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英國文官制度是什麼
女王陛下內務文官隊伍是英國政府部門擔任常任事務官的公務員的總稱,是常在的官僚制建制,其職責是協助向英國君主及國會負責的內閣大臣,包括除外務官員以外的所有中央政府文官,以及蘇格蘭和威爾士兩地政府的文官。
英國的文官(Civil servant)是君主法人(Crown)的雇員,包括中央政府系統非選舉產生且非政治任命的事務官,不包括經選舉或者政治任命產生的內閣成員及各部政務次官、政治秘書等政務官,也不包括軍隊、警察、地方政府以及國會設立的企事業單位的官員、國民衛生系統雇員及王室內務官員。
許多英聯邦國家都有類似的政府公務員制度。其特點是:
1、政治中立:文官不會因執政黨的更替而更換。文官主要的工作是執行政策,而非制訂政策;政策失敗,文官亦不用下台,以確保社會穩定。
2、擇優而任:文官由一相對中立的考試制度招聘,以確保文官的才能。
內政部是一個政治中立的機構,其職能是公正地執行民選政府的政策計劃。
像所有的僕人冠,公務員依法從參選的禁止國會議員,因為他們必須秉持政治中立義務。根據 1954 年首次通過並於 1984 年修訂的條例,高級公務員(最高管理級別)成員不得在政黨任職或公開表達有爭議的政治觀點,而中級公務員則不得擔任高級公務員。
(管理)級一般必須徵得許可才能參與政治活動。最初級的公務員可以參與政治活動,但在履行職責時必須保持政治中立。
在大選之前的時期,公務員經歷了深夜,這進一步限制了他們的活動。
歷史沿革
英國有關文官考試、任用、考核、獎懲、培訓、工資、待遇、晉升、調動、離職、退休、職位分類和管理機構等的總稱。是英國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英國文官制度建立於19世紀中葉。19世紀以前,立法權和行政權集中於國王,官員的任免實行恩賜制。1688年確立了君主立憲制,重要官員的任免由議會多數黨掌握,盛行任用私人。1700年《吏治澄清法》規定,除各部大臣及國務大臣外,其他官員均不得為議會下院議員。
自此,英國官員分政務官與事務官。19世紀初,財政部等機構在大臣之下設政務次官和常務次官。1830年,常務次官在大多數部相繼設立,文官制度有了雛形。
1853年議會組織專門委員會,對政府官制和人事制度進行調查,提出《麥克萊報告》。主張考選標准應注意通才,即一般的教育程度及適應能力,反對以應用技術及專門知識為考選條件;職員任用必須經過公開競爭考試。考核及格後接受訓練兩年,按成績分派工作。
這個報告對英國文官制度產生了極大影響。阿伯丁政府委派S.諾斯科特和C.E.杜威廉全面調查官員任用情況。1854年二人提出了諾斯科特-杜威廉報告即《關於建立英國常任文官制度的報告》。它提出行政效率低下的原因和4項重要建議。從此奠定了英國文官制度的基礎。
1855年5月政府頒布了文官制度改革的第一個樞密院令,成立由3人組成的、不受黨派干涉、獨立主持考選事務的文官事務委員會。1870年6月4日政府頒布了關於文官制度改革的第二個樞密院令,確立了公開競爭的考試制度。
兩個樞密院令確立了英國文官制度的重要原則,通常把1870年樞密院令的頒布作為英國文官制度正式建立的標志。此後,政府在1875~1930年間先後成立各委員會,專門負責調查研究有關人事制度的問題,並頒布一些新的命令和規定。
1944~1945年政府實行了文官新訓練計劃和新考核方法的兩項改革。1968年富爾頓報告對英國文官制度進行了全面設計,政府採用了其中的一些改革措施。這是英國文官制度上的一次最重大改革。
B. 總統一個月得到多少薪水
近日哥倫比亞一家統計研究機構對美洲多個國家領導人的月薪收入進行了一次排位,結果美國總統布希以月收入3.3萬排第一,而古巴領導人卡斯特羅的月薪只有不到30美元成為最後一名,兩人相差近1000倍。此外,玻利維亞總統埃沃·莫拉萊斯以月薪1900美元成為南美洲地區收入最少的國家領導人。
這份調查中涉及的美洲國家領導人月收入排名如下:
第一名,美國總統喬治·布希,月薪收入約3.3萬美元。
第二名,瓜地馬拉總統阿爾瓦羅·科洛姆,月薪收入1.8657萬美元。
第三名,智利女總統米切爾·巴切萊特,月薪收入約660萬智利比索,約合1.357萬美元。
