,僅指17世紀風行於歐洲的一種藝術風格。

作為一種藝術形式的稱謂,它在16世紀下半葉在義大利發起的,在17 世紀的歐洲普遍盛行,是背離了文藝復興藝術精神的一種藝術形式。古典主義者認為巴洛克是一種墮落瓦解的藝術,只是到了後來,才對巴洛克藝術有了一個較為公正的評價。

參考資料網路-巴洛克

⑹ 介紹下英國五級貴族

即 公侯伯子男 五爵!
在英國5級貴族中,伯爵出現最早。個別學者認為伯爵爵位來自歐洲大陸,至遲在公元900年的法國,伯爵已成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學者認為英國伯爵(Earl)與法國伯爵(Count)並無繼承或連帶關系;而且英國伯爵稱號是5種貴族稱號中惟一的英文詞,是由古英語eorl轉化而來;大約在盎格魯一撒克遜時代後期,因王權不夠強大,英格蘭廣大地區曾劃為幾個較大的伯爵管轄區(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卻是在 11世紀初由丹麥國王克努特引進英格蘭的。11—12世紀中葉之前的伯爵多是鎮守一方的諸侯。他們大多是一人治理數郡,所以又被稱為「方伯」。諾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國後,擔心他們權勢過重,危及王權和國家統一,遂將方伯權力加以分割,移交給他的親信,每個伯爵的轄區僅限一郡,與國王有著極其明確的封君封臣關系,伯爵倘敢興兵作亂便會被王軍鎮壓,或受其他貴族制裁。伯爵職權名號可由後代繼承,但會因為有的伯爵缺少繼承人而使總數有減無增。斯蒂芬在位時,破格加封格奧弗雷。德。曼維爾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紀以來,伯爵數目攀升。1307年計有9名。1327年愛德華三世即位時僅餘6名,10年後增至12名;愛德華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紀20年代之前,伯爵作為高級貴族,是男爵的「天然領導人」,在地方上負有對男爵、騎士的管理責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機[指愛德華三世廢黜其母法國伊沙貝拉公主的攝政,登極親政時,伯爵曾作為一個具有「自我意識」的政治群體獨立行動,與男爵們的「距離感」突然產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瑪奇伯爵領地之後,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職責。
在重大正式場合,伯爵穿著鑲有白色毛皮邊的深紅色絲絨外套,軟帽上縫鑲著三條貂皮以表明爵位級別,冠冕上有一鍍金銀圈,上沿飾有8個銀球;而國王則稱伯爵為其「真正可信可愛的夥伴。」
盎格魯一撒克遜時代已有男爵一詞(Baron),但無男爵爵位,而且詞義不夠確定。似有「自由者」或「國王的臣僕」之意,但無尊貴的含義。英國男爵出現於11世紀。到12世紀初國王大部分高級世俗貴族都被封為男爵。其中少數與王室關系密切、封地較多者又被稱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間。很快,大男爵發生分化,顯赫者升為伯爵,其餘與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當時男爵在世俗貴族中佔了很高比例,以至於「男爵」一詞長期作為貴族的集合名詞使用。11-14世紀,男爵的封號和封地可通過血緣和婚姻關系傳遞,但不得隨意出售和轉讓,歷代國王也不隨意增加或褫奪貴族封號。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補男爵爵位,比奧查姆波。德。豪爾特被封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後數百年至今,居於5級貴族之末的男爵始終人數最多。
在正式場合,男爵穿著與伯爵同樣的外套,帽子上鑲有兩條貂皮,冠冕上有一淺色銀圈,飾有6個銀球。
依次出現的是公爵(Duke)。早在羅馬帝國時期,歐洲大陸的公爵稱號通常授予守疆拓土、軍功卓著的高級指揮官,以後因重大政治變化而中斷。幾百年後,公爵爵位又見於德國。大約在公元970年,德國皇帝奧托一世初設公爵爵位。不久法國和歐洲大陸其他地區也建立了公國(chy;大公國,Archchy)。在英國,公爵是僅次於國王或親王的最高級貴族,與作為一國之主的歐洲大陸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ke)有所不同。英國公爵爵位出現很晚。1337年,愛德華三世把康沃爾郡升為公國,將公爵爵號授予年方7歲的「黑太子」愛德華。該王儲16歲參加百年戰爭,鋒芒顯露;1355年前往法國指揮作戰,軍功卓著。父王對他賞賜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種稱號,如 1343年封為威爾士親王,1362年加封為阿基坦公爵。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後多年裡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親均不許稱王,最高可獲公爵爵位。隨後,愛德華三世及其繼承人又先後建立了蘭開斯特公國(1351年)、克拉倫斯公國(1362年)、約克公國和格洛斯特公國(1385)、赫里福德公國(1397)、貝特福德公國(1413)和薩默塞特公國(1443)等。這些公國的領有人都是王室宗親,他們得到高級爵位後,在貴族中鶴立雞群,威勢不凡,為以後爭奪王權、擾亂朝綱、製造戰亂埋下了隱患。自從1483年建立諾福克公國以後,公爵爵位開始授予王親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國。而且能獲此最高爵位者多是軍功顯赫的統帥。行政界政務家即使任職多年,政績昭著,也難獲此殊榮。在正規場合公爵也穿深紅色的絲絨外套,帽子上鑲四條貂皮。其冠冕上有一個金環,上飾8枚紅色金葉片。國王則稱公爵為「我們真正可信和最為敬愛的夥伴。」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詞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邊疆殖民地總督;伯爵]演變而來。侯爵原意與「方伯」詞義相近,系指統轄一處的封疆大吏。在英格蘭,拉丁語「侯爵」一詞最初指威爾士邊疆的領主。