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英國爵位等級排列(從平民開始,從小到大)
英國爵位依照等級從小到大分為: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男爵之下還有從男爵,是世襲爵位中最低級者。
其等級劃分原則如下:
男爵:一般來源於拉丁語的「per baroniam」,是歐洲封建制度下土地權的一種,意思是由國王直接分封的土地使用權,使用者對國王負有相應的義務。
子爵:源於法國名詞,意思為郡守,本意為副伯爵,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時可能是實力強大的諸侯。為侯爵的長子,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侯爵:侯爵是由德文Markgraf而來,原意為邊疆殖民地總督。侯爵原意與「方伯」詞義相近,系指統轄一處的封疆大吏。
伯爵:侯爵原意與「方伯」詞義相近,系指統轄一處的封疆大吏,為公爵的長子。
公爵:其本意為領袖,一般只有皇室的至親(如英王之兄弟、英王之丈夫等)才可獲公爵勛銜。公爵在世時,其長子尊為侯爵。
(1)英國男爵穿什麼樣的衣服擴展閱讀
英國不同爵位的穿著要求:
男爵:在正式場合,男爵穿著與伯爵同樣的外套,帽子上鑲有兩條貂皮,冠冕上有一淺色銀圈,飾有6個銀球。
子爵:在帽子上有兩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銀環,飾有6個銀球。
伯爵:穿著鑲有白色毛皮邊的深紅色絲絨外套,軟帽上縫鑲著三條貂皮以表明爵位級別,冠冕上有一鍍金銀圈,上沿飾有8個銀球;而國王則稱伯爵為其「真正可信可愛的夥伴。
侯爵:在重大場合,侯爵也穿紅色絲絨外套,帽子上鑲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裝一銀環,帶有四片金葉和四個銀球。國王對他的稱呼一如對待公爵。
公爵:在正規場合公爵也穿深紅色的絲絨外套,帽子上鑲四條貂皮。其冠冕上有一個金環,上飾8枚紅色金葉片。國王則稱公爵為「我們真正可信和最為敬愛的夥伴。」
B. 古代英國不同爵位服飾區別
公爵:在正規場合公爵也穿深紅色的絲絨外套,帽子上鑲四條貂皮。其冠冕上有一個金環,上飾8枚紅色金葉片。國王則稱公爵為「我們真正可信和最為敬愛的夥伴。」
侯爵:在重大場合,侯爵也穿紅色絲絨外套,帽子上鑲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裝一銀環,帶有四片金葉和四個銀球。國王對他的稱呼一如對待公爵。
伯爵:在重大正式場合,伯爵穿著鑲有白色毛皮邊的深紅色絲絨外套,軟帽上縫鑲著三條貂皮以表明爵位級別,冠冕上有一鍍金銀圈,上沿飾有8個銀球。
子爵:子爵帽子上有兩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銀環,飾有6個銀球。
男爵:在正式場合,男爵穿著與伯爵同樣的外套,帽子上鑲有兩條貂皮,冠冕上有一淺色銀圈,飾有6個銀球。
C. 誰知道英國爵士.勛爵.這些等級怎麼排的
英國爵士、勛爵均是英國爵位的一種統稱,排序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而英國的爵士爵位分為以下幾種:
爵士爵位一:公爵
作為第一等世襲貴族,詞源願意是「領袖,統帥」,這一封號被授予開疆拓土的功勛統帥。演變到英國時,類似於中國古代的分封諸侯,英國君主分封王室宗親並授予公爵爵位,之後逐漸也授予王室宗親以外的功勛卓著的重臣。
在正規場合,公爵穿深紅色的絲絨外套,帽子上鑲四條貂皮,其冠冕上有一個金環,上飾八枚金葉片。
爵士爵位二:侯爵
侯爵原意與「方伯」詞義相近,系指統轄一處的封疆大吏。在英格蘭,拉丁語「侯爵」一詞最初指威爾士邊疆的領主。到了15世紀,這級爵號穩定地保持了它在貴族爵位中的第二級地位以後,才被貴族們所看重。與其他4個等級的貴族相比,侯爵的數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場合,侯爵也穿紅色絲絨外套,帽子上鑲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裝一銀環,帶有四片金葉和四個銀球。
爵士爵位三:伯爵
他們大多是一人治理數郡,所以又被稱為「方伯」。 每個伯爵的轄區僅限一郡,與國王有著極其明確的封君封臣關系,14世紀20年代之前,伯爵作為高級貴族,是男爵的「天然領導人」,在地方上負有對男爵、騎士的管理責任。