第四名,墨西哥總統費利佩·卡爾德隆,月薪收入約1.3萬美元。
第五名,哥倫比亞總統阿爾瓦羅·烏里韋,月薪收入1800萬哥倫比亞比索,摺合為9334美元。
第六名,哥斯大黎加總統,奧斯卡·阿里亞斯,月薪收入約8500美元。
第七名,委內瑞拉總統烏戈·查韋斯,月薪收入8372美元。
第八名,巴拿馬總統馬丁·托里霍斯,月薪收入7000美元。
第九名,巴西總統盧拉·達席爾瓦,月薪收入6488美元。
第十名,波多黎各總督薩爾瓦多·阿薩維多,月薪收入約5800美元。
第十一名,秘魯總統阿蘭·加西亞,月薪收入約5400美元。
第十二名,薩爾瓦多總統安東尼奧·薩卡,月薪收入5181美元。
第十三名,宏都拉斯總統馬努埃爾·塞拉亞,月薪收入5131美元。
第十四名,厄瓜多總統拉法埃爾·科雷亞,月薪收入約5000美元。
第十五名,阿根廷女總統克里斯蒂娜·費爾納德斯,月薪收入4257美元。
第十六名,巴拉圭總統尼加諾·杜阿爾德,月薪收入3385美元。
第十七名,尼加拉瓜總統,丹尼爾·奧爾特加,月薪收入約3200美元
第十八名,多明尼加總統雷奧內爾·費爾南德斯,1973美元。
第十九名,玻利維亞總統埃沃·莫拉萊斯月收入是1900美元。
第二十名,古巴國家領導人菲德爾·卡斯特羅,月薪收入30美元。
C. 總統一個月工資多少錢
各國首腦收入大披露,布希工資比小泉低 06/21 14:32
世界各國領導人的職責相差不多,但收入卻大不相同。根據法國《快報》所做的調查,除了各國領導人不對外公布的額外收入外,他們的月薪從600到2萬歐元不等。在歐美國家,國家領導人的月薪是透明的。美國總統布希的工資為每月2.27萬歐元,雖然美國總統的收入較2001年已經翻了一番,但跟美國許多富豪的收入相比仍是」小巫見大巫」了。據歐盟最新統計,歐洲收入最高的國家領導人是德國總理默克爾,每月21262 歐元,而最低的是斯洛維尼亞總統,每月收入為2684歐元。在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的收入是公開的,約合每月2萬4千歐元。
從馬爾他島的豪華遊艇到每周兩萬多歐元的美國新罕布希爾州的別墅,法國總統薩科齊每次度假都堪稱豪華。其實,薩科齊的收入並不高,和其他西方大國首腦相比,可以算得上是「窮人」。
薩科齊「窮人」收入富人作派
據
法國總統工資和愛麗舍宮支出負責人多西艾爾透露,薩科齊給自己定的月工資只有6600歐元。光在美國的度假就差不多能花掉他一年的工資。但除了工資收入,薩科齊作為法國總統其實還享有不少「免費待遇」。
比如,他可以免費使用包括兩架空客A319在內的多架飛機、免費下榻法國另一座宮殿等。此外,經國會批准,他還能使用愛麗舍宮數千萬歐元年度預算的一部分作為「個人支出」金庫。
默克爾住私宅拿法定工資
根據德國聯邦政府工作人員收入法,德國總理默克爾每月的工資總收入為2.3萬歐元,這包括了她作為德國總理和德國聯邦議院議員的收入。
法律規定,已婚未育的德國總理基本工資為1.58萬歐元,而同時擔任德國聯邦議院議員的默克爾只能拿議員工資的一半,另一半需上繳。此外,默克爾每月還有交際勞務費入賬。宴請別國首腦的費用可以列入聯邦財政預算報銷,而買衣服之類的開銷則完全由個人承擔。德國法律還規定,聯邦總理有權申請辦公住宅,但必須繳納所謂「便宜」稅。因此,默克爾當選德國總理之後,還是住在柏林中心區的私人住宅。
英國人認為首相收入偏低
英國首相布朗現在的年收入約為19萬英鎊,約合28萬歐元。另外,除了唐寧街10號首相官邸,布朗作為英國首相還在契克斯庄園擁有一座首相別墅。盡管如此,英國人還是認為首相的收入偏低。英國一家著名調查分析機構認為,一個國家首腦的收入應該達到該國企業家平均收入的10%到20%。但實際上布朗的收入只及他們的5%到10%。
普羅迪工資收入很合理
在義大利人看來,總理普羅迪1.89萬歐元的月工資是合情合理的。這其中包括了普羅迪作為國會議員的津貼。
義大利人現在更關注的是總統府的高開銷問題。去年,總統府的年度預算高達2000多萬歐元,鑒於此,義大利總統納波利塔諾特別設立了一個節約委員會,計劃把總統府明年的預算削減100萬歐元。
布希年工資高達40萬美元作為超級大國的首腦,布希可以說是有史以來工資最高的美國總統。布希的年工資高達40萬美元,此外還有5萬美元的附加開支、1萬美元的差旅費和1.9萬美元的社會活動津貼。