那時只說明他們領地的位置靠近邊界,並不說明其地位高於伯爵。1385年涵義變化,第9代牛津伯爵羅伯特。德。維爾被封為都柏林侯爵。1397年,薩默塞特伯爵約翰被封為多西特侯爵和薩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榮程度不甚明確,大約在公爵和伯爵之間,一段時期內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間,約翰。德。比奧福特被國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為此向國王請願,要求恢復比奧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卻反對乞求國王,並說:「侯爵乃是一個新的榮譽稱號,完全不為先人所知。所以,應對此冷漠視之,並不認為接受它是明智之舉。」到了15世紀,這級爵號穩定地保持了它在貴族爵位中的第二級地位以後,才被貴族們所看重。與其他4個等級的貴族相比,侯爵的數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場合,侯爵也穿紅色絲絨外套,帽子上鑲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裝一銀環,帶有四片金葉和四個銀球。國王對他的稱呼一如對待公爵。
上院貴族中數子爵資格最淺。子爵稱號(Viscount)源於法國,原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時可能是實力強大的諸侯。在英國,1440年比奧芒特的約翰被封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帽子上有兩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銀環,飾有6個銀球。
直到此時,英國5級大貴族方完備成形,成為相對固定的貴族等級制。
在學界,有一種很流行的說法:英國5級貴族是上院的當然成員。史實卻非如此簡單。在13-15世紀,盡管所有大貴族都擁有出席上院的資格,但每屆議會召開前還必須得到蓋有國里的國王詔令,否則不可前往開會。自14世紀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稱為「勛爵」(lord),後來勛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義與「顯貴」(nobility)一詞相近。另外,在英國「貴族」一詞始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貴族(aristocracy)源於希臘文和拉丁文。在希臘文中原有「傑出」、「優秀」之意,可以用來指大貴族。但在含義較廣泛的拉丁文中,該詞除了用指大貴族外,還包括地位較低的自由人,並含有「愚蠢」、「平庸」的貶義,爾後同形異義地轉化為英文源,意為服兵役的自由農民。從諾曼征服到近現代,aristocracy用來稱呼包括騎士在內的大小貴族。5級貴族形成後,為示區別,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詞nobility和Peerage專稱上院大貴族。以後,Nobility除用指上院貴族外,有時還泛指政界要員。
與歐洲大陸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蘭西等國貴族相比較,英國貴族集團的特點之一,是人數較少。長期以來,貴族稱號以及相應的財產權和政治特權只是由爵位領有者本人所擁有,其家屬雖為貴族家庭成員,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貴族爵號和封地按照相當嚴格的長子繼承製傳遞;若長子早歿,依次由長孫、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員依序遞補。若某貴族沒有繼承人,可根據其遺囑或生前安排,並經國王和高級法庭批准認可後,由其近親繼承其封號封地。但在多數情況下是被國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國貴族爵位和封號不可隨意轉讓、出售。歷代國王為保持貴族的群體規模和出於其他方面的考慮,大多會適量增補貴族。
某要人一旦獲得一種爵位,並非固定不變。若新獲顯赫軍功、政績卓著或受到國王格外寵愛,可以晉升更高級的爵位,或兼領新爵位。除此之外,貴族聯姻也是獲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機會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為社會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擁有貴族身份和家產者以及其長系繼承人總能輕易得到愛慕者和求婚者。例如蘭開斯特王朝的興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擁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親布里奇從娘家帶來。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孫女,她除擁有蘭開斯特公國外,還擁有德比、林肯和萊斯特的伯爵領地。
英國5級貴族大致定型於13—15世紀。它與中國周初的5級貴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時刻一次建立起來的,而是在漫長的歲月里逐漸形成,最終成為定製的。
14世紀初,在5級貴族之上的王室貴族中,還出現了一個頗為獨特的、專為王儲所佔有的稱號——「威爾士親王」。該稱呼最早為一度統一過全國的威爾士王子利維倫製造出的名號。1282年,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一世率領大軍與艦隊攻打威爾士,利維倫死於非命。兩年後,威爾士合並於英格蘭,愛德華在1301年把威爾士親王之頭銜加給不列顛王位的繼承者。
在政局動盪、戰事連綿的中世紀後期,歐洲各封建君主為了使各級貴族在騎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業、效忠國王,除了利用貴族爵位科賜臣下之外,還別出心裁地設立了劃分為不同等級名分的勛章勛位,獎賞他們的戰功政績。