在重大正式場合,伯爵穿著鑲有白色毛皮邊的深紅色絲絨外套,軟帽上縫鑲著三條貂皮以表明爵位級別,冠冕上有一鍍金銀圈,上沿飾有8個銀球。
爵士爵位四:子爵
上院貴族中數子爵資格最淺。子爵稱號源於法國,原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時可能是實力強大的諸侯。在英國,1440年比奧芒特的約翰被封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子爵帽子上有兩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銀環,飾有6個銀球。
爵士爵位五:男爵
貴族階級里的最末一等,也是進入英國上議院里的最末一等。12世紀初國王大部分高級世俗貴族都被封為男爵,其中少數與王室關系密切、封地較多者又被稱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間。
正因當時男爵在世俗貴族中佔了很高比例,以至於「男爵」一詞長期作為貴族的集合名詞使用。數百年至今,居於5級貴族之末的男爵始終人數最多。
在正式場合,男爵穿著與伯爵同樣的外套,帽子上鑲有兩條貂皮,冠冕上有一淺色銀圈,飾有6個銀球。
英國5級貴族的定型
英國5級貴族大致定型於13—15世紀。它與中國周初的5級貴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時刻一次建立起來的,而是在漫長的歲月里逐漸形成,最終成為定製的。
14世紀初,在5級貴族之上的王室貴族中,還出現了一個頗為獨特的、專為王儲所佔有的稱號——「威爾士親王」。該稱呼最早為一度統一過全國的威爾士王子利維倫製造出的名號。1282年,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一世率領大軍與艦隊攻打威爾士,利維倫死於非命。
兩年後,威爾士合並於英格蘭,愛德華在1301年把威爾士親王之頭銜加給不列顛王位的繼承者。
在政局動盪、戰事連綿的中世紀後期,歐洲各封建君主為了使各級貴族在騎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業、效忠國王,除了利用貴族爵位科賜臣下之外,還別出心裁地設立了劃分為不同等級名分的勛章勛位,獎賞他們的戰功政績。
D. 英國的男爵分幾等還有準男爵從男爵之分嗎
英國的男爵(Baron)和准男爵從男爵(Baronet)是在英國貴族形成和演化中先後出現的階層名稱
男爵(Baron)是傳統的五級貴族之一 擁有議會上院出席的權力
准男爵或從男爵(Baronet)屬於鄉紳(Gentry)階層 沒有議會上院出席權
狹義的英國貴族包括男爵而不包括准男爵或從男爵
准男爵或從男爵並不是由男爵分出的貴族等級
以下是英國男爵Baron和從男爵Baronet演化歷史的概述 參考資料是 閻照祥:《英國貴族史》 人民出版社 2000.6
諾曼征服以後 威廉沒收了全國約一半的耕地 除將其中1/6未墾荒地和森林留作王室領地外 其餘部分按照諾曼第制度實行分封
當時領受封地的國王直屬封臣共1400人 其中高級封臣180人 包括150名世俗貴族和30名教會貴族
這150名世俗貴族包括兩級 12人獲地最多 地位顯赫 稱「great baron」 一般翻譯為伯爵或大男爵 其餘人稱為「baron」 一般翻譯為男爵
在諾曼征服後的英格蘭和諾曼第 baron原意是「領主」 相當於拉丁文中的dominus 法文中的Seigneur 德文中的Herr 漢語中譯為「男爵」是一種相約俗成的做法
很快 大男爵發生分化 顯赫者升為伯爵 其餘與普通男爵不分伯仲
13~15世紀 英國五級貴族(Duke-Marquess-Earl-Viscount-Baron)大致定型 與中國周初的五級貴族分封制不同 它不是某一特定時刻一次建立起來的 而是在漫長的歲月里逐漸形成 並最終成為定製的
從服飾上看 在正式場合 男爵身穿鑲有白色毛皮邊的深紅色絲絨外套 帽子上鑲有兩條貂皮 冠冕上有一淺色銀圈 飾有6個銀球
15、16世紀以後 英國資本主義迅速發展 引起社會結構的變化 主要表現封建舊貴族的衰落、資產階級工商業者隊伍的擴充、鄉紳新貴族的崛起和農民的兩極分化
而我們所說的「從男爵」或「准男爵」一詞 英文原文是Baronet 屬於鄉紳階層
斯圖亞特時代 英國爵位迅速膨脹 主要表現在低級貴族騎士階層的增添 新貴族從男爵的增設和上院世襲貴族的激增