1999年,美國國會和前總統柯林頓批准給總統漲工資。但由於美國法律規定總統任期內的工資不能漲,因此2001年上台的布希成為第一個受益者。柯林頓當時的年工資只有20萬美元。從絕對數字上看,布希是有史以來工資最高的美國總統,但從購買力角度看,美國第一任總統華盛頓才是真正工資最高的美國總統。當時,華盛頓的年收入是2萬5千美元,按購買力計算,大概相當於今天的57萬美元。(據《北京晚報》)
D. 外國的總統 退休後就變回平民了嗎國家還會不會養著他
各國國情不一樣,其卸任首腦的待遇也不一樣。
以美國為例:目前美國總統卸任後的待遇包括:每年20萬美元的退休金、辦公室及一名職員配備、特勤局的終生保護、總統圖書館和國葬等。
《卸任總統法案》 (Former Presidents Act) 於58年通過後,將多項終身待遇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
以英國為例:英國首相在任時的待遇並不高。比如卡梅倫年收入約為19萬英鎊(1英鎊約合10元人民幣)。相比而言,英國首相退休待遇要好些,離任後仍作為下院議員參與政府活動,如果首相任期內政績顯赫,還可以得到王室授予的爵位,並升為上院議員。作為退休首相,可以領到首相工資的75%作為退休金;同時,年滿65歲可以多領一份議員退休年金。此外,卸任首相還可以領取一筆「公共職務津貼」,各項津貼加起來很容易超過在職時的工資。而且,多數英國退休首相擅長賺「外快」,如做巡迴演講、寫回憶錄等。
俄羅斯卸任總統待遇,2001年2月,時任總統普京簽署的《關於俄聯邦卸任總統及其家庭保障法》生效。據此,離任總統將獲國家提供的安保、醫療、特殊通訊、交通、別墅、助理班子(含住宿)。總統卸任後退休金為在職工資的75%。總統有豁免權,不會因在職期間的所為而被追究刑事以及行政責任。前總統去世後,其家人每月獲得相當於最低養老金6倍的津貼,此外有權使用公車,自總統去世後5年內享受國家醫療服務。
有的國家離任領導人沒什麼待遇,比如日本前首相村山富市,澳大利亞前總理陸克文,他離任了也跟普通人一樣。
E. 英國上議院的議員待遇
上議院議員沒有薪水,出席議會會議和活動基於自願。但議員出席上議院會議和活動,可享受交通、住宿、伙食等補貼(約290英鎊/天)。此外,在上議院擔任職務的議員,可領取職務薪水。
F. 英國文官的工資有多少最好是有等級,有數據的說明
英國的文職官員被普遍認為是世界上最優秀的官員隊伍之一,廉潔與高效為其贏得了巨大聲譽,也成為世界各國文官制度建設的樣板與楷模。然而這一切的都源自於其構架良好而又合理的文官制度。在英國,文官(Civil Servance[復數],Civil Servant[單數])並不包括組成內閣的大臣,即與內閣共進退的「政務官」,而僅指「事務官」,其職責是執行當時政府的政策,而非對政黨活動的參與。他們構成了政府中所謂的「非政治」的分子,即不參與黨派之爭的人。在內閣發生經常更迭的情況下,他們的存在保證了政策的穩定性與連續性。高級文官還時時准備為大臣提供咨詢,向其提供必要的情報、知識以及實踐的經驗。顯然,服務的年限越長,他們的影響也就越大。這樣,他們不但執行既定的方針、政策和命令,而且對於這些方針、政策和命令的制定還有一定的,有時甚至是決定性的發言權。正是這後一項職能的行使,使文官成為國家機器重要的一部分,成為了「永不更迭的幕後政府」。前台是兩黨輪流秉政,後台則永不更換,這是英國文官制度的重要特徵。19世紀中葉,工業資產階級開始進入議會,並逐步取得統治地位。此前,由於兩黨輪流執政,使官員也經常的發生變動。官員的任用不僅以黨派為基礎,而且存在著許多暗箱操作的手法,以致賣官鬻爵之事也時有發生,使政府的行政即無效率,又不經濟。1853年,英國在克里米亞戰爭中的慘敗,引發了國內對於政府的腐敗和無能的猛烈抨擊,當政的帕累斯頓內閣被迫允諾改革。1854年,由當時的國會議員諾斯科特(Stanfford Northcote)和杜維廉(Charles Trevelan)根據廣泛的調查,提出了一項改革文官制度的方案,即著名的「諾斯科特-杜維廉報告」。提出了以下四項建議:一將政府中的行政工作分為智力工作和機械工作兩大類,前者由大學生來擔當,後者由低級人員來充任;二初任人員均應在年輕時通過選拔考試;三各部人員實行統一管理,並可在各部之間互相轉調、提升;四官員的提升以上級的考核報告為依據。這些建議後來均以法令的形式逐一採納並加以實施,這樣英國的近現代文官制度開始逐步建立起來。一個相對獨立於各個黨派的職官團體開始逐步形成,成為了英國政治力量中最為穩定的一部分。
