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伊麗莎白一世的後任國王是誰他是怎麼登上王位的
伊麗莎白一世的後任國王是詹姆斯一世,他是通過伊麗莎白的指任登上的王位。
詹姆斯是蘇格蘭女王瑪麗·斯圖亞特與她的第二任丈夫達恩利勛爵亨利·斯圖亞特(Henry Stuart)所生的唯一兒子。
出生後5個月,其父被其母刺殺,其母因此遭蘇格蘭貴族驅逐,流亡英格蘭。1567年,蘇格蘭貴族廢黜瑪麗·斯圖亞特,詹姆斯被立為國王,稱詹姆斯六世,由幾個大貴族執政。
1583年,詹姆斯六世親政,1587年,其母瑪麗因捲入暗殺英格蘭女王伊麗莎白一世的陰謀而被處死。同年,詹姆斯迎娶丹麥國王腓特烈二世的女兒安妮公主。
1603年,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指定詹姆斯為其繼承人後駕崩。詹姆斯即位為英格蘭國王,自封為大不列顛王國,稱詹姆斯一世。
(1)英國國王一世是如何上位的擴展閱讀:
1604年,也就是詹姆斯一世上台後的第二年,便發生了古德溫當選下院議員案。弗朗西斯·古德是白金漢郡爵士,詹姆斯一世就他是否能夠當選議會議員的問題同下院發生了劇烈沖突。
他們爭執的是議員資格,但焦點在於誰才擁有國家的最高統治權,下院議員起草了《道歉與補償文件》稱選舉結果應由下院決定而不是由大法官的衡平法庭決定。
詹姆斯沒有和英格蘭議會過招的政治經驗,再加上性格上的軟弱。他同意作出讓步,但這就等於承認了立法團體獨立於王權。
就好像伏爾泰在《風俗論》中說的,他在每次講話中炫耀他的威嚴,但又不能用行動來維護。議會在與詹姆斯的交往中積累了反對王權的經驗,使他們知道日後該如何對付國王。
在宗教方面,詹姆斯認為議會壓根就不能插手宗教事務,但英格蘭的傳統是議會有自己的議論權,國王沒有權力封上他們的嘴。
而且,詹姆斯登位之時,英國的清教徒本寄期望於他,提交了一份《千人請願書》要求掃除國教中的天主教成分。
詹姆斯收到請願書後,1604年1月在泰晤士河畔的漢普頓宮召開御前會議,邀請清教領袖和國教領袖,企圖調和矛盾。
雖然他同情清教徒,但最終卻因為政治現實倒向了國教和主教制的一邊,企圖利用國教擴大專制權力。
2. 英國國王怎麼上位的
英國王位繼承
根據長子繼承權來決定的,即王位應先由現任君主的長子繼承,然後才依次序輪到其他兒子,最後才輪到女兒。但是根據法律,英國王位的繼承不是自動的,1701年通過的《王位繼承法》(Act ofSettlement)規定,王位應該傳給漢諾威選帝侯夫人索菲婭的有血緣關系的後代,而且繼承者不得是天主教徒,也不得嫁娶一名天主教徒。一些人認為該規定與英國其他法律中禁止宗教歧視的條款有沖突。不過實際上,絕大多數有資格繼承王位的人都是基督教新教徒,而且在公開場合都大多宣稱自己是聖公會成員。 此外該法案還規定,王位的繼承是由議會來決定的,而非君主本人。2011年10月28日,在澳大利亞珀斯舉行的英聯邦政府首腦會議上,與會英聯邦各國首腦同意更改1701年《王位繼承法》,王室成員無論男女都將能擁有同等繼承權,不過這只會對查爾斯王子的後代產生影響,並不改變已有的王位繼承順序。同時,英國君主不得與天主教徒結婚的禁令也被廢除,但君主本人還必須是新教徒。
第一繼承人:查爾斯王子(女王長子)
第二繼承人:威廉王子(查爾斯長子)
第三繼承人:喬治·亞歷山大·路易斯(威廉長子)
第四繼承人:夏洛特·伊麗莎白·黛安娜(威廉長女)
第五繼承人:哈里王子(查爾斯次子)
第六繼承人:安德魯王子(女王次子)
第七繼承人:比阿特麗斯公主(安德魯長女)
第八繼承人:尤金妮公主(安德魯次女)
第九繼承人:愛德華王子(女王幼子)
第十繼承人:詹姆士子爵 (愛德華長子)
望採納
3. 英國國王是怎樣產生的
以君主(皇帝、國王、大公、蘇丹和沙皇等)為國家元 首的政體形式。共和制的對稱。在君主制下,君主一般是世襲的,終身任職。