(英國史籍上 一般將 Baronets-從男爵 Knights-騎士 Esquires-從騎士 Gentlemen-紳士 幾個階層籠統的稱為「gentry-鄉紳」 主要是因為他們在社會等級制的階梯上 同居於五級貴族之下 都沒有出席上院的資格 都是根據「他們地產上的年度收入」[托馬斯·史密斯語]來維持相應社會地位的 名義上都有著應召作戰的特權和義務)
據考證 要求設立從男爵的建議最早是由哲學家培根提出的 1609年由羅伯特·科頓爵士呈遞報告 說藉此可以改善政府財政狀況 1611年 詹姆斯一世和樞密院正式決定將新設的可以世襲的從男爵爵位標價封授
從男爵和騎士僅擁有極少的貴族特權 他們的主要權利是爵銜繼承和漸漸令人生厭的軍事職責 但不能出席上院 沒有像五級貴族那樣的政治和司法特權
隨著以上院貴族為代表的寡頭統治的長期延續和廣大鄉紳被排斥在權力中心之外 英國民眾對貴族的理解野發生著變化
早在17世紀末 就有人認為上院貴族和鄉紳階層有著不容否認的區別 以後隨著時間的推移 又有更多的人把鄉紳和上院貴族區別開來 並對「貴族」(nobility)做了新的解釋 1830年 一位學者在《每月評論》上寫道:「在大英帝國,貴族(nobility)已經總是與上院貴族(peerage)相提並論。在法國,嚴格說來,這個詞包括所有那些先前我們用鄉紳所稱謂的人。」(貝克特:《1660-1914年英國貴族》 19-20頁)
大致而言 18世紀中後期至19世紀30年代 英文nobility主要指擁有議會上院出席權的高級貴族,或者說是狹義的世俗貴族 而aristocracy一詞則用來泛指包括上院貴族、從男爵和騎士在內的所有具有王賜稱號的世俗貴族 即廣義的貴族
E. 中世紀歐洲貴族的服飾是怎樣的
歐洲中世紀拜占庭樣式服裝繼承和發揚了古希臘與古羅馬的文明和藝術風格,同時又糅合了東方精美華麗的刺綉圖案,並以絲綢為貴為尚。
14—16世紀,在文藝復興思潮影響下,人們開始反對封建神學,反對教會的禁慾,提倡個性、人性解放,這些思想、文化、藝術等各方面對服裝產生了重大影響。
服裝開始改變了用符合人體的自然形態來表現服裝的做法。越來越無視人體,走向極端的追求服裝個性造型美道路。
從中世紀對女性美避而不談的宗教禁慾陰影走出來的女人們為了突出自己的曲線美,開始讓堅硬的緊身胸衣和龐大裙撐組合來完成自身的曲線美。
巴洛克,中世紀歐洲廣泛流行的一種藝術樣式,特點是宏大、絢麗、誇張、激情、宗教感。這一時期服裝充滿生氣和律動,強調裝飾性。
男裝不再像之前那麼短,並且前襟有很多排扣。繁多裝飾性的排扣密密麻麻的從上打到下,裝飾也頗為華麗,外套的扣子只扣上面幾個,剩下的都為裝飾用。
(5)英國男爵穿什麼樣的衣服擴展閱讀:
貴族,可能是這個時代最時髦的詞之一,只是,其中以調侃與誤讀居多。在歐洲,貴族群體雖已逐漸沒落,但貴族文化卻沉澱下來,尤其是貴族服裝對藝術圈的影響,至今仍在。
從西歐4世紀末開始,日耳曼民族大遷移,低文化的日耳曼民族終於滅掉高文化的西羅馬帝國,成為西歐中世紀歷史舞台上的主要角色,為形成近代歐洲文明打下了基礎。
古代日耳曼民族生活環境地處山洪排水道口處,由於環境惡劣,造就了這個民族深思熟慮的頭腦,他們不得為了生存而拚命幹活。
可能是由於為了自身行動方便,他們慢慢脫離了古希臘古羅馬的傳統 文化,順應自然環境,形成了他們那種自然發生的四肢分離的體型服飾。而這種服飾就是現代西歐服裝的基礎。
F. 英國皇室的爵位排位是怎麼排的禮儀有哪些一般的禮服是哪幾種類型
女皇是在皇室裡面的,而現任最大的英國皇家成員就是女王。
通常是這樣排的:King,Queen 國王,往後 -> Duke 公爵-> marquess, marchioness 侯爵-> count, earl 伯爵-> viscount, viscountess 子爵-> Baron 男爵
和中國不同,英國時常有女人執政,如瑪麗1世,伊麗莎白等1世等。所以最高貴族通常是英國的國王和女皇。而它周圍的愛爾蘭和蘇格蘭的皇家領導者們卻只能被稱為公爵。有些皇室家庭成員和王子也會被封為公爵。
在稍早以前有東羅馬帝國皇帝,排位在國王之上。但因為之前一些插曲使得英國背棄了羅馬(皇帝再婚違反天主教教義),因此之後就沒有皇帝了。
英國皇家禮服大多是紅色的,時常可以看到紅長袍和白披肩。
至於禮儀,你時常可以看到封爵儀式上,皇後用她的劍在你的兩個肩膀和頭上個點一次。
ps.如果說皇家成員,其實還有騎士 knight。
G. 英國貴族等級知識,你知道多少