戰後,由於文官隊伍的急劇膨脹,人浮於事、效率低下、福利待遇畸高等問題凸現出來,甚至出現有些文官不聽從大臣的命令的情形,遂令政府萌發改革之心。受政府的委託,1960年以富爾頓(Lord Fulton)教授為首的「富爾頓委員會」在經過大范圍的調查之後,提出了旨在建立新型文官制度的改革方案-「富爾頓報告」,其要點有:①建立文官部,統一文官管理;②各部建立統一的職級結構並向所有人員「開放」,打破原有的部門壟斷;③成立文官學院;④限制高級文官的權力;⑤建立對外開放交流的機制。可以說,報告提出的改革方向的確切中了英國文官制度中的種種弊端,但由於文官隊伍業經成為了一個強大的利益集團,所以改革面臨著既得利益者,特別是權勢深厚的高級文官的強烈反對,使得報告的實施遇到了巨大阻力。後來歷經多方面的調和、讓步,還是有很大一部分得到了貫徹執行,從而使英國的文官制度的發展進入到了一個新的時代。
英國文官制度作為一個完整的體系,復雜而又龐大。下面僅就幾個相對重要的部分做一簡明的介紹:首先,關於文官的選拔制度。在英國,常任文官實行公開競考,擇優錄取的原則,這同時也是西方國家文官制度中最具代表性的原則之一。文官選拔考試的一般形式包括筆試、口試以及實際操作考試等等。考試分兩輪,首輪考試一般多採用筆試,復試則按所招文官的職位、類別的不同,採取相對靈活的錄取方式。文官一經錄用,非經法定事由或辭職,即可任職終身。
其次,關於文官的紀律制度。一切文職官員(即公務人員)須自覺遵守《榮譽法典》中規定的職業道德,像司法人員一樣,給任何人以公正嚴明的形象,以免引起公民對公務人員的懷疑,使國家、政府的威信受損。因此,公務人員一律不準經商,或是從事與其公職部門業務有關的任何營利性事業。凡利用國家職權泄露國家機密的,將根據《國家保密法》予以嚴懲。同時,公務人員也不可積極參加政治活動,不得公開發表政見或對政府施政任意批評或使政府為難。
再次,關於文官的監管制度。在英國的文官監管制度中,司法監督的機制比較突出。1921年起,英政府於各部門設立行政裁判所,受理行政人事糾紛,以監督文官制度的運作。與此同時,普通法院也有權受理關於行政機關或文官人員違法失職、越權侵權等案件。普通法院對於行政裁判所也實行一定程度的管轄。管轄手段一般採取頒布調查令、訴訟終結令與執行令等手段。例如,法院頒發訴訟終結令,以停止行政裁判所的審判活動。
晉升一般要根據現職年資與服務成績而定。高級人員注重功績,低級人員注重年資,各部未盡相同。一般情形是任職四至六年始可升任高一級職位。升遷由各部升遷委員會加以處理。升遷委員會是臨時性的組織,其成員因處理晉升職位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升遷委員會的工作程序,各部亦不一致。通常都是召集已達「升遷范圍」的人員面試,根據其應付面試的能力以及歷年的考績,來作是否晉升的建議。升遷委員會的建議,系向各部人事處長或常務次官提出,並依各人的年資先後順序列成名單,一旦職位出缺,即依次升遷。
按照目前的規定,每個新進入文職部門的人都有—段試用期(依等級而定,長短不等,在一定情況下延長試用期)。晉級由統考和本部門考績這兩個方面來決定文職人員的升遷。不過英國的行政學專家一般都不主張用考試的方法來決定文職人員的升遷。因為實踐證明,服務多年的人,其考試成績—般都不如剛從學校畢業出來人員,而文職人員如把全部精力都放在應付升級的考試上,就很難專心從事他們所服務的工作。
英國文官的工資待遇比較優厚,文官的薪金高於企業職工。其工資制度強調四項原則:
1、比較平衡原則。政府文官的工資要「同文官系統以外的廣泛可比工作的工資有一個公正的比例」,同其他行業或私營企業職工的工資保持大體平衡。
2、適應物價原則。文官的工資必須隨著物價上漲而相應提高,以保證文官的實際收入不因物價上漲而下降。
3、同工同酬原則。主要是指婦女同男子在公職崗位上做相同的工作必須給予相同的報酬,不得歧視婦女。