君主制是人類歷史上最古老、最普遍的政體形式。它不僅是奴隸制國家和封建制國家的主要政權組織形式,還被少數資本主義國家所採用。君主制的具體形式並不劃一,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根據君主的權力大小,君主制可分為無限君主制和有限君主制。無限君主制的典型是君主專制制。有限君主制包括等級君主制和君主立憲制。奴隸制國家普遍實行君主專制制,如古代埃及、巴比倫、中國的夏商和西周。君主專制制也是封建制國家最主要的政權組織形式。在歐洲封建社會,許多國家的君主專制制是由貴族君主制經等級君主制轉變而來的。在資本主義時期,君主制是資產階級與封建貴族妥協的產物,主要表現形式為君主立憲制,具體又分為二元制君主立憲制和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君主制在當代日趨衰落。
君主專制制 實行君主獨裁的政體形式。主要特點是:君主擁有無限的權力,他的意志就是國家的法律,臣民必須絕對服從。君主依靠官僚軍事機構,維護其專制統治,對人民進行殘酷的剝削和壓迫。中國是世界上實行君主制歷史最長的國家之一。從公元前21世紀夏代奴隸制國家建立,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的4000多年間,基本上都實行君主專制制。
等級君主制 西歐封建國家的君主藉助等級代表機構實行統治的政體形式,是封建割據向封建中央集權過渡的政權形態。產生於歐洲中世紀。當時社會經濟發生了重大變化 ,封建割據成為商業和手工業發展的障礙,新興市民階級成為重要的政治力量,迫切要求改變封建割據局面,將國家統一在君主權力之下。等級君主制的主要特徵是:在國王之下設立由國王召集,有貴族、僧侶和市民代表參加的等級代表會議 。 等級代表會議是君主的立法咨詢機構 ,是君主 、貴族、市民上層分子的政治聯盟形式,是反對封建割據和加強王權的工具。自13世紀起,西班牙、葡萄牙、德國、英國和法國等先後實行等級君主制。法國是等級君主制的典型。
君主立憲制 資產階級國家以君主(國王、皇帝)為世襲元首,但君主權力受到憲法和議會不同程度的限制的政體形式。英國1688年「光榮革命」後,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君主立憲制國家。此後,資產階級力量較弱、實行改良的國家都仿效英國的政體。但由於各國的政治經濟情況和階級力量對比關系不同,資產階級與封建地主階級妥協的程度不同,君主保留的地位和權力也有所不同。君主立憲制又有二元制君主立憲制和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兩種具體形式。
①二元制君主立憲制。又稱二元君主制。在這種政體形式下,國家雖然也制定了憲法,設立了議會,但君主仍然保持封建專制時代的權威,集立法、行政、司法和軍事大權於一身,是權力中心和最高的實際統治者。憲法往往是欽定的,是君主意志的反映;議會是君主的咨詢機構,立法權是形式的,君主不僅擁有否決議會立法的權力,而且還通過任命或指定議員控制議會;內閣是君主行使行政權的機構,首相由君主任命。二元君主制產生於資本主義發展較晚、封建地主階級長期擁有巨大勢力的國家,是資產階級與地主階級聯合專政的一種統治形式,較議會制君主制帶有更多的封建專制君主制的色彩。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國和1889~1945年的日本是二元君主制的典型國家。20世紀80年代,約旦、沙烏地阿拉伯、尼泊爾、摩洛哥等少數國家仍保留這種制度。
②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又稱議會君主制。是以議會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和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君主不直接支配國家政權的政體形式。在這種政體形式下,內閣必須從議會中產生,通常由議會中的多數黨或政黨聯盟組閣,並對議會負責,君主只履行任命手續。內閣如失去議會信任,則必須辭職或提請君主解散議會 ,君主也要例行公事表示同意 。君主是「虛位元首」,按內閣的意志行使形式上的權力,主要代表國家進行禮儀活動。但君主仍保留顯赫的地位和象徵國家團結統一的尊嚴,仍是國家政治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實行這一政體的國家除英國外,還有西班牙、葡萄牙、荷蘭、盧森堡、比利時、瑞典、挪威、加拿大、日本、泰國、馬來西亞等。
英國國王應該是通過君主專制制產生.