【終身貴族】就是所謂的一代貴族,貴族稱號不能被子女繼承。所有的終身貴族都是男爵爵位,又因為進入上議院的最低標准便是男爵,所以更多時候,一個人被封男爵並不是因為他的成就,而是通過冊封使其進入上議院。男爵雖然也有封地,但是事實上並不能對封得的土地征稅。歷史上一共有三位華人被封為男爵,他們是香港殖民時地期的女政治家、後來任匯豐副主席的鄧蓮如女男爵,新加坡裔英籍華人醫生和政治家曾秋坤,還有商業顧問保守黨議員韋鳴恩(這個比較有名吧)。在正式場合,男爵穿著與伯爵同樣的外套,帽子上鑲有兩條貂皮,冠冕上有一淺色銀圈,飾有6個銀球。
最後的最後,大家一定在影視作品裡看到過對不同貴族的各種稱謂,現在也來教一下大家:國王和女王要稱「Your Majesty」,親王和公主要稱「Your Highness」,公爵稱「Your Grace」,而其他的爵位統稱「Your Lord」。
H. 英國的爵位是如何分級的
英國是一個講究頭銜和譽稱的國家,因此在與英國人的交往中,或在我們的英語實踐中,了解一些有關英國爵位的頭銜和譽稱的知識無疑是十分必要的。
按照英國傳統,女王(或國王)可以根據內閣首相的提議,將某種貴族爵位授予某人,但受封的人數是有限的,每年大約在20名以內。
貴族爵位(peerages)分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個等級。原來貴族爵位都是世襲的,而且只能有一個繼承人。長子是法定繼承人。只有在貴族沒有兒子的情況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達到繼承年齡的直系後代來繼承。自1958年以後,才允許將非繼承性的「終身貴族爵位」(Life peerages)授予某一個人。
對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稱為「Grace」。直接稱呼時用「Your Grace」(大人、夫人),間接提及時用「His(Her)Grace」。用在信封或信的開頭可尊稱為「His Grace the Duck of...」(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稱為「Lord」(勛爵)。直接稱呼時,都可稱「Your Lordship」。間接提及時可用「Lord +姓」或「Lord +地名」。信封上或信的開頭分別稱「My Lord Marquis」或「My Lord」(主要用於伯、子、男爵)。
公爵、侯爵、伯爵的長子在他們的父親沒死之前,即沒有繼承其父親爵位之前,也可稱之為「Lord」(勛爵),但不是貴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兒子,可以終身稱之為「Lord」(勛爵);對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兒子可稱「Honorable」(尊敬的)。他們也都不是貴族。
侯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
人(Baroness)均可稱之為:「Lady」(夫人),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勛稱中的地名」。
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個女兒也都可稱為「Lady」,即可用「Lady +授予名+姓」。
如果她結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稱為「Lady」(夫人),即使丈夫無爵位,是個普通的「先生」,也可稱為「Lady」。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選用相應的譽稱。
除了貴族爵位以外,還有別的一些譽稱,對爵士則尊稱為「Sir」(爵士)。具體做法是「Sir +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為爵士頭銜,Sir絕不可只用於姓前。
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稱「Sir James」,但絕不能稱「Sir Manson」。爵士的夫人也可稱「Lady」。
爵士的頭銜不能繼承,除頭銜外爵士沒有什麼特權。其兒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樣用「Mr.」相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