4、定期提薪原則。各級文官每年按照工資等級表逐步提新。在實際執行中,有時政府財政困難,也拖延過提薪原則,為此,英國文官舉行過罷工,表示抗議,以維護定期提新原則,保護他們的生活權利。如果在調整工資方面不能達成協議,可以提交「文官仲裁法庭」裁決,法庭庭長由就業部指定。法庭成員必須包括公職人員代表。對於高級文官工資待遇的糾紛,由特別組成的復審機構提出意見,政府人事主管部門決定。
職位分類制度 1950年後,公務人員分為:①工業人員與非工業人員。工業人員指在國防部所屬軍工廠、海軍碼頭、郵政系統工作的人員和在研究單位工作的技術人員等。工業人員又分為10類,有自己特殊的工資級別,其性質與一般文官不同。非工業人員指在行政機關辦公的文書、行政、各類專業管理人員和外交領事人員。②編制人員與非編制人員。編制人員指政府各部門中享有退休金權利的人員,分財政部主管與各部主管兩種。非編制人員多是各部臨時聘用或僱用的人員。其待遇和服務條件,與編制人員不同。③普通行政人員與專業技術人員。普通行政人員分為行政、經濟、情報、統計等類,服務條件由財政部統一規定,又稱「財政部等級文官」。專業技術人員分為科學與技術兩類,服務條件一般由各部規定,又稱「各部門人員」。普通行政人員在英國公務人員職位分類中佔有重要位置,一般分為 4級:行政級職位有常務次官、副常務次官、次官、助理次官、主管等;執行級職位有單位主管、主幹執行官、優級主幹執行官、主管執行官、優級執行官、高級執行官、執行官等;文書級職位有高級文書官、文書官、秘書文書官和其他文書官,以及文書助理、其他文書助理等;助理文書級,職位有法律人員、統計人員、科學人員、工務專業人員、醫務人員、會計專業人員、郵務人員等。1968年富爾頓委員會對職位分類作了調整。將行政級、執行級、文書級、助理文書級、專業和科學技術級、勤雜人員級等 6級,代之以10個職組即:綜合、科學、專業技術、訓練、法律、警察、秘書、資料處理、研究、社會安全等。在每一職組中,再根據各項工作的性質、種類、責任大小及其所需資格條件,分為若乾等。
英國文官享有幾種工資照發的休假。—是結婚、近親逝世、急迫任務需要可休「特種假」,照發全部工資。二是帶全部工資的病假可休六個月。三是帶全部工資的「年度休假」,假期長短,按工齡和等級決定,最少三周,最多六周。女公職人員可以享受三個月的產假,產假期間可領全部工資。英國文官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標准辦公時間是41-42小時。工作需要加班,領取相當平時工資的1.5倍加班費。
G. 美國等資本主義國家的官員議員靠什麼掙錢啊
一方面是大都有自己的產業。另外一方面議員津貼也是十分可觀的。美國國會的參議員和眾議員享有領取薪俸和津貼的權利,20世紀80年代中期,美國國會議員年薪7.5萬美元。另外,眾議員每人每年享有助手僱傭費45萬美元,參議員每人每年為年薪100萬美元。同時,在退休後還可以領取一筆豐厚的退休金,還可以得到包括辦公費用在內的津貼和有關待遇:每年可以從華盛頓到其家鄉選區免費旅行。在今天美國眾議員一年能拿到的政府津貼為130萬~190萬美元不等,參議員獲取的數額為290萬~450萬美元不等。
英國下院國會議員們一年可得薪俸約31000英鎊。這相當於一個中產階級的專業人士,如醫生、會計平均一年的收入。
H. 英國文官是如何分級的
內容摘要:英國是品位分類制度的典型國家,其文官品位分類制度的形成經過了漸進和有效的積累過程。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英國行政改革的推動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變革,寬頻制度逐漸成為英國文官分類管理的制度形式和發展方向。英國寬頻管理制度包括寬頻管理對象、定薪權力配置、薪酬寬頻設計、薪酬與績效的關系等幾個方面,它的實施有利於提高文官的績效水平與人力的利用效率,也有利於降低人事費用。但是,這種新型的分類制度必須具備一定的組織基礎、制度保障、指導理念和政策驅動力,它也分化著文官的統一性、動搖著文官制度的傳統、改變著文官的精神特質,其有效運行面臨著確立合理有度的評估體系和公共責任這兩個基本挑戰。
一