在英格蘭,最著名的勛位是創立於4世紀中葉的嘉德勛位(the Order of Garter)。據傳,愛德華三世設立這個勛位是為了紀念一次似乎風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在一次慶祝攻陷加萊城的舞會上,姿態秀美的索爾茲伯里女伯爵落下一隻藍色襪帶,被愛德華三世撿起,纏在自己的腿上,旁觀者見了鬨堂大笑,愛德華斥責他們說:「凡是認為這是壞事的人可恥」。以後這句話成為國王在1449年建立襪帶騎士團和頒發勛位的格言,它同藍色襪帶和聖喬治十字架圖形一起出現在勛章上,激勵武士們在戰爭——當時主要是百年戰爭——中蔑視死亡,奮勇廝殺。愛德華本人也是襪帶騎士團的成員。他與寵愛的武士圍繞圓桌議事,共同進餐,多次主持武士們的比武演技,使已經衰落的騎士精神有所振作。並使嘉德勛位成為以後英國最誘人的貴族勛章。
歐洲大陸貴族來歷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應該是來自戴克里先改革羅馬行省以後的省行政或者軍事長官,後來被蠻族用來稱呼大領主。伯爵則是克洛維王朝的軍隊指揮官。但因為往往隨著軍役而授予領地也成了領主。男爵則是對宮廷顯貴的尊稱。子爵和侯爵是分別作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設立的。這些官銜在加洛林時代吞並采邑的過程中也被當成了采邑而繼承下來,才慢慢變成爵號的(就像萊茵—巴拉定選侯自己是行宮伯爵但還是皇帝的驥廄總管。勃蘭登堡侯爵還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樣,他們的官銜也成了采邑只是擁有的人太少而沒能成為爵號而已)。所以很多擁有領地但沒有官銜的貴族,就以領地為頭銜。中間加中綴詞。翻譯過來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門包括日後君臨半個歐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這些沒封號的家族裡的。
按照英國傳統,女王(或國王)可以根據內閣首相的提議,將某種貴族爵位授予某人,但受封的人數是有限的,每年大約在20名以內。
貴族爵位(peerages)分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個等級。原來貴族爵位都是世襲的,而且只能有一個繼承人。長子是法定繼承人。只有在貴族沒有兒子的情況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達到繼承年齡的直系後代來繼承。自1958年以後,才允許將非繼承性的「終身貴族爵位」(Life peerages)授予某一個人。
對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稱為「Grace」。直接稱呼時用「Your Grace」(大人、夫人),間接提及時用「His(Her)Grace」。用在信封或信的開頭可尊稱為「His Grace the Duck of...」(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稱為「Lord」(勛爵)。直接稱呼時,都可稱「Your Lordship」。間接提及時可用「Lord +姓」或「Lord +地名」。信封上或信的開頭分別稱「My Lord Marquis」或「My Lord」(主要用於伯、子、男爵)。
公爵、侯爵、伯爵的長子在他們的父親沒死之前,即沒有繼承其父親爵位之前,也可稱之為「Lord」(勛爵),但不是貴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兒子,可以終身稱之為「Lord」(勛爵);對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兒子可稱「Honorable」(尊敬的)。他們也都不是貴族。
侯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
人(Baroness)均可稱之為:「Lady」(夫人),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勛稱中的地名」。
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個女兒也都可稱為「Lady」,即可用「Lady +授予名+姓」。
如果她結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稱為「Lady」(夫人),即使丈夫無爵位,是個普通的「先生」,也可稱為「Lady」。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選用相應的譽稱。
除了貴族爵位以外,還有別的一些譽稱,對爵士則尊稱為「Sir」(爵士)。具體做法是「Sir +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為爵士頭銜,Sir絕不可只用於姓前。
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稱「Sir James」,但絕不能稱「Sir Manson」。爵士的夫人也可稱「Lady」。
爵士的頭銜不能繼承,除頭銜外爵士沒有什麼特權。其兒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樣用「Mr.」相稱。

⑺ 英國的國寶怎麼畫(簡筆畫)

英國的國寶是知更鳥,知中孫更凱培租鳥的畫法詳細介紹如下:

1、知更鳥整體外形輪廓需用要鉛筆勾勒出來,再用藍色彩筆從知更鳥的頭部塗上色彩,另外知更鳥的羽毛要用藍色一點點的疊上去。知更鳥身體可以用藍色彩筆來描繪並加深各個地方的輪廓,脖子的地方以及肚子處的羽毛可以用美麗的粉色上色。

3、知更鳥又稱歐亞鴝,屬鶇科鳥類。是一種小型鳴禽,約有360多種,分布於世界各地。其專指物種「紅胸鴝」是英國的國鳥,馴良而不懼人。它常會飛到園丁身邊找蟲子吃。至於它在歐洲大陸的近親,比起它來便要野性得多了。英國人無論到那兒定居,心裡總懷念著知更鳥,因而把一些盯兆外表大致相仿,其實種屬迥異的鳥類,也稱為知更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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