4. 英國國王是怎麼世襲的
英國憲法規定的世襲的國家元首,立法機關的組成部分,法院的首領,聯合王國全部武裝部隊的總司令,英國國教的世俗領袖和英聯邦元首。
1066年威廉征服英國後 ,完成了封建化過程 ,國王權力逐步加強。13~15世紀末,在等級君主制下 ,英王的權力受到貴族的牽制 。15世紀末~17世紀中葉 ,英國實行君主專制制,英王掌握全國的統治大權。1688年光榮革命後,英國逐步確立起以議會為核心的君主立憲政體,英王實權逐步轉至議會。18世紀初,英王實權又逐步轉至英國內閣。英王成為統而不治的國家元首。在法律上,英王享有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級法官和各屬地總督,召集、停止和解散議會,批准法律,冊封貴族和授予榮譽稱號,進行審判,統帥軍隊,宣戰與媾和等廣泛權力。但實際上這些權力大都由內閣和議會行使,英王的一切政務活動完全服從內閣的控制和安排,其活動多屬禮儀性質。但英王個人還享有崇高榮譽和尊嚴,以及其他諸如不納稅、不被起訴等特權。英王是英國和英聯邦統一團結的象徵,英國政治連續性的標志和政府決策的顧問,她對政府決策享有被咨詢權、鼓勵權和警告權。
1701年的《王位繼承法》規定 ,王位繼承者必須是新教徒。該法確立了長子繼承原則和男性優於女性原則。王位根據年長順序傳給已故國王的兒子;如無子,則傳給女兒;如無子女或後裔相隔很遠,則傳給旁系親屬或其後裔。1952年英王喬治六世死後因無兒子,由其長女伊麗莎白繼承王位。按照1937、1943、1953年的《攝政法》規定,英王因未成年或其他原因暫時不能行使職權時,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由成年的王位順序繼承人、大法官、下院議長、高等法院院長、上訴法院院長等人中的某些人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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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英國歷代國王的王權是如何傳承的歷代國王之間的關系是什麼
一世二世並不一定連著,主要看他們的父母是怎樣取名字的。比如亨利七世之後的國王亨利八世繼承了他父親的名字,他便被稱為亨利八世。亨利八世的長子亨利早夭,他的幼子愛德華繼位,又因為愛德華之前已經出現5位名為愛德華的英國國王,愛德華便被稱為愛德華六世。
6. 英國歷史上伊麗莎白一世是如何何登上王位的
伊麗莎白一世其實本身就已經非常傳奇了,她的稱王之路也一直都很忐忑,一開始她是作為英國的私生女,上面還有一個姐姐,但是她和姐姐的關系非常差。
但是著名的宗教革命也幫伊麗莎白一世奠定了基礎,另外,父親一生的花邊新聞不斷,娶的6位王後,也一直成了王室的笑談,同時也給伊麗莎白一世敲響了警鍾,提醒自己要長情,雖然最後心愛的人還是讓給了表妹。實屬悲哀啊。
7. 伊麗莎白一世的後任國王是誰他是如何登上王位的