英文「Civil Servant」(復數為「Civil Service」)來源於「Crown』s Servant」,原意為「國王的僕人」,隨著資產階級民主運動的發展,公民權利得到普遍承認和尊重,它逐漸變成「公民的僕人」,譯成中文,有的稱為「公務員」,有的稱為「文官」。英國的文官包括兩個部分,即政務官和事務官。政務官指中央政府的組成人員,包括首相、內閣大臣等選舉產生或政治任命產生的高級官員,這批人與政黨執政共進退,需要承擔政治責任。事務官一般指不與內閣共進退,經過公開考試錄用,無違法與重大違紀過失,即可職業常任的政府公職人員。通常文官管理制度主要針對的是事務官,包括這些人的權利與義務、選拔、錄用、考核、培訓、晉升、獎懲、交流、迴避、工資福利、退休等環節。
英國一直是實行品位分類制度的典型國家。1853年的《麥克萊報告》和1854年的《諾斯科特-屈威廉報告》是英國文官制度得以建立的兩個里程碑文件,這兩個報告的核心精神是強調公開考試、擇優錄用原則。1870年英國樞密院頒布法令,將全部文官分為高級文官和低級文官兩個等級。高級文官必須具備大學學歷,低級文官雖無學歷限制,但永不能升入高級文官序列。1876年又將低級文官劃分為成年級和學童級,成年級文官在任職相當時間後,經過嚴格的資格審查和程序,有可能升入高級文官。此外,在高級文官、低級文官之外增設了一種抄寫文書類文官,這便是後來的助理文書級文官的前身。1906年,英國財政部發布命令,在高級文官和低級文官之間增設一個中間級,這便是後來的執行級文官的前身。這樣,英國文官的4種品位分類制度初步形成。1920年,英國惠特利委員會將文官分為兩大類四品級:第一類是幫助制定政策,對政府進行組織和指導的高級文官;第二類是從事事務性或日常機械性工作的低級文官。第一類文官包含兩個級別:行政級,笑帆其中包括政府次官、主管等6等官職;執行級,其中包括主管執行官、主任執行官等7等官職。第二類也包含兩個級別:書記級,主要有高級書記官與書記官兩種;助理書記級。
進入20世紀後,社會分工越來越細,政府工作人員的職能范圍也日益擴大,許多專業性、技術性工作進入了政府工作領域,必須吸收各學科的專家參加政府管理。為適應這種需要,品位分類增加了橫向劃分。英國在1945年至1968年間將文官散升仔分為一般行政人員與專業人員兩大類。一般行政人員共分行政、執行、事務、助理事務四個等級。專業人員與普通行政人員在工作性質、選拔標准與方法上均有不同。專業人員包括法律人員、統計人員、科研人員、工程專業人員、醫務人員、會計專業人員、郵政人員等七類。1968年以羅德•富爾頓為首的文官改革委員會又建議,取消原有的以職類為基礎的文官結構,把一般行政人員的幾個職類合並為一個統一的行政職組,建立以部類和職組為基礎的新的文官結構,當時的英國首相哈羅爾德•威爾遜採納了這個建議並於1971年開始實施。這一新的文官結構包括一個四部分:大約1000名最高層的文官組成的一個開放群體,包括常務次長、次長、次官三個等級;大約75%文官組成的一個統一招聘、統一分類歸級、統一薪金標準的一般文官部類;單一部門部類文官;跨部門部類文官。自富爾頓改革以來,英國文官結構的品位分類特徵已有所消弱 。
「自從1979年保守黨贏得大選起,英國政府的公務員體制正在經歷一場與傳統決裂的轉型。政府對文職機關的規章、人事、結構、功能、過程等各個方面都沖汪進行了改革」。 其實,從1980年代早期開始,經濟合作發展組織國家公共部門的薪資水平就面臨三種主要壓力:其一,勞動力市場的壓力,公共部門高階薪水低於私人部門的現象越來越嚴重,造成許多國家公共部門徵募人才和留住人才方面的問題。其二,改進管理效率的壓力,政府要用成本效益最大的方式提供顧客服務品質,就要靠更有效的薪資制度作為管理工具。其三,個體經濟方面的考慮,產生了在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應該改進薪資彈性的壓力。 尤其在公共部門方面,必須要壓低薪資成本,以便降低公共支出和政府赤字。由此,包括英國在內的經合組織國家都試圖用薪資作為改變公共服務運作的方法。
