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英國文化很有吸引力,這是為什麼
英國文化很有吸引力?這是當然的了。
當我們談起文化和藝術的時候,我們自然會想到大名鼎鼎的莎士比亞。當你踏入英國的時候,你可以無時無刻地感受到英國人和英國建築的上,都彌漫著濃濃的莎士比亞氛圍。這位文學界的泰斗,不僅是英國人的驕傲,他也是英國文化的象徵。
㈡ 誰能告訴我為什麼英國男人都這么帥我快要瘋了,哈利波特的丹尼爾·雷德克里夫,踢球的大衛·貝克漢姆
因為… 這是一種種族問題,這也是我喜歡英國的原因之一
㈢ 英國的倫敦東區為什麼這么吸引人
英國作家Samuel Johnson 曾經說過:When a man is tired of London, he is tired of life. 如果一個人對倫敦都感到厭煩了,那他一定對生活都感到厭煩了。雖然有誇張的成分,但不得不說,倫敦確實是一個充滿驚喜的城市。
總之,如果對刻板的西倫敦有點膩了,在東倫敦逛逛絕對會讓你活力滿滿。看到各種各樣的人都活得那麼精彩,還有什麼好郁悶的呢?
㈣ 為什麼英國口音(BBC)那麼迷人
原因很復雜。英格蘭的英語方言紛繁復雜,而且口音和階級掛鉤。傳統女王英語/接受發音(Queen's English/Received Pronunciation)代表了中產階級以上甚至貴族和皇室,而同在倫敦的河口英語(Estuary English)就是中產階級的代表音,而倫敦土音/考克尼方言(Cockney)則是傳統工人階級甚至無產階級的代表音。美國人大部分對於「英式英語」的印象僅停留於兩個極端,一種是RP所代表的貴族,另一個就是他們百老匯聽的《窈窕淑女》里以"Oi, Gov'ner"為口頭禪的Eliza的土音所代表的平民。他們所認為的「英音」大部分情況是RP,這跟美國人對「舊世界」的階級的懷念有關。美國建國以平等為信條,從未有過字面上的階級差別(現實則千差萬別),所以很多人對英國或者很多歐洲君主立憲國家的觀念就是認為他們代表了格調、代表了傳統。近些年唐頓庄園在美國大熱,一大因素就是唐頓庄園所展現的大英帝國在徹底沒落前的余暉。另外英格蘭本土的方言的差異遠遠大於美國英語之間的差異,難懂的口音如紐卡斯爾的Geordie, 利物浦的Scouse,英格蘭本土人大多都聽不懂。剩下的蘇格蘭的鄧迪、阿伯丁的蘇格蘭口音讓南方的蘇格蘭人都理解困難。這些口音更別說讓美國人去理解了。對於理解不了到底說什麼的情況下,美國人自然而然地認為這些方言有異域情調(exotic)。我的英語語言文學系同學做過一個研究,研究的是口音對內容理解的影響。樣本雖然小,但還是有一點代表性。她讓一個操中西部口音(基本跟標准美音General American一樣)的美國人,一個操阿巴拉契亞口音(被美國人嘲笑的「村裡人」Hillbilly, 「紅脖子」Redneck)的美國人,和一個操曼徹斯特口音的英格蘭人讀同一篇文章。結果選一些美國人對文章裡面的信息作出可信度判斷,結果居然曼徹斯特口音最高,標准美音緊隨其後,而阿巴拉契亞口音排在最後。可笑的是對於英格蘭人而講,曼徹斯特口音(Mancunian ) 代表的是傳統東北工業區的工人階級的口音,往往被嘲笑。(有點類似於我國普通話里的北方官話里的東北方言的狀況)而對美國人來講,絕大多數人根本沒接觸過曼徹斯特口音,更別說完全理解了。因此在半懂不懂的情況下,往往會認為其高深莫測。當然最後,還有一個文化種族認同的問題。美國白人(尤其是「年輕女性」)對操著一口「英音」的白人往往難以抵抗(可參考真愛至上里一口河口音的Colin去美國把妹),但對操著「英音」的印巴裔或者亞裔就不那麼感冒了。歸根究底還是語言與文化掛鉤的問題。而美國黑人、拉丁裔、或者亞裔則對「英音」沒那麼瘋狂,因為盎格魯撒克遜白人新教文化本來就跟他們也沒什麼交集。_____________________對於其他幾個回答的一些討論的分割線————————————任何語言都有書面語和口頭語之分,都有「大詞」和「小詞」,使用的比例也都跟語域(register)相關。受教育程度高的人自然會比受教育程度低的人的詞彙更大更准確,語法更標准。當然大部分國內人對英國人的古板印象停留在「紳士」,而美國人停留在「加州潮男/德州紅脖子/紐約街頭人」這些印象里,自然會認為英國人詞彙大。但如果接觸英國的chav這個社會階層,或者工人階層/足球狂熱分子階層,或者skin或者shameless里的人群,他們的詞彙一樣沒法跟美國受教育的」美國教授「、」華爾街精英「這些形象的人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