詹姆士一世確實是蘇格蘭國王,在蘇格蘭稱為詹姆士六世,直到現在仍然如此稱呼他。斯圖亞特王朝是蘇格蘭的一個王朝。1371年,蘇格蘭布魯斯王朝的國王大衛二世去世後無嗣,其外甥羅伯特·斯圖亞特繼承了王位,從而開始了斯圖亞王朝的統治。斯圖亞特王室的先祖來自於法國的布列塔尼,是這個地區的一地方小貴族,道見經傳者為法拉爾德一世。他有兩個孫子沃特·斯圖亞特和威廉·斯圖亞特,這兩個人來到英格蘭。英王享利一世駕崩之前曾指定馬蒂爾德皇後繼任,沃特和威廉是其支持者。但後來卻是斯帝芬當上了英格蘭國王,斯圖亞特家族為免遭報復,北上蘇格蘭投奔了瑪蒂爾德的舅舅蘇格蘭國王大衛一世。蘇格蘭國王大衛一世冊封沃特·斯圖亞特為仁弗魯男爵,出任王室大管家。國王馬爾科姆四世登基後又讓其家族世襲王室大管家職位,此後斯圖亞特家族的族長一直出任王室大管家,直到第七任王室大管家羅伯物特·斯圖亞特登上蘇格蘭王位為止。斯圖亞特王朝統治蘇格蘭後,與以往的王朝一樣都面臨著南方鄰國英格蘭的威脅。英格蘭常常支持蘇格蘭內部企圖推翻斯圖亞特王朝的叛亂,而在斯圖亞特王室也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在玫瑰戰爭期間,斯圖亞特王朝都有支持好幾個王位爭奪者,增加了英格蘭的混亂程度。當亨利·都鐸成為英格蘭國王後,由於自己是非正統後裔的身分,因此開展對外和親的政策,以穩定英格蘭與鄰國的關系。而蘇格蘭國王詹姆士四世也意識到和平的重要性,因此英蘇兩國於1502年達成「長期的」和平協定。詹姆士四世於次年根據協定,與英王亨利七世長女瑪格麗特公主(Margaret Tudor)結婚。這次聯姻並沒有給兩國帶來長久的和平,但卻為將來斯圖亞特王室入主英格蘭埋下了伏筆。詹姆士四與娶了瑪格麗特公主,使得其後裔有了英格蘭王室的血統,從而有資格成為英格蘭王室的繼承人。英格蘭王室,在紅白玫瑰戰爭中英貴族大量戰死或滅亡。而都鐸王室人丁不旺,加之又不限制女性繼承人,因此伊麗莎白一世的可能繼承人中有兩位,一個是蘇格蘭女王瑪麗·斯圖亞特,另一個是凱瑟琳·格蕾夫人。但她不願考臣表侄女瑪麗女王,因為她是天主教徒。1568年,凱瑟琳·格蕾夫人去世,使得她不得不再考慮蘇格蘭瑪麗女王。瑪麗女王去世後,其子詹姆士繼承了蘇格蘭王位,是為詹姆士六世。伊麗莎白去世前,表示表侄孫蘇格蘭國王詹姆六世可以為嗣。於是她死後詹姆士六世當上了英格蘭國王,成為英格蘭的詹姆士一世。詹姆士六世的父親為蘇格蘭的貴族達恩利勛爵享利·斯圖亞特。享利的父系遠祖亦為蘇蘭格第四任王室大管家亞歷山大·斯圖亞特,其外曾祖父與妻子瑪麗女王一樣都是英格蘭國王享利七世。享利·斯圖特作為斯圖亞特王朝詹姆士二世和都鐸王朝享利七世的後代,曾要求過英、蘇兩國的王位。不過,在兒子詹姆士出生五個月後他就去世。接著蘇格蘭貴族驅逐了瑪麗女王並罷黜了她,並立其子詹姆士為國王,由幾大貴族聯合執政。1583年,詹姆士六世親政,1587年母親瑪麗一世因在英格蘭捲入暗殺英王伊麗莎白的陰謀被處決。1603年,詹姆士六世當上了英格蘭國王。這樣長期互相敵對的英格蘭和蘇格蘭兩國結成共主邦聯,從而開啟了現代英國。查理一世時,國王與英國議會關系變差,最終導致了革命,查理一世也被送上了斷頭台。但在1658年,斯圖亞特王朝復辟,查理二世上台。1688年爆發光榮革命,詹姆二世逃往法國,其女瑪麗一世和夫婿荷蘭奧倫治親王共同成為英王。1707年,英格蘭、蘇蘭格兩國合並成一個國家,並定國號為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1714年,安妮女王去世後無嗣,詹姆士一世之女瑪麗的後裔,來自德國的漢諾威選帝侯喬治一世·路易成為英國國王,是為英王喬治一世。1658年,