英國在1980年到1985年間,人事成本主要是透過減少用人的方式來加以控制。 但是在這一期間,雖然嚴格控制用人數量和人事成本,實際用人費用還是逐年增加。1985年開始引進營運成本控制辦法,1986年到1987年間對每一個部門設定營運成本上限 。所有部門都必須訂定三年計劃,計劃中明確反映如何透過效率提升抵消掉薪水和物價上漲的效果。各個部門占其營運成本一半以上的用人成本部分,必須取得財政部同意。各部門每年必須將其營運成本結算帳目公布,並且詳列所有變動細目以及和上限不符合之處。超過營運成本上限部分,必須在第二年預算里扣除。除了營運成本審查和控制之外,獲得授權訂定薪資的各單位,也必須就其薪資協商策略和薪資制度改變,取得財政部同意。從1988年開始又重新逐步研擬「績效薪酬制度」。1992年制定「文官管理功能法」,強化各機關首長人事權責、實施人事分權化、績效薪酬等,同年,13個政署開始實施團體績效薪酬制度。1994年發表《文官制度永續與改革》政策白皮書,強化薪酬授權各部門及政署自行管理。1996年制訂《文官服務法》,並依《1995年樞密院令》新訂《文官管理法規》。《文官管理法規》明訂薪酬分權化、彈性化政策;全面授權各部門政署自訂薪表;實施新「高級文官」制(包含新薪表)。2002年又開始實施新的「高級文官」薪酬制。
這種運用財政控管各個部門機關包括人力成本在內的營運成本的方法,容許給予下級更大的權力,容許各個部門機關實行各種薪資制度,其核心理念就是將傳統官僚組織所採用的以年資為基礎的職等和固定的薪級結構,改為納入績效因素的薪給寬頻(broad pay band),然後再進一步採用更為個人化的績效薪酬制。這種薪酬制度改革的結果,不僅建立了一套表現為個人化和以績效為取向的彈性文官薪酬制度,也產生了一種新的文官分類制度,即寬頻管理制度。
二
寬頻制(Broad banding)是近年來新出現的一種人事管理方式,它事實上是幾種管理方法的折中:既保留了工作評估的優點,同時又力圖保證對工作管理的靈活性。 它的主要做法是:在一個擁有十數個薪等及上百個職業分類組織中,將職務安置在寬幅的職業分類表和少數的薪資帶中,在此寬泛的區分區域內,管理者擁有自主處置權,不必就無休止的重新分類等要求獲得人事部門的批准。同時,它還減少了雇員的職業流動層階,從而使其職業發展更為清晰 。寬頻制最大的特點是壓縮級別,將原來十幾甚至二十、三十個級別壓縮成幾個級別,並將每個級別對應的薪酬范圍拉大,從而形成一個新的薪酬管理系統及操作流程,以便適應新的競爭環境和管理發展需要。如果說品位分類管理是以人為中心,職位分類管理是以職位為中心,則寬頻分類是以薪酬為中心的管理模式,它將人和職位納入到薪酬分類下進行重新安排。因此,從一定意義上講,寬頻制既是一種人員分類管理制度,也是一種薪酬管理制度,應該說它正是從薪酬管理改革中產生出來的。
由文官薪酬管理改革形成的英國文官寬頻管理制度,主要針對的是高級文官。英國高級文官居於政務官之下,是常任文官體系中的精英,為文官體系的中流砥柱。英國現行高級文官薪酬新制自1996年4月1日起實施,又可區分為適用「常務次長」者及之下之高級文官兩種。常務次長以下的高級文官薪酬制度,從2002年4月1日起,又有所變革。
常務次長級薪酬由「常務次長薪酬委員會」( Permanent Secretaries Remuneration Committee, PSRC)訂定,該委員會成員由國內文官長、財政部常次及「高階薪酬評鑒委員會」(Review Body on Senior Salaries, SSRB)主席、二名委員等五人組成,獨立負責常次級文官薪酬的審議工作,並將結果提交首相核定。2002年4月1日起,新的常務次長級薪酬寬頻訂定原則,除參酌私人部門高階主管的薪資水平外,並與常次級之下高級文官薪酬寬頻新制中「第三薪酬寬頻」(pay band 3)相連結。
常務次長之下的高級文官薪酬,由獨立的「高階薪酬評鑒委員會」負責審議訂定。該委員會由民間企業經營者、大學教授、律師等10∼11 人組成,就高級文官、高級將官、司法人員及國會議員的薪酬進行獨立審議,並向首相、首席大法官及國防大臣提出具體建議。英國中央政府高級文官以上職位的定薪機制因此分為兩種,第一種常務次長薪酬委員會只主管常務次長的薪酬,而第二種高階薪酬評鑒委員會則負責審定常務次長以下的高級文官及常務次長以上的首相、部門首長、議員、將官、高級司法官等人的薪酬。
三
英國過去二十年的薪酬改革,尤其是1996年以來的薪酬新制,已產生了截然不同的文官分類管理效果。「英國文官之薪酬已不再採用職等與薪級結合的制度,又因英國取消職等之規定,目前有關職務等別,也就是『高級文官』除外之各職務等別,例如六、七級專員、高級科員、科員、辦事員、助理員等名詞在實務上亦僅有參照之作用,而不再具有法定意義。事實上,目前英國文官統計在分析文官人數時,已採用年薪數額為多少英鎊到多少英鎊之階層有多少人,作為文官人數之計算基礎。」 「總體來看,寬頻制度帶來了一些令人欣喜的結果:減少了對重新分類的要求,減少了用於重新分類目的的工作分析時間,降低了組織內等級層次的重要性,增強了管理者運用加薪等方式刺激生產力的能力,以及提高了雇員職業流動性程度等。在更寬泛的意義上,寬頻制度鞏固了人事管理者的形象,使其更象組織人事活動之引導者,而非問題的製造者。寬頻制度還重建了工作分類與工作評估制度與當前人事管理制度的目標之間的關系:即提高了雇員的績效水平與人力的利用效率。」 另外,英國的實踐表明,它有利於降低人事費用 。
但也應該看到,這種寬頻管理制度的推行是建立在英國行政改革如下四個成果的基礎之上的:第一,行政組織內部結構的重組和分離,決策與執行分開,組建執行局。這些執行機構實行經理負責制,在政府確定的目標和績效指標的框架內擁有自治權。「截至1993年4月,92個這樣的執行機構僱傭了達62%的公務員,兩年後,100多個執行機構僱傭了70%的公務員,而且政府宣布將90%的公務員轉到執行機構。」 執行機構享有的高度自治權力為寬頻薪酬制的推行提供了前提性條件。第二,獨立的薪酬制定機制。寬頻制主要是運用薪酬進行管理,在推行訂薪許可權下放和實行分權式集體協議後,英國建立了專門的高階薪酬評鑒委員會、常務次長薪酬委員會和一般文官的薪酬談判組織,它們由私人部門領導人、社會主流職業知名人士和專業學者等構成,定期比較政府與社會其他部門之間的薪酬,以確定政府的合理薪酬水平,使其保持相對競爭力以吸引和留住人才。第三,鼓勵並強行引進競爭,以選擇特定公共服務的最佳提供者,確保公共資金取得最大價值。第四,主要政策實踐是有系統地提高質量和擴大選擇。1991年的《公民憲章》即明確定義:強調需要公布明確的服務標准,提供完整而准確的信息,擴大消費者的選擇,提供禮貌服務,完善投訴受理機制,提高效率。「這些政策無異於一場革命,這場革命改變了公務員隊伍的文化、角色、結構以及精神特質,使他們為消費者提供公共利益時更加富有效率,對消費者的要求也更加敏感。」 這四個行政改革的成果,為英國公務員的寬頻制推行提供了組織基礎、制度保障、指導理念和政策驅動力,如果沒有這四個方面的改革成果作為條件,寬頻管理制度無法推行。
另外,寬頻制度的推行也帶來其他一些影響:首先,錄用方式和付酬方式的變化,不斷地劃分公共服務的購買者和供給者,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文官隊伍的統一性。其次,文官隊伍內部組織受到振動,一些基本原則被動搖。如強制性裁員和日益增多的短期合同侵犯了永業制原則;以談判確定工資以及由工作結果確定獎勵代替了原來的級別一樣則待遇平等;等級制被合同制和成本製取代;任命私營組織的管理者已經動搖了原有的排外原則等等。最後,文官的部分精神特質也被改變。提供公共服務時的普遍和統一原則讓位於選擇性和針對性,效率、成本意識和消費者權利為基礎的管理主義已深深紮根於文官的頭腦。
還應看到,英國文官寬頻制的有效運行存在兩個難點:第一,確定合理、客觀、有度的評估體系。寬頻制度是一套與績效緊密結合的管理制度,對於成本、核算、目標、績效示標等均要有合理的規范,這些成體系的評估指標非常難以確定,難以做到客觀公正。同時,過多過濫的評估體系與評估行為,反而會加大行政成本,導致對文官行為的過度干涉,因此形成合理、客觀和有度的評估體系一直是面臨的難題。第二,公共責任的確定。由於實行彈性化的文官組織結構,決策與執行組織分離,半自治非政府組織急劇增長,決策與執行之間的對應關系變得相對模糊,權力的轉移是否意味著責任的轉移就成為一個必須解決的問題。另外,在寬頻制下,部門長官對於同一個寬頻中的文官隊伍擁有定薪的權力,從而導致其對屬員的行政行為予以干涉,此種條件下的公共責任問題的認定也成為必須正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